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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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6月1日-7月11日,报名确认时间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苏财会〔2012〕15号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12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一)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前期准备工作。报名前,各市应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网上报名办法和报名时间、报名确认地点和时间及考试相关要求等信息。

  (二)报名的具体时间安排。2012年全省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7月11日,报名确认时间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整个报名工作须在7月31日前完成。各市在报名期间必须及时做好考生报名信息的备份工作。

  (三)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各市在组织报名确认时,必须严格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对申请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的人员,其会计类专业必须是《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第十条规定的6个专业之一。具体经办人员应严格审查考生考试报名表、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等信息,审查无误后,考生和经办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以明确责任。

  二、考试时间安排

  各市应根据本地区报名人数情况,妥善安排上机考试时间,并将时间安排情况报我厅会计处备案,整个考试工作必须于12月15日前完成。

  各市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扎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确保2012年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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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开设了18个专科招生专业,5个专业群,26个“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项目,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江苏财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类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学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号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招生代码:1332(江苏)   14542(国标)

 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是江苏省财政厅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地处一带一路交汇点及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连云港,位于风景秀丽的花果山西麓,是财经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学校秉承“至诚守正”的校训,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实干担当”为行动指引,以“五向五解”为工作思路,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3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被誉为“江苏财经人才摇篮”。

 学校不断调整与优化专业结构,立足财会行业特色和港口经济区域特色,围绕五大专业群,在强化骨干专业、优势专业建设的同时,注重专业群的协调发展,体现财会行业特色以及港口区域经济特色。2022开设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金融服务与管理、软件技术、市场营销、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应用韩语等多个专业,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报考。

 第五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学工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委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要求确定提档比例,原则上均为1:1投档。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若平行志愿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录取或者按各省规定参加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办法

 (一)已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当投档分相同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若仍相同,则依照首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如该专业已经录满,按考生所填报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专业组中计划未满的专业,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二)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当投档分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如该专业已经录满,按考生所填报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专业组中计划未满的专业,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规定,我校学费为: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设置和国家助学贷款情况

 (一)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名额由国家确定;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面约占学生总人数的3%;

 (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300-4300元(分三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校内每学期根据学校奖学金办法评定奖学金。

 (五)校内同时设有各类勤工助学、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服兵役补助等助学政策,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学校申请。

 (六)助学贷款:考生可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资助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享受每年最高额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号

 邮政编码:222061

 招生热线:0518-85899706,85899773 ,85471566

 联系人:张老师  李老师

 微信公众号:jsck1964

 学校网址:

 招办邮箱:jsckzsb@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章程中如有与国家或各省(区、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学工处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校更好一些。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Jiangsu College of Finance & Accounting),是一所隶属于江苏省财政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地处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连云港,位于风景秀丽的花果山西麓,是财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前身为连云港市会计职业学校,始建于1964年9月2日。在半个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历经“连云港市会计学校”(1965年)、“连云港市财经学校”(1973年)、“七•二一财经大学”(1976年)、“连云港财经学校”(1982年)。

“江苏省连云港财经学校”(1986年)、“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财经分院”,2004年)等发展阶段,2015年学校更名为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学校设有5个教学系,2个教学部,15个行政管理部门。现有教职工280人,其中专任教师25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82人、“双师型”教师200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189人;省级中青年教师培养对象8人,连云港市521工程人才13人。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7月15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原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和江苏省淮海工业贸易学校两所国家级重点中专校合并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隶属于省教育厅。

学校前身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和江苏省淮海工业贸易学校分别由省财政厅和省粮食局主管,先后创建于1964年和1979年。前者原名为淮阴地区会计职业学校,1965年,学校更名为淮阴地区会计中等专业学校。受文革冲击,1969年6月停办。

1971年复校后相继更名为江苏省淮阴地区会计学校、七·二一财经大学、江苏淮阴地区财经学校、淮阴市财经学校和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1977年恢复高考后曾一度与江苏省银行学校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后者更名为江苏省淮阴粮食技工学校。

1983年改名为江苏省淮阴粮食学校。1994年学校又更名为江苏省淮海工业贸易学校。56年来,学校为江苏省乃至全国财政、税务、金融、粮食、机械等部门和行业输送了5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其中有很多校友已经成为主政一方的党政领导、成为行业和部门的****。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约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6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56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734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567人,国际留学生73人。

学校教职工496人,专业技术人员39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9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38人,“双师”素质教师348人。具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4个、江苏省教学名师1人、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7人、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1人。

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4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5人,江苏省高职院校类产业教授7人,淮安市“十百千人才”第二层次3人、第三次层次28人。

以上参考: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江苏财经职业学院官网——财院简介

可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发布的招聘公告中提到,符合该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可享受该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坐落于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花果山西麓,是一所由江苏省财政厅直属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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