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走上第二集中两人就爬过的南山的阶梯。第二集中三顺和振轩独自乘坐的缆车和熙珍乘坐的多人缆车擦肩而过时,就已经注定振轩和熙珍的爱情只能走到翻车(翻天覆地)的那一天。最后一集中,三顺和振轩在穿越过痛苦与欢乐后(通过不懈的努力)又一同爬上了那座山。在山下,两人因为吵嘴,分开两边向上爬。在山中腰时,两人又和好,隔着栏杆亲吻,从此镜头定格在那一瞬间。听说还有一个版本是,两人终于一起爬到山顶,举起手臂,欢呼着完美谢幕。这两个版本,我更喜欢第一个。因为,即使我们相爱,也不一定能最终完美地爬上那座爱情的山。中间会有那么多我们不能预料的事。能牵手往这座最艰难的山上爬就是一种勇气。**就像一出折子戏,没有开头或结局,也就没有那么多恨和不如意。所以两个人能否爬上去不一定(影片里金三顺也说也许将来还会分手),但最璀璨的部分已经留在了生命里。
这个怎么说得准呢?
真正的好剧,看一遍是一个味道,看另外一遍又说另外一个味道了。
说是两个人弹力钢琴接吻的时候吧,早在第2集末,第3集
初的时候,三石就已经让醉酒的三顺睡他的床了,玄妈妈
不是说谁坐了三石的床三石都会发火吗?——不是喜欢,
至少也会有点好感才会让三顺睡他的床吧。
如果说是这里,那么看见三顺相亲,视女人如粪土的三石
为什么又会“嬉皮笑脸”地捣乱然后又“死皮赖脸”的跟
着三顺道歉呢?
因为醉酒迟到而被距离和李部长批评的三顺如果没有三石
的一句“别太过分,因为整晚都和我在一起,所以才会迟
到”来开脱,不知道会不会被炒鱿鱼呢?
所以啊,好剧是值得品味的。
祝你品剧愉快!
呵呵~~
1. 振轩和金三顺协议在未来的一年中假装恋爱。
2. 振轩借给金三顺五千万韩元,作为代价,金三顺必须全力协助配合振轩的一切行动。(协助过程中,应避免过多的疑问或好奇心。)
3. 在此过程中振轩必须尊重金三顺的人格。绝不允许把金三顺当傻瓜对待,也不可以恋爱为借口有任何非分之想或者越轨行为。(在万不得已的紧急情况下,勉强允许振轩不经过金三顺的允许与其拉手,拥抱,亲吻其脸颊。)
4. 不允许金三顺打探振轩的心思。
5. 合同期间,禁止双方脚踏两只船。
6. 对于此合同要绝对保密。若是被金三顺的家长或者振轩的家长发现,此合同自动解除。因金三顺的失误泄密时,金三顺立刻偿还振轩的五千万元;因振轩的失误泄密时,振轩将自动放弃收回借给五千万元的权利。振轩绝对不能给金三顺的婚姻大事造成任何阻碍。
7. 只是假装谈恋爱,绝对不可弄假成真,绝对!违反这一条时,处罚条例与前一条相同,并且合同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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