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初三文言文改写一篇情书
皓皓明月无暇对我心,朗朗淳风清飒懂你意。
时春临夏,暮霭霓华。惘思佳人何处,可与吾飞花?良辰美景幸临,清风玉露娉婷。
飘摇缀雨,点落红绫。湘竹含烟,素衣轻裾且展形;蜃楼间雨,搔首回顾蓦神惊。
却道那、落樱溅雨,可知人情?晨惊晨已至,黄梁残景;暮叹暮还归,意犹未尽。烟峦云树,处处山岚疑香沁;雪浪风涛,点点飞白掠倩影。
谁道蒹葭白露苍苍?谁道伊人江水一方?鼻翼书香,亦也浪浪。常思量、久别未逢心惘,默然无结神伤;明湖畔,爱你伤,别无他意。
三更寤寐迷茫,梦中尽也彷徨,魂狂!冬蛰雷,夏飞雪,我依神往!山作砺,海扬尘,尔敢他葬!骎骎白驹过隙亡,一世一情长。
2 哪位高手能用文言文写1000字以内的情书夫何瑰逸之令姿,独旷世以秀群。
表倾城之艳色,期有德于传闻。佩鸣玉以比洁,齐幽兰以争芬。
淡柔情于俗内,负雅志于高云。悲晨曦之易夕,感人生之长勤;同一尽于百年,何欢寡而愁殷!褰朱帏而正坐,泛清瑟以自欣。
送纤指之余好,攮皓袖之缤纷。瞬美目以流眄,含言笑而不分。
曲调将半,景落西轩。悲商叩林,白云依山。
仰睇天路,俯促鸣弦。神仪妩媚,举止详妍。
激清音以感余,愿接膝以交言。欲自往以结誓,惧冒礼之为愆;待凤鸟以致辞,恐他人之我先。
意惶惑而靡宁,魂须臾而九迁:愿在衣而为领,承华首之余芳;悲罗襟之宵离,怨秋夜之未央!愿在裳而为带,束窈窕之纤身;嗟温凉之异气,或脱故而服新!愿在发而为泽,刷玄鬓于颓肩;悲佳人之屡沐,从白水而枯煎!愿在眉而为黛,随瞻视以闲扬;悲脂粉之尚鲜,或取毁于华妆!愿在莞而为席,安弱体于三秋;悲文茵之代御,方经年而见求!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悲行止之有节,空委弃于床前!愿在昼而为影,常依形而西东;悲高树之多荫,慨有时而不同!愿在夜而为烛,照玉容于两楹;悲扶桑之舒光,奄灭景而藏明!愿在竹而为扇,含凄飙于柔握;悲白露之晨零,顾襟袖以缅邈!愿在木而为桐,作膝上之鸣琴;悲乐极而哀来,终推我而辍音! 考所愿而必违,徒契契以苦心。拥劳情而罔诉,步容与于南林。
栖木兰之遗露,翳青松之余阴。傥行行之有觌,交欣惧于中襟;竟寂寞而无见,独狷想以空寻。
敛轻裾以复路,瞻夕阳而流叹。步徙倚以忘趣,色惨惨而就寒。
叶燮燮以去条,气凄凄而就寒,日负影以偕没,月媚景于云端。鸟凄声以孤归,兽索偶而不还。
悼当年之晚暮,恨兹岁之欲殚。思宵梦以从之,神飘飘而不安;若凭舟之失棹,譬缘崖而无攀。
于时毕昴盈轩,北风凄凄,炯炯不寐,众念徘徊。起摄带以侍晨,繁霜粲于素阶。
鸡敛翅而未鸣,笛流远以清哀;始妙密以闲和,终寥亮而藏摧。意夫人之在兹,托行云以送怀;行云逝而无语,时奄冉而就过。
徒勤思而自悲,终阻山而滞河。迎清风以怯累,寄弱志于归波。
尤《蔓草》之为会,诵《召南》之余歌。坦万虑以存诚,憩遥情于八遐。
3 情圣们~谁会写古文类型情书晓晓:
初见有女,白衣长发。
顾盼笑兮,于心自喜。
自此之后,念及心动。
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奈何业差,与你远隔。
你座二排,我座排尾。
相隔渐远,于心凄凄。
思之笑颜,于情切切。
遂奋起兮,盼与你同坐。
数学亦我不喜,英语亦我不爱。为求与你同桌,数学英语皆为我爱也。
时隔二月,学期终考。虽奋勇攻读,仍心内揣揣。时少书繁,不胜其力。
更有周围强敌环伺,右后刘小眼,上课之时屡屡窥觑于你,其心有奸。前座王胖,无事回头,炸献殷勤,非奸即盗之心若揭。
危乎!捉急哉!
领座狡童,谋划窃题,余热盼与你同坐,虽危亦往也,奈何老师奸猾,临考换卷,令我等捶胸。
事后思之,若是败露,岂不是死得难看?此乃以绳命爱你,你可知乎?
艰苦攻读,幸有小成。自末尾转于四排,终与你近也,每每思之,喜若癫狂。
自暑期始,他人嬉而我攻读,他人游而我习阅,窃闻开学有考,与你同座之期近也。刘胖小眼,不足为虑,哈哈哈哈!
时值七夕,每闻牛郎织女相会,感不自禁。你我岂不是被考分相隔,正如迢迢河汉,相见不能会亦,每每远眺,心内凄然,苍天捉弄,人艰不拆。然,奋然而起,未必不得,开学考在即,你我相会不久亦。
网上流传的小学生文言文情书
4 爱莲说改编为爱昙说晋陶渊明爱菊,李唐盛爱牡丹,宋周敦颐爱莲,而吾至爱昙,尤感其一现。
昙,主杆如筒,多扁平枝,生嫩绿叶,倩影婆娑,清新淡雅。月明星稀,夜阑人静,昙之现也,枝枝猛颤,叶叶剧动,花瓣缓张而劲抖。昙,吸天地之灵气,纳日月之菁华,尽浑身之解数,毕其功于一现矣。星夜怒放,冰清玉洁,幽香四塞,怡然可赏,远观似雪花点点,近看如白云朵朵,残夜因而生辉,圆月为之异色,皎皎素花,悠悠我心。
月色溶,夜未央,花已缺,仅留芳华在寂夜,不求妖艳于喧昼。山川寥落河岳寒,发奋一现兮不复还。昙,花之勇士者也。
窃以为,牡丹徒似人之艳表耳,菊犹人之品质,莲如人之节操,昙则为人之不屈不挠、大刀阔斧之行动,凡欲为之事,先审之度之,冥思苦想;而后毅然决然,尽心尽力而为之;毋虑凄风苦雨,毋虑讥言碎语;纵使稍纵即逝,纵使粉身碎骨。率性而为,何其壮也。
世上之人,如昙者众,其名不见经传,事未载报端。百感苦心志,万物劳身形,亦能不屈于威武之下、无动于名利之前、慎独于寂寞之时、发轫于细微之处、爆发于沉默之中、辉煌于平凡之际。诸君然否?
后记:写完此文,倍感农村法庭法官如智慧勇敢、乐于奉献、与世无争的昙花。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辛辛苦苦、默默无闻的工作在最基层,人生之花平凡寂寞的开谢在乡野。
他们要尽职尽责,不厌其烦的宣讲法律;要合理合法、严肃认真的审查起诉;要风雨兼程,来去匆匆的忙于送达;要耐心细致,不遗余力的指导证据交换;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组织庭前调解……庭审时,更须依法查事实、辨是非、晰法理、作裁判。庭审在严谨而规范的诉讼程序中,无疑是重要而精彩的一环。庭审如昙花一现般神圣和美丽,神圣美丽之花,法官心血浇注。
法官倾心的昙花一现是庭审,缘于法官对庭审有努力的付出和案结事了的期望。那么当事人仰慕的昙花一现是什么呢?应该是司法个案中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在当事人漫长的人生路,参加诉讼的次数必定较少,但个案让其记忆深刻,个案对其影响深远。法官的努力付出如能使当事人在个案诉讼后,有昙花一现之感,就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毅然决然,献身使命,尽心尽力,司法为民。
作者单位: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袁某在向同班17岁女同学小李(化名)表白失败后,持刀潜入小李寝室,趁其熟睡将其杀害,经审理驳回原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死刑,改判犯罪嫌疑人袁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鉴于袁某有认罪悔罪表现,并愿意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决定撤销一审判决俩人是同学,男孩二十岁是复读生,女生十七岁,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上高三,复读的这个男孩喜欢上了班级里的女孩,给她留言并且邀她见面表白,女孩的意思是现在说这事儿太早了,你等高考结束以后再说!男孩把这个当成了拒绝,甚至用美术刀割自己的手腕,老师知道以后对他进行了心理疏导,男孩表示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请假回家平复心情,大家都以为此时就过去了,结果却发生了更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儿!男孩回到学校后,观察女生寝室的一举一动,熄灯后,男孩等到凌晨2点,大家都已熟睡,他拿着买的断线钳跟锯条把寝室的护栏弄坏,偷偷的进入女生寝室,用水果刀杀害了当初他表白的那个同学,接着自杀,结果女孩当场死亡,男孩活了过来!
俗话说得好:“强扭的瓜不甜,强求的姻缘不圆”,感情不是一厢情愿的,爱情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就可以追求到的,面对爱情永远不要太随性,太任性,面对感情永远不要太把自己的情感逻辑强加于别人,因为感情是你情我愿的,因为爱情是互相吸引,强迫,威胁,伤害永远得不到真正的感情和爱情,只会给双方带来无情的伤害和灾难。
父母的言行影响着孩子,孩子未来做怎样的人,也跟父母有着绝对的关系,高三的那个男孩,把爱想偏激了,可能从小到大想要的东西就没有得不到的,一次拒绝就无法承受,内心黑暗,哪怕两败俱伤也要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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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一海归男孩将自己单恋八年的女孩抱起,扔下了19楼。
案件实发3月21日上午,杭州滨江某小区监控探头拍到残忍一幕:对面阳台上两个人影晃动,很快,一个人影从阳台上坠落,头发散开,另一个人影回房间。
庭审现场,公诉人问他:“你做了什么,她反抗了吗,从房间到阳台用了多长时间。”
11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薛某,故意杀人罪,死刑。因为性质太过恶劣,其律师提出的自首情节尚不足以减轻罪责。
事件大家都知道了,男孩薛某从高中毕业那年暑假开始喜欢女孩。但是女孩从来没有承认过他,最多说过要再了解了解,甚至连牵手都没有过。但是薛某依旧感觉“我们是亲密的,她会在微信里告诉我她干了些什么”。
薛某多次送礼物,怕女孩嫁人,从美国来到女孩工作的城市,和女孩及其女同事,三个人一起租住滨江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各处一室。
两人的关系并没有顺着男孩的心意发展。女孩回老家参加婚礼后带回来和别的男生的合影,竖立在床头。男孩崩溃了。
事发前晚,女孩跟别人通话很久,好像就是照片上的“男朋友”,而门外听闻这一切的男孩顿起杀机。
悲剧就在一瞬间,姑娘的生命划了休止符,男孩八年的单恋路到此为止。
庭审中,薛某深情阴郁,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或许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永远没机会回到人生轨道上了。
青春年少,八年的时光,他却没有学会与自己和解,没有与求而不得的自己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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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某家庭条件很好,大学毕业就出国留学,他的人生和出生大山深处的女孩不一样。
高中毕业后隔着异国他乡,他开始追求女孩,俩人聊得还行,他便觉得女孩喜欢他。
但回国后住到一个屋檐下,女孩以"性格不合"直接拒绝了他。他便觉得活不下去了。先是自己想自杀,再然后觉得也不能让对方活着。
他真得有那么爱女孩吗?也不一定吧,八年相见的时间寥寥。或许他只是觉得自己付出了这么多,不甘心就这么放弃。
他走入了死胡同,他把自己逼到墙角,无处可去,除了死去。可他没勇气杀了自己,唯有杀了女孩,我得不到的谁也得不到。
不能与自己和解,因为不甘心;因为不甘心,就沿着那条错误的道路越走越远,直到再也回不了头。
多么可悲,又多么可恨。
他不懂得,无论自己多好,多努力都会有人不喜欢自己。不能接受自己的人必然是不适合自己的人。
唯有学会放手,适时放弃,才能遇到更适合自己的人。
学会与自己和解,学会放弃那些求而不得的东西,才能获得快乐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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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李雪莲因为前夫一句话,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用二十年的时间去上访,去争取一件似乎没有什么意义的答案。
她因此放弃了生活的各种可能性,她年轻貌美、有手艺,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但她不管不顾,她就是要坚定地要去寻求她想要的公义。
到最后,结果还重要吗?似乎坚持才是重要的。每年到这个时节就要做这样的事--上访。
那些痛苦还在吗?那些往事她不提别人可能都已经忘记了。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被欺骗,她要证明自己没错。
她不能放弃,所有因此牺牲掉的青春年华都应该有个回报,她得要个答案。
她似乎没有想过,得到那个答案是为了什么,得到了又能怎么样。
不能学会与自己和解,任由心里的执念掌控,错误地坚持也是一种自我伤害。
李雪莲浪费的二十年何尝不是一种人生伤害。
如果她早一点和自己和解,及时止损,她的人生早就应该柳暗花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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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一生会遇到很多揪心的事:做错的题、爱错的人、因为一件小事丢掉的工作、没能得到的升职,如果一直纠结于"如果我当时怎么样,就不会怎么样",那就永远无法走出焦虑。
与自己和解,就是要明白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无论对错都没法改变了。但只要不死,人生的轨迹就不会固定不变。
人要坚持,但也要明白错误的坚持没有意义,总有些人或者事是我们无论再怎么努力也得不到的,不要因为没有按照自己的心意得到就放纵或者任意发泄自己的情绪。
当我们因为某些事情受到伤害,学会适时放手,不要让不甘心操纵了自己,要学会与自己和解,及时止损。
有些人觉得在婚姻里伴侣出轨就离婚是便宜了那对"狗男女",他不让我好过,他也别想好过,凭什么他那么对我,我还要成全他们?
于是选择拖也要拖死他,须知,被拖死的还有自己。
选择不离婚的理由有多种,唯一不能做的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
学会与自己的愤怒和解、学会与自己的不甘心和解,学会与自己心中的自己和解。
有人说: 成长就是自己与自己和解的过程。
学会了和解就不再纠结那些过往的苦痛,不再不甘心那些求而不得的人或者物,不再纠缠于那些细碎的琐事。
人人都要学会与自己和解。
能够与自己和解的人生才是快乐的人生。
问题一:不请律师可以起诉吗 可以不请,可以自己起诉。
1、写起诉书,准备证据材料;
2、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和证据
3、按规定交纳诉讼费;
4、如果实在不会,可以花点小钱请律师代书和咨询,然后自己打官司。
问题二:个人一般到法院起诉需要请律师吗??律师怎么清? 律师可以请也可以不请,请律师是要付费的,并且要看自己的实力,如果自己能把资料充分准备出来,语言逻辑一定要清晰,重在依据要书面的,清楚的表白出来律师费就可以省下了。
问题三:起诉必须要请律师吗?怎么收费的 不一定要请律师,证据充分\案情简单,自己就可以胜任
超过一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点五交纳
问题四:民事诉讼类官司是不是一定要请律师委托人指的就是律师吗只有律师才可以打官司 不是必须聘请律师,可以委托其他自然人。
但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聘请律师协助对你更有利。
问题五: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吗?我自己怎么向法院提出诉讼,谢谢高手,请详细点。 书店里各种各样的法律书都有,根据你要打官司的内容看相应的诉讼法。
请律师一般是3000基础+标的的百分比具体看事务所的情况以及案件难度及路途远近等;
法院的费用各个地方也有一定区别,每个法院都有憨费的收费明细表,你自己去当地立案庭去拿一张来看吧。
你的标的还是比较大,如果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可以自己打这个官司,如不然最好请个律师,没有法律基础那你在庭上答辩可能说一大堆话都抓不住重点,法官是不可能提示你要讲哪些内容才是关键。还有一点就是打官司是一个专业,如果人人看本书就能上庭那律师这个职业也就不存在,你说是不?祝你好运!
问题六:有没有谁知道到法院起诉大概流程?是不是一定要找律师 自拟起诉状一份或直接去法院口头起诉,一般会有人接待,诉状内容请列明基本事实和你的诉讼请求。可以自行参与庭审或请有经验的人代理,请律师代理主要是针对案情复杂和金额较大的案件,其实简单的纠纷一般不需要请律师的
问题七:去法院起诉,需要先请律师吗,步骤是怎么样的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问题八:打官司必须一定要请律师吗 不请律师可以打官司不 法律不强行要求必须请。但是,法律问题非常专业,非专业人士很福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你想高质量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最好去请律师。
另外,律师必须有《律师执业证》,否则就是假律师、黑律师,是不合法的。
不要相信非专业人士的各种所谓“经验”。
现在有些人,在网上看些一知半解的东西,就到处以讹传讹,制造谣言。在法律方面,不要相信任何非专业人士所谓的“经验”。
有些人自以为是,老以为自己可以久病成医。或者就是翻了几本法律书,就以为可以一招打遍天下了。我可以很负责地告诉你:久病永远成不了医。法律是个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说白了,法律就是建立在专门知识体系桑的实践的产物,经验的产物。
现在的法律体系已远非30年前,不经过系统的训练,根本无法掌握――即使你买几本法律书回去,看着都是汉字,你也学不懂;学懂了,你也不会用。
不要相信这些自以为是者的所谓“经验”,这是对你自己负责。否则你只能后悔。
总之,法律问题专业性极强,我在这里只能告诉你个大概。不要太依赖网络,因为网络咨询永远不可能真正解决你的问题。你最好在线下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这也是对你自己负责。
问题九:民事诉讼需要请律师吗 您好!民事诉讼如果案情不复杂,一般不需要请律师;如果案情复杂,还是请律师比较合适。谢谢阅读!
问题十:上诉是不是一定要请律师 律师一般来说能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但是也不一定,对于很明显的是非问题,走到哪里都不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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