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草太霸道了怎么破在第79章表白的。根据查询笔趣阁,校草太霸道了怎么破第79章讲的是陆容和朋友去爬山,被困山上,霁温风骑马去把他救回来,陆容深受感到,霁温风趁机向他表白。俩人正式在一起。校草太霸道了怎么破讲的是校霸陆容低调做人,闷声发财,靠着自己的勤劳智慧,把校园黑势力改造成校园赚钱机器,堪称城南高中商界****。直到遇见霁温风,两人相识相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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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高中的何修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的确是个惹人怜爱的美少年,家境殷实,长得也是唇红齿白剑眉星目,往那一站,就是行走的荷尔蒙。不过,上天都是公平的,硬件设施无懈可击的何修夏同学,没有逃过青春期的叛逆心理,又深受黑社会文化的荼毒,在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年纪里,把自己折腾成了校园恶霸。
他在男生堆里是中心人物一般的存在,而在女生群里,虽然很多女孩子看见他都会故作嫌弃地翻个白眼,但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她们又会暗戳戳地朝何修夏投去暧昧的目光。
诶,总之啊,都是女孩子青春期强烈的自尊心作祟,导致有些姑娘的少女怀春成了不可告人的小秘密。
但作为他的前桌,孟涵一直觉得何修夏就是个没长脑子的智障。
大家都说,男生的智力通常比女生要小三岁,但孟涵认为,何修夏的智力,只有三岁。
别人对何修夏的认知可能是校霸,但孟涵对何修夏的认知就是:智障!
一个高中的男孩子,还把恶作剧当成日常游戏,作为他前桌的孟涵就深受其荼毒,被起外号、背后被贴上写着我是猪的小纸条、准备要交的作业被藏起来,或者是刚穿的小白鞋被踩,这些都是正常段位的恶作剧。
对于何修夏的恶作剧,孟涵一般都是能忍则忍,毕竟,她不想跟傻子一般计较。
但有一次,孟涵真的是忍无可忍了。
《孟涵喜欢何修夏》。
高三的上学期,学校论坛上面突然爆出了这么一个帖子,仅仅用了一个周末的时间,这个消息就从网络贴吧传遍了整个学校。
一时间,大家都在谈论孟涵对校霸何修夏的用情至深,什么由恨生爱浓情蜜意的爱情故事被编排了出来,成为了大家学习之余津津乐道的消遣事件。
大家都对孟涵的胆识很是佩服,别的谣言贱货都是悄咪咪地暗恋,但孟涵就不一样了,直接在网上开了一个帖子,键盘一敲,一通长篇大论细数出自己的何修夏的爱慕之情,简直感人至深。
周一一开学,班上的人在她进入教室后,就通通围了过来,对她进行严刑逼供。
“孟涵,没想到你藏得这么深啊,竟然喜欢何修夏,我们之前都以为你讨厌他来着。”
孟涵呵呵干笑两声,道:“相信你们之前的判断,我真的很讨厌他。”
“那那个帖子……”
孟涵抓狂:“那个帖子不是我写的!”
其他人还想说什么,但早读的铃声已经响了,大家只能压着骚动不已的八卦之心,悻悻然回到座位上。
孟涵是英语课代表,需要上讲台领读课文,她拿了书上去,带着同学读了两篇课文。正准备读到第三篇的时候,教室紧闭的后门突然被人从外面踢开,嘭的一声巨响,把正在认真读英语课文的同学都吓了一跳,但是一回头看见站在门口的何修夏,都敢怒不敢言,默默地咽下了这口恶气。
孟涵也是被那声巨响吓得手一抖,何修夏双手插兜吊儿郎当地走进来的时候,她藏在书底下的手都气得直颤抖。
她咬牙切齿地念出第三篇课文的第一句话,心里却在想着:为什么会有人会去开那种无聊的帖子,污蔑她喜欢何修夏这种有脑壳没脑子的人?!
何修夏之前的位置是在全班最好的位置,这并不是因为他成绩好,是因为他爸给学校捐了一栋教学楼。但他似乎不想坐在前面吃粉笔灰,那个用一栋教学楼换来的位置,他只坐了不到一个星期,就自己收拾东西搬到了教室靠窗那一组的第四桌。
很不巧的,孟涵就坐在那一组的第三桌。
孟涵读完课文下来的时候,何修夏正双手环胸,一脸笑意地看着她,孟涵脚步一顿,感觉有鬼,果然,等她一靠近,何修夏就特别不要脸地开口了。
“孟涵,听说你暗恋我。”
孟涵差点磕死在他面前,刚刚早读完的教室,很是安静,他一说出来,大家八卦且暧昧不清的眼神就纷纷投了过来。
孟涵望着勾着唇角一脸坏笑的何修夏,恼羞成怒,瞪着他道:“没有,不是,那个帖子不是我写的。”
何修夏哪里是得饶人处且饶人的主,继续调侃道:“别不好意思嘛,你要是承认了,我兴许可以看在你帮我写过那么多英语作业的份上,答应跟你交往……”
何修夏没说完,孟涵已经遏制不住怒气,抡起手里的书砸到了何修夏身上。
孟涵被气出眼泪,冲着他就吼道:“你神经病啊,我是疯了才会喜欢上你这种幼稚到不可理喻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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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涵是真的不喜欢何修夏,她喜欢的,另有其人。
试问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女没暗恋过风度翩翩的帅气学长,但孟涵比较倒霉,她喜欢的学长,是何修夏他表哥。
孟涵是学校英语角的成员,在英语角里面认识了顾朗,温润帅气的学长耐心辅导她学习,还记得她生日给她送小礼物,这个设定怎么不让人动心。
但那次借着英语角的理由,孟涵约了顾朗周末的时候一起出去逛街,正好被何修夏撞见,她还来不及尴尬,就发现了自己喜欢的顾朗学长竟然是小霸王何修夏的表哥。
孟涵那时候就隐隐觉得,这是个不祥的预感。
果不其然,没多久之后,就出现了孟涵喜欢何修夏的这个帖子。
孟涵倒是不在意,因为清者自清,但是她想跟顾朗解释,别人怎么说不要紧,她就怕顾朗会误会。
一下课她就往英语角跑,一路上都已经想好了要怎么解释。但当她来到顾朗面前,还没来得及说话的时候,顾朗已经很少欣慰地拍拍她的肩,笑道:“我就说你这个小丫头怎么那么粘着我,原来是想透过我了解修夏的消息啊,你们两个挺配的,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找我。”
配个鬼啊!
孟涵是欲哭无泪,深刻体会到了那种“我想泡你,你却把我当成你的表弟媳’的痛苦。
孟涵尚在萌芽阶段的早恋加暗恋就这么被一个造谣的帖子给扼杀了,解释不通,孟涵从英语角回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是垂头丧气的。
何修夏放学了也不回家,跟着一群男生在英语角门口的篮球场打球,他一看见孟涵下来,就把手里的球扔过来砸她。
要是其他时候,孟涵都会一记刀眼丢过去,然后再捡起球对何修夏进行死亡追杀,但现在孟涵真的没有这个心思,被球砸了,也只是幽幽地朝何修夏投过去一个眼神,然后转身就往校门口走了。
何修夏察觉到了孟涵的丧气,丢下一干兄弟追了上来。
“孟巫婆,这么丧气啊。”
孟涵扭头到一边不理他。
何修夏又追了上去。
“你这是在怪那个帖子,然后迁怒给我?孟巫婆,你这个想法很不对,我觉得就算没有那个帖子,我表哥也不会喜欢上你这种女生的。”
何修夏的喋喋不休真的把孟涵给激怒了,她猛地回头,狠狠地推了何修夏一把,怒道:“何修夏你有病是不是!我这种女生,我这种女生怎么了?招你惹你了?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很讨厌,还有,你能不能离我远点?!”
孟涵红着一双眼睛瞪着何修夏,咬牙切齿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肩膀都气得直颤抖。
何修夏只是想逗逗她,这会儿看见她哭了,就有些慌了,但他着实不会安慰人,张了张嘴刚想说话,孟涵已经红着眼睛跑开了。
打球的男生们看见这一幕,都有些诧异,这是哪个女生这么大胆敢推何修夏啊,却更诧异地发现,何修夏竟然没有还手。等那个女生跑开了,他还愣在原地,皱着眉的样子,似乎是在反省自己又说错了什么话。
男生们纷纷表示:情况有些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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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里面关于她喜欢何修夏的传言已经一发不可收拾。
不管孟涵走到哪,都会有人带着意味不明的笑意问她:“孟涵,看不出来啊,你竟然喜欢何修夏。”
孟涵很无奈,却深感无力。
关于网上那个冒充她说她喜欢何修夏的帖子,孟涵有去查过,但只是查到了一个空白的ID号。
但孟涵觉得这就是何修夏干的,这又是他的一个恶作剧,为的就是断她的桃花。
对于何修夏的其他恶作剧,孟涵都是能忍则忍,但这次,何修夏拿她喜欢顾朗的事情来开玩笑,孟涵真的忍无可忍了,但对于何修夏那中恶霸型同学,孟涵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她惹不起。
但是,她躲得起,她跟老师申请换位置,从何修夏前面那一桌换到了中间一组的第一桌,那个位置离老师最近,她断定何修夏不敢跟上来。
离何修夏远了之后,她就可以减少何修夏恶作剧的折磨。
何修夏还算有良知,孟涵搬座位之后的那几天,都特别安分守己,不再招惹孟涵,就连英语作业都按时交了上来。
但他也只安分了几天。
那是刚刚入冬的一天,孟涵放学回家,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巷子里遇到了正在跟一群不良少年厮混在一起的何修夏,他耳朵上还夹着一根烟。
也不知道他们聚在那里要做什么,只是何修夏一看见孟涵,就扯着嗓子喊了一句:“孟巫婆!”
孟涵先是握紧拳头,腮帮子一紧,然后闷头大步走开。
何修夏哪里容得她跑开,三步作两步跟了上来,还用手上的棍子去撩孟涵书包上的皮卡丘挂链。
“孟巫婆你干吗跑啊?”
孟涵气得抢过他的棍子丢到一边,原本还想骂他一通,但看见他身后跟上来的那些流里流气的男生,秒怂,只敢瞪了他一眼之后就转身走了。
何修夏吹着口哨跟在她身后,身后的那些男生也不敢走,只能跟着何修夏。
于是,就出现了这个场景:孟涵在前面闷着头走着,何修夏痞笑着跟在她身后吹口哨,而何修夏身后,跟着十几个更加痞气的男生。
孟涵闷着头走了好长一段路,一直在盘算着怎么甩开他们,正打算在拐角的时候跑开,就被何修夏拉住了书包的带子。
“孟巫婆,”何修夏用眼神示意她看旁边小卖部,“我要吃冰激凌。”
孟涵试着甩开何修夏的手,挣扎几次未果,她只能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这么冷的天吃冰激凌,吃什么冰激凌啊。”
现在已经入冬,孟涵已经是毛衣上身了,各个商铺的冰激凌已经收了起来,整条街就只有这家店还有。
但何修夏却很执着:“冬天吃冰激凌,夏天吃火锅,这样才有感觉,你给我买了我就走,不然我就跟你回家吃晚饭。”
“我买,我买。”孟涵只能答应,毕竟跟她回家吃晚饭这种时间,何修夏这个贱货不是干不出来。
何修夏拉着孟涵往店里走的时候,身后跟着的十几个男生适时出声。
“我们也要吃冰激凌哦。”
孟涵握紧自己的钱包,欲哭无泪。
但何修夏似乎不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孟涵给包括何修夏在内的十几个男生都买了冰激凌之后,何修夏又拿起了几根棒棒糖。
“你不是说只要冰激凌吗?”孟涵反问。
何修夏把棒棒糖拆开,含在嘴里,理直气壮道:“如果你只给我一个人买了冰激凌,那我就不要棒棒糖了,但是你给所有人都买了,所以我就要比别人多一个东西。”
“为什么?”
何修夏勾唇笑得眼睛都迷成了一条线,他弯腰凑近孟涵,手里拿着一根拆开包装的糖果。他一只手捏住孟涵的腮帮子,另外一只手把棒棒糖塞到了她嘴巴里,道:“因为我是老大啊,所以要比别人特别。”
他捏着孟涵脸颊的手又没轻没重地揉了几下,然后跟着守在外面的男生们走了。
嘴里的糖果化开,甜蜜在口腔里漾开,孟涵愣在原地,刚才被他捏住的脸颊染上红晕。
孟涵狠狠地擦了一把脸颊,愤愤道:“动手动脚,跟个流氓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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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涵一直认为何修夏是她求学生涯最大的扫把星,因为在何修夏如同蝗虫过境一般地卷走她钱包里面的钱买冰激凌的第二天晚上,孟涵就被另外一拨人拦住了。
这些男生孟涵认得,就是前一天晚上跟何修夏一起聚在巷子里的那群男生,因为他们那五颜六色的头发实在是太有标志性了。
前一天晚上她被一群男生跟着,是被迫请了十几份冰激凌,但今天被拦,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小说名:《我才不会喜欢水瓶那个幼稚鬼》,作者:三月桃花雪。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内容)
首先,你喜欢他吗?这是关键,如果你俩两情相悦,那么皆大欢喜
第二,他跟你表白了吗?如果表白了,你要是不喜欢他,不要迁就自己,拒绝了比较好,如果没表白,你也不喜欢他,那就当什么都没发生;如果没表白,而你喜欢他的话,还是给他点暗示吧,君子有成人之美,不趁人之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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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西西——”宋铭清拉长了声音,叹口气,“我真为你感到可悲,普天之下,竟没有一件你擅长的事。”
他慢条斯理地划着手机,我不知道他看的是哪个页面,也不敢贸然伸头过去。
但他说没一件我擅长的事,我当然不服。我飞速地打开贴吧,递过去,弱弱地说:“你看,虽然离目标差了点,但是我也有火的潜质啊。”
那是我发的贴子,距离发帖时间过去了三天,有了三百八十条回复。我并非校园红人,没有超高的人气。达到这个水平,我已经很满意了。
宋铭清拍桌而起:“你知不知道,这个帖子是我一手操控的,这些回复中有三百条是我的小号,有五十条是别人关于学校食堂饭菜的争论,剩下的三十,才是你的杰作……”
我的声音弱下了几分:“为……为什么?”
“还不是看你太可怜,见过笨的,却没见过这么笨的!”
他声音拔高,多了些震慑意味,我心里一慌,端了杯茶过去:“大佬,喝杯茶消消气。”
宋铭清浅尝了一口,却被热水烫到了嘴角,咳嗽了一阵,冷冷评判道:“茶叶放多了,不好喝。”
我暗自腹诽:您老人家分明没喝到!却挑我原因,当我傻吗?我不敢说这些,因为,宋铭清还没答应我的请求。
身为大一小鲜花,在入学之初,我听说过无数关于计算机系学长宋铭清的传说——他气质出尘,长相英俊,可谓是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而且,这样高颜值的男生,居然还是学神。
我想请人帮我设计一个表白小程序,力求与众不同,费尽千辛万苦,我找到了宋铭清。他冷嗤一声,一口回绝我。在我百般请求之下,才勉强同意给我个机会。
他说,如果我能发一个帖子,三天内回复量达到五百,就答应我。
可我居然失败了。失败了也不能放弃,我眨眨眼睛,抱住宋铭清的大腿,装作痛哭流涕的模样:“宋大神,宋大佬,学霸男神,帮帮小的吧,小的给您跪谢了!”
宋铭清抬起胳膊,用手指将我缠在他身上的手挑起来,略微有点嫌弃,皱着眉想了半天:“哈佛大学有一项时间管理,你让别人付出了多少时间,你就要还给别人多少时间。设计这个程序大概需要两个月,这两个月你每天放学后的两小时,都是我的。”
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我竟然觉得很有道理,甜甜一笑:“好呀好呀!”
宋铭清看不惯我这副谄媚的样子:“你还真是没变,当年是狗腿子,现在还是狗腿子。”
我心口猛地一窒,飞快摇头,嘴里喃喃:“不是的……”
比如初见时。
哲学家赫拉克里特说过,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可我踏进了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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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时期,我是个走在路上完全没有回头率的假小子。
如此平庸的我,却在中考那年走了一次狗屎运——我考了全市第一名。我让我爸专门去查,发现那的确是我的卷子。
那个假期,我接受了不少媒体采访,我们城市的日报刊登了关于我的版面,我也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我有个亲戚在市电视台工作,做了几期生活互换类节目,我爸正想让我吃吃苦,就给我报了名。
好在我妈心疼我,因为录制节目的山庄过于偏僻落后,她担心我吃不好,悄悄准备了一大箱零食,还有几本漫画书,提前放到了村子一间破旧的小屋里。也幸好是小成本节目,不成熟,我妈才得以暗箱操作。
白天摄像机跟踪拍摄,我很乖,让我做什么就做什么。但到了晚上,摄像机一走,便是我一个人的世界了。我走进隔壁的小房间,与零食、漫画书亲密接触,不亦乐乎。
我正陶醉其中,突然听到了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我心慌不已,捂着吓破胆的心脏强装镇定地把灯关掉。
但那个人还是进来了,他个子很高,借着月光看身形偏瘦,我不敢多看,就将头埋到了膝盖里。
脚步声离我越来越近了,我的掌心头皮发麻,出了一身虚汗,一颗心卡到了嗓子眼。
一双手残忍地掠夺了我的指尖,火烧火燎般的疼痛却迟迟没有到来。等等……我记得我手上是一块肉松蛋糕……
阵阵悉窣的声响传来,我用仅存的意识判定,那是吃东西的声音,我抬起头,看到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正津津有味地啃着我的面包和零食!
至于为什么是啃,那真是因为他太狼狈了,衣服脏得像个小乞丐,俨然八百年没吃过东西。眼看着我的口粮被一点一点消耗干净,我才想起出声制止:“喂喂喂!”
我气呼呼地打开灯,他也停止了动作,小鹿一般的眼里饱含感激和泪水,虽然他脏兮兮的,但长得还真是不错。应该是这里贫穷人家的孩子吧,我的心一下就软了,索性摆摆手:“唉,算了,你吃吧。”
其实到现在我都没想明白,究竟是他的眼神打动了我,还是美色。
总之,宋铭清吃光了我所有的零食,我捂着胸口悲戚不已。他脸上有些微的愧疚神色:“我们去屋顶上坐坐吧。”
那时我沉迷《武林外传》,总觉得屋顶是大侠谈论江湖道义的好地方。但结果却是,说着说着话,我就打了瞌睡。没过几分钟我就醒了,身上披了件衣服,我迷迷糊糊,努力睁大眼睛。
他见我醒了,才想起还没做自我介绍,又问我叫什么,我含糊不清,声音如梦呓:“简西西。”
他一下子就笑开了:“贱兮兮?”
“是简西西啦。”我懒得争辩,打着哈欠就下了楼,太晚了,我得赶紧回去,否则会被惩罚得很惨。
第二天,我偷偷打了个电话,我妈一听我委屈,又偷偷给我送了很多吃的。拿到的那一刻,就想要和宋铭清分享。
这次,他总算有了风度,不再抢食物了。他换了身干净衣服,皮肤白皙,精致得像童话里走出来的小王子。
宋铭清在我面前不顾形象,总喜欢带我去玩一些男生喜欢的东西,不仅如此,他还会毫不顾忌地拍我的肩膀或者手,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把我当成男孩子看待了。
我剪着假小子的发型,连衣服都是简单的黑白,而且,那年我出了点小意外,声带受损,音色沙哑,简直是神来之笔,更像个男孩子了。更何况,我们见面都是在晚上,他没细看我的模样也很正常。
抱着好玩的心思,我一直没有纠正他。
我经常跟着他去一些新鲜地方,其中,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山谷,这里清幽,宁静,夜里还会有萤火虫。没受污染的城市总是美的,天空的颜色是澄澈的湛蓝,在水里就能照见自己。我喜欢在深夜一遍一遍叫自己的名字,听回音,觉得特别浪漫。
宋铭清突然感叹了一句:“你怎么像女孩子一样,净喜欢些风花雪月的东西。”
离这期节目结束只剩一周时间了,我应该坦诚一点。我的脸色红了红,又白了白:“呃……其实,我就是女生。”
“对不起,我觉得这样好玩,就没告诉你。”
接下来,在他脸上我看到了风云变幻,他眼睛瞪得极大,“啊”了一声就逃走了。
接下来几天,他见到我躲躲闪闪,再然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
收拾行李离开的时候,我看到茅草堆下面还压着两罐可乐,那是我费尽千辛万苦在牙缝里省出来的,打算践行用的,这下也用不到了。
其实,我也能理解他,被女孩子欺骗,而且还被对方看过自己狼狈的样子,对一个少年来说,的确又丢脸又有失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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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有些故事不会那么轻易完结。
比如我同宋铭清。
高中开学,我在崭新的教室里再次遇见他,他居然伸着长腿,慵懒地坐在最后一排!我揉揉眼睛,在桌肚里掏出眼药水,滴几滴,定了定神,果然是他。
他明明是山里的孩子,怎么会来这里上学?对此,他不屑一顾:“我什么时候跟你说我是山里的了?”
我石化在地,对啊,他没告诉过我,只不过我看到他的一身打扮,自己就这么理解了。其实也并不是完全无迹可寻,比如当他说出“贱兮兮”时,我就应该多想一下,毕竟山里孩子通讯闭塞,知道这种网络语言的可能性很小。
接着,他目光流转,反反复复打量我,带着几分玩味。现在的我,换上了棉布长裙,戴了顶假发,是文艺的黑长直。
他灼热的目光把我的心烫出了一个大窟窿,我后退了几步,谁知他一把掀起我的假发:“啧啧,这才是你嘛。”
我羞赧不已,冲去了卫生间。一边整理发型,一边愤恨地骂,可骂过之后又开始怪自己,怪自己贪玩,咎由自取。
虽然是无心的玩笑,但确实也捉弄了人家,他就算来找我算账也正常。但高中学业繁忙,他好像也懒得理我。
天气越来越冷,有一次,我在教室里做题,忘记了时间,当我下楼的时候,天地间已经覆上了一层霜白,雪簌簌地落下,真美,我脚步慢了一些。
我蹬上自行车,却发现链子掉了,我摆弄了几下,还是没成功,眼看天色越来越晚,我开始着急,但越急越没用,无意间往后看,宋铭清伫立在我身后。
他单肩背着书包,双手插兜,吊儿郎当的站姿,头上夹杂着雪花,愈发显得清冽好看。
这段时间,通过同学七嘴八舌的议论,我基本弄明白了他的情况。
他出生在制陶世家,家族企业蒸蒸日上,可惜父母离婚,为了个抚养权争得你死我活,他却在旁边悠哉游哉,他父亲痛骂他不懂事,大手一挥把他送到了节目组。他是那里典型的“问题学生”,因为不够温顺,受过不少惩罚,我第一次见他那么狼狈,大概就是这个原因。
到底是个可怜人,只不过和我没关系。
宋铭清到底朝我走过来了,我漠视,继续摆弄,他蹲下来,也不嫌脏,用手缠绕起链子。雪下得越来越大了,浸湿了他乌黑的发,在暖**灯光的映衬下,他的面容英俊而模糊。
真是个好看的男孩子,我这样想。
他又跑去保安室,借了一点机油,润滑之后,他站起来,推着走了几步:“好了,你可以回家了。”
我知晓自己之前不对,结结巴巴地道了谢,又问:“你怎么走?”
他不置可否,嘴角在笑,但眼睛里没有丝毫温度。
他走得越来越远,步伐稳健,渐渐缩成一个小小的墨点,在我的世界里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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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反复失眠,就因为宋铭清的那个背影。家庭原因在前,他缺乏安全感,我又骗了他一次,对他造成了伤害,我必须想办法把心结打开。
宋铭清肯定不吃贸然道歉这一套,我得采取迂回战术。
我有一个竹马,叫蒋远姜,与一般青梅竹马相爱相杀的模式不同,我们之间的相处就像白开水一样温和,却又彼此记挂。
他打小就爱制陶,对自己的技术迷之自信,前段时间参加了一场比赛,铩羽而归。不知从哪里听说我们班有个制陶世家的同学,非要我把他找来,想要请教。就这样,我开启了我的狗腿生活。
毫无疑问,现在宋铭清是记恨我的,自然不会同意,我便开始穷追不舍。
比如他刚到教室,就会发现桌子上摆了一份爱心早餐,比如当他放学打算做值日的时候,会发现有人已经帮他做完了,比如当他拿出钥匙开门时,会有一双手贴心地伸过去帮他……
总而言之,我可是刷够了存在感,就连他打篮球时都不例外。
我一只手拿着毛巾,另一只手拿着矿泉水,为他加油助威,他皱皱眉,丢下球,朝我走过来:“你是人是鬼?”言外之意是嫌弃我阴魂不散。
我偏不接他的招数,用了句我最新学到的土味情话:“我是你的小可爱。”
影影绰绰的日光下,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看到他眉头放松,唇角微勾,只轻微一秒。
他看了眼毛巾:“你知不知道我有洁癖。”
我大笑起来:“你是不是忘了?你第一次见我时,吃了我剩的肉松蛋糕……”
他捂住我的嘴,忍无可忍道:“闭嘴,那是特殊情况。”
我从未和男生有如此亲近的时刻,脸颊忽地红了起来,他见我的反应,触电一般地松开手,我咬咬唇,僵硬地转移话题:“那个……毛巾是全新的,你放心用。”
最终,他们队以五比三胜出,宋铭清是主力军,出了一身汗。他用了我准备的毛巾,只不过,他足足打了个喷嚏:“你居然用柠檬水泡过,我最讨厌这个味道。”
分明是嫌弃的眼神,我却看到他眯着眼睛在笑。
那一瞬间,我意识到,我们的关系已经有了质的飞跃,他总共跟我说了四句话。如果我再努力一点,就一定能恢复原状。
我再次跟宋铭清提出请求,他没有直接拒绝,耸了耸肩膀:“你先去凑学费吧。”
我清楚这是他的托辞,但我要迎难而上,我的零花钱还算多,直接拿给他倒显得没有诚意了。
我想了个办法,周末主动帮老师清理库房,两天下来,我双手红肿,满意地一笑。我将提前准备的纸币叠好,整整齐齐地交给宋铭清。
他的目光触及到我红肿的双手,目光迟疑了一瞬。
我眼圈红红,卖力做可怜巴巴状:“还不是为了你嘛。”
苦肉计果真有用,他揉揉眉心,低低地叹口气,无奈的声音传来:“你真是我见过第二蠢的。”
“第一蠢的是?”
他讥讽地笑了笑,目光撞进我眼底:“是一个假小子。”顿了顿,他又说,“我没那么多闲工夫,明天你先做份计划表。”
不知道是不是被压迫久了,我竟然觉得他人还不错,我严重怀疑自己患了斯德哥尔摩症。
后来,再回到自己熟悉的座位前,我看到桌肚里有一瓶药酒,专治皮肤红肿。
宋铭清骨子里到底是个温柔的人,我不由自主地笑了,小心翼翼地将瓶子放在心口的位置,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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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说,风水轮流转。但这风水好像吃错了药,到现在都没转到我身上。当狗腿子的一直是我,想让宋铭清来求我一次,只能在梦里出现。
他一本正经地提出了什么时间管理,我就得照做,每天放了学跟着他,把自己的一个小时给他。我本以为他会喊我帮忙之类,没想到,我们就是大眼对小眼。
都是大学生了,居然还那么幼稚。
他是这家餐厅的常客,老板好像和他是朋友,每次过来都要招呼我们一阵。但宋铭清这人奇葩,什么都不点,要知道放学时间可就是饭点,我闻着其他桌上飘来的饭菜香气,肚子咕咕叫个不停。
宋铭清不发话,我根本不敢提出来想吃东西。我咽了无数次口水——这是我此生经历过最漫长的一个小时。我突然明白,他就是故意整我的。
他安然地坐着,侧颜俊秀美好,我饿得眼珠子乱瞟,好不容易才等到宋铭清说话,嗓音轻而淡:“有什么感觉?”
“我想……”
宋铭清眼睛里闪着灼灼的光:“想什么?”
“想你……咕……”我的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一声,后半句话硬生生憋在了肚子里——“想你取消这个交易”。算了,这种情况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他应该见怪不怪。
有一次,高中语文课上,大家探讨“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那会儿我正走神,本来想说“我想成为宋铭清这样的人”,我很崇拜他,他看似玩世不恭,实则做事专注认真。可话到嘴边,却成了“我想成为宋铭清的人”。
那次口误成为我们学校出名的段子,同学总喜欢拿这个开玩笑,我只能尴尬地逃开。
宋铭清懒得理我,让我捋直了舌头说话。我索性换了话题:“想你以前做的N多个小蛋糕……”
他的神色瞬间冷了下来,额头上青筋暴起,他肯定后悔之前对我那么好吧——
那次他答应我之后,我就拉着蒋远姜每周跟着他去学习制陶技巧。蒋远姜脑子比较笨,宋铭清通常被惹得炸毛,专门派了一个非常有耐心有威望的长者教他。
我和宋铭清就隔着一扇门看他们,蒋远姜提出疑惑,不太懂其中技巧,长者宽厚仁慈,拍拍他的肩膀。每当这时,宋铭清就会小声说:“好笨哦。”
我们在一旁也是无聊,宋铭清说要去做点好吃的。我是典型的吃货属性,毫不客气地叭叭个不停:“我想吃肉松蛋糕、布丁蛋糕、奶油巧克力蛋糕、戚风蛋糕……”
宋铭清瞥我一眼:“你大概是猪。”
然而第二天去教室,我就在自己桌肚里找到了我所说的四种蛋糕,摆放整齐,看起来干净漂亮,似乎在告诉我它们的主人有多么用心。
可他如今这样解释过往:“我就是还你当初的人情。”
冷冷淡淡的一句话便撇清了往昔。
可我却读出了——他还对往事耿耿于怀,我很开心他能记得。因为,我简西西的人生信条是——宁愿被人记恨,也不愿做个籍籍无名的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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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了半个月,我见到美食就拔不动腿的情况好了很多,这还要感谢宋铭清。
坦白说,我不太明白他这样做的目的,难道就是想要惩罚我?也不至于吧,我又没犯什么弥天大罪。能看不能吃真的挺痛苦的,可以加入满清十大酷刑了。
可喜的是,我终于等到了宋铭清破功。
这天,在我们直勾勾地盯着对方十五分钟后,他突然问:“有什么想说的吗?”
又是这种含蓄的问题,我揉揉眼睛,仔细看他几眼,搬着板凳往他那边靠了靠,反正吃不到东西,就跟他瞎扯:“你真好看。”
他一本正经地点点头:“这个我知道,换一个。”宋铭清抬抬头,头发乌黑柔软,垂在额前,覆着的眼睛像黑曜石。目光下移,我发现他的皮肤并不是光洁无暇,左边脸颊有一颗痘痘,我定睛看了看:“你的痘痘怎么没有凸出来?”
“笨蛋。”他薄唇微动,眼眸里隐约有笑意浮现,“这是痣。”
一种诡异的气氛在我们之间蔓延,正当我想接话时,他叹口气,拍拍手掌:“算了,不为难你了,上菜吧。”
紧接着十几个训练有素的服务员,步伐整齐,端着制作精美的菜肴朝我们走来。我吞吞口水,向宋铭清投去诧异的目光。
他语调平静,如是说道:“过往一笔勾销,我不再记恨你了。”
我大脑已经接近停滞运转阶段,没有细细分析他话里的真意,就顾着埋头苦吃了。吃到中途,我才想起来:“你说你不再记恨我了,具体指的哪一件事?”
说完这句,我就后悔了,我这是得罪人家多少次啊……好在宋铭清连眼神都吝啬分给我:“所有。”
那可真是太好了!
余下的时间,我就安心等待宋铭清设计完成,反正也没几天了,到时候我就可以施展我的大计划了。可宋铭清不这么想,他丢了这山,却又捡起那山——让我免费帮他干活。
他有一个散打社团,多数是女孩子,大概觊觎宋铭清的颜值加进来的。现在社长不在,只有代理社长——我。
社团里的女孩子好奇我和宋铭清的关系,被问到的时候,我神思恍惚了一阵——
我不会告诉他们,也不会告诉任何人,宋铭清在高中曾跟我隐晦地表过白。
我记得,那是高二的一个晚上,星野低垂,这样月黑风高的夜晚,很适合做坏事。
那时候,我和宋铭清已经非常熟了,我总喜欢开玩笑,说如果以后他开烘焙店,我一定要当代言人,因为我的脸就是因此胖起来的,再有说服力不过。
宋铭清不知什么时候坐在我旁边,神神叨叨地说了六个字:“今晚月色真美。”
之所以用神神叨叨这个词,是因为这句话实在不符合他的个性——他一向不喜欢风花雪月的东西。
我点点头,捧着圆圆的腮帮子,自恋地问:“有我美吗?”
于是,之前的浪漫尽数消弭掉,他扯扯我长速比蜗牛还慢的头发,寒着一张脸回了座位。
他离开之后,我发现我桌肚里面有一本夏目簌石的文集,我以为是他不小心落下的。
元旦那天,我跟着蒋阿姨去香港玩,因为路途遥远,我随手带了这本书。在看到那句话真正含义“我喜欢你”的时候,我的大脑像是炸开了烟花,一声声急促的心跳声在胸腔里回荡。
我翻完到最后一页,他这样写:(小说名:《你是夜空偷吻的星》,作者:禧年。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内容)
如果是我的话,我并不会介意另一半有同居的经历。毕竟现在这个社会如此开放,婚前同居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情。可能对方当时已经准备结婚了,所以才会选择同居,后来因为一些事情又放弃了这个计划,当时我并没有出现在他的生命里,我也管不了他曾经做过什么,所以对于这个事情根本没有必要去在意,毕竟那个时候你们两个还不相识,他身边是有别的人陪伴,与你无关。
你能够做的只是管好对方未来的生活就可以了,毕竟你要在他未来的生活里存在一辈子,只要保证他在以后的日子里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你们的生活就会越来越美好,一般来说很多男生都比较介意女生跟别人同居,而大部分女生都不会介意男生,其实这跟我们传统的思想有关,如果我们真的认为男女平等的话,又怎么会介意呢?
为什么男生总是可以在外面寻花问柳,事后假装什么也没发生回归家庭,而女生在发生了这些事情之后,就要遭到所有人的辱骂呢?这个社会有时候对女生还是很不公平的,就拿文章和姚笛的事情来说吧,文章当时再买伊利刚生完孩子的时候就被爆出出轨,在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沉寂,文章却慢慢的复出了,甚至有人还会夸赞他,但姚笛却被永远的打压。
所以说有时候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就不要去要求别人能够做到,如果你自己守身如玉的话,那么你很有资格去找一个比较清白的人,如果你自己都不关心自己,自己都不检点的话,又怎么能让对方不嫌弃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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