“只留下她的一半,背面朝外,放进钱包夹层里。”对于原著,我只补了这个番外。是为了陆励成。不能释怀地心疼他的这个举动,却也只能尊重女主角的选择。或者说,书中的陆励成没有把自己的位置放在苏曼的选择里,维持着自己的骄傲和自尊。狗屁,爱情里谈什么自尊。而苏曼,不能释怀的,当然是十年漫漫的暗恋。也凭此,作者把苏曼给了宋翊。也许我们都暗恋过一个人,不管时间。如果有一个十年,那真的,连我们自己都要被感动。陆励成再好,不是宋翊,有什么用呢。爱情本来不就是他爱她,她爱他,他爱她的事吗。所以,读者们欣然接受了女主角眼中的爱情。对于“我爱的”和“爱我的”那个爱情史上最经典的选择题,我猜大部分女生也还是依旧会坚定不移选择那个我爱的人,尤其在对方也爱你的情况下,哪怕最后伤痕累累。我指的是少女,还有力气再消耗十年——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选择里才不讲究谁付出更多。前提是,宋翊寡言而不阴郁,温柔而不软弱,劈腿也不是渣男。读者们能像苏曼一样,为他找种种借口开脱。但是面对电视剧里的宋翊,面对那句“软弱的人作恶最深”,观众们实在不能不感到心灰意冷。在许父如此反对的情况下,为了自己赎罪而全不顾忌麻辣烫与家人的紧张关系;没有预兆地劈腿之后,对待苏曼不够果断,对待麻辣烫又不够认真。不把“渣男”二字送给宋翊,简直对不起这两个字。电视剧与书的不同之处,在于对“陆励成”这个形象的塑造。比起书中那句隐晦的“because Ilove u”,“这是我头一次希望我输,我输了,就陪你一辈子,为你做一辈子的饭”,“如果这些缺点,我都喜欢呢”,女主角是个即将三十岁的女人,就算没谈过恋爱也不是懵懂的小学生。如此暧昧流转,如此深情陪伴,任凭观众在电视机前气得跳起了脚,女主角也还要装作一无所知吗。而在这些频繁的亲昵互动之中,面对我陆BOSS那张帅气逼人的脸,苏曼难道真的没有丝毫心动吗,我不禁又开始怀疑她的眼疾治好了没。书中以苏曼的视角来看,宋翊整个人都是带着光环出场的;而电视剧,上帝视角只会让感情更公正。宋翊带着光环,而陆励成往那儿一站,就是光芒万丈的小太阳啊。
宋翊是小说的选择,圆满了许多人的暗恋,宽慰了暗恋者。电视剧却不是爱情的选择那么简单了,选择前不谈付出,生活却要谈一谈。剥开爱情表皮之后的生活,计较得便是付出。谁愿意作另一个麻辣烫,长久地生活在另一个女人的阴影下,苏曼吗?死者至上,对宋翊来说,苏曼来晚了。感动摇摆不了爱情,伤害会,绝望更会。背叛之后的家庭变故,姐妹与恋人皆不能依靠,此时陪伴在身边的是陆励成。且不说前一段爱情里的乖巧讨好,变成了陆励成面前张牙舞爪的真性情,不装不温柔不客气。宋翊是小心翼翼维护的,此生最美的梦,梦破碎,青春才完整。而有时候,我们沉溺在自己的深情里,爱爱情本身甚至超过了爱那个人。回到现实里,在最美的时光里圆过一个美梦,不是已经足够。用两年的时间平复过去,陆励成才是千帆过尽的最终相守。我原本没打算要看这部电视剧,因为结局实在太不明了,无奈生活实在不能满足关于男神的想象。我实在爱死了陆励成那份隐忍的深情。霸道比慕容沣少一点点,萌点比慕容沣多一点点,专一有余帅气有余。实在是不能忍,明明编剧把智商都用在了陆励成身上,却可能给他除了女主角以外的一切。若真如此,所谓缘分天定,那就是在搞笑呢。他的感情里自始至终没有“我爱你”,可是有太多句“我陪你”,“有我陪着你”,只看她能不能懂,唯有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有这样一个小山村,它面朝青山,头顶白云,那里有桃树、有芦苇、有蒲公英,有石榴树,还有一个小卖部。人在小卖部里,推开窗户,伸手仿佛就能触碰到云朵的边缘,所以这个离县城也就十几公里的小山村叫云边镇,这个小卖部就是莺莺小卖部。这里每天都上演着不可复制的人生,其中有一个重要人物,他是刘十三。
刘十三是莺莺小卖部的继承人,作为故事的主人公,他的人生可以用命途多舛来形容。在他的身边有两个至关重要的女人:一个是自小相依为命的外婆王莺莺,另一个是儿时的玩伴以及“约定的妻子”程霜。这两个女人都在用生命诠释陪伴,又都用陪伴表达“长情的告白”。
小时候,刘十三问外婆:“为什么天空那么高?”外婆说:“你看到云没有?那些都是天空的翅膀啊”刘十三时常想:山的那头是什么?外婆跟他说是海,他真想走出去看看外婆口中的“海”。直到考上大学,他终于告别外婆,带着对未来的期盼和憧憬离开了这里。身为大学生后的刘十三,趴在桌子上睡了很多节课,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听见人们的说笑声……是云边镇呀!梦总会醒的,刘十三的大学生活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顺利,这一切要从他的第一个女朋友说起。
刘十三大二的时候遇到一个很喜欢的女孩子叫牡丹,交往了一年,在牡丹的生日上,女孩提出了分手,原因是牡丹要去南京读书了。后来,刘十三去南京见牡丹,同时撞见牡丹和她交往了两年的男朋友,得知自己一直是第三者,从此一蹶不振,勉强毕了业,还四处漂泊,工作中也处处碰壁。
外婆是刘十三唯一的亲人,也是他最重要的人。他俩的亲情是那种“含泪的笑”,有时候会觉得俩人像朋友般的日常很有趣,看到他们把对彼此的爱藏在心里又不免心酸。不管刘十三走到哪,外婆始终是他最强的后盾。刘十三上大学以前,最大的梦想是考上清华离开这里,而外婆只想让他继承小卖部,安安稳稳地待在云边镇,虽然他们的目标不一致,但是外婆从来没有阻碍过刘十三追梦,后来,刘十三去往大学,俩人都用看起来很轻松的方式告别,但其实他们都特别舍不得。大学毕业后,刘十三在那个城市辗转了一年,和室友智哥租了一间小房勉强度日,他连续度过各家公司的试用期,没有获得一次转正的机会,就在他们连电费都交不起的时候,王莺莺给他转了五千块钱,话筒那头是嫌弃,话筒这头是深深的思念。后来刘十三来到保险公司,试用期不仅颗粒无收,还遇到牡丹的男朋友空降公司总经理,而智哥还在此时提出离开这里,刘十三的处境自然每况愈下。有一天,刘十三在租屋喝的烂醉,门也没关,醒来后发现自己在莺莺小卖部,是外婆连夜开着拖拉机,来回走了两百里路把他接回来的。刘十三就这样又回到了云边镇,在这里刘十三为了卖保险虽然还会四处碰壁,但好在有外婆和程霜陪他,生活也慢慢好起来。可惜好景不长,外婆身患癌症快要走了,刘十三最后才知道,其实外婆去租屋接他的时候就已经是癌症晚期了,农历腊月二十七,在这个充满欢声和笑语的云边镇,外婆离开了。
外婆和刘十三之间亲情的陪伴到这里就结束了,程霜带来的无疑是友情乃至爱情的陪伴。
程霜和刘十三相识于小学四年级的暑假补习班,她是老师外甥女,作为新同学来到这里,这个扎着马尾辫,眉清目秀,笑声清脆,像梦境一般的小女孩,却背负着随时都有可能死去的命运。她从小身患绝症,为了治病,在她十一岁的时候就搬去了新加坡,从此她就长住医院,只出来过三次,巧的是这三次都和刘十三不期而遇,都或多或少的陪伴着他,似乎她就是为了刘十三活着。初遇的时候,刘十三每天都跟程霜在一块,他们一起笑、一起哭、一起聊天、一起喝酒。程霜离开云边镇的时候,留下了一张纸条:喂!如果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够意思吧?
那时刘十三和程霜都没有想到,他们没有****,俩人还能再次相见。就在刘十三在车站和牡丹告别的时候,程霜又出现了,得知刘十三失恋而且心里放不下牡丹,程霜和智哥陪刘十三唱歌喝酒,仨人还连夜从学校宿舍赶到牡丹在南京的学校,在大雨中,程霜为刘十三撑着伞陪他和牡丹的男朋友决斗。心灰意冷之后刘十三还要赶回自己的学校补考,在刘十三考试的时候,程霜在窗户外面为他加油。可是这次程霜又一次不告而别,刘十三考完试,程霜就不见了,仍然是一张纸条:喂!这次不算。要是我还能活着,活到再见面,上次说得才算。
第三次见面,他们回到了初遇的云边镇。刘十三被外婆带回来以后就继续住在云边镇,程霜也是来云边镇的小学做美术代课老师的,二人在小学再次相遇,之后他们便形影不离,为了卖保险出谋划策,行走在云边镇的各个角落。他们一起爬过山,一起坐过船,一起看过星星,一起吃过饭。那段时间对他们来说都是最美好的,他们俩谁也没有提纸条上的事情,但两人心有灵犀,胜似朋友。随着外婆的离去,程霜又要离开云边镇了,她要回新加坡做最后一次手术,走的时候她留下两句话说:第一句,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第二句,如果下次再相见,我们就结婚吧。约好了?
刘十三答应了,也食言了。后来刘十三辞去了卖保险的工作,开始写小说,新书成功上架。在程霜生日这天,刘十三来到新加坡,找到程霜的住处,开门的是程霜的母亲。程霜走了,临终时只留下了一幅画,名为《一缕光》。
有些爱不需要用语言来表达,也能感受到深深的情意。外婆和程霜都没有对刘十三表达过爱意,但是她们为刘十三所做的一切都是爱他的表现。在他们的陪伴和呵护下,刘十三长大了,也成功了,而她们,再也不在了。
推荐三本好看的校园言情小说:①《我在贵族学院女扮男装的那些年》by竹外疏狂;②《我才不怕你呢》by墨西柯;③《杀马特又又又考第一了》by九紫。
一、《我在贵族学院女扮男装的那些年》by竹外疏狂
1、故事梗概:
夏婉带系统穿书,要达成友情或者爱情向的攻略,对象是贵族学院的四位F4,她借由弟弟夏慕的身份接近他们。凭借着自己的真心打动他们,在这个奇奇怪怪充满沙雕的学校里收获友谊。
2、推荐理由:
每个角色都有着自己的个性和背景故事,不是千篇一律的无脑设定,大家都是充满生气的少男少女。文中有很多的梗,语言幽默,正文友情性,塑造的女性和男性角色都很特色。
二、《我才不怕你呢》by墨西柯
1、故事梗概: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表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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