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条幅要账是否构成诽谤

帖条幅要账是否构成诽谤,第1张

表面不违法,但是一旦性质变了,就可能违反治安了,要受到公安机关的惩罚。

拉横幅的债权人侵犯债务人的名誉权吗

在法院的审判实践中,侵害名誉权行为构成一般应符合以下四个要件:首先,行为人要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其次,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上述行为负有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再次,上述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名誉受损的结果;最后,侵权行为与侵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公民、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并符合上述四个要件时,可以要求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也可以要求侵权人根据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及经济损失的后果等情况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作为债权人,以张贴横幅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客观上让欠债一事被人知悉,但法院综合贴横幅的地点、方式、横幅内容、持续的时间等因素认为,该行为不具备污辱和诽谤的内容,即没有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名誉,造成一定影响,亦没有造成名誉受损的结果,尚不足以达到侵害房某名誉的程度,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损害名誉权的后果对受害人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人格损害,主要指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

二是精神损害,使受害人在生活中感到孤立、冷落、精神上痛苦不堪。

三是附带的财产损失。主要是因为精神痛苦、精神失常等而发生的医疗、修养、疗养方面的费用。

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生活中,债权人讨债的方式可谓是多种多样,有的将债务人的名字粘贴在大街小巷上,有的则在债务人的住处或者是生活的区域拉横幅,这就引起了人们的思考,这样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债务人的名誉权,其实这样的行为是不构成侵权的,因为本身债务人就存在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损害他人名誉赔偿标准应包括精神损失赔偿和经济损失赔偿两部分。其中,精神损失的赔偿标准较为灵活,一般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而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则需要具体计算,如因名誉损失导致经济损失,需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损害他人名誉是侵犯他人人格权的一种行为,也是侵权行为之一,对被侵权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来看,损害他人名誉赔偿标准应包括精神损失赔偿和经济损失赔偿两部分。精神损失的赔偿标准较为灵活,一般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包括被侵权人的心理痛苦、精神伤害程度、影响范围等。而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则需要具体计算,如因名誉损失导致经济损失,需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同时,侵害他人名誉所得的利益也应包括在赔偿范围内,如当事人通过侵犯他人名誉获得了不当利益,应承担返还不当利益的责任。另外,法律还规定了故意和过失侵权责任的不同赔偿标准,故意侵权时的赔偿金额一般大于过失侵权。

如何确定经济损失赔偿标准?确定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一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计算。如因名誉损失导致经济损失,可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以下几种方法进行计算:1 被侵权人名誉损失所导致的收入或利润下降额;2 恢复名誉所需支付的成本;3 排除损害后所能取得的利益。

侵害他人名誉不仅是道德不端,更是一个侵权行为。在赔偿标准的确定上,应将经济损失、精神痛苦、名誉修复等方面都予以综合考虑,确保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切实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 侵犯他人名誉权,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有过错的,应当赔偿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承担恢复名誉的合理费用;因此所得利益,应当返还被侵权人或者上交国家;情节严重的,应当承担公开道歉的责任。

诽谤他人名誉,追究刑事责任的方法是,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成立诽谤罪。

根据刑法规定,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规定,诽谤罪是自诉案件,自诉是由当事人自己去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如果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由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诽谤罪构成的条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2、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3、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立案的标准具体如下:

1、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如果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主要是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

4、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于行为人恶意诋毁他人名誉的法律处理如下:

1、不严重的,为民事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此时,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起诉。

捏造事实恶意诋毁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二、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2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二、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该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是需要根据严重程度分别承担民事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刑事责任。

一、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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