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睡前给她讲故事的人终成了她人生里的故事

那个睡前给她讲故事的人终成了她人生里的故事,第1张

她认识他时,他十四岁,她十三岁,同一个班级,他坐着她的后边。

那时的她瘦瘦的,留着齐耳短发,两边的鬓角总是长长的贴在脸上,经常穿一条蓝色牛仔裤,大概因为太瘦了,胳膊上的汗毛出奇的长,这是他后来给她描述的记忆中她那时的模样,为此,他一直以来的偶像是孙燕姿,买了她所有的专辑会唱她所有的歌,因为他觉得她俩瘦瘦小小的长得很像。他说她那时喜欢唱那首《长相依》,然她都已然忘却。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上课时总是喜欢看着他的背影发呆,放学后也曾偷偷地骑车跟在她后边,班里的哪位男生接近她或者去招惹她,他总是找机会把他们“教训”一顿。那时,他不知道从哪里看到一篇关于暗恋的故事,其中对桔子酸涩甜蜜的描述像极了暗恋的感觉,他从此也喜欢上了吃桔子,带着筋洛的,这些也都是她后来从他那里听说的。三年的时间,他对她最多的都是远远地望着不曾靠近,直到初中结束,他始终没有将那句喜欢说出口,她也始终对他的暗恋一无所知。后来她顺利考上了高中,他落榜了。那段时间他把自己关在家里两个月,觉得感情与未来都渺茫地看不到了希望,等他终于下决心想好了外出打工的出路时,同学一起喊他去复读,因着那句:明年你考上高中就可以跟她在一个学校里了,为此他仿似看到了暗夜里的一道光,于是,他决定复读重考。他复读初三时,她也在渐渐适应并习惯着高中的生活。那时同学间的通讯方式还是写信,某一天,她接到了他写给她的信,看到他的名字,个子矮矮的脸圆圆的有着一对大双眼皮儿的眼睛,经常穿一件绿色的T恤,脚上常穿一双拖鞋,脸上仿佛永远挂着洗不掉的道道汗水印儿的形象是她对他全部的记忆。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写信给她,也已然忘记了信的内容,只是对信封上的邮票印象深刻,因为同学曾开玩笑说,信封上的邮票倒着贴的时候,证明寄信人是喜欢收信人的,那时她并没在意,因为感情对于当时的她来说一无所知连懵懂都没有。三十岁之后在生活了跌跌撞撞的她,会经常想,大概之前的福气都用尽了所以路才越走越坎坷吧。小时候的她有着衣食无忧的家庭环境,父母恩爱和谐,家庭关系简单,直到结婚之前,她都没有经历过风浪,一直都是平平淡淡且顺顺利利,所以她一直比同龄人晚熟,无论是心理的还是生理的,内心也简单空白。但人生大概就是这样,该经历的不会让人少走一步,无论悲喜还是苦痛。

后来,他顺利考上了她所在的那所高中,他本就是聪明的。他们又见面了,他激动地心砰砰乱跳,激动他终于又可以与她靠近了一步,然她却平静着,只觉他们的关系也许比同学进一步,算是朋友。这些他都不在意,他只要能偶尔看到她就已经很满足了。她生日,他送她一块儿手表,金色的,细细的表链,戴在她的腕上正好,那块表她戴了很久,然而她不知道买表的钱是他去找同学借的,为此他在心里一直感激着当时借给他钱的同学。那时同学之间会送礼物,她因不知道表的价值而欣然收下,她以为是朋友之间的相互赠送,而他却以为她是对他心意的接受,于是,他鼓足勇气给她写了一封表白信,那是她收到的唯一一封情书。到此她才明白,原来他一直是喜欢着她的。只是那时的她觉得收到情书是很丢脸且影响学习的一件事情,因她的晚熟也还不懂得男女之间的感情是怎样一回事儿,于是,她躲了,躲着不再见他,偶尔碰到也是远远就躲在同学旁边假装没看到。本来就押上全部勇气的他仿似被打入了冰冷的崖底,再也鼓不起勇气去接近她。就这样,他的感情结束了,而她也从未开始过。后来,她考上了大学去了另一座城市,他因为耽误了太多时间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而开始步入社会,他与她就像两条平行线,在各自的人生轨迹上往前行走着,现在的她会想,如果那时的他们在一起了,人生该应是另一番结局吧,也许会是美好的,幸福的

他们再见面,已经是十五年以后了。他是偶然间进了同学群看到了她的微信,那时,她已嫁作人妻,他依然单身一人。微信上他们也是简单的寒暄,十五年的时间,过往大都模糊不清了,她以为。机缘大概总是如此凑巧,那次见面是因为他出差正好到了她正在旅行的城市,那天他请她在那座城市最好的餐厅吃饭,吃完饭餐厅附近的一条河慢走慢聊。他说如今的他在她面前依然紧张地手足无措,那时的他事业做得风生水起,在他们的工作圈儿里已是传奇般的存在,西装革履穿着精致的他早已不是那个她印象中脸上永远挂着汗印儿的男孩儿。他说他找过她,只是听说她在大学里谈了男朋友,便没再打扰。看惯了上学时无忧无虑的她,一开始他便从她的眼中读到了她的不快乐,聊天间隙,他小心翼翼问她现在过得好吗,她强忍着在眼里打转的泪水,说,很好啊,风吹散了她原本微弱的回答。说完她故作轻松地指着前方问他,这条河叫做海河,到底是海还是河啊?他们一起笑了笑。分别后,坐在出租车上的她收到了他发来的一条信息:要好好的啊!窗外的景渐渐模糊直至消失在无声的泪水中。那次旅行是因为她看到了酒店门口那辆熟悉的车,看到了他们一同从酒店出来相依相偎的一同上车离去,那个被称作老公的男人眼里的温情是她从未感受过的。十年的无爱婚姻里,她始终在黑暗里禹禹独行,她曾引以为傲的从校服到婚纱的感情,原只是她自己的独角戏,最终却为别人做了嫁衣。绝望崩溃的她想找一个可以释放的出口,暂时逃离那无力支撑的伤痛。于是,行李也没来得及收拾,去机场随便买了张票便飞到了这座城市。

那次见面之后他们虽同在一座城市,但基本上没有交集,只是之后的每次春节回家,一起熟悉的同学会聚一聚,他会喊上她。那几年的时间里,她在那段婚姻里做了最后的努力而无果后,最后选择了放弃,在签下字时,那是她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哭,那泪不单单是悲伤的,她不是为那个不值得的人哭,她为自己的青春而哭,为自己幻想的一场空而哭,为自己十年的感情而哭,为自己的终于放下而哭,走出民政局,她抬头看了看天,一片蔚蓝。这时,手机响起,是他给她发的信息,他问她:最近好吗?昨晚梦到你哭得很伤心,没什么事儿吧?她往四周看了看,心想,这是心灵感应吗?随即不觉又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好笑,她给他回:挺好的,刚从民政局出来,我离婚了。他回:哦,要好好的!那一刻,一直一个人的她感觉仿佛有了点支撑,心里也在悄悄生出了一些东西,后来知道那应该就是面对后的坚强与力量。之后她辞去了坚持七年的原单位的鸡肋工作,找到了一份工作环境与人际关系都比较适合她的工作,她觉得,一切重头再来也无妨。在名义的十年婚姻里,其实她早就习惯了一个人,现在的她爱上了自由自在,她想,这辈子就一个人了。那一年的春节前,她独自一人去了云南旅行,没法去父母家过春节,她自己也不愿面对那种节日里团圆的氛围,所以她下定决心去旅行过节。想象大概都很美好,但一个人在异乡便更孤独想家,于是除夕那天,她买了回程的机票,落地后已是晚上八点,好在还算没错过除夕,虽然仍是一人,但心里是踏实的。晚上电话拜年,父母问她何时回家,她说过两天,其实是不知道怎么回去,卖了那辆看着伤心的车,她没了代步工具,春节打车不方便,她也不愿坐长途汽车回去让父母看到自己一个人大包小包风尘仆仆的样子,她是三个孩子中让父母最牵挂也最担心的。大年初一一早,还没起床的她收到了他发来的一条信息:新年快乐,打算什么时候回家?她回去过:想随时回,但苦于没车。他回:发个位置,我去接你。她高兴地对着屏幕傻笑,心里想:你是能掐会算还是本就那只踏着七彩祥云的猴子来专门拯救我的啊?赶紧起床洗漱准备,不经意间的愣神,她想,他为她做什么,仿似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不会让她有受之有愧的感觉,大概从那时起她的心里就有什么东西在渐渐蔓延。她见到他,看到他沧桑了不少,之后知道他生意做得不顺利,因为去要欠款所以大年三十没有赶回家陪父母过年,回来的路上路过她的城,他便发了那条信息。回家的路上他们聊了很多,但谁都没提起过各自的感情,她不问他也不说。

离了婚的女人大抵都是如此,无论你自己活得怎样精彩多么享受,在长辈与父母眼中,你始终是一副可怜样,大家都用关切与怜悯的目光来看待你。她的父母也一样,迫切地想让她找个差不多合适的再嫁,父母考虑的长远,怕她老了没人照管,她总是笑他们担心的多余,她想离着老还早呢。比起之前,她更喜欢现在,单身的身份让她觉得又重新回到了父母身边,这个春节比以往过得都幸福。他们约着一起回城,路上聊起父母对她的担心,他说天下的父母大概都是一个样,每年催他结婚,父母也是总担心老了怎么办,身边没有个体己的人。她开玩笑地说:六十岁之前如果我们都没结婚,老了后住得近点可以互相照顾一下,一起养老吧。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比起一起养老,我更想与你一起慢慢变老。车里的气氛瞬间凝结了,她没再说话。随即便转换了话题,基本都是她说他听,有时她自己也奇怪,她不是话多的人,但在他面前她永远可以喋喋不休,在他面前不用假装什么也不用掩饰。但自此之后,他们之间的联系比以往变得频繁了。他听到好听的歌会分享给她,天冷天热会嘱咐她添衣减衣,从外地给她寄各种新奇的东西,吃的,玩的,渐渐地,她习惯了生活里他的存在。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她去朋友家时正好遇到另一家人,一家三口,早听朋友说妻子是那种被老公一路宠溺着过来的,看到那位妻子时,我确实羡慕不已。饭桌上,全程都是丈夫在照顾孩子吃饭,一旁的妻子却可以安闲地边吃饭边与我们说笑,丈夫还时不时往妻子碗里夹菜,看到他们一家三口的样子,她出神了,自离婚后,她从没再想过也没再期待过这样属于一家三口的幸福,然而那一刻,她无比向往,而她明白,能给她这样幸福的,世间也只有他了。喝了点酒,走在夜晚的路上,风一吹,脚下轻轻的,街灯在路旁散着温暖的光,她拿出手机,拨通了他的电话,接通后她对着听筒说:哥,我也想与你慢慢变老,随即挂了电话,她不知道他有没有听清,只觉耳边的风好像在快乐地吹。因为酒精的缘故,她第二天醒来已经接近中午,打开手机,看到满屏幕的未接电话跟信息,打开看,都是他的。翻到第一条便是:说话算话吗?最后一条是十分钟前发的:我落地了。也许是因为兴奋,也许是因为担心,他三天的会议开到一半便匆匆地飞到了她的城。看到这里,她才想起了昨晚,再回想,她觉得脸烫的不行,头也沉沉的,把脸埋到被子里,她拨通了他的电话

他们在一起后,他给了她百般的呵护与关心,仿佛总是在担心她某一天会因为他的不周到而突然消失。她也享受着这样的被爱,她以为终于看到了爱情的模样,原来,对的两个人真的要比一个人幸福的,她沉浸在这样的爱里无法自拔,她高调的想告诉全世界她是多么地幸福。她在日记中曾写道:“现在越来越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了。以前觉得自己可能不值得被爱,原来是老天要给我更好的,最好的。在他那里,我永远可以像一个被高高抛上天空的小女孩儿,从来不用担心会落地,因为无论何时,他都会在下面稳稳地接住我。”他们一起旅行,一起回忆,一起规划未来,一起为以后的孩子起名字,一起憧憬着老了以后找处僻静去安静地生活,他们有着聊不完的话题,也有共同的喜好,父母以及所有的朋友都为他们高兴,她也终于有了在人前炫耀幸福的资本。后来,他们一起装修房子,买共同喜欢的家具,意见相左时他也总是按她的意愿来,她们共同生活到了一起,他每顿都为她做爱吃的饭菜,高兴时他们还会喝杯红酒,共同计划着未来的婚姻与生活。他偶尔出差,每晚他都会发了唱歌的录音给她,她听着便能安心的入眠。他在时,睡前便会给她讲故事听,讲历史,讲文学,讲小说等等,讲他知道的所有,有时他没说两句话她就昏昏然睡去,他不睡时就会偷偷用手机录她睡着时傻傻的样子;他不会忘掉每个节日,总是给她惊喜;他也记着她爱吃的所有,只要碰到便会买给她吃,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在欢喜中流过,他们牵手共同走过了两年的时间。一切的一切都透露着美好,那时的她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也最幸福的人,他给了她童话般的爱情,让她在童话的世界里做着傲人的公主。她多想人生就像小时候读的童话故事一样,王子与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但真实的人生总是存在着各种意想不到的可能,也许平静下的暗流早已存在,只是被幸福冲昏了头的她从未察觉而已。

她后来再想,也许是自己太自私了,只是享受被爱的感觉,而忽略了他的感受,也许是小时候她的拒绝给他造成了过度的自卑,他本也是自卑的,他在她那里始终找不到安全感,他觉得他对她的付出没有回报,甚至得不到她的心。他大概一直是在担心中度过,担心她任性时随口说的分手真的就是不在乎,担心她在外面有别人,他总是感觉,除了他,她对所有人都好,唯独觉得他不好,这些长期的累积,她都没能及时帮他化解,然后都一一在他心里堆积。直到那晚,他喝了酒后,他们大吵一架,他说她不值得被他这样爱,她有着不堪的过去,并且用她认为只有村妇才可以骂的出口的污浊的词汇去形容她,屋里被弄得一片狼藉,他将她送给他的刻着“如鲸向海,似鸟头林”的怀表与绣着她名字的手帕都一一丢到了窗外,后来,也许实在没有了气力,他终于沉沉地睡去。睡着之前的最后一句话是:像她这样的人怎么还有脸活着。整个过程,她都是懵的傻愣着的,她由最初的试图解释变成了最后的沉默,看着酒后的他再想那些言语,她明白了判若两人原并不是伪命题。她一直坐到天亮,听着心里仿佛有东西倒塌破碎的声音,她明白,他们不会有未来了。忘记过了多久,她终于等来了他的道歉。可是道歉已经抚平不了她心里的伤痕,她也明白,他心里始终坚持着对她的偏见只是不再表达而已。她也试着去忘掉那些重新开始,但最后她发现已经没办法说服自己的心了,她明白,有些东西已经不存在了,就像她每次对他说的话以及发的信息都会斟酌半天,怕不经意的一句话会让他多想,他给她讲述的别人的事情,她也会以为他在含沙射影的说她,然这时的感情相较之前已面目全非了。她终于明白,这段感情里一半蜜糖一半砒霜,一半海水一半火焰,可是蜜糖解不了砒霜的毒,海水冲不掉火焰灼烧的痛,她明白,即使他嘴上道歉心里依然有过不去的坎儿,这个坎儿她是没办法帮他迈过的,他喜欢的始终是那个十三岁的她,那个她才是他心里的白月光,而如今三十几岁的她只是他青春时梦的承载,他之前做的所有也是对自己青春里的一个交代,他一直还是把她看作十三岁时的她,等有天梦醒了,他才发现一切都不对了。对她,无关乎爱与不爱,他是不懂她的,也无法在心里去好好安放她。青春里的梦就应该属于青春的,只适合放在心里,到现实中也许就都变了模样。只是她觉得,对她,好不公平

他们最终还是分开了,感情里的隔阂有时比天堑比鸿沟更难以逾越。后来她形容这段如梦的感情结束时,于她不是阳光下五颜六色的肥皂泡的破灭,而是里面有一座梦幻城堡的水晶球的破碎,无法修复,且溅了一身伤。至此,她接受了命运,也相信了缘分,她生来便注定孤独。她偶尔还是会想起他,想起他给过的甜蜜与幸福,只是有些感情只能放在心里了。她又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上下班,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一个人去旅行。再听到他的消息是三年后,他结婚了,妻子是老家的,温柔贤惠,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有时躺在床上她会想起睡前他给她讲过的故事,只是他最终成了她人生里的故事

《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看到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旁有一首诗云: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一看到这首诗,想必大家都知道此人是谁了?正是巧姐,贾琏与王熙凤唯一的女儿。前八十回中,巧姐的出场次数并不多,而且很小。可她仍然是《红楼梦》中金陵十二钗之一,可见也是一位有重头戏的人物。那她从小到底生活在怎样的环境中呢?

巧姐,这个名字是刘姥姥给取的,寓意逢凶化吉、遇难成祥。作为贾府当家人王熙凤的女儿,从一出生就尊贵,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如果贾府没有败落,她可以顺利嫁入豪门,成为豪门阔太。而且巧姐从小身体弱,经常伤风感冒。刘姥姥二进荣国府的时候,大家进园子玩,巧姐也被抱进去找王熙凤,吃了一块糕,又吹了一点冷风,回来就感冒发烧。可见有多娇贵。可以说巧姐和贾宝玉一样,从小生活在钟鸣鼎食之家,是个足不出户的侯门千金**。这有点像,《浮华世家》里面的宁子**。那么她又是怎么成为村妇的呢?

《红楼梦》前八十回没有写巧姐最后怎么成为刘姥姥孙媳妇的。贾府被抄家之前,王熙凤应该给巧姐安排了后路的。王熙凤能想到的后路,也只有她的娘家,即把巧姐送回王家。可惜王熙凤英明一世,也做了一件糊涂事。其实也不能说王熙凤糊涂,毕竟除了王家,巧姐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这就是所谓的人情世故如此。可惜巧姐还没有林黛玉好运,能遇到一个疼她、爱她的外祖母。从前八十回中,我们无从知道巧姐在王家,究竟遇到了什么样的事。到底她是被舅舅出卖了,还是舅舅家也被抄家,巧姐再次遇难呢。可以说这段时间,巧姐从豪门千金到寄人篱下,看透人情冷暖。但是更大的不幸,还在后头呢。

也许巧姐被舅舅出卖,也有可能巧姐在舅舅家被抄家时,再一次落难。这一次遇到刘姥姥,算是遇到恩人。这次巧姐完成了她人生最后的身份转变,成为一名村妇。刘姥姥家一直不怎么富裕,要不怎么会去贾府打秋风呢。巧姐在刘姥姥家,也不可能白吃白喝。她从一个公侯**,也要学会日常家务。这是何等心酸,也不知道巧姐多少次梦中哭醒,和宝玉一样,时不时回想往昔的繁华。可是生活还得继续,这也是人活下去的本能欲望了。这点与宁子有区别,宁子在生活环境改变后,还是原来的老样子,才给了高须相子机会。但是巧姐的选择是,不管有多苦,她都得坚持,因为生活的磨难使她明白,她必须靠自己活下去。从此她跟着刘姥姥学织布、学做饭、学洗衣等等家务活。

大巧姐

这就是巧姐,经历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世态炎凉。这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没有经历过世情的人,哪知人情冷暖呢。也许有人会说,她比她的几位姑姑结局要好,是《红楼梦》中结局比较好的了。比被丈夫折磨致死的迎春姑姑好多了,更比远嫁的探春姑姑要好。可是也不见得,虽说刘姥姥是恩人,可是那有自己的亲父母会知疼知热呢。况且她是一个曾经经历过侯门生活的大**,那段生活她永远不会忘却,会成为她以后痛苦的回忆,这点和宝玉一样,和《红楼梦》的作者一样。

  张芬是旮旯村的留守妇女,她是茫茫众生中的一员,虽然渺小,但是也是有尊严的!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深深刺痛了每个人的心,我们为张芬的遭遇感到痛心!据悉,旮旯村是一个很穷的村子,村里也没有什么能赚钱的活,因此为了养家很多男人都丢下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出去赚钱了!

  张芬的家里就很贫穷,他的丈夫也只能出去打工了,为了孩子,她只能自己待在家里!据悉,张芬今年33岁,长得还可以,因为常年忙活地里的事情,脸上有着和年龄不一样的苍老!在冬天的时候,她的手上系着很多布条,她的手指头很多地方都起皮了,手掌上有很多茧子!

 她手上的伤痕都是上山砍柴的时候,被树枝子弄破的!因为是小伤加上没有钱,她只能是用土墙上的土来止血!条件很是艰苦,其实她也可以选择去村里的那个小诊所里面拿一点药的,但是因为前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张芬再也不敢去了,这也是张芬心理的噩梦,她不想要自己再去触碰那个伤疤!

  张芬说出了村里那个村医段飞和她的事情,那是秋天的时候,她在家里忙活着晒玉米,因为秋天温差比较大,她不小心着凉了,后来就发了高烧,我们都知道发烧是一个很严重的病,如果不及时救治会出现很多并发症!她本来想要熬过去的,可是到了凌晨两点多的时候,她受不了了,身体就像是不是自己的,连走路都成问题!全身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力气!她本来是想倒点水喝的,可是连拿水壶的力气都没有了,别提有多难受了!

  张芬觉得自己撑不住了,于是穿好衣服去了村里的诊所,这家诊所是段飞开的,段飞是村里的医生,普通的头疼感冒他是可以治好的!

善良、老师、淳朴、节俭。

形容村妇的形容词有善良、老师、淳朴、节俭、勤劳等。村妇指农村妇女,村妇的相关词有村娃、村野、村墟、村人、村汉、村叟、村口、村庵、村子、村户,玩我是凶手的时候都可以说。

《谁是卧底》是一个比拼语言表述能力、知识面与想象力的游戏。游戏规则:在场7个人中6个人拿到相同的一个词语,剩下的1个拿到与之相关的另一个词语。每人每轮只能说一句话描述自己拿到的词语(不能直接说出那个词语),既不能让卧底发现,也要给同伴以暗示。每轮描述完毕,7人投票选出怀疑是卧底的那个人,得票数最多的人出局;平票则进入下一轮描述。若最后仅剩三人(包含卧底),则卧底获胜;反之,则其他人获胜。

历史上这样的女人恐怕只有一个,那就是汉武帝刘启的皇后王毅。

王婉的老家在今天陕西省扶风县李坏镇,母亲名叫臧儿,是前燕太子臧荼的孙女。燕臧茶是秦末汉初项羽封的诸侯王,被汉高祖刘邦打败杀了。可见王逸也曾是名门望族,但那都是以前了。王毅到的时候,基本上还是个村姑。

王翼的母亲臧尔先在李坏与王中结婚,生下一子王信和两个女儿,长女王翼和第二个皇后。后来死后,臧儿又改嫁给了常,并生下了两个儿子,田粉和田生。

因为家境贫寒,大女儿王怡很早就嫁了人。她的丈夫,金王孙,有一个著名的名字,但他的命运是坏的,他没有能力。他们有一个有着金色名字的女儿。就在王一踏踏实实过着农民生活的时候,母亲臧儿不甘落魄,托人发了财。算命先生说她的两个女儿都有很好的生活。当赞格听到精神的时候,他觉得他终于有希望了!

但此时此刻,王毅已经是妻子了。我该怎么办?赞格厚着脸皮跑到金家,要求他们归还她的女儿。金氏家族大怒,坚决拒绝接受这样的无理要求。臧儿没办法,只好偷偷把王一送到长安,在那里去了太皇太后做宫女。

毕竟王毅是个做过老婆,生过孩子的女人。她比那些小丫头大胆多了,很快刘玉鑫就喜欢上了她。刘启本来是有妇之夫,但是刘启从心底里不喜欢太子妃伯家,太子妃也没有孩子,所以两人关系并不好。王毅很能生。她为刘启生了三个女儿,却因为没有儿子,在刘启最爱的李记面前抬不起头。

但王毅是一个不屈不挠的人,所以她把她的妹妹王茜拉进了子宫。姐姐年轻漂亮又有钱,成熟有经验,于是王茜很快就成了红人,为刘启生了四个儿子。也许是他贪图面子,孩子太多。王茜在生下第四个儿子后去世。

之后,王艺终于又怀孕了。她对刘启说:“我梦见肚子里有个大太阳!”刘启高兴地说:“这是个好兆头!”

在这个儿子出生之前,王万的岳父汉文帝去世,于是刘启继位,史称汉景帝。后来王逸生了一个儿子,是刘启的第七个儿子,但却是他当皇帝后的第一个儿子。王逸给他的儿子取名叫比尔,意思是猪。他的大名是刘彻,即后来的汉武帝。汉武帝在位期间,汉朝武功高强,令称霸北方数百年的强敌匈奴俯首称臣。历史学家常称汉武帝为“千古第一帝”。

当刘彻稍微大一点的时候,他被封为胶东王。王义有子为书时,社会地位高,被追封为美人。这在后宫中是很高的级别了,原则上他享受和李记一样的待遇。

没有汉景帝的薄皇后。由于没有长子,景帝最初按照“立长位”的传统,立自己的妃子刘融为太子。汉景帝的姐姐刘朴公主想让自己的女儿成为未来的皇后,所以她想把女儿嫁给荣。不料,刘蓉的生母李记对馆陶公主多次向景帝献美女十分反感,非常粗暴地拒绝了这桩婚事。这使馆陶公主非常生气,因此他抛弃了刘玉鑫容止的心。

当管涛公主看到李记失败后,他开始寻找其他有儿子的妃子,而王毅身边有五个儿子。关桃公主看出胶东王刘彻从小就很聪明,而且比阿娇小不了几岁。看到刘彻的生母王逸只是翟晶后宫中一个普通的“美人”,她应该不会拒绝,于是问王逸。

刘荣是李记的儿子,他后来被封为太子,但汉景帝不喜欢他,不久就废了他。由于我姐姐和母亲的坚持,景帝不得不立刘彻为太子。然而,刘彻是景帝的第七个儿子,他的长子刘荣被废除了。按道理,轮不到他,只好找王毅出主意。如果王毅成为皇后,让她的儿子刘彻成为王子是合乎逻辑的。

就这样,王一的母亲成了皇后。王毅可以算是中国历代后宫中的一景。作为一个已婚女人,她潜入皇宫,最后成为世界的女王。她的儿子也很争强好胜,被誉为中华民族最争强好胜的皇帝。

《消失的爱人》(Gone Girl)是佘祥林案在美国的艺术翻版。片中的女事主从家中失踪,厨房中有搏斗的痕迹,而且有失踪者血迹。失踪者不是一般的村妇,而是哈佛大学毕业的名媛。这就引来了公众更多的同情和好奇,也给警方造成很大压力。美国警察没有命案必破的要求,但警察侦破时也有逐鹿的 :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加上舆论的压力,美国警察走火入魔的情况时有发生。

《消失的爱人》**海报

《消失的爱人》的男主人公有动机、有机会进行谋杀,警方甚至还发现了有关证据。眼看此案就要成为美国铁案,却峰回路转,男主人公在电视台对妻子真心道歉,恳请她速回家中。这段表白在电视台一播,感动了上帝,感动了妻子,妻子重新现身。这段台词写得好,男演员念得也好,应当能够说服大部分观众。男主角由美国当红男星本·阿弗莱克(Ben Affleck)扮演。阿弗莱克不仅会演戏,而且还能自编自导。《逃离德黑兰》一片就是他自编、自导、自演的。如果是阿弗莱克自己写剧本,那么他总会为自己设计一个非常正面的形象。《消失的爱人》根据小说改编,而且剧本出自他人之手,所以男主人公的形象并不十分高大。

佘祥林案只有一个主题,即冤假错案。而《消失的爱人》有两个主题:冤假错案和消失的爱人。妻子不辞而别,过后又重新现身,这本身就悬疑重重。妻子为什么要出走?丈夫被作为凶手被抓、被诉、被判、被关,妻子在外是否知道?怎么可能不知道?如果知道,为何忍心听任丈夫蒙冤?到底有什么隐情?两人之间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消失的爱人》试图回答这一系列问题。一对山盟海誓的恋人终成眷属,但好景不长,因为宿命——不是他们个人的宿命,而是人类的宿命,恩爱夫妻转眼便成路人,而且必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消失的爱人》情节跌宕,悬念不断,看似离奇,却又合情合理。

《消失的爱人》给观众的忠告是:追求爱情是一种错误,追求完美的爱情就是大错特错,是将荷尔蒙的短期化学变化当作了常态。父母望子成龙也是一种错误。“从来歌舞向人前”——而其代价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美国导演伍迪·艾伦(Woody Allen)也有类似的观点:“所谓成功,90%以上是在做戏。”同样的意思《红楼梦》中也有。但重要的话题可以重复,以**形式说教可以获得广大受众的认可。

《消失的爱人》展现了美国命案中的闹剧。公众表面上疾恶如仇,既充满正义感,又富有同情心,但其实他们不过是充满低俗猎奇心的看客,唯恐天下不乱。墙倒众人推是人类的普遍现象。媒体也是唯恐天下不乱,视其报道对象为猎物,穷追不舍,痛打落水狗。辩护律师的形象虽不太正面,但发挥的作用还算正面,避免犯罪嫌疑人落入各种圈套。警察的形象倒是非常正面。负责侦破工作的女警察尽职尽责,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也没有滥捕、滥杀,更没有酷刑问题。但女警察的男下属对此颇有非议,指责自己的女领导暗恋男疑犯。

《消失的爱人》的男女主人公都有上乘的表演,可以说是平分秋色、不相上下。但相对来说,女主角更难演:女主角是位怨妇,工于心计、下手毒辣,但同时她又是一个受害者,还不能对其全盘否定。扮演女主角的是罗莎玛恩德·派克(Rosamund Pike),演得着实卖力,颇获业内好评,被提名为87届奥斯卡最佳女主角。派克是一位美国化的英国演员,牛津大学本科毕业,读书时主修文学。但牛津不是她的首选,她被几所学校拒绝之后,不得已才上了牛津学文学。

《消失的爱人》预算6100万美元,截至2015年1月21日,全球票房367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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