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表白未果行凶遭反杀,女孩和家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该担责吗

男子表白未果行凶遭反杀,女孩和家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该担责吗,第1张

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

在昆山反杀案以前,如果按照公安局的思路进行分析准没错儿,在实务中不会出岔子,但那次以后而且加上最高检发布指导案例,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更加宽松了,准确说是更加保护受害防卫人的利益。

从前防卫过当是常态,但以后审慎是常态了。

实施正当防卫,最基础、最重要的条件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晓菲一家人砍倒了侵害人就停止了吗?这很难界定,我们分析一个犯罪行为,既要主客观一致,又要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即便是防卫过当也要符合正当防卫以及过当的要件。

如果我是晓菲一家的辩护律师,我会从**开始分析王某的侵害行为。

主观上,我们已没有办法去确认——他**是为了什么?唯一能确定的是他曾经渴望和晓菲谈恋爱,但这显然不能作为**的目的,否则,我们全都疯了。

客观上,我们所能掌握的事实就充实很多:

#河北涞源入室反杀案始末#

第一,王某有猥亵的事实,并有多次报警记录。

第二,王某**进入家中,并且持有凶器

第三,双方发生械斗,晓菲家人均被砍伤。

从这三点出发,能否得出正当防卫的结论,能否削弱警方的观点,我们来看一下:

正当防卫的基础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完全确认的侵害只有一个:非法侵入住宅;相对确定的是对一家人造成的伤害,鉴于**时拿了凶器,我倾向认为他有故意伤害的倾向,不可能是用来防狗打狗的,因为毒肉包子显然更稳妥,但王某并没有把狗放在心上;还有一个完全不确认地伤害——也许是损坏公私财物,也许是猥亵,或许也是别的。

警方认为不法侵害在王某倒地时已经终止,但这个观点缺乏说服力。侵害有很多类型也有很多阶段:表示、预备、实施、既遂未遂中止等等。因为王某主观上的最终目的无法判断,只能参考现存的客观现实来判断、判决案件。

王某前往学校、家中多次放狠话属于表示,也像准备凶器一样属于预备;而**进入家中则不仅是非法侵入住宅的实施行为,也是其他犯罪的预备行为,比如后续的伤害行为。不论他最终目的是什么,侵入住宅绝不是结束,否则他会逃跑,晓菲并没有这样的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不论他最终为了什么,侵入住宅的不法侵害是一直存在的,而且携带了凶器,正常人看到别人拿水果刀迎面走来,第一反应都是保护自己,或者跑或者其他,但这是晓菲的家,他们已无路可逃。

讨论是否是正当方位,肯定绕不开要保护的法益,如果说防卫不发侵入住宅的侵害有点过头,那防卫持凶器的杀人放火不过头吧。

再说说防卫人们,他们怎么判断侵害是否停止?面对一个反复纠缠,从放狠话到**而入并且砍伤自己和家人的狠角色,他们会怎么想,我们能怎么想?难道这还不符合最高检说的现实危险么。

就变更强制措施而言,检方更符合正当防卫的趋势,而警方显然更谨慎,但请你一定要相信:他们都在为正义而战。

或许你当初看见的只是表象,亦或许她只是不喜欢你,想办法让你离开,如果这样你还喜欢她那你就追吧,但结果可能不尽人意,如果你不喜欢这样的她,那就别纠缠了,毕竟这才可能是真实的她,总比你们恋爱了再发现她很凶好吧…希望帮到你!

1她讨厌你对你没感觉以后不要烦人了

2你倒霉每次挑中她生气的时候郁闷的时候

3性格使然

4你不表白还好,知道有个人喜欢她她就不知道收敛了,任性嘛

5望采纳

他这样的眼神,并不代表讨厌你,而是有些生你的气。或许他觉得你亵渎了你们之间纯洁的友谊,觉得你太让他失望了。但所有这些表达其实还是基于你们的关系很不错,他没有把你当外人的前提之下的。所以,你不用担心,你们还会和以前一样的。甚至会有微妙的变化

案件发生在2011年5月8号下午3点,中南大学南校区公寓发生了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王啸持刀杀害被害女学生张某,张某当场死亡。王啸在确认张某死亡后,心中已经产生了死志,于是持刀捅向自己的胸口,随后被路过的学生叫救护车救走,王啸存活了下来。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王啸对一个中南大学的女学生下此毒手,请随同小编走进中南大学情杀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人物介绍

受害人张某,女,山西人,家庭富裕,生前就读于中南大学外语系日语专业,是一名大二的学生。家庭条件优越的她并没有恋爱的想法,她对自己未来情侣的要求也是有一定标准的。

凶手王啸,1988年出生,山东青岛人。初中毕业后的他选择了去社会闯荡,由于学历不足又没有一技之长,他在社会上并没有固定的职业,平时也没有什么爱好,经常宅在家里打游戏。

案件缘由

王啸与张某早在2007年的时候就认识,王啸在看见张某的第一眼就沦陷了,不过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只是点头之交而已,也许是阴差阳错,王啸与张某的舅舅相识,于2011年5月2日参加张某舅舅的婚礼。

在婚礼上王啸再次见到了让他日思夜想的人。他觉得经过了4年还能相遇,一定是上天给他安排的姻缘。他开始大胆地向张某表达自己的爱意。

眼界开阔的张某看不上这个初中毕业的王啸,便委婉拒绝了他。心胸狭隘的王啸觉得这个女人不应该让别人拥有,于是计划将张某杀害,然后自杀陪她一起离去。

案件经过

王啸心有不甘,因为张某拒绝了他以后便和他断了联系。他为了和张某再次见面,在5月8日那天冒充快递公司的送货人员,多次联系张某说有她十分重要的快递,张某由于是在学校里,对周围人的防备心没有那么强烈,于是就一个人下楼去拿快递了。

此时伪装成快递员的王啸再次见到了他内心中的爱人,假意让张某拆开快递验货,转身从车中取出刀具,在张某的颈部、胸部、肩部、背部猛刺数刀,由于受伤严重,张某在呼喊几声救命后当场身亡。

王啸在确认张某死亡后,开始了自杀,不料被听到呼喊后赶来的中南大学学生所看到,及时地将王啸送进了医院,王啸被救治。

案件结局

2012年6月1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南大学杀人案中的犯罪嫌疑人王啸进行宣判,王啸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处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啸对此结果并没有感到诧异,他在约张某出来的那一刻,他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结局。

写在最后

小编想说,感情这种事情是不能够将就的,一方面的单相思可以,但是为了得到心目中的人做出不择手段的事情是十分可耻的。王啸的罪行使得一位有着美好前程的年轻女孩遗憾地离开人世,仅仅是因为感情而失去了理智,真是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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