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介绍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司法部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校园树木葱茏,碧草如茵,幽雅,是河北省园林式单位。学校建于1956年,原名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1983年归司法部管理。
1985年成立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1995年更名为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1999年开始申办筹建普通高校,2002年正式建成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最高学府和刑事司法领军院校,学校是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占地29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6亿元。截至2018年3月,学校教职员工468人,专任教师317人,其中有正高级职称资格102人,副高级职称资格109人,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人。目前,在校6264人,成人函授本专科生1105人。同时,落实中央“教育援疆”政策,支持中西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学校自2015年开始与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实行联合办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重点学科
司法部重点学科:监狱学
司法部部级重点建设学科:矫正教育学
河北省重点学科:刑法学
教育部、财政部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方向)
相信大家从小就一个保护国家保护人民的梦想吧,那我呢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一个警察,那这个梦想就在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现了,接下来呢就由从这所学校毕业的老学长也就是我(嘿嘿)带大家了解一下这所学校吧~
院系专业:
截至2021年10月,学院现开设专业14个,包括:1警察类专业(6个):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司法信息安全2非警类专业(8个):法律事务、社区矫正、司法警务、安全防范技术、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新闻采编与制作、应用泰语、应用缅甸语。教学系部:刑事司法系、司法技术系、应用法律系、应用外语系、思想政治理论部
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10月,学院有在职在编警察职工207人,警察教师157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39人,占教师总数的26%;讲师74人;具有硕士学位的35人,占教师总数的33%。
教学成果:
2020年11月,在2020年云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比赛中,学校张璐老师获得青年教师组三等奖; [12月,在2020年云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由学校教师刘盈盈、彭金所组成的新闻采访与写作课程教学团队获得大赛三等奖。 2021年11月,学校申报的戒毒矫治技术专业《构建“校所合作、教学练战”戒毒矫治技术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教学成果获得第一届云南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一等奖。
合作交流:
截至2021年12月,自2011年起,学校就与缅甸、泰国、越南等国家的相关院校建立了院校国际合作关系,其中与缅甸仰光外国语大学、曼德勒外国语大学、仰光大学三所高校一直保持着交流合作关系。
到这里呢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了解,那学校注重的是学生的专业,专业才是学生的一切,我们学校认为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前景和发展,是和专业上面分不开的,要确保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前景和未来,让学生能够在未来的成长上面呈现出一个优秀的情况,学生的未来成长将会变的更好。
公安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上海公安学院,江苏警官学院,广明胡东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北京警察学院,重庆警察学院,辽宁警察学院,吉林警察学院。
山东警察学院,山西警察学院,河南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郑拦广西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贵州警察学院,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司法类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武汉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苏省司法警激丛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疆司法警官学校。3港澳台香港警察学院,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中央警察大学,台湾警察专科学校。
警校招生程序
(一)报名参加全国高等、中专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二)填报志愿。
(三)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省招生办公布分数后进行)。
(四)政审(由各地公安机关负责)。
(五)录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顷谨的旁系血亲差段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宁夏的大学排名如下:
1、宁夏大学。最低分/最低位次:565/42195。宁夏大学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2、宁夏医科大学。最低分/最低位次:509/119754。宁夏医科大学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宁夏医学院。1962年改称宁夏大学医学系。1972年,上海铁道医学院搬迁至银川,与宁夏大学医学系合并重建宁夏医学院。2002年,宁夏卫生学校、宁夏护士学校并入宁夏医学院。2008年8月,学校更名为宁夏医科大学。
3、北方民族大学。最低分/最低位次:525/94214。北方民族大学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民族八省区的中央部委高校。
4、宁夏师范学院。 最低分/最低位次:480/170904。宁夏师范学院坐落于宁夏南部六盘山下历史名城——固原市原州区,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是宁夏唯一的师范类本科院校。
5、银川科技学院。最低分/最低位次: 418/290759。银川科技学院(原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校区位于宁夏首府银川市。
6、宁夏理工学院。最低分/最低位次:408/309180。宁夏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石嘴山市星海湖畔。学校经过37年的发展,已形成本科教育为主,兼顾专科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现已成为以工为主,经、管、法、文、艺、教、理、农等9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7、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最低分/最低位次:422/283237。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是由宁夏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1月经教育部确认。学院坐落于风光秀丽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毗邻宁夏大学。
8、银川能源学院。最低分/最低位次:423/281322。银川能源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校区东临黄河,西屏贺兰山,是自治区教育厅和银川市政府共管共建的以工科为主的民办本科院校。学校建于1999年,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以培养石油化工、电力行业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普通本科高校。
9、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分/最低位次:292/101593。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10、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最低分/最低位次:313/31642。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0年的宁夏政法干部学校,历经宁夏司法学校、宁夏法律学校、宁夏司法警官学校、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3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重要决策,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整建制由司法厅划归公安厅管理,更名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宁夏警官学院并不包分配。宁夏警官学院的毕业生虽然已经不包分配,但报考事业单位公务员或派出所民警会有更大的优势,在录用流程中,同等情况下,能够优先被录用。
扩展资料
宁夏警官学院基本情况介绍
一、培养方向
宁夏警官学院是经国家司法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警察类院校,现为宁夏司法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建校30多年,是培训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高等法律职业人才和司法警察的基地。
二、师资力量
学院是直属自治区公安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2018年获批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学院占地面积455亩,分东、西两个校区。设10个行政管理机构和11个教学教辅机构。现有教职工245人,其中在编180人(人民警察身份160人);聘用65人,博士2名,在读博士6名,硕士以上学位98人,教授11人,副教授25人。
三、专业设置
学院现有在校学生4160多人。开设17个专业,其中有7个司法国控专业,5个公安国控专业,应用法律、交通管理、刑事侦查和司法信息专业为自治区高水平专业。建有数字化教学法庭、刑事侦查、视频侦查、电子物证、交通管理、网络攻防等23个校内实训实验室,50个校外实训基地。
警校专科的学校有: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宁夏警官职业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
警校,是警察学校的简称。我国主要分为公安院校和司法院校。公安院校:是指由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公安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按隶属关系分部属和省属两类,按办学层次分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两类。
司法院校:是指由司法部和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按隶属关系分部属和省属两类,按办学层次分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两类。2015年,公安院校的公安类专业实行全国联考。
2018年3月,司法院校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实行全国联考。2015年12月8日,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
2018年3月,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
招生标准: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毕业分配能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3、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公安专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4、身体健康,北方地区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南方部分地区男生168cm,女生158cm以上即可,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含48),无色觉异常;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5、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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