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e为什么金闪闪和saber是一对?有人说fate是纯爱…没有看过fate 只看过FSN…fa

fate为什么金闪闪和saber是一对?有人说fate是纯爱…没有看过fate 只看过FSN…fa,第1张

fate 为了圣杯而战 哪里的爱可言 就是金闪闪在圣杯面前向saber 求婚 说明金闪闪是有点欣赏saber 的骑士精神 两人很配很有爱都有王者气息 赞同哦 不过麻婆和金闪闪也可以

如果Fate/stay night是描述情侣面对逆境的故事,Fate/Zero就是讲述魔术师们互相厮杀战斗的惨烈故事。因为是系列的前传,故登场人物除Saber(阿尔托莉亚),吉尔伽美什(金闪闪),言峰 绮礼外其他人物与Fate/stay night不同。故事开始是讲述第四次圣杯争夺战即将来临Master们都在为召唤自己的Servant做准备。 出场Master:卫宫 切嗣(本戏男主角);远坂 时臣(远坂家第五代家主,第六代家主远坂 凛的父亲);言峰 绮礼(卫宫 切嗣最大的对手);韦伯·维尔维特(时钟塔的学生之一,因为想证明自己的能力所以参加了圣杯战胜);肯尼斯·艾尔梅洛伊·阿其波卢德(时钟塔的讲师也是韦伯的老师);间桐 雁夜(间桐家次子为了解救远坂樱而参加了圣杯战争);雨生 龙之介(大家都把它称为“变态杀人狂”以杀人为乐趣)。出场Servant:Saber(亚瑟王,为了弥补生前所没能做到的事而想用圣杯的力量来完成。);Lancer(迪卢木多·奥迪那,是一个拥有两把“刷子”的男人 “红刷”破魔“黄刷”诅咒 );Archer(英雄王,人类史上最古老的国王。外号“金闪闪”是唯一一个拥有众多宝具的英灵也是Saber最大的敌人,Saber和金闪闪的对决是在Fate/stay night中播出的);Rider(征服王,拥有很强的魔力,人物性格非常开朗做事不拘泥小节。他拥有一个神奇的力量就是可以征服你的心);Caster(法国元帅,为了让圣女贞德从新复活而想借助圣杯来完成心愿);Assassin(山中老人,其余的不详);Berserker(兰斯洛特,亚瑟的好朋友也是圆桌骑士之一,其实他也是个悲剧人物自己喜欢的人因为政治婚姻嫁给了亚瑟,但是他并没有放下对心上人的思念而与心上人XXX,虽然被亚瑟发现了此事,但是亚瑟明白这件事是情有可原的所以就没有怪罪他,但是他因为心里过意不去希望得到亚瑟的惩罚而走入堕落的深渊)。剧情方面与Fate/stay night不同的是Fate/Zero并不是专一的讲述主角士郎和Saber的爱情故事,Fate/Zero剧情主要从魔术师之间的相互战斗以及英灵华丽的对决开启的。至于结局客观的说还是不错的毕竟Fate/Zero是Fate/stay night的前传所以结局大多数是以Fate/stay night中Saber回忆第四次圣杯战争的场景。 总结的说一下Fate/Zero之所以有这么高的人气主要是因为是第四次圣杯战争Fate/stay night第五次圣杯战争的前传,吾王的回归讲述十年前青涩她与十年后成熟的她的不同还有画质的革新也是一大亮点。 以上也就是我的理解,望采纳!

这里首先说一下,被Saber轰掉的不是真真正正的天之杯。

在第5次圣杯战争后10年,知道详情的韦伯与想要复兴天之杯的协会对立,前往冬木,与远坂家当主,这个就是凛啊,一同解体大圣杯,至此圣杯才消失。

Saber是从自己理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安然的将剑还给湖之精灵然后死去。(前往理想乡)

她既然不想追求圣杯,自然不会再被呼唤,而且圣杯后来被彻底解体。

Saber不再追求圣杯,只是一直等待土狼(官方最终补充结局)。

想要再会,必须要两个奇迹,一个人一直等待,一个人不断追寻。

然后最终不知过了多久,Saber和土狼在阿瓦隆相遇,遗世独立的理想乡,一直在一起。

姬骑:爱丽丝菲尔 Xsaber

枪剑:lancerXsaber

言切:神父X切丝papa

真爱组:casterX元帅

帝韦伯:riderX韦伯 (王妃)

嘛 反正我是就想到这些了 比较热门的吧算 也比较正常吧 - -

下面些可以看看

8集

爱利斯菲尔和舞弥准备离开,但是在途中爱利斯菲尔发现还有其他入侵者,切嗣和肯尼斯在城堡里战斗(很精彩的一幕),另一方面爱丽丝菲尔所说的入侵者出现并袭击他们,而入侵者是言峰绮礼,在最后两人均被杀害?

saber则和Lancer联合作战,打败了Caster之后Lancer赶往城堡,而此时切嗣使用秘密武器将肯尼斯重伤,准备将其杀死的时候Lancer出现救走了肯尼斯,而saber赶往爱丽丝菲尔处发现重伤的爱丽丝菲尔,面对这一切saber将责任揽在自己身上称如果自己早一点到就不会这样,然而爱丽丝菲尔的伤口开始愈合。

时间回到圣杯战争之前,切嗣和爱丽丝菲尔在教堂,切嗣将saber的剑鞘交给了爱丽丝菲尔,saber的剑鞘有治疗的效果。

9集

Lancer还未成为英灵之前的故事,他成为某个国家的骑士,然而王后却爱上了他。

然而这一切则是肯尼斯昏迷的时候作为master所看见的Servant的前世,此时肯尼斯的女人索拉则出现将咒令夺取,因为她也和那个王后一样爱上了Lancer,之后索拉向Lancer示爱,但是遭到拒绝,理由自己去看。

另一方面,切嗣则和爱丽丝菲尔与saber商讨下一步对策,但是切嗣无视 Saber 应该优先讨伐 Caster 的建言,决定要彻底解决掉肯尼斯,两人出现隔阂。

此时Rider和韦伯则出动前往雨生龙之介和Caster的据点,虽然人去楼空,但是遭到不明身份者的伏击,Rider发现袭击者是亡者,但是没有过多战斗就离开了。

最后言峰绮礼和远阪时臣则在商量下一步计划,可是言峰绮礼则对金闪闪之前说的话很在意。

  事实上,我们很难给吉米·韦伯(JimmyWebb)一个准确的头衔,因为在美国乐坛,吉米·韦伯(Jimmy Webb)很特殊,他是至今为止唯一获得过音乐、歌词及管弦乐作品三项格莱美奖的人物,如果再说他是个歌曲创作理论家也不为过。1998年,他出版了著作《调匠:写歌的内在秘诀》(Tunesmith:Inside the Art of Songwriting),此书成为很多歌曲创作者和表演者的畅销书。尽管在书名中,韦伯自谦自己为玩音乐的匠人,但不影响人们对这书的高度评价:“一本值得严肃的写歌者一读再读,方便在手的指南。”不仅如此,韦伯本人还是个优秀的歌手,录制了很多张专辑,许多歌曲都在被传唱。

然而,这样一个音乐界的多面手,在歌星为中心的乐坛,创作地位大大地超过歌手名声,倒让人觉得奇怪。其实原因很简单,这倒不在于韦伯演唱和表演能力不够好,而在于他过于杰出的写作能力。在美国,从60年代起,他的作品,不仅使不少歌手一唱成名,就连成了名的歌星也踊跃演唱他的作品。比如他1985年获得格莱美最佳乡村单曲的《路匪》(Highwayman),就被老牌乡村歌手强尼·卡什(Johnny Cash)、威利·尼尔森(Willie Nelson)、威龙·詹宁斯(Waylon Jennings)以及克瑞斯·克瑞斯多夫森(Kris Kristofferson)多次演唱过。再比如这首创作于1967年的歌曲《当我到达凤凰城的时候》(By the Time I Get to Phoenix),据美国广播音乐联合会(BMI)统计,在1940-1990年50年之间,被列在表演得最多的歌曲第三名位置。

By Tne Time I Get To Phoenix she'll be rising

当我抵达凤凰城,她应该起床了

she'll find the note I left hanging on her door

她会发现我留在门上的纸条

she'll laugh when she reads the part That says:“I'm leaving”

当她读到“我走了”这几个字时,她会大笑

Cause I've left that girl so many times before

因为从前我就离开过那个女孩好几次了

By the time I make Albuquerque,she'll be working

当我抵达阿布奎基时,她应该上班了

She'll probbly stop at lunch and give me a call

她可能会在午餐小息时,给我电话

But she'll just her that phone keep onringing off the wall,that's all

但她只会听见墙上的电话铃响个不停,仅仅如此

By the time I make Oklahoma,she'll be sleeping

当我抵达俄克拉荷马时,她应该睡了

She'll turn softly and call my name out low

她会轻轻翻个身,高呼我的名字

And she'll cry just to think I'd really leave her

想到说我可能真的要离开她,她会开始哭泣

Though time and time I tried to tell her so

尽管我早就试过告诉她,一遍又一遍

She just didn't know I would really go

她还是不知道我真的会离开她

如此令人赞叹的创作才能,对韦伯来说并不偶然。韦伯初入音乐界时就以写歌者身份为人打工,此工作让他如鱼得水,这也得益于从小就充满自信的音乐积累和坚定不移的选择。

韦伯出生于1946年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的一个小城市。其父是教会牧师,负责俄克拉荷马州西南部及德克萨斯州西部的乡村教堂工作,一家人都和音乐打交道。韦伯在母亲的鼓励下,从小学习钢琴和管风琴,12岁时就在父亲所在教堂里为唱诗班演奏,父亲演奏吉他,母亲演奏手风琴,一家人组成一个有意义的教堂乐队。这也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保守的宗教家庭,自然从收音机里的乡村音乐和白人福音歌曲是父亲指引的精神食粮。

20世纪50年代,摇滚乐风行,这种天然属于青年气质的歌曲不可避免地碰撞少年韦伯的心灵,尽管他对大众偶像猫王(埃尔维斯·普利斯利)的音乐充满了喜爱,然而,14岁那年,他买的第一张属于自己的唱片,却是著名乡村歌手格伦·坎贝尔(Glen Campbell)的《转过身,看着我》,这显示出韦伯不随波逐流的眼光。没有想到的,几年后他遇到了坎贝尔并从此结下终身音乐缘。此后人们在说起坎贝尔,就再也无法把他演唱的一些歌曲和韦伯分开来。

韦伯18岁时随父母搬到美国的南加州,进入音乐学院学习音乐。一年多后,母亲不幸去世,父亲打算搬回俄克拉荷马,但韦伯是个有自己主见的孩子,他决定留下来继续学习音乐,并打算以写歌而不是唱歌作为自己的事业生涯。多少年后,和父亲告别时的情景依然清晰地记在韦伯的脑海中,父亲说,写歌是个会让你伤心的事。儿子却显示出一脸坚信成功的决心。父亲不再坚持,掏出仅有的40美元对儿子说:“这不多,但是我的全部。”

在父亲的包容和支持下,韦伯开始了他的音乐生涯,他从为一家小音乐公司记乐谱工作开始,同时自己一边写歌。1966年,韦伯结识了著名歌手和音乐制作人强尼·里弗斯(JohnnyRivera),里弗斯慧眼识才,将韦伯创作的最早的歌曲《当我到达凤凰城的时候》,录制到他的专辑《变化》(changes)中,并开始和他更多的合作。1967年,韦伯为里弗斯新建乐队“五度空间”(The5th Dimension)写了5首歌曲,其中《越飞越远》(Up Up Away)即作为单曲也作为同名专辑发行,没想到此歌一发行,就进入排行榜前10名。接着他又为他们的第二张专辑《魔法花园》(TheMagic Garden)写了11首歌,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同年,著名乡村歌手坎贝尔录制了韦伯的《当我到达凤凰城的时候》,此歌一发行就占据排行榜第26名。1967年,名副其实成为了韦伯的音乐年,他的《越飞越远》与《当我到达凤凰城的时候》两首歌同时获得了当年的格莱美奖。这一年的美国乐坛,当流行音乐的激进者们纷纷走向街头。喧嚣在反战的歌声浪潮中时,韦伯却以精致的旋律和优雅浪漫爱情主题出类拔萃,而成为主流观众的吸引者。

lancer的master是时钟塔降灵科的讲师凯奈斯·艾鲁梅罗伊·阿其波路得。典型的精英分子,年轻的讲师,显赫的家世,出众的才能,妄自尊大的性格,漂亮而出身高贵的妻子。他参战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名声,本来弄到了亚历山大的披风一角,但被心怀怨恨的弟子韦伯·维尔维特偷走,无奈只好退而求其次。从生下来就一帆风顺,被称为神童,自视极高,目空一切。凯奈斯的魔术是对水银的使用,拥有大量的魔术道具,还租下了一座酒店并将其改造成了机关重重的魔术堡垒。

他的魔术礼装是一只超级大的大瓶子,里面装得是以水银为主要成分的“月灵髓液”。其使用方法,基本上和我爱罗的砂子相同,能够自动防御,能够轻松地格挡各种攻击。但因为水银是金属,在攻击方面,除了捏爆以外,还可以化成各种薄刃切割攻击。

尽管如此,还是中了切嗣的圈套,魔术回路尽毁,全身瘫痪,还好被lancer及时救走

无奈之下,只好将令咒全数交给妻子,由其继续作为master战斗

索拉薇·诺阿扎雷·索菲亚莉

凯奈斯的未婚妻,出身于代代担任时钟塔降灵科系主任的索菲亚莉家族。因为是次女,没有继承魔术刻印。

个性独立坚强略带傲慢,在凯奈斯残废后作为代理master继续圣杯战争

虽然表面上不动声色,但实际上却因被魅惑而苦恋着lancer,又因为lancer矢志忠于凯奈斯而不敢开口表白

总之,lancer总是会面临忠诚和爱情的两难抉择的类似局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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