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情表白的一段情话(合集60句)

深情表白的一段情话(合集60句),第1张

  相思夜情多少,地角天涯未是长。爱情是很复杂的东西,爱一个人就勇敢的去表白,你有喜欢的不得了的表白文案吗?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深情表白的一段情话(合集60句)”,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恍恍惚惚,迷迷荡荡。我想起奉天的沈水,雨润的时节,微冷的初秋。

  2以你之名,冠我之姓。

  3我怎知今晚月色有多美,眼里早已全是姑娘,哪还容得下月色。

  4薄光寒寒,夜风冷冷,残月已起,天上人间,灯火闪闪,那些韶华不再,旖旎梦境不成,仍是孤灯浊酒。

  5人生一世,浮华若梦,总有一人,视你如命。

  6待你长发及腰,我十里红妆娶你可好。

  7流光若逝情若殇。

  8那年,那月,那时光,已悄然流逝。那情,那爱,那相思,已婉转千年。那山,那水,那琴声,已逐渐清晰。那河,那岸,那两边,已疮痍满目。我岸边伫立的身影,依旧挺拔。琴声婉转。那又是谁,弹奏的一曲绝响,将我万丈红尘埋葬!

  9不忘初心不负卿。

  10我有所恋人,隔在远远乡。

  11红尘有梦,岁月迷离,闲词愁赋难为情。吟断刹那芳华,徒增伤心,幽禁了衣襟沾染的情殇;红颜弹指老,散了芬芳,痴了流年;胭脂沾染灰,葬了花魂,宝剑折卷刃,断了豪情;情有千千结,化为纸鹤,寄去谁的思念恨有幽幽殇,化为青灯,彻悟谁的菩 提。

  12二斤桃花酿做酒,万杯不及你温柔。

  13原来山盟海誓说遍,似这般都付与过眼云烟!

  14是谁把光阴剪成了烟花,一瞬间,看尽繁华。

  15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16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公子,云胡不喜。

  17不见霜露不见君。

  18流年烟火醉桃花。

  19毁我爱她你真瞎。

  20你给了我你的世界,宁舍天下以得美人心。然我不要这世间的繁华,你就是我的天下。此生有你,世间再无他。

  21缤纷且浮华,不过情非得已。

  22山河拱手,为君一笑。

  23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

  24最肯忘却古人诗,最不屑一顾是相思。

  25烟销日出不见人,欸乃一声山水绿。

  26嫣然一笑终成梦。

  27为伊消得人憔悴。

  28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29你执鞭纵马,又远赴天涯。我深闺点蜡,负豆蔻年华。

  30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

  31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32梦里,谁的玉笛悱恻缠绵,谁的歌声悠扬婉转袅袅清音似人间天籁,回声淌过流水,穿越高山,落在风里百遍千遍。丝丝柔情如花落满天,花瓣飘过红颜,落在枕边,化在梦里千片万片。听到忘情处,掬三分流水,拈七分春色,酿十分蜜甜。

  33待我弦断音垮,许你青丝白发

  34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

  35陪到最后才是真。

  36想来你也不过只是一位普通的女子,却握有一剂秘方,将这人间的烟火调味至恰到好处,害得人如此相思。

  37黄泉路上,忘川河中,三生石旁,奈何桥上,我可曾见过你。

  38他们说:青山是否妩媚,还须看青山是谁,可我摇头,我见众生皆草木,唯你是青山

  39换乾坤朗朗,着信义昭彰,又何妨,青山葬

  40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41也许我不太会讨你欢心,但是我真的很用心。也许我不太懂得浪漫,但是我却从不给你任何羁绊。也许我对你的爱表达得不够好,但是我会用行动爱你到天荒地老。

  42我喜欢你,长得像你不行,脾气像你不行,只能是你。

  43希望你们都能遇到一个干净的人,没有预谋离开的心思,没有藏着掖着的行为,阳光给你,清晨给你。

  44深爱之人藏心不挂嘴,久念之人在梦不在眼。

  45我以前觉得我是自由的,起码这一生没有谁能降住我,遇见你以后,自由和野心我都不要了,我只要你。

  46你最近真讨厌,讨人喜欢,百看不厌。

  47生来执拗,喜恶分明,所以我喜欢你,不是一时兴起,也不是心口不一。

  48不管你心里藏着什么秘密,我只想告诉你,你守你的秘密,我会好好守着你。

  49遇到你之前,我以为,我不会落入世人的俗套。

  50我知道我无法惊艳谁的一生,但我想温柔你的岁月。

  51我们之间最甜的事就是,我的影子偷偷抱过你的影子。

  52思念所达之地,目光所及之处,都是你。

  53睁开我的眼睛,我的眼里只有你,闭上我的眼睛,我的眼里只有你,带上我的眼镜,我的四个眼里全是你。

  54思念就像关不紧的门,空气里有幸福的灰尘。

  55昨夜星辰昨夜风,孤苦寂寥相思痛,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56我不知道永远会有多远,我只知道我珍惜在一起的时光就够了。

  57我要照顾你一生一世。

  58老婆我爱你,谁也不能比,不开心的时候我会陪伴你。

  59敢问公子,小女子该如何博你欢心。

  60我扎根生长,也自然流淌。

1初二单元作文600字

 一次偶然的机遇,原本平行的我们相交了。上天把我们安排在了一个点上,那是缘分。我们——爱面子的我们,却总是喜欢吵架。但吵归吵,我们感情还是不错的。可是我不好意思当面表白,所以借此机会,偷偷写在这,告诉你:“同桌,我可爱死你了!”

 我们都是“胖胖一族”,所以有时候也会有很多共同话题,虽然有时候总会瞎谈“你胖了几斤”,“我瘦了几斤”……但却乐此不疲。而当别人用嘲笑的眼光看着我们时,你总会挡在那,给他回过去一个“杀死你”的眼神,让他退缩。有时候,我也会自卑,你也跟我说过:“要不一起减肥呗。”可总减不下去。你却笑着说:“没啥大不了的,毕竟减肥不容易,因为每块肉都有它的脾气。”我又被你逗笑了。当我不开心时,你总是如此:“小妞,给大爷笑个呗!”呵,乌云就这样被你驱散了。

 你有一个坏习惯,那就是每天上课,都喜欢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每一次你都会兴致勃勃的,而我总是用那种冷冷的眼光硬是把你的兴致给压制了下去。我很想跟你说声对不起,因为我真的不喜欢在上课说悄悄话,你应该能理解我吧

 虽然你经常逗我开心,但却也经常惹我生气。因为这样,我们总是喜欢吵架。你会说我太过固执,而我也会说你太过无赖。你总喜欢玩弄我的头发,因此我跟你发了好几次脾气。最后还是你用那种嗲嗲的声音来求我的原谅。可我还是用冷暴力,一个上午不跟你说话……其实,我觉得有时候我还是蛮坏的,哈哈!

 当我生病请假一天后返校,你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当我累了时,你会借你的肩膀给我 靠;当我上课犯困时,你会毫不留情地狠狠掐我一下;当我哭泣时,还是你……在我身边。

 同桌,因为你,我的生活变得很精彩,我想我要好好谢谢你。最后,来一个属于我们的独特的握手,让我们永远和谐下去吧!

2初二单元作文600字

 很享受待在阅览室里的四十分钟,似乎是屏蔽了所有的喧嚣,听得见的只有不次序的翻书声还有轻细的写字声。这是一周中最轻松的一节课,好久好久的紧张与忙碌终于能在此刻平静下来,不用记单词,没有方程式,只需抱着“小博”摘录句子,那些美的掉渣的散文微小说,逐字逐句抄下来,放在笔记本里,再轻轻读给自己听,便有一种满足感和幸福感,可能美好就是这样简单,就是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无视周围的一切东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阅读课是坐在靠窗的位置,早晨那抹金色的阳光透过窗子斜射下来,正投在我所读的书页上,温润的,暖暖的颜色和着温润的,暖暖的文字,那是种不真实的美感,就只有单纯的文字搅拌着阳光,胜过一切花花世界的妖娆。阳光懒散地打在书页上,纸页上,字迹仿佛也安静而和谐,少了做数学题时的潦草与轻浮。

 静静地靠着椅背,手中轻捧着“小博”,头微微低垂,刘海半遮住右眼,阳光照在刘海上或许也成了金色,又或许是其他一种颜色,只是我又想起了那个记忆中的少年。被老师罚站在座位旁,刘海低垂,手中拿着课本,也就是像这样早晨的阳光,将他的刘海染成了金褐色,没错,就是金褐色,那样符合他青涩的面颊,也就是在那一瞬间,我痴痴地望着他的那一头“金发”,以至于老师叫我站起来回答问题时,我脱口而出:“阳光,是的染发剂。”也因为这句话被同学嘲笑了大半个学期,总拿这句话用来调侃我时常地望着天空。

 看到过很多种阳光,透过枝杈的斑驳树影,照在墙壁上的大半个光点,映在水中的波光粼粼,在欣赏那些阳光时,却忘了周围的环境。而现在安静的阅览室里流下的缕缕阳光,成了我爱上它的所有理由,甚至忽略了窗外的风景,只是在享受着那抹阳光。

 以至于投入到忘记时间,忘记一切,常常下课铃打响,唏嘘声一片时,才反应过来已经下课了,只能无奈时间为何流逝的如此之快,要知道数学课可不是这样的。

 总是想阅读课永远不要下课,时间永远凝固在那个午前的早晨,坐在靠窗的位置,左手翻着“小博”,右手做着笔记,阳光懒散地洒在桌面上,把一切都涂成金色的。

3初二单元作文600字

 世界上总会有很多让你去选择的事情,有学校、职位,甚至是朋友。每一次的选择都会在不同程度上改变我们之后的人生,而谁也不知道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子,所以每一次选择都要用心去对待。

 小学的时候,班长这个职位最能得到老师的宠爱和同学们的爱戴,而且有很高的威信,因此我们都认为班长是个好职位,甚至觉得当我们犯错时,老师会少批评班长。我们人人想竞选这个班长的位置,我也不例外。但是,那时的我在班级里并不起眼,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宣传委员,朋友也不多,我几乎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有一天,班主任悄悄把我叫到一边,又悄悄开了口:“欣言,如果你这个学期竞选的话,我希望你能报名选班长,我也会投你一票的。”天哪,这么好的机会居然眷顾了我那一天,我一路小跑回家,迫不及待的告诉了家人。可母亲却说:“你觉得你能胜任吗每一个职位都有自己的职责,而能胜任每一个职位的人都是不一样的。我们不能为了个人的威信,个人的利益而做自己无法掌控的工作。”这句话我琢磨了好久。

 第二天,我怀揣着忐忑的心情来到了学校。第一节就是班会课,竞选班委。在竞选班长的时候,我看见班主任老往我这里瞟,一脸期盼的看着我,希望我上去竞选。但我迟迟没有上去。老师一脸失望地站上了讲台:“没人竞选了吗那现在我们开始宣传委员的竞选。”

 这时的我在老师刚走下讲台就冲上去了,老师很惊讶。我清了清嗓子,开始了我的演讲:“班主任曾想让我竞选班长,而我想竞选宣传委员的原因正是觉得,我做了那么多学期的宣传委员,已经有经验了,要是换其他人,他们一时半会儿能做的比我好吗班长是个好职位,但它不适合我。一个人如果为了利益而去做不适合自己的事,那才是一个失败者。”和前几次的竞选不一样,当我说完后,全班人都在为我鼓掌,包括班主任。那一天,全班都支持我,通过了宣传委员的竞选。我也做得很成功,期末被评为了“宣传委员”。

 不要被利益蒙蔽双眼,理性选择适合的事才是最重要的。适合的事物能让你受益一生,不合适的事物让你吃尽苦头。

4初二单元作文600字

 在每一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些话想要告诉对方,但是却又说不出口。而在我的心中,也有一些话,多想告诉你啊!

 逐渐长大的我们却随着长大的脚步而丧失了许多东西。我们不会像儿时那样整日缠着父母,更不会有什么话就对他们说,可是我多想告诉他们:我是依然爱着你们的。

 还记得上次生日的那一天,原本忙碌的他们硬是挤出时间来为我过生日。一整天,我们上午去了欢乐谷,不喜欢玩这些刺激游戏的他们也为了陪我而一次次坐上他们不喜欢的座椅上,而一下来后,他们仍然第一个关心我,而硬是带着笑容看着我。看着他们眉间那一丝痛苦的表情,我多想告诉他们:我爱你们。

 下午,他们在家里忙碌着为晚上的大餐做准备,而我却因为上午的劳累而睡着了。一个半小时过去了,醒来以后,偷偷溜进厨房,他们俩个都直捶腰部,看来是由于上午陪我坐过山车而腰疼了,但他们却没有在我面前抱怨过一句,只想让我高兴。爸爸妈妈,我多想告诉你们;我爱你们。

 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吃着爸妈亲手做的饭菜,虽不及饭店里的大厨师做的好,但是这些都充满着爱的味道。狂欢过后,已到了8点,此时的我,闲着无聊,就上网聊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转眼已到了10点钟,我正准备睡觉了,却突然想去看看爸妈是不是早就睡了,便悄悄地走到他们门前,我又偷偷地朝里面一看,妈妈正在里面写着什么,一定是他今天的工作。迎着灯光,我看到几根白发。妈妈,我多想告诉你我爱你啊!

 第二天,爸爸妈妈要回外地去工作了,我想要起来送他们,但他们不肯。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多想说一句“我爱你们”。

 下一次,下一次我一定要告诉你们我真的很爱你们。

 记忆又被拉回到现在,看着那天拍下来的照片,我有自言自语道:我多想告诉你们啊!我一定不会再错失机会了,我一定会勇敢地说的!

5初二单元作文600字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春天总是这样,伴随着绵绵细雨而来,雨丝细如发,给忍耐了一季寒冬的万物带来点点温暖。偶而漫步于林间,夹杂着野花的芬芳的气息不时涌入体内,使人心情舒畅。躲藏了一整个冬季了,是该出去走走了。

 春,是呼唤。她似一位贤惠又温柔的妇女,在沉睡着的孩子身边轻轻呼唤,声音轻而柔,如空姐那般甜美,努力想叫醒他,却又不忍将他吵醒,只愿孩子能梦中隐约听见母亲的呼唤而渐渐苏醒。

 “春眠不觉晓。”在春天做着美梦的孩子总不容易醒来,万物也是如此。何况那位春神又不忍将他吵醒呢!于是,万物一直沉睡着,而春神却不气馁,还在他们身边不断地呼唤着,功夫不负有心人,有朝一日,万物必将苏醒……

 春,是起点。俗语有云:“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一年中的首季,虽然刚开始,却不忍输给任何人,似接力赛跑一般,努力为未来打下基础,开个好头。

 于是,在春天,人们便开始劳碌起来,都去干自己该干的事了。农民,在田间辛勤地耕作,鸟儿用歌唱来颂美他们的勤劳;工人,在工厂操作,机器的轰声编成一曲交响乐来歌颂他们的贡献;学生,在学校认真地学习,鲜明的分数预告了他们的成果。总之,在春天,人人都在这起点出发,急速奔跑……

 春,是希望。不但是农民的希望,更是各行各业人的希望。哪一个人不希望一年平平安安哪一商人不愿这年财源广进又有哪一人不愿这一年万事如意于是,人们纷纷在春天中埋下了自己的种种愿望,希望到年底这些愿望一一实现。然而,希望的有无,决非凭空而论。春,虽然年年更替,希望却只有在辛勤耕耘后,才能实现。因此,春也是耕耘的季节。

 春,是呼唤;春,是起点;春,是希望;春,更需耕耘。因此,我们要把握好我们现有的青春,让心灵呼唤起沉睡的斗志,让怯懦的双腿站在希望的起点上,用青春耕耘人生,让那一片希望在春播种,在未来收获。

《飘》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题材的现实主义长篇小说。它以女主人公斯佳丽的爱情生活为主线,反映了南北战争以来,南方的战败和重建,通过斯佳丽的经历,揭示了一种敢于面对现实,不向命运低头,坚强不屈的精神,给人以极大的心灵震撼。

作者对本书的命名是Gone With the Wind,意为“随风而逝”。语意出自书中一位重要人物-―阿希礼之口。他是站在没落的南方农奴主的立场上,无限惋惜地感慨战前南方的一切――贵族式的华服美食,骑马跳舞,野宴欢会;金银满柜,良田百顷,车水马龙,黑奴成群的热闹富足;自由自在,悠闲宁静,轻松舒适的田园生活;以及南方传统的道德观念等等――一切与旧的生活方式有关的林林总总,都随着一场战争,“随风而逝”了。这一主旨,由阿希礼概括点出,再由斯佳丽一点一滴地去切实体会和经历,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不仅站在有钱的南方农奴主的立场上描写了这场战争,同时也表明了她看待这段历史的个人心态。

故事从1861年开始的。自从1860年共和党人林肯当选总统以来,南部各蓄奴州相继宣布脱离联邦,成立了“南部联邦”,总统戴维斯。“脱离联邦”,“州权”,“战争”,这样的口号一浪高过一浪,象催征的战鼓,擂得南方男儿们热血沸腾。但我们的女主人公――塔拉庄园的斯佳丽**,对此却一点儿兴趣也没有;她感兴趣的是让她的众多情人为她着迷。4月的一天下午,花枝招展的斯佳丽同两个追求她的小伙子――塔尔顿家的双胞胎兄弟聊天,忽然听说阿希礼要订婚了,心如刀绞。斯佳丽向来能叫小伙子们围着她众星捧月般地狂热追求,唯独阿希礼例外。阿希礼对她以扑闪扑闪的长睫毛和时隐时现的小酒窝送去的阵阵秋波,只是报以礼貌性的微笑;阿希礼看她的眼神,也总象是越过她,看到别的遥远的地方去了。阿希礼温文尔雅的风度和与众不同的个性,使斯佳丽倾倒并暗恋于他。可现在,阿希礼却要和他的表妹玫兰妮订婚了!斯佳丽不相信自己会不如玫兰妮迷人,更不相信阿希礼会不爱自己。她决心在第二天的大烧烤野宴上,找机会向阿希礼当面表白,并争取说服他同自己私奔。

第二天,男人们热衷的话题仍然是战争。特别是有一位姓巴特勒的,竟敢大放厥词,称战争南方必败,引起众人不快。而阿希礼,只是守在玫兰妮身边。为了引起阿希礼的充分注意,斯佳丽轻而易举地把在场所有的未婚男子――从长着几根稀稀拉拉胡子的老肯尼迪,到情场上毫无经验,害羞的小伙子查尔斯,都吸引地围着她团团转。可阿希礼对她的当面表白,仍予以充满绅士风度的拒绝。斯佳丽恼羞成怒,打了阿希礼一个耳光,又抓起一只小瓷碗朝壁炉狠狠地砸去。不料这一砸,却为她引来了另一位非同寻常的“知己”――瑞特巴特勒,就是刚才那位不受欢迎的巴特勒先生。这位巴特勒先生出身名门,却以叛逆自居,公开蔑视并嘲讽南方上流社会公认的那一套道德准则。他很欣赏斯佳丽的勇气,而斯佳丽却认为他窥到了自己最丢人的一幕。

而在这时,“萨姆特要塞打起来了”的消息传来,战争爆发了!为了报复阿希礼,斯佳丽以闪电般的速度与玫兰妮的哥哥,爱害羞的查尔斯订了婚,并赶在阿希礼和玫兰妮的婚礼前一天,与查尔斯结了婚。

婚后,查尔斯应征入伍,接着又很快病死。留给斯佳丽的,是遗腹子小韦德和“寡妇”的身份。当然,还有他的亚特兰大亲戚――皮蒂姑妈,玫兰妮和一些财产。阿希礼走了,附近的年青人都走了,斯佳丽消沉沮丧,情绪低落到了极点。这时,收到皮蒂姑妈和玫兰妮的来信,她带着孩子到了亚特兰大。

在亚特兰大,她参加了医院对伤兵的义务护理工作,心情有所好转。但“寡妇”的身份迫使她远离一切娱乐活动。在一次位医院举行的募捐舞会上,斯佳丽终于冲破清规,穿着丧服和瑞特步入了舞池。瑞特现在成了亚特兰大鼎鼎大名的穿越北军封锁线的“英雄”,但他冷热嘲讽的脾气却丝毫未改。此后,他们经常出入社交场合,又成了人们攻击议论的对象。只有玫兰妮不仅不参加对他们的围攻,还经常为他们辩护。只是斯佳丽仍然无法忘怀阿希礼。

1863年夏,葛底斯堡传来可怕的消息,许多和斯佳丽一起长大的青年战死了,活着的也没有足够的给养。阿希礼圣诞节回来休假,消瘦,褴褛,进一步证实了瑞特的某些“胡言乱语”并非虚妄。斯佳丽心中又燃起了对阿希礼爱的烈焰。可阿希礼在临行前,仅在她的额上轻轻吻了一下,拜托她代为照顾玫兰妮。斯佳丽被他眼中的痛苦绝望所惊骇,不由答应了。

1864年,战况越来越糟。更叫斯佳丽不能接受的是,玫兰妮怀孕了。同时,前线又传来阿希礼失踪的消息。后经瑞特帮忙,才打听到他是被俘了。7月,亚特兰大被围,人们纷纷逃离。斯佳丽听说母亲生病了,也想回塔拉去去。可是,临产的玫兰妮不能旅行。斯佳丽答应过阿希礼照顾玫兰妮,只好也留了下来。围城一个月,天天炮声不断,度日如年。接着,战斗打到塔拉那边去了,亚特兰大城里陷入一片沉寂,使斯佳丽更加觉得心急如焚。9月1日,南军撤离亚特兰大,北佬就要进城了。可玫兰妮恰巧也在这一天分娩了。没有医生帮忙,根本不懂接生的斯佳丽从清晨直忙到深夜。这时,城里到处一片混乱,大火冲天。斯佳丽在瑞特的帮助下,弄到了一辆破马车,带着玫兰妮和惊恐万状的孩子们,连夜不顾一切地逃回塔拉。

可是塔拉早已面目全非了。家里的存棉被烧,田野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痴呆,两个妹妹重病在床。家里只剩下三个没了主心骨的黑奴。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全部落在了19岁的斯佳丽肩上。为了让全家大小12口人活下去,她不得不坚强起来,放下**架子,亲自下大田,咬着牙摘棉花,干粗活。甚至还开枪打死过一个北佬士兵。然而,时常光临塔拉的,除了抢劫作恶的北佬外,还是饥饿。斯佳丽日夜紧张,常作一个可怕的怪梦,梦见自己被黑暗的巨魔追逐,周围全是大雾,她在迷雾中拼命地奔跑,挣扎,但就是找不到生路。这个恶梦成了她此后多年的一块心病,常常使她惊醒,颤栗,彻夜难眠……

次年4月,南军投降,战争结束了。正值春耕大忙时节,斯佳丽顾不上伤感与怀旧,一心恢复生产,重振塔拉庄园。接着,每天都陆陆续续地有些南军士兵路过塔拉返乡。阿希礼也捎信来说他快回来了。有一位被她们救活的病危濒危的士兵威尔,无家可归,康复后他就留在了塔拉。威尔精明能干,任劳任怨,使斯佳丽觉得心头的重担轻了许多。9月,阿希礼终于活着回来了。

但是,塔拉的困窘状况并未好转。又加上曾被斯佳丽家开除过的“下流坯”工头,现在大权在握的乔纳森暗中使坏,塔拉又因付不起高额附加税而走投无路了。斯佳丽忽然想起了瑞特,尽管他曾在逃离亚特兰大那天夜里把她们扔在半路上。为了塔拉,斯佳丽决心不惜一切代价。她只身来到亚特兰大,不料瑞特却因涉嫌侵吞国库巨款而被捕入狱了。斯佳丽从他那里分文未得,反遭他羞辱嘲弄。

斯佳丽在寒风冷雨的街上 独行。她又冷又饿,伤心绝望。忽然,她碰见了妹妹的老情人肯尼迪。肯尼迪告诉她,自己现在开了一家铺子,手头颇有一小笔钱。斯佳丽一听到“钱”就来了精神,她诱骗老肯尼迪,并在两个星期后成了肯尼迪太太,塔拉得救了。

肯尼迪太太很快发现,丈夫其实根本不善理财。她决心取代他。这时,瑞特巴特勒又来了,还讽刺她不肯等他两个星期。他是靠疏通了华盛顿的“私人朋友”才使自己刚刚获释的。斯佳丽过够了穷日子,她再也不要挨饿了。她背着肯尼迪向瑞特借钱,买下了城外的一家锯木厂,象男人那样辛苦经营起来,也象男人那样开始大把赚钱。即使后来怀了身孕,也不停止工作。这在亚特兰大又引起了众议纷纷。但斯佳丽一心扑在赚钱上,根本不予理睬。为了赶在生产前能多赚些钱,她又买下了一个木材厂。每日经营两个厂的生意,直忙到晚上才回家。这时,亚特兰大的社会治安情况很糟,街上到处都有无赖,醉鬼,流浪汉,刚被解放,涌到城里又无所事事的黑人们也常惹是生非;城外更加不安全。人们都劝她不要外出,可斯佳丽依然不管不顾,我行我素。这时只有瑞特一个人能理解她,常常在路上“偶然碰到”她,帮她赶赶车。瑞特还警告过她少给3K党找麻烦。

后来,斯佳丽将阿希礼一家迁到亚特兰大,拜托阿希礼照管她的一个木材厂。玫兰妮在亚特兰大很有声望,她家很快成了守旧派人物的中心。斯佳丽生下女儿爱拉后,又亲自出马管理她的木材厂,她甚至雇佣犯人为她干活,因为阿希礼管理的那个厂子老是赔钱。这时,亚特兰大的社会治安越来越糟了,妇人们吓得白天都不敢出门。一次,斯佳丽傍晚赶车回家时,被一黑一白两个坏人劫持,幸亏她家过去的一个黑奴及时相救,才幸免于难。当天夜里,3K党出击了。阿希礼和肯尼迪也在其中。可是,他们陷入了北军的埋伏。多亏瑞特巧计相救,才转危为安。可阿希礼受伤,肯尼迪在交火中毙命了。没过多久,巴特勒向她求婚,她不顾众人的反对,又成了巴特勒太太。

他们在新奥尔良度了蜜月。婚后,巴特勒对她的一切物质欲求都尽量满足,让斯佳丽彻底摆脱了恶梦的困扰。一时间,斯佳丽觉得心满意足,又生下了小女儿邦妮,巴特勒对邦妮也是无限宠爱。一天,斯佳丽从木材厂回来,突然宣布要和巴特勒分居,可巴特勒却似乎并不显得吃惊。只是他对邦妮的用情更深了,凡事有求必应。他以慈父的形象一点一滴地改变着亚特兰大人对他的坏印象。为了女儿的将来,他甚至收敛恶习,捐助慈善事业,还和提包党坏朋友断了往来。

斯佳丽对阿希礼的感情依然如故。在阿希礼生日的那天下午下班后,二人在一起追忆往事时情不自禁地拥抱,不料被人撞见传得满城风雨。巴特勒恼羞成怒,硬拖着斯佳丽出席了当晚玫兰妮为阿希礼举行得生日晚会,会后到家强暴了她。然后,他带着孩子离开了亚特兰大,一去无踪。这一次,又是玫兰妮挺身而出,拼命保护斯佳丽,才使她熬过了这一劫难。

斯佳丽又发现自己怀孕了。三个月后,巴特勒回来时,斯佳丽正要把这一消息告诉他,不料却被他冷嘲热讽所激怒,失足跌下了楼梯,摔断了肋骨,孩子也流产了。巴特勒悔恨不已,在玫兰妮面前痛苦忏悔。此后,他再也没有强迫过她,但二人也未重修旧好。小女儿邦妮自从有了一匹自己的小马,常常任性地调栅栏玩。一次跳时终遭不测。巴特勒伤心欲绝,终日喝得烂醉。斯佳丽也暂离了伤心之地,直到接到玫兰妮病危的电报才赶回来。

原来,玫兰妮不顾医生的劝告又怀孕了。但她的身体却急剧恶化。临终前,她把照顾小博和阿希礼的重托交给了斯佳丽。斯佳丽看着玫兰妮离去,忽然意识到,这些年来,全因为有玫兰妮的支持和保护,自己才是强大和无所畏惧的。因为,此刻的阿希礼显得那样惊恐,那样软弱无助,使她多年对他的幻想一下子全部破灭了。

斯佳丽冲出玫兰妮的家,发狂般地一个人在漆黑地夜里狂奔。周围大雾弥漫,正如她恶梦中所预示的那样,她不知要奔到哪里去。希望的灯火那样遥远,那样飘渺。终于,她想清楚了,这些年来,自己真正爱的,是她亲手披在阿希礼身上的美丽的幻影;而真正爱她的,只有瑞特,真正值得她爱的,也是瑞特!瑞特,是她心头希望的灯。

但是,瑞特已经对她彻底心寒,决定永远离开她了。终于,她失去了对阿希礼的爱,也失去了爱她的瑞特。一切,都随风而逝,离她远去了。不得已,斯佳丽又拿出自己对付困难的老法宝,对自己说:“我先不去想它,明天再说。明天,我要回塔拉去,一切都会好的,我一定能想办法把他赢回来。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

1、

经常会有读者向我发牢骚。

大学生吐槽日子无聊,除了吃饭上课,其他时间就是混吃等死,学校不好,学的专业又不喜欢,都快毕业了还不知道以后可以做什么。

工作的人吐槽生活迷茫,工作了几年,仍然拿着几千块钱的工资,升职无果,未来无望。想跳槽又都差不多,想充电又不知道如何开始。

每次收到这种消息,我都会选择摊手不语。因为我始终相信一个道理: 忙碌的人是没有时间去迷茫的。

有时间迷茫,为什么不尝试去做一件酷酷的事情。

2、

什么样的事情才能算作酷?

抽烟喝酒文身打架斗殴?还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或者是一次义无反顾的爱情?

就我而言,上面列举的东西我都曾有过,高中差点退学,大学差一个学分就留级,毕业第一年换了四份工作。

但现在想来从没觉得和酷有半毛钱关系,顶多就是中二时期青春张扬的印记。

关于酷,网上有一段话说的很好。

换一句话说, 就是能够坚持开始一件有利的事情,并努力去做到极致。

3、

大学同学小博,是我在学业上见过最酷的人。

大一刚入校的时候,当我们还沉浸在刚从高中的牢笼里解脱出来,享受大学带来的刺激与新鲜时,小博就将目标定在了四年后的考研北大。

要知道,我们就读的是一所普通的三本院校,考研的时候,目标加上985这样的字眼就已经很牛逼了,而清华北大这些,几乎就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所以当时他有多认真,大家就有多不屑。

他并不怎么在意,而是用整整四年时间,去证明了自己的决心。每天起的比鸡早,有课上课,没课就是一天到晚地驻扎在图书馆,熬到最后一秒才回寝室。

大家也逐渐从一开始的不屑,到最后被他彻底折服。

事实他最终也真的以考研数学满分的成绩叩开了北大的大门。

4、

陈哥是我在工作中所遇见的很酷的人。

陈哥三十七八岁的样子,学历只是一个大专生,但他手下管着一大片大学生,其中不乏武大、河海、川大这些顶级大学的佼佼者。

他不但管理能力出色,专业技能更是无可挑剔。细数他拥有的证件: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还有一个最牛逼的专业证件:岩土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是什么概念?就是只要把这个证件挂靠给需要的公司,坐在家里打麻将一年都有十几万。

当时他还在施工单位工作,日复一日地守在工地上,他决定进行一项有难度的尝试:向岩土工程师奋斗。

与其他证件不同,岩土工程师需要考的知识不但精深,而且涉及的科目非常广泛。这对于一个已经毕业十几年,书本不曾摸过的人来说,其实是一件很抓狂的事情。

陈哥表现出了他异于常人的自制力。下班或者放假,其他同事都是打牌玩游戏,或者抓住这个机会到处浪,而他却把能够利用的空余时间全部用来啃书本。

用几年的时间坚持一件事,堆在房里的相关书籍都有百来斤。

当最后他把证件拿到手的时候,周围所有人都觉得酷毙了。

5、

每一个胖子瘦下来后都是美女。

很多胖姑娘都喜欢用这句话安慰自己。

姑且不说这句话对不对,关键是瘦下来这三个字,对绝大部分嗜吃又不爱锻炼的姑娘来说,无异于登天之难。

有个高中同学,三年时间都被肉包裹着,平淡无奇。

大学后,对于暗恋的男神不敢表白,直到后来看见男生挽着一个娇小可爱的女生出双入对。这时候她的爱美之心被彻底激活,社交简介栏挂着一个“要么瘦,要么死”的标签,狠下心来制定了各种减肥计划,不再吃夜宵,每天早晚定时晨跑。

不到一年,整个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二暑假参加同学聚会的时候,可谓是亮瞎了我们的双眼。彻底验证了“每一个胖子都是潜力股”这句话。凹凸有致的身材,配上一张五官精致的脸蛋。

谁都不敢回想一年前惨不忍睹的画面。

她说, 瘦下来后,感觉人生就像开挂了一样,真他妈的酷。

6、

曾有人问我:我也想写东西,但文笔太差,你可以推荐一些提升文笔的书籍么?

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都很无奈。

讲真,只要能够静下心来去看,而且还能坚持做笔记,什么书都可以。小说诗歌杂文,军事宗教哲学,工具书、甚至一张狗皮膏药的使用说明书都能提升你的语法结构。

但大多数人,也许阅览广泛,各领域的知识都会有所涉猎,但却很少有真正看完一本书,或者真正钻营于某一类型的书。

这样造成的后果便是,聊天的时候什么话题都能参与,但也因此局限了自己的专业水平。

如果你只是掌握着许多表浅的知识,可能会让你自如地适应各种聊天环境。但如果你是想培养一项技能,想做一件有益而又酷炫的事,那么最好能将某件事情做到极致。

7、

很多人不是没有梦想,也不是没有喜欢的东西,但关键在于实行的时候总会半途而废。

看过一个演讲视频,演讲人叫马特·卡茨,一位来自谷歌的工程师。

演讲的最后,他说: 你还在等什么?为什么不能给自己一个机会,去开始一件你一直想尝试的事情。

8、

最糟糕的生活状况大抵就是,时间永远在变,不变的是自己对生活日复一日的迷茫。

别再逼逼了,与其终日彷徨,不如尝试去做一件觉得很酷的事情。

就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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