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不结婚是你自己的选择,现在的结果是当初种下的因,很多事情并不能用对错来衡量,外人也无法帮您做出决定。婚姻是终身大事,而且自己还怀了孩子,结不结都是自己的事情,只要自己做出决定后,能够承受后果就好了。
先说说未婚先孕这件事,就说说同居这件事,现在的男孩儿、女孩儿思想都开放,婚前试婚、同居的现象也非常普遍,这也不是什么特殊现象。但有一点要搞清楚,既然自己在婚前与人同居或试婚,如果因为此事导致怀孕,这事就怪不了别人,不谈道德和法律,作为一名女孩子,是不是应该自爱一些呢?如果当初不同居,不发生关系,或者做一些防护措施,还会有这种事情么?
当初种下了因,现在怀孕结了果,这能怪谁呢?而且结婚必然是两家商量后的结果,也要看小两口俩是否合得来,如果俩人合得来,那么才会去结婚。换句话说,结婚是俩人成立一个家庭,而彩礼只是附属品,抛开怀孕和婆婆不给彩礼这件事,别把婚姻弄得变质了,如果有彩礼才会结婚,没有彩礼就不结婚,这就是做生意了。如果是这种心态的话,那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彩礼么?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这婚肯定是结不成的。
但问题是现在已经怀孕了,如果不立马结婚,可能怀孕的天数超了,也没办法打掉了,孩子只能生下来,生下来的养育问题也比较难。而且根据《民法典》规定,索要彩礼是违法的,但也是愿打愿挨,如果婆婆或你的丈夫主动给彩礼,那么女孩儿家也是可以收的,但主动要或者狮子大开头,那可就不对了。
而且现在的问题是,因为自己未婚先育,必须立马结婚,而自己索要的彩礼也超过了婆婆的预期,所以婆婆才会不同意,再加上怀孕这件事,就形成了僵局。
其实如果客观地分析这件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话,倒是可以说一些建议。首先你是未婚先孕,需要立马结婚,给孩子一个名分、给自己一个名分,还想要一些彩礼;而婆婆这边就是不想给或者说你要的彩礼过好,婆婆无法满足,再加上你怀孕,婆婆认为不给彩礼也会结婚。所以,放在面前就两条路,一条是不结婚、也拿不到彩礼,自己把孩子生下来,如果觉得可以接受这些,那这婚不结也罢,毕竟要彩礼是你决定的。但如果你自己为孩子考虑,且也考虑孩子父亲的感受,那么这婚就应该结。
但我们毕竟是外人,不谈道德那一套,只谈切身利益,所以如果认为彩礼非要不可的话,那就好好地与婆婆协商一下吧,秉承劝和不劝分的原则,还是希望您放弃彩礼或者少要一点彩礼,与自己爱的人结婚,这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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