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是在第55集!
林子良拿到米朵的病假报告,叶琪要他把照片散播在公司!高雯看到员工在议论米朵,拉着沈东军陪自己挑选拍摄用的钻戒,她故意挑了和米朵订婚同款的!
沈东军为高雯破坏公司规矩又骗了自己而非常生气,心虚的高雯请沈东军吃饭!沈东军向高雯表白,高雯却以为他在开玩笑!
给一些提示给他吧,让他明白你的意思,不然你想等他再主动就有点难了。这总比什么都好,当然你也要看自己意愿,愿意等或走取决于你。这世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你要相信。他值不值得你爱你等,你用时间验证。可以做他朋友,这样也是一种开始。
蜡烛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想到这儿,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祖国花朵的培育者、祖国栋梁的支柱、为我们默默付出的老师。
一个普通的圆柱体,披上了红色的外衣,头上长着一根“天线”,这就是蜡烛。
蜡烛是一种非常普通的物品,相信大家都见过蜡烛吧!它非常便宜,满世界到处都是。看到这,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吧,蜡烛这么普通,我为什么要大费周章的介绍它呢?的确,蜡烛很普通,但是它那种默默为他人付出的精神却深深吸引了我。它点亮了自己,照亮了他人,不求一丝回报。想到这儿,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祖国花朵的培育者、祖国栋梁的支柱、为我们默默付出的老师。每天,老师早早地回到学校,教我们做人的道理,传授我们丰富的知识。大家都说老师是园丁,是茫茫人海中的指明灯。可我却要说老师是一支蜡烛。“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用辛勤和汗水培育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使我们成为祖国的贡献者,对自己从来没有一点儿私心,不求一点儿回报。如果生活中没有了老师,就如停电时没有蜡烛,人生会陷入一片黑暗。这时,我想起了上学期背的一句古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句话用在老师身上再适合不过了。老师直到白发苍苍,也还在坚持上课,就如蜡烛一样,为照亮别人牺牲自己。
蜡烛,它是那么平凡,又是那么伟大。以后,我也要像蜡烛一样,为社会默默付出,无私奉献!
黑板前的桌子上,零零碎碎的摆放着许多粉笔。这些粉笔几乎都快要走到生命的尽头,甚至有些小的不值一提。丁零零,上课的铃声响了,同学们飞快的跑到座位上,挺直胸板,等待着老师的到来。老师迈着大步走进来,将文件放到桌子上,开始了这节课的内容。老师拿起了一支刚好能拿住的粉笔,转身从黑板上为我们写者。沙沙沙,沙沙沙,粉笔化作粒粒白色的颗粒状物体,在黑板上留下了自己的痕迹后,一点点消失了。“借物喻人,托物言志”,当这一支小小的粉笔为我们写出最后一个字,为我们传授最后一个知识,完成它最后一个任务后,便消失了。从这一支小小的粉笔身上,体现出了多么一个伟大的品质呀。那就是——奉献。
奉献是一种无私的美,它无声无息,但它就在我们的身边。哪有汽车的笛鸣,那就有警察的身影,不管风霜雨雪,不管严寒酷暑,他(她)都在坚守岗位,吸进的是汽车的尾气,听见的是喇叭的噪音,嗅到的是尾气的异味,而换来的却是交通的快捷通畅。这难道不也是一种奉献吗?
粉笔呀,你的美是无私的,伟大的美,奉献自己,助于他人,泰戈尔说过:“果实的事业是尊贵的,花的事业是甜美的,但还是让我在默默奉献的阴影里做叶的事业吧。这是对你的赞颂,你是多么的伟大,我赞颂你,粉笔!
荷花
梅花有不怕寒冷,在风雪中挺立,不与别的花争奇斗艳的品质;茉莉花的香气怡人;鸡冠花颜色鲜艳…而在这么多的名贵花中,我更加喜爱荷花。
荷花长成后,大片大片粉红颜色的花瓣上透出一点淡白,让人看上去那么美丽,那么动人。荷花的花瓣不仅看上去美丽,而且摸上去也是一种享受。那柔滑的表面透出亮丽的光泽,花瓣条索纤纤,摸了后让人有陶醉的感觉。
清晨,朝阳初生,荷花又迎来了新的一天。荷花上粘满了露珠,在阳光映照下,一颗颗的水珠像粒粒透明的珍珠嵌在花瓣上,透亮欲滴。
荷花代表正直、光明正大。当年包公的官府壁画上也画着一幅荷花图,上面也有“光明正大”几个字。
荷花还代表善良、真诚的意思。相传远古有如来佛祖和观世音,他们坐的便是荷花宝座。
荷花不仅美丽,其果实莲子还可以食用,莲子的果肉营养丰富,果肉甜美,中医上称可补气养血。俗话说的好“红花还得绿叶衬”,如果没有荷叶,荷花也就不会是这样生机勃勃了。荷叶宽大,呈深绿色,让人看了有陶醉在大自然的感觉。
荷花从不和别的花争奇斗艳,也不和别的花比美,只是孤独地立在水中,默默无闻地站着,站在水里,站在风里,站在雨里。送走一个晚霞,又迎来一个朝霞。可是,它的生命是很短暂的,只能过一个夏季。可人们都会记住它代表正直、光明、善良与真诚。
梅花、茉莉花等虽美,但荷花更美,因为它代表纯洁让人感觉美。我喜欢你,荷花!纯洁的荷花!
梁
1
中场休息的李昂喝了半瓶水,没等下一场开始就冲向了男厕所。
应小溪双手叉腰地拦在男厕门口,笑眯眯地表白,
“学长,我喜欢你很久了,请你做我的男朋友吧。”
杂志社新来的总编是应小溪的大学学长李昂。这让她觉得非常尴尬,同时也感受到了一丢丢的危险。
说起来,应小溪和李昂是有一些夙怨的。
当年,李昂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就跟《微微一笑很倾城》里的肖奈一样,颜值高,头脑好,运动棒,学校里有一半以上的女生暗恋他。
当然了,应小溪也是其中一名。
不过,她比那一半以上的女生勇敢。
在同宿舍女生的撺掇下,一个夕阳无限好的傍晚,她找到在篮球场打篮球的李昂,偷偷地在他的矿泉水里下了泻药。
中场休息的李昂喝了半瓶水,没等下一场开始就冲向了男厕所。
此时,应小溪正双手叉腰地拦在男厕所门口。
“同学,麻烦让一让,还有,这里是男厕所。”
应小溪没让,笑眯眯地表白,“李昂学长,我喜欢你很久了,请你做我的男朋友吧。”
“你先让开。”
“你不答应,我就不让开。”
李昂脑子转得急快,“你在我的水里下了泻药?”
“是。”应小溪笑得很无耻,“你答不答应?”
“你先让我进去。”
“不行。”
李昂的脸憋成了猪肝色,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撑着墙壁,“行,我答应你,现在你总可以让我进去了吧?”
应小溪依然摇头,“为了以防你出尔反尔,你得送我一个信物,定情信物。喏,我也给你准备了一个。”
应小溪从兜里掏出一块方形的檀木挂饰,这是她特地从庙里求回来的,上面刻着她和李昂的名字。她把挂饰塞到李昂的裤兜里,朝他伸出手,“随便什么都可以!”
李昂急了,痛苦地说:“我打篮球身上的东西都放在更衣室了,你先让我进去,待会儿我去拿给你。”
“NO。”
就在这时,只听“噗哧”一声,接着一阵臭味传来。
李昂的脸顿时由红转青,再转黑。
应小溪惊呆了,守在外面防止其他人进来的她同宿舍的女生们也惊呆了。
堂堂N大校草,德智美体综合发展、无数女生竞折腰的大帅比,甚至有一点轻微洁癖的李昂,他,居然,居然拉裤子了!
李昂幽怨地看着应小溪。
应小溪结结巴巴说:“我我我……我只放了一点……”
她落荒而逃。
至于后面的事情,她也没有勇气去打听了。好在那天叫人守在了外面,这件事才没有在学校流传开来。
不过应小溪仍是胆颤心惊了好一阵子,直到李昂毕业,她才终于又翻身做了主人。
都过去七年了,李昂应该不记得她了吧?
应小溪把下巴搁在办公桌上,无限美好地想。
“小溪,总编叫你去一趟他办公室!”同组的周狸走过来,敲了敲她的桌子。
应小溪的脸“扑通”一声着了桌面,她果然还是太天真了!
她悲壮地站起来,走了几步忽然道:“我先去下厕所。”
应小溪在厕所排空了体内的所有污浊之物,这才小心翼翼地敲门进了总编办公室。
“总编,你找我?”她垂着头,不敢看李昂。
李昂的声音懒洋洋,“杂志扉页上这个大灰狼是你的笔名?”
应小溪怔了一下,赶紧点头,“是是是。”
“从今天起,你不要用这个名字了,就改成……小红帽。”
应小溪诧异地抬起头,“为什么呀?”
她的眼睛正好和李昂对视,比起大学时代,李昂清澈、冷酷的目光随着岁月的沉淀变得沉稳、温和,曾经青涩的脸庞也蓄起了胡子,显出几分韩剧大叔的味道来。
应小溪沉寂已久的芳心忽然不受控制地“咚咚”乱跳起来。
她脸一红,赶紧又低下头。
李昂慢条斯理地解释,“因为我想用大灰狼这个名字。”
“不太好吧,读者会搞混的。”
“没关系,我会印一条声明在下面。”
应小溪垂死挣扎,“我不一定要用小红帽,我比较喜欢其他阳刚一点的名字。”
她抬头真诚地望着李昂——只要不和他对视,她还是把持得住的。
“比如金刚狼啦,狮子王啦这种。”
2
李昂牵了牵嘴角,露出一副“我高兴我随便”的欠揍表情,“我就喜欢你用小红帽这个名字。”
应小溪抖了三抖,她觉着李昂的笑容有点恐怖。
全世界都知道大灰狼和小红帽的关系,他的意思是要告诫她,七年前的事情他记得一清二楚吗?
完了完了,他要开始报复她了,他要给她小鞋穿了,她再也升不了职加不了薪了,她的事业从此止步不前了!
窗外蓦然乌云密布,狂风大作,正是要下暴雨的前奏!
应小溪好想哭。
果然从那天开始,小红帽应小溪开始频繁地被大灰狼李昂叫进办公室。频繁到周狸都怀疑他俩有奸情了。
“是这样的,”应小溪一本正经地和周狸解释,“因为我和总编是大学校友,他没事就喜欢找我回忆一下青春往事,母校的同学和老师什么的。老人家嘛,要体谅,我都是当做善事。”
小溪上学早,李昂比她大了四岁,今年将将32,正是钻石王老五闪闪发光的年纪。
周狸表示很怀疑。
“你想啊,总编一个大男人没事来我们言情杂志组那得多憋屈啊,现实失败才会更喜欢回忆年轻时候牛逼的事。”
周狸喝了一口水,淡淡道:“你还不知道吧,咱们这杂志社是总编家开的,他爸正是老板。”
应小溪一时半会儿反应不过来,“等等,你是说年会上那个秃头大肚子的老头子是总编的爸爸?亲爸?”
“亲不亲我不知道,反正总编管他要叫爸。”
轰隆隆,一阵响雷在应小溪头顶上响起来,她仿佛看到她的前途暗无天日,一片漆黑!
也许她要考虑换个工作了。
“小溪,总编叫你。”
应小溪摇摇欲坠地站起来,周狸扶了她一把,语重心长地说:“总编又找你回忆青春了。”
应小溪怀着上坟的心情走进总编办公室。
办公室里空调开得很低,小溪的胳膊上立刻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的心也是寒凉寒凉的。
“应小溪,”李昂的语气不太友善,“我发现你手里交上来的文章都有些污,可能会对未成年人造成不好的影响,希望你以后注意点。”
应小溪愣了一下,马上解释道:“总编,你可能误会了,我们这本杂志是针对二十岁以上的轻熟女,对于这类年纪的女性,污一点非常正常,而且也更受欢迎。再说了,那些文章只是接吻、拥抱这种,虽然描写得很旖旎,但大部分都点到为止,床戏还是很少的。”
“所以,你也很喜欢看这些描写?”
应小溪捧了捧脸,“少女心人人都有嘛。生活苦闷,就等着小说发糖调节。”
李昂忽然站起来,大长腿从办公桌后面大步跨到应小溪面前,应小溪本能地后退一步,警惕地看着他。
“这样吧,你现在跟我出去做个问卷调查,看到底二十岁以上的女性喜欢什么样的小说。”
“你和我?”
李昂挑了挑眉,“怎么,你有意见?”
“不是,我只是觉得总编你是万金之躯,怎么能日晒雨淋地抛头露面呢?问卷调查我和周狸去就行了,再说了,问卷还没做出来呢,最快也得……”
李昂长长的手臂一伸,从办公桌上捧了一摞厚厚的问卷放到应小溪的臂弯里,应小溪的后半句话顿时噎在了嗓子里。
大夏天,太阳明晃晃的,外面的气温至少有30度,从电梯里出来,应小溪已经汗流浃背了。
“总编,这个天应该没人会在街上闲逛吧?”应小溪好心提醒李昂。
李昂边走边鄙视地看了她一眼,“谁跟你说我们要去街上,我们去商场里面。这个天还在外面街上的不是白痴就是傻子。”
“……”
应小溪跟着李昂去停车场取车,李昂的车是一辆黑色的不知道什么牌子但是看上去就很拉风的车。
应小溪很自觉地拉开后车座的门。
李昂不耐烦地吼她一句,“坐到前面来。”
应小溪吓了一跳,反应过来,讪笑道:“不太好吧,副驾是女朋友专座,我一个下属怎么能随便乱坐?”
“你小说看多了吧?”
3
“……”她一个言情杂志的小编校,每天看几十篇稿子,能不多吗?
应小溪哀怨地看了他一眼,乖乖爬上副驾。
李昂驾车带她到附近的圆融广场,大热天的,商场里面人还真不少,不过打眼一看,大部分都是四五十岁上下的奶奶、婆婆们,年轻女性很少。这个时间点,她们要么在大学里上课,要么在公司里上班。
“总编,你看啊,没多少年轻女性,不如我们先回去吧,等周末的时候再过来。”
李昂鄙视地看了她一眼,“谁说没有?各个商店内的服务员、收银员、导购不是年轻女性吗?”
哇哦,学长就是学长,应小溪居然没想到。应小溪偷偷崇拜地瞟了李昂一眼。
李昂带她到一家甜品店,应小溪把问卷一分为二,“我们分头行动,我去楼上,你在楼下。”
李昂懒洋洋在椅子上坐下,“我可是总编,你觉得让我抛头露面合适吗?”
“……”那你出来干什么?
仿佛知道应小溪在想什么,李昂笑了笑,道:“我来吃甜点的,这家的芒果千层特别好吃。”
“……”
小溪哀怨地抱着一摞问卷出去了,半个小时候之后,她垂头丧气地回来了。李昂瞟一眼她搁在桌上的问卷,很好,干干净净,一张都没字迹。
“她们嫌我麻烦,要上班,不肯帮忙。”看尽了人脸色的小溪无比委屈。
李昂鄙视道:“真没用。”他站起来,把吃剩的芒果千层推到小溪跟前,“你休息一会儿,看我的。”
小溪盯着半块芒果千层看了一会儿,抬头,“你吃过的我再吃,不太合适吧?”
李昂的目光冷冷地杀过来,“你嫌弃我?”
“不敢。”小溪赶紧低头,为表忠心,没用叉子,直接就着盘子咬了一口。
李昂冷哼一声,傲娇地迈着大长腿出去了。
大约一个小时候,他回来了,把厚厚一叠问卷拍在小溪面前,小溪随便翻了翻,竟然全部都填好了。
“哇,总编你太厉害了,你是怎么做到的?”小溪崇拜地望着李昂。
李昂捋了把头发,面不改色,“大概是因为我帅吧!”
“……”
李昂说的是实话,问卷调查的对象是女性,男人出马的效果比女人好多了。再加上他英俊潇洒,风度翩翩,那些个工作人员抢着填还来不及。
“走吧。”
“等等,”应小溪拿起叉子叉起盘子里剩下的一点千层,“你说得对,这个芒果千层的确很好吃,我又叫了一份。”
一边说着,一边把甜品往嘴里送。就在这时,李昂蓦地俯身凑过来,张嘴将她已经送到唇边的千层咬进了嘴里。
仿佛是一瞬间的事,又仿佛时间被定格了,他的气息喷拂在她的肌肤上,他的鼻尖轻轻擦过她的鼻尖,那是一个接吻的姿势,只不过中间隔了一块芒果千层。
应小溪石化在椅子上,举着叉子保持吃千层的动作,一动也不动。她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变红,耳朵上也染上了一层粉霞。
李昂淡定地把千层吞下肚,面色如常,“走吧。”
应小溪木然地站起来,一转身“砰”一下撞在了玻璃上,她“哎哟”一声清醒过来,再去看李昂,丫笑得跟一大尾巴狼似的。
因为李昂突如其来的亲密动作,应小溪整个人都飘忽忽的不在状态,一直到下了班回到家她还是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母上大人烧了她最爱的麻辣炒蟹,她一口都没尝,扒了几口白饭就回房了。
躺在床上,她觉得自己体内有一团火一直在烧啊烧,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叫嚣,找不到宣泄的出口。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第二天早上醒来,竟然就发烧了!额头滚烫,鼻涕喷嚏不停。
她忽然明白过来,李昂特么昨天是故意撩拨她的啊,他就是要她欲火无处安放憋出病来!
太特么无耻了!应小溪咬牙切齿地想。
她吃了一颗退烧药就去上班了,她才不会请病假,如果让李昂知道她生病了他该多得意啊!
应小溪强撑着精神审稿。
宽敞的办公室里一会儿就响起一个喷嚏声,接着就是擤鼻涕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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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首先,你说她有对象了不是吗,那你有没有想过,她可以为了你甩掉现在的男朋友,将来如果有比你更优秀的人追她,她是否还会死守在你身边?你得先做一个假设,如果你到时能接受,你再去考虑她会不会喜你,不过相信只要你真心对她,她会喜欢上你的。
让我心动的应该是男友和我表白的时候,我属于那种比较高冷的性格,平时对男生也爱搭不理的,但是人性格很好,很多朋友,男友估计也是喜欢我这种性格吧,想要追我。不过我当时对他没有什么感觉,也不愿意怎么理他,他就展开了对我的追求之路,追我真的挺久的。一追就追了三年,我也慢慢的被他感动了。
他真的对我挺好的,虽然我没有答应他的追求,他也一直坚持着,我有了什么烦心事他都陪着我。有一天晚上他要送我回家,那会我们在外面吃了饭,很迟了,在路上的时候,他把我带到一个地方,路上两旁都有彩色的小灯,我还纳闷,什么时候修的。
他一路带着我走,走到尽头的时候停下了,忽然脚下亮了,我一看,我和男友站在一个心形的图案里面,旁边出来许多人,她们手里面都拿着一支花微笑着。然后她们向我走来,一个接一个把花送到我手上,正好九十九朵。
男友这时候看着我深情的对我说,我追了你三年,你都没有答应,我一直当你在考验我,我也坚持着,我不想和你做朋友了,我喜欢你,想做你一辈子的依靠,想要宠你,爱你一辈子。因为追了你这么久,所以我会很珍惜你,给我一个照顾你的机会,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这时候我已经泣不成声了,他看到我哭轻轻的抱着我,我瞬间感觉身上被电了一下,心跳的很快。旁边的人也都起哄,要我答应他。被他感动成这样,能不答应么,我轻轻在他耳边说了我答应做你女朋友,他开心的抱着我转了起来,那时真的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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