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无罪,怀璧其罪”的原句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原指草民不能私藏宝玉,一个小草民没理由有宝玉,除非**抢劫。后亦比喻有才能、有理想而受害。
典故出自 《春秋左传·桓公十年》,原文是: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自己不要贪图财宝,可以避免灾祸,但是,并不是说毫无原则地把自己的所有财宝都送给别人;别人如果贪图财宝,也许一开始能得逞,但是,如果不知满足,贪得无厌,也就必然招来祸患。这句话后来被引申为“怀才其罪”,甚至“怀色其罪”。
举例:天之苍苍,正色何色?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万能的真理你为什么无动于衷? —钟杰英《罗浮山血泪祭》
扩展资料: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背景故事:
当初,虞叔有块宝玉,虞公想要得到,虞叔没有给他,然后,虞叔为此而感到后悔,说:“周这个地方有句谚语说:‘一个人本来没有罪,却因为拥有宝玉而获罪。’”于是就把宝玉献给了虞公。
可是,虞公又来索要虞叔的宝剑,虞叔说:“这实在是贪得无厌。遇见如此贪得无厌,将会给我带来杀身之祸。”于是就发兵攻打虞公。后来,虞公被打出奔到共池那个地方去了。
个人本没有罪过,因身藏璧玉而获罪。 后比喻握瑾怀瑜,有才能、有理想而受诬陷和迫害 。
虞叔借这句谚语表白自已无力自保的无奈与无助。自已有一块宝玉,哥哥虞公索要,自已不舍得给,但怕引祸上身又献给了虞公。
后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就成了无辜得祸的代名词。同时,也用来谴责那些无中生有、借事生非、祸害他人的邪恶之徒。
-怀璧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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