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给你一个故事,你愿意在哪里开始?
我的回答是——火车上。
我希望我的故事开始在火车上。
当然,它也的确是。
里克尔说过:“如果您觉得不写也能活,那就别写。”
长长久久的岁月的泡沫里,看似充实,实则浑噩地活着,早已淡化了提笔的感觉,只是也总有那么万分之一秒,像是打了一个冷不丁的激灵似的,锈滞了的大脑发出颤栗的电波传达全身,告诉自己——嘿,你瞧,这不就是你想要的故事么。与我而言,这种戏剧的冲动往往都是发生在火车上。
我喜欢坐火车。
喜欢在火车来临前的等候,火车乘务员生动的叫卖,火车外呼啸而过的风景,更喜欢火车上发生的故事。自然并不希望它演绎出阿加莎笔下的东方快车奇幻之旅,也没有隽永浓情谱出余光中那像铁轨一样长的记忆,哪怕迟子建小说中那种在火车相向时挥手一瞬相逢的夫妻也是太过戏剧。
我故事中的火车,火车上的故事,是属于我的,仅仅。
第一次坐火车的时候,可能当时年纪尚幼,并没有浓墨重彩的一笔,苦苦搜索,也仅是淡淡地感受到那种火车迎面而来的风,以及那一句完全可以比拟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冲动般的呐喊——啊!火车!火车来了!
火车上的故事真正开始于小学三四年级时的一个晚上,老妈带我从市里的外婆家回广德,短短一个钟的行程,却行驶到了今天。那一班的火车,人很少,车厢里都是空空荡荡的,机缘巧合我们坐在一对母女的斜对面。那个女生低着头在白纸上涂涂画画,也许我强大的撩妹功力在当时就已经显露端倪,超级喜欢画画的我,不知怎的,就和女生画到了一起。两位妈妈也因为这样,聊起了天。原来她们是杭州人,女生和我一般大小,此行也是刚刚结束旅游,返程杭州。
我并没有想详细地描述那一晚我们究竟一起画了什么,又或者妈妈们聊了什么,因为必须承认,时间过去了太久,所发生的在后来看来也显得琐碎不甚了了。我想说的是,当时对于我而言,一定是意义重大,因为我结识了一位外地的朋友,而且因为那会儿刚刚学会写信,在主职为语文老师副职为妈妈的怂恿下,我们从图画本上撕下长长的一条白纸,郑重地写上****,许下回家后一定要通信,继续交流,继续当朋友,那种仪式感,大可与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相媲美。
发生到这里,也许就该详细写写我们之后通信的故事了。但像是诺言许下就是为了不实现一般,我并没有写信给她,也自然没有收到她的来信。很多事情重要的或许不是它本身,重要的是发生事情的这个人。我总在想,如果我后来忘记了这件事也罢,也自然没什么可说的。可事实大相径庭,可怕的不是我没写信,可怕的是我一直把这件事挂在心上,一直把字条小心翼翼地折在抽屉里,直到多年后家里装修,才让它不翼而飞。起初,老妈还催促过我,说一些“你有没有给那个女生写信啊”,“既然答应了写信,就该写”之类的话,后来也肯定渐渐忘了,而我却像是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一个我想要突然告诉她一些什么事情的机会,又或者我想写的是回信,想等的是来信。我无比憧憬在当时看来遥远城市的同龄女生,每天过着怎样的生活,学习怎样,喜欢玩些什么,也无数次想象着和我一样小小年纪的她收到来自远方城市的信时,会在班上引起怎样的轰动。遗憾的是,一切都是憧憬,一切都是想象,随之伴随成长的一直都是那种愿意被动,害怕主动,却又不安躁动的心。
高中三年,去市里上学,坐火车的频率远远大于我坐公交的,甚至和同学戏言,我是一个把火车当公交坐的人。最潇洒的一次是周六的课结束后,我连书包都放在学校,兜里仅仅揣着只够买火车票的钱和家里的钥匙,风风火火赶去火车站,毫无累赘地回了趟家,让一开家门看见我的老妈一脸懵逼。最难过的一次是临去高中开学报道的前一晚,家里的小狗小雅被人偷走,背着画板提着行李的我,在火车上哭的稀里哗啦一路哭去了学校,这也就早早奠定了我高中三年惨淡的基调了吧。
最深刻的一次是高二那次从家里返校的路上,我正无聊的坐在座位上四处张望,无意间发现了火车车厢的门口,斜倚着两个少年,高中生模样,但一看就知道非属善类,标准的非主流发型,背着吉他,其中一个人好像还在抽烟。本来只是无意识地扫过,因为异类便多观察了一会,定睛细看,才发现其中那个吊儿郎当趿拉着拖鞋的男生竟是故人。
我是一个喜欢八卦的人,也是一个善妒的人,从小到大,我因为八卦惹了多多少少一些人的厌烦,但屡教不改;也因为善妒,厌烦了多多少少一些人,甚越演越烈。但对于他,并不适用,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乐于自己制造八卦的人,而我也只是从小崇拜他,即使当时并不乐于承认。
他是我的小学班长,一个仅仅同班待过四年的同学,他的身上贴上过很多标签,先天性心脏病,肚子上爬着一条长长的蜈蚣般的伤口;想象力发达,从前的班会课一直都是他的专场,他总是天马行空地即兴给我们全班讲故事,连班主任都听的津津有味;小学六年级时就在县里的报纸上连载了小说,而小说的主题竟然是网聊,而当时我连QQ都没有。初中后,我们再也没有同过校,而他也慢慢活在了各种各样的传闻中,追各种各样的女生,甚至于连我们班的女生他都有笔友,而且还是小学就已经有过异校联系的那种;为了学妹,在校和人打架,被老师辞掉了学生会主席的职务,便顺势无官一身轻干起了和学校唯一的小卖部抢生意,批发销售各种零食的副业;混混当当也能考进县里高中的实验班,而放弃了去市里读书的机会,一进高中就各种无法无天,继续谈各种各样的女朋友,开始玩音乐,号称建立了县里的第一个地下乐队,在学校的晚会上表演只为向一个一直钟情的女生表白巴拉巴拉的事情,一时间感觉所有言情小说里那种情节都能在他身上演绎一般,各种各样的八卦都能从各种各样的朋友的口中,自觉不自觉地传到我的耳朵里。当然,并不都是这么风起云涌般,事实上,我还知道的是,他高中后由于逃课,成绩开始急剧下滑,从理科实验班被老师劝退到了文科班,从老师眼中的种子选手更是成了同学后来口中慢慢的笑话,说他狂妄的很多,说他幼稚的不少,更有个曾经一度迷恋过他好多年的女生和我聊起他时,说到有次他把她带进自己在校外租的房间想要抱抱她时,她对他顿生恶心,觉得自己从前那么多年的单恋只是喂了狗。
我却仍旧愿意在记忆里津津乐道于他,乐道于他的想象力,乐道于他的肆意放荡,乐道于他的潇洒自在。及至多年后,朋友告诉我,他高考复读后考上了一所普通的一本,却大一没有念完,就退学出来创业,几起几浮,不知道现在究竟是起是浮的经历,我也并不觉得惊讶,因为我知道,这就是他,这就是那个我在高二时候的火车上碰到的依靠在车门处背着吉他的少年。那是最后一次相遇,我在那一个小时的旅途上,几次都想假装不经意的路过他,然后和他打声招呼,聊聊现状,但是我啊,我是黄珣啊,一只闷头乌龟,怎么会伸出头主动和人打招呼。所以,直到下车,我还是选择从另一处门下车,畏畏缩缩地离开,甚至没有回过头再望望他。等到我走出火车站的大门,正欲后悔刚刚在车上没有和他说上话时,后背被人轻轻一拍,我一向反射弧超强的猛地一回头,不是旁人,竟然是他!他很是高兴地和我打招呼,说想不到竟然在这碰上我。我对他说,才应该是我想不到能在这碰上你吧,你怎么在这。他恍然地笑了笑,意识到我是赶回市里上学的,对我解释,他要去买去芜湖的车票,下次再聊。于是,挥挥手,和他的同伴离开了。我脑子里满是疑惑,明明第二天就是周一,明明周日的晚上大家都要上晚自习,他这个时候去芜湖干啥。但想想看,这就是他啊,也就没什么可以疑惑的了。
下次再聊,何次再聊?挥挥手,遇上你,真好。
火车上,遇上的人大多都是转身即忘的过客,譬如我们坐过无数趟火车被我们不曾输入进记忆的绝大多数,也有着极少的在回忆中留下了印记但再无后续的插曲,譬如那位互留了****却从未联系过的女生,或者久别重逢而后又再未重逢的故人,譬如那位背着吉他便挥手远去的少年,后两者都是幸运的,于记忆者本身,都是幸运的。但故事的奇妙之处,就在于遇上他们并不是最幸运的,激发我写到现在的冲动并不主要缘于他们,而让你忍耐了前面那么冗长的篇幅的礼物,就在于正是这些,更显示出故事其他部分的有趣。
大学时候,我一路向南去了广州。我家境并不富裕,而且我本身也总是奇奇怪怪地在有些地方很抠门,我没有选择坐过飞机,而是每次都坐火车,经常都是一天一夜接近24个小时的车程,并且我所要强调的是,我是“坐”火车。由于卧铺票很难抢,我很多次都只能买到坐票。大一那年的冬天,我从学校返家过寒假,半价后98块的坐票被我牢牢揣在包里,因为学校里认识的同乡很少,我基本都是在火车上独来独往,通常都选择用在火车上20多个小时的时间看完一本小说,《1q84》的三册我都是前后在火车上看完的。那次的火车,我照例是一个人,但后来并没有看书。因为刚上车,我就听见我邻座的那个女生,操着我无比熟悉的口音对着电话说话。如你所知,我是一个很内向,不愿主动与人交往的人,但那一遭,我竟然很激动,然后开口撩了下那个妹子。
“请你你是不是宣城人啊,我听你的口音很像。”
我在内心把她的家乡范围扩大到了全市。
“哦,我不是”
她的回答,泼了我一身冷水。
“哈哈,不好意思哈,因为我听你打电话的口音好像宣城人,还以为你是。”
“啊,我不是宣城的,但我是广德的。”
我去啊,当时我的内心是狂喜的,竟然还是直系的同乡,这妹子的家乡范围真是精准啊。
于是,跳过了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环节,火车开动了,我们聊起了天。
原来,她是邻校的比我大一届的学姐,也是因为没有买到卧铺票,才选择坐了硬座。虽然我们是老乡,但我们唯一同校的经历竟然还得追溯到幼儿园,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聊天聊地。她学习优异,学校是985、211,遗憾的是她的大学本部和我相邻,但她却不在这个校区。作为学姐,她向我吐槽了广州的白话,吐槽了广州的天气,也瞎侃了一些大学社团的事,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她十分兴奋地向我介绍了她刚刚结束的在学校组织的社团酒会的事,对于当时还只能算大学菜鸟的我而言,我十足的过了把听众瘾。于是,往常看来尤为漫长的回家之旅,那一次竟然在聊天中不知不觉地到了站,火车站台上,我们还见了各自的家长。三言两语寒暄后,就此话别。虽然家长彼此不认识,几日后我妈竟然还能说出她爸妈的工作单位,姓名如许,原来她和朋友聊天说起这事,几句话一聊,发现竟然是朋友的朋友,继而感慨道县城之小。
说实话,那一次一天一夜的相处,很愉快也很兴奋,毕竟在广州那么远的地方又认识了同乡,但一天一夜也却是太短,大家似乎也都当成一时的机缘巧合,彼此的旅途伴侣而已,虽然也说了以后回校后,再联系再相约,可我们竟也都十分默契地并没有问过相互的****,甚至于姓名我都不知道当时有没有相互问过,毕竟当时火车上聊天时,我们根本不需要名字称呼对方。于是,后来渐渐忘了,偶然提到那个学校时,或许还会心血来潮地跟朋友瞎侃,嘿,你知道么,我有次在回家的火车上还认识过这里的有个师姐呢。与我而言,她或许就和那个三四年级时候的小女生一般吧,只一面之缘而已。
接下来,时间就浓缩成一句话了:过了一年,我大二了,过了几年,我大四了,毕业了。
我当上了大学生村官,是主动也是被动做了选择,因为我选择去考了它,也因为也只有它要了我。同一批的村官一共有12名,此时,回想那一刻在组织部第一次同事正式见面时的相互自我介绍,我们应该没有一个人会预料到后来会发生怎样的故事吧。我是一个尤为慢熟的人,在一个新的环境下,我总是显示出对外界更多的排斥心理,却又不得不与内心作抵抗,像是双面小人一样,一方面推出自己告诉自己,要主动一些开朗一些,另一方面又死死的往里拉住自己,不愿结识新的人接触新的事,也许正是这样的心态,让我总觉得自己猥猥琐琐,唯唯诺诺,不够落落大方,更是与人似远似近让人捉不着头脑。好在这样的情况碰多了,自己也慢慢适应了。于是,在起初和同事相处时,我保持着自己固有的步伐。
直至过了好几个月,和新同事也还是这样似远似近的。在一次晚会活动中,作为志愿者我们被拉到了一起。人聚在一起,总归是要聊天,像我这样的和半熟不熟的人不知道如何开口化解尴尬的人而言,最是痛苦。但好在大家大多都是大学刚毕业,聊聊大学应该最轻松吧。于是,因为在第一次自我介绍时,我们就已经知道了彼此毕业于哪一所大学,我们就突然聊起了哪几个在一座城市,当说到华农和华工都在广州时,大家都兴奋地问我和一个女生为什么选择去那么远的地方读大学。我便又一次把我解释过无数次,却又每次不太一样的理由说了一遍。而且因为华工比华农实在好太多,我其实内心并不想和那个华工的女生继续这个话题聊太多,毕竟是自尊心在作祟。可后来像是没话找话说时,我这种喜欢把老掉牙的故事对着不同的人说不同次的人而言,我又一次瞎侃起大一那年寒假火车上的故事。那个女生听着听着就像是想起了什么,打断了我的故事,突然问我,是不是应届生,那个比我高一届的学生是男生还是女生。我一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便回答了问题。结果呢,你应该猜到了。
原来,当年那个共处过一天一夜的女生竟然就是她。
那一年,考去他们那所学校的县里只有两个,一个男生一个女生。而她在毕业后第二年考的村官,所以才机缘巧合和我当了同一批的村官。
瞧,又是机缘巧合。
当时的其他同事听我们这一段久别重逢的故事,都大笑道我们两人从前的木讷,竟然当年火车上不知道问姓名,几年下来模样都彼此全忘了,当同事当了几个月,竟然现在才知道从前还有过这么一遭故事。
我们俩呢,也都是哈哈大笑起来。
**里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我一直觉得太过矫情,但想到和她的这段故事,觉得最为恰当。
比故友相逢更为奇妙,比新友相识更为巧合。
大一那年的短短24小时,我们也许不会相信接下来几年我们会连对方的样子都忘了,但后来成为同事,成为好友,更确切的说成为好的麻友的我们,一定会谈起初次见面,感慨命运的奥妙。
你有没有大胆地设想过呢,或许你原本以为的初次见面并非初次,或许此刻的相遇真的是久别重逢呢,或许你们甚至也就在某时某刻途径某一座城市的火车上相遇过。
此时此刻,微信群上我们都在焦急地等着尧尧宝宝出生的消息,对了,尧尧就是我那位久别重逢的麻友,在看到她在群里跟我们开玩笑似的说自己真的在麻将桌上突然羊水破了,现在在赶往医院去的路上时,我就突然脑海中迸发了这一大篇又臭又长的故事。此刻已是儿童节,尧尧的宝宝应该出生了吧,作为阿姨,请你收下阿姨这份关于火车的回忆。
如果给你一个故事,你愿意在哪里结束?
我的回答,仍然是——火车上。
我希望我的故事开始在火车上,
我也希望我的故事结束在火车上,
因为结束即开始,
愿你和有趣的人结识在下一趟火车上,
在下一趟火车上,发生有趣的事。
你就不理她一阵子人,如果主动找你说明有可能喜欢你,因为水瓶女会有情绪病,犯神经,心情不好的时候谁都不想理,如果不是情绪病,也有可能是什么烦心事情,但是有一点如果水瓶女心情不好你不会安慰就不要理她让她慢慢恢复,她自然找你,第二,不要太黏着水瓶女,她热情的时候你也稍微热情一些,但是最好在她热情木有消除之前,你要及时抽身变的冷淡一些,或者留一些问题,你要把自己装扮成一个谜,她会越想了解的东西,你就不要太随她的愿,跟钓鱼一样,鱼线要一回松一会紧,才能把鱼拉上来。她木有拒绝你说明对你有点意思,只不过心里不安全性,有可能在考验你,这个考验有点长,但是你要有一点不管她怎么对你都不要对她发火吵架,就算一时没忍住,也要及时道歉,第二你要学识渊博,第三,要给她未来,其实追水瓶女很简单,水瓶女一生都再找一个能聊天,且能包容她情绪病的人
你好,《最爱·你》中张一山表白是在第三集。
《最爱·你》是由浙江晟喜华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北京紫金长天传媒文化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电视剧,刘新执导,王同辉、曹颖、齐襄、奚美娟、张一山领衔主演,陈笑非、梁丹妮、李明启、沈航、常蓝天、冯静主演。
《最爱·你》讲述了知识青年在上山下乡结束之后返程的过程中发生的一连串情感纠葛,在剧情当中融进了情感和道义的纠缠,表现出了50年代人的社会生活。
你为ta做过的最疯狂的事
可我只会哭泣:半夜一两点的时候,她打电话给我说她饿了,让我给她去送点吃的。我立马从床上爬起来穿好衣服跑出去给她买,却发现身上没有钱只有一张卡,跑遍四个银行都不能取。打电话给朋友跑去朋友那儿拿了五十,又跑到超市买了一包烟和两桶泡面,跑到她家楼下送给她,然后自己又一个人走回家。
三毛:我是学画画的一个女生,认识了比我小一岁的他。他在读高三,为了不打扰他学习,我开始为他画了整整一本情书,那是真正的情书不是一封信,里面全是生活发生的事情,改成小漫画,贴满了我们的合照,写满了甜言蜜语,在他高考结束的那一天,交到他手里,后来分手。
圆圆:为了能跟他读同一所学校,有一科我交了白卷,最后还是没有能读同一所学校。现在已经过去五年,我们也分手快五年了,即使时间匆匆走过,也不会冲淡我对他的想念。我不恨他,感谢他来过。
追梦的女超人:和朋友吵架和家里人吵架,只为了和他在一起。那一次他跟一个女性朋友吵架了,很难过,给我发QQ消息说想我了。然后我就不顾一切的逃课,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去找他。到了以后给他打电话他在网吧玩,他说都说了别来找我了回去吧。然后那一刻我泣不成声。最后我们分手了,他爱上了别人。我感动了自己,却感动不了你。
郑航1995:我喜欢她三年,三年内我没有告诉她我喜欢她,我只是默默地为她做所有一切。我买了手表当礼物送给了她,我不敢说我喜欢她,因为怕她拒绝我,怕我们连朋友也做不了。当时我们是同班同学,得知她要去旅行,那时候是冬天,在她去旅行早上五点起床,给她送相机。那一天我想让她在相机里多拍点照片,三年换一个曾经。
影子酱:我高二他高三,我当初爱的飞蛾扑火不顾一切,朋友都说我太傻。为他做的疯狂的事,真的记不清。可是我却一直记得他大一的时候,因为想我每个礼拜五都会坐七个小时的火车,回来看我。周末因为不能让家里人知道,又坐车回去,可大家都觉得双子座的他不靠谱不爱我,但是我就是爱他。即使现在分手两年,还是爱他。
followme7:当时寒假失去了联系跑到他家小区,却找不到他,他家哪栋楼,只记得他和我说是五楼。在小区里走了半天,我给他在外地的朋友打电话,隔着长途,他朋友一步一步告诉我怎么走过去。我走到他家门口敲门,想好如果他家长在我该怎么说,后来他开门一脸的诧异,然后问我你怎么来了。我说想你了。我俩在一起半年分开了,他说,我太黏人。
欣然:好朋友说过一个为了看女朋友,然后高中生,因为晚上要上晚自习,当时下大雨,骑电动车跨越半个南昌,去找他女朋友,但是因为他女朋友是重点高中,于是在门口等到她下课,偏偏哪也偏僻,于是在雨中等了好几个小时。
小爷留歪歪他:好多!高二有一次冬天下大雪,我五点多就起床准备弄早餐,想了好久就煮了一些饺子,自制调味汤,打包好,带到学校给她惊喜。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以前挺傻气的,但是好羡慕以前的自己。
欢喜在北方:大学的时候禽流感,各种疯想,我想她立刻买了火车票,去异地看她。两个人只能在大门口隔着栅栏说几句话,当天我又坐了返程的火车回学校。
我是秦碧池的好姑娘:我为他做过最疯狂的事,因为他的大学在北京,我为了他去了他的母校,去看看他生活过的地方,一个人坐动车从广州到北京。夏天三十多度,我到了北京一个人,住在护国寺附近的一个青旅。每天早晨都坐同一班公交车去他的母校,在他拍过照片每个地方都拍一遍,然后发给在珠海的他。不过最后还是分开了,不过没关系了,至少我曾经付出过,也为我们的感情努力过,而且给彼此留下的是很美好的回忆。
佳佳:我把她朋友圈里所有的照片都晒出了,买了一本本子,把照片都贴到本子里,每一张照片下面都写上我要对她说的话。在圣诞节那天约她出来看**吃饭,最后带着那个本子跟她表白。然后她一边看一边说,其实我看到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你,我忍不住也跟妈妈说了我好喜欢你,妈妈说,让我努力追到你。
美丽萍:离开学校还有五天时间,本来订好了去找他,可学校通知我们直接去年没有军训的开始军训。当时好难过,记得当时我上网查火车票已经没有了,不过有五点多的大巴票。我四点的时候突然从床上起来对我室友说,我要走了,我真的太想他了。然后收拾东西,火速奔向车站,坐了十个小时的大巴,从天津到大连。还记得下车的时候,他那个拥抱。
曹晓燕:每天都等他电话再睡无论多晚,每天放学等他一起吃饭,因为他忽略了身边所有人。他生日,顶着烈日,跑遍整条大街给他寻礼物。为他学织围巾,学十字绣。我比他小,后来他去读大学,他背着我去追别的女生。他说本来打算等我高考完结束再告诉我,不想伤害我。分手第十天,他有了新欢。他不想伤我,却伤我最深。
比他酷一点:前一段时间因为想见她,翘课五天,拉着箱子,去了有她的杭州。生平第一次愿意走进**院第一次看**,因为心里对着**院有美好幻想,看的匆匆那年,我们的故事没有影片的复杂,可是也认识多年。下个学期计划好翘课去武汉,绕回她的杭州吧,因为好想见她,好想见!等她!
爱里范儿:最疯狂的事现在才后知后觉。14年毕业放弃一个比较好的工作,离开家乡离开家人,奔着他来到了陌生的城市里。2011年高中毕业,开始异地恋,他在佳木斯,我在哈尔滨。2012年依然。2013年他在哈尔滨,我在哈尔滨。2014年他在石家庄,我在辽宁盘锦。2015年,希望异地恋能使我们终成眷属。
超人:她家住七楼,每次晚上送她回去的时候走到她家楼下,然后她就停下脚步看着我。我知道她在暗示什么,我会马上蹲在她前面,然后她像小孩一样跳到我背上,我会一口气背她上七楼。分开一年了,会不会有另外一个人像我这样送她回家。
MR先生-袁:她说她想爬山,就陪她爬了九个小时的华山。想给她个惊喜,从新疆飞到内地,没有惊喜,只有平淡。那年五月,“分手吧!”“想好了吗?”“想好了!”“好吧!”一路看到她回去,没有回头。开车的时候哭了,一个大男人痛哭流涕,第一次哭,并且那么狼狈。也不知道怎么开回家,这可能就是青春吧!从喜欢到爱到痛,一一都体会了!
但是我是李晓峰:她说肚子痛,趴在桌子上。我问她怎么了,她说来大姨妈了。然后我在下课的十分钟之内,不顾门卫的阻拦,直接冲出去,买了红糖给她。我想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吧,年少的爱情没有结果,但是感动不是爱,所以她最后没有和我在一起。
在一起开心最重要:为了他,每天去图书馆看着他,坐他坐过的位置,为他写日记,把每天的心事告诉他。表白了九次,最后我只得到他拜托我朋友告诉我的几个字:我们都要努力生活。我朋友在四年后告诉他,我还爱他。而他听到我的名字就像是惊慌失措。其实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的名字能让他这样吧。因为我爱他爱的时间不对,那时候的他并不懂得如何爱。
既温柔又温柔还温柔的潘晓霞:学生时代的爱情,半宿半宿不睡觉的陪他聊天。自己买火车票,想只为见他一面。对他的要求百依百顺。因为被说分手,自己站六楼阳台一宿没下来。他喜欢NBA,我就把他所有衣服NBA的图案都画下来。做过太多激动的傻事,现在想起来最怀念的是曾经的自己,那时爱情,真是不夹任何杂质。大概再也不能对别人这么好。
人们常说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那一年我不懂这句话的含义。直到遇见你,我才发现从我瘦瘦弱弱的身体里面,爆发出来的力量,强大到让我自己都无法相信。就像评论里你们说的,爱情里为对方做的每一件事情,都疯狂!
配乐:Because I Love You - Shakin’ Stevens、漂洋过海来看你 - 刘芳、With Him - Babyface、相遇 - 蔡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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