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疯狂迷恋她,金岳霖表白她,梁思成用一生爱她,她是谁?

徐志摩疯狂迷恋她,金岳霖表白她,梁思成用一生爱她,她是谁?,第1张

她是民国四大美女之一,她也是近代不可多得的才女。她一生中与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故事,被人们广为流传。她就是近代极具传奇色彩的才女——林徽因。

林徽因出生于江南杭州,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善诗文书法,曾任北洋政府司法组长等职务。在1916年因父在北洋政府任职,举家迁往北京,林徽因就读于北京培华女子中学,五四运动一年后的春天,林长民得到了一个去欧洲考察的机会。

这位留学日本的父亲生性开朗,不拘传统。在一番思量后,他决定带上16岁的林徽因一同前往欧洲。并对林徽因说道:“我此次远游,携汝同行。第一,要汝多观览诸国事物,增长见识,第二,要汝近在我身边,能领悟我的胸次怀抱。第三,要汝暂时离去家庭烦琐生活,俾地扩大眼光,养成将来改良社会的见解与能力。”于是正值青春期的少女林徽因,就这样走出国门,跟着父亲走向世界。

在伦敦期间,林徽因考入了圣玛丽学院,她的房东是一位女建筑师,林徽因常常跟她在一起写生描图,渐渐也喜欢上了建筑。林徽因一生的挚友汉学家费慰梅说:“她有学习建筑的梦想,想带一些西方的古典建筑思想回国的欲望,她认为中国需要一种能使建筑数百年不朽的好建筑理论。”林徽因也用她余生的时光去践行了她的梦想。

东北大学的校徽是她设计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是她参与设计的,八宝山革命公墓也是她设计的,她和丈夫梁思成共同完成了很多建筑学的论文。从1930年到1945年,梁思成、林徽因夫妇二人共同走了中国的15个省190多个县,考察测绘了2738处五建筑物,很多古建筑就是通过他们的考察,得到了全国的认识,从此加以保护。

在欧洲期间,徐志摩应林长民的邀请,来到林家做客。三个人谈笑风生,16岁的林徽因被徐志摩优雅的谈吐,渊博的知识,英俊的外貌所打动。而徐志摩也被林徽因出众的才华和美丽所吸引。多年以后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中说道:“在他24岁以前,与诗完全没有相干,是与林徽因的相遇,才激发了他的诗词创作。”他们频频相约,最常去的就是康桥那个迷人浪漫多情的地方,多年以后独自一人的徐志摩再来康桥时写下了《再别康桥》。

徐志摩疯狂地爱着林徽因,父亲林长民当然看在眼里,林徽因就让徐志摩离了婚再来找她吧。于是徐志摩不顾张幼仪还在身孕之中,迫不及待地就抛弃妻子,发了离婚通告之后就匆匆去像林徽因求婚了。徐志摩一到北京,林长民先请他吃饭,他写道:“足下用情之烈,令人感悚,徽亦惶恐不知何以为答,友谊长葆,此意幸亮察之。”见多识广的林长民,虽然也欣赏徐志摩的才华。但是他当然更清楚,徐志摩并不适合林徽因。

接着梁思成的父亲梁启超也为了未来的儿媳写了一封信给徐志摩:“若沉迷于不可必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意尽矣。”徐志摩回复:“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之后没几日,林徽因就和梁思成订了婚。

在1931年11月19日,准备参加林徽因演讲会的徐志摩,搭乘一家邮政飞机遇难身亡。也许冥冥之中有一种预感吧,就在他出事前的晚上。他在写给林徽因的字条上说:“明早六点飞行,此去存亡不卜。”远在京城的林徽因听到徐志摩遇难的消息,号啕大哭。林徽因曾经爱过徐志摩,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林徽因是理智的,在多年以后林徽因也曾对自己的儿女说:“徐志摩当初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由诗人的浪漫情怀想象出来的林徽因,而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人。”

七七事变爆发,虽然在那个时候病重的林徽因特别需要一个可以安身静养的地方,很多外国友人劝他们出国避难,但他们还是毅然决然的决定跟随北京的高校南迁。在病榻上的林徽因,明明是那个身体最虚弱的人。却在给沈从文的信中这样鼓励南迁的学者们:“我们这种人太无用了,也许会死会消灭,可是总有别的法子让我们国家进步了,弄得好一点儿,挣出一种新的局面,不再是低着头被压迫者,我们面对事实时很难乐观。但是往大处看,抓紧信心,我相信我们大家根本还是乐观的,你说对不对?”

七七事变之后,林徽因一直坚持着文学创作,当时她曾被聘为北平女子文理学院外语系,讲授英国文学课程。负责编辑《大公报文艺丛刊小说选》,还担任文学杂志的编委。她经常参加北平文学界读书会的活动。经常一起交流的人可谓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梁思成是梁启超的儿子,跟林徽因可谓是门当户对,结婚的时候,梁思成问林徽因:“为什么是我?”林徽因回答道:“我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回答你。”后来被誉为中国哲学第一人的金岳霖出场了,他对林徽因的人品和才华欣赏至极,而林徽因也对这位才高八斗骨、敦厚儒雅的书生十分钦佩。

有一天,梁思成出差在外,金岳霖来到林家做客。金岳霖向林徽因表白,于是林徽因说这要问一问梁思成的态度。等到梁思成回了家,林徽因怏怏不快地对梁思成说她特别苦恼,因为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不知道如何是好。林徽因无所隐瞒,坦诚相告,梁思成自然无比痛苦,辗转反侧一夜,最终决定尊重妻子的选择,如果她选择了金岳霖,那么祝福他们永远幸福。

林徽因又原原本本地把这一切告诉了金岳霖,金岳霖异常震动对她说:“看来思成是真正爱你的,我不能去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应该退出。”

在1955年,林徽因病逝于同仁医院,享年51岁。在金岳霖送别的挽联中,上联是一身诗意千寻瀑,下联是万古人间四月天。

最近重温了一遍《人间四月天》,看到徐志摩一脸深情的向订过婚的林徽因表白时,我老公不仅肉麻的直哆嗦,工科直男出身的他发出灵魂三问;

梁思成不是对手?他哪点比的上梁思成?!

为林徽因和他的未来闯出一条血路?他做了啥?是好好赚钱了还是替心爱的女人解决了来自环境的压力?!

包办婚姻是不道德的,那他觊觎老师的准儿媳,给好朋友戴绿帽子就是高尚的?!

最后,老公给了他一个评价,在堪比娱乐圈的民国文化圈,徐志摩是“最才的子,最渣的男”

我望着面无表情点评电视剧的老公,沉默的送上热烈的掌声。

我因为《人间四月天》而把《徐志摩情书:致陆小曼》看了一遍,因为我太想知道这个终身活在梦里的大诗人到底拥有一个怎样的精神世界,里面隐隐约约的出现三个人,他的前妻张幼仪、白月光林徽因、爱妻陆小曼。这本书集结了1925年开始追求朋友之妻到机毁人亡时写给陆小曼的所有信件。

01吃了败仗的拿破仑

徐志摩喜欢才貌出众、与自己个性契合的女子,并极为热衷于欣赏、赞美与追逐她们。1920年,他遇到了年方二八,美艳如花的林徽因,那个时候他是一位有着一个孩子的有妇之夫。

接下来,更像是一场闹剧。

徐志摩抛妻弃子、争做离婚第一人,在报纸上刊登离婚公告,并附上一首送给张幼仪的诗,诗名叫《笑解烦恼结》,挣脱婚姻枷锁的徐志摩心花怒放、满怀希冀、扬眉吐气的赶回伦敦,却发现早已冷静下来的林徽因随着父亲悄悄回国,等满腹愁苦、尴尬难堪的他赶回国时,林徽因已经和梁思成缔结了婚约。

电视剧里,徐志摩说:“梁思成不是对手。”

现实中,徐志摩也没把二人的婚约当一回事,梁思成和林徽因谈恋爱的时候,他不请自来,二人约会变成三人堂会,饶是谦谦君子梁思成也架不住他这样理所当然,挂了一张纸条“Lovers want to be left alone”

情人要单独相处。

徐志摩只得茫然若失,悻悻而归。

即使这个时候,他还是怀抱希望,托大诗人泰戈尔牵桥搭线,直到小情侣双双赴美留学。很多年后,他这样写信告诉陆小曼当时的心情:

“我倒想起去年五月间那晚我离京向西时的情景……怪不得我,你知道我那时怎样的心理,仿佛一个在俄国吃了大败仗往后退的拿破仑,天茫茫,地茫茫,心更是茫茫,叫我不掉眼泪怎么着?”

他自始自终都没明白,自己到底败给了梁思成哪一点。

02骑着瞎马的孤勇者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浑身别扭。

古人云“发乎于情,止乎于礼”

老话说的好“朋友妻,不可欺”

这两条徐志摩都没做到。

在林徽因那里吃了败仗的徐志摩很快找到了慰藉,好友王庚美艳的妻子--陆小曼。徐志摩在1924年写道:

我跨著一匹拐腿的瞎马。

我冲入这黑绵绵的昏夜,

为要寻一颗明星

明星一般的陆小曼瞬间把诗人迷的颠三倒四,郁达夫曾说“志摩热情似火,小曼温柔如棉,两人碰到一起,自然会烧成一团,哪里顾得了伦教纲常,更无视于宗法家风。”

当婚外情暴露出来后,徐志摩一边出国跑到张幼仪那避风头,空留陆小曼一人在北京应对整个社会的谴责,一边靠一封封情书维系这段见不得光的感情,生怕再像追求林徽因那样,陪了夫人又折兵。他在信里说:

“顶要紧的是你得拉紧你自己,别让不健康的引诱摇动你,别让消极的意念过分有压迫你,你要知道我们一辈子果然能真相知真了解,我们的牺牲,苦恼与努力,也就不算是枉费了。”

他大声在信里疾呼“感情是我的指南,冲动是我的风”

结果可想而知,两个人,一个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一个甘愿从此跌落神坛,两人伤害了一群人,终于走上婚姻的殿堂。

徐志摩原本打算请梁启超做致辞来充当门面,这位当了一辈子反封建斗士的老人,望着眼前这个爱徒、这个觊觎儿媳的男人、这个把自己生活过的一团糟的年轻人霍然站起,宣讲了他有史以来“最坦诚”、“最直率”、“最另类”的证婚词: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数落完新郎徐志摩后,紧接着,望着台下瞠目结舌的宾客,梁启超开始数落起当天的新娘陆小曼来。

“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

梁启超曾说:“徐志摩这个人其实聪明,我爱他不过,此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

参加完二人婚礼后的当晚,他写信给女儿梁思庄说:“我又看着他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苦痛更无限,所以想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棒,盼望她能有觉悟(但恐极难),免致将来把志摩弄死。”

一语成谶。

03当理想照进现实

徐志摩和陆小曼之间的结合本身上就是一场理想与现实碰撞的悲剧。

当这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以结婚收尾,徐志摩信心满满,在给恩厚之的信上开心的说“我毕竟胜利了,我击败了一股强悍无比的恶势力,就是人类社会赖以为基础的无知和偏见。”

语气多么孩子气。

现实中,他也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徐志摩是独生子,陆小曼是独生女,两人在蜜罐子娇生惯养长大,既不会操持家务,更不懂仕途经济,当不擅长处理人际关系的徐志摩为了陆小曼和父亲闹僵后,在徐母灵堂前哭了一夜的徐申如彻底断了徐志摩的经济来源。

如果说徐志摩在第一段婚姻里对张幼仪刻薄寡恩,那么,他对自己选择的陆小曼,则是无怨无悔、极负责任。

三十而立,徐志摩要自己养家了。陆小曼曾经是京城名媛,后来嫁给王庚后又是出了名的阔太太,来到上海后,成了轰动十里洋场的交际花,打牌跳舞、喝酒唱戏、作画会客,甚至还吸食大烟,用纸醉金迷的生活来掩盖婚后的幻灭。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陆小曼一个月要花500左右的大洋,按照当时的购买力来估算,相当于现在的4万元人民币。为了赚钱徐志摩到处兼课,与朋友、前妻合伙做生意,甚至为了几厘钱的中介费在信里左催右催,这段时期徐志摩的信是越来越颓败,日记也是一天比一天阴沉,作品也是越来越少,直至没有。写给陆小曼的信件里提到的更多的是钱、孩子、求你来北京。

是的,求你来北京。

为了结束两地分居的生活,徐志摩软磨硬泡、软硬兼施、连哄带骗,先搬出朋友的指责,后搬出亲友的疑惑,一会说北京如何好,一会说自己如何可怜,几乎是见缝插针,无所不用其极,但是陆小曼不为所动,为什么呢?

因为北京有个林徽因,上海有个翁瑞午,前者她不想见,后者她离不开,徐志摩渐渐的感觉到帽子的颜色不大好看了,大概的感受到当年王庚的心情,光顾四周,曾经嫌弃的前妻事业风生水起,父亲与他也反目成仇,林徽因也和梁思成有了孩子,连王庚都升了陆军中将,而自己呢,理想的爱情破灭,连衣服上的窟窿都要靠胡适的老婆江冬秀缝补。

如此悲凉,可怜至斯。

直至毁灭。

张幼仪曾有觉悟“我是秋天的一把扇子,只用来驱赶吸血的蚊子。当蚊子咬伤月亮的时候,主人将扇子撕碎了。”

林徽因也曾一阵见血“徐志摩当初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而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人。”

陆小曼更有痛彻心扉的感悟“照理讲,婚后生活应过得比过去甜蜜而幸福。实则不然,结婚成了爱情的坟墓。徐志摩是浪漫主义诗人,他所憧憬的爱最好处与可望而不可及的境地,是一种虚无缥缈的爱。一旦与心爱的女人结了婚热情没有了,生活变变成白开水,淡而无味。”

三个女人都爱他,也都看透了他

可是,他谁都没懂,包括他自己

李白是古今诗坛巨星,是中国的文化符号,是源远流长的文化符号。李白的诗词歌赋跌宕起伏,不拘一格,气势磅礴,难以用语言形容。如果要总结评价李白的诗,你会发现所有的形容词在李白的诗中都黯然失色。

然而,诗人的一生和生活状况并不尽如人意。风光是短暂的,痛苦永远在他心里。他总是在隐居和做官的矛盾中受困和挣扎。思考并坚持还是改变对坏人的喂养方式?随波逐流还是日月同行?诗人徘徊在精神和现实的十字路口这些切割越来越复杂,使得诗人呈现给当代和后代的是另一面。

我:我鄙视权贵,但我热衷名利。

诗人李白刚一进社会大门,就成了公务员,成了“小官”。当文学作品中出现“小官”的时候,大家都会觉得真的很小,只是个小干部,说不定连“科级”都算不上!但是,如果你今天看到一群公务员报考,你会觉得:多少人在为铁饭碗而战!能进入公务员行列,应该和李白的富贵关系不大。毕竟李白有超人的天赋。那时候认识一些字的人很难找。更不用说才华横溢的文采了!

当了几年公务员后,年轻的李白打破了他的铁饭碗,辞去了工作。之后,他不带剑离开了四川,开始了他的流浪之旅。在旅途中,李白一边写诗,一边欣赏壮丽的山河。在许多诗歌中,他表达了对权力和财富的蔑视。他的歌词都有相同或相近的意思,比如“名利双收,汉江要向西北流”“丝绸城虽美,我宁愿早点回家”。

然而诗人其实是在寻找更大的政治出路。戴寿山《孟少府徙答》年,李白道出了自己的政治野心:敢言,求皇帝之术,励精图治,乐于助人,使桓盖大片,海郡清明。总的来说,我有管仲、晏婴这样的政治才能,我愿意尽我所能帮助皇帝治理天下,使国家富强稳定!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李白早年曾前往戴天寻找赵昆。他想加入这位擅长制定经济政策的著名隐士,向他学习王霸之道和帝王之术。希望有一天能学到有用的东西,得到皇帝的赏识,治理国家,大有作为。

想当官没什么丢人的,想当大官也不是罪;当了大官,造福了社会,造福了人民,就应该永远受人尊敬!

做官也好,做小市民也好,做浪漫诗人也好,都应该具备言行一致的品质。过度的反向包装会让人觉得这个人虚伪高尚!

二:收起骄傲,扬起眉毛。

在李白的诗中,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他的骄傲,那就是“一生骄傲,一生痛苦。他的善良和慷慨是多么可爱啊。”牛可以吹,但脖子不能一直粘着。诗人为了提高自己的威望,挤进上流社会,为了出名,甚至奉承高官。为了得到韩朝宗的赏识和推荐,当时年事已高的李白对韩进行了热情的奉承。“你不需要封万户侯,但我希望你知道汉景州。”你真的得到了万户侯的称号。会拉韩朝宗吗?我没有实现被推荐的愿望,但是我的正直被自己低估了!

诗歌一个个心情复杂的诗人,成了权贵家的女婿。他们唱道:“啊,我怎么能向地位高、官位高的人庄严地鞠躬呢?他们永远不会有一张诚实的脸。”李白一生结过四次婚,其中两次是朱门世家被长辈推举为宰相。用鲁迅的话说,这是做女婿买房的行为。但是,诗人虽然当了女婿,吃饭问题也要解决了,却没有分到什么房子。

这在当时是被鄙视的行为。社会对父亲收养的女婿的歧视在中国由来已久。其实这主要是对贫困的歧视!秦汉时期,如果边境有军事需要,丈夫首当其冲,被赶到前线炮击。即使在当今文明社会,“倒插门”的称谓也会造成人们的自卑心理!

李白进入大唐前副丞相许家中,第一次成为许的孙女、女婿。李白独自生活了十年。

第二次,他去了唐朝前宰相宗初科的家里,成了他的孙女、女婿。宗科之所以成为历代首辅,不是因为他才华出众,也不是因为他相貌出众,而是因为他姑姑太强势,在宗科来月经的是武则天。前首相官位很高,但人品极低,负面评价超过五星。后来,这个野心勃勃、一厢情愿的古老家族被唐玄宗抛弃了。那时候正经人都不想和宗族来往,更别说结婚了!然而,我们骄傲的诗人却投身其中!诚信又缺失了!

后来李白被唐玄宗录用,被称为“翰林学士”。道士推荐给皇帝的。清代的洒脱活动大多集中在诗词中,向达官贵人鞠躬则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诗人要这样做n次,还好最后会有回音。但诗人两次被宰相家收养,并没有得到什么实际的好处,大部分都是生前指出的,背后也有一些不解和非议。

从李白传世的画像中,我们可以欣赏和想象出这位诗人优雅、俊朗、瑰丽,绝非庸俗。皇太子的老师何第一次见到诗人时,叹了一口气,称他为“谪仙”。“这不是凡人,是神仙!”他马上摘下金饰,邀请诗人到餐厅喝酒。

这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他是如此迷人和熟练,但他也打过一些仗。像“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把自己放在剑锋里,杀在红尘里”这样的诗句,绝不是诗人的幻想、妄想或吹嘘,而更像是一种直言不讳的表白。没有实践,就很难用如此豪迈、生动、血性的诗句来记录这段经历!

后人总结唐朝的辉煌,说唐朝有三样独一无二的东西,是后人无法扛起的:张旭的草书;裴敏的击剑;李白的诗词歌赋。唐朝第一剑客是裴将军,即裴_。天生有诗才的诗人,不仅擅长诗和酒,还擅长剑术。当时有一篇文章说李白的剑术“天下第二”。我觉得很难验证是否真的是第二种。但可以肯定的是,诗人的剑法可以杀人!有的同学甚至把自己放在李白门下,把他当师傅,不是学诗,是学剑术。由此可见,李白的剑术应该是相当高超的!

阳郡太守陆调的诗中有这样一句话:“我曾是斗鸡人,我也扩武陵浩。”邀请掩盖组织,哦,怕吃亏。你开千人,鞍马轻松。我赶到清仙台,离开北门。“李白与一些以斗鸡为业的混混发生冲突。那些坏小子找了一帮当地的社会大哥来打李白。面对一群挥舞菜刀棍棒的鬼神,李白的剑法令人应接不暇。他突然感到巨大的压力,生命危在旦夕!幸运的是,当时和李白在一起的陆貂冲出了包围圈,向警方报了案。政府人员的到来消除了李白的厄运!

李白的遭遇与《北米涅尔》相似,但绝对不同。和李白一起出川的青年吴之琏,和李白私交很好。他们一路喝酒唱歌,疯了一样去了湖南。据考证,在与一个地头蛇的战斗中,吴稚晖牺牲,李白痛哭流涕,葬于洞庭湖旁。

为什么优雅的诗人如此热衷于战斗?也许他是自立剑术的高手,也许他拒绝在别人面前示弱,他的气势在他的血液里涌动!

四:同样的事件经历,但言语矛盾[/s2/]

公元744年,身居高位两年的李白辞掉唐玄宗,离开长安,依然过着没有羁绊的自由生活。做官的经历说明诗人不适合从政,当时的政局也不需要他。就算有,也不一定有什么成就!属于诗人的,应该是宫外的广阔天地!

唐朝十四年,也就是公元755年,爆发了一场有预谋的叛乱。北部边境的两位将军背叛政府,率军攻打长安。失去了英雄气概的玄宗李隆基害怕被刀枪刺伤,带着家人来到巴山蜀水。但仍不知所措的李白显然吓坏了,不敢再四处走动,跑到庐山南麓躲避战火。慌了,那些平时用来抚慰心灵的东西都不见了!“宝书玉剑架上,金鞍马散故人”!

李白在庐山逗留的时间不长,却发生了一件事:他接到王林的邀请,要去幕府。所谓幕府,就是做顾问和参谋。然而,为国捐躯的李白,依然快乐地起舞。

王林是唐玄宗的第十六子。安史之乱爆发后,他被委以重任,坐镇湖北荆州,负责征兵和储存后勤物资。本应尽职帮助皇帝三弟的李林,擅自率军到经济发达繁荣的江淮东部地区,占领了江苏的几个重镇。其实他的东征之行是有分裂天下,以山为王的意图的。当时中央政府和江淮很多地方官员都很警惕。然而天真的诗人依然才华横溢!

进入幕府的昏昏欲睡的诗人激动地写了一组诗《王东巡歌》,并给予李一博热情的赞美:“群臣不救豫州,先贤自远方来”,“见浮江日如蛟龙出峡”!同时还不忘浪漫地夸道,“试借王的玉鞭,命荣禄坐琼宴。南风把胡琛吹走,向西吹到长安,又吹到日本。

诗人有一个浪漫的幻想,一边喝酒一边指挥叛乱,但是这个幻想当然没有实现,但是吃瓜的厄运真的来了!

王林的一系列猖狂和软硬兼施的行为最终害死了恒皇帝。最后王勇的军队被政府军打败,李林自己也死了。诗人李白是起义军的一员,被判“流放”。老诗人只好踩着油门把夜郎赶出去。好在诗人去云贵高原之前,遇到了国家大赦,一切顺利。

李白评价自己对李林幕府的忠诚。他在给好友魏良宰的诗中说:“水军半夜来,浔阳已满。空名弄巧成拙,逼他上船。给500金,扔掉。”大意是:半夜王勇大军进旬阳,“光棍”的名声伤了我。他们想利用我的“光棍”名声壮大自己,于是威胁要强迫我入伙,给我520金作为工资,我像一团烟一样扔了!

李白说他不在乎王勇给他的钱,但这符合诗人视钱如粪土的性格。然而不可思议的是,李林一伙胁迫他,他还是会想起他的诗《咏史诗》。魏良宰当时是江夏总督,掌管一个地区,是公权力人物。李白给了社会质疑他的机会。

当时的诗人王维也在安史之乱中被叛军胁迫,沦为傀儡政府。安禄山参加狂欢节的时候,王维的诗是这样的:千家万户愁,野烟生。百官何时回天?秋天的蝗虫在宫殿里离开天空,在绿色池塘的头上演奏管弦乐!悲伤,愤怒,对王者的渴望,一目了然。安史之乱平息后,王维的伪政府罪行没有被追究,但这首诗还得到了唐肃宗的称赞。

诗人用诗来宣泄情感,用诗来抒发情怀。不管是不是被胁迫,他们都能在诗歌里说实话。

做错了就要敬礼承认,而不是想方设法逃避批评指责。只能逃一时,逃不到最后!其实李白不一定要清白。当时和现在的人都知道,他的政治敏感度很低,报效国家的激情,动机很纯粹。他在幕府的时候只是个花瓶,没有客观的犯罪事实。他只是站错了边,走错了方向。

分析和触摸李白的另一面,会让人认识到诗人不仅是一个伟大的诗人,也是一个普通人,有着普通人的欲望,展现了人性的多样性。但是,我们很难停止对李白诗歌的喜爱。他生活中所有的惆怅都掩盖不了他诗歌中永恒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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