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之歌》剧情简介|鉴赏|观后感

《士兵之歌》剧情简介|鉴赏|观后感,第1张

《士兵之歌》剧情简介|鉴赏|观后感

1959 黑白片 81分钟

苏联莫斯科**制片厂摄制

导演:格里高里·丘赫莱依 编剧:瓦连金·叶若夫 格里高里·丘赫莱依 摄影:弗拉吉米尔·尼柯拉耶夫 艾拉·萨维里耶娃主要演员:弗拉吉米尔·伊凡肖夫(饰阿辽沙) 让娜·普罗霍莲柯(饰舒拉) 安托尼娜·玛克西莫娃(饰阿辽沙的母亲) 尼柯拉依·克留契柯夫(饰将军) 叶甫盖尼·乌尔班斯基(饰残废军人)

本片获1960年戛纳国际**节最佳送选片奖、青年导演奖,旧金山**节大奖、最佳导演奖,全苏**节大奖;1961年编剧叶若夫和导演丘赫莱依获列宁奖金

剧情简介

一个神情郁悒的母亲站在村口凝望着远处,但她并不等待任何人。她曾经等待过的唯一的儿子阿辽沙没有从战场上回来,他已被埋葬在异国他乡。每年早春时节,外国人把鲜花献在他的坟前,他们称他为俄罗斯士兵、英雄。但对这位母亲来说,他就是她的小阿辽沙,她的儿子。从他出生到他离家前的一切,母亲全都知道。现在影片要表现的是他的一段连母亲也全然不知的经历:

这是卫国战争的严峻岁月。四辆德军坦克正在穷追因履行自己的职责而未来得及撤退的通讯兵阿辽沙。阿辽沙拚命地奔跑着,在惊恐的心理状态中,他感到乾坤倒转了,坦克和田野仿佛在上空,而蓝天却在脚下。忽然,他急中生智,抄起战友们扔下的反坦克枪击毁了敌人的两辆坦克。将军召见了阿辽沙,要为他请奖。阿辽沙请求将军不必给他授奖。他只希望准许他回家乡去探望一次母亲,替母亲修补一下漏雨的房顶。将军同意了他的请求,给了他六天假期:路途往返四天,在家呆两天。

阿辽沙踏上了归途。一个不相识的士兵巴甫洛夫托阿辽沙在枢纽站转车的时候到他家去一下,向他妻子报个平安,并把全班战友捐献给他的两块肥皂带给他妻子。阿辽沙受到启发,在火车站附近的市场上也为母亲买了一件礼物: 一块黑纱头巾。

在站台上,阿辽沙遇见一位拄双拐的残废军人,便热情地帮助他提皮箱。残废军人要给妻子发电报,谎称因故不能去找她了,其实,他是不想成为妻子的累赘。女电报员斥责他不为妻子着想:对妻子来说,即使回来一个失去了双腿的丈夫,也比没有人回来强! 于是残废军人鼓起勇气回去见自己的妻子,他和阿辽沙一起上了火车。

火车到达保利索夫站,阿辽沙看到残废军人的妻子到车站把丈夫接走,心中十分欣慰。阿辽沙要在这里换车,客车已经没有了,他非常焦急,准备爬上一列运送军用草料的货车。守卫货车的哨兵加夫里金不准他上车。他不得已给了这个哨兵一个肉罐头,终于得到了允许。

不料,在阿辽沙爬上的这节堆放草料的货车厢里还躲着一个姑娘。姑娘见到阿辽沙,吓得拉开车门,把自己的小包裹扔了出去,自己也要往下跳。这时火车在迅速奔驰,阿辽沙拦住了她。起先,她怕阿辽沙,对他很不友好。后来两个人相互作了自我介绍。姑娘叫舒拉,自称是去找未婚夫,他是一位飞机驾驶员,正在养伤。

车停了,阿辽沙下去打水。返回车厢时,见哨兵加夫里金正在威胁舒拉,要把她拉出车厢去。阿辽沙为此与加夫里金争吵起来。加夫里金诬蔑阿辽沙和舒拉有见不得人的关系,阿辽沙打了哨兵一拳,把刚打来的一罐水也弄翻了。哨兵见阿辽沙的背包里还有肉罐头,馋涎欲滴。阿辽沙给了他两个罐头,想让他答应不撵舒拉下车。正在这时,货车的负责人——中尉来了。他见哨兵拿士兵的东西,处分了他。中尉得知阿辽沙是击溃敌人坦克的英雄后,同意让他和舒拉搭乘这趟火车。

阿辽沙把自己的食物拿出来请舒拉吃,他们聊天时谈到姑娘与小伙子之间会不会有纯真的友谊,舒拉似乎有话要对阿辽沙说,但阿辽沙真诚地劝她不要为未婚夫担忧,让她相信未婚夫的伤会好起来的,舒拉只好打岔说:“口渴极了,”把本来想说的话咽了回去。再一次停车的时候,阿辽沙又下去打水,由于倾听战报广播忘了时间,回来时火车已开走了。他拦了一辆卡车追到下一站,哪知火车已离站,又没追上。阿辽沙垂头丧气地离开车站,忽听有人在喊阿辽沙,原来舒拉也下了火车,正在铁路天桥上等他。两人重逢,万分欣喜。

阿辽沙和舒拉一起去寻找托带肥皂的战士的家。可是那条街已被炸成瓦砾。他们在另一幢房子里找到了巴甫洛夫的妻子,发现她已背叛了在前线的丈夫与别人姘居。阿辽沙把肥皂给了住在小学校里的巴甫洛夫的父亲。为了安慰这位老人,阿辽沙向他编造了一段他路遇的陌生朋友的动人事迹。

告别了老人,阿辽沙又同舒拉一起登上一列军用列车。这是他们能呆在一起的最后一段旅程。舒拉到站了,两人话别时舒拉告诉阿辽沙她并没有未婚夫,也没有亲人,现在是到姑妈家去。她以这种含蓄的方式向小伙子表白了自己的爱情。

阿辽沙继续乘火车奔向目的地。敌机炸断了铁桥,列车也起了火。阿辽沙帮着从车厢里救人。他的时间已很紧迫,修桥需两小时,他不能再等,只得找了一个木筏过河。阿辽沙随后又拦了一辆卡车驰往家里。到了家,不巧母亲又在地里。他急忙赶到地里,朝着母亲奔去,母亲也在往回飞跑。母子二人紧紧拥抱在一起。阿辽沙匆匆地把头巾给了母亲,和母亲说了三两句话,就要返回前线——他在路上耽误了太多的时间,他的休假期已到尽头。临走时,他答应母亲一定回来。

然而阿辽沙再也没有回来……

他本来可以成为工人、工程师、农艺家……,但他却永远只是一个士兵,一个普通的俄罗斯士兵。

鉴赏

《士兵之歌》是苏联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新浪潮**”的一部创新之作。它在内容和艺术形式上都有新的突破。《士兵之歌》反映了战争的残酷,反映了战争使阿辽沙的母亲失去了唯一的儿子,也夺走了像阿辽沙这样年轻的19岁的生命,毁灭了阿辽沙与舒拉之间刚刚萌芽的美好爱情。影片作者通过这部具体的作品谴责了战争。《士兵之歌》是一个悲剧,主人公的牺牲是用暗场来表现的,但却比用明场来表现更具有震撼力,影片没有用虚假的乐观主义的调子来冲淡悲剧气氛,这在苏联**中是新的尝试。

从影片的结构来看,《士兵之歌》突破了叙事**的框框和戏剧结构,这是一部散文结构的**,它涉及的社会生活面远远要比叙事**宽广得多。影片中的某些事情不一定和阿辽沙本人的直接经历有什么关系,但影片通过阿辽沙在战争期间去休假这短暂的几天反映出了苏联前线和后方生活的横断面,展现出在战争的考验面前表现各不相同的各种人物。习惯于看故事情节的观众可能会嫌这部影片没有多少曲折的故事,可是,它给予人们的感受却远比一些故事和事件丰富得多,而且它能使观众从哲理的高度去思考战争与人的关系。

《士兵之歌》通过阿辽沙的眼睛,把他在休假的路途中所看到的战争的景象展现了出来。按照戏剧结构,影片中的残废军人可以不表现,因为他和阿辽沙的生活经历没有直接关系,他只是阿辽沙在路上遇到的一个人。但是影片表现了他,也就表现了苏联卫国战争期间很多军人残废以后的遭遇和他们的命运。影片通过阿辽沙路遇的几个人物,多侧面地把战争期间苏联整个社会都表现出来了,影片的容量就大得多了,但影片并不散乱,构思还是很严整的。片头的画面中,阿辽沙的母亲伫立在村口,她不是在等待阿辽沙归来,她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了。她站在那里,只是为了抒发自己的感情,这样可以使她的心感到平静些。

阿辽沙在敌人的四辆坦克追赶下奔跑这场戏中,忽然,观众看到银幕上表现出来的天地倒转了,坦克在上空,天在脚下。这是阿辽沙的一个主观镜头,是用摄影机表现了阿辽沙的恐惧心理,当时,阿辽沙由于害怕,他所看到的天地已经颠倒了。用摄影机来表现人物的心理状态,在50年代末的苏联还是一个新的手法。

本片从人性的角度强调了阿辽沙与母亲的感情,这在过去的苏联影片中也是不允许存在的。《士兵之歌》的编导不想把阿辽沙表现为一个单纯的战斗工具,而要把他描绘成一个有着普通人的爱和憎,有丰富的感情,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

阿辽沙在路途中照顾一个残废军人那场戏处理得很细腻。残废军人的目的地是保利索夫,阿辽沙也要在那里换车。在保利索夫车站上,残废军人和阿辽沙都用抽烟来掩饰自己的焦急心情。对残废军人来说,妻子来不来决定他今后的命运,阿辽沙则感到时间紧,担心赶不上车,但不把残废军人交给他的妻子,阿辽沙也不放心。阿辽沙和残废军人一起正要转身离开车站时,残废军人的妻子来了。她大声地喊了一声“瓦夏”,向丈夫奔跑过来,但跑了几步,看清楚他的形象后,停顿了一下,才又继续跑到他身边。这个“停顿了一下”,是有心理活动的,因为妻子出其不意地发现他已断了一条腿,感到惊讶,这是真实的感情,然后又跑到他身边,与他紧紧拥抱,她的心情是:终于回来了,即使断了一条腿,能回来也是好的。导演和演员都注意表现主人公的内心活动。当残废军人和妻子走出站台时,影片用中景表现了妻子挽着丈夫右胳膊的背影,忽然拐杖绊了一下,妻子只好把手抽出来,与他分开走了。这个细节的表现力很丰富,它说明这条拐杖在妨碍着他们今后的生活,连走路也不能像战前那样了。这个细节的容量很大,这是真正的**语言,给影片增添了光彩。

阿辽沙与舒拉之间刚刚萌发的朦朦胧胧的爱情表现得像清澈的泉水那样的纯洁。阿辽沙因下车打水误了火车,后来又搭乘卡车到枢纽站去赶火车,谁知又没赶上,他以为再也见不到舒拉了,没想到舒拉知道他要在枢纽站换车,就下了火车,站在铁路天桥上等他,她目不转睛地在过往行人中寻找他,连喝水都没敢去,唯恐错过了他。这两个年轻人的简单的对话只是,阿辽沙:“舒拉,你真聪明啊!我真傻,我以为再也见不着你了。”而舒拉却说:“渴得很啊!”阿辽沙:“你还没喝水吗”舒拉:“我怕错过了你啊!”他们两个人都没有说半句关于爱情的话,但听起来很平静、很一般的话中却充满了感情。

舒拉和阿辽沙去给路遇的战士的妻子送肥皂那场戏中,当阿辽沙发现那个妻子已背叛了在前线的丈夫时,他觉得这个不忠的妻子不配得到肥皂,他又去把肥皂取回,送去给战士的父亲,甚至连包肥皂的纸也不给她留下,这充分展现了阿辽沙水晶般纯洁的心灵。这个妻子住的那幢房子的楼梯上,孩子们在吹肥皂泡,舒拉伸手去接,孩子们不让她毁掉美丽的肥皂泡。对于孩子们吹肥皂泡这个细节也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战士的妻子的忠贞像肥皂泡那样破灭了;还有一种解释是:阿辽沙与舒拉之间的这种朦胧的爱情也像肥皂泡那样的虚幻和不可捉摸。

临别时,舒拉告诉阿辽沙:她根本没有未婚夫,她这是到姑姑家里去,她一无亲,二无故。她以独特的方式向阿辽沙表白了爱情。

影片的结构是很严谨的,看起来似乎比较散,但实际上经过了作者的精心设计。看完这部影片,使人有很多东西可以回味。《士兵之歌》使观众对整个卫国战争能有一个概括的理解,对战争的残酷性也会有一些感受。看完《士兵之歌》会使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感,觉得好像失去了什么,因为阿辽沙对观众来说很亲切,他的音容笑貌犹在眼前,失去他,就像失去一个老朋友那样,给观众带来哀伤。所以,这部影片能够打动人的心弦,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它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是一部从内容到形式都称得上是创新的佳作。它对以后苏联**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

本片导演丘赫莱依情况请见本书《第四十一》条。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号,农历六月六月廿四,宜嫁娶,忌出行。

下午,我正在电脑前写小说,耳机里面放的是《同桌的你》。老狼的嗓音浑浊,富有磁性,有故事,适合我这种奔三的男人听。笔记本右下角的弹窗频繁闪动,我打开对话窗。是零五级初三三班的QQ群,里面炸开了花。是一个同学的婚礼场面,我急忙点开大叠,照片上的新娘一身白纱,貌若天仙。那是我中学时代的同桌阿璇。而站在旁边挽着伊人手臂的陌生男人,气宇轩昂。

我透过近视眼镜厚厚的玻璃镜片仔细端详着屏幕上那个笑靥如花的女人,突然有点伤感和落寞,还有一丝丝不忍。就像一个喜欢很久的宝贝突然落入他人之手一样的感觉。

我停下手中敲打键盘的手,习惯性地点燃一支烟,思绪突然飘回十多年前,那个十五六岁的花季时光。

1

那时候,我读初三,学校为了提升学率,重新对毕业年级进行了一次分班。而恰巧阿璇就成了我的新同桌。

犹记得我第一次遇见阿璇的情景。那天是05年八月三十一日,学校秋季开学第一天,我正坐在座位上扫视新班级里的熟悉面孔,突然一个靓丽的身影出现到了教室门口。当时教室里乱哄哄的场面突然安静了不少,许多人都把目光朝向了门口。尤其是许多男生的眼睛都直勾勾地盯着那个身影看。当时,阿璇一袭白裙,挺拔的胸部,白皙的长腿,脚上是一双白色凉鞋。像仙女一样清新脱俗。

我也被吸引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走动的曼妙身姿,直到她走到我身后,轻轻地说一句:“同学,麻烦能让我进去一下吗?”我才怔怔地站到过道上,看着她从我座位边走过去,在我旁边坐下。

那时候,教室布局是俩人一排,而阿璇座位恰巧在教室左边靠窗的位置,而我的在她旁边。整个班级有七十多个同学,逼仄的教室很挤,所以前后排挨得也很挤,所以阿璇要想到她位子上,就必须从我的座位经过。

我首先打断尴尬。我记得我和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同学,你叫啥名,以前哪个班的?”

她忙回道:“我是二二班的王璇。我认得你,你是那个二一班的梁栋。经常看见你从我们教室外面经过。“

当时,我颇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能被一个以前未曾有过交集的美女记住,甚是荣幸。其实也不奇怪,我那时候学习成绩好啊,每次考试都是全年级前几名,被人认识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是,那时候,我还是一个腼腆的小男生。还不知道怎么和一个女生尤其是美女交流。而她也颇显腼腆,面露红晕,有点害羞。于是简短的仪式性对话后,就陷入了沉默。我开始低头检查我的暑假作业(我们那时候是有暑假作业的,而且开学必然要上交。),而她则忙着给新领的教科书包封皮。

初三年级其实是一段奇特而尴尬的岁月。经历了小学时光的那种懵懂无知,到了十五六岁的年纪,身体开始疯长。女生的胸渐渐隆起,腰开始变细,声音清脆勾魂,就像西方传说中的海妖塞壬三姐妹一样富有魔力。而男生们肌肉发育,胡须茂密,喉结开始突起,声音富有磁性。

随着身体的发育,心理也跟着变化。如对异性的好奇与渴望。关于这个变化,耳熟能详的《十万个为什么》也没有说清楚,而给我们讲授生理学的那个年轻女老师也是欲说害羞,在讲到身体构造和青春期心理时红着脸让我们自己翻书看。

同桌之间已经没有那条深深的三八线了。可是不甚相熟的男女生之间还是小心翼翼地恪守着自己的领地,几乎不越过各自桌沿一步。

我和阿璇就是其中的一对。我们小心翼翼地在作业本上写字的时候,总是尽量屈着胳膊,尽量不碰着对方。我坐在靠走廊边,尚可把身子往外挪。而阿璇就不行了,她的左边是墙壁。而那个不到十公分长的小课桌已经丝毫容不下一个身体疯长的少女的身子。她的胳膊经常越过桌沿到我的桌子边上,有时候还会撞到我的手肘。这时候,她常常是不好意思地赶忙说:对不起。然后缩回手臂,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我那时候还是很善良的,就对她说:没关系的。我这边桌子,你尽管用。还把课桌往走廊边挪了一些,这样她的课桌左边就有一点空隙,而不是直接挨着墙壁,空间自然也就不会显得那么局促了。

她于是很是感激地冲我笑笑。而我则继续低头写着作业。

2

就这样拘谨地度过了约莫两个月后,我们渐渐熟络。众所周知,初三时期其实是个繁忙的时期。那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在教室呆着,做不完的作业,上不完的课,考不完的试。再没有了一起去逛街的姐妹,没了一起去打球的哥们。大家都在紧张地复习着,以期可以顺利进入心仪的高中。

所以同桌之间往往成了最亲密的战友。形影不离,有时候甚至肌肤相亲(不小心碰着手臂)。有时候乏了的时候,为了缓解压力,也会聊会儿天。

我和阿璇混相对熟络了的时候,也会聊会儿。她会说她的公主梦:穿白裙,蹬水晶鞋,嫁给童话里的王子。而我会讲我的英雄志:横刀立马,闯荡天下,扬名立万。偶尔会谈谈各自的私生活。她说起她养的可爱的小兔子会兴奋得面露红晕,而我讲到我驯养的霸气黄狗会激动得手舞足蹈。

可是这样欢乐的时光并不多,仅局限于课间十分钟的休息。大部分时间大家都绷紧了神经卯足了劲头拼命学习。

那个时候,随着身体的疯长,心理也在疯长。韩国偶像剧的盛行,港台爱情剧的侵蚀,对成长中的少男少女也是一种冲击。一些男女生开始早恋。但那时候的恋爱其实很幼稚,无非就是牵牵手,传传纸条什么的。后来班主任老师怕早恋成风,败坏了学习风气,影响学习。就把那些有苗头的男女生隔开来坐。也许是出于老师的信任吧,我和阿璇没有被调开,一直牢牢地占据着第三排靠窗户的风水宝地。

其实我隐隐也感觉到自身的一些变化,并很恐慌。和班上其他男生一样,我的胡须开始长出,喉结突起,夜里睡觉的时候听得见骨骼脆裂的声音,就像初春雨夜里竹节拔起一样。更可怕的是,有时候梦里面会有女人,早晨醒来的时候内裤里一片粘稠。

那时候,我和阿璇已经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我于是就在一次闲聊中和她聊过这些事,并问她夜里听不听得到骨头炸裂的声音,有没有梦见过什么人。然后,阿璇就说她也听见过骨头脆裂的声音,就像竹笋拔节一样。然后支支吾吾地说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梦,说是梦见过我。

我便又傻傻地刨根问底地追问梦见我什么了?还有梦醒的时候有没有感觉下面湿湿的。她于是红着脸不再搭理我。

我的疑惑还是没有解开。我于是去问老朱。老朱是留级生,他曾经跟着外面的小混混混过,知道得比我多。留着长胡须的老朱听了我的讲述,一脸鄙夷地说:傻×,这都不知道,那是春梦。你要长成男人了。

老朱在宿舍里和我对床,属于那种同床共枕的关系。所以睡觉的时候,他经常躲在被窝里给我讲那些一直困惑我的事情。

老朱对我说,男女长大到一定年纪,就开始发育,变成大人的摸样。男的英俊潇洒,女的玲珑苗条。于是开始恋爱,再然后结婚生猴子。他还给我讲女人生孩子的过程。我突然很崇拜地说:你怎么知道得比我们生理老师还多。

老朱于是不屑地回道:哥可是博览群书的人,哪像你们这些书呆子。说着,他变魔术似的从枕头底下摸出几本书来,都是一些《知音》《家庭》《爱情与婚姻》之类的杂志。

而我看了一段时间后,似乎也懂了很多。不过心却感觉更恐慌了。

比如那时候学习繁忙,有时候课间阿璇经常要出去上厕所,要从我的位子过,我那时候正忙着写作业,懒得起来,就把身体前倾,于是阿璇便从我背后上挤过去。这时候,她隆起的的胸总是紧紧贴着我的后背,有一种异样的快感,像一股电流,流过我的心脏。而这时候,阿璇总是不自然地红着脸。我常常自责:怎么能这么龌龊。要思无邪啊。

老朱绝对是中学时代老师口中的那种坏学生。他耍流氓,逃课,上网,学习成绩差。我发觉我也被他带坏了。

老朱掌握了班上几乎所有女生的家庭背景和个人情况。他说她最喜欢前排的那个徐月仙。

徐月仙是我们班当时发育得最丰满的女生,丰乳肥臀,甚有韵味。她身材好,玲珑有致,爱穿白色的紧身内衣。每次体育课后,他就流着哈喇子盯着人姑娘湿漉漉的后背看,像是在看一场情色**,应和着窗外噪人的蝉鸣,一个少年孤独的心灵火热燃烧。

我却不喜欢徐月仙,感觉她太风骚,总是穿白色的紧身衣,就像知《音杂》志上半裸的女模特。还有,她讲话时总是哆声哆气,听得人骨头都能酥酥的,像港台剧里的风尘女子。

我就盯着阿璇的侧脸看。看她的汗水顺着脸庞脖子流,滋润着那个花季里我干涸的心灵。

我就这么看着,看她长大:她的胸部渐渐隆起,她的腰渐渐变细,她的腿渐渐变长。

那时候,老师为了节省我们宿舍-食堂-教室三点一线的距离浪费,规定所有毕业班学生在教室躺在课桌上午休。那时候,我总是侧躺着面向窗户睡觉,因为可以看见阿璇。她一开始也是朝向我这边侧躺,但是有时候醒来的时候发现我睁着眼死死地盯着她的再看。于是便红着脸转过头去睡。可是窗外的阳光剧烈,透过窗户洒在脸上,刺得人不开眼。她于是又只好侧过脸面向我这边,用绣了荷的手绢盖在脸上。可是,我仍然睁着眼看,看她手绢上绣的荷花,看她熟睡时均匀起伏的胸脯。

我那时候,反正是因为她在旁边的缘故,总是辗转反侧,几乎没睡过一个囫囵的午觉。以至于下午的时候总是哈欠连天。她有一次小心翼翼地问我:我睡觉时总盯着她看,是不是她脸上有什么东西呢?

混的熟络了,也便肆无忌惮了。我于是厚着脸皮说,说她脸上有花,好看得不得了。

她于是便红着脸啐一口,骂我油嘴滑舌,不要脸。再后来她睡觉时,就把头深埋于臂膀下,像一个婴孩。我便只能看见她乌黑的马尾辫和头发上几个可爱的粉红蝴蝶发夹了。但是她好像从此也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了。

3

春节过后再次开学的时候,离毕业已经只有不到半年时间。老朱和我在操场散步,他对我详细讲了班上每个女生的身高体重和罩杯。末了,还特神秘地告诉我,屁股大的女生骨盆大,容易生男孩。他说:“你看徐月仙的屁股,大吧。将来我和她的孩子肯定是男孩。”

我当时下意识地就想起了阿璇,她的屁股好像很小。于是我问:我发觉自己好像喜欢上一个屁股小的女生了,该怎么办呢?“

他楞了楞,说:喜欢就去追啊,去表白,然后你就明白屁股大小其实都没啥意思,反正又不能真的跟你生孩子。就像你用功学习之后,才发现你其实并考不上高中一样。

我当时看着他落寞的眼神,下意识地问他:你是不是被拒绝了。

他无奈地点点头。人家说:不喜欢我这样的草莽英雄,爱好文艺点的。

他在操场的花坛边以手托腮沉思许久,突然兴奋对我说:栋啊,你作文好,要不帮我写几首情诗吧。

我当时一脸懵逼:我也没写过啊。

老朱反驳说,不要装了,你上次考试不是写过一首吗,还挺押韵的。

我无话可说了。想起上次语文模拟考试,脸可就丢大发了。我做卷子太慢,最后十分钟的时候,作文还没开始,记得当时作文题要求是体裁不限,于是便酝酿几分钟,写了一首排比的押韵小诗,企图蒙混过关。但是那时候,我们语文老师是不允许在作文中写诗歌的。所以,最后还是被语文老师点名批评,并在班上作为负面典型念了出来。

抵不过老朱的软磨硬泡,只好勉为其难地应承下来。老朱还真是认真,不要打油诗,要用高质量的诗歌艺术打动心上人。为了强化培训,他从新华书店重金给我买了几本诗集:《仓央嘉措情诗选》《中国现当代名家诗选》《雪莱诗集》。还天天逼着我看。

还真得感谢老朱。写诗的水平以及文艺情怀就是那时候在他的逼迫下练起来的。

那个时候是挑灯夜战地读诗作诗啊。不过现在想来写出来的都是些垃圾啊。

而且我每每作诗的时候,脑子里满满地都是阿璇的身影,所以做出来的都是写给阿璇的情诗。不过老朱这个大老粗自然是不知道的。

不过有一次,事情闹大了。在老朱把我刚刚完稿的一首诗悄悄塞给朱月仙看的时候,朱月仙突然发飙了。她看完所谓的“情诗“,一改以往的娇声娇气的淑女形象,跳起来跺脚大骂,”阿兵,你丫的,少糊弄老娘。这写的是我吗,老老实实告诉我,你这是给哪个小婊子的。“

然后朱月仙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给念了出来:

窗外

窗外有烦躁的蝉鸣

窗外有炙热的阳光

而我就这样斜视窗外

痴痴地望着你

温柔的眼里盛着满满的你

你白皙脸庞上细密的汗珠

你闪烁的睫毛上深深的眸子

甚至你乌黑发髻上的别着的蝴蝶发夹

我亲爱的

你均匀起伏的呼吸像一道电流

烫过我剧烈跳动的心房

于是

我的心里便也盛满了你

一袭白裙的你

长腿细腰的你

清秀脱俗的你

统统住在我的心房

她们沐浴更衣

她们端坐于莲花之上

我心爱的姑娘啊

我已预备好一切

白马,帐篷,干粮

还有一颗炙热的心

我要带着伊在这个火热的季节里

行走天涯

共度一段美好的时光

愿尔旅行归来,仍是窈窕仙女

念完,全教室的人哄堂大笑。有人听出来了,大声叫道:“蝴蝶发夹,一袭白裙,长腿细腰。这不是说的大美女阿璇吗?“

还有人起哄:“阿兵,你小子脚踏两条船,不地道啊。“

老朱脸都绿了,赶忙解释:“这情诗不是我写的,”,然后大手指向我,“栋哥你要为我作证啊。”然后便飞也似的逃离了现场。

朱月仙还在愤愤不平:这个人渣啊,以为本姑娘不识字呢,拿给别人的情书也敢忽悠老娘。就这样式的,还想泡老娘。我呸!

不过大家好像也都明白怎么回事了,有人立刻调侃:栋哥是不是你啊,原来你喜欢我们的璇啊,那还坐在教室干嘛。快带上你心爱的姑娘去仗剑天涯撒。“

解释等于掩饰。我只好默不作声,埋头写作业。而原本正和我讨论几何题的阿璇也突然扭过头去,佯装若无其事地写作业。我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

时间冲淡一切。这件事作为一段笑话在繁重的复习中没几天也就被遗忘了。

3

阿朱没有忘。他是彻底失恋了,每天忧伤地哼着那首经典的《水手》,说自己要像水手一样雄起。

我也没有忘。我不知道阿璇忘记没有。自从此次情诗风波后,她后来隐隐绰绰地在课余闲谈中和我说起她也喜欢诗。特别喜爱戴望舒的《雨巷》,说自己真的很想如江南雨巷中那个撑油纸伞的姑娘般,遇见那个踏马归来的男人。

我想她是误会了。我其实并不喜欢诗歌。我是被阿朱逼着写诗的。或者,阿璇是在暗示什么。不管怎样,我还是把阿朱给我的那几本诗集借给了阿璇看。也许,姑娘们更适合这些朦胧煽情的东西。

4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朱月仙的缘故。阿朱后来又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回家。这种天天不搞学习的主儿反正对升学率没啥影响,与其养虎为患,不如放虎归山。班主任于是便准了他的长假。

只是没有老朱同榻而卧的日子里,日子突然枯燥了许多,就像情色片里没有了男主角,便没有了玉体横陈和温香软玉的香艳场面。

初三的劳动节那天晚上,我们中学依旧保持着建校以来的传统,用那种红色的墙纸包住灯管,还有粉红的气球和灯笼装饰。刻意营造的一种喜庆气氛反而显得有点假。从外面看去,整栋楼就像是红灯区里的歌舞厅或酒吧,隐隐绰绰透出一丝丝暧昧的气味。真的很low。

那晚上,长袖善舞的阿璇在学校的晚会上唱了一首我未曾听过的歌颂我党的歌曲,也不好听。但是,她一袭长裙在晚风轻漾中衣袂飘飘,在舞台那些那些或黄或绿的暧昧光线下,真真的是明媚动人。场上是掌声雷动,人头攒攒。我甚至觉得她就是那晚最漂亮最有气质的女生,比丰乳肥臀的朱月仙还要妩媚勾魂。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我悄悄附在她耳边对她说::你昨天真的很好看,所有男生都被你迷住了。“

她笑着和我开玩笑:你是不是也被迷住了啊?

我机械地点了一下头。

然后,她假装生气地说:那有人往台上送花的时候,怎么不见你表示啊。你就会油嘴滑舌。

我只好解释说:我还没想好呢。

她于是便别过头去说:哦,那我等你想好了给我

这件小事伴随着那场盛大的劳动节晚会,就这样,像之前许许多多的插曲一样,在快节奏的备考生活中被遗忘,掀不起一点波澜。

5

备考的生活是苦逼的,可是欢乐的插曲却也是不缺的。

有一次,我妈因为担忧我生活清苦(我们那个时候寄宿,吃学校食堂,校方又严禁学生随意出校门,所以伙食也真不怎么样。),便在街坊探望他闺女的时候托人家给我捎了一些小炒肉和鸡蛋啥的,放在临班那个女孩子那里。

于是有一天,那女生便拎着袋子跑到我们教室找我,把满满一袋子美食塞到我手里。

于是便被班里里一些调皮的同学起哄,说我媳妇来看我了。一起玩泥巴长大的发小,我也不好解释。

不爱开玩笑的阿璇一反常态追问我,那是不是我小媳妇,看起来挺俊俏的。我赶忙解释:别听他们胡说,那是临班的一个同学,发小。

阿璇于是轻轻“哦”了一声,仿佛是心底石头终于放下了似的,然后扭头去做作业了。

五月底的毕业考试结束后,初中生涯基本算是告一段落了。剩下的就是六月初的中考了。许多不愿继续读书的同学便也要准备请假离校了。这时候同学情谊开始凸显,大家开始互相在毕业纪念册上留言。

作为同桌兼初三期间最亲密的战友,我和阿璇自然也是互相留言了的。

我在她的留言册里写道:愿伊韶华半生,仍是窈窕淑女。

她给我的留言是:愿君潇洒天涯,归来名扬天下。

她知道我的志向,我明了她的心思。所以留言便也没有了矫揉造作,都是很简单却意味深长的话语,浓缩了深深的同桌情谊。

真如老师所言,中考是一座独木桥,一边是天堂,一边是地狱。很幸运地,我从地狱那头走到了对面的天堂,涅槃而生。而阿璇很不幸地没有考上县重点一中。

并不是她学习不好,而是因为当年全县好几千毕业生中,县一中正规渠道只招收500人。而我们初中当年也就20多人上线,还是历年中考成绩最斐然的一次。

我后来去了一中开始高中生涯。后来阿璇搬了家。自此我和阿璇失去了联络。

5

后来有一次,那是我大二暑假结束返校的时候,在武汉火车站邂逅阿璇,而当年羞答答的小姑娘已经长成了火辣辣的女郎。她依旧是一袭长裙,依旧长发飘飘。只是胸更挺拔了,腿更长了,腰更细了。想来,这么多年来,并没有停止发育。

一别五六年,我几乎没认出她来,还是她在后面拍着我的肩膀跟我打招呼:“老同桌,还好吗?“

我吓一跳,猛地转过身,看见她更加瘦削的脸蛋,比起当年的容颜,是更加娇媚。

她原来也是从家里来武汉上学。她带我去她所在的学校,是华中一所著名的师范大学。校园里古木参天,雕梁画栋的,果然很有意境。走在这种文化气息浓厚的校园里,满眼都是青春时尚的帅男靓女。我突然想起了自己就学的那个小小的医学院,满园的各色中草药味,混合着空气中漂浮的福尔马林浸泡的尸体及实验动物的气味,还有校园里走过的千篇一律的穿白大褂的医学生,突然有点伤感。别人家的校园啊,那才是校园。

走在路上,她戏谑地说:“大诗人,还在写诗没?“

我苦笑着摇摇头,说我高中时学的理科,后来上了医学院。她略感惊讶,说没想到我会去学医。

她于是带我去她宿舍,找出她写的的诗给我看。好多都发表在各种报纸或文学刊物上。她那个写诗的笔记本,厚厚的数百页,几乎写满了诗句。少说也有一千首,而在扉页上,赫然就是我初中时候的那首《窗外》。

看见我惊讶的表情。她笑道:你知道吗,你那首不正经的诗就是我写诗的启蒙。还有你那几本诗集,也功不可没。

我一时被搞懵了。那几本诗集,我最后是在当年离校时夹在所有书本资料中,以四十几块钱的价格卖给了一个收废书的老头,然后去饭馆里饱餐了一顿。那段岁月里,真的是没有吃过一餐像样的好饭啊。

6

他们学校门口有一家咖啡厅。我们在那里坐了一上午。我们共同回忆了初三的那段时光。我认真地看着她愈加娇艳的脸庞和瘦削的锁骨,还有挺拔的胸脯,由衷地说道:“多年不见,你是愈加漂亮了。看来当年我给你的留言成真了。”

“愿伊韶华半生,仍是窈窕淑女。”她笑着接道。

“可惜你写给我的祝福语没法实现了。”我在心里落魄地想。

我了解到,中考结束后,她便随父母搬去了市里,在市里继续读高中,后来就考上了这所师范院校。

而我则是复读一年,才堪堪考上一所二流的医学院。

有一句诗说得好:“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时间是道鸿沟,可以使得人事物非,沧海桑田。

阿璇已经谈了一个男朋友,是一个文学系的男神,很会写诗。谈到他的时候,她眼里满满的都是幸福。她说,他和我一样有才,写出的诗能勾人魂。

我一脸疑惑,”我的诗有那么大的魅力?“

她笑着说,“还记得当年朱月仙在班上念的那首《窗外》吗?写得太美了,当时我就喜欢上那个写诗的人了。”

然后她故意反问:那难道不是你写的吗?

时隔多年,也无须再隐瞒。我便把老朱托我写情诗追朱月仙的往事托盘而出。还有,我每次写那些诗都是以阿璇为对象的事儿也一股脑全说了。

听完,阿璇愣了一下,笑着说,她其实早就知道了。因为后来朱月仙给她说,老朱那浑蛋每次给她的情诗好像都是写给阿璇的。她也知道,班上也只有我才能写出那样美得动人心魄的句子。

我像当年老朱对我讲的那样,故作神秘地对阿璇说:璇啊,你以后一定会生女孩。

她很开心地说:女孩好啊,我喜欢女孩。我一定把她打扮得漂漂漂亮的。但是她突然回过味来,问道“你怎么知道?”

我于是笑着说是老朱告诉我的。还把当年老朱在操场上给我说的每个女生的罩杯的故事也说了。

听完,她挥动粉拳,故作生气地说:“你们这群流氓。“那娇嗔的模样,恍若当年。

阿璇还念念不往那个五一劳动节后我说送她礼物的事,插科打诨地说我是一个只会花言巧语的骗子。我笑着说:礼物早给你你了。你不是已经写在你诗集草稿的扉页上了吗?

她一怔,不过依然很高兴地说谢谢当年我写给她的那些诗。只是大部分都被朱月仙给撕碎扔掉了。

中午的时候,我便借口赶车匆匆逃离了那个咖啡馆。没有让她相送。

此次邂逅,对我刺激太大了。回不去的过往,还是遗忘的好。只是,在去往车站的途中,我戴上耳机习惯性放起了那首周华健的《水手》。那是当年失恋的老朱听得最多的一首歌曲。

7

此后再无联系。

初三的时光,只是我若干人生片段中的一小节,就像我后来又喜欢过很多女孩子,给许多人写过情书一样。

只是,心中依旧会怀念那个清秀腼腆的女孩子,有时候会想念她一袭白裙的模样,还有她红晕初染的模样。

无一例外,我喜欢过的姑娘都是那种清秀的女子,娇羞可爱,腼腆纯真。有着阿璇的影子。我已经搞不清楚是原本就喜欢这样子类型的,还是因为潜意识里阿璇对我的深刻影响。已经不重要了。

但是我还是会在**里看见阿璇的影子。只是她变成了沈佳宜,变成了周小栀,变成了很多扎着马尾辫的姑娘。偶尔会想,当年那个一袭白裙入梦来的女孩,她过的还好吗?

但更多的的时候,是赌气不能过的比她差。因为,那样就太没面子了。

今天晚上,去街头饭馆吃饭的时候,看到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领带斜系胸前。应该是附近写字楼里上班的。他桌前一堆啤酒瓶子,喝的不少,坐在那里,脸红脖子粗,引吭高歌那首曾风靡一时的《同桌的你》,声音粗糙、沙哑---“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来安慰爱哭的你“

我心里骂道,"这个傻逼,天涯何处无芳草。"但临走的时候还是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说:哥们,不念过往,不畏将来。向前看,前面还有大把的幸福在等着呢。

但是,说出来的这番话,却更像是在安慰自己。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群里面依然热闹不减。有一些当年的同学翻出陈年往事。

有人调侃说:还记得当年那首叫《窗外》的诗吗,我们的栋哥呢,可不能始乱终弃啊。让我们的花落别家啊。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啊。还特贱地@我。我没有回复。

我看见阿璇出来解释:哪有的事。人家那么有才,哪能看得上我这号平凡小女子。

我在心里默默说:“你才不是平凡小女子,你在我心中永远是那个衣袂飘飘,扎着马尾辫的可爱女孩。祝你幸福。”

既然情长纸短,那么就这样搁笔吧。

明天是七月十八日,农历六月廿五,宜:祭祀、入殓、除服、成服、移柩、破土、启攒、安葬、塞穴、断蚁、结网。忌:开市、入宅、嫁娶、开光、造屋

明天大概没有哪个同桌的谁选那个晦气日子结婚吧?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大概都不会有了吧?

那么,就容在下安心调养一段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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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正文 邸子其人(一)

邸子其人(一)

邸子被仍进孤儿院时还是一丁点大,缩在一团就像一只小耗子。其身旁除了一张生辰八字外加嘱咐姓氏为邸之外什么都没有。院长老头以懒闻名,“既然是邸家的孩子,那就叫邸子吧”。于是世间就多了个形同耗子的邸子。

邸子三岁:

院里的阿兵又被批了,被院长骂心胸狭窄,侍强凌弱,以大欺小。

阿兵上次挨批是三天前,刚进院的奶娃可可一天湿了七次裤子,被院长骂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阿兵上上次挨批是六天前,院长发现了阿冰还给他女儿的书里有张由报纸剪贴而成的“我爱你”几个字,被院长骂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阿冰上上上次挨批是十天前,院长最喜欢的君子兰被打坏了,在阿冰的鞋子上发现了专门用来养兰花的土,被院长骂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因此阿兵在院长心目中便成了心胸狭窄,侍强凌弱,以大欺小,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并且妄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而三天前:

邸子玩水,并用水枪射击可可穿在身上的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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