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初恋情人,二十年后表白的经典文章

对初恋情人,二十年后表白的经典文章,第1张

重逢初恋

一边是初恋,一边是过了十几年还有两孩子的老公,你说我该怎么选?

我和初恋大概二十年没见了,我们虽然是一个大队的,但不是一个小队,中间还隔着几个小队。如果不是故意去找对方,也确实碰不着。不过我打听过他,听说他过得很好,我也就安心了。

去年底,我们俩偶然在老家遇上了。他过得一点也不好。他和他老婆到南方打工,他一个人干活,他老婆天天在家玩。后来老婆说想孩子,就回来了。结果跟别人好上了,好了好几年,他才听说。本来都过不下去了,别人都劝他要为孩子想,他才没离婚。

这么多年,他的条件也很差,四处打工,连房子都没有,还背着债。

我特别心疼他。见面之后,我们就天天发短信打电话,后来我忍不住跑回老家看他,那天晚上他没回家。他本来说要把我们俩的第一次保留到我们结婚后,我不这么想。我们还是在一起了。那一夜,我觉得自己像个幸福的小女人。

第二天,他回到家了,他老婆还没回来。回来后,他们俩就打起来了。他要离婚,我问他:是不是因为我离婚的,千万不要那么做。他说:不是不是。

6月中旬,他们俩离了婚。他离婚后,我天天追着他问:到底是不是因为我离的婚。他说:其实是的。我压力特别大。

我和我老公结婚十几年了,夫妻生活一直很不和谐。他也去看过,吃了些药,没什么用。

还有一点,他一点上进心都没有,过一天算一天,能偷懒就偷懒,对生活没有热情。他在女儿的作业本上签字,都很敷衍,错的题还是错的。我呢,对生活对工作都很认真,做一件事就要把它做好。我还当选过优秀家长,在学校里讲话。我觉得这是对孩子的责任。

他的单位后来倒闭了,他也没什么,这里打两天工那里打两天工,有一点苦有一点吃亏,他就不干了。也只赚得到一点点钱。我的工作非常好,也清闲,家里基本靠我支持。我有时会说他:你一个男人要靠女人来养家。他就会说:那我只这个样,你说怎么办?或者说:你让我去抢银行是吧?

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打牌,电话一响,他就跑了。

情窦初开

我想要的男人是能吃苦的,有闯劲儿的,哪怕在外面碰个头破血流回来,哪怕赔了钱我也愿意。

初恋就是这样的,离婚时,他分了几万块钱的债,现在在开电瓶车。住在租的破房子里,带着女儿,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来了,晚上回到家还要洗衣做饭。我跟他说让他中午休息一下,他说活儿来了,我不能不接啊。我很心疼他。

这两天,天天想我们以前的事儿。如果不是我忽然被哥哥带到了武汉,我们俩的孩子至少也该读中学了。

我们俩是小学同学。我的皮肤黑黑的,但五官好看。一直是班长,副班长都当得少,学习也不错。他学习不怎么样,但人长得很漂亮,还会唱歌吹笛子。

那时候,每次学校举行什么活动,我们俩都是主持人,同学都说我们俩往台上一站,还挺般配的。每年六一前半个月,老师就点着我俩的名字说:你们不用上课了,到学校后面去背词儿吧。

一下课,同学们都跑来了,说我们俩躲在那儿谈恋爱。其实根本就没有,年龄还那么小。

我记得小学毕业的晚会上,我们俩合唱了开幕后的第一首歌,《彩云追月》。

本来我考上了重点中学,因为父亲得了病,家里没钱供我读书,父亲把我的录取通知书藏了起来。都开学半个月了,我还在等通知书。

父亲跟我说这事儿的时候都哭了,我好几天没吃饭,哭着闹着要上学。母亲把我拉扯到水塘边,说如果我再闹着上学,就把我淹死。现在想起这事儿,我还掉眼泪。那时候怎么那么苦。

那年冬天,哥哥把我带到了武汉。我这次才知道,那年开学后,他看遍了所有的名单,挨个班找我,都没找到。

可能他一直在打听我,我每次回老家,他都知道。有一年,我回去,他来找我。我要去姐姐家吃饭了,我就让他走,他不走,说要等我回来。我非要赶他,他只好走了。当时怎么没想着请他一起去吃饭?

大概是十九岁那年,我们俩都预感到以后可能见不着了,晚上,在田间小路上走,走到半夜都不舍得分开。累了就坐在田埂上,你望着我我望着你,都不说话。

深夜里,他把我送到姐姐家门口。他转身要走,我问他:怕不怕。他说:不怕。直到二十年后,他才告诉我,那天晚上他是哭着走回家的,一直哭到天亮。

各有利弊

我一直很怀念那天晚上,我们第一次亲吻了。不过他说要跟我在一起,我狠了狠心拒绝了。因为我想我根本没有能力把他带到武汉。

到了二十岁,父母家人都急着给我介绍对象,我见都不见。后来催得急了,就见了现在的老公。听嫂嫂说他家条件不错,跟他看了场**,觉得他是个老实人,就同意了。

结婚那年,我22岁。那一年,他也结婚了。他跟我说,结婚的前一天,他还跟老婆吵架了。老婆问他,怎么总是闷闷不乐的,是不是心里有别人。他不说。结婚的当晚,也是这样。

婚后,他总是跑到别处去过夜,他说家里忽然多了个人,很不习惯,而且一直还想着我。就这样,他们夫妻关系一直不好。

这些都是他说的。

我现在特别头疼。

有时想,离婚算了。但是,我老公这人吧,虽然不思上进,但是是个很有涵养的人,总是让着我,生活上对我也很照顾,何况我们俩还有两个孩子。

但是再一想,我还这么年轻,毕竟也有生理需求。朋友说,让我在外面找个情人,还是跟老公过日子。我说,这种事儿我干不了。

你说选择初恋吧,虽然精神上会很满足,但是负担也重。我有房子,离婚的时候,至少可以分一套,住是没问题。但他到武汉来,即使我给他安排了工作,但肯定不是很好的那种。而且我还要养我的两个孩子,养他的女儿和他父母,压力肯定比现在大很多。

而他却从农民一下变成了工人。不过,我了解他,他不是因为钱和我在一起的。

他这段时间总是对我说,如果不能和我在一起,他就去死。

我很怕他这么说,如果他真的爱我,应该主动退出,让我过平静富裕的生活,而不是把这一切都打碎,非要拥有我。我要是他,我会退出的。但是他到现在都没说过这话。所以我觉得他的爱很自私。

但还是放不下他,又怕他做傻事。

有时看着电视,我会忽然跟老公说:咱们离婚吧。老公就笑呵呵地说:离呗。我知道,他当成玩笑了。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回首又见TA

莫文蔚在金曲奖上宣布要和17岁时的初恋情人结婚。这婚讯公布得十分浪漫、相当意外,新闻点颇多。最大亮点在“初恋”。

这让我想起另一个名女人:陈鲁豫。她和他13岁相识,18岁相爱,21岁分开,9年后重逢,并结婚。陈鲁豫说:我们终于明白,什么都不曾改变。

这句话说得多么风轻云淡,而莫文蔚也当众说“非常开心”。这实在是因为再相逢,他们都是单身男女。那种千帆过尽皆不是,蓦然回首又见TA的感觉,真的太好。

如若不然,则只能像张爱玲在《半生缘》里让曼桢说的那样:“能见面已经不错了……世钧,我们回不去了。”各有家庭子女与责任,又能如何。

当然,也有想要拆迁重建的,工程浩大了点,慎之又慎啊。

1、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我已在佛前 ,求了五百年 ,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於是把我化作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而当你终于无视的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 2、 我喜欢你,叫我惊世骇俗丑不拉几香菇头 我喜欢你,一天打我八百次 我喜欢你,念英文的声音 我喜欢你,喝醉酒要我背你回家 我喜欢你,跳舞的样子 我喜欢你,和我一样喜欢粉红顽皮豹,但又知道他的好朋友是谁。 我喜欢你,你明明不是我心目中喜欢的那样的女生,可是,我就是喜欢你。 3、 没有一个人值得你为他流眼泪 ,谈恋爱怎么样都好就是不要伤心。 4、 就算全世界反对我们,我也要跟你在一起。 5、 “他又消失了,我要怎么办?” 6、 “没有她你会死啊?” “会,我会死,如果她死了,我也不想活了!” 7、 我那个时候人出车祸了,我人躺在医院里昏迷。 你要我怎么去见你,如果可以, 我爬也去见你了 。 可是我没有办法,你要恨我也没有关系。 因为我更恨我自己! 8、 “那你还爱我吗?” “3年了,我从来没有停止一天爱你!” 9、 你曾经受过伤吗 你恨那个让你伤心的人吗 恨他让你从此没有办法再爱上任何人,失去了爱人的能力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当你伤心的时候,那个人比你更伤心 你不知道,她一直在找你,告诉你当初来不及说出口的那一句话 就算全世界都反对,我也要跟你在一起 10、 我喜欢他很单纯。 我喜欢他会逗我笑。 我喜欢他凡事不爱斤斤计较。 我喜欢他当别人对他做了不好的事,他也从来不会记恨。 11、 我在等一个人长大, 没注意时间过的这么快。 12、 丑不拉叽香菇头、你会担心我一辈子嘛 我会!” 13、 一切都是如此的不可思议,假如没有尝过苦涩的滋味,我想我不想发现,伱早已再我心中注入了一口的甜蜜,这是触动的感觉。 14、 “有没有怎么样啊,知不知道我很担心你呀,如果你死了,那我要怎么办” “你那么激动干吗?” “我干嘛不激动啊,因为我爱你啊!” 15、 命运让你失去一个达浪,最后一定会还给你一个达浪。 16、 从来没想过这三年甜蜜的回忆,在这时刻竟然是如此的痛,原来认真谈一场恋爱,竟然让人是这麼难过,如果是这样,那我再也不要认真谈恋爱了,再也不要。 17、 你没有迟到、 是我迟到了。 18、 只要你记得、不管是林达浪还是薛海、 我永远都是那个一直很爱很爱你的大笨蛋、 这样就够了。 19、 三年了 ,你还没有出现,你死定了,你死定了 ,你早就死了一百次了。 20、 不管是达浪还是薛海,唯一不变的是我爱你。 21、 你要我放弃你,你可以那么轻易的说出这几个字,你知道这对我来说有多困难吗? 22、 海:(正经地咳一咳嗽、低头、扣衣服)的确,那一天我有看到一支琵琶。 茱:什么琵琶? 海:就是你……一排一排的肋骨 很像一支琵琶(海无辜地眨啊眨、眨啊眨着大眼睛) 茱:然后呢? 海:然后那一支琵琶上面……还有两颗……小笼包(薛海无奈、无辜地看着宝茱姐的身材) 23、 “如果想哭的话,可以不要笑啊!” 24、喜欢可以几个人,爱只能一个人。

那年青春,在校园里因为遇见你,所以一切都变了样子,而爱情如今已是一种很好的回忆。不管曾经是感人还是虐心还是催泪。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篇1:校园爱情,一场游戏一场梦

回想青春往事,往往是神采飞扬壮怀激扬。多少热血柔情,几多儿女私情,在意气风发的青春时代无一例外的演绎著缠绵痴怨。青春的张扬和疯狂,在时代的巅峰挥洒毫不吝惜柔情蜜意。梦想,在爱情的王国里至高无上,和恩爱的有情人山盟海誓,校园里的树荫角落,到处都留有爱情甜蜜的味道。以为今生,她他就是一生自己的唯一和永远!

笔者不幸也有一段校园的轰轰烈爱情,虽不至于可歌可泣难忘终身,却也缠绵悱恻铭记于心。即便时过境迁多年以后,那段如梦幻般的爱情依然在心底沉淀,有时难免会浮起怀想的留恋,像新鲜果子刚从树上采摘下来,那一股特殊的香味只有在过去很久的时光以后的某个日子,才开始令人回味那难忘的味道。

和许多老掉牙的爱情一般,爱做梦的两个少男少女当初因为意气相投爱得疯天黑地死去活来。相互欣赏彼此的个性,无比体谅熨帖的温婉柔情把两个人紧紧联络。那时刻,他就是心中的月亮,她就是不能替代的天堂。什么世俗,什么礼仪教条,全都是被踩在脚下的,对之嗤之以鼻,傲然于天地真像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

哪知道,那只是像一场**的罗曼蒂克,再伟大的海誓山盟也就如小时候的小朋友过家家,一点世俗的波浪,就足以粉碎颠覆从前的恩爱缠绵。笔者一样,在遇到现实的问题时,残酷的事实开始考量两个人的爱情的坚贞。同许多剧中情景一样,家庭的阻挠,亲人的反对,最终变成了两个无情的人,开始在两个世界里沉默,劳燕分飞杳无音信,一场爱情就在走出校园后葬送在现实的土壤里。

校园里,许多爱恋的男女都可以不考虑现实的因素。爱情,就像春天的蜜蜂,在醉人的馨香微风里嗡嗡乱飞。校园里的男男女女,爱情就如梦幻般惹人陶醉,总会在成长的过程找点事来做。那骚动的青春荷尔蒙开始对异性发出最温柔的攻击。至于现实里的物质纷纷扰扰,会有大人家长给予理解并全力支援,所以校园爱情在有了坚强后盾下,开始了肆无忌惮的疯狂蔓延。在没有一丝顾虑和牵挂以后的归路,只管眼前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对于世俗强大的浪潮和压力,压根儿就没有一丝一毫的思量和考究。

可是现实才是最有力的杀伤性武器,它强大的威力足可以一招毙命。隔开了时间,分开了距离,谁会像古时候鸿雁传书两地爱恋速食和快餐是现在经典的两种时尚,没有几人愿意忍受时间的考验和距离的折磨。你前一刻和她网上电话里恩爱亲嘴,在下一刻说不定会传来变心的讯息。你要去怨谁,现实的速度永远要快过爱情的成长和巩固。

当然,也有异地的爱情可以长久,也有少量的校园爱情把两个人的手牵到一起走过一生。不可否认,这只是个别的极致和经典的传说,它只是属于个中翘楚的凤毛麟角。远离了校园,分离了地域,远隔了时间的等待,校园里的爱情,更像一场游戏一场梦!到头来,一切都如水中月,空留遗憾在波光纹纹的水里荡漾开来,慢慢地恢复了平静什么都不存在!

 篇2:为你摘过三十九罐星

那年,她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有着一副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

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像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她常常照着镜子想,如果有一天她成了那种女孩,他会不会喜欢上她。但想归想,她还是每个月都跑去理发店把稍微长长一点的头发剪短到耳际边,还是一遇到好笑的事情就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取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点点滴滴她与他的回忆。

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开始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她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朋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十九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是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东西。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说:“学业为重嘛。”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老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头乌黑的长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出光彩,白里透红的面板,时不时抿嘴一笑,都认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著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好久不见了。”

她二十二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有继续考研,进了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著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生活,并且坚持单身。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到一边,语重心长地说:“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女人终是要嫁人生子的,这才是归宿啊。”

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

她二十五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万。他这时已自己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家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双喜临门。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轻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样。

她二十六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恋爱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一塌糊涂。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腾下逐渐模糊的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三十六岁,过著平静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老同学,闲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败,沉重打击后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在找了好几天后终于在一间小酒吧找到他。她没有骂他,只是递给他一本存摺,那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然后对他说:“我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的。”他开启存摺,钜额的数字让他难以置信,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在听到他说“借钱”两个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见,她不过是一个快让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大方

她依旧淡淡一笑,说:“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

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她四十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家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的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帖,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老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

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著微红的水,突然想起十五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五十五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

三个月,**里的片段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呢。得到讯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志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颗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似是回光反照。

“这是给我的吗”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

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会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著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著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是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她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

三十九罐色彩缤纷的星,他呆呆地看着,一时间有种错觉,仿佛那是天上的星星被摘落人间。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全撒在了她身上,三十九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捡起来时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七十岁了。

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四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地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

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

他皱了皱眉,脑海里有什么熟悉的东西闪了一闪,但又没抓住。他问孙子:“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哦!”孙子乐滋滋地回答。

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

“杰,我快要走了,可是,我这一生,懂得了一件事,那就是,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他念著,念著,他和她年轻的面容花朵般划过脑海,突然间,他泪流满面。

 篇3:我曾经那样怨恨你

17岁那年,辍学创业失败,我的一腔豪气被挫得烟消云散,终是向现实妥协,灰溜溜地回到了学校,在书本里重拾旧山河。

这场回归,谈何容易本身学习基础就差,再加上一颗早被放野了的心,我怎样都无法像其他同学一样专注于书本,即使开学一月有余,能做的,也不过是将书本扔一边儿,望着窗外灰濛濛的景色愣神。时常听着周遭同学们“哪套模拟题押题很准”“哪根函式线该怎样画”的讨论,我便觉得自己在另一个世界,像油与水注定泾渭分明般融不进去。而他们看我的眼神,也仿佛我是个沉默寡言、一身坏习气的怪胎,唯恐避我不及。

唯一愿意跟我做朋友的,是女生叶。叶坐我后面,成绩优秀,每次考试至少能甩我两条街,而且叶很美,性格开朗,颇有人缘。叶给我讲解那些难懂的数学题,作为回报我每天帮她打饭。偶尔,她会用拳头擂一擂我的后背,然后发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也是青春多事,慢慢地,我暗恋上了叶。

我鼓足勇气,将千言万语简化成一封书信,郑重其事地交到了她的手中。阅后,她一脸尴尬,措辞许久,急促地说:“你人真的很好,但我还没有做好高中阶段谈恋爱的心理准备……”

最俗套的拒绝方式,狗血地发生在了我的身上。

但很快,叶恋爱了,是跟班上另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两人成绩不分伯仲,下课了就凑在一起做作业,在甜蜜的氛围中你追我赶。

只因两封信,我与叶已陌生如隔沧海桑田,唯一不变的,是她银铃般清脆的笑声,嘻嘻哈哈,还比从前更爽朗响亮了。

我怨极了叶。这份怨,激得我从自甘堕落中翻身打挺。我决定,至少在学习上,我要把叶比下去。多少人努力学习,为了报效祖国,或成就自己,而我,不过是为了出一口恶气。

进入高三,我参加了第一次摸底考,成绩和想象中一样糟糕,总分只考了287,数学连20分都不到。折算下来,这个分数放到高考,是连填志愿的资格都没有的。即使噩梦再强大,我仍然开始了义无反顾地踏路前行。在老师和同学们惊愕的目光中,我变了,变得更沉默寡言,每天最早到校最后离开,20天可以一口气做完20张试卷。

就这样,我以饱满充实的状态坚持了两个月,然后迎来了数学考试。这次考试,我得了112分。在数学老师惊喜又质疑的目光中,我坐在最后一排,捏著试卷,努力憋著不让自己掉下泪来。

青春年华最艰难、最疼痛的事情,是蜕变。

我的高三300天,是青春岁月里最苍白、无聊的300天,却也是最充实、美好的300天。

在那个喧嚣的夏天,高考如期而至。我写下最后一个字,放下笔,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像长时间饱胀却又突然泄气的气球一样,我的心中无限平静。一个月后,一所211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躺在了我的信箱里。我考上重点本科的讯息,惊呆了所有亲戚朋友。

高考之后,我再没有见过叶。进入大学后,我努力融进身边的每一个圈子,我将过去失败、沉默的自己彻底隐瞒,把大学生活过得风生水起,以至于可以惬意地坐在图书馆,把过去的伤痕一字一句敲打出来。我再也不恨叶,在从今往后各自悲哀或欢笑的道路上,我会感谢她,如果不是因为她,我的青春,就注定会毁在那年的儿女情长与窗外灰濛濛的景色中了。

qq空间爱情日志文章

 爱情是浮华而短暂的一场梦,当梦醒来,一切爱恨情仇都会散场,留下一颗斑驳苍凉的心以下是为你介绍的qq空间爱情日志文章,欢迎阅读以及浏览!

qq空间爱情日志文章(1)

 我相信每个人心里都需要爱情,尽管说出它需要勇气,因为爱并不是如一日三餐的日常用品,它是奢侈品,甚至需要维修保养的。

 在爱情的世界里,就像一个人手托指南针的S级,一个人手托N级,在万千相似面孔里,找到那双你注视它,就不会再感觉不安孤独的眼睛。我们寻找的如此辛苦,甚至几次栽跤,被他人把心一把推倒在地下,几次都不敢再相信这般的寻找下去,他会在下一个拐弯处翩然而至。感情往往在心力交瘁的掉头离开时,两相错过。

 谁都无法给爱情做一个加减法,算出我们寻找到他,还需要多长时间,多少距离。爱情就因为这深不可测,充满了玄机。若有幸,有幸的遇到了,谁又都无法端出合适的菜谱,做出他恰恰喜欢的感情口味。

 一个人,若连生命都捧出来,去送给另一个毫无血缘的人,这种无私当之叫人喝彩。

 一个以前玩的很好的姐妹,现在每天坐一小时的地铁去上班,来回要消耗两个小时在路上,下班回家后又马不停蹄的冲进厨房,双手揣进冷水里洗菜择菜,翻洗男人洗澡换下的大内裤。未结婚前,我们聊电视剧聊旅行,一群姐妹里她当数最会打扮,想法最活络,若想背包游走,脱下高跟就敢夜闯火车站。结婚后,听她念念叨叨,男友喜欢吃红烧肉,推算出菜场的猪肉又涨价啦,再进化到公婆的胆固醇有点高,再上升到是不是到了年龄了,该给老公生一个娃,从此床头夫君打鼾,床尾尿片高扬的日子。我们开玩笑,问她”堕落“如此快,可曾甘心她笑笑,端出一盆又一盆饭菜,男人在她又一次走进厨房时,细心的替她把头发捋到了肩膀一侧,担心汤汁四溅,又给她紧了紧围裙,然后在众目观望里,毫不羞涩的,“吧嗒”一声亲了下她的后脖颈。她明显看出我们在等她的回答说“他知道我怕黑,所以给我买了小夜灯。他知道我吃不惯辣,所以每次点菜,都会和服务员叮嘱一声,少放辣。他怕我坐地铁太劳累,所以饭后会给我捏脚。夜晚风凉,他会带件我的大衣,牵着我的手,一起去遛弯。他能打败我游走的空虚抱紧我寒冷的荒凉卸去我时刻绷紧的坚强。他肩膀虽不算宽厚,但我靠着他,就好像看到了我们会一眼老死的命运。不管我本人多么平庸,他总觉得在他的世界里我最美。”

qq空间爱情日志文章(2)

 第一次见安雨涵是在刚进大学时的校学生会招新上,我们被分在一组面试。面试完后,她走过来说:“我们以后就要在一起工作了,留下各自的****吧。”

 那之后,我跟安雨涵开始了频繁的联系。我知道她是美术班的,而她也知道我是机械班的。一个周末,安雨涵她自己在画画,要我一起去画室。

 我拿着图板来到了画室,看到她的画纸上,画满了纷纷下落的紫色花瓣。

 “你的画让我听到了‘呼呼’的风声。”

 听到我的赞美后,安雨涵不禁捂住嘴,笑个不停。她说,我们老师说,厉害的画家画风时,会让人感觉到一股被风吹过的凉意。那之后,我们经常一起画画。

 一天美术班的同学跟我说,学生会里一个男生在追安雨涵,催我要加快进度,否则就没机会咯。我装作很不在意,笑称:“我跟安雨涵只是好朋友。”

 但当晚,我还是约了安雨涵去上自习。在自习室外面我注视着她,低声问道:“学生会里是不是有个男生在追你”“嗯,我拒绝他了,怎么啦”她楞了下,爽快地回答我。我则暗自欣喜。

 入学的第一个情人节到来了,朋友们都提醒我抓住机会表白。可是那天直到很晚,我都没有勇气给她打电话。我丧气了,打开电脑,却看到安雨涵的QQ也在线,难道她也没出去玩

 我打开对话窗口,呆了近半个小时后,才发送过去一句话:“安雨涵,今天是情人节。”她马上回复:“嗯,是的。”然后我就不知道该回复什么了。又过了十几分钟,我在键盘上飞快的输入一行字发送过去,发过去后我自己仔细地读了一遍,却发现我发送的内容竟然是“安雨涵,你心里有没有什么话要告诉我”一分钟后,安雨涵回复我一个“您”字,我彻底崩溃了,迅速合上电脑。

 接下来的几天为了逃避安雨涵,我手机、电脑都关机,经常骑着自行车出学校瞎转。那天,在彩云路往北正准备左转时,我发现长长的路今天居然被落下的紫花淹没,我仿佛是踏上一大片紫色的花海——到处是风铃花。我惊呆了,马上折回学校。

 在校门口正好碰到安雨涵。几天没见她换了发型,成了一个短发女孩。“我刚刚到你宿舍……”她正在对我说。没等她说完,我说:“安雨涵,上来,我带你到一个地方去。”她坐在自行车后座,不停地问要去哪儿。直到我们到了彩云路,她发出了惊呼:“哇!这里好漂亮!”

 安雨涵跳下车,步入紫色花海。我跟着走到一棵开满风铃花的树下驻足,仰头长叹:“这是风铃花。每年的这个时节是花期,不过花期只有十天左右。花一开,叶子就会迅速凋零。”安雨涵拉住我的手:“我想,或许风铃花一直就希望开花给叶子看。但叶子却想早点凋落,好让花期更长。”说完,我们走向人行道旁的长椅坐下,静静欣赏这场紫色花海的盛宴。

 回到宿舍,一个舍友跟我说:“今天安雨涵来过,见你不在要我转告你,‘您’就是‘你在我心上’。”

 我躺在床上,继续回味风铃花开的味道。

qq空间爱情日志文章(3)

 我叫K,一个放荡不羁,性情冷漠,总是神情孤傲的男孩子。给人的感觉可能一直都是冰冷和不可接近,所以直到大学即将毕业,准备考研的时候我都没有谈过恋爱。青春盛开的季节,谁都会把心里放进一个人,而我亦只放在自己的世界。不是没有渴望过爱情,不是我没有孤单寂寞的'时候,而是,我一直没有遇到那个让我牵肠挂肚的女孩。我是那种宁缺毋滥的人,所以就这样孤单了下来。直到遇到Re。

 Re是小我两局的学妹。很清纯,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

 跟她相识的开场有点好笑。那是一堂自习课,我习惯性坐在一个不被人打扰的位置看自己的书。“帅哥你好,可以借我一支铅笔吗”很甜美的声音让我移开了看书的视线。白色的运动服,短短的学生发,双眼明亮有神,特别是那一张明媚的笑脸。让我在第一印象里便有了一种很温暖很特别的感觉。不习惯用铅笔的我,又不忍拒绝这么可爱的学妹,便索性拿了同桌的铅笔给她。礼貌的道谢,便一脸快乐的坐在了我前面的空位。而我则继续看我的小说。

 “小同学,你怎么可以不经过主人同意就拿人家的笔丫”

 “不是的。我是借的……”

 “它的主人都不在,你跟谁借的丫”

 “我……”

 沉浸在小说里的我忽然被他们的争吵拉回现实,我立刻明白了起因。便马上跟同桌说明了原因,战争平息,看着她因为委屈而涨红的小脸我的心实在愧疚。作为赔罪,我便在之后的一个自习给她买一支铅笔。拿着我的铅笔她笑的很灿烂,我在瞬间被那种明媚的温暖传染,我也笑了。

 之后我们便开始熟悉起来,我们一起走在上下晚自习的校园小道上。

 我会帮她很多学习和生活上的一些小问题,毕竟我是她师兄。可能因为一种感动,她会在每一个清晨放一个小橘在我的书桌里,也会在每一个晚自习前帮我整理好书本。小小的举动,却是道不出的温暖。不一样的情愫在彼此的心底生长开来。从没有经历爱情的我,心里有了幸福的不安。

 [幸福荡漾开来,我们相惜相伴]

 腊八后一天是她的生日,而我那时正在忙着考研。没有时间陪她,然后她便跟几个好姐妹简单的庆祝了下,我知道她很希望我能陪她。所以我心里很难过,便在心里告诉自己:考研过后,一定好好陪她。

 考试结束,还没有离开考场,我便用手机给她打了电话。因为激动,因为一种迫不及待,我在听到她那声“喂”便对她表白了。

 我说:“Re,ILOVEYOU。”

 这是平生第一次说这样煽情的话,而自己却觉得很真实,那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感觉很真。

 她在听到后,愣了一下,然后轻轻的笑了。然后淡淡的说:“我知道了。”简单的四个字却也让我幸福的回味了很久很久。其实,有时候幸福真的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在那城市里,我陪她疯狂的玩了两天。看着她开心快乐的样子,我真的很幸福。

 寒假的前一天晚上,她陪我在我的宿舍度过。她卷缩在我的怀里一夜,一直在安静的流泪。抱着她,我没有做任何不安分的事,因为觉得这样的相拥就已经足够。

 临别的站台,我哭的稀里哗啦,那一刻心里的不舍和爱恋已让我顾及不到自己还是个男生。因为我不是个会控制自己情感的人,该哭该笑,向来从不掩饰。

 整个寒假,像是相隔了牛郎织女的银河。彼此的思念,让我在每一个清晨给她发一封抒发想念的邮件。因为她想提升自己的英语,所以我借助写信也来帮她。也会在很多个深夜和凌晨听她在电话里呢喃。她是个太单纯的女孩,所以她总是简简单单的微笑着。

 [幸福,是牵着的手不分开]

 热恋过后是平淡,自然会有些伤害,但我们还是没有松开牵着的手。

 每一个人都有缺点,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性格上不免有点磕磕碰碰。会争吵,她会哭,我也会生气,但不会太久我们便会和好。因为懂得互相谦让,我们都会主动的道歉。

 我是一个重感情的男子,所以痴情是理所当然。我曾经对她说过:只要你一天是我的女友,我就一天当你老婆来疼爱。她每月一次的生理痛,每到那天我都会24小时开机,她痛的时候我便给她弄姜汤,并嘱咐她小腹保暖。她说,那几天本是所有女孩子最难受的几天,却是她很幸福的几天。

 我们租房子住在一起,但我从来没有伤害过她。Re说,她真的很感动,因为这样的社会这样单纯的相恋已经很少了,而且还是大学校园。我想应该是这样吧,我是个感性的男子,我懂世间女子的不容易,我明白一份感情的可贵。虽然我一无所有,可这样的情感我很用心的珍惜。或许在一些人眼里这样的情感淡不可提,可我却甘愿为这样的感情甘之如饴。

 大四还是结束,我即将要去J市读研。心里真的很舍不得,但为了我们的幸福更远的走下去我们不得不分开。但我们的心不曾分开。因为我们明白这样简单的爱情很可贵,所以我们会很真心的呵护。

 因为誓言不敢听因为承诺不敢信所以放心着你的沉默去说服明天的命运

 没有风雨躲的过没有坎坷不必走所以安心的牵你的手不去想该不该回头也许牵了手的手前生不一定好走

 也许有了伴的路今生还要更忙碌所以牵了手得手来生还要一起走所以有了伴的路没有岁月可回头

 这是一个很美好的故事,虽然它很平淡和简单。但真正携手而走的幸福都是这样简单却深入骨髓的情感。这样的爱暖入人心。年少的时候谁都追逐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当爱过痛过以后都发现自己真正想要的幸福只是那种平平静静的相守。一种一生一世的不离不弃,紧握的手不再松开。很替你开心你能拥有这样的一份爱情。好好珍惜,你们会幸福的。祝福你们。

qq空间爱情日志文章(4)

 L是某重点大学的高材生,山东人,却不是山东大汉,典型的清瘦型帅哥。W是正宗的北方姑娘,在一个小城市读一所三流的本科院校B大,生性爽朗。两人相识场景很恶俗(至少W一直这样认为),认识L时,W已失眠若干天,正困在自己的毕业课题中无法自拔。

 L由于课题原因来到了B大,无意间侵占了W在实验室的领土,顺势就点燃了W心中无处发泄的怒火,一场地盘争夺战就此拉开了帷幕,还没到高潮就被W的老板一句“W,你这几天就和L学习实验吧”给无预兆的终结了。在L小人得志的笑脸下,W怀着一颗“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心,开始不甘不愿地成了L的学徒。

 时间在平静过去匆匆过去,W和L也开始和解,L给她讲相识7年的女友,因L在京买不起的房子开始动遥L的故事很长,是典型的大学生恋爱,由浪漫走到平淡,时间改变的不仅是两个人的年龄,还有两个人对待爱情的心。W静静的听着,心里的某个地方被触动。

 L临行的前夜,W组织了小伙伴们为他们送行,在KTV唱了整整一夜。W不知自己何时睡着,醒来后却发现自己枕着的是L的腿,身上还有L的大嘴猴上衣,而L保持标准坐姿闭着眼休息。那一刻,W心里暖暖的。

 L离开后,W的生活回归到实验室,食堂,宿舍的三点一线。L最终还是和女友分了手,之后L很消极,W则一直通过网络陪伴着他,两人开着视频,都不谈及此事,W做自己的实验,L就这样在网络的另一端看着,吃着W给他带回去的肉干,发着“有个哥们儿真好”的感慨。

 没几天学校要放假,W正进行了一半的试验面临着停工,这意味着之前W的努力全白费了。前后思量,W决定自己留下,做完再走,没地方就住在实验室,吃的只有泡面,这时L也开始忙了起来,有时好几天不见踪影。再见时,整个人瘦了好多,但却不在有失恋之初的痛苦,看着W这几天的成果,便一顿嘲笑,气的W直接拔掉了电脑电源。次日,L告诉W,他要来陪伴他的战友了,学校那边已经请好了假,附加条件只有一个,W必须管饭!W听了只当是玩笑,当即许诺包吃包祝

 L真的来了,惊呆了W。

 刚下车的L看着W,一脸疲惫却仍嘲笑道:“嗨,没见过这么帅的帅哥!”

 “见过,没见过这么仗义的帅哥!”

 L专职帮W做实验,两人早九晚五,一日三餐毫无规律,这样一干便是7天,W课题终于顺利完成。两个从未搭档过的人,配合竟极为默契。为了犒赏自己这段时间的辛苦,L和W决定一起去旅行,目的地选择了L的家乡——青岛。

 在青岛,故事没有偏离预料,两个人很自然且欢乐的在一起了,从相识到走到一块虽然只有50多天,但W知道自己喜欢L,也坚信L对自己的喜爱,被爱情甜蜜包围的W,早把理性的丢进了海里,她忘记了时间和距离的力量。

 青春的岁月中,我们都曾为爱奋不顾身过,那是一场不计后果的尝试,有时会用尽全部的力气。

 这段原本蛮浪漫的爱情,保质期却不长,没有一个月就匆匆地暂告段落。记得刚分手的W没有哭,只是不吃不喝的呆坐着,她不明白是哪儿出了问题,为什么L要逼着她说分手只是因为距离吗明明当初那么喜欢,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而她只能接受不明原因地分手,无奈离去,带着最后的尊严,独自一人舔舐着伤口。

 W开始不停的忙碌着,从早到晚的工作和学习,拼命的样子让旁人都惊讶。突然一天,W跑了,是的,跑了,没有和任何人告别。再回来时,W瘦了很多,带回来更多的却是风雨过后的平静。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这段时间到底去了哪里,只是不再那么玩命折磨自己,而是更加懂得疼惜自己。对于L,W绝口不提。

 某日的午后,我与W相遇在一家咖啡店,看着她优雅的喝着咖啡,就这样,静静地过了好久,W开始讲述这段“类似爱情”的故事。苦咖啡伴着这个有点伤感的故事,静静流淌着,就这样载着W的青春流向远方。

 “他找了个当地姑娘,呵呵,家里有房子的。”W笑着说道:“我理解他,也相信他那时候的喜欢是真喜欢,但仅仅只是喜欢,而我却误以为那就是爱情。”

 人们早已习惯把事情的起因归咎于外在的一切,实际上,真正原因正始于自己的内在。我们坚信自己看到的就是真相,一旦拥有就不会改变,对于未知便一手遮住眼睛,心里暗暗说着离自己还很远呢,顺便按照自己的想法去选择好故事的结局,殊不知有些故事也只是属于一个人的故事,而你所不知道的,却是你知道的唯一东西。喜欢与爱之间并非是等于号,喜欢来势汹涌,带来的是刺激和浪漫,而爱情,更多的是平淡与相伴。

qq空间爱情日志文章(5)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像春天……”一首经典老歌,传唱了大江南北,论起来,更喜欢这首歌的歌词。情绕心,千遍怎会厌倦,如沐春风,抚绿一波波碧水;犹如夏花,如烟似画,姹紫嫣红,缭绕指间。刻一幅似锦画卷,步入中;镌一扇明月清风,吹入梦;读你,写你,千遍万遍,不厌倦!

 读你,千遍不厌倦,读你的感觉,如三月微风轻拂,袅娜舞翩翩。一行情长,字字珠玑,描图了一纸彩蝶恋花,蜂舞花间的轰轰烈烈,随即款款的,在眉间写下读你的岁月。跳跃字词,畅游彩云间,寻找你的词眼,为思念着落,一间平静的小屋,静静地想念!

 当八月的月光,温暖了花开,等待的路途扬帆了千万里,万山丘壑总走过,在夏花的美丽里,读你,是件幸福的事情。世间有那么一个人,值得用一生的时间,对语时光,把盏了岁月,陪伴了漫长,品味了酸甜,已知足。我会静待,做你手心里的一掬蓝,眉间的一颗朱砂,读那岁月,不厌倦!

 读你,顾盼生姿,舞醉了夏花,感动了夏雨,缠绵一程桃花流水的约定。眼帘写满了葱荣,你若不来,我定不老去,所以在窗前过马时,裁剪着思念,感动着每天。修篱一座婉约小筑,满庭芳菲,流水绕指,等待你来嗅;种植菩提三千,等待你来梳理,静静地在读你的语调里,去温婉细腻,柔情似水一程程!

 想象着从那烟雨江南走来,踏过长满青苔的石板路,执着一把思念的花伞,青瓦白墙上,书画下那句:天青色等烟雨,我在等你,等你解开一个个故事的谜底。把秘密装在眉间的青花瓷里,镌刻着,镂空着,留存千百年的痴心,诉说不改的主题,未改的初心,犹如那童话世界里,一季季的演绎。

 读你,千遍也厌倦,读你的感觉,永如初见;读你,是眉间的欢喜,指间的喜欢;读你,犹如天山雪莲纯粹的心花,怒放在广袤的草原,辽阔的天际游弋着思念。即透彻着明亮,又温婉着芳香,一春又一夏去蔓延,如那一朵朵花般,一簇簇的拥入心海,何时捻来,手留余香,缓缓缠绵。

 读你,在记忆的纸上,粉墨登场一笔笔小楷,或素淡,或浓重,絮叨的音符,袅袅婷婷,辗转在老旧的笔记上,把往事情思一一临摹,穿行那页,褶皱的日子,以往的读你,心底的小池,任其波澜,自行斟酌,把你缱绻,轻轻掠!

 从未停止,一座城的思念,把雨看穿了,潮湿一度,还是在八月的尾声中,寻求记忆的行囊,拼接遗忘的段落,仅此不会忘记,不会忘记手指触摸那段旅途的时刻。绕过关山重重,往事沾着梅雪,扣响马蹄,迎来春暖花开,走进了夏,花信铺开满满的欢喜,搜集一句有你的笔香,只是想试着,去读你

 读你,千遍不厌倦,远山的你,是我近山的思念,眉间的你,是我秋水盈盈,那一袖深情款款。静静地读你,在铺满月光的河,寄语一首最美的诗行,捻花成墨,重拾花好月圆;落笔生花,画地为牢,为你我愿;妖娆光阴,为此痴缠;裁剪了星辰,绣过了日月,暮鼓晨钟,为盼,为念!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象三月,浪漫的季节,醉人的诗篇。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象春天,喜悦的经典,美丽的句点,你的眉目之间,锁着我的哀怜你的唇齿之间,留着我的誓言,你的一切移动,左右我的视线,你是我的诗篇。”

 读你,千遍不厌倦,读你的感觉,永如初见;读你的感觉,永如春天。读你,宛如心花的笔尖缠绵,春意呢喃,夏花似锦舞翩翩,沉香醉入心,入眉,为念我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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