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新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疫情防控新十二条内容是什么,第1张

疫情防控新十二条内容是:

一、加强防疫司法保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依法打击涉疫犯罪,有效化解涉疫纠纷,坚决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二、依法惩治涉疫违法犯罪。依法打击暴力抗拒疫情防控措施、侵犯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安全、扰乱卫生医疗秩序、故意传播病毒、核酸检测造假、造谣传谣、聚集滋事、哄抬物价、诈骗钱财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划分疫情风险区域,采取隔离封控、隔离管理、隔离转运、隔离安置等遏制疫情的应急性措施,尽量减少防疫处置措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依法制止和纠正“乱加码”或者不作为等违规行为。

四、优先保障涉疫民生权益。畅通涉疫民生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妥善处理防疫保障、医疗服务、劳动争议、物资供应、志愿服务等涉疫纠纷。依法保障防疫工作和群众生活需求,不得查封、扣押、占用、处置用于疫情防控和居民生活保障的设施、设备及物品。

五、全面开展在线诉讼服务。依托“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广东移动微法院”等网络平台全天候开展在线诉讼服务,鼓励当事人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申请执行、信访申诉和适用电子送达。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各类诉求,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诉讼活动的影响。

六、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对因疫情影响产生的买卖、借贷、租赁、旅游、运输、加工承揽、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鼓励双方当事人合理调整或变更协议内容,助力困境企业通过债务重整、债务和解再生发展。

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规范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审慎认定企业因疫情影响延迟偿还金融借款的违约情形,积极促成以展期、续贷或分期付款等方式达成新的还贷协议,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负担。

八、加强防疫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病毒疫苗、快速检测试剂、新药产品专利或制造方法专利的保护力度,保障疫苗、药物研发生产。严惩生产销售假冒抗原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

九、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生存发展,鼓励用人单位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远程办公等方式稳定劳动者工作岗位,支持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采取灵活用工措施。

十、依法保障群众诉讼权利。诉讼活动因疫情防控无法按期进行的,允许当事人自愿选择线上诉讼或者申请延期诉讼,不得按无故缺席诉讼处理,妨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受疫情影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应依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诉讼费减、免、缓手续。

十一、推动涉疫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作用,依托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工会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等合理化解涉疫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互利互惠,平等协商、共渡难关。

十二、加强善意文明执行工作。对因疫情影响造成资金流动性困难不能清偿债务的,积极引导当事人分期履行、延期履行或达成执行和解。审慎实施财产保全,准确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完善信用修复和守信激励机制。

1、管理传染源,早期发现传染源,才能及时进行管理。传染病报告制度是早期发现,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措施,可使防疫部门及时掌握疫情,采取必要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防疫措施。对传染病的接触者,应分别按具体情况采取简易措施,密切观察,并适当做药物预防或预防接种,尽可能的在人群中检出病原携带者,及时发现大群者,及时治疗及调换工作。对动物传染源,尽可能加以治疗,必要时宰杀后加以消毒处理,如属无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予以捕杀。

2、切断传播途径,对于各种传染病,尤其是消化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切断传播途径通常是起主导作用的预防措施,尤其主要措施包括隔离和消毒。

3、保护易感人群,包括特异性和非特异性两个方面。特异性保护易感人群的措施是指采取有重点计划的预防接种,提高人群的特异性免疫水平;非特异性保护易感人群的措施包括改善营养,锻炼身体和提高生活水平等。

_风险区域来昌人员管控措施建议:

近期,我国多地报告本土病例,疫情防控仍不能松懈。

南昌疾控发布重要提醒:

1、

所有省外来、省内有本土病例县区返昌人员

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1天通过“昌通码”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点击“入昌报备”进行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入昌时现场报备。

2、

其他地区返昌人员

,提前1天通过“昌通码”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点击“入昌报备”进行报备,可咨询目的地社区或所在县区指挥部。

3、

所有外地来昌人员

必须在抵昌后3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采样,并严格落实“三天两检”。

省外来昌返昌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清单:

来自以下地区的来昌人员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要求落实管控措施,指挥部另有要求的按指挥部要求执行。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1、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公筷制等良好卫生习惯。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和本土疫情所属县。

2、要继续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告知近期旅居史和接触史,及时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告。

3、进入公共场所时要配合做好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等。

4、积极配合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按要求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

注:本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相关内容拓展阅读

_南昌最新隔离政策及核酸检测要求:

,即可查看详情。

聊城旅游文化景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8月3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发布,全文如下: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压力持续增大。全行业上下要进一步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对照我部印发的疫情防控指南,以严格的措施、果断的行动,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途径传播扩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进一步落实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要求。

1指导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游客接待上限。

2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

3严格落实进景区景点前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督促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4严格落实景区内演艺等重点场所、重点设施防控要求,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

5严格落实人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

二、进一步加强旅行社业务监管。

1指导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加强风险评估和研判,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形势,不组团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旅游,不承接高中风险地区旅游团队,不组织高中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

2组团社要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信息。当旅游目的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旅游发出预警提示或将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已经在当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

3要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管理,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检核,规范佩戴口罩,确保员工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

4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及时安排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坚决杜绝员工带病上岗。

三、进一步强化文化和旅游行业室内场所防控措施。

1加强星级饭店、剧院等演出场所、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A级旅游景区的室内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的疫情防控,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对进入场所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管理。

2尽量减少在密闭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对室内文化和旅游活动场所,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该关闭的关闭,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及时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提醒游客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对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全面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的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从快强化各项防控措施,以疫情防控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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