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

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第1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

  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第三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与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第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指导、协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派出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等应对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履行法定义务,配合和支持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其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明确承担应急管理职责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各级财政的预备费应当优先保证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业人才库,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分析评估和决策咨询。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并与相邻地区开展区域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集会、庆典、会展、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的主办单位以及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江河、桥梁、隧道、大坝、地铁、机场、高速公路、客(货)运枢纽等重要场所的主管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的管理。应急预案每3年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情况发展和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大型群众性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举办之前,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实战应急演练。

  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根据灾害特点,选择重点区域,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灾害区域内单位和群众参加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演练;并经常组织开展防汛、地震、消防、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应急演练。

  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统筹规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基础设施。

  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设备不符合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的,当地人民政府、相关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制定改造方案,逐步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并向社会公告;根据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建立或者确定隔离治疗和观察场所。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是沧州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识制定相关规程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沧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和驻沧中央、省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

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市属企业及驻沧中央、省属企业的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

(十七)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全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全市各类建筑的抗震救灾工作;统一规划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台(站)网建设;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十八)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其他管理局介绍1、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成立于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954年更名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局主要是政府下属的一个组织,其主要就是形式市容环境的卫生管理,因此就是在研究制定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手段,也就是所谓的专门管理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以及及时对临时的占用城市道路的停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3、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市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公用事业行业、城市建设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等城市综合行政管理工作,同时也负责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具体运作和管理。属于政府部门。

管理局一般是行政单位,是指管理某个方面的部门,比如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信管理局、征信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

法律依据: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对外通报、编号、批准发布)、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在河北廊坊三河市。

应急管理大学目前是一所筹建中的大学,计划2022年第一次招生,简称应大,公办本科,综合类院校,隶属于中央部署高校,由华北科技学院和防灾科技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坐落于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学院街,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规划建设

应急管理大学占地2093亩,总投资约69亿元,拟设置本科专业数70个左右,新校区建成后,可满足入住学生规模15000人。

主要承接应急管理类、应急技术类、安全工程类、化学工程类、防灾减灾类、地震地质类、安全监管类本科生、研究生的人才培养功能,承接应急管理干部专业化、实战化培训功能,承接应急文化建设引领和应急管理领域国际合作交流功能,将成为国家应急管理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教育培训高地。

-应急管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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