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高的二十等到最低的第一等,依次是:
彻侯、关内侯、大庶长、驷车庶长、大上造、少上造、右更、中更、左更、右庶长、左庶长、五大夫、公乘、公大夫、官大夫、大夫、不更、簪袅、上造、公士。
西汉以后,皇族封爵与功臣封爵并存,一直延续到清代。
爵位与官职
爵位与官职有一定关系。大体上爵位由有实权的官职逐步演变为纯粹的荣誉称号。西周所封公、侯等爵,对周天子称臣,在封国内就是君主,官爵合一。此后,总的趋势是官与爵逐渐分离,但在某些时期仍有例外。
西汉、西晋及明朝初期,宗室王在封国内有军事、行政权,势力逐渐膨胀,先后酿成“七国之乱”、“八王之乱”、“靖难之变”等,严重威胁着皇权。在其他时期,爵位只是一种荣誉称号,因其与皇帝关系的亲疏(皇族封爵)及功劳大小(功勋封爵)而有高低之分。
爵位高低分别为:王、公、候、伯、子、男等。各朝代略有不同。
-封爵制度
-中国古代封爵制度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1、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
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
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
2、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3、伯爵: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
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4、子爵:子爵是贵族的第四等级。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本意为副伯爵,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5、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第五等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
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欧洲爵位制
早在1688年,乔治王朝就把英国社会分为26种等级。后来,这种社会等级逐渐发展成上层(Upper Class)、中层(Middle Class)和下层(Lower Class)三种等级。另一种说法,这三个阶层也可以为称为贵族绅士阶层(Gentry Class)、市民阶层(Burghers Class)和劳动人民阶层(Working Class)。不同阶层的人去不同的学校,受不同的教育,从事不同的行业,他们之间的界限非常明晰。
King/Queen (国王、女王)
Crownprince(王储)再英国称Prince of Wales,即威尔士亲王
Prince(亲王或王子)通常只表示“君主之子”(或女君主之夫)之意,而非具体的爵位。女性称Princess(公主)国王长女称Princess Royal,即“大公主”
Royal Duke(大公)
Duke(公爵)
Marquess(侯爵)
Earl(伯爵)
Viscount(子爵)
Baron(男爵)
Baronet(从男爵)
伯爵: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畔庥邪咨__け叩纳詈焐_咳尥馓祝嚆砻鄙戏煜庾湃貂跗ひ员砻骶粑患侗穑嘣诿嵘嫌幸欢平鹨_Γ噤涎厥斡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传统世袭贵族为“公、侯、伯、子、男”五爵。
公爵作为世袭贵族的第一等,其词源原意是“领袖、统帅”,早在罗马帝国时期,这一封号常常被授予开疆拓土的功勋统帅。
侯爵最早来自德文,原意是藩侯、方伯, 即我们所谓的封疆大吏,在英国历史上,侯爵最早指的是威尔士地区的边疆领地主,大约到了15世纪,侯爵慢慢演变为了英国贵族阶层的第二级爵位。
伯爵是最为大家所熟知也是英国历史上出现最早的爵位,词源也来自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
子爵这一称号源于法国,原意类似于我们说的“郡守”,子爵处于世袭贵族的第四级,最早是伯爵的副手,不过在历史上,子爵有时也会是权倾一方的诸侯。
男爵是五等贵族阶级里的最末一等,也是进入英国上议院(House of Lords)的最末一等。英国的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把大部分的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
欧洲爵位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几乎每年除夕,英国皇室都公布一份名单,颁布年度荣获英王或女王封勋授爵或颁赠奖章的人员。英国封爵起源于14世纪中叶。始创于1350年的“嘉德勋衔”至今仍是英国历史最悠久、地位最高的勋位。
英国勋衔可以分三大类:一是皇族勋位(royal orders),赐封予皇族或最高级的贵族(安妮公主之类);二是贵族勋位(noble or family orders),赐予一般贵族(该隐那一级的世袭贵族),三是功绩勋位(orders of merit),赐予有重大贡献的人士(英国首相,撒切尔女男爵)。
皇族与贵族的勋衔(peerages)共分五大级,其名称与它们的相对女性称谓如下:公爵Duke(Duchess)、侯爵Marquis(Marchioness)、伯爵Earl(Countess)、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男爵Baron(Baroness)。但男爵之下还有从男爵(Baronet),是世袭爵位中最低级者。
一般只有皇室的至亲(如英王之兄弟、英王之丈夫等)才可获公爵勋衔。公爵在世时,其长子尊为侯爵,以次类推,平民是与此等爵位无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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