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娥传的译文

谢小娥传的译文,第1张

小娥,姓谢,豫章人,她是一个贩运商的女儿。八岁时,死了母亲;后来嫁给了历阳的一个侠士段居负。居负勇武而重义气,擅于结交豪侠英杰。小娥的父亲积蓄了巨额财富,在商人中隐姓埋名,常和女婿段氏同船做生意,往来于江湖之上。到小娥十四岁,开始戴簪子的时候,她的父亲和丈夫都被强盗杀害,并且抢走全部金银绸缎。段家兄弟、谢家徒弟和侄子,再加上几十个小仆人都被沉入江中。谢小娥也伤了胸部,折断了脚,漂到水中,后来被别的船救出,几天后才活过来。接着辗转他乡,流浪乞讨来到了上元县,住在沙果寺尼姑庵净悟的房里。起初,父亲死后不久,小娥就梦见父亲对她说:“杀死我的人,是车中猴,门东草。”几天后,又梦见她的丈夫对她说:“杀死我的人是禾中走,一日夫。”小娥自己不能解出其中谜底,便常写下这几句话,广泛寻求博学多才之人为她解释,但一年过去了,竟没有一个人能解出其中真意。

到了元和八年的春天,我辞去江西从事之职。坐扁舟东下,在建业油舟停留,登游瓦官寺亭阁。这里有个叫齐物的僧人,崇尚贤德喜欢钻研,和我很好、他告诉我说:“有个寡妇名叫谢小娥,曾来寺院,给我看一个十二个字的谜语,我没有解出。”于是我请齐公写在纸上,接着我靠在栏杆上,用手指在空中比划着这几个字,凝思默想。没有多大功夫便领悟了这几句话的意思。于是吩咐寺里的小和尚赶快叫来谢小娥,询问事情的经过。小娥呜呜咽咽地哭了很久,才说:“我父亲和丈夫,都是被盗贼杀害的。之后曾梦见父亲告诉我说:‘杀我的人,是车中猴,门东草。’又梦见丈夫对我说:‘杀我的人,是禾中走,一日夫。’一年多都无人了解其中之意。”我回答说:“如果是这样,我就知道得很清楚了。杀你父亲的是申兰,杀你丈夫的是申春。“车中猴”是说车字去掉上下各一划就是申字;又因申属猴,所以叫做“草中猴”。而草字下有门字,门字中有东字,这是兰字。又因为禾中走是穿田而过,这也是个申字。“一日夫”是指夫字上面加一划,下面又有个日字,这是春字。这就很清楚了:杀你父亲的是申兰,杀你丈夫的是申春。”小娥听完放声大哭,向我拜了两拜,写下申兰、申春四个字放入怀中,发誓要找到两个凶手并杀了他们,为亲人报仇。谢小娥又询问我的姓名、官职,然后流着泪走了。

从此以后,谢小娥使女扮男装,到江湖上做雇工。一年后,到了浔阳郡,看见一家竹屋上帖着一张启示,上写:“召雇工”。谢小娥就到门前去应召,一问主人,就是那个申兰。于是申兰把小娥带回家。小娥心中倍加愤恨但表面上却很顺从,在申兰的左右侍候,很受他的宠爱。金银绸缎的进进出出,每次都委派小娥办理。两年多了,竟然不知小娥是个女子。

从前,谢家的金银财宝、锦帛绸锻、衣物、器具,都被抢来放在兰家,小娥每次拿起旧物,都禁不住偷偷地哭上一阵子。申兰和申春是堂兄弟。当时申春一家住在长江北面的独树浦,与申兰交往密切而融洽。申兰和申春一同出去几个月,每次都抢夺大量财宝绸锻回来。常常留下谢小娥和申兰的妻子兰氏看守家门,不管是吃的穿的都给小娥很多。有一天,申春拿着鲤鱼和酒来到申兰家。谢小娥私下赞叹道:“李先生深切的体会和神妙的判断,都很符合梦中所说的话。这是天意启发了他的心(使他解出谜语),我报仇雪恨的愿望就要实现了。”当天晚上申兰和申春宴请群贼,他们个个开怀豪饮。当各凶贼刚刚离去,申春已经烂醉如泥,躺在内室之中,申兰也在庭院睡着了。小娥潜入房中把申春锁在内室,抽出短刀先砍断申兰的脑袋,然后大声呼喊叫来邻居诸人,逮住了室内的申春,申兰死在外面,抓获盗贼数人,赃物数千万。当初,申兰、申春有同伙几十人,小娥偷偷地把他们的名字记下,都被抓获并砍头。当时浔阳太守张公,很赞赏她的志气和行为,把这些事全部写在了旌表上,才使小娥免去一死。当时是元和十二年夏天。

为父亲、丈夫复仇之后,回到家乡,拜见亲戚朋友,当地的豪门大户争相向小娥求婚,她都表白自己心迹不嫁。不久则剪掉长发,穿上粗布衣服,到牛头山求道,拜大土尼姑和精通戒律的尼姑为师。谢小娥意志坚定行为辛苦,冒着风霜舂米,顶着雨雪打柴,劳苦操作,毫不倦怠。元和十三年四月,谢小娥在泗州开元寺开始接受足戒,竟然以小娥为自己的法号,意在不忘根本。

当年夏天,我开始回长安,途中经过泗滨,到善义寺拜见大德尼的时候,看到有几十个新来的拿着戒律的尼姑,她们个个剃光头发,身披袈裟,举止威仪端庄,列队服侍在大师左右。其中有一尼姑问大师道:“这个大官难道不是洪州李判官二十三郎吗?”大师回答说:“是。”然后她说:“使我得以报仇雪恨,为父亲、丈夫雪耻伸冤,是李判官的大恩大德呀。”看看我痛哭起来。我没认出她是谁,询问她到底为什么哭。谢小娥对我说:“我名叫小娥,不久前还是个要饭的寡妇。判官当时为我认出申兰、申春两个盗贼的名字,难道您不记得了?”我说:“开始没想起来,现在已经知道了。”小娥哭着,把她怎样写上申兰、申春的名字,为父夫报仇,志愿基本完成,苦心筹划的艰苦过程都告诉了我。小娥又对我说:“不多久,我当报答您的恩德。”小娥历尽艰辛、报仇雪恨并不是徒劳无功的!

哎呀!我能辩认出两个盗贼的姓名,小娥竟然又能为父夫报仇伸冤,很明显,这是神灵的启示。小娥容貌忠厚,言语却十分深刻,聪明敏捷,性情正直而具有杰出的才能,炼指跛足,誓求得到永世不变的真理。她自从削发为尼,不穿绸锻之衣,不吃盐酪之食,非佛教戒律禅理不说。几天后,和我告辞回牛头山,荡扁扁舟泛流淮河之上,云游南方,从此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君子道:“抱定志愿.发奋不舍,为父亲、丈夫报仇雪恨,这是“节气”;为报仇,做佣工与他人杂居而竟然未被识破女子之身,这是“贞操”:女子的行为只有贞和节两者具全才是圣女。象谢小娥这个人的行为,足以告诫那些有背判道德,违反伦常之心的人,足以显示天下贞夫孝妇的气节。”我已经详细讲出了前面的事,创造出几个哑谜,暗中和鬼神托梦所说的话符合,是为了符合民心。知道善事不记下来,不是《春秋》的精神。所以作传以赞扬谢小娥。

唐僧父母的遭遇是一个典型的“水贼占妻型”(刘勇强语)的故事。这类故事的标准形态是:一官员携家眷由水路赴任,船主心生不良,将官员推堕入水害死,并霸占其妻或女,冒充上任。若干年后,官员之妻女或其子借机复仇。关于这类情节,我们可以找到很多相同或相似的素材。比较典型的有唐传奇《谢小娥传》、宋元话本《张舜美灯宵得丽女》。在此,我们不想讨论隐藏在这类故事背后的社会背景。我们关注的是,作为主要当事人的温娇,在这故事中所扮演的角色。过去,有关唐僧身世这一节鲜有人提及,现存最早的百回本甚至将这一节删去,说白了,是为尊者讳。他们很难容忍作为佛学大师的唐僧竟有这样一位“不洁”的母亲。甚至作为叙述人的作者,对温娇自尽后众人的反应也只字不提,因为在一般人看来,对一位有违“妇道”的女人来说,没有大加挞伐就已经不错了,更遑论会有什么褒奖呢?而事实上,殷**在这一故事中所表现出的坚韧意志足以让众多男性汗颜。为雪丈夫之仇,为全儿子之命,她忍受奇耻大辱,含恨度日,受尽折磨,身心均遭到严重摧残。作为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对象,她的所作所为可歌可泣,表现了一个伟大女性和母亲的善良而高贵的品质。这样的女性怎么能轻易被人忽略呢?

但如果将她的遭遇放在明代那个“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社会环境中去考察的话,我们会发现,对温娇的处理已经是够“仁慈”的了。《明史》卷302, “张烈妇”在大乱将临之际对她女儿说:“妇道惟节是尚,值变之穷,有溺与刃耳。”面对突发事件,为了保全名节,妇女只有自尽的份。母亲对女儿的这番“教导”让我们不寒而栗。正是有如此深厚的礼教传统为基础,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当温娇知悉丈夫被害后,要以死殉夫了。但正所谓“节”“孝”不能两全,由于温娇此时已有身孕,事情便变得复杂起来。如果自尽全节的话,固然能够博得一个节烈的美名,但对陈家来说,便要冒断子绝孙的危险。而对于死去的陈光蕊来说,更没有人为他沉冤昭雪了。此时,失节变成了“小义”,而为陈家保留血脉和为丈夫报仇成为了“大义”,这正是温娇忍辱偷生的强大精神支柱。冯梦龙曾在《情史》卷一“情贞类”补遗中发过一段议论:“妇人自裁,乃夫死后第一干净事,况迫于强暴,计无复之者乎!若所夫尚在,又当委曲以求再合,非甚不得已,不必悻悻怀怒,争寻结局以明志也。”冯氏的这段话,既强调了守节的重要性,同时也网开一面。虽然这个“不得已”还比较含糊,但可以确信的是,温娇的遭遇应该归于此列。

必须说明的是,虽然温娇活下来了,但这种苟且偷生事实上是生不如死,因为在她内心世界,正忍受着难以排遣的的痛苦的煎熬。小说中,温娇对父亲的一番表白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

丞相直入衙门正厅坐下,请**出来相见。**欲待要出,羞见父亲,就要自缢。玄奘闻知,急急将母解救,双膝跪下,对母道:“儿与外公,统兵至此,与父报仇。今日贼已擒捉,母亲何故反要寻死?母亲若死,孩儿岂能存乎?”丞相亦进衙劝解。**道:“吾闻‘妇人从一而终’。痛夫已被贼人所杀,岂可 颜从贼?止因遗腹在身,只得忍耻偷生。今幸儿已长大,又见老父提兵报仇,为女儿者,有何面目相见!惟有一死以报丈夫耳!”

尽管有殷丞相这样开明的父亲和陈玄奘这样理解母亲苦衷的儿子,也不能使她从深深的负罪意识中解脱出来。

小说中曾提到过温娇的三次自尽。第一次是要殉夫,但考虑到孩子和为丈夫报仇,没有付诸实施,主要是因为有一个强大的信念在支撑着她;而第二次则有所不同,此时,丈夫的血海深仇已报,对于她来说,生存的意义已经没有了,故而这次她是从容面对死亡,不过在父亲殷丞相和儿子玄奘的苦苦哀求下,暂时没有付诸实施;第三次则是获悉丈夫死而复生后,此时应该是苦尽甘来,合家共享天伦之乐了,但对于温娇来说,此时她的使命已经完成了,崇高的使命感已让位于深深的负罪意识。温娇以她的死,既保存了自己的名节,也为家人赢得了足以旌表的名誉,然而不免残酷了些。

在对待温娇自尽这件事上,作者的安排虽令读者于心不忍,然而却真实地遵循了社会生活的真实逻辑。死比活好,死了是烈妇贞女,活着却永远都是戴罪之身。因此她的死,几乎是她所能选择的最好结局,既符合礼教下多数女性的价值选择,又满足了社会对女性的期望。温娇的别名叫“满堂娇”,“娇”与“骄”同音,作者用这个名字当然有其用意。作者是以满怀赞赏的心态看待她的从容平静的死去。她的死,是值得全家满堂骄傲的。在那样的社会里,像温娇这样以死赎罪不正是家庭、亲朋好友和整个社会引以为自豪和骄傲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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