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女子拒绝同事表白,遭信息和视频辱骂,遇到这种事该如何维权?

四川一女子拒绝同事表白,遭信息和视频辱骂,遇到这种事该如何维权?,第1张

遇到这种事情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后进行报警。

四川一女子拒绝同事表白,遭信息和视频辱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事情发生在四川,一名女子在拒绝了一名同事的表白后,遭到了同事的侮辱。不仅如此,这个男人还到处传播这个女孩的负面消息。最后,女子不知所措,选择报警。接到报警后,民警经调查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这个男人心胸狭窄

现在是自由恋爱的时代,但在这方面,这个男人的做法令人极其不舒服,不够绅士。那个女人拒绝他的原因是合理的,因为这个女人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现在看来,这个男人所能想到的就是散布谣言和诽谤女性。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出这个男人的心胸是十分的狭窄,而且自私自利。

遇到这种事该如何维权?

男子被拒绝后,通过短信、视频等方式侮辱女生的行为,这个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女生面对这些侮辱性、攻击性的文字和视频,内心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女生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少要让男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公开道歉和赔偿。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女孩应学会收集和整理所有信息和视频,作为证据。收集相关证据后,可以报警。如果你向警方提供自己的证据,警方自然会对男生进行相应的处理。在这个过程中,女生要尽量避免去招惹这名男性,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除此之外,这个事件中的女孩受到了男同事的言语侮辱。属于同一家公司的,也可以向公司寻求帮助。女生可以向公司和领导回应相关问题,如果证据确凿,该名男性是很可能会被开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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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袁某在向同班17岁女同学小李(化名)表白失败后,持刀潜入小李寝室,趁其熟睡将其杀害,经审理驳回原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死刑,改判犯罪嫌疑人袁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事情回溯到2018年8月,因高考成绩不理想,袁某决定到巴中高考复读班复读,在校期间,袁某喜欢上了同班同学小李,并在同年的11月11日向小李告白,却被小李以高考后再谈此事为由拒绝了。这一情况在小李的朋友李某1的证言中得到证实,李某1在证言中介绍,袁某第一次告白时小李曾将袁某通过QQ约小李的聊天记录给她看,并邀请她一同去。在告白现场,“袁某表白,小李拒绝了,袁某站在那里一直不走,我去劝,袁某才走了”,此后袁某又纠缠小李多次均被拒绝。

据多名二人的朋友及班主任廖某的证言,在告白失败后,袁某曾用美工刀将自己的左手割伤,并于11月14日向班主任廖某请假回家。但据廖某证言,袁某申请请假8节课称要回家调整,但向袁某父亲电话询问却发现袁某并未回家,随后廖某在当地网吧寻找袁某未果。直至同月16日袁某才返校上课,表现正常。

这一平静持续到11月18日,当天晚上9点左右袁某从学校对面的文具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带着断线钳、锯条和水果刀进入学校,在小李的寝室外观察。据一家五金店的店主曹某证言,在事发一个月前的一天上午,袁某曾来到他店里称要购买可剪小拇指这么粗钢筋的钳子,随后从店内购买了一把断线钳和两个锯条。袁某在小李寝室外等待到熄灯后,于次日(11月19日)凌晨2时,开始用断线钳和锯条破坏小李寝室阳台上的护栏,三小时后破开并进入寝室,将熟睡中的小李当场杀害,随后用同一把刀自杀,经当地医院抢救生还。

袁某行凶过程被和小李同寝室的小王(化名)发现,据小王证言,在19日当天5点多她突然听到小李在“啊啊啊”的叫,察觉不对打开床头灯便看到袁某背对着她,“喊了好几声袁某他没理,双手在动,继续压在小李身上”,随后寝室里的人都被惊醒跑出去找宿管阿姨。袁某行凶被寝室管理员熊某、米某发现后报警并拨打110,小李经医务人员检查当场死亡。

针对此案,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袁某提起上诉。

据二审上诉理由,袁某称自己有精神疾病、该案为感情纠纷引起、有坦白认罪悔罪情节、愿意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等数项理由,要求法院从轻处罚。

最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袁某无精神疾病,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袁某与小李二人为同学关系,将多项上诉理由驳回,认定在审理期间,袁某有认罪悔罪表现,并愿意赔偿家属经济损失,宣判撤销原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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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起新闻,众说纷纭,甚至有人提出建议应该怎样委婉的拒绝人。难道学习一下怎样委婉的拒绝人已经成为一项求生技能?

作为一个亲职教育类的公众号,我比较关心袁某疯狂背后的心理动因和成长经历的影响。

与人际能力相关的议题当中,经常出现将“占有”误解为爱情或友情的权利

在人的发展过程中,婴儿对他人是有绝对的占有欲的。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对环绕他身边的妈妈不只是想占有而已,甚至视为是他世界的一部分。慢慢地,虽然他知道照顾他的这个人比他还更有力,但无法遏止的占有欲,还是让长大后的他跑到父母的床上(潜意识里不甘心爸爸占有了妈妈),或是在上弟妹出生后又有了尿床赖皮等退行行为(潜意识里以为回到昔日的幼小就可以继续占有父母)。

当然,更不用讲狠狠地咬母亲的乳房或其他攻击动作了。这些动作背后其实是有着强烈的毁灭欲望,小孩如果有这些侵略性动作,因为还小,大人们也就觉得是可爱的。但是,如果长大到个头跟父母一样高了,还有这些攻击行为,其实是十分具有伤害性的,足以危及一个人的身体安全,甚至是要命的。

只是,随着成长,从婴儿到小孩,人们开始学会自己不再有权利占有另一个人,即使他和另一个人的关系是多么深厚。从占有到分享,从一个人的世界到两个人的世界,甚至是可以容纳两个还在成长变化的意识的世界,这中间,存在着许多的发展。

然而,像情杀这类的现象,其实只是冰山一角。许多没发展成谋杀或严重冲突的,却也充满了跟占有欲有关的严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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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大学里的一件事,虽然后果没有发展到袁某这么严重,却让我们看到了冰山下的情形,让人不寒而栗。

有位同学和女朋友吵架,女朋友跑了。然后,他妈妈来到了学校……

大一的时候,他们俩便认识了,开始交往。没几个月,随着摩擦的增加,女孩子表示要分手一阵子冷静一下,那同学便呆在寝室不愿上学了,甚至还有意无意地表示有自杀的念头。

这位疼爱自己儿子的妈妈,简直吓坏了。她去找那位女孩,也找女孩的父母,希望能帮助她儿子走出来。女孩的父母听到她儿子的状况,忧郁症啦、自杀倾向啦、抗拒上学而旷课太多遭退学啦,也十分善良地劝女儿帮帮忙。

这女孩也果真回去了,而且真诚地给这位男同学再一次机会,绝非虚与委蛇。

没想到,这一次冲突更严重了。妈妈的宝贝儿子在教室里看到女友和其他的同学们愉快地聊天,几乎要抓狂了。他不断指责女友:“你难道不知道我的心情不好吗?为什么没安慰我,还刺激我呢?”“当初复合不是要重新再来吗?怎么自己男友心情不好,还在和别人打情骂俏?”甚至最后,说着说着激动起来,还揍了女友好几拳。

这次,女方父母出面了。女孩子才说,原来上次分手就是因为出现了好几次这样的暴力,而每次事后男孩都苦苦相求,表示会痛改前非,表示都是自己最近一切不顺遂才会如此的,女儿才一次又一次给他机会。女孩的父母了解了这一切,一方面愧疚自己劝女儿帮忙,竟是将女儿送入虎口;另一方面,更是愤怒无比,在电话里悍然阻止了要去送礼探伤的男孩妈妈:“你再来,我们就去告你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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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危险情人,充斥在每一所大学或中学里;不管是排名前面的好学校,还是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学校,都有这样的情形。如果这些危险情人没有成长,一切没有改变,以后将成为家庭暴力的加害者。然而,他们的父母可能压根没有想到这些,他们还认为自己的儿子是单纯而善良的,从来就没和危险情人或家暴加害人这一类可能性做任何的联想。

袁某二审改判,父母应该出了不少力。改判的其中一个原因是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了,袁某是没有经济实力做到这一点的。

这样的小孩,如果不是有无止境帮忙的父母帮他挡住一切应有的处罚或应有的代价,他们早就该学会自己无止境的欲望是该自我控制了,他们原本就不是这世界的神祗,而世界也不是围绕着他而转。

海口的一名男生在学校里面疯狂表白,居然被保安拦截,这样的事情被人们迅速的推上热搜,视频当中的这名男生本来想着在学校里当众表白自己喜爱的女朋友,于是在众人的帮助之下将一个很大的音响放在了女生宿舍的楼下,准备用音响来表白自己喜爱的女生,没有想到的是在音箱刚放在女生宿舍楼下的时候,就被保安一脚踹飞,宿舍的舍管阿姨在看到这一幕之后,迅速的去调解现场,周围的人群看到保安的做法也感到非常的尴尬,毕竟许多人都想见证这个激动人心的时刻。

然而许多网友却表示当众表白的确是有点道德绑架,特别是一些男生在没有经过女生的同意之下就自己做主,当众表白,这无疑会让女生感到非常的尴尬,尤其是那些与男生只是普通朋友关系的女生,突然的表白不仅会令两个人之间的友谊出现裂痕,而且当女生拒绝男生之后,很容易会让男生的面子上过不去,毕竟众目睽睽之下自己表白,没有被心爱的女人接受,的确是令人感到非常痛心的一件事情。

同时保安的这种做法也是属于粗暴型的,令人难以接受,当校内有人表白的时候,如果学校有规定不允许这样做,那么保安就应该先告知给当事人,不能够直接将人家的东西踢飞,这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而且也是一种违反校园规章制度的行为,毕竟粗暴式的执法不仅会引来许多人的不满,而且还会令自己的管理出现严重的问题。校园当众表白这种事情,有好处也有不好的地方,特别是一些大学,很容易就会出现当众表白的情况,如果当地疫情严重的话,这种聚集表白也是一种不可取的行为,所以一定要分情况而定表白才合适。

根据南方都市报消息,四川省巴中市一高中复读生表白女同学被拒后,将女同学杀害一案有了新的审判结果,原本被判死刑的袁某,因为有实际的悔罪表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死刑可不立即执行。终审判决改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8年8月,袁某因为高考时成绩不理想,没有选择上大学,而是重新复读了一年,在学校复读期间,袁某喜欢上了同班一位姓李的女同学。后来袁某向这位女同学表白,但是李同学说现在要参加高考了,想等高考以后再谈论这件事,拒绝了袁某的表白。

但是袁某当时已经无心学习了,而且开始钻起了牛角尖,心里还产生了不能和李某一起生活,就想一起死的想法,所以上学的时候情绪也变得特别不稳定。

受害人李某的同学说,班上的人普遍都觉得袁某的性格有问题,而且说话做事都很极端。在袁某被李某拒绝之后,曾经在一节体育课上,他找到了李某,拉着李某说了半天话。晚自习的时候他还把李某拦了下来,还拿美工刀割了自己的手。

后来袁某就做出了极端的选择,在案发前一天袁某购买了断线钳、锯条和水果刀,并且把这些东西带到了学校,藏在了学校的绿化带里。等学校熄灯之后,袁某便藏在了学校的实验楼内,到第2天凌晨2点多,他悄悄潜进了李某所在的一楼寝室,用断线钳和锯条破坏了阳台上的防护栏。

袁某剪断了寝室防护栏偷偷潜进女生寝室后,爬上了李某所在的床铺,用水果刀多次捅刺李某的头部和颈部,导致李某失血过多死亡。伤害了自己喜欢的人之后,袁某也用这把水果刀割颈自杀了,但最终被人发现,抢救了回来。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袁某在表白别人后被拒绝,就产生杀人的想法,并且趁人熟睡,没有任何反抗意识的情况下,用水果刀捅刺被害人的要害,手段极其残忍,作案情节恶劣,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是一审判决之后,袁某的家人提起了上诉,称袁某有精神病,并且在案发之后,袁某有坦白情节,应该从轻处罚。但四川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上诉人的理由不成立,于是驳回了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后来由于袁某的家人一直坚持上诉,法院在审理期间也发现,袁某确实有实际的悔罪表现,于是有对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予以了采纳,酌情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最终判定其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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