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婷的歌声感染力确实很强,没有想到梅婷的唱歌居然也这么好听,这一次确实刷新了大家对梅婷的认识,不得不说梅婷还真的是一个全能型的艺人,大家都说梅婷是被演技耽误的歌手,这次梅婷在新剧《民警老林的幸福生活》中一展歌喉唱《告白气球》获得了很多观众的认可,这次梅婷搭档林永健主演的新剧《民警老林的幸福生活》也获得了很多观众的认可,梅婷不仅歌声很有感染力,而且演技也在线。
梅婷在剧中唱的《告白气球》也太好听了吧,不知道大家是否有看过《民警老林的幸福生活》这部电视剧,这部剧是由演员林永健和梅婷主演的,目前这部剧正在热播当中,梅婷和林永健在剧中饰演的是一对夫妻,听到女儿在房间唱这首歌曲老父亲还以为孩子早恋了,梅婷在剧中为了让丈夫放心就现场演唱了《告白气球》这首歌曲,这是演员梅婷真实演唱的效果,梅婷在剧中唱《告白气球》一事也瞬间登上热搜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
梅婷的歌声感染力真的很强
不知道大家对于梅婷的印象是什么,很多人应该都停留下梅婷主演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部剧,梅婷给人感觉就很温婉,所以她的歌声也很温柔,声音也很有感染力,让人觉得很温柔。
梅婷的歌声也很好听
梅婷出道这么多年出演了很多的电视剧作品,大家对于梅婷的演技是非常认可的,但是从来还不知道梅婷还会唱歌,这次也是梅婷首次在荧幕中展现自己的歌喉,梅婷的歌声不仅很有感染力,而且还特别好听,大家都说梅婷可以出道当歌手了,这次梅婷和林永健主演的电视剧《民警老林的幸福生活》 也很值得一看。
冷静思考,回归现实。
去深山老林隐居是不实际的,有点戏剧化,真正去到那种环境,会遇到很多不如意,或受到外界环境因素影响,找个田园式风格试一年,过点平静清淡生活再决定下一步应选择什么样的方式生存才是智者。
看淡名和利。向往田园生活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没事种种花种种菜。与世无争,不会为票子、车子、房子而苦恼。
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那些所谓的隐士看破红尘隐居于山林是只是形式上的“隐”而已,而真正达到物我两忘的心境,反而能在最世俗的市朝中排除嘈杂的干扰,自得其乐,因此他们隐居于市朝才是心灵上真正的升华所在。
像许多隐士一样,也曾远足游历,因此寻到了心中理想的隐居地点,这可能是武当山,又可能是华山。武当山是道教名山,华山上也有道观。
深山历来为修道者的所爱,因为山中就连四时也不于山外的相同,有安静的环境,又有简朴的生活必需品,如山泉、野蘑菇、山野菜、古刹遗迹也是山林里保存的最好。因此诗里最后也表示诗人最终还是要回归山林,隐居起来的。这有他自身的原因,也有时代的印记。
说他看破红尘,其实在第一句里“十年踪迹走红尘,回首青山入梦频”中就点明了。后面的两句可以说是对这一句的补充说明,最后则是对立志归隐修道的表白。
红尘游遍,唯有青山是最向往的,说明对诗人来说俗事已经是如过眼云烟般了,诗人通过十年的磨砺,终究决定归隐修道,这除了消沉,还有一种独特的清醒。
这从后面对选择归隐的解释“紫绶纵荣怎及睡,朱门虽富不如贫。愁闻剑戟扶危主,闷听笙歌聒醉人”中可以领会到。说诗人隐居有时代因素,也是因为这两句中还有对世事的一些批评。
最后表露出的对自然的欣赏和喜爱似乎说明了他并非不爱热闹,繁华的世间,只不过逃避的是不该有的战乱和人祸罢了。大自然的生机正是诗人向往的,他要远离的是腐败和颓废的环境。
所以诗里就有“野花鸣鸟一般春”这样的句子。与其说诗人想弃世,不如说诗人是想洗刷自己的思想,用朴素的生活历练自己,以达到修道的本来目的。
在初到药王庄,陈友谅中毒后醒来,看到张氏兄弟平安无事宽心的说道:
"看到你们都没事,那我就放心了!!"
在佩瑶妹妹沉江那次,众人要放箭射杀徐达,陈友谅忧心阻拦说道:
"不要伤了王妃和自家兄弟"
如此看来要说汉王翻脸无情,嗜血成性 杀人如麻倒也不全是如此。
第一次对付欧阳一楚也只是用了点无伤大雅的小毒,得到藏宝图后就放了他们。
并且,拿到藏宝图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拿来换佩瑶妹妹,估计也有临摹一份私藏啦,但期间也没有令人私自去寻宝藏啊,不然的话怎么直到刘福通寻宝失败被药王庄所俘才知道藏宝图缺少一块
后来对欧阳一楚实行酷刑,其实也是那会儿受到了朱重八跟佩瑶妹妹在河道口你侬我侬的,同生死共进退场景的刺激,陈友谅对欧阳一楚说:"你是佩瑶妹妹的干爹,本来我该尊称你一声干爹的,可惜你偏偏教出来一个非要与我作对的朱重八。"看来多半是把对朱重八的仇恨迁怒到了欧阳身上。
其实最想得到藏宝图的应该是刘福通,得到宝图以后什么也不顾了,老巢家人都不管带着兵马就去老林挖宝,才使得陈友谅有机会反杀,杀了刘福通一家老小也算是刘老头罪有应得,其实我非常赞同在乱世里的那句~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成王败寇,这才是最明智的做法改朝换代,只有必要的牺牲,没有不该死的谁。所以最后汉王的死,站在朱元璋的角度来说,是无可厚非的,汉王不管怎么样最后都得死,没有哪个帝王会让一个可以跟自己分庭抗敌的对手活在这个世上的,自古无情帝王家,就算是稍有异心的皇子,皇帝都是照杀不误的,何况在朱重八和徐达眼里是一个野心勃勃极有可能养精蓄锐之后卷土重来的陈友谅,
徐达杀了陈友谅,站在亲情的角度的确有些麻不不仁,但是站在徐达个人的角度,他只是吴国公身边忠心不二的大将军,他对这个汉王妹夫本来就无感,还是协助吴国公夺得天下来的痛快。
徐达对陈友谅,于私,情意不够,至始至终他都不承认有他这个妹夫,在他眼里,陈友谅这个妹夫角色的确来的不光彩。汉王活着,他在吴国公帐下的身份反倒尴尬了。
于公,徐达血洗汉王府却是大义凌然的做法,汉王死了,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的乱世很快就可以结束了……
只是可怜了我们的佩瑶妹妹,父母死了,被托孤给金童,金童秒死,胜似亲爹的干爹死了,好不容易全心全意爱上的丈夫死了,心里一直有憾的女儿也死了,留自己在这世上独活。
说真的,如果我是佩瑶妹妹,
我不会恨自己的哥哥徐达,我早早的就明白了成王败寇这一道理。我去求朱重八放过汉王,也只是带着一丝侥幸的心理,倘若朱重八答应了必然是皆大欢喜,但是以吴国公现在的地位和所处的形式,他大可不必姑息往日情怀,杀了汉王乃至斩草除根的血洗汉王府。
汉王死了,朱重八最后跟佩瑶妹妹也就行途陌路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了,在佩瑶心里不再会有本分地位,身为女人的观众最能明白这一点,一个女人只要认定了自己最后的爱人,是绝对不会再能容忍自己心里有第二个男人的,除非只是虚情假意的人在曹营心在汉人前人后做着表面的关系。
假如我是佩瑶妹妹,不管汉王最后给我留了什么遗言,我都会殉情随他而去,因为一个人活在这世上真的太痛苦了,再也找不到第二个陈友谅能如此般的珍爱我徐佩瑶了,每每想起,自是心如刀割,那剜肉削骨的痛难道还比不上十八成地狱的酷刑倘若靠着二人往昔的点滴回忆独活后半生,真的比死还痛苦,倒不如随了他一起去了那地狱。留自己一个人在这人间,日日忧心他可能会在地狱遭受的种种(可是为什么一直以为汉王就要下地狱哩,搞不懂#(笑尿)#(笑尿))
瑶池万载历沧桑 一丝一缕忆昔往
最痛不过相思苦 不见当年陈友谅
汉王不在了,这三千青丝为谁绾,这娥眉倒是为谁扫,这樱桃红唇为谁绛
你若生,我便着红衣,三千青丝待君绾。你若死,我便着白衣,青灯古佛了此生
皈依佛门,是佩瑶妹妹最好的归属,
斩断红尘,六根清净,几许青丝落,凡尘再无徐佩瑶。
再世轮回,你我生在太平盛世,寻常百姓家
不求青梅竹马,但许两情相悦……
那夜~
大红的囍字贴满了新房
红烛罗帐,散落一地的春光旖旎,耳鬓厮磨,
随着一声吃痛的呻吟,大红的床单上一抹甚是刺眼的猩红毫无征兆的显现出来,新郎欣喜之余也心疼放慢了激进的动作,却是察觉环抱在腰间不舍松开的一双玉臂此刻似乎贪念般的愈发抱紧了自己,生怕自己此刻会抽身离去似的
新郎一脸柔情的细细看着身下的新娘,与往日不同,一向清纯动人的可人儿今夜甚是千娇百媚,苏骨迷人。她的樱桃小口像浸过蜜糖,附上去之后就会叫人恨不能把她一点一点的尝个遍,启开她的贝齿,舌尖纠缠,取之不尽的甘甜随之袭来。只要触到她凝脂的肌肤,全身上下竟会伴随着阵阵酥麻,他为了等她,守她,他渴了太久太久了,如今身处甘泉,怎么能忘记要跳进其中,饮她个畅快淋漓。
今晚,他要把她融进自己的骨血里,这种欲望好像潜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已有千百年之久了!
还记得二人成亲之前,自己对她的种种倾述的衷肠,发自肺腑的表白,如今洞房里二人生疏的欢爱迎合,新郎脸上不禁浮上一抹似水的柔情和宠溺的浅笑。
那日,在白莲湖畔,他把她深拥在怀里,用自己的披风为她挡住丝丝寒风,用近乎祈求的口吻对她诉说种种。
"佩瑶妹妹,我们成亲好不好倘若你要我等,三天,三年,三十年,我都会等。可是我的心告诉我,我等不了那么久,我日思夜想,废寝忘食,时时刻刻都想陪在你身边。看着你的一颦一笑,我怕我控制不住自己,我想要你,要你成为我的女人,我钟爱一生的妻子!"
此刻,初为人夫的他,纵使欲火焚身,如狼似虎的想尽快的品尝到这鱼水之欢,却也克制着自己的鲁莽,不忘的体贴身下的小妻子,生怕这初夜的稍稍不适给自己的小新娘心里种下阴影。
"可以吗嗯……疼吗我轻一点……嗯我轻轻的……别怕……我教你成为我的女人……"他缓缓的分开她紧握的粉拳,与她十指相扣,携她共入巫山覆云雨……
片刻时间,新娘已是香汗淋漓了,她享受他的疼爱,她也暗自欣喜,在丈夫的身下,自己从一个女孩蜕变成了女人。这一刻,她似乎也等了好久好久,成为他的妻子,是她这辈子唯一的心愿,而这个心愿就像与生俱来就有的信念似得,从认识他的那一瞬间,就再也没有改变过。
她的身体在逐渐适应的律动之下越来越
心却开始莫名的刺痛起来,身体毫无痛苦的情况下,继而止不住的泪珠沿着眼角顺势往下掉,顷刻间竟把那鸳鸯戏水的枕巾浸透了一大片
他发现了她的异样,只见她禁闭着双眼,他什么话也不说,只是低头亲吻她的泪痕,想止住她眼角不断滑落的泪珠,但是不管多么温柔的吻也止不住她无声的哭泣,他开始慌了神停下了动作,但并未抽离,他真的很贪念她的身体,一时半会不舍离开也冷静不下来。
他的吻从她额头开始一路向下,
"你怎么了我做的不够好吗我们……我们停下来……嗯……"他在她耳边眼神游离虽这样说着,可是动作并未停止过,这是他们的初夜,他不想以失败收场,他的舌尖轻触她的耳垂,他只想尽可能的用自己的方式去安抚身下的人儿,他并没有感觉到她对自己的排斥,他也没感觉到自己给她带来了生理上的痛苦,他能感觉到她身体对自己的迎合。
他知道,她也是想要他的。
"不要……不要停下来……我今天是你的妻子,我想做你的妻子……"
她双手轻抚他俊俏的脸颊,指尖从他眉角滑至鼻尖,最后心双眼凝视着摩挲着他的双唇。他长得甚是好看,那句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大概用来形容他最贴切不过了,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这大概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只见眼前的他,束起的发髻有些散乱,额前发丝被汗水打湿,不时有几颗汗珠滴落,嵌进深深的锁骨里,他的肩膀很厚实,她最喜欢依偎在他的怀里,紧紧的贴着他的肩膀,拉着他的衣襟,就算狂风暴雨来袭,她都不怕。
剑眉星目的他,既有文人墨客的儒雅,也有大气凌然的王者风范。一只俊俏笔挺的鼻子,嘴小唇薄,他们都说,有这样唇型的男子自古都是薄情寡义之人,她听完笑笑了只是淡淡的说:"哦,是吗"
想起了他的薄唇竟不由的嘴角上扬的暗自得意起来,那满是浓情蜜意的双唇怎会薄情,至少,对她,绝对而且永远不会。
二人的结合也是遭遇了百般磨难,历尽了生死才有的今天,好在上天垂怜,他们如今才能结为夫妻。他那双在世人眼里看似无情的唇,陪她度过了多少人情冷暖的变故,他总是会在她最无助最孤单的时候守护陪伴在她的身边,哄她开心,他对她说过的任何甜言蜜语最后都能兑现与她。所以,他无情或是有情,只要是他对她说的,她都信。
胸口近乎窒息的莫名刺痛让她开始自顾自的喃喃自语起来:
"我想你,好想你……想了好久好久……几个轮回那么久……不要再离开我了,好吗"
她声音好低好低,低的连自己都觉得是不是脑子里自说自话的臆想。
很快的她胸口的刺痛渐渐散去,
双手缠抱,一波波苏骨的律动,一声声销魂的低喃:
"别怕,我在……今生今世,来生来世,我都不会离开你……佩瑶妹妹,我的好佩瑶,我的小妻子……"
情到深处,身下的人儿不禁喃喃细语:
"友谅,我要给你生孩子……生好多好多孩子……"
新房里烛影摇曳,龙涎香的香气也肆意弥漫开来
长夜漫漫,这才刚刚开始…
1再遇死对头沈狗
林念慕戴着黑色口罩和鸭舌帽,将她的大半张脸都遮住了。
她低着头,一只手拉着行李箱,一只手拿着手机压低声音发语音消息。
“我已经到了H市的机场,你给我订的酒店位置发给我”她发了条语音给助理小牙。
她的手机一直在震动,微信消息一直滴滴滴,还有电话铃声,林念慕直接把手机卡给拔了,随手丢到一个垃圾桶里,手机开了飞行模式。
家里人逼着她和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订婚,被告知这个消息的时候,离订婚只有三个月的时间,她磨破了嘴皮子都没能取消这场订婚宴。
连最疼爱她的父亲老林同志都没有站在她的战线上。
所以,她当机立断订了离家远的地方s省H市。
林念慕随便收拾了一些她的必需品,就匆匆忙忙的坐着飞机到了这。
为了防止被家里派出来的保镖又给带回去,她特意戴了口罩。
不过好像目前没有这个必要。
林念慕觉得还是小心为上,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就暴露了行踪呢。她加快了脚步,拦了一部出租车,按照小牙给的地址出发。
沈清泽飞了一天的飞机,又刚刚开完一个会议。头有些疼,整个人都有点疲惫,他把合同丢给站在门口的高级特助程墨,不耐烦的扯了扯领带,看见他还站在那里,一记眼刀子飞过去。
“还不滚出去!”声音冷的跟深冬里的寒雪似的,他这个助理跟个摆设一样。
程墨小心翼翼的瞥了一眼自家总裁,用讨好的语气道:“那您母亲问起我,我怎么回”
“自己随机应变。”沈清泽虚踹他一脚,这种东西都还要问,一点脑子都没有,亏他给他发那么高的工资。
程墨表示很委屈,他就是一个特助啊,咋跟个老妈子一样伺候这位祖宗,脾气还不好。他一个人干了好几个人的活。
沈清泽没理会那哀怨的目光,他把衬衫上的扣子自上而下的解开,拿起浴巾走进浴室。
他母亲白瑜也真是闲的没事干,居然还学老一辈人玩包办婚姻。他这儿子当的也还算孝顺,没把白瑜气到住院。
……
林念慕有些懊悔刚刚为什么要谢绝工作人员的带路,这也太大了吧!电梯刚好又坏了,她可不想在走一遭了,太累了。
小牙这个败家子是花了多少钱啊!瞧着酒店大的,大的她都分不清东南西北。
林念慕心里暗暗吐槽,一边注意着门牌号1638,她有一点近视,所以要眯起眼睛才能仔细分辨。1638找到了。
居然没有关起来,她拉着自己的小行李箱,推开厚重的大门。
入目就是那吊在顶端的水晶灯,散发的柔和光芒。中间有一张巨大的圆形床,四周摆满了各种名贵的花草,林念慕放下行李箱,走上旋转楼梯,一整层的修身建设以及巨大的游泳池。
这样的标配,可是总统套房啊啊啊!
她心尖都颤了好几下,现在这种级别的住处是她消费的了的吗
刚刚她就收到了信息,她的银行卡全被冻结了,她现在只有一千块,是个穷人没错了。
这满满的都是钱的味道啊!这是在烧钱!
林念慕打电话给助理小牙,说话的音调都是颤抖的,“你给我订的房间多少钱?”
“三百块不到啊。”
林念慕一字一顿的爆粗口:“你,放,屁!”
随后,手机里传来林念慕震耳欲聋的尖叫声,把他耳膜都要穿破了。
2
林念慕看见了一个男人,一个长的还不错的男人,一个她高中时期的死对头……
此刻手上拿着一条纯白毛巾在擦头发,发梢上停留着一些小水珠,往下滴落。
林念慕秀气的小脸皱的和包子一样,这人就是她高中时候的死对头--沈清泽,沈狗。
还真是冤家路窄,不是冤家不聚头,倒了八辈子血霉。
林念慕从刚刚的美色中缓冲过来,她正了正神色,一本正经的和她的老同学打招呼,好像刚刚什么都没发生过:“嗨,真是多年不见,你过得怎么样?”
林念慕脑袋突然一个激灵,她意识到好像有些不对,明明她才是这间房间的顾客啊!
凭什么他老神在在的坐在那里,还用那不可一世的目光看着她!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林念慕随手拉来一把椅子坐上去,质问他。
沈清泽眉梢微挑,擦头发的动作停下,他把脚架在茶几上,手枕在脑后,“这话应该我问你吧,你怎么会出现在我房间。”
他倒是有些好奇她的回答,他不久前才订下的酒店,怎么就成她的了。
“哦,我知道了,你肯定是觊觎我的美色。”
“臭不要脸的混蛋,我呸,光有美貌没人品,社会败类一个!”
沈清泽“……”
他万万没想到,高中一别,再见面居然是这幅光景。
林念慕越骂越起劲,骂着骂着她站起来,俯视着他,艾玛,这感觉真爽!
这这是她的第一感觉。
就像在看一只弱不禁风,毫无招架之力的蝼蚁。
林念慕的气场瞬间两米八,她步步逼近他,一张好看的脸蛋微红,像初熟的苹果一样。
林念慕要是知道沈清泽心里在想什么,肯定会狠狠唾弃他一番不要脸,她主要因为骂人骂的太激动了,有点一发不可收拾之态。
“说完了”他倒是不知道从前那个每次被他怼的毫无招架之力的同桌,口才这么好,骂他不带脏字的。
也是一个被埋没的选手啊。
沈清泽的眼睛像扫描仪一样,将她扫视了一遍。
林念慕察觉到他的目光,小身板挺得很直,下巴微扬。
她白皙的脖颈缠上一条薄丝巾,穿着休闲的竖纹白衬衫,深色牛仔七分裤露出纤细的脚踝,脚下踩着一双还算干净的白布鞋。
也是符合她风风火火的性子。
林念慕被他看的不自在极了,太别扭了。
她走到门外,指着牌子说:“睁大眼睛,你看看这数字1638。”
3闹了个乌龙
沈清泽慢条斯理的站起来,心里只觉得好笑,她这样子真像一只尾巴都翘到天上的猫。
“所以呢”他好看的眼睛此刻一眨不眨的看着她,林念慕咽了口唾沫,从前沈清泽就总是用这种不可一世的语气和她说话,颐指气使的!
靠!现在又不是当时了!
不要怂,林念慕!!
沈清泽半倚在门框上,好整以暇的看着她,也不说话。
看的林念慕心里直发慌。
她看了一眼门牌号:1938,哈!她刚刚都说啥来着了。
她不记得了,但是某人可是记的清清楚楚,沈清泽裂开嘴微微笑了一下,露出可爱的小虎牙,在她看来,这根本就是獠牙啊,要来咬断她的脖子。
“不会吧?”她原本的底气十足,瞬间变成了泄了气的皮球,焉巴成一团。
她心底就一个声音:完了个蛋。
被自己蠢哭了,林念慕只能稍微维持一下面部表情,让它不那么的僵硬。
沈清泽倒是想看看她会有什么动作。
林念慕朝他鞠了个90度的躬,言辞好不诚恳:“沈同学,其实这就是我给你表演的一个小剧场,我一个人的独角戏,想让您开心开心,如果你不开心也不打紧,反正我的心意已经送到了。”她闭着眼睛瞎扯。
好假,她自己都不信。
沈清泽倒像是信以为真,一脸感动的看着她,吐出的调调也性感的很:“真是要替你颁发一个最好同学奖。”
她想着乘沈清泽还没反应过来前,她人就溜之大吉。
沈清泽早有准备,在她转身的那刻,修长且分明的大手拉住她的后颈衣领往里拽。
沈清泽轻轻的“呵”了一声,自顾自的说:“还真是速度迅猛的小动物,可惜小动物还是逃不了大灰狼的魔爪,谁让一个蠢到无可救药,一个聪明透一个聪明透顶呢。”
士可杀不可辱,他居然侮辱她的智商!
他把林念慕往沙发那里拽,很温柔的拽的那种。
沈清泽走回去,坐到沙发上,看见一个小小的行李箱在一侧,他点评道:“还是一样的傻。”
还是和以前一样莽撞,傻里傻气的。
“说吧,你打算怎么弥补我受伤的心灵。”他得手在胸前做西施捧心状。
“我怎么就伤害了你的心灵,你说说。”
“你刚刚骂我,骂了10分钟3分7秒。”
林念慕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你居然还计时!”
沈清泽“嗯”了一声。
阴险太阴险了,沈狗就是沈狗。
“赔偿个鬼赔偿!我的时间很宝贵的,没工夫和你瞎叽歪,走了。”林念慕挣脱他的束缚,一把拉过自己的行李箱,小跑出去。
跑出去之前,还做了一个鬼脸:“再见!”
4专门来嘲笑她的沈狗
林念慕觉得她怎么能在关键时刻掉链子呢!尤其是还是在自己曾经的死对头那里。
他现在肯定窝在哪个角落里嘲笑她。
“啊啊啊,要死了。”林念慕躺在床上,拉过被子就往头上盖,她把自己整个人包的严严实实的,在床上滚来滚去,林念慕现在恨不得可以拿一块豆腐撞死自己。
真的是迷之尴尬啊。
她在床上窝了几天,促使她被迫起床的是一声手机铃声,手机短信推送的消息,有一个招助理的工作,月薪还蛮高的。
最后由于快要交不起房租了,她得出去找工作。
林念慕有一点动心,但是正在让她下定决心的还是来自于沈清泽这个死对头的嫌弃。
是这样的,某一天,林念慕去超市买完东西回房间,刚好碰到了沈清泽,沈清泽穿的人模狗样儿的向她走过来,重提旧事,一直在那里问她,为什么她当时在他房间。
她解释了N久,沈清泽才勉强相信她,她对他没有一点不轨之心,现在倒好,被沈清泽那个小肚鸡肠的男人抓到了她的小辫子,天天碰到她都要提一嘴。气的林念慕连饭都不吃了。
哦,忘了提一嘴,林念慕穷的根本吃不起饭,天天买一包一包的泡面,只要2元,以此来维持她的日常生活的开销。
有人在那里按门铃,一声比一声急促。
林念慕用脚趾头想都能知道是沈清泽那王八蛋,不开门。
然后她就感觉门好像震了好几下,沈清泽在踢门!!
啊啊啊啊啊,踢门踢坏了怎么办?要赔的!
林念慕赶紧跑过去开门,职业假笑:“沈同学,您来找我有什么事嘛?”
沈清泽跟个大爷似的,大喇喇的坐在沙发上,一点都不把自己当外人。
“给我泡杯茶。”
“……”
林念慕一动不动,眼神凉嗖嗖的,一副爱答不理样子。
“沈同学,请开始你的表演。”
沈·同学·清泽悠悠的叹了口气,怀怀念般的开口:“我还记得那时候,你被灭绝师太罚抄公式35890遍,抄着抄着手就酸了,你就开始哭,那哭的…”
他停顿了一下,故意瞥了一眼林念慕,林念慕的神色非常便秘,她磨了磨后槽牙,居然连数字都记得这么清楚。
果然,沈狗就是沈狗,沈狗继续道:“那哭的让我这个同桌都不忍心,我就大发慈悲的答应了帮你抄,你为了感谢我……”
不能再说下去那段不堪的感谢,林念慕朝他露了一个假笑:“您要喝什么”
啧,早这样不就好了。非逼着他说那时候的事。
“你这有什么就什么吧。”沈清泽好像看出了她的困窘,非常善解人意的开口。
林念慕给他倒了一杯水,像念广告词一样,深情的在旁边开口:“农夫山泉有点甜,您的胃值得拥有。”
沈清泽:“……”
“你这么抠连一瓶饮料都没有。”
沈清泽一脸嫌弃的走了。
所以,沈狗来就是为了吐槽她穷吗?
林念慕:“!!!”奇耻大辱。
她要工作赚钱,然后用钱砸死他
不,他不配。
5这狗血剧本
今天是林念慕正式上岗的第一天,她穿的是一件比较职业风的小黑裙,长发披肩,脚下踩着一双细高跟,站在酒店门口等待她的大老板莅临。
沈清泽穿着一件驼色大衣,内搭白色高领毛衣,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温文尔雅的走过来,极有气度。
她还能听到一些工作人员窃窃私语的惊叹,“我的天呐!好帅啊!”
“我想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
她假装无视没看见沈清泽,并且自动过滤掉这些赞叹的声音。
这些不明真理的吃瓜群众!通通被他那外表欺骗了,他根本就是一个衣冠楚楚的伪君子。
当年她也天真的以为长的这么精致好看的人脾气一定和他成正比,事实证明,你大爷就是你大爷,狗屁的好脾气。
跟狗一样的脾气!自大狂妄,目中无人,大少爷脾气。
想当年,唉!
往事不堪回首,那段被压迫的日子就让它随风而逝吧……
他还以为他可以在指挥她做这做那吗?
等会儿证明,还真就可以。
沈清泽一只手抄进裤子,嘴角微微上扬,眼里都溢满着笑朝她……这个方向走来。
其实,还是很帅的!
但他说出的话就让林念慕很想打他,但是她从来不打美男。
“哟,专门在这里等我。”沈清泽笑着开口,这个认知让他很高兴,整个人高兴都要飞起来了。
特意路过的高级特助程墨:“……”老板笑的好放肆啊。
程墨走到林念慕面前,“沈总,这是您未来几个月的助理林念慕。”
“沈总我先走了,希望你们相处愉快。”程墨感觉气氛有点不对,就先开溜了。
一想到有人会来接替他的班好几个月,他就快乐的不行。
林念慕整个人脑子还有点懵逼,一张脸都有点僵,肾疼心疼处处疼。
这打脸打的猝不及防啊!
沈清泽也很意外,他一脸的不可思议,嘲笑的开口:“林念慕啊林念慕,你又落到我手里了。”
呵呵呵,她抽搐了几下嘴角。
“我可以违约吗?”
“不可以,违约要赔偿十倍的违约金。”沈清泽特意加重了“十倍”这两个字。
这兜兜转转还不是终归要落到他这。
林念慕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马上就消化了自己是沈清泽助理的悲催事实。
她看的开,好吧,她自己都不信。
沈清泽算是看出来了,林念慕这个小傻子就是穷到一种地步了。
他之前还以为她只是装个样子。
林念慕低眉顺眼的应了,乖顺的让人不可置信,随后,她弱弱的开口问:“那我要是没有好好的…那啥呢?”
那两个字,她实在说不出口。
“扣钱。”沈清泽老神在在的走在最前面。
6有钱能使鬼推磨
林念慕的生活最近可谓是“水深火热”,沈清泽最近的生活真是滋润到不行。
譬如现在,沈清泽喊了她一声,林念慕立马就乖乖的出现在他面前,双手交叠放在小腹,一个露出八颗牙齿的微笑,“沈老板,有什么需要?”
沈清泽已经由最初的新奇到现在的平淡,果然是有钱能使鬼推磨,他朝她招了招手,拍了拍床。
林念慕万分惊恐的看着他,“老板,我虽然是个助理,但是我是一个有节操的人。”
沈清泽:
“你脑子里天天在想什么呢我就是单纯的想借你一个肩膀靠靠。”沈清泽把脸从书里抬起来,懒洋洋的开口。
“哦,我知道了,”他话锋一转,一双好看的黑眸若有所思的盯着她。
林念慕手里拿着一个易拉罐,沈狗知道什么,瞎歪歪。
她假装一脸不解的站在旁边,不吭声,因为她怕她忍不住会卸了他一条胳膊。
林念慕抿了抿唇,就算是喜欢他那也是好久之前的事了。
她用凶猛的表情说着一点都没有杀伤力的话:“你放屁!鬼才会喜欢你!要不是你是我老板,我早就弄……”沈清泽掀开被掀开被子,从床上下来,接了她的话:“你早就干嘛?”
沈清泽在手机上划了几下,拿着手机在她面前摇晃,一脸得意。
“别摇来摇去。”沈清泽就没摇了。
林念慕这才看清了上面的字,劳动合同最后一条,她一边念了出来:“劳动合同最后一条,不能说让雇主不开心的话,如果雇主有一点点的不开心,罚钱。”
沈狗这个周扒皮,已经用着各种借口扣了她好多钱,具体多少她不清楚,因为每次沈狗只会说两个字:“扣钱”
林念慕不能骂沈狗,就只能拿手里的可乐易拉罐泽出气。
沈清泽看着那只瘦弱白皙的手,在他面前硬生生的把那罐子捏瘪了,一道水柱快速在空中停留一瞬,就落到了地上。
林念慕面无表情:“我去打扫。”
本来她心里还是有些不能言说的小九九,被他这么一折腾,消散的干干净净。
沈清泽咳嗽了几声,眼神夹杂着几分焦灼,他立马拔了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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