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表白被拒后将其杀害,二审死刑改判死缓,对此你怎么看?

四川男子表白被拒后将其杀害,二审死刑改判死缓,对此你怎么看?,第1张

这个人被判死刑之后就是害怕,称自己有精神病,但是根本没有悔过之意。

袁某和李某就读一所学校,袁某因为高考没有考中理想的学校所以在李某的学校复读,袁某因为自己复读的压力比较大,所以慢慢的就对李某这个平时对自己各方面有帮助的女孩子产生了恋爱之慕,在某一天袁某借机向李某表白,但是因为他们是在同读高三,各自的学习压力都非常大,所以李某拒绝了袁某的表白,表示恋爱这些事情要等高考完之后再说,正是因为李某拒绝了袁某,让袁某产生了偏激的想法。

袁某买了工具在2018年11月19日潜入女生宿舍,对李某行凶,也对自己的颈部刺了一刀准备自杀,但是最终袁某还是被抢救过来了,但是李某却永远在这一天沉睡。警察将袁某逮捕后,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将袁某判了死刑,但是袁某在一审判决后提起诉讼,袁某认为自己有精神疾病,一审没有鉴定,而且他的父母代他向李某的父母赔偿,并取得了谅解,并且自己有悔罪之意,不应该判处以死刑。二审法院认为袁某确实有悔罪之意,可以酌情对他从轻处罚,死刑可以不立即执行,改为死缓,判决缓期两年执行。

2018年11月19日原本在花一样的年纪的李某拥有光明有前途的未来,但是袁某却让她的生命永远的停在那一天。袁某不能因为称自己有精神疾病,并且有悔罪之意就被判轻,他应该要为自己做的事情付出代价,他让一个无辜的女孩子永远的离开了人世,没办法继续孝敬她的父母,没办法在花一样的年纪享受她应该有的青春,也没办法拥有自己的人生,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袁某剥夺了她的权利。

当我们长大成人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就会面临着谈恋爱,对于如何树立一份正确的感情观,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讲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首先我觉得在中小学,特别是在中学,老师还有家长都应该引导孩子树立一个正确的感情,不要找借口说现在的孩子还小,他们还不懂得什么才是感情,其实上初中以后,对于异性的好感可能在孩子们心中也已经在悄悄的萌芽,这个时候就一定要给孩子们树立一份正确的感情观。

学校其实可以开展关于感情这类的讲座,我觉得对于很多中国的老师,或者是家长来说,对于感情这个东西在孩子面前都不太愿意谈起,其实我觉得和未成年人谈论感情,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就是要从小就要树立好孩子们的感情观,已经上中学的孩子们,他们已经在慢慢的长大,我觉得这个时候和他们讨论感情观的话,还是有一些好处的,第二个就是作为家长或者是学校,应该要让孩子们知道什么才是喜欢,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教会他们在爱情当中应该如何成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

什么才是正确的感情观呢?我觉得在我看来,正确的感情观就是当你有了一段恋爱之后,你就要承担起责任,一定要对自己的另一半负责,也要对这段感情负责,不能够花心,一定要对待自己的另一半忠诚,而且如果你对自己喜欢的人表白拒绝你的话,也不需要气馁,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也不能够去勉强别人,如果别人拒绝你的话,你就大大方方的表示没关系,在感情当中一定要大度。

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并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想要维护好一段感情的话,是需要两个人共同努力,在爱情当中,我们也不能够太偏执,也不能够太卑微,爱情是平等的。

每个人交朋友一定要慎重选择,永远要有一颗防御心。谁也不知道此刻还在微笑唱歌的人,下一秒会不会举起屠刀。生活充满了惊喜。这个案例讲述了普普所有落花无情拒绝忏悔所造成的悲剧。

2009年1月21日,美国弗吉尼亚州发生了一起耸人听闻的谋杀案。一名公众向当地警方报告,一名年轻女子在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研讨会生活中心的一家咖啡馆被杀害。警察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立功嫌疑人正抱着一个女孩血淋淋的头,在原地等待。

令人震惊的是,这名罪犯名叫朱海洋,男,来自浙江宁波,2008年秋天来到美国留学,现在是博士生,而死者名叫杨欣,也是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学生,两人都是留学人才,都受过高等教育,本应成为行业精英,但却发生了这种悲剧。

由于警方发现受害者杨欣在学校的紧急联系档案是朱海洋,他们猜测两人以前认识,案件是由一个熟人所为,他们停止了向朋友询问他们的关系,只知道他们不熟悉,而是由第三方介绍给彼此的,这是一种普通的校友关系。

听说杨是来美国或者接机的,而且寒假的时候学校宿舍还没开放,就已经把自己的公寓借给杨欣住了几天。其实很明显,是那么的热心,那么的热心,显然是对长得好看的杨有好感。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人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所以朱海洋不再拐弯抹角,直接向杨信坦白了,但他拒绝了,多次坦白也被拒绝了。原来杨欣有一个很恩爱的男朋友,两人原本打算一起踏入婚姻殿堂,这让朱海洋忍无可忍。

1月21日晚,杨欣突然接到朱海洋的邀请,叫他去大学生活研讨中心。杨信没多想,一个人去参加聚会。不出所料,朱海洋又向他坦白了,但杨信拒绝了。事情应该在这里结束了。但朱海洋恼羞成怒,掏出刀子要杀准备分开的杨信。

然而,朱海洋的罪恶并没有就此结束。杀死心爱的姑娘后,他仿佛陷入疯狂,用脚踩着血肉模糊的尸体,然后单膝跪地,就像求婚一样,他毫不犹豫地再次举起屠刀,战战兢兢地砍下杨信的头。

公众受到惊吓后立即报警。警察到达后,他们逮捕了有功的嫌疑犯。朱海洋供认谋杀了杨欣。2009年12月21日,罪犯朱海洋被控一级谋杀。2010年4月19日,弗吉尼亚州法院裁定朱海洋犯有一级谋杀罪,并判处他无期徒刑,不得假释。

爱是纵容,爱是抑制。朱海洋对杨欣的感情永远不能称之为爱情。他顶多就是在工作,占有欲很猖狂。他知道杨欣曾经有过一个恩爱的男朋友,他也多次不再骚扰对方,不再向对方表白。他觉得自己很深情。其实他根本不在乎杨信的感受,只是为了满足自己打动自己的欲望。

当他的表白被拒绝后,他恼羞成怒,以至于前一秒还在深深表白的女孩被他杀死,让杨欣的生命在最美的年华里枯萎,真是可恨。

作为外人,要从中吸取一些经验,明白爱和欲望的界限,学会真正去爱和尊重一个人,不要强求,不要以爱为借口成为恶魔。

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

在昆山反杀案以前,如果按照公安局的思路进行分析准没错儿,在实务中不会出岔子,但那次以后而且加上最高检发布指导案例,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更加宽松了,准确说是更加保护受害防卫人的利益。

从前防卫过当是常态,但以后审慎是常态了。

实施正当防卫,最基础、最重要的条件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晓菲一家人砍倒了侵害人就停止了吗?这很难界定,我们分析一个犯罪行为,既要主客观一致,又要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即便是防卫过当也要符合正当防卫以及过当的要件。

如果我是晓菲一家的辩护律师,我会从**开始分析王某的侵害行为。

主观上,我们已没有办法去确认——他**是为了什么?唯一能确定的是他曾经渴望和晓菲谈恋爱,但这显然不能作为**的目的,否则,我们全都疯了。

客观上,我们所能掌握的事实就充实很多:

#河北涞源入室反杀案始末#

第一,王某有猥亵的事实,并有多次报警记录。

第二,王某**进入家中,并且持有凶器。

第三,双方发生械斗,晓菲家人均被砍伤。

从这三点出发,能否得出正当防卫的结论,能否削弱警方的观点,我们来看一下:

正当防卫的基础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完全确认的侵害只有一个:非法侵入住宅;相对确定的是对一家人造成的伤害,鉴于**时拿了凶器,我倾向认为他有故意伤害的倾向,不可能是用来防狗打狗的,因为毒肉包子显然更稳妥,但王某并没有把狗放在心上;还有一个完全不确认地伤害——也许是损坏公私财物,也许是猥亵,或许也是别的。

警方认为不法侵害在王某倒地时已经终止,但这个观点缺乏说服力。侵害有很多类型也有很多阶段:表示、预备、实施、既遂未遂中止等等。因为王某主观上的最终目的无法判断,只能参考现存的客观现实来判断、判决案件。

王某前往学校、家中多次放狠话属于表示,也像准备凶器一样属于预备;而**进入家中则不仅是非法侵入住宅的实施行为,也是其他犯罪的预备行为,比如后续的伤害行为。不论他最终目的是什么,侵入住宅绝不是结束,否则他会逃跑,晓菲并没有这样的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不论他最终为了什么,侵入住宅的不法侵害是一直存在的,而且携带了凶器,正常人看到别人拿水果刀迎面走来,第一反应都是保护自己,或者跑或者其他,但这是晓菲的家,他们已无路可逃。

讨论是否是正当方位,肯定绕不开要保护的法益,如果说防卫不发侵入住宅的侵害有点过头,那防卫持凶器的杀人放火不过头吧。

再说说防卫人们,他们怎么判断侵害是否停止?面对一个反复纠缠,从放狠话到**而入并且砍伤自己和家人的狠角色,他们会怎么想,我们能怎么想?难道这还不符合最高检说的现实危险么。

就变更强制措施而言,检方更符合正当防卫的趋势,而警方显然更谨慎,但请你一定要相信:他们都在为正义而战。

表白失败不是他杀人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错误的爱情观,也与家庭教育有关。

01、四川男生表白女同学被拒,将其杀害。

袁某因为高考成绩不理想于是就决心复读,在复读是认识了李某,并且深深的爱上了李某,于是对李某发起追求,在18年11月11日这天他选择向李某表白,李某以高考为重拒绝。

袁某在表白失败后试图伤害自己,在14日请假回家休养,但袁某并没有回去,四处寻找也没有找到袁某,16日袁某来学校上课,非常的平静。

18日晚上袁某去了小卖部买了一把水果刀,还带上了断线钳以及两个锯条,19日凌晨两点,袁某用这些工具破坏了李某寝室的围护栏,3小时后进入寝室,然后用水果刀将李某杀害,然后还想自我了断,李某室友发现,最后袁某被抢救回来。而袁某一审是死刑,二审因为称其精神有问题被判以死缓。

02、错误的爱情观。

袁某杀害李某的原因是因为他的爱情观出现了问题,可以说扭曲了,表白失败只不过是“导火索”。喜欢一个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这是所有人都会经历的事。

但拥有一个正确的爱情观是非常重要的,爱情是美好的也是残酷的,能在一起就是美好,不能在一起就得面对相思之苦爱而不得之苦,这是残酷。

面对后者,不管你要以怎么样的方式消化这种痛苦,但都不能去伤害你爱的那个人,首先这是别人的选择,你喜欢别人,别人不一定得喜欢你,再者如果真的爱一个人,是不会去伤害对方的,很多人所说的因爱生恨,在我看来只不过是在爱自己的私欲,那个人满足不了你一些欲望,便会生恨。

再来看来袁某,袁某的方式非常极端,被自己喜欢的人拒绝后,先是想伤害自己,然后再想伤害爱的人,就是既然爱而不得那么就毁了她,如果喜欢她,为什么不继续追求呢?失败算什么呢?也可以让自己变得好,让她看到你的闪光点。或者放弃这份爱,祝福她然后不相往来“天涯何处无芳草”,这就是一种错误的爱情观。

03、与家庭教育有关。

人一般的一些观念都是从家庭教育中学到的,人从幼儿就开始学习模仿父母,因此家庭教育对于人的成长来说非常重要。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袁某的家庭教育并不怎么样。

首先袁某性格问题就很大,所有的情绪都是非常负面的,没有一点乐观成分在,如果家庭教育得当的话,不至于会这样。在这件事还有一些细节。

整件事几乎没有看到袁某父母对于袁某进行过安慰,在袁某表白失败后,袁绍曾伤害过自己,但没有看到袁某父母对这个问题重视,在袁某消失的那段时间依然没有重视。

如果重视的话,袁某在16日就不会独自去上课,如果父母平时关心孩子心理的话,早就会察觉孩子不一样,当然造成这样的悲剧,袁某父母应该也是非常伤心的,请重视家庭教育,多关心孩子内心世界,而不是盲目的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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