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我的珍藏啊
成功始于行动
前些日子看了一句格言,感觉真得很好,这句话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这句话肯定了坚持的同时,也说明了另一种精神:事在人为,成功始于行动。
行动是通往成功的唯一路径,如果只站在起点处而不知行动,即使计划的蓝图绘的再完美,也只能算是南柯一梦,梦醒时分,依然一无所有,人只不过徘徊在原点。翘首,前途漫长如初。
我很佩服《愚公移山》的主人公愚公,我知道是毅力与行动的决心使他说出那句“汝心之固,固不可彻,曾不若孀妻弱子”。我相信,穷千年之力,愚公的子孙必能削平那太行王屋二山,他的成功虽然因有天帝的帮忙,但不得不提的是他已经着手行动,获最后的成功,便自然不足为怪了。
也许有人说,行动了也不一定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成功,是的,人类的很多行动的确曾经无功而返,让许多有志之士扼腕叹息;但从另一方面说,如果不行动就断然不会成功。面对这样的问题时,相信每一个有真知的人都知道应当如何取舍。
当然,这里说的行动,也并不是不知所为的拼命蛮干,更不是苦海无边的迷途而不知返。倘若一有目标就开始穷追不舍,而没有甄别或取舍,说不准更好的机遇还在后头;倘使因为盲目追求,也许还会因此而误入岐途,并且越向前便会沉溺得越深,不仅没有丝毫成功可谈,也许还会因此迷失自我,造成问题。
看准目标,不管有多少问题,只要我们以足够大的动力前进,以足够专一的目标追求,成功必然会与你在某处不期而遇。
成功始于行动,然我们行动起来,一起追求成功。
给自己一个拥抱
当孤独时,当痛苦时,当无奈时,当悲伤时 是否想有一个人在身旁拥抱着你,给你安慰?但事事往往不能如愿,更多的时候是没人理解或是找不到倾诉的对象,这时候的心情仿佛随着落花流水般沉落到了谷底。
每当这个时候,请伸出双臂交叉着抱住自己的肩膀,自己先静静理清杂糅的思绪,寻求一个最简单的抚慰。稳住自己的内心,暗示自己:一切都将过去。要坚强!
我们都拥有两种自己:一是外在的,一是内在的。
外在的,是向别人展现的。他看似很坚强,实际上很容易受伤,受世人的蛊惑。可我们却拥有另一种自己:内在的自己。他是他人一般无法发觉的,也是一个人的灵魂。而能够平复内心的,正是我们的内在,是我们最坚强的部分。他被磨砺程度,决定了我们生命的硬度。
往往人们在经历挫折时忘记了自己的另一部分,忘记了拥抱自己,所以在没有别人帮助时自己就先选择退出,这样的我们是否丢失了很多美好的部分?是不是太过于不值得?
如果我们在之前就学会拥抱自己,一切是不是就会不一样?就会在彷徨踌躇中懂得,在茫然失措中拥有,在伤感失落中微笑,在自怨自艾中站起……
其实不一定在失意时才能拥抱自己,在开心时抱抱自己,也是一种对更美好的生活的憧憬和暗示。
给自己一个拥抱,明白了这世界还有很多美好。
给自己一个拥抱 ,微笑着我们的微笑。
给自己一个拥抱,为爱为了梦想。
给自己一个拥抱,不仅仅是爱护自己,更是为爱我们的人们证明:不用担心,我们很好!
给自己一个拥抱
珍惜所拥有的时光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每当我想起朱自清写的《匆匆》时,便感到时间正在匆匆地逝去。
时间,它是人们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往往在我们不知不觉中,它便悄然而去,不留下一丝痕迹。人们常常在它逝去后,才渐渐发觉,留给自己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也正是如此,才有了古人一声叹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时间流逝得无影无踪,去的快,来的也快。而能否把握时间,做时间的主人往往决定着一个人一生的命运。陶渊明说过:“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人生短短数十秋。想要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成功,登上人生的顶峰,谈何容易。也正因为如此,珍惜时间就显得异常的重要。
中国古代有许多珍惜时间的故事,像“头悬梁”,“锥刺股”,“囊萤映雪”等等,都是古人抓紧时间发奋苦读的典范。古人在很艰苦的条件下都能抓紧时间,努力苦读。古人还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惜时的名言,如:“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未觉池塘春梦醒,街前梧叶已秋声。”都说明了时间的宝贵和珍惜时间的重要。
时间是宝贵的,又是无情的,它总是不知不觉地在从我们身边匆匆流逝。能抓住时间并刻苦学习的人,才能成为有用的人。而不能抓住时间的人,只能是做天和尚撞一天钟,在不断等待“明日”的蹉跎中,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我懂得了珍惜所拥有的时光!
那脚印,那亲情
坐在家中,随意向窗外一撇,只见清晨的梧桐树叶上还挂着的露珠,闪闪烁烁。花园的泥土经人一踏,留下了一行行清晰的脚印。
啊!脚印!我记忆的琴弦一下子被波动了,朦胧中,我仿佛又看见路灯下,在那条茫茫的雪地上,父亲留下的一行脚印……
那还是在两年前,我刚上初中的时候。因为母亲去世早,由父亲带着我们三个孩子,家境的艰难是可想而知了。可是,父亲仍然望子成龙,极力支持我去区上的中学读书。
到离家十里路的区镇上学,需要自己带饭。没有了母亲,做饭的事就由父亲包了下来,父亲总是做了面饼,在每个星期天的晚上送来,因为他白天下地。
有一天,下雪,我望着那一片洁白的世界,心里却很不安。今天是星期天,是父亲送饭的日子。每个星期天,我都盼望着父亲来,哪怕他什么话也不说,只要我们能默默地相对坐一会儿,看一眼日渐衰老的父亲,我也会感到心里暖暖的。可是今天,一想到父亲将要在雪地上蹒跚,我又希望他今天不要来。
忐忑不安的上完自习,夹在同学们中间走向宿舍。刚准备踏进寝室,我惊呆了,一个瘦小的老人,蜷缩在门旁,提着一个鼓鼓的包。“爸爸!”我惊叫的扑过去。雪还在纷纷扬扬的飘着,屋檐下父亲的外衣上也都披上白雪。我努力抑制住眼泪,搀扶着把父亲让进我宿舍。
“下自习了?”父亲的声音暗哑无力但饱含着无限的爱。“嗯。”我应了一句。我感受到这种爱,幸福的真想哭。
我接过父亲做的面饼,让他在我的床上休息一会儿,他却不动,站着,从口袋里掏了点零花钱给我,救急着要走。父亲才四十多岁,但额上五线谱似的皱纹,已记载了他全部的辛苦,他的头发已经变得花白,每一根头发,都记载着他的辛苦和坎坷。
看来,父亲在我刚上自习课的时候就来了,怕影响我学习,就一直挨到我下自习课。他穿得衣服并不多,在雪夜里,冻得直啰嗦,还直对我说:“不冷。”
父亲刚走几步,又回来了,告诉我,最上面的一个饼中夹着他当晚炒的菜,是我最喜欢的西红柿炒鸡蛋,要快吃,或许还热着哩。然后,才头也不回的走了。
昏暗的灯光下,雪还飞舞着。我呆呆的注视着雪地上那渐渐向远处延伸的脚印。这脚印,与其说印在雪地上,到不如说烙在我的心坎上。这一行脚印,越来越远,脚印的尽头,父亲的背影愈来愈小……
兴趣
自我6岁生日那年,与爸爸送的那本《安徒生童话》一见钟情,我的那段“文学情缘”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开始,我读是带拼音的童话,年龄稍长,我“野心膨胀”,开始了我的“殖民扩张”,获奖作文,古典名著都成了我的涉猎对象。我用省下的零食和同班的同学换书看;为了一本借不到的好书,我常常“忧哉游哉,辗转反侧”……
家里的人见我爱书成狂,怕我“玩物丧志”,于是宣布禁令:“吃饭不准看书,上厕所不准看书……”我诈降,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各种花招层出不穷。
有一次,朋友借给我一本厚厚的《水浒传》;约定一周后还书。怎样才能看完他呢?我苦思冥想:上次在厕所看了一会儿就被发现,这次得想新注意了。最终,我在妈妈爸爸惊喜的目光下做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决定:“从今天起,我一个睡。”其实我怕黑,可又没办法,为了《水浒传》,值!嘻!他们哪知我“醉翁之意不在酒”呀!
唉'这种读书方法实在不好受,我必需把头缩进被窝深处,被角必须压得密不透光,然后打开手电筒,开始看书。略有声响,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熄灯,伸头,查看,直到“警报解除”,又缩头蜷腿,开灯……没想到效率真是高呀。只是憋得满头大汗,脸上发烫,呼吸不畅,必须定时伸头呼吸,实在是美中不足啊!就这样,一周后,我顺利的将书还了回去。可为此也耗费了不少电池,零花钱要多了,受到妈妈的“严厉审问”,我硬是保住了“革命本色”,死不招认,“任你东西南北风”。然而“天网恢恢”,我的“被窝计划”最终还是被发现,可我依然“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现在想来那段“文学情缘”以成为一段美好的记忆,留下的是馨香缕缕……
对文学的兴趣,任时光悠悠,永不磨灭,因为他给我带来了欢乐,也带来了充实……
吃甘蔗
昨日我的表嫂买回来一根甘蔗,我都没有来得及洗一下,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我吃得津津有味,都有点“甜不思蜀”了,甘蔗一眨眼就溜进了我的肚子。二舅妈看到我狼吞虎咽的吃相,情不自禁地笑了。
今天上午,二舅妈又像往常一样带着我去菜市场买菜,我们走了很久,路过好几个新鲜的菜店,二舅妈也不屑一顾。我们继续往前走着,足足走了半个小时。我疑惑地问二舅妈:“为什么不买菜呢?”二舅妈笑着回答:“我是给你买甘蔗的呀!”哦,原来如此,我心里一阵惊喜。终于遇到了几家买甘蔗的,二舅妈想挑个新鲜的,不能太粗,也不能太细。于是就在这几家中挑来挑去,左看看,右瞧瞧,一会儿摸摸下巴,一会儿挠挠头皮。在二舅妈的精挑细选下,终于挑到了一根满意的甘蔗,这根甘蔗外皮是黑紫色的,一节一节的,长的就像一根竹子。
卖甘蔗的叔叔抓住甘蔗,拿起削皮刀,一边转一边削,不一会儿,黑紫色的甘蔗脱胎换骨,换了一身淡**的漂亮衣裳,水灵灵地呈现在我的眼前,散发着迷人的清香,让我垂涎欲滴。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甘蔗,用水清洗了一下,放入嘴里,上下两颗门牙使劲地咬甘蔗,直到上面凹下去深深的牙印,再轻轻一掰,“喀嚓”一小块甘蔗便送到了我的口中,之后反复咀嚼,吮吸那甘甜的汁水,这样甜蜜的汁水就顺着喉咙慢慢地溜进我的肚子,再遍布全身,这真是一种甜蜜幸福的感觉。等口中的甘蔗再也嚼不出汁水时,就只好恋恋不舍地把残渣吐出来。不一会儿,一根甘蔗就被我吃光了。然而甘蔗的味道依然让我回味无穷。这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首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每日中午,烈日当空,农民伯伯依然在田地里劳动,每年春天播种,夏天锄苗,秋天收获……才有了今天我吃的甘蔗。这期间农民伯伯要付出多少血汗啊!此时我的脑海中又闪现出二舅妈工作了一上午,还拖着疲惫的身体,为我买最喜爱吃的甘蔗的情景,眼圈不禁有些湿润,心里充满了感激。我正准备抬手擦拭眼泪,耳边又响起了在我每天上学出门前二舅妈妈的叮咛:“过马路要多加小心,在学校别和同学争执,上课认真听讲,好好学习!”二舅妈的关心伴随着甘蔗中甜蜜的汁水慢慢地滋润了我的心田。
这甜甜的甘蔗汁水不正是农民伯伯辛勤的汗水吗?不正是二舅妈对我的爱吗?不正是温暖的家的味道吗?吃甘蔗让我体会到了爱的味道、幸福的味道,让我体会到了生活在这个时代是多么的幸运、幸福和甜蜜。
甜甜的甘蔗水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
这个很容易的事,如果他对你有好感,你可以通过QQ、等聊天方式与她交流下,如果你发觉她也喜欢与你聊天,有话说时,直接说出你的想法。如果她仍不反对与你聊天,下次去她家直接吻她,什么都可以发生了。哈哈
1 写昙花的作文
在众多的奇花秀卉中,我最喜欢的是昙花。
一个炙热的夏夜,一片“看昙花啦”的呼叫声,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我急忙挤进人群中,一看,昙花开了!在海带样绿叶的坳口间,一枝娇嫩的花蕾正在微微颤动。筒裙似的花托藏不住丰腴的玉色花苞,裂成一条条淡紫和粉红的色带,雪白的花瓣轻舒玉臂,花托像仙女的彩绸一样飘舞。接着,成束成束的米**的花丝徐徐绽出,中间华表似的花柱高高翘起……美丽的昙花以惊人的速度奇迹般怒放了,吐出了浓郁的馨香。
“真美啊!”站在我身边的邻居大姐姐感叹着。她的话,使我深思,我情不自禁地吟诵起冰心的诗句:
成功的花,
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
然而当初她的芽儿,
浸透了奋斗的泪泉,
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我听人说过,昙花的故乡是墨西哥的沙漠。在远古的年代里,那儿雨量充沛,气候温和。昙花和其他植物一样,无忧无虑地生长着。后来,由于地球上气候的变化,昙花故乡的雨水愈来愈少,最后成了干旱的沙漠。许多美丽的花都满含悲哀无可奈何地从地面上消失了。昙花不但顽强地生存了下来,而且深深地扎根在那不毛之地,成为呼唤绿化沙漠的先锋战士。它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也发展了自己。它那些能够大量贮藏水分的肥厚肉质茎叶,和它的能够防止水分蒸发的仿佛涂了蜡的表皮,不是奋斗、进化的雄辩佐证吗?然而,有多少人知道她洒下了牺牲的血雨,才开出如此明艳的花朵?
“昙花虽好,可惜只是一现!”大姐姐慨叹着,围观者也纷纷点头叹息。的确,昙花一会儿就凋谢了。望着它,不知怎的,我的眼前渐渐模糊起来,随后却出现了一幅越来越清晰的图画:在浩瀚的沙漠中,一个又饥又渴的旅人倒在发烫的沙地上。深夜,一阵芳香把他从昏迷中唤醒。他睁开眼睛,却什么也没有发现。他向香气袭来的地方爬去。花香越来越浓,在不远的地方,月影下竟开放了一溜儿白雪似的昙花;他激动地扑过去,小心地捧起这沙漠中的“雪”,贴在干裂的唇边,他虽然喉咙干燥得发不出声,心里却说:“感谢你,昙花!是你赶走了我身边的死神,给了我勇气。”昙花像完成了一项重大使命,含着满足的笑凋谢了。旅人把启迪过自己的“恩人”珍藏在怀里,又捣碎它的叶片敷在被沙子烫伤的皮肤上,向前面的绿洲前进,前进……
昙花乍看很柔弱,殊不知,它柔弱的外表里深藏着多么坚韧的本质!它不但在奋斗中不断完善自我,并且给人以生命的滋润和意志的鼓励。昙花是绚丽的,但它只愿在夜深人静时悄悄开放,没有人前炫耀之意,更不会与花国的姐妹们竞妍斗艳。它送出的缕缕清香,使辛勤劳作了一天的建设者,在酷热的夏夜睡得更香甜。但它从不居功,当人们一觉睡醒来,它早已躲得无影无踪。它虽是百花丛中的匆匆过客,却像流星一样:为了照亮夜空,迸发出全部的热和光!
我看昙花仅此一次,而它的美好形象却在我心中留下了永远的记忆,每逢假日,我总爱去园子里给它培土、除草。我还常常梦见自己化作了昙花,为祖国开放,为人类吐送芬芳。
2 写昙花的作文昙花属多年生灌木状无叶肉质性植物,高可达五公尺许,老茎圆柱形棒状,其余成扁平形叶状,节间甚长,长15至40公分,宽6公分边缘波状,绿色;老茎木质化,枝分歧成羽状;全株平滑,无毛无刺。每年五至十一月开花,花朵单生于叶状茎上的凹凸处,有花蕾的凹缺处不抽枝,若有抽枝则不生花蕾。花在夜间绽放,洁白高雅,幽香扑鼻。花筒基部带褐色,凋萎后仍悬于母株上达数天之久。萼片多数,细线形,花瓣多数,长匙形。雄蕊亦多数,柱头多裂状。
昙花开花通常在夏秋时节夜深人静之时,正是昙花开花,展现它的芳容之时。晚上9时左右是它撩开迷人芳姿最多的时候,紫色的花柄平托起很大的一朵昙花,洁白的花瓣整齐地一层包着一层,沉甸甸压枝欲断的花朵颤悠悠地抖动着。在颤动中花瓣缓慢地打开,舒展,露出了漂亮的面容。密而细白的花丝从花芯中旋转地伸出来,花丝的顶部是**的略膨大的花药,这便是雄蕊。昙花的雌蕊长得很特别,被包围在雄蕊中,比花丝略粗,也呈白色,尤其是顶端的柱头,开着一朵小小的类似菊花的白花。高雅,洁白,娇媚,高傲地仰着头,绽放开来。整个花朵优美淡雅,香气四溢,光彩照人。因此享有“月下美人”之誉。有趣的是,当花渐渐展开后,过1—2小时又慢慢地枯萎了,整个过程仅4个小时左右。故有“昙花一现”之说。
昙花为什么会夜间开花呢?这奇异开花特性要从它的原产地的气候与地理特点谈起。它生长在美洲墨西哥至巴西的热带沙漠中。那里的气候又干又热,但到晚上就凉快多了。晚上开花,可以避开强烈的阳光曝晒;缩短开花时间,又可以大大减少水分的损失,有利于它的生存。使它生命得到延续。于是天长日久,昙花在夜间短时间开花的特性就逐渐形成,代代相传至今了。
3 关于昙花的作文昙花
只看过一次昙花的开放,那种感觉,凄美而壮烈。
一共五盆,排在大厅的一旁。
圆筒形的主枝,傲然直立。分枝多,呈放射状,枝上巍巍然挂着即将灿烂开放的花蕾。
我和朋友,坐在厅里,喝茶,谈心。
茶原本是甘醇的,话原本是投缘的;但是今晚,整颗心,都去了昙花那儿,心情有点儿焦躁,有点兴奋,又有点儿不安。所以,入口的茶,变得无味;入耳的话变得单调。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最后,索性闭口不语了。
等。
在全然的寂静中等。
子夜过后,还是完全没有动静。意识渐渐地陷入半朦胧地状态中。忽然,响起了一种很轻微,很轻微地声音:“[啪啪啪,啪啪啪。]好像蝴蝶振翼欲飞时所发出的声响。迅速睁开眼睛,盆里的昙花,灿烂地,绚丽地,快活地,无羁地开放了。我看,我闻,我惊叹。
立在枝头上地昙花,顾盼生姿,得意非凡。
它尽情地享受人间蜂拥而来的爱。
然而,就在[旖旎风光无限好]的时刻,鸡啼声气,它的大限到来。不作无谓的留恋与挣扎,它速速萎谢。
众人齐声叹可惜。
独我,羡慕它。
它辉煌而来,辉煌而去。
生命最短,不曾浪费一点一滴。
4 昙花的作文我爱昙花,爱她的皎洁如玉,爱她的超凡脱俗,爱她的那令人窒息的美……
如果有人问我喜欢什么样的花,是 热情般的玫瑰?还是美丽妖艳的牡丹芍药?不,在我心里,我只喜欢脱凡雅致,如一缕清风般的昙花。来源:作文网
在寂寥的子夜时分,洁白的花瓣柔柔的绽开,一瞬间,惊艳的一瞥,我看见她那蕊芯边上缀着碎钻般的配饰,如星星璀璨般闪耀,同时散发出清香淡雅的香气,房间里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她的幽香,仿佛夜晚也变得温柔起来。当人们为这不平凡的花赞美时,她已经冷冷的挂在枝头。我可怜的昙花,十年磨一剑,只为一刻的绚烂,同时还付出了代价,那就是生命的短暂,没有眼泪,没有怨言,没有犹豫。昙花,我讨厌你,我讨厌你的倔强,讨厌你的执着,你那么美的绽放,却有这么无声的凋谢,不留痕迹,不留余地,给人无限的遗憾。
破晓之时,凄凉之余,你所能看到的,只是一朵凋零的花,于是有人便开始伤心,上帝让这惊世之美做短暂的停留,却不肯让她都开放片刻。昙花之所以美,就在于那她为之倾倒而短暂的美,也许,在那大千世界中,真正能让人动心的美丽,就是像昙花一现那样定格在人们心中——一个困难中的鼓励;一次真诚的微笑;痛苦中的一个安慰,还有那在你无助时的向你伸出的一双手……这一切的一切,都定格在人们心中那一瞬间。
再娇美的花,也有一天会凋零老去,与其如此,还不如做一个像昙花得人,肉体消逝,但精神永驻。
不要幻想富甲四方,因为没有用不完的财富;不要梦想长生不老,因为没有精神思想,就如同行尸走肉的皮囊,毫无用处。
我宁愿做一盆揣础编飞妆读表嫂勃讥昙花,短暂的美丽,一瞬即永恒。
5 关于昙花的作文几星期前,奶奶给我带来了一盆昙花。昙花的叶子就长在另一片叶子上,这使我感到很奇怪。我查了资料,知道这不是真正的叶子,而叫做“叶态茎”。过了些日子,叶子上长出了紫色的小点点,我问妈妈:“昙花有紫色的叶子吗?”妈妈看了看,说:“这不是叶子,是花苞。”真奇怪,花苞竟然长在叶片边缘。又过了几天,我发现花苞大了一点,就问:“什么时候开花?”妈妈说:“花苞翘起的时候才开花。”两天后,花苞整个翘起,我想起课文中说昙花是在晚上九点左右开放的,今天晚上会开放吗?
到了晚上,我静静地站在昙花前等候着,九点左右,昙花果然开了。昙花的花托绽开一个小口,露出了一些洁白的花瓣,里面还藏着个害羞的公主,不好意思地探出脑袋。似乎是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她渐渐地把这一层层花瓣拉开,哇,不止一位“公主”呢,哪些“公主”们穿着米**的衣裳,带着阵阵清香。
昙花完整地开放了,在月光下,那紫色筒裙似的花托包裹着洁白的花朵和**的花蕊,黄白相映,真是美丽极了。一阵微风吹过,花朵儿微微颤动着,缕缕清香迎面扑来。真是又诱人,又可爱。美丽的昙花,以惊人的速度奇迹般地怒放了,一朵接着一朵,悄悄地散发着一阵沁人心脾的清香。
后来我又了解到昙花的药用价值也很高,可以止咳化痰。原来昙花不仅有那美丽的外表,更有良好的药用价值。
6 关于昙花的作文天庭戒律第八条:凡众仙戒私情,戒七情六欲,戒与凡人通情,如为令者,轻则被贬下凡,重则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
(一) 天宫内,昙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开着。 璀璨,夺目,香气袭人;傲视于天上地下,唯我而独尊。
无数的男人为之拜倒,为之倾心,昙花却依旧孤傲。 一日,玉皇大帝前来巡视,望着昙花,满意得笑了:“昙花啊,你还是那么美啊!” 昙花也笑了,道:“玉帝,您看我的美您还满意吗?” 玉帝单手托起昙花,凑近鼻头一嗅,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 “我的昙花,你依旧是如此傲视群芳,无视天下所有的男人啊! 但是,你虽是如此的璀璨,如此的夺目,你的内心却是空虚的。
你看不起天下间所有的男人,所以你的心里没有情。因此,你的美美得单纯,美得苍白而无力。
可是,我就喜欢你这样,因为你的美始终是属于我的,你是我最杰出的作品。所以,我不允许你的背叛,永远不许。”
“啊,玉帝,请放手,你弄痛我了······”玉帝倏然惊觉,此时的他正用拇指和食指紧紧掐住昙花的花枝,正如同紧紧扼牢昙花瘦弱的颈项一般。 疼痛如电流一般传遍身体,昙花忍不住落下了一滴清泪,挂在了花瓣上。
玉帝看了昙花一眼,阴暗而诡异的神色渐渐平复,道:“便是因为疼痛落泪,你还是能倾倒终生啊。刚才的话,昙花你可要牢牢记住,永远不可背叛我。”
说完,转身拂袖而去。 望着玉帝远去的背影,昙花心底生出一丝寒意,无辜而清澈的眼中泛起一阵迷茫······ (二) 昙花依旧周而复始的开着,依旧保持着她的美丽,过着如同波澜不惊的水面一样的生活。
一天,这片水面却因为一粒石子的落入,惊起了阵阵涟漪。只因为,这一天昙花身边多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秀气而好看的男人,一个柔弱的书生。
昙花照例不屑的笑道:“你,也是来膜拜于我的美丽的?” 那人怒道:“圣贤之人怎能贪恋美色?在下只是玉帝派来的园丁。玉帝命我每天帮你浇花锄草,仅此而已。”
昙花心中泛起一丝讶异,更泛起阵阵怒气,如此骄傲的她竟然被一个寒酸书生顶撞,视天下男人如芥草的她竟然会受到一个书生的冷遇,她决心试探他,看看他是否真的经得住自己的诱惑,看看他是否真的铮铮傲骨。 于是,每日晨钟暮鼓 ,书生为她浇花锄草之时,她都极尽挑逗,或是软言细语,或是轻触浅碰。
但是,书生却不为之所动,自初次见面那几句话之后,书生竟再也没和昙花说过之字片语。 昙花怒了,如此轻视于她的人,自己怎能饶恕。
但愤怒的同时,昙花心中也生出一丝敬佩。于是,昙花决定——征服他。
第二天,昙花幻化成人形,头罩面纱,将一把古琴置于案上,焚了炉香,静坐案前,只等那书生前来。 书生照例拎了锄头和水桶前来,却不见昔日那株昙花,而是一张桌案、一把古琴、一抹俏丽的人影,书生瞬间错愕。
昙花淡淡道:“公子不认得奴家了吗?奴家今天幻化成人形,想以此面目见见公子。” 书生看了昙花一眼,转身欲走。
昙花冷冷地道:“怎么玉帝的旨意,命你日日为我浇花除草,你敢抗旨?” 书生顿了一下,开口道:“花已不在,何来抗旨一说?” 昙花笑道:“公子终于肯开尊口了,只是你不怕我在玉帝面前告你一状,说你玩忽职守?” “哼!”书生轻嗤了一声,抬步便想走。 突然,一声泛音响起,接着散、泛、按音互相交错,组成了一曲天籁之音。
书生倏然回首,却见昙花正微微阖眼,玉手在古琴上翻上覆下,左手忽吟、忽 揉、忽绰、忽注······右手忽抹、忽挑、忽勾、忽剔······ 书生惊愕,一女子竟会如此繁琐的古琴指法,竟能弹出如此音乐。 琴声悠扬,却寻寻觅觅,凄凄惨惨,嘈嘈切切;似无数幽怨,似无数哀愁,又似一丝期盼,又含一丝寻觅。
在琼楼玉宇之中,在氤氲云气之中,书生听痴了,听呆了。 一曲终了,昙花三指划弦,心道:“触动我心弦的是你,而我寻觅了千百年的人是你吗?” (三) 次日,书生照例拎了一行行头前来工作,却发现昙花依旧以花的形象出现在自己眼前,书生心中闪过一丝怅然,一丝失望,却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一如既往的浇花锄草。
昙花竟也没多说一句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书生,看着他在自己身下的一举一动,看着他将汗水洒在了自己身下的泥土之中。 日复一日,终于有一天,昙花开口了:“公子,你可知道,你工作的比以前用心了。”
书生心中一震,手上的锄头也为之一颤,却终究没有抬头,更没有说话。 昙花笑了,笑的抚媚却清新,而且自信。
第二日,昙花换回了那身久违的女儿身,曾经的桌案,曾经的香炉,曾经的古琴又出现在了书生的面前,只是面上仍旧戴着面纱,让人看不清她的容貌,摸不透她在想什么。 依旧是复杂的指法,依旧是好听的乐曲,只是这次乐曲中带了些欢快,如高山中的鸟鸣,如流水中的鱼语,但却始终逃不开一种淡淡的幽怨······书生没有像上次那样的逃避,只是静静地听着,听着······曲弹完了,书生却开口说话了:“仙子,你可是在寻觅什么?” 昙花心中剧震,望着书生,眼波流转,道“公子,您可否为奴家抚上一曲?”说完,盈盈起身站向一边。
书生淡然一笑,却没拒绝,走向案边,坐下,深吸一口。
7 关于昙花的作文(说明文)那是在夏天六月一个星光灿烂的夜晚,昙花仿佛受不了那种冷淡,被忽视的感觉,决定把这几年积累的营养释放出来———开花,让大家刮目相看。
这一件从没见过的新鲜事儿顿时引起全家人的关注,我们一眼不眨,耐心仔细地观察着昙花的一举一动。只见,昙花随着时间的流逝,出现一个又一个微妙的变化。
渐渐地、渐渐地昙花由小变大,成了一个巨大、洁白无瑕的花骨朵。从远处看,既像一块纯洁美丽的玉石,又仿佛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用手轻轻摸去,柔软得好像一段丝绸一般,真可谓是“天下第一奇景”。
过了一会儿,花瓣慢慢张开,宛如玉制的紧口“杯”,从顶部看去,里面仿佛飘着薄薄轻纱,一颗颗芝麻大小嫩黄的花蕊伸出花外,独具风姿。同时微微散发出一阵阵清新淡雅的香味,第一次发现比什么花香都好闻,我深深地被它陶醉了!可是过了几个小时美丽的花瓣萎缩了。
8 关于昙花的作文做一朵昙花,只有香如故。
昙花一现,定格记忆。 许久过后依旧不能忘却初见昙花开放的刹那,皎洁如玉的月光下,它就那样轻盈地展开自己的双臂,拥抱这看似美好的世界,如同超脱凡世的精灵,不含一丝一毫的杂念,让人窒息的美。
但却又如此短暂。 为这惊艳的美付出的代价,便是生命的短暂。
没有眼泪,没有悲伤,没有犹豫,有的只是忠实于自己的倔强。就这样悄悄地绽放又凋谢,留给人无限的感慨。
再艳丽再娇贵的花,最终的命运仍旧是一天一天老去,仍旧是最终凋谢,与其如此,倒不如像昙花,虽然短暂,却可以芳香永留于世,不曾让世俗的残枝败叶玷污了自己的清白,只等来年又开出绚丽的花朵。 昙花的美,在于它所展现的生命的极致。
那让人惊心动魄、为之倾倒的绝美无比。大千世界,真正能打动人心的美,莫过于昙花一现的瞬间。
短暂却又可以在心永驻。像是深夜的一杯热茶,抚过泪颊的一双轻柔,面队困难的一次无畏,独上高楼的一次超脱,绝境中的一次安慰,世俗中的一泪感动,永驻在人心中一般。
不要说昙花的短暂,它们只是服从了自己的内在力量,在最适当的时候,从内心一迸而发,展现给世间一抹惊艳,一点孤傲,一些洒脱。让它们最美的记忆活在人们心里,经历千百年,依旧美丽。
肉体逝去,记忆永存。 不要再流连于世俗的花园,因为没有不败的花;不要再空虚地过着生活,因为那只是行尸走肉。
做一朵昙花吧,就是昙花,留下永存于心灵的一抹孤傲美丽。那才是极致。
秋天的味道
秋天到了。广袤无垠的大地,仿佛在一夜之间,被人用浓重的画笔涂抹上了一层灿烂的金色。鸿雁成行,艳阳朗照,旷野平畴和远山近树已在悄悄传递着秋的讯息。
走进表哥的庄稼小院,最先撞入眼帘的,便是院心、墙头和房顶晾晒着的小山似的花生了。偌大的院落几乎成了落花生的世界。还没容我打招呼,表哥一家人已经笑着,相互推挤着从屋里迎出来。寒喧过后,刚一落坐,屋里屋外张罗着做饭的表嫂,便端了满满一小笸箩花生进来,“来,吃吧,大兄弟,这是今年刚收的花生,成色好,尝尝鲜吧……”。说着,抓了一大把塞进我的怀里。捧着沉甸甸、白白胖胖、颗颗籽粒饱满的花生,不知为什么,我竟有几分激动起来。剥开一颗放进嘴里,脆生生的,一股带着泥土清香、甜丝丝的感觉,从心底油然而生。表哥笑了,他那张饱经风霜布满皱纹的脸,犹如一朵盛开的菊花。我知道他笑的含义了,从他爽朗的笑声里,我分明已经感受到秋天的味道了。
我对花生的确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说起缘由,既不是因为它的美味,也不是因为它曾经是城里人的稀罕之物,唯一割舍不下的,却是我生中的一段经历。
二十多年前,我随许多城里新毕业的中学生来到表哥所在的乡下插队当农民。第一次劳动,便是为农田里的花生苗锄草。也许是第一次参加农业劳动,为了给乡亲留下一个好印象吧,天一放亮,我就一个人早早来到田地里干起活来。不知过了多久,地头上忽然喧闹起来,还不时有笑声传来。我抬起头,擦擦汗,见地头上许多人向我指指点点,不知在说什么。正当我莫名其妙,不知所措的时候,表哥走过来,只见他强忍住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我说:“傻兄弟,你站错方向了,你怎么骑在垄上倒着铲地呢?……”见我疑惑不解的样子,他让我背转过身去,“瞧,是这样,”说着,他站在田垄边,伸出锄头,“刷——刷——”两下,花生苗旁的杂草应声而倒。“喂,小青年儿,你这是铲地呀,还是刨地呀……”几个老乡围拢来,七嘴八舌地说笑着。我涨红了脸,回头看看自己铲过的田垄,脸更红了。花生苗被铲掉许多不说,原本平整光滑的田垄也被我弄得坑坑洼洼高低不齐,垄上垄下一片狼籍。当时,我真恨不能有条地缝钻进去。然而,也就是从那天起,我学会了铲地。
铲地,薅草,施肥,起垄。花生苗渐渐长大了,开花了。
夏天很快过去了。秋天来了,田野里的花生丰收了。那天,当我赤裸着晒得油黑黑的臂膊,将一捆捆收获的花生装上马车,扬起鞭子,高声吆喝着,踏着夕阳的余辉,向炊烟袅袅的村落走去的时候,我平生第一次从心里真切地感受到了秋天的美丽与真实。
二十多年过去了,初到乡下的我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小青年。如今,却早已过了不惑之年,鬓角也染上了点点霜花。是的,人到中年,不也就到了人生的秋天么?我细细品味这二十余年间的人生滋味,苦的,甜的,酸的,咸的,辣的,这五种味道似乎都有。我平素喜欢饮茶,朋友小聚,沏上一壶酽酽的新茶,慢慢地、轻轻地啜上一口,最初的感觉,总是淡淡的,有些苦涩。再细细品味,淡淡中却有些醇厚,苦涩中却也透着一丝丝清香。这也许就是我对人生的一点感悟吧。我并不后悔自己的选择和曾经走过的路,尽管也有些许遗憾,但我毕竟努力过。有人说,人生犹如一支歌,一支自己谱曲,自己弹唱的歌,它也许充满了欢乐,也许充满了悲伤……也有人说,人生犹如一樽酒,一樽自己酿造,自己品味的酒,味道如何,也只有自己知道了。
秋秋天是一个奇妙的季节,处处透着童话般的美丽气息,处处飘荡着游人们的欢声笑语,处处洋溢着丰收时节的喜悦心情,构成了一幅理想的美丽画卷。
初秋时节,硕果累累,整个果园处处都溢着香气。放眼望去,五颜六色的果海一眼望不到头,农民伯伯在这座“金库”里穿行。瞧,红彤彤的苹果似一堆红宝石;黄橙橙的鸭梨好似一树树黄金;咧开嘴的石榴似一个个青上泛红的宝物袋,里面全是闪闪发亮的粉红钻石;最富有的算是红枣树,一串串红玛瑙缀满枝丫,里面还镶嵌了椭圆的黑水晶……
天地间,大自然是最慷慨的,它们不断地进行捐赠——一车车金珍珠是大米的一份薄礼;一袋袋红宝石全是高粱的至宝;一行行黄金粒是小麦的聚宝盆;玉米的“金条”乐傻了货车司机;萝卜特意打造了红、白宝石制成了两种珍宝;大白菜捐出了那爽口的翡翠白玉……财富滚滚而来,滞留在农民充满喜意的笑容里。
仲秋来临,“望断南飞雁”,各个山头做起了展览——枫树把头发染红,挂出“魔术”招牌吸引眼球;松树不改旧时风貌,依旧以一身新绿傲视全场;一串红不把红衣脱掉,似乎怕严寒影响它的发挥;菊花到现在才展露真容,五彩缤纷的颜色,千姿百态的样子,令人不得不叹服;最威猛的是那些大山,它们在秋风中一抖,换上了**或者红色的衬衣,一下便引来大批游人来这里游山玩水,观菊赏枫,采摘茱萸,欢度重阳……
深秋,天地间已经奏响了冬的前奏。秋雨的小夜曲拉得如痴如醉,引来无数旁听者;冰雹的鼓号队已经准备就绪。听,我们已经隐隐听见了它们出征的脚步声;看,雪与雨的芭蕾舞业已开场。瑟瑟秋风是冬天的前奏,它们吹响了提醒野生动物们的越冬的最后一声警笛。
秋天是奇妙的,汗水与欢笑是四季中最美的秋天的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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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7 14:40爱璃璇 | 四级
秋天,是位化妆师,把世界装扮得格外迷人;秋天,是位魔术师,把田野染成了一片金黄;秋天,是位温柔的女子,迎面而来的秋风是如此的轻,如此的柔秋天,娇嫩的花儿都已凋谢,那谁才是秋天里的主角呢 那就是树叶
漫步在两旁皆是树木的小路上,满眼都是落叶我随手捡起一片树叶,仔细地观察着原来是枫叶瞧,她多美呀!那向周围伸展的叶片,多像我张开五指的手掌啊,边缘略呈锯齿状上面的叶脉清晰可见,很有条理地串联在一起她的颜色更是美伦美奂,就好比那正在熊熊燃烧的烈火,那么的鲜艳夺目悲哀的人看了,也会被感召,重新振作起来我知道,枫叶不仅有耀眼的红色,还有**,绿色等一系列迷人的颜色看着看着,我不禁有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在清一色的**落叶中,只有枫叶是红色的 难道是因为秋阳的熏染,还是因为离开了树妈妈 我边遐思,边把她轻轻地放在手心里,继续思索着……
不单是枫叶可爱,还有许多树叶也非常有趣瞧,我现在就找到了一个好东西,那就是冬青树叶别看他其貌不扬,身手可是非常"厉害"的边缘那锋利的刺,就是他的防身武器冬青树叶那冷冷的墨绿色,使满眼的**有了几屡生机比起娇嫩的花朵,倒也别有一番情趣
远处,又飘下了几片树叶我连忙跑过去,捡起它们有穿着"迷你裙"的银杏,有高贵典雅的梧桐,有……
我爱秋天,但我更爱秋天的树叶因为它们,世界才更加美丽;因为它们,生活才更加多彩
秋天的天空
秋天,是个风高气爽的季节,是个丰收、丹桂飘香的季节,当然,也是个美丽的季节。 秋天的天空最美。早上,天空静悄悄的,颜色像大海那么蔚蓝,一碧如洗,太阳这才“起床”,从东边升起,太阳光不太猛,照到人身上,让人感到十分温暖。到了正午,太阳光极其猛烈,像个发怒的大叔,照到人身上特别地热,但是空中还有几只小鸟在自由自在地飞翔,不时发出“叽叽喳喳,叽叽喳喳”的声音,好像在说:“好热好热,好热好热!”一道下午,太阳光减弱了许多,在没有太多太阳光的照射下,人们可以模糊地看到天上的云,它们有的像兔子在进食,有的像豹子在奔跑,还有的像一只大龙在腾飞……虽然太阳光射着眼睛,看得不清楚,但是能看到,已经很满足了!傍晚时刻,太阳已经不像中午那么灿烂了,蓝色的天像喝醉酒似的,变成了淡红色,太阳逐渐地脱下了橙色的外衣,换上了红色的,周围一切也是那么红,它慢慢地回到西山的怀抱里,光芒微弱了,好像快要熄灭的火柴。它落山了,留下了一片红霞,好像仙女的衣裳从天上掉到凡间,周围非常安静。人们沐浴在霞光中,是那么的惬意呀!晚上,天空漆黑一片,就像玉帝写字时不小心翻倒了墨盒,天上闪烁着数不胜数的星星,好像天上的眼睛,又大又圆的月亮照亮黑夜,照亮了贪玩的孩子回家的路,像黑夜的照明灯。而我,躺在爷爷怀里,听着爷爷讲关于月亮的故事……
我爱秋天,爱它风高气爽的天气,爱它变化多端的天空
秋天
入秋,天特别地蓝,像蓝宝石似的,也特别的高。像要飞走似的。一群大雁从北边飞来,像无数奇妙的黑点, 一会儿排成‘‘一’’,一会儿排成“人”字。近了,近了,它们说笑着,嬉闹着,快活地向南飞去。
秋风,她像一位少女,穿着一身金黄,迈着轻盈的脚步,悄悄来到人间。你瞧,秋姑娘来到田野里把一朵朵棉球染的洁白如雪,玉米见了秋姑娘可高兴了,它特意换了一束金缨,咧开嘴笑了,露出满口白牙;大豆也许太兴奋了,有的竟然笑破了肚皮;稻子却特别地懂礼貌,俯着腰迎接久别的秋姑娘;高粱向来是怕见生人的,这不,见了秋姑娘;还不好意思呢,脸都涨的红红的。
秋姑娘来到了庭院。你瞧 菊花争奇斗艳,红的像火、黄的像金、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走进果园。看到了含多种营养的鸭梨;一串串珍珠似的葡萄由绿色变成暗红,长的又园又大晶莹透明,像玛瑙似的。葡萄摘下来,我挑了一个大的放进嘴里又甜又酸,果汁极多,真好吃。枣树上结满了一颗颗亮晶晶、红嘟嘟的小枣,咬一口 是那么的甘甜,那么的脆。
秋天,是一个将理想变成现实的季节,秋天,是给人们以生命的神圣天使。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 。秋天,是已成熟的一切食物蒂落的时候。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
所以,人们都爱秋天,爱她的秋高气爽,爱她的云淡日丽,爱她的香飘四野。秋天,使农民的笑容格外灿烂。
秋天的树叶
秋天到了,天气使我感到丝丝凉意,我向田野望去,金**的一片,树叶呢秋天的树叶是多彩的,秋天的树叶是独特的。
午后,我来到小公园,爬到山坡上,一眼就看到了银杏树。银杏树的树叶像把小扇子。秋风吹来,银杏叶就随风一起摇摆,像在为我们扇风。这时,一个奇怪的念头,钻进了我的脑袋:秋天之所以那么冷,会不会是被它们扇成这样的呢?我看了看银杏树,它似乎在向我点头。银杏树的叶子是淡**,用力摇晃,树叶犹如一只只黄蝴蝶翩翩起舞。
小公园里还有一片竹林,现在它的叶子还是那么青翠。远远望去,就像一个个挺直腰的绿士兵,保护着“大自然”这座城堡。怪不得诗人常以松竹梅“岁寒三友”来表达孤傲的品格。 在
众多树叶中,我最喜欢枫叶,一到秋天,它就脱去红衬衫,穿上红棉袄,像一个美丽的姑娘穿着华丽的衣裳,光彩照人,在众多树叶中脱颖而出。近看,火红的枫叶像一只只美丽的红蝴蝶在我身边飞舞,又像一面面小红旗为中国加油。远看,又是别有一番风景,枫叶像一团火,点燃了我们学习的热情,又像战士们的鲜血染红了胜利的旗帜。不知不觉,夕阳西下,枫树叶又让我想到了古人的一句诗“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傍晚的树叶在夕阳映衬下像一幅宁静优美的国画,让人顿生爱怜
秋之通话
秋,就像一位作家用他那带着微微伤感的笔调,娓娓道来的一部拥有悲惨的结局的童话。总是喜欢用蓝色来描述秋天,总是感觉这是一个带着忧郁的季节,就像。。。。。。那一盆在窗台上搁置的,好久没有人注意却仍然固执地生长的兰草,还有在烈日下像往事一样在慢慢融化的掉的冰淇淋。
不知道自己在固执什么,总是喜欢这么伤感的东西。不承认自己是一个悲观主义者,只是喜欢从悲观的角度对待一件事情。我喜欢预测一件还未结束的事情,因而发现一件事情只要我从乐观的角度预测,往往会是悲观的结局;如果我预测的结果是不祥的,往往这件事会有美好的结局。所以我常常以悲观的角度去对待一件事,心中保留着一丝忽明忽暗的希望之光,像星星眨呀眨呀的。就像在秋的田野中漫步,偶尔见到一枝仍然嫩绿的小草。
总是喜欢在秋的夜深人静时写作。点一支蜡烛,或是趴在透过月光的桌子上轻轻闭上眼。听不到任何声音,看不见任何东西,眼底只有一抹略微伤感的黑色,我喜欢这种感觉。什么都没有,思维却多了空间,情感似一股清泉,潺潺地往外涌着,笔尖就会不由自主地在纸上划动。偶尔一声蛐蛐儿的叫声,也会微微透着凄惨与悲凉。
不断在梦里出现的人鱼泡沫和青鸟飞过,也都能在一遍遍地诉说着秋的童话。可是,它却不是用来读的,而是要闭了眼用心聆听的。
秋天的田野
一天下午,我吃过晚饭,到田野里散步。这时已经是傍晚了,那奔波了一天的太阳,又红又大,像一个大火球,又仿佛是挂在天边的大红的灯笼。
一条田间小溪在田野里欢快的流淌,蜿蜒着流向远方,一些树叶落在上面,变成一只只金色小帆船,随着溪流向远处航行。余晖洒在了小溪上小溪上乏着金光,像披上了一层薄薄的金纱,还有许多各色各样的斑点,宛如洒在小溪里的宝石,把消息点缀的五彩斑斓。我向小溪扔了一颗石子,石子溅起珍珠般的水花,在阳光下构成层层幻影,太阳的一半已经沉到地平线下。这是的小溪一半红,一半绿。白居易的《暮江吟》中说得好:“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小溪虽然不像什么大江大河,却有一番风味,即使技艺高超的画家也难以画出这样的风景。
田野里更是一派丰收的景象:一望无际的稻田像铺了一地的金子。一个个稻穗骨折大肚皮,涨得要破裂似的,一阵风吹来,便掀起一阵阵金色的波浪。棉花小列了嘴,高粱笑弯了腰,苹果树上长满了张红了脸的红苹果,黄澄澄的梨压弯了枝头,橘子顶着绿叶,像挂在树上的小灯笼一般。不远处有几位农民在收割庄稼,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容。
夕阳收住了最后一丝余晖。天全黑了,只有月光静静地泻在路面上,寂静统治着这片田野,只有那一轮圆月陪着小溪还在不知疲倦地流着,流着……
秋天的田野,不仅是美丽的,也是富足的。
校园秋景
深秋到了,走进空旷的校园,一阵冷风吹来,让人感到一阵凉意。
秋天的校园仍旧光彩宜人,树依旧是那么绿;花儿好象不知道深秋已经来了,依旧竟香开放,依旧用它那芳香吸引着只只蜜蜂;蝴蝶依旧在校园里翩翩起舞,依旧用它那美丽的身影吸引着同学们的目光。
校园的花坛里落着从树上落下来的几片黄叶,人们的呼吸在的空气中凝成了乳白色的热气。
虽然已经是深秋,但太阳仍旧天天上班,给予植物足够的光和热,使它们能够在寒冷的深秋依然长得很好。
校园里的树时而随风摇摆;时而站立不动;时而从树枝上落下几片可怜的树叶。然而,这些并不影响绿树在深秋的魅力。校园里的花都照样开放,蜜蜂照样忙碌得采蜜,有许多蜜蜂在花的周围飞来飞去,在寻找哪一朵比较好。
深秋的天空异常肃穆而爽朗,在自习过后,天空一片漆黑,让人感到很神秘,高高的天空有几颗星星来点缀,让人猜测:别的星星都到哪里去了?
我爱深秋、爱这爽朗的天空、爱这有一丝凉意的季节!
秋景
你悄悄的走来,默默无声,一眨眼,大地披上了金色衣裳。
你悄悄走来,走进田间,麦子香味四飘,那亩亩庄稼,远看好似翻滚的千层波浪 ;近看,麦子,笑弯了腰,高梁涨红了脸、玉米乐开了怀,地里的人忙及了,"唱一曲呀收获的歌,收了麦子,收高梁啊,收了玉米,收大豆啊,收获完了送国家啊。"悠洋的歌声道出了农家秋收的喜悦。
你悄悄的走来,带来一见黄衣裳,一见红衣裳,瞧着边的山,象是渡上了一层金色。飘飘悠游从上面飞下无数黄蝴蝶,一伙在半空中盘旋,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深黄的衣裳变成了浅黄;浅黄又变成了赫石,你看,它多像一个顽皮的小鬼,瞧那边的山上,高梁如醉,简直是一片红海,遮盖了半个天际,和霞光连在一起,红的像火焰似的燃烧。这一黄一红的连成一片,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温暖,甚至都忘了在过几天,寒冬就要来临了。
你悄悄的走来,带来了美丽的秋光美景,带来了丰硕的果实,听,锣鼓喧天,好热闹,忙了一年的人们脸上露出了内心压仰不住的喜悦:"又迎来了一个丰收年。"
我迷恋着秋!秋--绚丽多彩的时节, 果实收获的时节,欣欣向荣的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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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2014-01-27 15:48热心网友
夏姑娘刚走,美丽的秋姑娘边穿着秋雾凉衫,披着轻纱姗姗而来。
秋天是最可爱的。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白天晴空万里,入夜银河璀璨,实在令人不得不喜欢。
秋姑娘给大地换上了秋装。看!河岸边的树木,换上了五颜六色的衣裳,随着阵阵微风悄然无息的撒落下叶片,似蝴蝶飞舞,遍地铺金。火红的枫树林,一簇簇,看上去那么可爱,那么惹人喜欢,充满了勃勃生机。田野里,沉甸甸的稻穗好像是黄金镶嵌的珍珠,一阵风吹过,掀起一层层起伏的波浪。一朵朵棉花嘟真嘴儿绽开了,被秋风吹得蓬蓬松松,远远望去好像天上的星星一般,向你调皮地眨着眼睛。果园里,苹果乐红了脸,葡萄披上了紫风衣,鸭梨穿上了黄外套。石榴笑得忍不住咧开了嘴,露出了一颗颗玛瑙般的牙齿。火红的柿子如同一盏盏小灯笼挂满枝头。公园里,菊花开了!散发出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婀娜多姿的菊花,露珠装扮着它们,让它们更加明艳动人——瞧!黄的如金子,绿的似翡翠,白的像雪花,红的如朝霞。一朵有一朵的姿态,一朵更比一朵美,让人看的眼花缭乱,但百看不厌……薄暮时树叶分散着的香气和野草的气息,也令人回味无穷。秋天,名副其实的是一个童话世界!
走进秋天,太阳更红更娇,空气更甜更好。路边,向日葵向我招手示意,阵阵秋风掠过我的脸庞。绵绵秋雨像一位姑娘倾吐着自己的心事。我并没有躲避,而是让秋雨尽情地在我身上跳跃狂欢……抬头仰望,天空瓦蓝瓦蓝的,好像刚洗过的蓝宝石一样洁净。不时有几群鸟儿在空中盘旋……
捡起一片落叶,细细端详,将它小心翼翼地夹进书里。这落叶,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充满了秋的气息……秋天像青年,蓬勃向上。
秋天是美丽的图画,被各种风景渲染得亮丽迷人。
秋天如未来的希望,金色的丰收将激励我们不断前进!前进!
我最最亲爱的宝贝老公:
你好!
或许,看到这封信,你会感到无比的惊讶与质疑?这天天同处一个屋檐,怎么还会写信给你呢?嘻嘻,亲爱的老公,别惊讶也别质疑,耐着性子读下去,你就会感到无比的欣喜与幸福!答案就在里面哦,你慢慢寻找吧。
上晚班已经有四天了,为了生活,为了工作,委屈你了。老公,其实,自从你进公司上班以来,我都害怕你上晚班,心疼你上晚班,无论工作有多轻松,上晚班的日子总是难熬,我懂得。辛苦了,我亲爱的你。
其实,你刚开始上晚班的时候,我也不习惯,直至现在,还会不习惯。以前上白班,每天早上都是你先起床,等你洗濑完了才叫醒我,只想我能多睡会儿,你疼我,每天上网都很晚,我懂得。可现在,我只能把手机放在枕边,闹铃调了三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就相差那么几分钟。或许因为你的迁就,导致我养成了一个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忒喜欢赖床。想改,除开戒网,不然,恐怕真的很难。
起床以后,没有你的身影在房间穿梭,总感觉少了什么?于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就用忙碌来充实自己。知道你下班要换衣服,我在衣柜里帮你找好衣服,找好内裤,天气热,我会帮你找短袖;天气凉,我会帮你找长装,然后用个袋子装起来,提到公司冲凉房。
我们上班,你们就下班了。于是,每天到了办公室,打一杯温水以后,我都会打个电话给你,从未间断,告诉你衣服放好了,冲完凉,赶紧回家买点自己想吃的早餐,吃完早餐,赶紧睡觉。那一刻,好心疼你,老公,这心疼,不是写在这里,而是疼在心里。
前几天,我老是吵着要去帮你买奶粉,买健身状体的奶粉,早上帮你冲一杯,晚上睡前帮你冲一杯,可你总说不用买,又不是小孩子。我就说着,记着,一直没去做。这两个月,除了按照我们的计划进行,有很多额外的开支,所以手头有点紧张。老公,总有一天,我会偷偷帮你买回来,而且每天按时帮你调理,冲兑。
总希望你长得白白胖胖的,总希望你每天都是开开心心地,就算再苦、再累我都无怨无悔。每次写上关于你的文字,晒晒我们俩的照片,大家都说你长得挺帅气。是的,在我心底,没人能比得过你。虽然不算高大英俊,不算风流倜傥,但你永远都是我亲爱的、深爱的好老公。
依稀记得,上白班时节,我们一起上楼,我喜欢挽住你的手,你总是腼腆地松开,你说,都老夫老妻了,还拉什么拉,让人家看到多不好意思呀。在说话的当儿,你松手就往楼上跑,于是,我就笑着往楼上追,欢快的脚步,幸福的笑声,蔓延了整栋大楼。一边跑,你的眼睛还忍不住一边往后面瞅,见我气喘吁吁,你故意放慢脚步,让我追上了你。那一刻,我们一起捧腹大笑,那笑声,定格了一个又一个难忘的瞬间,仿佛回到了我们的初恋。
你一直是个安静的男人,性格内向,不爱言语,但每时每刻,每天每秒,都做着你能做的。这些年,很少在公司上班,从没受过苦的你,受不了那份约束。这中间,我们经历了很多,酸甜苦辣,五味俱全。因为房贷,我们努力拼搏,我们住过烂尾楼,睡过木地板,吃过剩馒头,喝过白稀饭,虽苦,可我们却紧紧相依,不离不弃,在苦尽甘来中走到了今天,我无悔,相信你也应该无怨吧。
我不敢说是天下最好的女人,但我,一定是你最好的妻子。无论对家,对你,还是对孩子,对父母,我都尽我的微薄之力,为他们倾尽所有的付出。还记得你姐夫说过一句话,爱你,就必须爱你的父母。这些年,老公,我做到了,真的做到了。都说婆媳难相处,可我跟你的妈妈,象母女,似朋友,嫁给你这么多年,我对天发誓,为他们做的,我从没有做作,没有演戏。我一直说,不求天知,只求心安。
婆婆也是妈,公公也是爸,对你的父母,我比疼我自己的爸妈还要疼。去年,为妈妈买项链,买耳环,买镯子,为他们买昂贵的羽绒服,我自己,一件象样的衣服都不曾有过。老公,这些,我不说,相信你也会默默记着。每个月跟你妈妈电话,比我给自己妈妈几年加起来还要多。或许你会在心里说,我的父母在身边,肯定没那么多话说,但前几年,爸妈没过来时,我们从没这样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
你对我的父母,倾尽了所有的能量,我记着。每年他们的生日,你都会跟我一起陪他们过。买蛋糕,我说不用买那么大,反正大家都不爱吃,随便买个小的意思就好了。可你却说不,而且总是拣价钱贵的,好吃的买,你说为了父母,花再多的钱也值得。而对你的父母,我还没为他们过一个生日,相信,今年,会帮我实现那个小小的心愿,只要他们允许,我会为婆婆过一个难忘的生日。
你事业心很强,总想自己能轰轰烈烈,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然而,或许我们命中注定,只能过这样平平淡淡的日子,每次计划想做点什么,不是天不时,地不利,就是所谓的运气与我们失之交臂。或许,平平淡淡才是真,渐渐地,我少了那份欲望,只求每天都这样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着属于我们的小日子。
你喜欢开车,这也是你这些年唯一的愿望,前年,在我们的努力下,终于为你达成了。可两年下来,市场竞争太激烈,买我们这样车的人与日俱增,慢慢地,生意淡了许多。几次三番,考虑很久以后,终于决定,还是回公司上班。或许,有点让你委曲求全了。不过,老公,眼看我们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转,总有一天,我们会驾驭属于自己的车,带上属于我们的幸福,回到家乡的那座城市,不再漂泊,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好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发现,你总是满腹心事,满脸地不开心,问及你时,你总说没什么。结婚这么多年,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是如此无助,走不到你内心深处,剖析不了你的愁与苦。老公,你能告诉我到底是为了什么?每天下班,我只希望我们开开心心,高高兴兴,一起谈工作,谈生活。可你,越来越消沉,越来越消瘦,我痛在眼里,急在心上,束手无策,望而却步。
自你上晚班以来,中午我开始带饭,只为了不打扰你的睡眠。窗外的喧嚣,楼上的吵嚷,怕你睡不安稳,晚上就会很累,我疼着,痛着。除了偶尔写了文字,中午我才静悄悄走进房间,把音量全部关掉,偷偷地发表完文字就走,走时,还会顺手帮你掖好被角。
晚上你是九点半上班,我是九点下班,所以下午五点下班后,我就赶紧冲凉,换好衣服,等我九点下班时,就不用洗濑,可以回家看你一眼,与你面对面说上那么一两句话,心里就倍感踏实。他们都说,离了男人同样生活,可我,真的离不开你,就算没有依赖你什么,但喜欢回家,有你的感觉。
因为每天忙碌于文字,少了很多对你的照顾,老公,对不起,因为我对自己有过承诺。文字,是我的第二个孩子,你应该比谁都懂我,这一生,我要倾尽所有养育他,看着他逐日成长,看着现在的我过得如此充实,看着有那么几本书里有我的文字。老公,你应该比我自己还要高兴吧。没上过多少学,初中都没毕业,如今,却有了如此的“小成就”,其实,某些时候,你的老婆还是蛮辛苦的。
喜欢文字,迷恋文字,每天下班回家,我就坐在电脑前,安静写着每天生活带给我的感悟,等咱俩老得动不了的那一天,翻开这些泛黄的篇章,坐在用幸福编织的藤椅上,然后我们彼此都戴着老花镜,慢慢欣赏,慢慢在文字中回忆这些年我们一起走过的岁月,你说,这世间,难道还有比这更浪漫的事情吗?
每次写给你的文,发表到网站,都会得到推荐与祝福,偶尔间,抑制不住那份喜悦,我会拉着你一起为我见证,死拉硬拽让你陪我一起读完。那朴实的文字,写满了一个妻子对丈夫浓浓的爱,十二年了,我们还能一如当年的相亲相爱,这,谈何容易?婚姻这些年,终于懂得,恩恩爱爱才是真,平平淡淡才是福。
老公,谢谢你,谢谢你给我的爱,我想,再多的文字也续写不完;谢谢你,谢谢你给我一个幸福美满的家,让我在这个家里时刻都能感受到温馨满怀;谢谢你,谢谢你给我一个懂事乖巧的女儿,让我尝试到做母亲的神圣与甜蜜;谢谢你,谢谢给我一个自由的空间,让我能更多更好地去抒写生活给我的真谛,生命带给我的感动。
这个周末,是我爸爸的生日,老公,相信那天,你一定会陪爸爸一起过。所以呀,这几天,你得赶紧补充好你的睡眠,等周六晚上不加班,我去帮你买点好吃的,为你加餐,也让我做一回真正的贤妻。
其实,还有很多很多要写给你,想说给你听的,只是,害怕你太累,这么多字,会让你更有睡意,所以呀,只能暂时搁笔,未完待续。看完了,相信此时此刻,你一定会心里暖暖地,也知道为什么我们同处一屋檐,还要写信给你,这也算是给你的一点意外惊喜吧?
不管我是什么样的心情,只希望我亲爱的老公,每天都是开开心心地,愿你好好工作,快乐生活。对于你最爱的妻,不允许藏心事,无论是什么,好的,坏的,我都愿意为你一起分享,一同承担。我自认为是个心直口快的女人,从来都是想什么就说什么,毫不隐瞒,老公,希望你也是,有些时候,畅开心扉,把我当成你的朋友,倾诉一番,或许心胸就会豁达起来。
一直说,身累不怕,只怕心累,如果一个人,成天愁眉苦脸,不管遇上什么,都不愿意有个人为你分担,把自己埋在一个人的世界,那么,你就会永远阴霾下去,久而久之,你的思想,就会变得越来越消沉;你的身体。就会变得越来越消瘦,我可不希望我的老公是这样的男人哦。
亲爱的,让我们携手并肩,风雨同舟,向属于我们的幸福出发,向我们的明天奋进。做我心底永远阳刚、快乐、帅气、让人人羡慕的好老公。
你看,说了不写,哆哆嗦嗦又写了这么多。好了,这次真的止笔了,好好睡觉,做一个属于你的好梦!
晚安,亲亲我的宝贝老公,爱你,永远!
大概10年时间没有见到姑姑了。其实,10年间,我们姑侄之间只是心照不宣地躲着对方而已。 姑姑近两年身体不是太好,经常犯病。前两天父亲又从老家打来电话,告诉我这次姑姑病得挺厉害,住进了医院。姑姑托父亲给我捎个话儿,说有生之年希望咱姑侄两人能见上一面。只要能见上一面,哪怕是我不喊她姑姑,她也心满意足了。 我高中三年是在姑姑家度过的。在这段日子,我不用上山放牛,下河放鸭;也不用听爷爷、奶奶三更半夜那不止的咳嗽声。告别了母亲清淡无味的萝卜、白菜、土豆丝,吃上了姑姑香甜可口的鸡块、肉片、豆腐汤。三年时光给我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让姑姑欣慰的是:高二下学期,我参加一个规模较大的作文比赛,拿了第二名。从这以后,姑姑每天都将我的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将我散落的书本整理得整整齐齐。并一个劲地鼓励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争取考上名牌大学。 说起来惭愧,高考那年,我仅因3分之差被无情地挤下了“独木桥”。在姑姑的惋惜声中,我又回到了乡下。后来,我南下广州,北上沈阳。但是,不管我身处何地,我始终没有忘记过姑姑,没有忘记在那三年里姑姑对我的悉心照顾。因此,每年年底回来,我总在第一时间去农场看望她。听姑父说姑姑每到年关,常掐着手指计算我的归期。可以说,那些年是我与姑姑相处最融洽的时候。 与姑姑闹翻脸,是姑姑他们从农场调到市区另一家单位的那一年。那年秋天,我在郑州一家具厂找到了一份油漆工的活儿。由于对油漆知识了解得不够透彻,加上缺少必要的防护措施,没过多久我就病倒了。到马路旁的个体门诊挂了N瓶点滴仍不见好转。情急之下,我来到了省医院。验血、拍片、CT,也不知楼上楼下转了多少遍,结果终于出来了。依稀记得那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先是看完了病例,接着又满脸惊讶地盯着我足足看了有十分多钟。我患的是肺结核,一种典型的传统病。也不知道我是怎样离开医院的,只记得当时脑袋里一片空白。一直视我为技术骨干的老板也害怕我会给他带来什么麻烦,当天就结算了我的全部工资,并十分殷勤地将我送上了开往家乡的列车…… 到市区已是上午九点多钟。当我按事先姑姑留给我的地址找到她的时候,姑姑一下子愣住了,半晌没有说出声来。说实话,我当时的样子确实怕人:头发焦黄、眼窝深陷。加上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整个人显得越发地憔悴。到了吃午饭的时候,姑姑的儿子,我的表哥下班回来,同行的还有表嫂和他们的儿子。姑姑张罗了一桌好饭。菜已上桌,只是久久没见表哥他们入座。等了一会,姑姑和表哥他们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姑姑左手拿着一饭碗,这是一只看上去年头已久的瓷碗,一眼就能看见碗口缺了几大块,姑姑的右手拿了五双筷子,四双黑色,一双白色。我一下子全明白了:姑姑她是担心我患的“绝症”会给他们带来什么麻烦。 屋里很静,静得连根针掉到地上的声音都能听见。姑姑的表情十分尴尬,表哥脸上挤出的几点笑容让我感到心寒,表嫂美丽的容颜已不再“阳光灿烂”,八岁的表侄乖巧地躲在姑姑的身后,不时地探出脑袋,冲我直瞪眼。此情此景,我再也无法承受。我放下碗筷,来到院中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只姑姑连忙将我用过的碗筷放在水龙头下使劲地冲刷着,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了墙根边上。我的心里漫过一阵无边的疼痛,我无法相信,昔日对我百般疼爱的姑姑,今天竟如此过分!我忍无可忍,冲过去将饭碗举过头顶,用力地往地上一扔,然后冲进屋里抓起包裹,连头都没回一下,走出了姑姑家的小院…… 10年了,我再也没有跨进姑姑家的门槛。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对姑姑的“恨”逐渐消失了。听父亲说姑姑也意识到他们当初的做法确实有点过分,一直有意当着我的面将此事解释清楚。我现在还有什么理由来“恨”姑姑呢?我托父亲转告姑姑:让她安心养病,过两天我一定会去看望她。我还会像从前那样喊她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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