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忙列举几种在信用证中出现的软条款?

谁能帮忙列举几种在信用证中出现的软条款?,第1张

常见软条款有以下几种类型:①暂不生效信用证,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通知生效或待货样经开证人确认后再通知信用证生效;②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验货人、装船日期须待开证人通知或征得开证人同意,开证行将以修改书的形式另行通知:③货到目的港后通过进口商检验后才履行付款责任;④指定受益人必须提交国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或由申请人指定代表出具的证书等等,此类欺诈常发生于CFR/CIF合同。  l、合同“陷阱”

  

   合同陷阱是最常见的一种,设陷者往往利用合同并以“法律”的招牌来引诱对方上当,其表现形式为:①名片(骗)主体:合同当事人一方没有注册资本,不能提供营业证明、法人资格证明,仅只有个人名片(标有公司、职务、通信地址、电话等),这种商人无法人资格,常以东南亚、港澳台等地公司名片出现,并以中间商自居收取佣金。②变更条款:如变更合同主体条款,诈骗者称因各种原因建议由第三方代替自己履约,受骗方往往轻易答应而上当;变更合同运输条款,改班轮运输为租船运输;变更支付条款,改信用证支付为托收或汇付;变更检验条款,要求改为外方检验机构。③不签书面合同:设陷者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1条为由,并振振有词提出,外贸公司可不必担心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双方认同即可。④利用条款:在国际贸易实践中,许多设陷者,都是利用有些条款不完善制造不完善条款进行欺诈,主要表现在下列条款方面:如品质条款、索赔条款、担保条款、违约金条款等等,设置陷阱。

  

  3、单证“陷阱”

  

   目前,在进出口贸易的各个环节中,单证是经营过程中的主要依据和凭据,正是这种特性,设陷者挖空心思,大做文章,真真假假,以假乱真,在外经贸实践中,设陷入一般在下列单据中制假较多:一是出口报关单;二是外汇水单;三是合同;四是汇票、本票;五是提单。还有的伪造全套单据和信用证要求相符,使银行因表面上单证相符无条件付款,从而达到欺诈目的,这是一种出现机率较高的欺诈方式。根据《UCP500》规定,受益人要提交商业发票、汇票、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铁路运输提单、航空运单、承运货物的收据)等,其中,海运提单是最主要的单据,还有我国进出口管理中的报关单、外汇水单、核销单等,均是重要单据。诈骗者伪造内容,设定假公司开具假单证,有的甚至通过剪接,涂改伪造信用证等。

  

   这种伪造单证,如外贸公司不能识别往往受骗上当,掉人单证“陷阱”,后悔莫及。

  

   4、运输“陷阱”

  

   进出口贸易运输环节的“陷阱”,是最不易让人识破的,因为海洋运输和多式联运环节多、周期长、手续繁杂,所以一些设陷者,大多以中国进口大宗原材料或大宗国内急需商品为名勾结信誉不好的小船东或运输代理商伪造运输提单骗取国内货款,而后逃之夭夭。还有的通过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欺诈、租船合同欺诈、转航欺诈、船东滥用免责条款欺诈、海上保险欺诈等。他们欺诈的共同特点是具有国际性、复杂性和敏感性。由于运输环节多,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和专业技术知识,有的公司不请教律师就侥幸决策,或轻信一些信誉不好的运输代理商,往往受骗上当。

  

   5、结算“陷阱”

  

   在出口方面:现在许多不法商人,往往打着市场行情不好,需要时间推销等幌子,并采用改证手法来拖延结算时间,如L/C出了几批货后改D/P、D/A,而一旦出口方接受了D/P、D/A远期付款方式或寄售方式后,虽然对方声称自愿支付延期利息,实质上不法商人等待货物到港后,如市场不好,即申请拒付。还有的称可开立信用证,但迟迟不开出,几经外贸公司催促,才告知“证已开出,可先发货,此时船期临近,待收到信用证后又发现多处条款不符,只好改汇付(汇付仅属商业信用),此时设陷者收回未寄出的正本汇票,给外贸公司造成钱、货两空的损失。

  

   在进口方面:对方则提出要外贸公司开证,以假进口来进行骗汇。

  

   在加工贸易方面:多则采用其他手法来设陷骗取资金。

  

   6、退税“陷阱”

  

   在进出口业务中,退税已是设陷的高发环节,设陷者往往抓住退税率较高的出口商品,以不要退税款为诱饵,蒙蔽外贸公司,使不少外贸公司上当,还有的提出退税要快或只要一半税款,并要求外贸公司先垫付税款,同时表示单据齐全没有问题。因为诈骗人一般能提供增值税发票(但是虚开的,手法使人难以识别)、缴款书等,所以使得外贸公司在心理上降低了防范意识。当然退税陷阱由设陷人设置有配套的机构,如专门的“销售公司”、专门的“提供增值税发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并联成一片,一环套一环,使人难以识别。

  

   三、识别陷阱的方法

  

   在进出口业务的经营中出现的这些陷阱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诈骗钱财,这些诈骗手段尽管高明,但总会露出一些破绽,能做到天衣无缝的可能性不多,只要我们外贸公司和企业提高警惕性,掌握识别陷阱的方法,完全是可以避免误入陷阱的,下面笔者从进出口经营的实践中总结出7种识别方法,供大家借鉴。

  

   1、业务真实性识别

  

   这种识别是进出口业务中最重要的识别。“真实性”审核就是排除“四自三不见”业务,排除误入虚假业务陷阱。如何把住真实性呢 笔者认为:①应具备“五有”,即在出口业务中,有卖主、有买主、有对应产品、有生产产品的工厂、有运输方;在进口业务中:有卖方、有买方、有产品、有运输方、有最终用户;代理进口项下有正本代理进口协议。②在业务操作中,一般具有规范的操作程序和规则,并有银行参与。此类业务以自营业务为多。③不是同一人(即便是代理业务也不是买方、卖方、运输方为同一人)。

  

   2、合同识别

  

   在进出口业务中,如在真实性的识别中难以如愿,对方几方面串通一气,互相配合,并多次反复强调真实性,而外贸公司又想尝试的情况下,可采取签订严谨的合同来识别对方,如在合同里面订立品质条款、认证条款、价格条款、检验条款、索赔条款、支付条款、运输条款、定出详尽的规格、要求等。并要求对方具有法人代表或委托书签字的文书。特别要强调签约地在本地区。

   在进口合同中,强调证明进口商品质量标准、评估条款、保护性条款、检验条款、运输要求等。在出口合同中要订有严格的仲裁条款;规定出口国为解决争议、纠纷的仲裁地点。注意在进出口中一定要采取签订书面合同,因为书面合同具有确定性、告诫性和公开性,并具有证据的作用。有一些欺诈在书面合同中肯定会露出破绽,外贸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可及时识别。

  

   3、资信调查识别

  

   在进出口贸易时选择交易对象非常重要,一定要慎重考察对方身份的真实性,查清对方的资信情况。如看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同时对正本、副本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并通过合法途径到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机关和税务机关进行了解、核实其经营活动情况和现在是否仍在合法地进行经营活动。还有货物情况/注册资本/法定地址等。还要考察对方资产信用的真实性和履约能力,了解其开设的基本帐户和经营活动情况。如生产加工能力、出口许可、原材料供应、货源等。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关系到其有无承担债务责任的能力和有无履约诚意。在资信调查识别时,要对主体资格识别清楚。如对方以自然人身份出现,或者是以法人或非法人经济组织身份出现、或者是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或者是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出现。识别方法还可采取:①银行查询;②海外机构查询;③行业查询;④进出口商会查询;⑤有关机构查询等。

  

   4、高科技识别

  

   高科技主要运用电子技术检测分析,一是识别欺诈者所伪造的各类重要单据如伪造的单据一般特点是:色泽浓淡不均,细密的线条不完整、不清晰,图案、花纹、线条变形,粗细不匀,或出现差异,复杂的图案容易模糊。有些伪造单据尽管也使用一些精密仪器制成,在肉眼上难辨真假,但通过电子技术分析,在细密线条上容易出现图文不着墨的“漏白',现象。在对水印的鉴别上,伪造单据对着光看时,看不出图象的层次,真单证水印透视时清晰自然有层次;在紫外线下检验伪单证水印发莹光,真单证水印不发光等。二是在进出口贸易电子网络条件下,能迅速反馈当事人的各种情况和数据,由工商、海关、税务、外汇、银行等部门掌握,并进行识别。

  

   5、规避风险识别

  

   运用规避风险手段在进出口贸易实践中非常重要,如在金额巨大的成套设备买卖中、在分批交货的贸易中,进口商应力争使用循环信用证,用此方法规避风险。一般情况,欺诈者当然会反对使用循环信用证,因为这种方式可使最终的付款发生在设备妥善安装或各批货物交完之后因而可保证出口商提供货物的质量达到信用证的要求。在信用证开立上,不开可转让信用证,避免使用自由议付信用证。要明确订立信用证条款的内容。出口商可考虑尽量使用保兑信用证,正确选择国际贸易术语。为防止信用证欺诈,作为出口商应尽量使用C组贸易术语(如:CFR、CIF、CPT、CIP等),作为进口商应尽量使用F组贸易术语(如:FCA、FAS、F0B等)。在交易租船订舱中,避免与“皮包公司”性质的方便旗船船东打交道,同时要注意不租订老船、旧船,选用适宜于货物特性的船型,以便确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另外,要严格审核单证,加强对假冒信用证、“软条款”信 用证的识别,一旦发现,应提出修改信用证。

  

   6、心理识别

  

   在实际业务中,在设陷人与受骗人之间,也进行着一种心理战,这就需要我们外贸公司的业务人员,能把握住自己的心理活动,并通过自己的心理来识别或引出对方的实际心理。因为在进出口经营活动中外贸公司的一些业务人员往往存在一种求胜心理、利益驱动心理、只要不动资金就无风险心理、求全心理、名人就是资信心理等等。这些心理,往往为设陷人所掌握并施以各种手段迷惑外贸公司的业务人员,并牵住心理走。那么外贸公司的业务人员要知道自己的心理,也要了解对方的心理,做到“知己知彼”设陷人心理一般为不露破绽、制造悬念、表白自己、张冠李戴、移花结木、伪造自己等心理。外贸公司的业务人员在进行识别时可提出,是否可以反担保,以试探对方,如对方提出不同意见则可以反测对方,如遇对方要求改信用证条款或合同条款,如改付款条件、改合同主体、改运输人、改主要条款等,外贸公司要及时回复,表明自己的意见,坚持不改,并说明不能改的理由。这样可察颜观色看对方的反应,这叫心理相持; 如对方坚持要改,或提出如不改就要如何如何之类的语言,则应采取相关措施以防不测,因为这种态度已经告诉我们,对方是强行逼外贸公司就范,所以外贸公司则一方面要坚持,另一方面要依法依规争取主动以防范陷阱,这叫心理延迟。通过心理相持与心理延迟识别一般情况下,设陷者会迫不及待露出马脚。

  

   7、法律识别

  

   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进出口法律法规,因此,正确掌握和运用这些法律法规对进出口业务的运作进行规范和鉴别,能起到积极有效的防范作用。在出口业务中,运用《涉外经济合同法》、《对外贸易法》、《海关法》、《产品质量法》、《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商品检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进行比照识别,分析本笔出口业务的不规范之处和风险大小,最后决策运作与否。在进口业务中,运用《涉外经济合同法》、《对外贸易法》、《海关法》、《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进口付汇核销贸易真实性审核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进行比照识别,严防“四自三不见',业务,防止以进口业务之名,行骗汇之实。在进出口代理业务中,要严格对照《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外汇管理条例》、《民法·关于代理部分》等法律法规进行鉴别,通过上述法律在实践中的运用和程序规范,可进一步识别对方隐藏的欺诈手段,发现破绽,使外贸公司警觉并采取相关措施防范于未然。

   在进出口经营实践中,任何利益的获得必须经过企业的辛勤劳动和有序竞争只要我们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和其他有效手段就能有效地识别陷阱,防范风险。

提起二婚相亲多久有,大家都知道,有人问二婚相亲多久适合,另外,还有人想问和相亲对象,多久合适?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相亲认识后多久,可以,下面就一起来看看二婚相亲多久适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二婚相亲多久有

1、二婚相亲多久有:二婚相亲多久适合

婚后。。。

:感情到位,各就各位。二婚多久才发生的关系。

两人愿意的话

什么时候都是可以的

相亲认识后多久,可以

但要互相尊重

你们认识多久了

2、二婚相亲多久有:和相亲对象,多久合适?

我觉得只要彼此真心有对方,无论多久都是正常的二婚女见面就做。

3、二婚相亲多久有:相亲认识后多久,可以

这个问题没有规定。但是它有道德的限制。如果你爱他就可以,千万不要为了性而爱。

看两个人的发展情况了,还有就是两个人的性格,

如果都是腼腆型的,那就得几个月了,这种性格的人

需要多了解对方,很熟的条件下才会;

如果两个人都很的话,说不定认识的晚上就可以了。

只要双方在确定在谈的基础上,纯属生理需要问题,这个前提是

两个人情感上的进展

这要看欲望了、嘿嘿

马上,未来二婚相亲后一周就睡觉了。

4、二婚相亲多久有:相亲多久可以发生性关系

在这样的男女关系当中,什么时候合适,其实除了和时间有直接关系外,也和两个人的相处状态有关系,并没有标准的答案。相亲结婚次做害怕。

婚前在当今已经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甚至大家都觉得是必要的。毕竟,性的在婚姻生活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婚前不验货,婚后如果不行,那试错成本可就太高了。二婚老公问和前夫谁的大。

既然是相亲认识的,那最终目标一般都是奔着结婚去的,验货当然很有必要。但对于女生来说,往往会有一个很大的困惑,那就是到底什么时候发生亲密关系比较合适呢?

如果太晚,男生可能会失去耐心,甚至放弃;如果发生得太早又会担心让男人觉得轻浮,不适合做老婆。所以真的是进退两难。二婚为什么很快同居。

首先是,如果是抱着结婚为目的,发生亲密关系不宜太早,而且一定要等到两个人的感觉水到渠成。相亲一般多久开始动手动脚。

如果你们真的是一见钟情,条件般配,彼此表白确定了关系,早一点也没有什么。反之,如果男人毫无诚意,只是断断续续想起来了联系你一下,那么即便你们认识一年两年,也不是会有好结果的。

其次是,拒绝男人的时候有技巧。在发生亲密关系这件事情上,男人永远都比女人着急,这是有男人的本性来决定的。

在女人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当然要拒绝男人,但一定要注意拒绝的技巧,不要直接把男人推走了。

准确地说,这个拒绝的时候一定不要让男人感觉这是对他个人的否定,而是要让他感觉到你其实是愿意的,只是还没有准备好,让他感觉到未来是有希望的。你可以试着这样说:“我觉得太快了,我还没有准备好。”

是,发生亲密关系是一个很好的确认两人关系的时机,注意一定要避免成为男人的。

很多女孩会莫名其妙成为相亲对象的,没有表白,没有承诺,特别是会出现在那些过早发生亲密关系的女孩身上。因为男人会觉得他们轻浮,或者不在意性关系。相亲多久可以发生。

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女生一定要男生表白后在考虑发生亲密关系,同时你也可以把身体的亲密接触当成是一个推荐关系的信号。比如,当男生吻你的时候,你可以说:“在我的观念里,只有男朋友才可以吻我,那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呢?”二婚谈恋爱多久可以睡一起。

这个时候,男生的反应其实就可以非常好地反映出他对你的态度。可能会乘机表白,等于说就明确了你们的关系,对你有了承诺。但是如果男生含糊其辞,你就要当心了,这很可能是骗炮的。

总而言之,女生对于和相亲对象发生亲密关系这件事,不必过于警惕,但是也一定要注意技巧,既不能显得轻浮,也不能把对方吓走。相亲第二天就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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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快递基本都是承包的。每个地方业务员服务都不一样。这个是要看你怎么和送货的业务员说了。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只要你说好话一般的送货员都可以的。不要用强硬的态度。和他们解释一下。开包其实对他们送货员是没有影响的。就是破损了或出现别的问题也不要大吵大闹。快递要中转好几次,他们只是最后的送件方。与他们一般没有直接的关系。直接打给发件人说货物有问题让快递员做个见证,一定要签收的话在签收单上备注一下货物有问题就可以了。

案件背景

案件发生在2011年5月8号下午3点,中南大学南校区公寓发生了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王啸持刀杀害被害女学生张某,张某当场死亡。王啸在确认张某死亡后,心中已经产生了死志,于是持刀捅向自己的胸口,随后被路过的学生叫救护车救走,王啸存活了下来。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王啸对一个中南大学的女学生下此毒手,请随同小编走进中南大学情杀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人物介绍

受害人张某,女,山西人,家庭富裕,生前就读于中南大学外语系日语专业,是一名大二的学生。家庭条件优越的她并没有恋爱的想法,她对自己未来情侣的要求也是有一定标准的。

凶手王啸,1988年出生,山东青岛人。初中毕业后的他选择了去社会闯荡,由于学历不足又没有一技之长,他在社会上并没有固定的职业,平时也没有什么爱好,经常宅在家里打游戏。

案件缘由

王啸与张某早在2007年的时候就认识,王啸在看见张某的第一眼就沦陷了,不过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只是点头之交而已,也许是阴差阳错,王啸与张某的舅舅相识,于2011年5月2日参加张某舅舅的婚礼。

在婚礼上王啸再次见到了让他日思夜想的人。他觉得经过了4年还能相遇,一定是上天给他安排的姻缘。他开始大胆地向张某表达自己的爱意。

眼界开阔的张某看不上这个初中毕业的王啸,便委婉拒绝了他。心胸狭隘的王啸觉得这个女人不应该让别人拥有,于是计划将张某杀害,然后自杀陪她一起离去。

案件经过

王啸心有不甘,因为张某拒绝了他以后便和他断了联系。他为了和张某再次见面,在5月8日那天冒充快递公司的送货人员,多次联系张某说有她十分重要的快递,张某由于是在学校里,对周围人的防备心没有那么强烈,于是就一个人下楼去拿快递了。

此时伪装成快递员的王啸再次见到了他内心中的爱人,假意让张某拆开快递验货,转身从车中取出刀具,在张某的颈部、胸部、肩部、背部猛刺数刀,由于受伤严重,张某在呼喊几声救命后当场身亡。

王啸在确认张某死亡后,开始了自杀,不料被听到呼喊后赶来的中南大学学生所看到,及时地将王啸送进了医院,王啸被救治。

案件结局

2012年6月1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南大学杀人案中的犯罪嫌疑人王啸进行宣判,王啸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处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啸对此结果并没有感到诧异,他在约张某出来的那一刻,他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结局。

写在最后

小编想说,感情这种事情是不能够将就的,一方面的单相思可以,但是为了得到心目中的人做出不择手段的事情是十分可耻的。王啸的罪行使得一位有着美好前程的年轻女孩遗憾地离开人世,仅仅是因为感情而失去了理智,真是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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