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集。
侯爵要去卫生间,方璐也跟着一起去,玛丽扮作孕妇早在餐厅候着,先他们一步去了卫生间。方璐和玛丽联手诬陷伍十一偷项链,方璐大闹,刚刚她把项链拿出来给侯爵看了,去洗手间时把包给了伍十一,回来项链就不见了,肯定是伍十一偷了项链。
伍十一警告方璐没有证据当众指责自己,否则可以告她诽谤。方璐坚持报警,三人去派出所录笔录。刚从派出所出来,伍十一就接到赵总的电话要被召回,原来是方璐打电话到安保公司投诉伍十一。侯爵很气愤,骂方璐没有资格投诉伍十一。
方璐不满侯爵还在为伍十一说话,口口声声不能让伍十一这样有小偷小摸的人留在侯爵身边。既然如此,侯爵质问方璐是不是故意陷害伍十一,其实项链根本就没丢。当然方璐不会承认,侯爵也不想再跟方璐扯,上车让伍十一开车离开。
方璐项链被玛丽戴着:
侯爵带方璐去找民警要撤案,民警同志明确这是公诉案件,不是说撤就撤。侯爵肯定项链不是伍十一偷的,就算有误会也是另有其人。
这时另一位民警前来,原来调查有了新进展,调取附近监控将目标锁定玛丽,上门调查时,正好看见玛丽戴着这条项链出门,在对项链进行检查后,确认就是方璐丢失的那条。
伯,男,公,子,侯.这是依次出现的顺序.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
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英国的男爵出现于11世纪。
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
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现在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
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 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欧洲国家——(社交礼仪)
仪态礼仪
新西兰人说话很轻。街上遇见朋友,老远就挥手。他们不喜欢用V手势表示胜利,当众嚼口香糖或用牙签被视为不文明的举止;当众闲聊等是很失礼的行为。女子以抖手等手势来表达自己的情感。
相见礼仪
新西兰人在社交场合与客人相见时,一般施握手礼,在和妇女见面时,应该等女士先伸出手时才能握手问好。 正式场合的称呼是先生,夫人,女士,一般情况下,称呼比较随便,但相处还不熟时,最好还是先称呼他的姓。新西兰人也像中国人一样有施鞠躬礼的。
商务礼仪
新西兰人追求平等,他们反感把人划分为等级,商人第一次见面或业务会谈时,一般不互送礼品,但可以在生意谈成后,宴请有关人士以表谢意。 新西兰的商业气氛比较接近伦敦,在新西兰,凡是当地能生产和制造的产品,都不准进口。与其谈生意时,最好有点板球等方面的知识,这样他们对你会有好感。
旅游礼仪
到新西兰全国各地旅游,坐火车最理想,火车不分等级,只有卧铺和餐车。许多街道上都有公用电话,在要付费的电话机上打电话,先要投10分硬币再拨号码。在新西兰,不必给小费,饭店和餐馆也不需另付服务费。
欧洲国家礼仪常识须知:
社交礼仪:
法国人采取的见面礼节主要有握手礼、拥抱礼和吻面礼。
服饰礼仪:
法国人对衣饰十分讲究,他们欣赏会穿衣打扮之人。
餐饮习惯:
喜:面食、奶酪;爱吃牛肉、猪肉、鸡肉、鱼子酱、鹅肝
不喜:吃肥肉、宠物、肝脏之外的动物内脏、无鳞鱼和带刺骨的鱼
习俗禁忌:
法国的国花是鸢尾花;喜爱蓝色、白色与红色。
忌讳:
▲对于菊花、牡丹、玫瑰、杜鹃、水仙、金盏花和纸花,一般不宜随意送给法国人。
▲他们所忌讳的色彩主要是**与墨绿色。
▲不宜以刀、剑、剪、餐具或是带有明显的广告标志的物品。男士向一般关系的女士赠送香水,也是不合适的。
社交礼仪:
德国人在社交场合通常以握手为见面礼节,
餐饮习惯:
饮食方面,德国人最重视晚餐,一般胃口较大,喜食油腻的食物,爱吃冷菜和偏甜、偏酸的菜肴。
习俗禁忌:
忌讳:
▲"13"和"星期五"
▲在德国,不宜随意以玫瑰或蔷薇送人;
▲不宜选择刀、剑、剪、餐刀和餐叉为礼品;
▲以褐色、白色、黑色的包装纸和彩带包装、捆扎礼品也是不适合的。
1欧洲的地形以平原为主,所以欧洲畜牧业发达,所以乳肉类食品是欧洲的主要饮食之一。
2欧洲的气候特点是温带海洋性气候和地中海气候面积很广,所以欧洲适宜种植小麦等庄稼,欧洲人常吃面包也是一个饮食特点。
在日月帝国的魂导师精英大赛中与霍雨浩相遇,被霍雨浩用亡灵半位面救下,曾误以为其是邪魂师。后解除了误会,加入唐门,与南秋秋关系极好。接着对霍雨浩产生了极高的好奇。在日升城中霍雨浩施展出雨浩三绝后完全爱上他。武魂专克邪魂师。已经修炼到封号斗罗级别。
斗罗大陆2是一部集宏大设定与热血冒险与一体的玄幻异界大陆小说,热血冒险,充满少年正能量,是中国作协重点扶持作品。
扩展资料:
1、内容提要
唐门外门弟子唐三,因偷学内门绝学为唐门所不容,跳崖明志时却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属于武魂的世界——斗罗大陆。
这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没有武术,却有神奇的武魂。这里的每个人,在自己六岁的时候,都会在武魂殿中令武魂觉醒。武魂有动物,有植物,有器物,
它们可以辅助人们的日常生活。而其中一些特别出色的武魂却可以用来修炼,这个职业,是斗罗大陆上最为强大也是最重要的职业——魂师。当唐门暗器来到斗罗大陆,当唐三武魂觉醒。他能否在这片武魂的世界重塑唐门辉煌?
2、唐门暗器
①观音有泪
效果:单体攻击
实战成绩:唐三与千仞雪战斗时最后一击,贯穿千仞雪心脏,使唐三逃出升天
排名:唐门手法类暗器排名第一
有毒否:无
介绍:唐门第一的绝顶暗器,鬼影迷踪,玄天功,玄玉手,控鹤擒龙必须都修炼至绝顶才可发出一击,人的破神技能。需将血液中地水元素抽离出来,凝聚成水珠在手中。所过之处,心脏爆裂,心脉破碎,传说攻击之狂暴连观音也为之落泪
②菩提血
效果:单体攻击
实战成绩:炸开深海魔鲸王的心脏
排名:唐门手法类暗器排名第二
有毒否:无
介绍:唐门宗主唐大先生研制,将自身魂力注入到自身血液之中,浓缩、凝固,然后再以特殊的手法出,落在敌人身上就能产生出无与伦比的爆炸力,传说就算是菩提老祖面对这样的攻击也要流血。
③阎王帖
效果:单体攻击。
实战成绩:击杀时年,击杀数名魂圣
排名:唐门手法类暗器排名第三
有毒否:剧毒
-斗罗大陆2
-叶骨衣
人物形象与思想意义
有人把《双城记》的主要人物分为四大类:理想的正面人物形象(梅尼特、查里斯、代尔那、露茜),自我牺牲的怪人(卡尔登、普洛斯),革命人民的代表(得伐石夫妇),贵族、资产阶级坏蛋(厄弗里蒙地侯爵、巴尔塞)。这四类分法,对人物的具体划分以及对各类人物在小说中的地位和关系的分析,都有值得商榷之处。把作品中某些人划分为“革命人民的代表”和“贵族、资产阶级坏蛋”,这是我们今天的阶级划线,他既不符合作者的思想实际,也不符合作品中的人物刻画。他笔下的坏蛋,并不因为是“贵族、资产阶级”才成为坏蛋。他作品中的“革命人民代表”也有各种类型,甚至得伐石和他的妻子之间也存在明显的差别,作者也并没有把他们同等对待。狄更斯评价社会、褒贬人物的出发点是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凡是符合人道主义的,他就爱;凡是不符合的,他就憎。我们在对他的作品人物划分类别时,也不能忘记这个出发点。正是循着狄更斯的人道主义思想脉络,我们将《双城记》中的人物分为两类:贵族和贫民。每一类都有正面人物,也都有批判的反面人物。
(1)“鸡群中的凤凰”和“一副精致的假面具”
贵族中的理想人物是代尔那。代尔那在全书中始终是被作者用歌颂笔调来刻画的,他处于一个罪恶累累的家庭,但他出淤泥而不染,是鸡群中的凤凰。他憎恶并且谴责自己贵族家庭的罪行,面对面向叔父侯爵说:“我们曾经胡作非为”,“甚至在我父亲的时代,我们就已经犯下了许多罪恶,伤害了妨害我们享乐的每一个人。”他并不停留在言辞的谴责,而且有实际行动:主动放弃爵位、官衔、财产、隐名换姓,到英国当教师,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人。显然,在他的心目中,人的价值不是由权力、地位、金钱之类来解决的,更不能因自己的享乐而伤害别人的尊严,甚至危害别人的生命。这无疑是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思想。《五十五讲》认为:“作者主要从道德自我修养上美化代尔那。然而,连同代尔那‘自食其力’的生活在内,都是缺乏坚实的思想基础与社会基础的。无论作者怎样辩护,他对贵族阶级的抗争仍然是抽象的,内在的,缺乏具体有效的行动。他除了对叔父大发牢骚外,就不曾向社会公开谴责贵族阶级迫害农民的罪行,据此而论,代尔那的形象是有消极作用的。”这个提法不妥。代尔那的抗争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停留在言辞上,而是有行动。他放弃自己的特权,这还不够吗?100多年前的狄更斯敢于写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而10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反而不敢承认这个事实。应该看到,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阶级的斗争中,人道主义是资产阶级克敌制胜的强大思想武器。代尔那这个封建营垒中的人物,一旦接受了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思想,便从贵族统治阶级中分化出来,成为叛逆者。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宣言》中就曾提出过这一点:“在阶级斗争接近决战的那些时期,统治阶级内部的分化过程……就使得统治阶级中有一小部分人分化出去而归附革命的阶级,即归附于未来的主人翁阶级。”代尔那感受到人们对这个贵族家庭的不满,总有一天会完蛋,他不愿为这个家庭承担这个责任,他由贵族阶级转到资产阶级,还不同于剥削阶级转到无产阶级。为什么不真实,不可信呢?
处于代尔那对立面的形象是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这是作者予以揭露、讽刺、鞭笞的人物。作者通过外貌描写使我们见到了一副“精致的假面具”,他表面上道貌岸然,颇有贵族气派,实际上灵魂极其肮脏、凶残。像侯爵这样的贵族们,恣意挥霍人民的血汗,过着极度奢侈、荒唐的生活。一位侯爵每天喝朱古力茶,非有四个壮士帮忙就不能下咽。他们生活腐化、治理国家无能,残害百姓却是无以复加。他们草菅人命、荼毒生灵、残忍凶暴、灭绝人性。我们知道,封建专制的统治是以否定人的价值为特征的,确如马克思所指出:“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精髓就是在于肯定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与价值。正是从这个基点出发,狄更斯对厄弗里蒙地兄弟进行了最充分的揭露和最无情的批判。小说中揭露:为了霸占一个农妇,他们可以满不在乎地逼死、害死四条人命。他们“填写一张空白谕旨,就可以把任何人无限期地埋在监狱里”。侯爵的马车横冲直撞,压死穷人的小孩,他一面破口大骂人们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一面从车里抛出一枚金币。“好像偶然打破一件平常东西,已经陪过了钱就够抵偿了似的。”然而,即便如此,这位侯爵大人还不称心,他还念念不忘目前失去的许多特权,念念不忘那碾死小孩连一个金币也不用赔的时代。他抱怨“法兰西现在越变越坏了。过去不远,我们的祖先对于周围的贱民曾经掌握过生死之权。就从这房间里,许多这样的狗被牵出去绞死;……我们已经失掉了许多特权;一种新哲学正在变为时髦;现在,要确保我们的地位或许(我不说势必)要引起真实的麻烦。一切都很坏,很坏!”他虽然已经意识到人民群众心中对贵族的特权郁积着强烈的仇恨,要确保贵族的地位甚至会引起“真实的麻烦”(指人民革命),但是,他并不因此而放松对人民的压迫和勒索。这种执迷不悟、冥顽不化的态度,正是狄更斯要当时的资产阶级统治者引以为戒的。
代尔那与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是两种截然对立的形象,其用意何在呢?显然,作者是要树立两种不同的典型,展示两种相反的前景。他希望,贵族阶级的人物都像查尔斯、代尔那一样,反躬自省、仁慈善良,主动放弃贵族阶级特权,废除不人道的暴政,这样将会缓和已经尖锐的社会矛盾,避免一场浩劫;而不要像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一样,滥用特权、暴虐无道、激化矛盾,导致人民革命的爆发。
(2)他“微笑着走向断头台”而她成了“坚决的复仇女神”
理想人物卡尔登,是狄更斯心目中的一个伟大的利他主义者,可敬的自我牺牲者。他有才华,有见识,思想敏锐,道德高尚,但却不为社会所赏识,只能屈身于庸俗的皇家律师史曲勒孚之下,充当其助手。生活使他变的懒散、冷漠、玩世不恭。他的性格被社会扭曲了,然而,他的心地依然充满了人道和善良。他深深爱上了露茜,愿为露茜牺牲自己的一切。露茜不爱他而爱代尔那,他痛苦但并不嫉妒。他向露茜表白:“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牺牲。”果然,他最后实践了自己的诺言,为了露茜的幸福,顶替代尔那走上断头台,含着微笑,宁静地走完了人生最后的路。作者认为此举乃是人道主义最美的篇章。遗憾的是这个人物的真实性是最差的,特别是作者以卡尔登的死来作为对革命暴力的批判,暴露了他思想的严重局限。他把卡尔登视为“卓越的先知”,临终时发出了这样的预言:“我看见……由毁灭了的旧的压迫者而兴起的新的压迫者们都成排成对地被这报复器械(断头台)所毁灭,在这器械被废除不用之前。”狄更斯认为,无论是贵族的暴力还是革命的暴力,通通应予以废除;凡施暴力于别人者,都没有好下场。只有高踞于任何暴力之上的人道的化身卡尔登才是不朽的。
与卡尔登相对立的人物是得伐石太太,这是被作者当作批判的反面形象来刻画的。她本名狄尔斯,生于农民家庭,父亲、姐姐和哥哥都惨死在侯爵兄弟手中,只有她一人躲藏在外,幸免于难。她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了对贵族的仇恨的种子,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复仇女神”,任何情况下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动摇,坚信理想必将实现。当她丈夫因准备革命的时间太长久而感到疲乏和灰心时,她精辟地指出:“复仇和报应必须有一个长时间;这是定规。但是……它时常在准备之中的。”当暗探来到酒馆时,她机智勇敢,应付自如。她编织毛线时,把贵族阶级处决革命者的暴行和名单织进去,革命时就成了起诉书。当革命爆发后,她手里握着斧头,腰间别着手枪,率领妇女冲锋陷阵,毫不含糊地砍下敌人的脑袋,真是一员勇猛的女将”。
作者对得伐石太太家庭的遭遇,寄予深切的同情。对她的描写、在革命爆发之前的那一部分,是真实可信的,生动地表现了她的卓越智慧、才能和胆略。然而,当写到革命爆发后的那一部分时,作者出于对革命暴力的恐惧和反对,也就怀着厌恶的情绪对她的形象进行丑化、把“复仇女神”描绘成了“嗜血女魔”。作品写到,她不仅一心要置代尔那于死地,还要斩草除根,连代尔那的妻子、女儿一并消灭。她在大庭广众之中听完露茜的申诉后说:“我们晓得她的父亲和丈夫,被禁在牢狱中,这是很平常的……这一个人的妻子和小孩的母亲(露茜)的患难,现在在我们看来又值得什么呢?”甚至他丈夫得伐石劝她,她也丝毫不为所动。这本来是一个具有革命坚定性的妇女,但作者故意把她写过了头,要表明一种残酷的报复心理如何使她达到了丧失人性的地步。小说不止一次地把她写作一道暗影“可怕而且阴沉地投射在那母亲和小孩身上”。应该说,这道暗影首先是投射在作者的心上,同时也企图投射在读者的心上,激发起读者对她的反感和恐惧。
这一组贫民形象的对比,其用意也是十分明显的:他希望贫民们都像卡尔登一样宽宏大量、舍己救人,哪怕是贵族阶级的人;而不要象像得伐石太太那样残酷报复、毫不退让。作者承认,他是用卡尔登高贵的死来同得伐石卑鄙的死形成对比。狄更斯所爱憎的人物既有贵族又有贫民,似乎缺乏阶级观点。事实上狄更斯不是也不能用阶级观点来进行写作,而是用人道主义观点进行写作。狄更斯曾在一次演讲中宣称:“我想避免使用两个对立的名词——贵族与人民。我是一个相信两者都有一些优点和积极作用的人,决不愿剥夺任何一方任何一个正当的权利。”他又公开宣称,他的意图是“使正在相互虎视眈眈的双方接近起来,努力沟通两者之间的深渊”。他的愿望无疑是真诚的、美好的,然而,却是建立在空想基础上的。这导致了他笔下的正面人物苍白无力。
(3)闪光的理想人物——梅尼特
梅里特医生,就作品的情节结构来说,他是一个居于中心地位的主要人物,但并不是最能体现作者人道主义理想的那种“理想人物”。这个知识分子,年轻时正直,富于同情心,不向邪恶势力屈服,这都是为作者所赞扬的优秀品格。他目睹侯爵兄弟残害狄更斯全家的罪行,不揭发就不能解除自己“良心上的负担”,终于因此身陷囹圄。他的行为,闪烁着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光辉。严酷的铁窗岁月,增强了他对残暴的侯爵家的仇恨。他后来说:“我在狱中的时候,有时候我的报仇的欲望是无法抑制的。”作者同情他的不幸遭遇,但对他的这种无法抑制的报仇欲望却持否定态度。出狱后,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的心完全被对女儿的爱所占据,为了女儿,他甘冒一切风险,甘受任何苦难。在作者笔下,梅里特俨然成为人道主义的化身,而在我们看来,狭隘的爱已使他成为一个目光短浅的庸人。为什么作者又给他安排了一个悲惨的结局呢?他的变痴,是贵族阶级摧毁的结果;在女儿女婿爱的温暖中,他的智力得到了复活,但最后当他的女婿被革命法庭判处死刑后,他又成了一个浑噩的白痴。这悲惨的事实无异于告诉读者: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是毁灭人性的,革命的暴力手段同样也是毁灭人性的,只有一切阶级的人彼此相爱、和睦相处,才能使人性发射光芒。梅里特医生的女儿与侯爵的侄子相爱,建立起了幸福的生活,却因为医生对侯爵的一纸控诉书而破坏了。这个奇怪的事实无异于告诉读者:当两个阶级的人不念旧恶、和睦相处时,一切都会是美好的;而当他们硬要清除往日的冤仇时,美好的生活就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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