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教育界名人有谁?

中山教育界名人有谁?,第1张

谭惠珠,原籍中山市小榄镇永宁西头村。父亲谭松是香港探长,现年约八十岁,曾任香港榄镇同乡会理事。

谭惠珠,是职业大律师,又是香港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市政局民选议员兼中西两区区议会当然议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香港女律师联合会副主席。

谭惠珠1945年出生于一个小康之家,她排行第六。父亲初在西环经营小生意,妈妈是位纯良的家庭主妇。

谭六岁入读香港西区官立小学,她勤奋求学,专心在功课上,因此,从一年级开始,就是班里的三甲学生,没有一次低过第三名,到六年班时,她以第一名毕业,被学校保送到香港圣保罗中学,并获得奖学金。

圣保罗中学,是英国人在香港开办的名校之一,与英皇、皇仁、圣约瑟等校齐名。设务现代化,能进入该校的学生,多是上层家庭的子弟,或各官立小学的优等生。谭惠珠是靠勤奋艰苦学习上来的。1963年她在圣保罗中学毕业,文科成绩最佳。她本来打算升入“港大”,由于大哥经营贸易公司,家庭环境有所改善,大哥对她说:“与其在香港读大学,不如到英伦见识见识,边工作,边读书,也是一种磨练。她尊重大哥的意见,于1964年申请到伦敦大学,入读法学院,“伦大”批准她的中请,并在香港领了一笔助学金,就到了伦敦,那时她才19岁。

谭惠珠在伦敦,先寄住圣保罗中学女同学的宿舍,开始了艰苦的留学生活。“伦大”法律系,是采用学分制的,不腐化 你读多少年,只要修够了池分便可取得文凭。她入学注册后,就到伦敦唐人街找工做,在一家中式洒楼洗碗碟,每天于几个小时,赚取工资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就这样半工半读地苦读了十年。一本本法律条文,一个个典型案例,有如天上的繁星,幸亏她意志坚强,读书一刻不敢放松,终于捱足了学分,通过答辩,获得伦敦大学的荣誉法学士文凭,又到格雷法学院深造,成为检定大律师。1973年,28岁的谭惠珠在领有大律师及法学士两大荣衔后,回到香港。

谭惠珠回港后,当然不悉出路她一可以投考律政署,任高薪的法官;二可以入大律师行,做受薪水的律师;三也可以自己挂牌开业,闯出名堂。这时候大哥又鼓励她说:“香港的女大律师有多,只要您努力去做,不愁没前途”。于是,谭惠珠借了大哥8000元,在上环租了一间写出字楼,挂起“谭惠珠大律师”的招牌,展开了她工作的第一页。

香港标榜法治。法治就是根据公平契约办事,契约是根据“宪法”为蓝本订出来的。还有商事法、婚姻法、诉讼法等到几十种法律。商业活动又难免会引纠纷,这就需法律作仲裁。而律师是法律界专业,可代表当事人去争取权益。香港的律师分成两大类:一类称为律师,专办理楼宇买卖,租凭和各种契约的签订,律师以中间见证人的身份签字证实。另一类是大律师(又称状师)专为官司诉讼出庭辩护,这一类律师的身份很高,当事人不可能直接请到的,是要通过律师聘请的。所以,做状师,得靠律师介绍生意,而律师却要靠状师的威望作支柱,律师与状师是相互支持,如鱼水般相依。

谭惠珠大律师挂牌开业后,骏业宏开。她明白,学成归港,自己名声还不大,必须苦干,以提高威信。方法就是延长工作时间,取价合理,又要处处照顾到律师楼的利益。为此,当许多大律师已经下班休息的时候,她仍在小小的写字楼工作着,她这样做确实方便了当事人。因为一般律师楼,干楼宇买卖大都做到下午六、七点钟才收工,那些小律师要在当事人之前聘请大状师,最方便就是找到仍工作的谭惠珠。她以超时工作奠下了业务的基础,受到律师楼的欢迎。虽有了生意,但还要干得好,能打赢官司,才算一流的大律师,谭惠珠在这方面似乎成竹在胸。她在接到官司后,必定详尽地搜集她资料,以充分的证据和律例替当事人争取官司的胜利。香港有尊重妇女的传统,香港的法庭也不例外。谭**是英京法律学士,以渊博的学识,引伸法律条文,打赢多宗官司,她渐渐地在法律界出了名。到了70年代,不过来岁的谭惠珠,已是港九有名的“大状”了。她勤奋努力,作风正派,态度和蔼,深受群众爱戴,使她奠定了日后参政的基础。

香港的政治架构,取法于英国,它设有立法局,既有民选议员,也有官守议员。因此,各专业都有代表,以显示立法局的权威性。根据这个宗旨,也邀请法律教育界的妇女名人入局,谭惠珠正是符合立法局要求的理想的代议士,初期受聘入立法局而非被选的。她任代议士兵只能为市民请命,成了香港中、西区的突出代表。又是法律界的半边天。后来她膺任立法委员,兼交通咨询会主席。在社会上她更能运用她的法律知识,积极平衡政府与市民这间的利益矛盾,因此,她声举国日隆,深得社会各阶层人士爱戴。

谭惠珠热爱家乡,中山市人民医院扩建门诊部时,她曾赞助建筑费港币二千元。

1930年,谭延闿患脑溢血病故,生前曾嘱托蒋介石和宋美龄,为其物色才识卓越、前途远大的乘龙快婿。当年谭延闿曾说服了宋子文答应宋美龄的婚事,为撮合蒋宋姻缘出过大力,宋美龄感激这份恩德,自然责无旁贷为干女儿选择“佳婿”。

蒋介石和宋美龄决定在比较看重的年轻将领中以胡宗南、陈诚两人择一而配。最后商量选定陈诚。胡宗南当时还没有结婚,但考虑到胡宗南是黄埔军校的一期学生,是“天子门生”,对蒋介石忠贞不渝,可以放心。当时的陈诚虽然已结过婚,但他早期与反蒋的邓演达关系极深,以后才投靠蒋。为了笼络陈诚,因此决定将谭**许配陈诚。当然陈诚比较有才干,为人讲信义,久为蒋介石所器重和赏识,宋美龄也很欣赏陈诚的为人,也愿意把谭祥介绍给陈诚。于是由蒋介石和宋美龄亲自为谭祥选择佳婿,此后宋美龄的这个干女儿便成了蒋介石和陈诚紧密合作、相互信任的一种推动力。

蒋介石和宋美龄商量内定后,征询谭祥本人意见。谭祥问陈诚现居何职,宋美龄回答说是军长。其实当时陈诚只是第11师师长。生性仔细的谭祥又问是哪一军,蒋介石在旁补充一句:“18军。”谭祥低头不语,算是默许了。

蒋介石事后提升陈诚为等10军军长,宣布陈诚因在中原大战中有功晋级。于是,在陈诚赴日本参观秋操回国后,蒋介石、宋美龄便正式向陈诚提起了这桩婚姻。

陈诚见过谭祥后,不仅为谭**落落大方的仪态和知书达理的高雅素质所折服,而且更为蒋介石、宋美龄亲自出马充当介绍人而受宠若惊。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蒋、宋的美意。谭祥对陈诚的翩翩风度和军阶战功,也很是仰慕,双方可谓一见钟情。

可是,陈诚要与谭祥结婚,还有一道障碍需要克服。因为陈诚乃有妇之夫,当时他与老家青田的吴氏结婚已十二三年。这桩婚姻是由父母做主,元配夫人吴舜莲为旧式的裹足家庭妇女,在外求学、从军多年的陈诚对其毫无感情,即使回家也是独居一室,拒绝与夫人同室共寝。吴舜莲曾因不堪冷落而用剪刀自杀,幸亏被及时发现而捡了一条命,但其婚姻已是名存实亡。

尽管如此,陈诚若不与吴舜莲正式离异,谭祥嫁入陈家,就不能算作正娶。作为名门闺秀的谭祥,在这一点上,当然不肯迁就。陈诚便托了同乡前辈、吴家祖上的亲族杜志远先生和吴舜莲的哥哥、自己的同学兼下属吴子漪,出面进行劝导,要元配夫人同意办理离婚手续。淳朴、老实的吴舜莲,在各方劝说下,只好同意离婚,并决心终身不再婚嫁。当时她只提出了一个可怜的条件:“生不能同衾,死后必须同穴。”陈诚当即同意。由吴子漪代写了一张离婚协议书,并注明:因舜莲不识字,故由子漪代为签名盖章,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1932年元旦,陈诚与谭祥在南京“励志社”举行婚礼。男方由杜志远主婚,女方由谭泽间主婚,蒋介石还亲自当了证婚人。随后,蒋介石特给假期,新婚夫妻双双到杭州西子湖畔度了蜜月。

谭祥性格温存,落落大方,夫妻感情弥笃。婚后,谭祥堪称为陈诚之贤内助,持家有方,尊敬婆婆;每当陈诚在人事关系上遇到麻烦时,也亲自出面到干妈宋美龄面前说情表白,使之化险为夷。谭祥计生四男二女,长子履安,次子履庆,三子履碚,四子履洁;长女幸,次女平。诸子女学业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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