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给我50万现金怎么处理不违法呢

别人给我50万现金怎么处理不违法呢,第1张

自己留着或是报警。

1、首先要明确是否是借钱之后归还50万现金,还是主动赠与50万现金。

2、其次如果是正常归还借款,在不知情情况下收留是不违法的。

3、最后如果是不明来路的给你50万现金最好是报警处理。

在房地产行业兴起之前,人们习惯把钱存在银行,过去很多西方学者认为中国的储蓄率过高,国内消费对经济的刺激不足,甚至很多学者把中国称为最爱存钱的国家。如今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人们对房子越来越重视,很多人都把资产放入楼市,根据广发银行发布的《中国家庭资产配置报告》,中国家庭资产配置占比的中房产占最大的比重,占比高达77%左右,说明中国人的家庭资产基本上都从储蓄转变为房子。

事实上房产占比过高是非常不 健康 的家庭资产配置方式,根据标准普尔4321资产配置图,家庭资产应该分为4个部分。

首先家庭资产的10%是要花的钱,也就是需要应对平时日常开销的钱,如果一个家庭有50万的资产,那么需要留5万块钱当做平时的开销,可以放在随时可以取用的储蓄软件,或者设定为活期银行储蓄,现在持有现金的情况已经比较少见。

家庭资产的20%被称为保命的钱,人们常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未来发生的事情谁也无法预料到,因此为了保证家庭不会因为一些意外事故而破产,一定要留20%的资产来应对家庭风险。

当然也需要留一部分钱来进行风险理财,正如很多人说的那样,“你不理财,财不理你”,一定要把家庭资产的一部分用来理财,可以购买基金股票,也可以购买一些投资性的房产,这都属于理财的范围。一般情况下拿出家庭资产的30%来进行理财,毕竟理财存在一定的风险,一定要适度规避风险。

最后还有一部分钱用来增值,增值的钱通常占比40%左右,这部分钱通常用来购买固定风险同时低收益的产品,这部分钱既可以增值同时风险也比较小。

因此从家庭资产配置的角度来考虑,不应拿出太多的资金去投资房产,如果把手中的50万现金都用来投资房产,需要承受的风险还是比较高的。不过如果购房者名下没有房子,买房是为了自住,笔者认为如果手中有50万,确实可以买一套房贷在承受范围内的房子。毕竟刚需买房并不担心房子贬值,不管把房子增值还是贬值,房子本身都是用来住的,即使房价大幅上涨,购房者也必然不会把房子卖出去。对于刚需来说,只要房价波动不是特别大,房价上涨或者下跌都影响不大,只要房子住着舒服就行。

不过如果放在10多年前,大家必然觉得把所有的钱都放入楼市才对,才不用管什么家庭资产配置标准。诚然过去20年中国的房价一直在持续上涨,房子在很多人心目中是稳赚不赔的投资,不过随着楼市不断发展成熟,房地产行业造富的时代已经完全过去,房地产不可能像过去那样一直兴旺下去。

商业大佬王健林曾说过,任何国家的楼市都不可能一直兴旺下去,兴旺了几十年的房地产行业必然会慢慢归于平静。万达是做房地产起家的,不过王健林在这几年一直在变卖万达的房地产业务,这也体现出了王健林并不看好未来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不止是王健林不看好未来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另一位地产大佬对待楼市的态度和王健林一直,李嘉诚早在2013年的时候就退出中国大陆房地产市场,并声称我做生意的理念是绝对不赚最后一块铜板。后来李嘉诚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 未来5年不管是大陆的房价还是香港的房价都会迎来大的调整,因为购房需求在前几年就已经消耗殆尽,未来可能会面临“需求枯竭”的问题,因此未来5年楼市发展并不乐观。

从王王健林和李嘉诚的观点来看,房地产行业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并且房地产行业发展非常兴旺的那些年,基本上把楼市的住房需求都消耗殆尽,过去没有房子的现在都住上了房子。根据央行的统计数据,城镇家庭的住房拥有率已经达到96%,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有一套房子,即使没有房子的城镇家庭也可以居住国家提供的保障房。如果楼市延续过去的“黄金时代”,买房将永远会是稳赚不赔的投资,不过投资客真的应该认清现实,如今楼市已经进入新的时代,全民炒房的时代已经完全过去,未来10年是刚需的时代。

因此如果名下已经有房子,就应该把买房当做一种风险投资,我相信未来投资房产也会符合“二八定律”,只有20%的人才能真正挣到钱,大多数投资房产的人要么挣得钱很少,要么根本就不挣钱。过去投资房产真的是一本万利,导致很多人忽视了投资房产的成本,事实上房产的持有成本非常高,房贷利息和房子的折旧成本是房子最主要的持有成本。经济学家梁中华表示:目前持有房产的成本大约在6%-8%左右,因此即使未来房价处于上涨状态,只要房子的涨幅不大,投资房产还是会亏损。

对于有房子的人来说,如果手中有50万的闲置资金,就应该使用标准普尔4321投资标准来合理配置自己的资产让自己的资产既能抵抗通货膨胀,同时又能规避风险。如今的楼市真的不值得把所有的钱都投入楼市,未来只能把楼市当做和股市基金一样的投资房产,拿出家庭资产的30%左右投资这些产品比较合理,不可把鸡蛋放入一个篮子里。

当然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如果手中有50万,还是应该尽快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原因有二:

结语:新年刚刚过去,相信很多人都会把买房当做新年目标,如果手中有50万现金,就应该购买一套月供可以承担的房子。当然虽然建议刚需买房,但是并不建议没有购房能力的刚需负债买房,如果凑够首付还需要负债同时每个月的月供也难以承受,暂时就不要买房,盲目买房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压力。

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依法撤销原告对被告的保单赠予。男子取母亲50万养老钱打赏女主播

日前一则儿子娶母亲养老钱打赏女主播的报道,引发网络热议。据了解,该事件原告李某为被告周某是母子关系。李某在离婚后与周某夫妻共同生活,双方在召开家庭会议时,周某夫妇承诺负责李某晚年生活承担赡养义务,李某将已缴清保费的理财险保单全部赠予周某,并将投保人也变更为周某,还赠予周某现金30万,并为其两个孩子购买保险。

但之后周某却并未履行赡养义务,还利用其投保人身份退保并取出保费金额共计50余万元,用于日常生活挥霍、打赏女主播等。李某在得知情况后,将周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对其赠予。

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原告对被告的赠与,李某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财产。

法院在经过审理后,认定案件争议点有两点,一是李某赠与是否有附义务,二是周某是否尽到了赡养义务。经调查,原告李某与被告周某达成赠与协议,是要求被告周某负责赡养李某。之后李某才将各类财产赠与周某,并给予现金30万元,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负赡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关系。但周某并未履行赡养义务,还私自退保取款肆意挥霍,导致原告李某将来生活无依靠,也对周某家庭造成较大影响。

事实上,被告周某的妻子也表示应撤销赠予行为,防止财产被周某挥霍。法院在经过综合审理后,依法判决支持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撤销李某对周某的赠予。法官还提醒子女赡养父母是传统美德,子女理应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

在现实生活当中,总有各类子女以各种理由不愿意赡养父母,但是这类行为既是对相关法律的挑衅,同时也是对传统美德的践踏,会被大家所谴责,也会被法律所制裁。

法律分析: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办理赠予(赠与)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或其它身份证明(通行证、护照、注销户籍证明等);权属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售后公房须提供《本户人员情况表》。

法律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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