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余秀华表白李建的诗《我喜欢你,李健》。
原文如下:
写下这个题目,我笑了起来。
玫瑰开始吐蕾了,
你知道在鄂中丘陵,气候要晚几天。
你知道遇见一个人也许要晚好几世。
你知道我要做好久的准备,
至少准备好不在自己的残疾面前露怯。
我喜欢你。
我喜欢这人间所有的美好傍晚,
一只喜鹊落上阳台阳光里,
它腹部炫目的白我想送给你,
我想送给你满天星宿。
而这些也是你送给我的
我想送给你的,
还有这一个村庄的蛙鸣。
这花没谢完就结籽的油菜。
我还想送你一个姑娘,
尽管我不知道你拿她怎么办。
那天她和一个男诗人一起喝酒,
她那么芬芳,
以至于我忘了,
这个男诗人曾被我所爱!
简评:
余秀华的诗作总让人捉摸不透,一首《穿越半个中国去睡你》让她被推到风口浪尖。
在她的事业巅峰期,又做了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那就是给歌手李健写情诗,让人惊掉了下巴,不禁让人感叹没见过这样的诗人。
春节后,第一次跑图书馆,主要为借余秀华的书。本想借其中《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的诗集,没找到,借了本《月光落在左手上》。想读余秀华,源于好朋友为来的一条关于她的微信。从中散读了她的这首《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和另外几首诗,读得脑袋冒烟,了不得!真诗人。
急切的读完《月光落在左手上》,过瘾!更加确信高手在民间,山野出真味。裸情裸灵外加一根筋,出天才诗人。
信手采撷几句:“喂完鱼以后,南风很大,大朵大朵的蓝被吹来/她看了一会儿鱼。它们在水里翻腾,挤压,一条鱼撞翻/另外一条鱼/一朵浪花撞翻另外一朵/如果在生活里,这该引起多大的事件/如果在爱情里,这会造成怎样的绝望/一定有云朵落在水里面了,被一条鱼喝了进去。(《向天空挥手的人》)”“我的身体倾斜,如瘪了一只胎的汽车/所以它随时会制造一场交通事故,为此得准备大篇的/说辞,证词。以及证供下来后的水和营养/--这样的事情总是搞得我虚脱。虚脱让人产生遗忘/所以,另一场车祸不远了/我的嘴也倾斜,这总让人不快/说话和接吻都不能让它端正一些。有人说接吻的地方不对(《与一面镜子遇见了》)”“这不息的风,这吹进腰部的风/肉体落定下来,灵魂还在打转/一说到灵魂,我就想打自己两耳光/这虚有之物,这肉身的宿敌《在风里》”。余秀华的诗,写出了高超的玩境。她用诗求得安宁,也把玩人生与社会。
读完《月光落在左手上》,立马网购了她的两本诗集。收到书的当日,便读完另一本《摇摇晃晃的人间》。不过瘾,又搜她的博客选读一些她的近作。什么直感?这诗呀,不傻不痴到底,就开不了出人头地娇艳花朵。这余秀华,在她的脑袋里,一定认为,世界当如她心,玻璃透明。爱情亦如她梦,至爱至情。人生必如她愿,梦生梦死。正因为各种目的的遥远与飘浮,在残酷的现实与生命际遇面前,她的灵肉渐渐的被镶嵌入了“大不安”。为了寻安,余秀华努力让不停闪电的灵魂得以安息的方式,是摘采和记录下闪电的句子,试图从脑袋里,驱逐这些“捣乱”的“闪电式句子”。博客,记录了她的这些老师告诉她,很美的句子。初始,并不想发表,也没想当诗人,更不想成名。恰恰是这样,这些“带电”的文字,激活了诗坛,让那些自诩不凡的诗人遁于无形。诗,即电,闪电,黑夜里的撕裂,晴空里的一声惊雷。诗,一经表达,电触心灵。余秀华,开启了诗的电闸!
余秀华的诗,不是写出来的,而是裸出来的。裸出真的姿态,裸出善的愿望,裸出美的形式!除了裸,她还具备了锲而不舍的执着。这种执着的程度,近乎痴魔。用我们常说的话,叫一根筋。余秀华的诗,要说特点,那就是裸得好看。要说,为什么裸得好看,是因为她自寻其安,又不怕羞丑的一根筋。诗,太需要这样的特质,很少有人两者兼具。试想,一个能把情感逼真到体毛透现,精神世界的最后三角裤也扒掉的人,公然裸情与裸灵,不是一根筋到底,还会是什么?然而,好读的,能惹人眼球的,正是诗歌艺术的裸体;动心的,能让心为之共颤的,正是诗歌艺术的裸灵。她的诗,难得一根筋的真心坚守。试以为,真诗人,都有疯情疯思疯舌,忠于个体而遁于常态。
好久没读到出版新诗集新诗人这么好的诗了。以前同朋友说过,好的诗人多数都有“神经病”或是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因为现实生活中的一根筋,多会被当作“神经病”。那种“骑我找我”、多我打架的灵魂不安者,又多被诊为“精神分裂症”。而正好,真正的诗人,天生就具备这样的潜质,真切而又艺术的表现不安的情感与魂灵。
人的一生,寻安的过程。入土为安,是人生终了的大安。读书、写诗、写小说,写字画画,各种创作、创业,还有爱好、爱情、婚姻、家庭,以及形形色色成就功名的途径,都是寻安的过程。换句话说,一梦彼岸,寻安路上。余秀华的寻安,一根筋吊在诗上,且行且裸,且裸且行,实在应当珍惜。如此诗人,难得!这样诗歌,真味!
好些有艺术天份的真诗人,因为不能像余秀华一样的“赤裸裸”,那T台的诗秀,变得时髦精致,让人审美疲劳。而余秀华的诗,给诗云平添个性彪柄的打眼“霓裳羽衣”和“皇帝的新衣”,让人振聋发聩,耳目一新。太聪明、太过机敏、太变通的人,甚至是哲学辩证法大家们,兴许写得几首好诗,但难得成好诗人。诗人,是有先天诗质的。可能不需要大智慧,高深学识,专门训练,只需情感深处熬什么汤,就出什么菜。不需菜谱,煎炒烩炖,一任由心。正如余秀华,想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不为别的,只为安心!
闲碎着,再说一下诗
借读了2016年《诗刊》1月号上下两本与河北省作家协会主办的《诗选刊》2016年1月号。《诗刊》1月号上半月,最喜欢的是国际诗坛栏目的法国诗人弗朗西斯·贡布的诗选。他的诗,有思想厚度,有灵魂,有技巧,有节奏,有触角,是可以逐句逐字读的。如今《诗刊》上的多数的诗,只能是扫读。另外,苏浅的《秘密:我有随风而逝的日子》走心,不错。《诗刊》1月号下半月,我大概只喜欢“发现”栏目的张漫青的诗《于是我原谅了你》,以及“锐评”栏目对张漫青的诗,进行评说的李建周的《焰尖上的舞蹈》(正方)《“口语化”的诗意及其策略之失》(反方)。有点意外的,这本《诗选刊》2016年第1期,倒是读得畅快些。主要又读到叶延滨、田间、洛夫三位老诗人的诗。老诗人,就是老诗人。哪怕是直白浅显的句子,放到诗里,韵味就不一样。
喜欢叶延滨的《半窗风月》:“太阳用光线的帚尖挑起三滴露珠/落在两扇荷叶上/荷叶上的露珠滑动/滑向早晨九点,正九点……我呆立着荷前与荷相对无言/说什么呢,无言正好/我不能说我的脚变成了藕/把我固定在荷塘前/让我俩一秒一秒相视相守/变丑变老”这个叶延滨,办的《诗刊》不怎的,自己写的诗,还是耐读。
田间的诗,读得很少,知他也少。知道有这么个诗人,还是几十年前的春晚,曾经出了个艺人名对联的上联求对,要求下联亦为艺人。正对的下联是“碧野田间牛得草。”三人中,碧野知道,牛得草也知道,唯独不知田间。这次在《诗选刊》,有幸欣读纪念诗人田间诞辰100周年选登的《田间抗战诗抄》,以及尧山礕的《诗人田间》与郁葱的《诗不可说--我与诗人田间的交往经历》,以及刘向东的《重温田间的<抗战诗抄>》,算是补了个缺。
想说说的是第三个诗人洛夫。读了他的刊登在《诗选刊》的《洛夫自选诗》,这人,是当今时代的诗人。如果说田间的诗,属于那个时代,叶延滨的诗还能存活这个时代,那么洛夫的诗,应当引领这个时代。因为在他的诗里,流淌的是鲜活的现当代诗情与诗句。我刚读过余秀华的`诗。她的诗,鲜活闪亮。但她的诗是有局限的,多煲于个体的情绪,灵魂淬火的天地并不十分宽广。她,的确是个一根筋的真诗人。但不属于有思想厚度,灵魂可以升腾去引领别人的优秀诗人。读她,你可以感受领会,共享共振,体验生活与生命的真切与苦难,以及与社会世界对等交流的高难,甚至是看得见文字里的以血与灵魂,培育出来的花朵。但是,你不太可能去应和,去学习,去佩服,去仰望。而洛夫的诗,十分明显,积淀深厚,站在我们,也站在大多数诗人的上头,让人仰头去望。
说到这里,想说说对诗,如何看待,如何站位,如何说道的基准线。先说如何看待,田间在与后生诗人交往中,对诗的态度,只这里好,那里不太好,不去指点与评说。田间说,诗,是可以感觉好不与好,不好说好坏的。我同意田间对诗的态度,作为老诗人,作为诗的编辑,你可以,也有权说感觉诗的好坏。不去说,是对诗的尊重。兴许,你认为不好的诗,在更多的人那里,是首喜欢的诗,不可能变成经典流传下去,正如刚兴起的朦胧诗。也可能你喜欢的诗,不被大众所喜欢。还或者,真正的好诗,可能在只能小众可见到东山顶上……
诗,本身是很个体的。个体的诗,说他好,是因为引起了更多的的共鸣。有的时候,共鸣有了大致的频率与频幅,渐渐会积淀成约定俗成,大众对待诗好坏的标准。有这样在创作中形成的标准,并不是坏事。但是,一律用已然形成的标准对待一切的诗歌,诗歌就很难进步了。如今,你哪怕是李白,作白居易,当纳兰性德,天天颂着那些的诗词,只怕很难有多数的人跟进了。文学的形式与审判标准,总是应和着时代发展,随着应运而生的新生事物变化而变化。诗,逃脱不了这样的规律。诗,是个同心感觉与频率的套合,可以说好与不好,不要说如何的好,与如何的不好。因为,你不一定就比作者视界与格局更大。所以,对诗,除了尊重,还是尊重。
再说说在诗歌面前如何站位。读一首诗,大致可以品味出,这首诗的品位与格局,也可以说可以体尝得到诗人的视界与学养。如今好多的诗,诗中的确有很精彩的句子,但整个的诗读下来,会有下气不接正气的感觉。也有些诗,又白又爽,可是读着读着,像是牙膏皮挤到尽头,缺少底韵与后劲。洛夫的诗,读起来气走游丝,丝丝若断若连,文字的韵律自由又小顽皮的翻跃,字里行间无不感受着作者欲说无止,永不到底的一团浓浓胸意。读洛夫的诗,就如进入美妙的花园,美仑美奂。只要眼睛随便停留,停在哪首诗上,哪首诗肯定就是经得起观赏的“花朵”。“当暮色装饰着雨后的窗子/我便从这里探测出远山的深度/在窗玻璃上呵一口气/再用手指画一条长长的小路/一个背影/有人从雨中而去”(《窗下》)“月光的肌肉何其苍白/而我时间的皮肤逐渐变黑/在风中/一层层脱落”“有时又不免对镜子发脾气/只要/全城的灯火一熄/就再也找不到自己的脸/一拳把玻璃击碎/有血水渗出”(《时间之伤》)“风风雨雨/适于独行/而且手中无伞/不打伞自有不打伞的妙处/湿的是我的湿/冷的是我的冷/即使把自己缩成雨点那么小/小/也是我的小”(《雨中独行》)“一粒灰尘/有多重?/这得看摆在哪里/摆在屠夫的刀上很重/摆在高僧的蒲团上则轻/至于不经意落在我的衣帽上/掸掉/就好了(《灰的力量》)”如何我们把洛夫的诗,放在小情绪的天地里看,太可能见到的只是小女人气质。而放到大背景与大格局下,诗的味道,截然不同。所以说,写诗需要学养,读诗也需要学养。
最后说说诗的说道。文无定法。诗,也一样,没有一定的写法。余秀华说,她不知道诗应当如何写。而自然而然出来的,老师说很美的字句,拼接一处,便成了红及当下的诗歌了。诗的说道,第一要有个好的态度,第二要定好位,站在怎样的位置与格局去看待诗。需要先揣摩,对所见到的诗,可以喜欢,也可以不喜欢。但不要轻易的给诗定下气象与格局。因为这首读的气象与格局,可能在你的气象格局内,也可能大于你的思想学识与生活积累的格局外,也就是说,你本身进入不了这种气象与格局。如果是前者,还好。如果是后者,难免出洋相。
在我看,不论老诗新诗,从气象与格局上划分至少有两种,一种是累积着浑圆厚识,非说不可的硬气象与格局,这种气象与格局,主要讲精神指向,形式多服从内容。另一种是带弹性的欲说还止的软气象与格局,这种气象与格局,主要是强调形式的美,内容可以服从形式。
前言:
歌手李健
李健最初被大家熟知是他在大学时与朋友组成了水木年华组合,可是成名没多久后,他就选择了单飞。单飞之后的他迎来了人生的低谷,这个低谷,一待就是八年。
经历过8年沉淀积累的李健重新回到大众视线后,变得更加沉稳、内敛,他的歌声一如既往的深邃,他创作的音乐也一如既往的动人。或许是这么多年的经历使然,李健的音乐总能打动各个年龄的听众。
粉丝一多,李健的过往就被各个媒体挖掘出来展露在大家面前。各种名利的诱惑却没有动摇李健"音乐人"的身份,他依旧踏踏实实的创作自己的音乐,唱自己的歌。也正是因为这样,若是哪档音乐节目请到了李健,通常就会被大家认为这档节目是权威的、专业的。
如此风度翩翩又充满才华的男子,自然吸引了许多女性粉丝的追捧,余秀华这位农村诗人也在不经意间被李健所吸引。
余秀华的经历
于秀华之前的人生是不幸的,从出生开始她就注定与别人与众不同,她的身体因素使她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学习生活,甚至连语言表达都是问题,只能待业在家。
偏偏她的家庭却并不富有,甚至可以说是在社会底层的普通农民家庭,虽然后来的她也曾外出打工、结婚,走过了正常人该走的程序,但是余秀华的命运却未回归到正轨。
或许在一般人看来,一位残疾女子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的与相爱之人组成家庭,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情,自此应该安分守己的度过平淡生活。可余秀华虽然行动,却有一颗躁动不安的心。
婚后不久,余秀华成为了一名诗人,她用文字记录下自己的点滴生活,以及她的理想和态度。婚姻巨变、母亲患病,种种意外不断摧残着作为苦命的女诗人。在这种痛苦的生活中,余秀华的作品当然也是充满悲情与抗争的。
高调示爱李健
在经历了失败的婚姻后,余秀华终于从痛苦中脱离出来,她的心情变得愉悦,诗词之风也不再那么凄凉。重新做回自己的余秀华喜欢上了李健。
一个是音乐界的才子,一个是文学界的才女,虽然两人的圈子也有交集,可李健却比余秀华优秀太多。即使李健也十分欣赏余秀华的诗,但他并没有对余秀华有任何爱慕之心。在外人看来,这段感情最后的结果是余秀华求而不得。
饱受生活之苦的余秀华怎么会轻易放弃自己的梦想,为了能追求到李健,余秀华宣布要给李健写10首情诗,而在短短的五个月内,她便已经完成了四首。不过,这些都石沉大海,没有得到李健的回应。
第一首诗是《我喜欢你,李健》
余秀华写给李健的第一首诗,就直接开门见山的表达出了自己李健的感情。李健曾经评价余秀华写的诗接地气,是有机诗,从诗中的意向来看,确实如李健所说,都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景物。
余秀华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她能将这些普通事物描写的极具情调,并将自己的感情融入其中,让读者也能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接下来的两首《远方的你》和《我们何以爱这荒唐的人世》所讲述的更多的是余秀华对于李健可望而不可及的追求,以及自己对于李健种种爱情幻想。虽然语言依旧朴实,诗中依旧是常见的麦穗、细雨、玉兰树……可其中蕴藏的爱却是大爱,她爱李健,也爱着世间万物。
最后一首《我要拄着拐杖去和你相爱》描写的更多是她对李健的执着,哪怕痛苦,哪怕失败,哪怕前路漫漫,为了心中的那个人,她都甘愿勇往直前。虽然这份爱有时会显得卑微,可她字里行间所透露出的勇气,却是所有人都佩服的。
总结:
对于余秀华写诗是爱李健的这种行为,有的网友说是为了蹭热度,有的网友说是为了追求自己的真爱,但抛开这份感情不说,单单就余秀华的作品来看,她能从一位无名的残疾农民成为一位当红女诗人,凭借的不仅仅是营销。
虽然余秀华的是处处透漏着肉麻和"矫情",可她的文学功底自然值得我们尊敬。在我看来,她对李健的喜欢或许是那种最纯粹、不掺杂任何杂念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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