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金牛座仪表盘故障灯图解,金牛座指示灯图解大全

福特金牛座仪表盘故障灯图解,金牛座指示灯图解大全,第1张

      2019款金牛座故障灯图解大全说明书

基本上指示灯分为四类:

      1红色指示灯代表警告,车主应该检查故障后才能行驶

      2**指示灯代表预警作用,不过也要及时处理相应问题。

      3蓝色灯主要起到提醒驾驶员作用,比如远光灯是否在适合路段开启。

      4绿色指示灯为功能性灯光,如近光灯、转向灯和示宽灯等。

      

以下为金牛座指示灯图解说明(编号对应图中)

      

4、清洗液液位

      指示灯亮起时玻璃水液位已经低于标准,意味着该向清洗装置加注清洗液了。

5、制动摩擦片

      摩擦片已经不能再使用,不再满足刹车要求时必须及时更换。为了防止车轮制动效能不一,通常会将同一条轴是车轮摩擦片同时更换。

19、转向锁止系统

      转向系统存在故障,此时转向将异常困难。同时不要牵引车辆,很容易造成事故。

21、轮胎充气压力监控系统

      轮胎的压力高或低都会亮起此故障灯,当然也可能是换轮胎后没有重新录入信息,仪表盘会显示该轮胎的位置。

31、电动机械式驻车制动器

      用来提醒驾驶员是否有完全放下手刹,松开手刹后指示灯随之熄灭。倘若指示灯持续闪烁,说明手刹未放置到位。

32、蓄电池电量

      蓄电池电量过低或者发生其他故障,可以利用怠速为电池充电30分钟以上,如果故障灯还是亮起时就可能需要更换电池了。

48、冷却系统

      除了温度过高外,还有可能是散热系统出现故障或冷却液不够。

49、制动防抱死系统(ABS)

      故障灯亮起后,意味着制动时的车轮防抱死功能失灵。电子差速锁发生故障时,同样会造成故障灯的亮起。紧急情况踩死刹车踏板,可能发生侧滑甩尾现象。

53、燃油存量

      该故障灯亮起时,提醒车主需要加油了。燃油足够的情况下亮起,很有可能是泵油系统出现故障。

57、发动机机油油位

      机油压力过低或者机油油量不足,需要利用机油尺检查机油量。

60、电控行车稳定系统(ESP)

      指示灯闪烁表示ESP在工作,关闭或者出现故障时常亮,此时进行极限操作可能发生甩尾等危险。

62、废气监控系统

      大概率是氧传感器失效,导致尾气净化达不到预定标准。

夜间行车如何正确使用灯光:

夜间行车如何正确使用灯光?

有人认为喇叭是汽车最直接的语言,但是白天不懂夜的黑,夜间驾驶,比喇叭更重要的是灯光,正确使用灯光是驾驶者的必备技能。

1、如何使用车辆自身灯光?

夜间行车前,车辆应当先开启示廓灯、近光灯,然后再驶入高速公路。行驶中若前方有车辆,不得长时间使用远光灯。夜间行车,需提前检查应急灯、三角警告牌及其他必备和常用的工具是否齐全有效。

2、如何利用路面“灯光”?

当灯光由路中移向一侧时,表明前方出现弯道。当灯光由道路一侧又移向另外一侧时,表明车辆已进入连续弯道。灯光照射地面颜色可以反映路面状况,一般来说白色是积水,黑色是坑洼,正常路面多为灰色,通常走灰不走白,遇黑慢下来。

3、如何利用对方的“反光”?

车身反光标识是载货汽车、挂车等车辆重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也是车辆灯光的辅助设施。利用反光标识勾勒车身轮廓,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车辆的视认性。因此,夜间行驶发现前方出现“车身反光标识”时,需要及时增大安全间距,防止追尾事故。

4、夜间起步、停车这样用灯

启动发动机之后依次打开小灯、大灯近光灯,之后打开左转向灯,才可以起步。夜间停车时打右转向灯靠边减速,之后变近光灯靠边停车,停车之后关闭全部灯光。

临时停车需要打开双闪示意临时停车。这些夜间行驶知识,要牢牢记住哦!

夜考工作注意事项

一、签字

考试不合格,不需要考生签字,但考试员需要在考试成绩表上签注分数,并签名。

考试合格,考试员、考生均要签名。

二、合格分数

A1、A2、A3、B1、B2 均90分为合格

C1、C2 均80分合格

三、灯光使用

车辆起步开启近光灯,等车辆驶入行车道将近光灯变为开启远光灯。遇前方有车辆约150米左右,远光变近光,遇路口、超车均需要变光。

靠边停车时需要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为了安全起见,停车后不需要将车辆大灯关闭,只要开为近光灯。

四、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五、监考

当考生上车后,先让参考考生出示其身份证,然后考试开始。

考试中考生自行加速加档,除遇路口、学校等需要减档的情况下一般由考试员下达减档口令和靠边停车口令。

附:实际道路考试评判标准

一、综合评判标准

(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

2、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

3、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

4、车速超过限速规定;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

6、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

7、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

8、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

9、换挡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挡不进;

10、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

11、行驶中空挡滑行;

12、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

13、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

14、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15、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

16、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

17、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

18、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

19、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

20、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

21、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安全连接方法。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

2、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3、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

4、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5、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

6、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

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

2、驾驶姿势不正确;

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

4、选择挡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挡高转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

5、起步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

6、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

7、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

8、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

10、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者行驶速度;

11、制动不平顺;

1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三、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一)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五)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七)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八)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九)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十)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十一)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1开启宽灯、远光灯: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郊区行驶。

2开示宽灯、近光灯: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市区行驶。

3开远光灯:请将前照灯变为远光灯。

4开近光灯: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夜间与对方会车距对方来车将近150米。

5远近光灯交替闪灯2次: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6开前照灯、前后雾灯、警示灯:雾天行驶。

7关大灯,开示宽灯、警示灯(两手不可都离开方向盘),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

8最后听到“模拟夜间考试完成,请关闭所有灯光。”指示后,关闭所有灯光即可。

远光

一般只有语音出现“请把前照灯变换成远光”和“没有路灯,照明情况不良的情况下”的时候打开,其余时候千万不要把灯光停留在远光上。

2 近光

夜间近距离跟车行驶,夜间在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直接使用近光灯。

3远近光交替

夜间与机动车会车,路过拱桥,坡道,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夜间超车,都要使用远近光交替,一定要记住,最后一定要停在近光上,也就是说,如果原先在远光上,交替的时候要打三下,如果原来就在近光上,那打两下就可以了。

4 示廓和四闪

车辆发生故障,靠边临时停车。注意,开示廓和四闪之前,如果前照灯在远光上,一定要先调成近光。

  夜间行车离不开灯光的照明,如果使用灯光不正确,不仅影响观察道路上的情况,而且还会发生交通事故。打开车灯不仅仅是为了照明,更重要的是让其他交通参与者能够观察到车的存在。夜间行车视线不良,合理、文明使用灯光是安全行驶的关键。因此,使用灯光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汽车灯光的开启时间应与路灯相同。如果阴天、雾天或是刮风下雨,则应提前把灯打开,保证良好的视线。

  二、起步前应先开灯,看清前方道路再行驶。停车时,应先停车后关灯。

  三、时速在30公里以内,可使用近光灯,超过30公里,则应使用远光灯。在有路灯的路面上,开启近光灯即可。

  四、驾驶人应当根据实际道路的情况控制车速,使车辆靠道路右侧保持直线行进;眼睛不宜直视对方来车的灯光,可以注视路面的右侧,以避开对方来车的直射灯光的干扰。

  五、夜间在照明不好的地方尽量使用远光灯,对面有来车时,要及时把灯光切换成近光,不要使对面的驾驶人目眩。

  六、夜间在照明条件好的市区或路段行车,应使用近光灯,以安全的速度行驶,同时借助路灯,尽量把您的视野扩大到前照灯光以外的区域。

  七、通过有交警指挥或红绿灯的路口时,应在距路口30至50米处关闭大灯,改用小灯。

  八、在路边暂时停放,就开启小灯、尾灯和示宽灯。

  九、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会车,应距对面来车150m以外两车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后,将远光灯改用近光灯。开远光灯是为了观察自己一侧道路上的交通情况;开近光灯的目的是让对方车辆开远光灯观察道路上的交通情况。

  十、遇对面车辆不切换为近光时,须冷静对待,降低车速,在观察道路右侧边缘的同时,用眼睛的余光观察来车。

  十一、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近灯光。

  十二、大雨或大雾天行驶,应开启示廓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十三、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时,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十四、遇前方车辆或行人横穿马路时,应降低车速,切换灯光示意左右方向来往的车辆和行人。

  十五、车内灯尽量不要打开,因为夜间行驶,眼睛会逐渐适应黑暗的环境;若打开车内灯,则会使已经适应黑暗环境的视力突然下降,影响驾驶人的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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