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他把我和他闹的信息发到表白墙犯法吗?

分手后他把我和他闹的信息发到表白墙犯法吗?,第1张

具体情况要看涉及到的信息内容以及该表白墙的运营方式和规则。如果该表白墙明确规定不接受涉及隐私信息的留言,或者涉及信息属于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则将信息发布在该表白墙上可能会涉嫌违法。但是如果该表白墙没有规定相关规则或者该信息属于公开信息,则应该不会涉嫌违法。

法律分析:学校表白墙挂人有可能侵犯名誉权。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上辱骂他人当然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受害人有权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维权方式根据辱骂程度的不同而不同: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将涉嫌侮辱、诽谤罪,情节轻微的,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侮辱、诽谤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情节轻微没有构成犯罪,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因此,网络上辱骂他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严重程度的不同可能会被追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建议理性维权、冷静处事。网络暴力是违法行为,针对网络暴力的发生,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划定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明确利用自媒体等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认定,以及如何对网络水军进行规制。这个分两种情况,

一、比如两个网友互相谩骂,互相因为游戏或者聊天交友话不投机而谩骂的,应该是不违法的,违反道德义务,是不会被追究责任的,有可能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比如汶川地震时有个女孩子因为不能打游戏而谩骂四川人民,我们就很难说其违法,但是社会的舆论压力却使她备受煎熬。

二、另外一种谩骂,比如宋祖德的行为,涉及他人的隐私权,又或者诋毁了他人的声誉名誉,就是违法行为,当然宋祖德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多名艺人已经对其起诉,并最终赢得了官司。

:目前还没有关于网络暴力的相关刑事立法。因网络暴力致死的受害者家属无法要求施暴者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家属可以带着受到网络暴力伤害的证据,去公安部门报案,按诽谤罪处理。受害者可以带着证据去法院起诉网络暴力的施暴者,要求得到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把男生跟自己表白的聊天记录放在表白墙违法。这属于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根据《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民法通则》第120 条的规定:侵害隐私利益的民事责任方式,应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侵害他人隐私,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全部赔偿原则,予以全部赔偿。

如果你想要分享表白墙的话,打码,保护他人隐私也是每个公民应该有的义务,如果对方的法律意识很强的话,你并没有打码,对他的生活造成了不好的方向,你可能会被他上诉。

大学生都是成年人,要只是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任。

法学上目前还没有“网络暴力”的说法,没法给予严格的法律定义。

网络暴力通常都被认定为民事侵权的范围,但如果有人捏造事实在网络上公开、长期地对他人进行恶意的侮辱、诽谤,当事人可以诽谤罪提起刑事自诉,加强多边合作机制与协调处理机制。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同时也是一个和真实世界并行、交融的现实世界;互联网的开放性、交互性、匿名性,很容易使有些网民不负责任的言行演化为“网络暴力”, 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给他们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和心理伤害,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防治“网络暴力”必须疏堵结合、综合防治。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提高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道德自律意识,增强他们的分辨能力、选择能力和对低俗文化的免疫力,培养健康的心态和健全的人格,在全社会倡导文明的、负责的网络行为。

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快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研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加大依法惩治的力度,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

扩展资料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受害者,网络暴力的肆无忌惮,正在以其独有的方式破坏着公共规则、打破着道德底线。

网络暴力的危害很广,从近年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的危害进行汇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混淆真假

真真假假的世界,尤其是网络这样一个虚拟的社会,真假原本就难以辨识,而在网络暴力事件的不断冲击下,原本难以辨识的真善美和假丑恶变得更加难以区分。

通常,对真理的曲解并不在于信息源本身,而在于真理在传播的过程中被歪曲混淆,网络暴力事件,往往是真理被曲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混淆了对与错,真假难辨。

2,侵犯权益

网络暴力中,参与者非理性的群体攻击侵犯了网络暴力事件当事人,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了伤害,并直接侵扰了当事人的现实生活。

尤其人肉搜索风靡开始,网民已不再局限于在网络上通过语言文字或图像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攻击讨伐,通过人肉搜索手段直接从网络虚拟社会渗透到现实社会,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进行骚扰。

网络暴力事件中,受害人有名有姓,却找不到具体的实施伤害的人,正因为如此,参与的网民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肆意而为。网络集体暴力中,网民很少考虑到当事人的心理。而当事人因网络暴力事件,所受的惩罚完全非等量惩罚。

当事人需要道德谴责,需要法律制裁,但绝对不需要披着道德外衣打着正义旗帜的暴力去解决。

3,影响价值观

除了直接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外,网络暴力行为的频繁发生,会影响网民的价值观。正确的价值观念是人类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美好和谐社会得以构建的保障。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他们的行为和处事方式。

就学校食堂旳例子来说,每到吃饭时会很拥挤,楼梯中总是人头攒动,但是却乱中又井然有序,就是价值观念在发生作用。交通规则的道理相同,在交通规则还未制定、红绿灯都还不存在的世界,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车辆也会互相相让,以使每一个通行的人能快点到达目的地。

社会的普遍价值观影响了个体的价值观,进而影响个体的行为。

4,社会和谐

网络暴力事件加速个人信息的泄漏,引发社会恐慌,阻碍和谐社会的进程。2012年4月半月谈对公民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权进行了网络调查,参与人数4142人。

其中对于个人信息是否泄漏的调查数据显示:30%的人多次遭遇信息泄漏状况,40%的人偶尔有信息泄漏的状况,仅15%的人极少遭遇此情况,且15%的人对自己信息是否泄漏尚不清楚。

由此可见,至少70%以上的人遭遇过不同程度的个人信息泄漏状况,个人信息安全关系到个体的切身利益,个人信息遭到侵犯,使得当事人缺乏安全感,容易引发不安情绪。

网络暴力事件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泄漏了网民的个人信息,更加增强了个人信息的安全风险,引发了社会的恐慌情绪。

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是有共通之处的,有的学者则直接认为,“网络空间”也是“现实社会”,只不过它是一种通过虚拟技术进行信息交流和传播的新型媒介而已。按照这样的说法,网络空间,是人们生活的空间,是一个以虚拟为形式的“现实社会”。

那么,在这样一个社会所受到的一切影响也必然会作用到现实社会。网络暴力是“舆论”场域的群体性纷争,以道德的名义对当事人进行讨伐,可以说是网络自由的异化,这无疑阻碍了和谐网络社会的构建。

与现实社会的暴力行为相比,网络暴力参与的群体更广,传播速度更快,因此某些意义上说,可能比现实社会的暴力产生的危害更大。网络暴力的产生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危害大、影响范围广,而且蔓延趋势严重。

参考资料:

-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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