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徽图案使用有规定吗

党徽图案使用有规定吗,第1张

法律分析:中国***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中国***的党徽党旗是中国***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法律依据:《中国***章程》

第五十三条 中国***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四条 中国***党旗为旗面缀有金**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五条 中国***的党徽党旗是中国***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用党旗做头像凡是涉及侮辱非法使用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中国***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党徽的使用范围:

一、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组的印章(印模)中间应当刻有党徽图案;

二、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应当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五面红旗;

三、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可以印党徽图案;

四、党内出版物上可以印党徽图案。 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党徽及其图案需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

第八条 悬挂党旗党徽,应当置于显著位置。使用党旗党徽及其图案,应当严肃、庄重。

第九条 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旗党徽。

第十条 党旗党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

中国***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图案为金**。

党徽是代表一个政党的徽号。是中国***的象征和标志。锤子、镰刀代表工人和农民的劳动工具,象征着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象征光明。

在党的历史上,党徽图案经历了从“镰刀斧头”—“镰刀锤头”—“镰刀斧头”—“镰刀锤头”的数次演变。土地革命时期,“镰刀斧头”是党徽的代名词。

20世纪30年代初期,部分同志提出“斧头”不能够代表工人阶级,应当与苏共党徽图案一致。1933年4月,中共中央研究决定把党旗党徽中的“镰刀斧头”图案调整成为“镰刀锤头”图案。

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中央红军被迫战略转移,变“镰刀斧头”为“镰刀锤头”的决定没有在全党贯彻下去。

延安时期,1942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决定:“中共党旗式样,宽阔为三与二之比,左角上有斧头镰刀,无五角星,委托中央办公厅制一批标准党旗,分发各主要机关。”

虽然作出了这样明确的规定,但是未被写进党章,再加上工人手中的锤头更能代表当时先进生产力的观念受到广大党员的认同,因此党的七大及其前后中央和地方所出现的党旗党徽,基本上为“镰刀锤头”图案。

1951年6月17日,中共中央在给华东局关于党旗式样的请示批复中指出:“在党中央未正式规定出党旗的统一式样以前,在党的30周年纪念时,各地可按旧例,一律采用红旗加镰刀锤头。”但是,统一党旗党徽式样的工作,直到1995年才被提上日程。

1996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中国***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镰刀锤头”的党徽图案被正式确定下来。党的十六大及之后通过的党章都专门列出一章对党旗和党徽作出明确规定。

扩展资料:

党徽和党员徽章的区分

党员徽章是亮明党员身份的重要方式。党员亮明身份制度,大体始于党的十六大之后。进入新世纪,国际、国内和党内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对保持***员先进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解决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薄弱等问题,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此后,党员亮明身份制度逐步在全党范围内实行,尤其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

亮明党员身份,有助于唤醒党员意识,增强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员,第一任务是为党工作,时时事事以***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亮明党员身份,增强的不仅是党员意识和党员责任,更是党员荣誉感和使命感,这份荣誉感和使命感是***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强大动力。

为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2011年,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对党员徽章的制作和佩戴作出明确规定。

2017年6月,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又印发《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徽章的式样、佩戴要求和购买途径等。

党员徽章正面上方为中国***党旗图案,下方为圆形图案,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背面标注×省(区、市)或×部门(系统)党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党员徽章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

党徽和党员徽章在使用范围上也有明显差异。作为党员身份标志的党员徽章,佩戴的空间和时间范围较广,既可以在党组织内,也可在党组织外;既可以在法定工作日,也可在法定节假日。

党徽的使用范围较窄,主要有四种情况:各级党组织印章中间应当刻有党徽图案,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应当悬挂党徽,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荣誉证书等可印党徽图案,党内出版刊物也可印党徽图案。

除上述情况外,如果使用党徽及其图案,需要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因此,与党员徽章相比,党徽使用要求明确具体,更加庄重和严肃。

参考资料:

-中国***党徽***员网-正确区分党徽和党员徽章

  ***员的党徽虽说是小小的一枚,但是中国***的象征和标志,更是能提醒始终不忘党员身份,因此是有佩戴要求的。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党章中党徽佩戴要求,希望大家喜欢!

  党章中党徽佩戴要求

 1、党徽是党的象征,是党员身份的标志,每位***员必须佩戴。

 2、在职党员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党徽,平常生活中提倡佩戴党徽,无职党员提倡佩戴党徽。

 3、在大型集体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号召党员集体佩戴党徽;党内重大活动期间(如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集体宣誓、党员冬训等)、党内重要会议期间(如党员代表大会、党内工作表彰大会、党性教育大会及支部党员大会等),党员必须佩戴党徽。

 4、经审批后的预备党员应按要求佩戴党徽。

 5、党员要衣着整洁、形象健康,党徽应佩戴在外衣左上胸正中醒目位置。

 6、党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尤其是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当党和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和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敢于挺身而出,坚决抵制邪恶,弘扬社会正气。

党章中党徽佩戴考核

 1、各级党组织对党员佩戴党徽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纪检和组织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党员党徽佩戴情况督查,并发出督查通报。

 2、将党徽佩戴情况与党员民主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紧密结合起来。党员第一次违反党徽佩戴要求的,在支部内进行通报批评,本年度内不能评议为优秀党员;第二次违反要求的,党员本人必须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做出书面检查;三次及以上违反党徽佩戴要求的,正式党员本年度评议为不合格党员,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警告以上处分,预备党员预备期延长半年或取消预备资格。

 3、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做好党徽佩戴督查工作,凡经督查核实全年不佩戴党徽人数超过按要求应佩戴党徽的党员人数20%的,取消该党组织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不能评议为优秀。情节严重的由组织找党组织负责人诫免谈话,或免除其党组织负责人职务。

 4、群众举报监督制度。凡正式党员身份不按照要求佩戴党徽和佩戴党徽违反《八项规定》和从事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人民群众和知情者都可以向纪检部门举报,纪检和组织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党徽佩戴的条例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中国***党旗党徽的尊严,使党旗党徽的制作、使用规范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的党旗党徽是中国***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党旗党徽。

 第三条 中国***党旗为旗面缀有金**党徽图案的红旗。中国***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四条 党旗的通用规格有下列五种:

 (一)长288厘米,宽192厘米;

 (二)长240厘米,宽160厘米;

 (三)长192厘米,宽128厘米;

 (四)长144厘米,宽96厘米;

 (五)长96厘米,宽64厘米。

 在特定场所需要使用非通用规格党旗的,报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用于悬挂的党徽的具体尺寸,由使用党徽的党组织提出并报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五条 党旗和用于悬挂的党徽,由中央组织部从生产国旗国徽的企业中指定企业,按照本规定所附的中国***党旗党徽制法说明制作。

 第六条 党旗的使用范围:

 (一)召开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二)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党日活动;

 (三)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会议室,可以悬挂党旗。

 按照国旗法规定应升挂国旗的场所,一般不同时悬挂党旗。

 第七条 党徽的使用范围:

 (一)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组的印章(印模)中间应当刻有党徽图案;

 (二)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应当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五面红旗;

 (三)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可以印党徽图案;

 (四)党内出版物上可以印党徽图案。

 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党徽及其图案需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

 第八条 悬挂党旗党徽,应当置于显著位置。使用党旗党徽及其图案,应当严肃、庄重。

 第九条 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旗党徽。

 第十条 党旗党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组织应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

 本规定的党组织和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当事人党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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