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提要
菲利普·拉金(Philip Larkin, 1922—1985)是英国小说家、诗人,被公认为是继T。S·艾略特之后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英国诗人。他于1922年出生于英国本岛中部的科芬特里。父亲是个大男子主义者,崇拜希特勒。母亲是个温顺、多愁善感的家庭主妇。拉金钻研英语,酷爱爵士乐,并结识了对他影响深远的金斯利·艾米斯。1946年大学毕业后,拉金辗转任职于英国各大学图书馆。拉金的一生循规蹈矩,不爱抛头露面,被冠以“书呆子”的称号。他发表的作品不多,但句句鬼斧神工。1984年秋天,他被授予“桂冠诗人”,但他却拒绝了这一荣誉。拉金害怕婚姻和家庭生活,独身一世,却同时和三个女人保持了长期的情人关系。1985年拉金病死于英国赫尔大学图书馆馆长的工作岗位上。
作品选录
虽然很快就和别人建立了亲密的友谊,但拉金的大部分童年时光都是在父母的庇佑下独自度过的。“我想他们都不擅长交际,”拉金淡淡地说:“母亲的原因在于她过于纯朴,只喜欢呆在家里做一些家事,而父亲的原因在于某种程度上他是反对社交的……”拉金童年时代的熟人证实了这些。其中一个人说:“我觉得他的家庭有些沉闷,拉金先生(西尼)似乎很冷淡,而且难以接近。”另一个人则是这样形容爱娃的:“她就像加米奇夫人一样总是苦恼地绞扭着双手,或者是无病 ……”还有人说拉金家里的气氛“暗淡”而“无趣”。西尼在市政厅的秘书爱尔西·哈里斯多年来一直是潘沃恩的常客,她记得当爱娃和别的妇女在西尼的办公室嬉戏时,他有时会很厌烦——“所谓的嬉戏仅仅是一次偶然的拥抱,又碰巧用一条胳膊拥住了一位秘书。”她还说:“拉金夫人(爱娃)是个和蔼可亲的,谦逊的人,”而西尼则“非常大男子主义,他认为妇女完全无足轻重,她们唯一的职能就是作装饰和侍奉男性,他很少提及自己的女儿,却经常谈到菲力普,菲力普才是西尼真正感到骄傲的人。”
在拉金开始上学之前的那几年中,母亲变得越发焦虑,父亲则越发顽固并倾向于无 主义。西尼一方面易于嘲弄他的同事,另一方面,他也承认自己必须学会与他们相处。于是,他参加了当地的象棋俱乐部,为文学和哲学社撰写稿件(其中有一篇是关于哈代的),并为自己赢得这样一个声誉——颇有造诣的餐后演讲者。镇上的同事也许会觉得他不是那么好相处,但他们都赞成爱尔西·哈里斯的观点,“才智方面他的确优于常人”。而且无论他觉得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多么使人头疼,他毫不吝惜为他们(后来是菲力普)破费,只要他认为那些东西对他们有益处,例如: 斯特拉福德的莎士比亚,考文垂的音乐会,以及满屋子的书籍。艾尔希·里斯回忆:“他醉心于文字的起源和意义,常常让我查字典,当然这对我也有好处。我相信他的孩子长大以后,他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们,他总是用自己的热情感染周围的人——而这也正是他所有行为的目的。”
胆怯和严谨使西尼变成了一个相当自信的人,而另一方面他的处境也变得很尴尬。拉金后来说:“父亲认为自己是保守的无 主义者,但我并不理解其中的意义。”事实上他了如指掌。19世纪20年代,西尼的政治立场逐渐右倾。20年代末期,他成为德国战后复苏的“积极而顽固的崇拜者”。30年代,他曾高度赞扬希特勒在复苏中所起的作用。于是在考文垂,传闻西尼是新纳粹组织“林克”的成员,当这项指控似乎要为公众所知时,拉金很恐慌(《60岁的拉金》——出版于1982年的散文集)。他仔细检查了父亲的所有稿件,并没有发现支持那项指控的证据,这才如释重负。
即使西尼不愿意加入“林克”,他还是完全赞同“林克”的大多数原则。整个20年代间,他毫不掩饰自己对纳粹党人的成就所表现的崇敬,并常常向菲力普灌输自己的观点。30年代间,他的狂热急剧攀升,1934年至1937年之间,他曾与希特勒的经济部长H。G。H·施阿特通信(此人遏制了德国的通货膨胀,因而享有盛誉);他常常出访德国,并不时地对德国近期取得的成就表达他的“倾慕之情”。
拉金一方面否认父亲是某个特定组织的成员,另一方面又承认他确实是“不适合民主的人”。在这一点上,西尼有单纯的一面——他只是崇拜德国的技术进步和“ 机构的运作方法”;然而邪恶的方面则更多。赫尔大学的前历史教授,拉金的酒友约翰·肯曾经说:“菲力普认为西尼曾经是纳粹的狂热追随者。30年代间,他参加过几次纽伦堡集会,甚至在家里的壁炉架上陈设着希特勒的雕像,只要摁下一个按钮,就会变成纳粹的敬礼姿势。”考文垂的副出纳局长阿伦·马歇尔不情愿地证实了这些事情。1939年,西尼用纳粹徽章来装饰自己市政厅里的办公室,战争爆发以后, 文书命令他撤掉徽章,“西尼照办了,”马歇尔说,“但他继续表达自己对纳粹德国的崇敬,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给别人留下了怎样的印象,或者说他根本不在意。”甚至在1940年11月,考文垂遭到德军突袭之时,他非但没有改变自己的立场,反倒为自己前一年订购了一千口薄纸板棺材而庆幸,他继续赞扬“高效的德国式管理”并贬损丘吉尔——他认为丘吉尔长着一张“被告席上的罪犯的面孔”。
孩提时代的拉金并不明白父亲政治观点的复杂性和内涵,但正是这些观点形成了梅诺路的氛围,因此很难对它们的重要性夸大其辞。西尼·拉金对儿子十分慷慨,甚至时常纵容他,但他却以相当的傲慢来影响幼年时的拉金。他难以容忍邪恶,对妇女倨傲不恭,并无视他人的想法和命运,但同时,他又是一个思维敏捷的人,具有非同寻常的智慧,然而,(至少在书籍方面),他却有着让人出乎意料的天主教徒的审美情趣。父亲的性格中,所有拉金不喜欢的或者恐惧的因素都会伴随着另一些因素,而正是这些因素使拉金印象深刻并感到钦佩。
幼年时代的“乏味”不但不能被遗忘,反而与拉金终生相伴。父母的婚姻“单调乏味”,家里的气氛使人压抑,加之西尼对它全无赞赏,这些是任何事物都无法补偿的,即使拉金是家人溺爱的独子,拥有舒适的屋子和满屋的书籍,并且每年都可以去度假(在诸如海上的比格伯里,福克斯通和邻近约克郡的费雷的卡顿湾这样的地方)。梅诺路的来访者都记得这个大脸、长头发的孩子静静地在阴暗的房间里游荡或者带着迷茫的敬畏在大人们身边转悠,直到大人告诉他可以回自己的卧室为止。即使是在这样的庇护之下,他依然很脆弱。他声称自己最开心的事是观察吸铁石,跟他的玩具说话(一只泰迪熊,一只名叫拉格斯的小狗,还有一只兔子,后来掉进了一碗薄荷酱),收集硬币和香烟卡,或者玩他的菏恩比小火车。虽然如此,大人们还是会要求他下楼来,加入他们的活动。
随着拉金童年的前半部分的流逝,他对自己家庭的感情也渐趋复杂。青年时代,因为拉金渴望显得更具有优越性和独立感,这种感情进一步加剧,并最终演变为愤怒。“请相信我,”他告诉自己的第一个重要朋友,“我一半的生命都是在黑暗的,汹涌的,使人疼痛的,沸腾的憎恨中度过的。”成年以后,这种感情又转化为克制然而苦涩的怨恨,经过时间的磨蚀,50年代,拉金又把它写入了一个未经出版的片段。很显然,这个片段是一部很长的但从未完成的自传的开头部分,它展示了拉金的生命之初,父母如何塑造了他成熟性格的压抑而富有创造力的雏形。
但结果拉金没病,莫尼卡却病了。在1981年的秋天,莫尼卡已经和莱斯特大学商议好她提前退休的事了(她那时59岁)。虽然事实上她继续教授她的专门课程——浪漫主义,一直到她60岁的那个夏天。1982年的10月,独自住在海顿桥的她摔了一跤,把头打破了,被送到海克斯海木总医院。拉金对她的“疼痛和苦恼”深为焦虑,曾经在信中写道“可怜的孩子啊”。接着更严重的事发生了。1983年的3月,他们在海顿桥一起度复活节的时候,莫尼卡得了带状疱疹(眼带状疱疹),使得她头痛欲裂,视力严重受损。她住进了本地诊疗所,但几天之后就发现显然她需要更先进的治疗。她和拉金匆忙锁了房子,驾车到了赫尔。拉金把她安置在那里的皇家医院,而当时她不得不忍受着“某种双瞳”症状的折磨和承受着“特别使人衰弱”的“剧烈的疼痛”。最终当她被一个眼科专家诊视完并被告之可以回家的时候,她显然已经太虚弱,太茫然不知所措了,根本不可能自己照顾自己。(更糟的是,她在莱斯特租的房子六月份就到期了,她得另外再找一个住处。)拉金非常担心,认为她可能就要死了。当他向玛伊芙倾诉他的这种忧虑的时候,甚至一度崩溃。他告诉莫尼卡等她恢复了,她必须搬到纽兰·帕克和他一起住。
他坚持这只是个暂时的安排;等她恢复了,他们就会回到他们以前的生活。事实上,他们再也没分开过。他们的关系,虽然之前两人都一直小心翼翼地保持着避免走向婚姻,现在最终却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只是没有名分罢了。30年来,拉金一直以他需要独自生活和写作为理由为自己辩护,而且在他的写作有点枯竭的时候,他仍然坚持独居,声称这种生活是他唯一了解的生活。现在他意识到他不得不放弃这种生活了。因为莫尼卡唯一可以依靠的人就是他了。35年来她一直忠心地陪伴着他,爱着他。现在该是他回报这份爱了。他以前一直是口头上比行动上表白的多。
回到赫尔后他不得不参加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公共庆祝活动,而莫尼卡也无法轻易地陪他一起出席这种场合。6月27号,也就是他在牛津被授予文学博士的同一天,贝蒂的60岁生日到了,并正式从图书馆退休。她从1957年5月开始就一直为拉金工作。在为她举办的小派对上,拉金做了一个 “极力奉承的演说”。他说当他得知她会 “一周来几个小时帮助处理他的文学信件”时松了一口气,并且认为她的接替者玛格瑞特·伊丽澳特有着“惊人的高效”。他甚至一点都没有暗示他们的秘密情人关系。不过自从莫尼卡搬到纽兰·帕克来后,他们的这种关系反正也得调整。贝蒂说:“没关系的,因为我还没那么疯狂地爱他。这些年他一直把我当妻子对待,什么都告诉我。没道理我一退休就得不见他了,是吧?”
莫尼卡什么都没说。她在纽兰·帕克唯一不能轻易提及的话题就是关于贝蒂的事。她对拉金偶尔在别的地方和他的 “旧情人”约会的事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其他的方面,她感觉是完全融入了拉金的生活的,分担着他的一切忧愁,并在一些实际事物中给他提供建议。同时,她引导他度过了他的牛津文学博士所带来的痛苦,帮助他解决一些俗事。比如他该让国家肖像艺术馆画一幅他自己的肖像吗?这个主意是国家肖像艺术馆的主管约翰·海易斯在1979年第一次提出来的。那时他们请霍华得·莫根去给拉金画一幅木炭画。由于拉金认为画出来的结果会使他看起来像 “那个年轻的墨索里尼”,他就没让莫根给他画全幅肖像。现在五年已经过去了,艺术馆想换一个画家再试试看。
几天之后,当她再去看他的时候,拉金的“情况非常糟糕”,而且“责备”她“过度操心,还给莫尼卡打电话”。玛伊芙非常沮丧,不得不表面上表现为单纯的好意看望,而非以情人的身份。她说:“我想,上次第一次看见我可能使得他情绪激动,让他想起了那些更开心,更迷人的日子。他这种情况再不允许情感上的波动了。”
来自各地邮局的不知名仰慕者的慰问信如雪片般涌入到医院,而且在拉金7月初搬回努费尔得的之后,还在一直不断地被送来。很多住在赫尔之外的人都想去看望他,但是甚至他那些和他最亲近的几个人都遭到了婉拒,如艾密斯,他把拉金的拒绝理解为:“这就像‘晨曲’,你知道,‘它意味着不要吓到其他人了。’”他身边的朋友只局限于在进医院之前他所创造的“圈子”: 莫尼卡,玛伊芙,贝蒂,弗吉尼·亚皮丝和迈克·鲍文。
不管莫尼卡,玛伊芙和贝蒂多么努力避免让他难过,她们最终还是没做到。第一次玛伊芙载车送莫尼卡去医院的那次还是她们的第一次见面。她们到后,莫尼卡进去陪在拉金身边,而玛伊芙在等候室里一个人呆了45分钟,然后进去和他们一起待了10分钟。当这两个女人 “准备走”的时候,玛伊芙说:“尽管拉金病成那样,他还是仰起脸来想亲吻我。我当时吓呆了——我不可能就当着莫尼卡的面做出回应,她就站在床的另一边啊。” 玛伊芙觉得这场折磨真是太可怕了,莫尼卡也有同感。在后来的另外一次场合中,莫尼卡又经历了同样一次尴尬。那是当贝蒂给了拉金一个亲吻的时候,而莫尼卡很确定地认为 “他那时本来不想要的”。
(贺启静、余婷婷译)
赏析
菲利普·拉金尽管生前只出版过薄薄四册诗集,却被认为是20世纪后半叶最杰出的英国诗人。他一生辗转任职于几个大学图书馆,最后在赫尔做了长达30年的图书管理员,过着隐士般的单身生活。他给人的印象是温文尔雅,循规蹈矩,至死头上也戴着品德高尚的诗圣的光环。但是1992年,在拉金已经逝世七年之后,一本拉金私人书信集的出版,却令全世界英语国家中的拉金崇拜者们大吃一惊。从这些信件里我们可以读到拉金对女人的侮辱性言论,带有种族主义倾向的评论,甚至极度变态的言语。拉金的信件顿时引起轩然 ,他在读者心目中的形象也一落千丈。一下子,拉金成了最有争议的传奇诗人。
作为拉金很亲近的朋友,也是其文学遗产执行人之一,安德鲁·莫申不希望世人误解拉金,于是在1993年出版了这本传记。为了展示一个完整而真实的拉金,他四处搜集材料,采访拉金的熟人朋友,并检阅了拉金的所有未出版的私人文件和记录。莫申发现,拉金其实是一个矛盾而具有多重思想性格的作家,“在他安静、极力不去引人注意的‘典型的图书管理员’角色下,他过的是不为人知的非常戏剧化的、困惑的人生”。莫申要揭示出拉金在图书管理员这个角色面具后面藏匿着的那颗饱受困扰的心,并试图找出拉金的诗歌与其内心世界的关系。在描绘拉金的艺术创作、私人生活和公众角色三者之关系时,他用三个令人难忘的句子交代了这本书的主题:“拉金的很多内心冲突的发展,只能在他的作品里得到一点暗示。40年代末期当他找到他的真实的声音时,他的美丽的诗歌之花已经在一片相当阴暗的土地上茁壮成长了。要描述这块土地,拉金精心为他读者准备的形象不可避免地要改变。”换句话说,艺术有多么完美,生活就有多么不完美。这本书里,诗人不幸福的童年、不完美的爱情生活以及他的一些不体面的习惯和观点都被展现出来。
传记的重点之一是拉金和他父母的关系。拉金的父亲西尼是一名 出纳员,父亲的缺点和优点都对拉金有所影响。拉金身上所体现的来自其父亲的遗传一方面是对文学的鉴赏力,另一方面则是一种反动的政治倾向。西尼自己有很高的艺术修养,他的阅读面非常广泛,曾为考文垂当地的文学协会写过关于哈代的论文,并试图让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了解莎士比亚等等。拉金热爱文学创作并与之相伴一生,这与孩提时代父亲的熏陶是分不开的。西尼还是希特勒的忠实崇拜者,他推崇纳粹的政治思想并向幼年的拉金灌输这些思想。传闻他曾经是新纳粹组织“林克”的成员,对纳粹的 运作及所取得的成就进行过高度的赞扬,甚至在二战前夕用纳粹徽章装饰自己的办公室。拉金为此深感不安,在一次采访中,他有意淡化了这个问题:“我的父亲热爱德国是因为他想学习德国的 运作方法并因此爱上了那里。”事实上,拉金本人的政治观,种族观和阶级观都大受父亲的影响,他说“所有的女人都很愚蠢”,他对劳动阶级没有同情心,对他们的遭遇置若罔闻,这些正是投射在拉金身上的西尼的影子。
而来自母亲方面的影响则要复杂得多,莫申认为她是拉金最深刻的感情依托,比他生命中的其他任何女人(他的缪斯们)都要深刻。“虽然她常常是稀里糊涂的,虽然她常常使拉金感到烦躁甚至狂乱,但儿子与母亲之间的联系不仅给拉金以慰藉,更给了他诸多灵感。这些联系将拉金带往过去,带进充满希望和 的回忆,带回最具有创造力的青年时代。”拉金最优秀诗歌的灵感均来源于母亲。尽管早年的拉金对自己的家庭环境非常不满,然而多年以后,重新审视自己与父母的关系时,拉金才发现,父母的影响已经在他身上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
传记的另一个重点也是比较有争议的是拉金和三个女人的关系。在生命中的最后30年里,拉金和三个女人同时保持着长期的情人关系: 英语教授莫尼卡,图书馆高级助手玛伊芙和他的秘书贝蒂。这种随意的情人关系被当作他厌恶且不屑女人的例证。安德鲁对此进行了两方面的解释: 第一,拉金自己宣称,他父母不幸的婚姻使得他决定终身不娶。生长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拉金一直不善于和女孩打交道,直到他工作相当一段时间后才和女人有了第一次性关系。但拉金后半生和女人的关系却是相当成功的。他给那些和他关系密切的女人的信都很善解人意,充满爱意。第二个原因是为了他写作的需要。拉金认为婚姻和家庭会占去他大部分时间,而他需要独处来进行创作。同时拉金的这些风流韵事也在他的生活和工作之间制造了冲突,从而为他人格的发展和诗的创造提供了源泉。由于他同时把他的爱分给三个女人,使得他在每个女人的关系里都得不到完全的满足,而经常他把这种失望转换为诗。莫申认为,拉金所痴迷的忧伤、死亡、失败等主题都直接来自于他那充满麻烦的生活,拉金通过牺牲自己和他人的幸福成就了“一个作家的生涯”。
安德鲁·莫申的主要目的是要揭示拉金身上存在的大量矛盾和冲突,同时尝试去发现是什么使得“拉金的这些自相矛盾和谐共处”。他让我们看到了拉金的内心生活的各种不同因素,如坚强、羞怯、 、恐惧、机智、自怜等,这些矛盾的因素最后又都统一到诗人的气质之中。正是诗人的身份,诗人的个性,才使拉金如此独标一格。
安德鲁自己也是个出众的诗人、评论家和编辑,他是怀着尊敬和坦诚之心来写这本传记的,而不是以一个英雄崇拜者的身份来仰视拉金,或以一个毁谤者的身份来俯视传主的。他非常擅长细节描写,用大量的细节把一个不信教、畏惧婚姻与家庭、外表循规蹈矩但内心独立不依、觉得“生活首先是厌烦,其次是恐惧”的中年人描绘得栩栩如生。他在传记里以高超的技巧对拉金生活中不同的角色交叉做了描述: 作为一个小说家,作为一个诗人,作为一个图书管理员和作为一个情人。这本传记确实覆盖了拉金的整个人生,生动地展现了一个新的拉金,能让我们从一个角度去了解这位优秀但却屡遭误解的诗人的一生。
(贺启静、余婷婷)
像奥黛丽赫本这样的美丽女子,年轻时像精灵一般美丽,由她塑造的**人物是无数观众心中难以忘记的经典,晚年时投身慈善事业,为第三世界妇女与孩童争取权益,她值得让所有人喜欢。奥黛丽赫本与纪梵希让许多人认识到有一种友情可以超越爱情,他们的友谊长达四十年,两人互相成就,被纪梵希视为缪斯女神的赫本穿着他设计的衣服,让世人惊叹她的美丽,同时也惊叹于纪梵希的才华。
但其实还有一个人也曾默默惦念和陪伴赫本一生,他就是格利高里·派克,两人因主演《罗马假日》而认识,从此成为一生挚友。
赫本的早年经历是比较坎坷的,虽然出身于贵族后裔家庭,接受良好的教育,但在十岁那年,她经历了惨烈的二战,许多亲人被残害,而她只能跟着母亲躲在地下室,经常需要挨饿,甚至是以郁金香球茎充饥,还在长身体的赫本却连最基本的身体健康都无法保证。
好在她们终于熬过了那段艰苦的岁月,1948年,赫本在一所芭蕾舞学校学习,同时也兼职做模特、拍广告、参加舞台剧的演出,还有机会出演了她的处女作**《荷兰七课》。
1951年,赫本参演了不少**,虽然并非女主,但为她积累了许多表演经验和技巧,同时也因为《双姝艳》得到导演的赏识,他将赫本推荐给了导演威廉·惠勒,因此赫本得到了宝贵的试镜机会,同时也被威廉当场定下她就是女主。
其实她本人是很适合这个角色的,从小学习芭蕾,出身贵族,年轻美丽,优雅高贵,她就是“安娜公主”。而饰演平凡记者的便是派克了,相比赫本只是好莱坞的一个小新人,36岁的派克已经是当红明星了,他获得四次奥斯卡提名,其中《鹿苑长春》一片获得金球奖。派克英俊高大,形象大多严肃正直,年轻活泼的赫本有着一双纯粹简单的大眼睛,就像小鹿一般,成熟的派克也难免动心。
在影片拍摄过程中,赫本虽然有过几段演戏经历,但还尚不足以支撑一个女主的戏份,有时候还会被导演骂。好在男主派克会经常帮她,那段经典的“真理之口”的桥段,其实就是派克事先没有告知赫本,然后赫本流露出了真实的惊慌失措。
另外,演技成熟的派克经常会带着赫本一同演戏,不会给她压力,而是让赫本自由流露,所以两人的日常就是像一对小情侣相处,这样才有了经典的《罗马假日》。
**杀青后,宣传以派克为主,毕竟赫本只是个新人,这是她第一次做女主角,但派克告诉制片人,赫本肯定要获得奥斯卡奖,他们最好是把她的名字放在演员字幕表的前面,所以制作方照办了,而赫本也收获了人生第一次奥斯卡最佳女主角的提名,并获奖。
赫本也在颁奖典礼上发表了感言,她坦言“这是派克送给她的礼物”,无数影迷想要让两人在一起,但派克现实中已经结婚了,即便他和妻子已经没了感情,可他还是三个孩子的父亲。
梅尔·费勒与赫本是在1953年《罗马假日》伦敦首映式上经派克介绍相识的,因为从小缺失父爱,年长赫本12岁的费勒成熟稳重的气质让赫本很有安全感,所以两人在次年结婚。派克参加了赫本的婚礼,他送的结婚礼物是一枚蝴蝶胸针,据说是他祖母传下来的,不过他并没有告诉赫本。1954年,派克离婚了,或许他和赫本注定有缘无份,在错误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只能是一生遗憾。
1955年12月,派克与法国记者帕萨尼结婚。他以为赫本能够获得幸福,但赫本如日中天的名声与费勒不见起色的事业渐渐形成鲜明对比,女强男弱的婚姻让大男子主义的费勒无法接受,他控制欲极强,严重干涉到赫本的事业,甚至出轨,体弱的赫本还经历过流产。
1968年,两人离婚,赫本在前往希腊散心的游轮上赫本遇见30岁的安德烈·多蒂,并与他相恋,次年结婚。只可惜这任丈夫同样没有珍惜赫本,经常流连花丛,这场婚姻在持续了十一年后还是结束了。
虽然赫本和派克始终没有在一起,但他们都是彼此的终身挚友,赫本来到美国第一个看望的人总是派克,两人经常倾诉,也会写信谈心,派克会鼓励赫本勇敢去爱。
1975年,派克的长子自杀身亡,派克闭门不出,悲痛欲绝,却偏偏见了前来安慰他的赫本,由此可见两人的情谊之深厚。1993年1月20日,赫本因阑尾癌病逝,而早已隐退的派克拖着77岁的年迈身体千里迢迢特地赶来参加她的葬礼。
派克看着记忆中的女孩已经再也不会醒来了,悲从心起,他哽咽地说:“能在那个美丽的罗马之夏,作为赫本的第一个银幕情侣握着她的手翩翩起舞,那是我无比的幸运。”42年后他终于鼓足勇气跟赫本告白,但是佳人已逝。
他低下头,在赫本的棺木上轻轻印下一吻,深情地说道:“你是我一生中最爱的女人”。被赫本珍藏了一生的蝴蝶胸针出现在2003年的苏富比拍卖行上,那天派克亲自买回了那枚陪伴赫本40年的蝴蝶胸针。
怎么回复要看你准备采取什么策略了,这明显是发好人卡了,明确拒绝你了。
如果你想体面离开,你可以回:也祝你幸福!
如果你想继续追,你可以回:我是真的喜欢你,希望你再给我一个机会。
给老婆的独一无二的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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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婆的独一无二的备注1一、阿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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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敢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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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my girl
十一、Dar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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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达令儿
十六、大女儿
十七、老婆饼
十八、小缠绵
十九、小蘑菇
二十、小香猪
二一、小娇妻
二二、傻狍子
二三、叮当猫
二四、陈嘤嘤
二五、睡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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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王哼唧
二八、优乐美
二九、小朋友
三十、小宝贝
三一、老板娘
三二、臭娘们
三三、小崽叽
三四、大老板
三五、小仙女
三六、傻白甜
三七、Biubiubiu
三八、大型挂件
三九、人形挂件
四十、是心动吖
四一、不能生气
四二、小心肝儿
四三、最亲爱的
四四、sweet baby
四五、是丑八怪吧
四六、旺仔小馒头
四七、我家小可爱
四八、风一样的女子
四九、炒鸡无敌美少女
五十、亲爱的老婆大人
给老婆的独一无二的备注2给女朋友独一无二的备注
1、5+2(因为5+2是7,同“妻”的谐音,也是“我爱”的数字表白)
2、国家一级省布料女孩(暗示女朋友平胸差评,我平胸我骄傲我为国家省布料)
3、世界上最甜的小蛋糕
4、或许这就是爱吧
5、青春的味道
6、少女心爆棚的石榴姐
7、夺走我第一次的那个女人
8、名为小甜甜的牛夫人
9、挂在心上的贵重物品
10、飞向我床上的Babe
很特别的浪漫昵称
1、夜里很折磨人的小妖精
2、带刺的玫瑰
3、俺的童养媳
4、平淡无奇的小仙女
5、爱情之交的朋友
6、予我一世的温柔
7、所爱之人
8、在一起的意义
9、需要爱与温暖的小女生
10、想照顾一生的对象
给女朋友的创意备注
1、明明可以靠才华却偏偏用颜值夺冠的'家伙
2、笑起来有点甜的女生
3、心跳的原点
4、梦中的主角
5、爱神的降临
6、十八岁那年的惊喜
7、很傻很低能的lover
8、就叫她老婆吧
9、替我付包子钱的女生
10、心之所向
给老婆的独一无二的备注3一、7
二、57
三、您
四、名刀
五、十二
六、一二
七、一行
八、5+2
九、玉露
十、缪斯
十一、PEA
十二、Flipped
十三、勾陈一
十四、敬亭山
十五、地西,泮
十六、自然醒
十七、长安某
十八、大白菜
十九、小祖宗
二十、小月亮
二一、小太阳
二二、吃货喵
二三、かのじょ
二四、VIP客户
二五、Iridescent
二六、歪脖子树
二七、拙荆柳氏
二八、天赐尤物
二九、我的女孩
三十、天下无双
三一、古墓丽影
三二、小肥狗子
三三、压寨夫人
三四、别的小女孩
三五、养猪场老板
三六、战地指挥员
三七、夺命大猩猩
三八、女朋友同志
三九、爽口元宝肉
四十、Xx的女朋友
四一、丝丢匹德女士
四二、迷人的小妖精
四三、她男朋友可帅了
四四、有仙气的氟西汀
四五、超级无敌美少女
四六、生活中最甜的糖
四七、盛世美颜的女盆友
四八、岳父家的霸道千金
四九、智能便携式小朋友
五十、人见人爱的白雪公主
给老婆的独一无二的备注4一、老婆备注名称大全
污味吻
软猫美人榻
笑忘书
心野套路深
撩污酷野浪
国产小仙女
智障小公主
萌翻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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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污女有仙女棒
二、给老婆的甜蜜的备注
夺命女魔头
王母娘娘
皇后娘娘
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
充气**
mine
瓜婆娘
胎神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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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撒个娇
吧唧很甜
爱笑
甜软
软喵
当然不止这一种方法,你们可以把一些经历的比较难忘的事情或者东西变成昵称,然后用这种方式去称呼女友,会有一种神秘的感觉,别人不知道你们之间的梗,但是你们彼此之间会变得更加亲密。这种称呼如果被男朋友叫出来的话,一定会有一种宠溺又很亲密的感觉。同时也会让女生觉得,男朋友是真的把自己当成了爱人,才会这么叫的。
我们应该怎么去称呼女朋友,让女朋友可以感受到男朋友对她的爱。而且大部分女性都喜欢男友这样称呼自己。比如,小懒虫、亲爱的、孩子他妈、猫猫、美女、爱爱、丫头、豆豆、公主、大**、甜心、媳妇、小赖皮,这里说的是比较常见的,我们来说一些比较独一无二的昵称。
蜜糖、长裙绿衣玫瑰巷、傻瓜配呆瓜、丫麦噜噜、等你的季节、过分乖巧、孩他娘、对你微笑、纯属礼貌、娜些时光、永不杰束、钢琴上的芭蕾、羞涩试探。对女朋友的称呼还可以用她的小名或者她名字最后一个字进行叠加,这样也非常亲密,而且比较独一无二。
现在的社会不断开放,很多人都喜欢用语言来表达自己对另一半的爱意,而在称呼上自然也多了起来。对女朋友的称呼也不用固定一个,可以随时的改变进行使用,根据不同场合,这样会让女朋友觉得你很有风趣很幽默。情侣之间总是会有属于自己的昵称,创造独属于自己的浪漫。你可以说自己是皇帝,然后叫她爱妃。
嗯,我不喜欢大空明主要是因为第一,她基础实在是太差了,开学表演实在是不合格(我是觉得很蠢萌啦),可莓让她过了,导致明的成功有太多前辈的帮助在里面。包括后面特殊展示,莓也帮了她太多太多。第二,她经常抢初代镜头,和初代坐在一起太违和了!第三,刚开始,明基础不够,又没找到自己的风格,声音太元气了,导致表演不够好。但是后面第四季拿星光女王的表演真的进步特别大。第四,很多人不喜欢明就是因为她进步太快了,觉得她不配当星光女王。毕竟莓的的确确有这个实力当第一偶像。这点我倒还好。明付出了很多,她并没有超过莓和美月她们,虽然她和初代不是一个程度的。但是实际来看,堇在最后的表演上失败了,雏姖没有使出A级效果。的确只有明成功了。而现实也是这样。第五,更多人说她模仿莓,其实那只有一开始,我认为这很正常。后面明也觉悟了,剪短了头发,这段真的很好。但是有一点我承认,她平时很多事情上是在盲目的模仿莓,比如圣诞节砍树。性格也和草莓太像。最后,或许明一开始的确好像没有天分,但她毕竟也是被草莓看中的偶像,莓似乎还没看错过人(看看樱酱!)或许是我们没有看到明的天赋。明或许永远都没有莓的气场和魅力,但我们不应该黑她,要黑也黑官方。换主角真的好可惜,毕竟我最喜欢第一季,表白初代所有人,尤其尤里卡,我真的超喜欢哥特。最后的最后,表白堇,三四季只有堇的表演是可以和初代比的。如果最后成功,堇肯定是星光女王。我对明不喜欢也不讨厌,唯一讨厌的就是她在剧场版上蹭初代镜头,这样真的印象分减分很多。
李荣浩有多喜欢杨丞琳,从他们在演唱会上的表现就能看出来了。台北演唱会的时候,李荣浩直接亲了正在唱歌的杨丞琳的脸颊,亲完以后,李荣浩露出了孩子般的笑容,并且一直在边弹吉他边跳,就像拿到自己喜欢糖果的小孩一样,就可以看出李荣浩非常喜欢杨丞琳,喜欢到看到杨丞琳因为自己害羞就非常的开心。
除此以外,杨丞琳也曾经在综艺节目中公开表示过,李荣浩是一个非常会照顾人的人,她说李荣浩会为她煮饭,我都不说,这是一件非常让人羡慕的事情了,有一个男生心甘情愿的照顾你,为你煮饭,这样的画面看起来就非常的浪漫。与此同时,这个男生肯定也是非常喜欢这个女孩子,愿意为这个女孩子付出才会这样做的。
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喜欢就是和她结婚,给她一个温暖的家,给她一个完美的婚礼。现在的李荣浩已经向杨丞琳求婚了,杨丞琳也曾经说过,自己结婚一定要很多人见证和祝福。那么,李荣浩一定是足够喜欢杨丞琳,才会想要和她结婚,给他一个完整温暖的家,给她一个被大家见证的婚礼。
最后我想说的是,李荣浩和杨丞琳已经爱情长跑5年了,他们之间的爱情不不容置疑。李荣浩对杨丞琳的喜欢和对杨丞琳的坚持也是我们一直一直在微博上吃瓜的群众能看得到的和感受得到的,最后祝福这对小夫妇。
关于莎士比亚:
威廉·莎士比亚Willian Shakspeare(1564~1616),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伟大的戏剧家、诗人、作家。1564年,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的斯特拉福城。34岁时,被公认为新崛起的剧作家。著名的作品有《亨利六世》、《罗密欧与朱丽叶》、《奥赛罗》、《哈姆雷特》等。他的一生为世人留下了37个剧本、一卷十四行诗和两部叙事长诗。
关于十四行诗:
十四行诗又名商籁体,是欧洲的一种抒情诗体,原兴起于意大利,16世纪上半叶传入英国。据说,将其引进的是意大利著名十四行诗人彼拉特克的两位模仿者怀阿特(1503—1541)和萨利(1516—1542)。但是他二人都未能将这一诗体发扬光大,只来得及指点一下方向便不幸夭折了。怀阿特在伦敦塔里被关押了5年,获释后很快就去世了;萨利则死于断头台下。十四行诗的真正繁荣是在16世纪90年代,它是随着英国文艺复兴运动的高涨而达到高峰的。当时,英国诗人们十分喜欢这种诗体,因为它多采取连续性的组诗形式,紧凑集中,格律严谨。尤其是锡德尼德《阿斯特罗诽尔和斯黛拉》刊行问世之后,十四行诗体突然风行一时,成为英国最为流行的诗歌形式。当时追逐这种文学时尚的人很多,在 1592年至1597年这5年间,英国共发表了2500多首十四行诗,这一时期写出但没有发表的诗歌数目简直是个天文数字。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莎士比亚在紧跟时尚方面从不落后,他自然也加入到十四行诗人们的这场角逐、较量之中,并且同在戏曲领域中的比赛一样,他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可以说,在推出了最早的两首长篇叙事诗《维纳斯与阿多尼斯》和《鲁克丽丝受辱记》之后,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在艺术上取得了更高成就。当时十四行诗的写者虽众,但是成品质量大多不高,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确实写得高出了一般水平,不仅在内容上有新意,在形式上也突破了旧体例,因此莎士比亚堪称英国十四行诗的集大成者。这些至今仍能强烈吸引读者的商籁诗,一般认为是莎士比亚于1592年至1598年间陆续创作的,共154首,它们证明莎士比亚攀登上了当时诗歌文化的巅峰,标志着他的诗歌创作迈上了一个新的高度,从而为英国诗歌史上又增添了一笔丰厚的文化遗产。据考证,第一个提到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的是作家米尔斯,他在《智慧宝库》(1598年)一书中,提到“在他的朋友中传抄的鼎鼎大名的莎士比亚所写的甜蜜的十四行诗。”通过这句话我们可以知道,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当时很受欢迎,同时也可以判断,直到1598年这些杂诗还未刊印成册,读者只能私下传抄。即使如此不方便,也没有减淡人们竞相争阅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热情。
1609年,第一本《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出版,负责印行的是托马斯·索普,尽管这本诗集很可能是未经作者同意就出版的“盗印本”,但我们仍要感激索普先生的初衷和勇气。据说,当时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一经写成,即被私下传抄,索普早已到处收集并有意结集成册,所以他得到了不少诗稿的手抄本。一次,有人替他弄到了一箱子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他对此感恩不尽。最后,索普如愿以偿地成为第一本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的出版商,他在献词中写到:“献给下面刊行的十四行诗的惟一促成者W.H.先生,值此刊行之际,善意的冒昧者谨祝他幸福无疆,并享我们永生的诗人所许诺的千古芳名。T.T.。”这里有两个人名的缩写,“T.T”是托马斯·索普(ThomasThorpe)的起首字母,这已为莎士比亚研究者认同,那么,“W.H.”先生是指谁呢?索普肯定没有料及,他轻易写就的两个字母竟导致后人进行了繁琐的考证和激烈的争论。有人认为W.H.是指彭布罗克伯爵威廉·赫伯特,此人可能也作过莎士比亚的庇护人。另有人说是骚桑普顿伯爵,因为他的原名是亨利·里兹利(HenryWriothesley)。还有更为异想天开的猜测,比如美国哈佛大学一位莎学教授专门著书来论证W.H.先生指伦敦法学院的一位花花公子威廉·哈利弗,而英国的唯美作家王尔德则指出该人指的是一名叫威尔·休斯的青年演员。据说,这部诗集是英国诗歌中引起争论最多的诗集,其焦点除了纠缠在W.H.先生的身上外,更大的疑团还是存在于诗歌的主题内容上。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之所以吸引了古往今来的众多读者,主要原因是因为其诗的“甜蜜”,即它们用悦耳动听的语言音韵赞颂了世间最为美好的情感—— 友谊和爱情。诗集主要涉及三个人物:诗人、“年轻朋友”和“黑肤女郎”。154首诗大体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从第127首至第152首,是献给“黑肤女郎”的。最后两首诗与上述题材无关,像是对希腊格言诗的翻译或仿作。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主要是歌颂友谊,抒写爱情,表达了诗人对人生的理想。
300多年来,莎士比亚的研究者和传记作者们都有一件共同的憾事,就是这位卓越人物没有留下任何自传、日记或是信件,因而让人望尘莫及。但在他的十四行诗集中,诗人情真意切地投入了自己,既礼赞了友情,又表白了爱情,注入了个人较深的感受,于是人们不禁要猜测,这部诗集会不会像其他许多文学作品一样也有作者的自传成分呢?因此也就研究起各诗所涉及的一些具体情节来,如诗中的年轻朋友是谁,127首以后提到的黑女人又是谁,她与诗人有什么关系?最大的问题是,这些情节是否是莎士比亚本人的经历呢?对于这些问题,历代学者、文人作了大量的考证,提出了许多猜想,至今聚诉不已。对此,有人谨慎地指出艺术家的创作不等于生活本身,在创作过程中想象力往往集中又溶化了一切,而某些考证家们的兴趣过分放在细枝末节上,这对作品价值的了解不一定有多少帮助。尽管如此,大多数评论家仍肯定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具有一定的自传性,正如英国19世纪“湖畔”派诗人华兹华斯所说:“用这把钥匙,莎士比亚打开了自己的心扉。”他说的钥匙便是指十四行诗集。笔者认为,关于这部诗集的争论无关宏旨,人们应该将注意力移至他本身的思想力量和艺术力量方面去,但在此我们也不妨利用起这把钥匙,姑且相信它有一定的自传色彩,以此贴近莎士比亚模糊邈远的个人生活,并试图走入他的情感世界。
莎士比亚同时代的人多把十四行诗献给自己的情人,莎士比亚也有些诗作是献给一个他称之为黑肤女郎的,但仅有25首,其他100余首十四行诗都是献给一位年轻朋友的。这说明在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中,友谊似乎比爱情的地位更高。这不足为奇,因为友情至上的心理在当时十分普遍。对此“大学才子”约翰· 李利在剧本《恩底弥翁》(1591年)中有一段明白的论述:“卓荦不凡的太太有这倾国倾城的美色,是否比患难之交的真正忠诚拥有更大的威力?男子对妇女的爱情是一种习以为常、十分自然的事情,男子对男子的友谊则是无限的、不朽的……美和美德之间、肉体和灵魂之间、藻饰和自然生机之间有多大的差异,爱情和友谊之间就有多大的差异……友谊在风暴中屹立不动。世界在美丽的脸庞上刻下皱纹,然而却赋予忠贞的友谊以越来越多的清新色彩。无论炎凉,无论贫富,任何命运都不能将友谊改变。”看来,正是在这种友谊至上的心态下,莎士比亚用诗歌的形式盛赞友谊是人生最美好的无价之宝。
在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集中,第一部分中所涉及到的年轻朋友究竟是谁,始终都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就编者而言,倾向于认为这个年轻朋友就是莎士比亚惟一的庇护人骚桑普顿伯爵。莎士比亚在献上两首长诗之后,对十四行诗又情有独钟,于是写来送给与他友谊日深的骚桑普顿。除了借诗传情外,莎士比亚的另一个目的更为急切,骚桑普顿伯爵年轻英俊、风流倜傥,但是不愿意让婚姻套牢,而他的母亲却希望儿子尽快结婚生子,以保证家族兴旺。于是伯爵夫人委托莎
士比亚进行规劝,这样便诞生了一组以敦促尽早成家传宗接代为主题的十四行诗。但年轻人对于年长者的劝告往往置之不理,以致引火烧身,追悔莫及。骚桑普顿后来的经历就证明了这一点:1598年2月,不安分的骚桑普顿与女王的贵嫔伊丽莎白·弗农私通,致使她怀孕,被迫结婚。女王对于那些破坏了她的宫廷侍女贞操的人一向毫不留情,骚桑普顿大概害怕遭到惩罚,撇下怀孕的妻子去了欧洲大陆。在巴黎他参加网球赛赌博,结果输的身无分文,到11月妻子生下女儿后,他才不得不回到伦敦。如此看来,假设当骚桑普顿接受莎士比亚的劝告,按部就班地攀一门高亲结婚生子振兴家业,就不会落到后来这样的狼狈境地。
如果说从十四行诗中我们可以看到诗人的情感世界,那么这个世界就是一个真、善、美统一的世界。诗人在这些歌颂友情与爱情的诗歌中,提出了他所主张的生活的最高标准:真、善、美及这三者的结合:“真,善,美就是我们全部的主题;真,善,美,变化成不同的辞章;我的创造力就用在这种变化里,三题合一,产生瑰丽的景象。真善美,过去是各不相关,而现在,三位同座,真是空间。”这第105首十四行诗,可以看作是整部诗集的终曲和结语,是我们理解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思想精髓的一把钥匙。这时的莎士比亚青春年少、风华正茂,他对人生对社会都充满了美好的期望,对人文主义理想也深信不疑。他想要热情赞美和执着追求一种至真至纯的感情,一种真善美相统一的感情,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是如此。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世界诗歌宝库中的一颗绚丽夺目的明珠。莎士比亚的诗才虽然在这些诗中只是牛刀小试,但却呈现出夺睛耀目的色彩。这些十四行诗不仅表现了一个人文主义者对真、善、美的理想和看法,同时还表现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所引起的失望与焦虑,可以说它们不仅仅是个人的抒情,同时也表达了一个时代。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除了强烈的感情之外,还有深邃的思想,反映了他进步的人生观和艺术观,这些思想在否定中世纪黑暗时代的禁欲主义和神权的基础上,赞扬了人的个性,宣称人的平等,赋予了人和人生以新的内容和意义,达到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民主思想的最高水平。
我们还应该注意到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其他特点,莎士比亚会文人所会,但他的诗歌又有其他文人所无的现实感和市井情趣。他有丰富的人生经验和深刻的忧患意识,同时又有乐观精神使他能够清醒而保持平衡。莎士比亚绝不是苦涩的难产诗人,他总是能妙语泉涌、滔滔不绝,正如后人德莱登所说:“只要时机不凡,他也能身手不凡,从无题材合适而他不能写得大大超过别的诗人的情况。”莎士比亚驾驭语言的技巧可谓精湛高超,他的语言能华丽如云锦,又能素净如洁水。此外,他还对音韵非常敏感,创造了自己的诗韵,即有名的“莎士比亚韵”。莎士比亚的诗歌语言具有很强的音乐性,读来优美动听,所以人称“甜蜜”。
总之,莎士比亚以惊人的艺术表现力得心应手地运用了商籁诗体。在154首十四行诗中,他表现了广阔的思想天地。诗中形象的生动,词汇的丰富,语言的巧妙,音调的铿锵,都是异常突出的,被誉为诗人之魁的爱德蒙·斯宾塞也不得不叹服地说:“我们找不到一位比他更优美的诗人;他的诗神缪斯充溢着优美的构思,并且像他本人一样,英勇豪迈地呐喊着。”在英国的十四行诗中,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一座高峰,他的甜蜜的诗歌不仅在英国的抒情诗宝库中,而且在世界的抒情诗宝库中也有着崇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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