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绮诗
伍绮诗是美籍华裔作家,出生于美国,毕业于哈佛大学。2014年,处女作《无声告白》获得美国亚马逊年度最佳图书第1名。获奖前,她已写作多年,小说及散文作品多见于各类文学期刊杂志。
中文名:伍绮诗
出生地:美国
职业:作家
毕业院校:哈佛大学
代表作品:无声告白
人物简介
伍绮诗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和俄亥俄州长大,毕业于哈佛大学。父母均为科学家,是香港移民第二代。在出版《无声告白》前,她已写作多年,小说及散文作品多见于各类文学期刊杂志。距谭恩美出版著名的《喜福会》已经过去了近三十个年头,伍绮诗的横空出世,填补了华裔作家在欧美主流文学界的空白。
创作思路
伍绮诗:我一直很喜欢写作,但以前不觉得可以把写作当成职业。整个初中和高中,我一直在写故事、诗歌和戏剧,我已经写了很长时间。但说实话,直到最近——攻下硕士学位之后——我才相信自己可以专职写作。
我是个对每段感情都很投入的人,所以对待写作也是这样:先抱定一种方式写下去,灵感枯竭了就换别的方式。有一段时间,我必须嚼着瑞典小鱼软糖、喝着樱桃可乐才能写出东西来。最近我的习惯是来一杯很酽的伯爵茶,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秘诀。无非是坐下来,重新读读我前一天写好的东西,然后让故事继续下去。
作品
《微物之神》,《无声告白》。伍绮诗:A·阿伦达蒂·罗伊的《微物之神》是我一直非常喜欢的书之一,我每年都会全书重读或者只读其中的一部分。我喜欢、高度推荐并且希望模仿的其他书有:托尼·莫里森的《宠儿》、安·帕奇特的《美声唱法》、伊丽莎白·斯特劳特的《艾米和伊莎贝尔》。还有一些经典,我已经读了无数遍:《杀死一只知更鸟》、《麦田里的守望者》、《了不起的盖茨比》《太阳照常升起》《基督山伯爵》。对我来说,它们是相当于安抚精神的文学食粮。
获得荣誉
2014年底,美国亚马逊从当年出版的数万本图书中选出100本年度最佳图书,并将第1名颁给了名不见经传的80后华裔女作家伍绮诗的处女作《无声告白》,力压斯蒂芬·金、村上春树等99位文坛名家以及大牌畅销书作家。《无声告白》横扫2014亚马逊年度最佳图书第1名、2014美国国家公共电台年度最佳图书、2014Buzzfeed最佳虚构类图书等多个奖项。
游园惊梦:早就想劝你别吸烟,但烟雾中的你又是那么美。
断背山:我希望我知道如何戒掉你。
一代宗师:我在最好的时候遇到你,是我的运气。可惜我没时间了。想想说人生无悔,都是赌气的话。人生若无悔,那该多无趣啊。叶先生,说句真心话,我心里有过你。我把这话告诉你也没什么。喜欢人不犯法,可我也只能到喜欢为止了。
初三大四我爱你:我希望我80岁醒来的时候,是你在我身边。
老友记:你让我感受到了难以想象的幸福,我愿意用余生让你和我一样幸福。
暮光之城:我再也没有离开你的力气了。
全球热恋:我不想成为你的包袱,但我很快乐。
海角七号:留下来,或者我跟你走。
生活大爆炸:当我望向你的眼睛,你也正望着我,一切都让我感觉那么不寻常,因为我既觉得强壮也觉得虚弱,我感到兴奋,同时也害怕。事实上,我根本不知道我的感觉是什么,但我知道我希望变成什么样的人。
我们这一天:我可以没有披萨和饼干,没有薯片和巧克力蛋糕之类的东西。但我的生命中唯独不能没有的,是你。
剪刀手爱德华: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我在你面前可以是谁。
美国往事:当我对所有的事情都厌倦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你,想到你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生活着,存在着,我就愿意忍受一切。你的存在对我很重要。
恋恋笔记本: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被你喜欢过,很难觉得别人有多喜欢我。
鬼怪:跟你在一起的时光全都很耀眼,因为天气好,因为天气不好,因为天气刚刚好。每一天,都很美好。
喜欢你:我没有职位给你,但我身边有个位置给你。
文章导读 盖茨比的死应该由谁来负责:是开枪的人如果他是自杀的呢还是说出肇事车是属于盖茨比从而达到嫁祸目的的汤姆·布坎农还是守望者盖茨比的等待对象黛西还是造梦者盖茨比本人 以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供您欣赏。
篇一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在黛西和盖茨比终于再次相会的那个午后。黛西:我们有好多年没见了。盖茨比:到11月刚好五年。(我忘了原文是否如此。我没有照原文引用。)作为在场者的尼克立刻意识到,盖茨比的应答让气氛变得无比尴尬。
一定有人对此会心一笑。
几十年后1997年的某个下午,A问B他女朋友C的生日,结果B说不清楚,一旁的我下意识地说道:11月27号。所有的目光刹那间都对准了我。我记不清这样的尴尬后来经历了多少次,以至于我现在养成了习惯:别人在聊天时,无论是一时想不起什么了,或者什么说错了,我都绝不发一言。
其实盖茨比有什么错呢像我这样又有什么错呢我们都只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罢了。
盖茨比说快有五年了,但那真的是五年吗是黛西没记清楚吗还是盖茨比太痴情确实,对于盖茨比的世界而言,那是将近五年的时间。但对于黛西的世界而言,那只不过就是有那么些年而已。不是盖茨比太痴情,也不是黛西太不专情,尴尬其实并不源自于此。尴尬在于,盖茨比过于唐突地向在场者展示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即便不是怪物一般,至少也是陌生得很的世界。
同样,我似乎是在向B宣战:不要以为你的世界就是一切。看清楚了,还有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C的生日是不容被忽视的。但C的生日果然是11月27号吗或者,这个日子果然如此神圣吗尴尬恰恰来自于这种冲突。
我们都构建着自己的世界,执着
地守护着它。但盖茨比是悲剧人物,因为直到他的那个世界彻底崩溃,他没有意识到那只是他自己的世界,而且只是诸多世界里的一个,他以为那就是唯一的世界,那就是一切,于是在他那个世界崩溃时,他没有想过逃离,他连同他的那个世界一切彻底分崩离析。又或者,这悲剧本身就是由于他强行要弥合两个世界,至少是想让另一个世界的黛西进入到他的世界而导致的
后来我谈过一两次失败透顶的恋爱。2005年的某个夜晚,我曾和C一起促膝长谈。“都是钱”。当C表现得好像对我的感情一无所知时,我没有提醒她我曾对她表白过,没有提醒她我曾写过一封只有因为爱情而失心疯的家伙才会写的情书——不止是言辞,我是在半夜里就着宿舍厕所的灯光在小板凳上写它的,没有提醒她当她收到信时的惊讶。就像《红宝石之歌》里那个意味深长的晚间公园约会,离开她时我恍然大悟。但与发现了红宝石的艾诗不同,我发现了曾经那个世界的崩溃。我并没有感到惋惜,我也不想去挽留。我做了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让那个崩溃了的世界见鬼去吧。
前任女友在分手前对我说了一段话,大意是:跟着我,哪里也去不了。这是个颇有村上春树意味的论断,至少是林少华版村上。于是那个世界崩溃了。她离开了,而我就像那个“我”,继续随着音乐不停地跳着独舞。
这就是日常生活,不是吗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性所在,不是吗或许正是在此意义上,“了不起”一词凝聚了一切讽刺所在。盖茨比是悲剧性的,但他是了不起的。1900是悲剧性的,但他是“传奇”。
而我们不过是微不足道的蝼蚁,忙着从一个世界搬往另一个世界
在尼克最后一词与盖茨比告别时,他终于赞扬了一回盖茨比:他们统统是混蛋。元非在提到这些“混蛋”时,举了《意大利任务》这个例子,说汤姆就像**里那个叛徒,偷了别人的钱却“就知道买个大房子,在里面看那台大屁股电视”。但是我想元非搞错了。那个叛徒之所以遭到昔日同伴的嘲笑,不是因为他做的事情有多庸俗无聊,而是这些关于有钱人生活的理想,是他从他所背弃的那些昔日同伴那里偷来的,他“丝毫没有想象力”——没有建构自己的理想的想象力。他是混蛋。只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同意,汤姆之流统统是混蛋。只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同意,盖茨比不是混蛋。
但是,尼克“并不赞同”盖茨比。在值得赞扬的意义上,盖茨比是了不起的;但在不值得赞同的意义上,盖茨比也是个混蛋;而在那个藏书室里的猫头鹰看来,盖茨比是个可怜虫。对于不停的在不同世界中辗转的我(或者我们)而言,那赞扬是要去抓取的,尽管并不总是会有人来表达赞扬,但同时又不该成为一个混蛋,尽管这并不是说要让每个人都来表示赞同。确实,也许我们只是蝼蚁,但那又如何呢——确实,盖茨比也许只是可怜虫,但那又如何呢没什么,只不过就是说他是个可怜虫罢了。
据说盖茨比始终想要向后去抓住已经破碎的世界。但这是偏见。事情只不过是盖茨比与他停留其中的世界完蛋了,而我们继续向前。我们不想上演悲剧,我们不想了不起,我们不想成为传奇,于是我们除了向前,除了不停辗转,还能怎么样呢这确实终究与是不是可怜虫毫无关系,问题只在于,我们绝不想成为混蛋。不只是不想成为汤姆之流那样的混蛋。我们也不想成为盖茨比那样的混蛋。
音乐不停,就不要停下笨拙的舞步。人生不停,就不要停下辗转的脚步。
或者,反之亦然
篇二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当我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最后一页,我莫名其妙的回忆起一年前的一个秋夜阅读果戈理《涅瓦大街》的情景。当我在涅瓦大街迷人的街灯和喧闹的人群中目睹一个纯真又孱弱的年轻人的激情,被现实的荒谬彻底击碎的时候,我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情绪令我无处遁形。庇斯卡辽夫以其全部的生命追求一瞥而来爱情,但是迷人的姑娘却变成了不可理喻的妓女。于是,他对美的追求反而嘲讽般的把他推向了生命的尽头。然后,我在那个有点慌张的夜晚里得出了一个结论:要放弃救人。因为不会有太多的人希望在蓝色的天空下不断的延展梦想,包括爱情在内,无奈的具有理想性质的向往与改变他人的试图总会变得苍白和荒谬。
然而,这种结论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面前重新变成了不可名状的乏力与单调。在爱情面前,盖茨比永远是在等待,从他发现在码头尽头黛茜的倩影还有她身后的那盏绿色的灯开始,他就陷入了坚毅但痛苦的守望。虽然这种守望在许多时候对于看似很聪明的人来说,简直是愚不可及。当我们面对一个满眼只有金钱但却当着你的面柔情的说爱你的女孩该如何应对呢更恐怖是,她并没有逢场作戏,她真诚的眼神让你无法回避你那什么也没有的钱包时候,也许我们抱以回应的只能是尴尬的猜测与沉默了。但盖茨比却坚定的意识到,她是爱他的,只是他没有钱。于是,盖茨比的悲剧也就此开始上演。菲茨杰拉德也伟大的令我们有无数话需要表达却也只好闭紧嘴巴,看着盖茨比无可挽回的渐渐的倒在了后来他自己建造爱情幻想花园的后院中。
准确的说,我们应该讨厌的并不是那个物质主义女孩黛茜,与她对世态的冷漠与玩世不恭一起,她选择了生活的安逸与平淡。尽管她不一定是达到了她选择的初衷。有人说菲茨杰拉德向我们昭示了美国“爵士时代”充满泡沫般的浮华现实中的幻像,然而我却似乎只看到了盖茨比在他那盛大的派对中,在那绚烂灯火照耀下的觥筹交错中,在那无数富豪和耀眼明星互不相识的假惺惺的畅谈中,紧张的向着大海方向涌动与生命逆流反叛的冲动。一股永远等待的冲动。因为黛茜就在无视他已经飞黄腾达的岁月的不远的地方,与人谈论着在丈夫有了情人之后如何把世界看穿的真理。每天,盖茨比都会在大海的边缘向着这种等待发抖,不管夜色有多么温柔,不管黛茜的身影离他多么的迫近,他能做的只是伴着他身后那闪耀的城堡式的豪宅,沉重的呼吸以及永恒的孤独。
最终,只有盖茨比唯一的朋友尼克理解了他的等待。也许,应该说菲茨杰拉德理解了人群中的等待。虽然菲茨杰拉德随后也把这种等待抛诸脑后,坠入不可遏制的失败中。他终究没有办法化解掉等待那难言的孤苦与焦虑。但当盖茨比荒唐的被手枪打死的一刻,他笔下的尼克伤感地坐在了盖茨比无数次去过的海滩上缅怀着那个久远的,未知的世界。他理解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了黛茜的码头后那奇妙的`惊讶,也明白了盖茨比之后在蓝色草坪上等待黛茜靠岸的所有举动,更重要的是,在他无限的怅惘中,盖茨比的梦也已经飘散,在依稀的人声鼎沸的幻觉中,只有盖茨比消逝于这个混沌的世界,留下的只是逆水行舟后的倒退
尼克还回想起了青年时代那令人激动的返乡的火车。我们有理由怀疑,盖茨比并没有在漫长的等待中回家。但那黄昏中聚集在幽暗车站上纯真的问候与相互依恋,还有寒冬的黑夜里向奔驰的火车两边远方无限伸展的所有归乡人的雪,就在盖茨比死后似乎可以让包括菲茨杰拉德在内的我们意识是到什么才是最重要的。遗憾的是,虽然我们全部都听见了“严寒的黑夜里雪车的铃声”,也都看见过“圣诞冬青花环被窗内的灯火映在雪地上的影子”,但是在经过了许多年后,我们不会把它们与黛茜的码头后那令人心醉的绿色联系起来,对盖茨比和我们来说,黛茜真的那么重要吗对盖茨比而言,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言而喻,对我们来说也一样。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悲剧。
篇三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前几天,有朋友问我,你相信命运是注定的么我说,我相信性格决定命运,而性格是天生的。
盖茨比是谁盖茨比是德国皇帝的表亲,盖茨比是德国间谍,盖茨比是杀人犯,盖茨比是西半岛的特里马尔乔--无休止的舞会供应者。可我们知道,盖茨比不是杰伊·盖茨比,盖茨比是詹姆斯·盖兹,西部农民的儿子。
就像有人说是姬尔达毁掉了菲茨杰拉德一样,有人说是黛西毁掉了盖茨比。可是盖茨比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是一个从小时候就会规划自己的生活达到自己目的的人。我一向认为对自己的生活严格规划的人都是偏执狂,然而,唯有偏执狂才能成功。
盖茨比的成功是必然的,他的性格就决定了他必须要成功。他无法像汤姆那样除了消耗毫无追求,他也无法像威尔逊那样愚蠢,他更不像尼克那样甘于自己已有的生活。在他在十七岁给自己改名为盖茨比的时刻,他就只能成功。要么成功,要么死去。
不是私酒贩子就是其他什么,盖茨比终将成功,我坚信。
正如同丹·科迪带给盖茨比的生活一种可能性一样,黛西的出现则是成功的具化:和黄金女郎相爱,并幸福地生活下去。
不是黛西就是崔西或者其他什么人,一定如同白银般闪光,永远迷人,永远处于人们目光的中心。只有这样的黄金女郎才衬得起盖茨比的豪宅盛宴,只有这样需要连声音里都是金钱的黄金女郎才衬得起盖茨比的梦想。
可惜盖茨比的完美主义无法在黛西这里坚持下去“我确实曾爱过他---但是我也爱过你啊”,黛西的爱就像精美手包里的硬币,扔给这个人一些,又扔给那个人一些,这些都是真的,但是你知道的,这些又都不是真的。
可看透这些又有什么用呢盖茨比的成功之路已经不完美了,没有黛西的从一而终,这一切就不再完美了。偏执的人是不会重新找到一个年轻的黄金女郎,然后用金钱的丝绒好好地把她包裹起来,再赠送一点浅薄的爱情。那样的话是无法挽回在黛西这里的失败的,失败是烙印,是无法从内心消失的。
没有什么比生活给你一个完美主义者的性格和足够的智慧更加残忍的了。
只要你需要他人,他人注定让你失望。
20世纪是美国小说的黄金时代。一百年来,巨匠辈出,名著如林。自辛克莱·刘易斯于1930年首次为美国赢得诺贝尔文学奖以来,先后又有赛珍珠、福克纳、海明威、斯坦贝克、莫里斯等小说家获奖。谁料到,1998年,纽约文学出版界巨擎兰登书屋回顾本世纪英语小说的成就,由负责编选世界文学经典的“现代文库”编委会选出20世纪最佳小说一百部,高踞榜首的是爱尔兰小说家詹姆斯·乔伊斯的划时代巨著《尤利西斯》,其次便是美国小说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所著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在20世纪美国小说中,《了不起的盖茨比》自然就是首选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篇幅不长,与《尤利西斯》相比,仿佛是个“侏儒”,膺此殊荣,自然引起评论界议论纷纷,为诸多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叫屈。好在自由世界文学评论中,历来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现代文库”的评价并非“一花独放”,从此确立了这一百部小说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但是,这至少不失为一家之言,而且也并非“空穴来风”。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的小说界群星灿烂,各放异彩。西奥多·德莱塞出版了一部又一部长篇巨著,1925年又发表了他的代表作《美国悲剧》。同年4月,《了不起的盖茨比》在纽约问世,著名诗人兼文艺评论家艾略特立刻称之为“美国小说自亨利·詹姆斯以来迈出的第一步。”艾略特是以苛刻闻名的批评家,因此我们就不难领会这评价的分量了。但是,这部杰作并没有给作者带来他所追求的名和利。直到1940年,他贫病交迫、溘然长逝10年以后,《了不起的盖茨比》和他的其他作品在美国和西欧才重新引起人们的重视,同时评论家和学者们也纷纷做出了新的高度评价。《了不起的盖茨比》逐渐成为美国大学和中学英文课的必读书,今日则更是家喻户晓的美国文学经典了。
二
这部被如此看重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是怎样一部小说呢从故事情节的层次说起吧。青年军官杰伊·盖茨比出生于美国中西部一个普通农家,他英俊聪明,耽于浪漫的好梦。他在南方一个大城市驻防时,和一个“大家闺秀”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出征欧洲期间,美丽风流的未婚妻却嫁给了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
盖茨比复员归国,在纽约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旧爱。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赶时髦迁居大纽约市长岛豪宅,盖茨比便在其海湾对面买下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经常举行盛大的晚会,等待机会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重温旧梦。久别重逢,黛西深为盖茨比忠贞的爱情所感动,也为他的财富动心。汤姆发现两人间的隐情后,在纽约寻衅摊牌,当众揭露盖茨比靠私酒买卖暴富。盖茨比不甘示弱,坦陈两人间五年不渝的爱情,要求黛西跟他走,黛西却拒绝和粗鄙不忠的丈夫分手。黛西驾车从纽约回家途中,心绪不宁,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太太。盖茨比决心为她承担罪责。汤姆谎称驾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
“三角恋爱”的模式在中外小说史上屡见不鲜。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由于富有的第三者的介入而分手,结果造成悲剧,也不在少数。19世纪英国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的杰作《呼啸山庄》就是一个例子。可是,在天才作家的笔下,一个言情小说的平常模式却被点化成一个“高贵的野蛮人”心灵承受最深刻的苦难的戏剧和景象、一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即受难”的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基本情节也属于同一个模式,菲茨杰拉德的天才却将一个并无多少罗曼蒂克色彩的“三角关系”点化成为一个独特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灵魂受难的缠绵悱恻的悲剧。
三
盖茨比有什么“了不起”
盖茨比从年轻时起就一心要追求“一个绚丽得无法形容的宇宙”:
实际上长岛西卵的杰伊·盖茨比来自他对自己的柏拉图式的理念。他是上帝的儿子……因此他必须为他的天父效命,献身于一种博大、庸俗、华而不实的美。
一旦爱上了“黄金女郎”,“他那些无法形容的憧憬和她短暂的呼吸就结合在一起了”。她成为他理想的化身,尽管黛西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他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
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并不是由于她本人的过错,而是由于他的幻梦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梦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
因此,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和献身精神也超越了世俗的男欢女爱的恩怨。为了重温旧梦,他不惜投身纽约金钱世界的污泥浊水,但是他对财富本身和花天酒地的生活并无兴趣,出污泥而不染。
为了抱着一个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他一定透过可怕的树叶仰视过一片陌生的天空而感到毛骨悚然,同时发觉一朵玫瑰花是多么丑恶的东西,阳光照在刚刚露头的小草上又是多么残酷。
他的灵魂在受难,但是他无怨无悔,从一而终,“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小说叙述者从一开头就表白从不轻易褒贬人物,却在和盖茨比诀别之前理直气壮地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所以,盖茨比是“了不起的”。
四
盖茨比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文明孕育出来的产儿。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斓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缭乱,神魂颠倒。菲茨杰拉德说过:“这是美国历史上最会纵乐、最绚丽的时代,关于这个时代将大有可写的。”他所大写特写的正是这个时代,并且将它命名为“爵士时代”,因此人们往往称他为“爵士时代”的“编年史家”和“桂冠诗人”。
菲氏并不是一个旁观的历史学家,他纵情参与了“爵士时代”的酒食徵逐,他完全溶化在自己的作品之中。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栩栩如生地重现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生活气息和感情节奏。但更重要的是,在沉湎其中的同时,他又能冷眼旁观,体味“灯火阑珊,洒醒人散”的怅惘,用严峻的道德标准衡量一切,用凄婉的笔调抒写了战后“迷惘”的一代对于“美国梦”感到幻灭的悲哀。不妨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仅是“爵士时代”的一曲挽歌,一个与德莱塞的代表作异曲同工的美国的悲剧,也是作家本人“灵魂的黑夜”的投影,“在那里永远是凌晨3点钟。”
小说家以凝炼而富有浓郁抒情气息的语言,画出“爵士时代”一个“美国梦”从鼓乐喧天到梦碎人亡的悲哀,情节、人物、对话、场景、主题等等熔铸成一件完美的艺术品。正如同时代中国小说家沈从文所说,一座希腊小庙,“精致、结实、匀称,形体虽小而不纤巧。”
五
但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写的不仅是“美国梦”幻灭的悲哀。它也写了“人类最后的也是最伟大的梦想”的顽强生命力,盖茨比虽九死而不悔的追求就是它最好的印记。
小说是这样结束的: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的未来。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臂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菲茨杰拉德“逆流向上的小舟”最后埋葬在马里兰州洛克维尔市一座古老的圣玛利天主教堂的墓园里。想当初,一个不甘寂寞的金发少年,梦想凭自己的锦绣才华,营造一座金碧辉煌的地上天堂,享尽人间赏心乐事。曾几何时,贫病交迫,梦碎酒醒。他身不由己来到这个角落安息,和他的红粉佳人分享一抔黄土和永恒的寂寞。墓碑前地面一块碑石上镌刻的正是这部杰作的最后一句。无独有偶,一个当代“美国梦”的巨人、电脑大王比尔·盖茨,也将这一句镌刻在华盛顿州豪宅图书室内的顶板上,作为“逆水行舟”的座右铭。
巫宁坤
2004年6月于美国维州猎人森林客寓
Dean的演员Jensen Ackles
简森·阿克斯 (Jensen Ackles)
性别:男
身高:183米
生日:1978年3月1日
星座:双鱼座
故乡:美国德克萨斯州达拉斯
姐妹: Mackenzie (Grammar School)
兄弟: Joshua (College)
所在地: Richardson, Texas (near Dallas)
最近最想尝试的运动: Snowboarding
最喜欢的男艺人: Harrison Ford
最喜欢的女艺人: Meg Ryan
最喜欢的电视综艺节目:Party of Five
最喜欢的歌手: Garth Brooks
最常阅读的刊物: Los Angeles Times
最喜欢的食物: Pasta
最不喜欢的食物: 寿司
最喜欢的歌: Freebird by Lynrd Skynrd
最喜欢的穿着: Abercrombie & Fitch cap
如果他不是演员的话, 那他希望成为一名心理学家
最大的优点: 有耐心
最大的缺点: Too competitive
最不喜欢自己身上的东西: 头发
jensen ackles最爱: 足球(非美式)
最喜爱的类型: 有幽默感
他的英雄: 父亲
最喜欢的乐队: Matchbox 20
生平:
简森·阿克斯(Jensen Ackles)1978年生于美国德克萨斯州的达拉斯市,有着爱尔兰血统,他的父亲也曾是位演员,简森(Jensen Ackles)这个特别的名字是母亲在一本教堂赞美诗集中找到的,而长大后的简森也的确也是一个有着坚定的宗教信仰的年轻人,成为演员之前他的理想是去德克萨斯理工大学攻读运动医学学位然后成为一名理疗家。
阿克斯四岁起就开始做模特,1996年步入演艺圈初期客串亮相过《Mr Rhodes》、《甜蜜高谷》、《Cybill》以及《七重天》等电视剧,97年加入NBC肥皂剧《Days Of Our Lives》(汉译《我们的日子》)剧组出演Eric Brady一角,为此获得次年“肥皂剧文摘奖”的最佳男新人奖以及接下来连续三年的日间艾美奖杰出年轻演员项目提名。
2000年离开《我们的日子》后,阿克斯出演了讲述玛丽莲·梦露生平故事的剧集《金发女郎》。他还参加了《超人前传》中后来给了汤姆·威灵的主演角色的试镜,之后便在詹姆斯·卡梅隆的科幻剧《Dark Angel》(汉译《末世黑天使》)第一季第18集中客串出演了杰西卡·阿尔芭角色的哥哥Ben,该角色在当即死去,不过其双胞胎Alec在第二季成为了主要配角角色。最终该剧在2002年5月被取消。此后,简森·阿克斯(Jensen Ackles)加盟WB热门青春剧《Dawson's Creek》(汉译:《恋爱时代》),出演米歇尔·威廉姆斯角色的男友。此后为FOX电视网拍摄的名为《平静生活》的电视剧可惜没能够得到播出的机会。他还是《神秘召唤》制片人心目中出演第二季中艾丽莎·杜什库角色男友的最佳人选,但最终却接下了《超人前传》中克斯汀·克鲁克角色男友的角色。2005年9月开始WB电视网播出了由简森·阿克斯与贾德·帕达里克(Jared Padalecki)共同主演的悬疑连续剧《Supernatural》(汉译《邪恶力量》),目前已经播放到了第四季。
简森·阿克斯(Jensen Ackles)的大银幕**处女秀献给了David Winkler导演的恐怖片《Devour》(汉译《吞噬》),07年同伊莉莎白·哈诺伊斯、克里·杜瓦尔、肖恩·派特里克·弗兰纳里合演了一部名为《Ten Inch Hero》(汉译《十英寸英雄》)的独立喜剧片。2009年1月16日一部3D翻拍**《My Bloody Valentine 3-D》(汉译《血腥情人节3D》)上映,本片北美票房锁定5500万,全球票房截止2月底超过6000万。
一些语录:
如何对表演感兴趣的? -----我老爸alan ackles是达拉斯的一名演员,所以我是伴随着这桩事业成长起来的。当时并不总想着进演艺圈,参加演出之类的事,只是试着了解它。和父亲在演出棚,看他研究剧本。(看来是无心插柳)
如何被发掘的? -----我上高二的时候,我的伙伴让我同他一道去参加当地的一个表演研究班,两个家伙(也就是ackles未来的老板和经济人)似乎对我挺感兴趣的,并邀我去洛杉矶闯荡,但我想读完高中所以就pass了,我以为这两家伙会忘了我,没想到今后两年他们仍死追着我。哇!
如果只能留下一件家用电器归自己,我会选择: ~~~~~冰箱!~~~~~(汗!就知道他搀)
我最想念德州的哪里? -----原野
我高中时代做些什么? -----主要是个体育能人,在学校棒球队和曲棍球队待过,还参加表演课,我是表演系唯一的一位运动员!(恩,还挺牛的)
我是如何下决心搬到加州的? -----毕业之前我花了两星期去洛杉矶看**工业是怎么运行的。那时我已报名想进入德州技术大学,课程排满了,还有个室友。但那时我参加了第一次试镜,电视剧《甜蜜谷》中一个小客串,我还被预约参演一部独立**。但因没足够时间待在城里而告吹了!后来,老板和经济人极力劝我搬家,但我举棋不定。回去和父母长谈了一下,我意识到如总停在假想中就什么也不会成功。我决定搬出去一年左右,如一事无成的话,再回来重新拿起课本。96年9月我搬到了加利福尼亚!
起床后干的第一件事------将满屋子闹的闹钟摔出去!!!!
别人对我做过的最美好的事-----祖母每周都给我寄变条和卡片,以冲淡我的乡思。
我在好莱坞第一次真正的尝试-----我参加了NBC电视台晚间喜剧MR RHODES的试镜而且签约了。我演一个学生叫MALCOLM。这部戏播了整整18周,这是一项酷且有趣的工作。我终于能养活自己了。
没人知道我会~~~~~~~唱歌~~~~~~~(my good lord)
最了不起的事------在LA(洛杉矶)自立更生
假如当不了演员??----我会在学校钻研体育医学!
你梦想中的约会???-----首先一顿唯美的烛光晚餐,然后驾驭着白马徘徊在好莱坞的山顶上。 (哇,果真是个浪漫主义者呢)
我是如何进入《我们的生活》剧组的------偶在4月1号就参加完试镜了,可一直熬到7月。那一天可是偶的大日子,偶跑进化妆间,那儿堆了粉丝写给偶的50多封信。偶兴奋得几乎抓狂了,还以为走错了房间。偶把每封信都读过去了。
最爱的**-----《夺宝奇兵》系列(其实年年都有变化)
dark angel时期白嫩嫩的Jensen~(到了人生的尽头)我会和谁共享什么样的晚餐?-----偶要吞掉偶能找到的最大的牛排和马铃薯,和家人一起!
上床后的最后一件事-----祷告!!
最好的品质-----我是个极有耐心又容易相处的帅哥!
最差的品质-----我非常,非常好斗的,尤其对那帮电子游戏!
如果让我选择生活的地方,我会挑------住在科罗垃多山脉的大牧场里,或意大利,或塔希提岛,或瑞士
我对外表最不满意的地方------头头头头发------
至至至爱------足球 (特别注明:非美式的)
最爱的书------《圣经》
喜欢的异性------有幽默感
我不太高兴的时候------被递上交通罚单;工作被耽搁了。
我最宝贵的东西-----一串项链,我最好的哥们被一个醉酒的司机送掉了性命后, 所有圈中的好友都把他姓名的首字母纹在身上,由于在演戏,我用珠子做了一串项链取代了纹身。是蓝色和黑色拼起来的。
喜欢的季节:秋~~天
Sam的演员Jared Padalecki
jared padalecki
Birth Name: Jared Tristan Padalecki
中文译名:贾德·帕达里克
Gender: Male
Birthplace: San Antonio, Texas
Birthday: 7-19-1982
身高:193
Hometown is San Antonio, Texas
出生地是得克萨斯,圣安东尼奥
Has the same manager as Freddie Prinze Jr
与Freddie Prinze Jr是同一个经济人
Won Fox TV's "Claim To Fame" Contest and got to present at the 1999 Teen Choice Awards
1999年赢得了FOX电台的"Claim To Fame"比赛并出席了Teen Choice的颁奖典礼
Has been taking acting classes since he was 12
12岁开始学习表演
Graduated from James Madison High School in 2000
2000年毕业于James Madison高中
Older brother is named Jeff, younger sister is named Megan
哥哥叫Jeff,妹妹叫Megan
Favorite book is "The Great Gatsby"
最喜欢的书是"了不起的盖茨比"
[盖茨比是美国中西部的一个穷孩子,他爱上了一位“大家闺秀”黛西。战争爆发了,盖茨比去海外参战。当他戴着军功勋章回来时,戴西已经嫁给了芝加哥的富家子弟汤姆。盖茨比悟到:因为他没有钱,所以他失去了黛西;如果他有钱,有比汤姆更多的钱,他就能夺回黛西。于是他怀着对黛西的痴情,怀着献身爱情的理想,开始了顽强的奋斗。他想方设法甚至不择手段赚钱,终于成为一个有钱人。他在黛西住所的海湾对面买下了一幢豪华的别墅,举行盛大的宴会,想以次来吸引黛西。他通过黛西表哥卡罗威的帮忙,终于在跟心爱的姑娘分手五年后再次同她见面,并向她表白了他不变的爱情。黛西虽然为他的忠诚和执着感动,对他现有的财富不免动心,也对粗野不忠的tom深感失望,但她最终没有勇气离开她的丈夫离开她的家。在一次摊牌和争吵之后,心情不宁的黛西在驾车回家途中恰好撞死了tom的情人威尔逊太太。盖茨比决定为黛西承担责任,但嫉妒的tom嫁祸于人,指使威尔逊太太的丈夫枪杀了盖茨比。当他冰凉的尸体浸泡在游泳池水中时,tom和黛西重归于好,出门旅行去了。]
Favorite ice cream flavor is chocolate chip cookie dough
最喜欢的冰激凌口味是巧克力碎屑和曲奇
His favorite movie is Good Will Hunting (1997)
最喜欢的**是"壮志骄阳"(骄阳似我/心灵捕手)
Weekend attire is t-shirt, jeans, tennis shoes, or anything that's comfortable
周末爱穿牛仔裤、T-shirt、网球鞋及那些休闲舒适的衣服
Favorite food is cheeseburger with mustard lettuce and tomato
最喜欢的食物是干酪面包加莴苣叶配番茄酱或者芥末酱
Born in 1982, he is the youngest cast member of the TV series "Gilmore Girls" (2000), approximately a year younger than Alexis Bledel
1982年出生 他在2000年GG剧组里是最年轻的演员,比Alexis Bledel还要年轻1岁~
He is the second tallest male cast member of "Gilmore Girls" (2000), standing about 3 inches taller than Scott Patterson and about 1 to 2 inches shorter than Edward Herrmann
他是2000年GG剧组里第二高的演员
大概比最高的Edward Herrmann矮1到2英寸 比Scott Patterson高3英寸
Has two dogs
养了2条小狗~
Was considered for the role of Superman/Clark Kent in the proposed relaunch of the Superman film franchise
曾经被考虑出演Superman returns中的Clark Kent一角
Favorite band is Our Lady Peace
最喜欢的乐队是Our Lady Peace
〔成军于92年,来自多伦多的OLP全名为Our Lady Peace,团名灵感来自一首名诗,团员以此来表达乐团成立的精神,希望人们在他们的音乐里找到慰藉而在失意受挫的人生找到出口。 一年中总有超过一半的时间在北美各地巡演,他们已是加拿大各项音乐奖的常胜军,并有一票死忠的年轻乐迷跟随。〕
He is four years younger than his TV older brother, Jensen Ackles
他比剧中的哥哥Jensen Ackles小4岁(这个还需要介绍么)
He and classmate Chris Cardeans together won the National Forensics League national championship in Duo Interpretation in 1998
98年他和同学Chris Cardeans共同夺得了the National Forensics League双人演讲比赛的冠军
He and his Supernatural co-star Jensen Ackles were voted People Magazine's "Sexiest Ghostbusters" in 2005
他和同演SPN的男演员Jensen Ackles被人物杂志票选为05年全球最性感的男生
Close friends with actor Chad Michael Murray; they met on the set of Gilmore Girls They also stared in the 1953 remake of House of Wax
他和演员Chad Michael Murray是亲密的朋友,他们在GG首映礼上见面,并且同时成名与翻拍53年的恐怖蜡像馆一片(偶想到jensen41了原来就是这个长的有点像Beckham的那个啊- -|||)
Good friends with actor Derek Lee Nixon & Director Andrew Pozza from San Antonio, Texas
与同来得克萨斯,圣安东尼奥的导演Andrew Pozza和演员Derek Lee Nixon是很好的朋友
Is best friends with Jensen Ackles, his on screen brother in "Supernatural"
和"超自然档案"(这个算是官方的翻译)演哥哥的Jensen Ackles是最好的朋友
Jared was chosen as one of People Magazine's Sexiest Men Alive for 2007
被选为《人物》杂志2007最性感男人之一
During the filming of House of Wax, Jared locked himself out of his house several times and had to call his roommate and co-star Chad Michael Murray to let him in
在拍摄《蜡像院魔王》的时候,他把自己锁在房子外面很多次,不得不叫他的室友chad给他开门。
Jared appeared at the CW launch party on September 18, 2006
2006年9月18日,他出现在CW电视台的午餐会上。
其他相关小介绍:
祖父是波兰人、1982年出生在美国得克萨斯州的圣安东尼奥市,贾德·帕达里克还有一位哥哥和一位妹妹,父母的职业分别是高中英文老师和税务主管。作为一位品学兼优的学生,高中时他曾被推选为2000年总统奖学金的候选人之一,还曾和搭档Chris Cardenas一起在全国即席演讲联盟(National Forensic League)举办的全国性高中生演讲竞赛中获得“双人组口译”(Duo Interpretation)的冠军。1999年,帕达里克在叔叔的鼓励之下参加了由福克斯电视网赞助的选秀比赛“Claim to Fame”,赢得了比赛并且参加了当年的青少年选择奖颁奖礼,不久后他便被现在的经纪人签下。2000年高中即将毕业之前,帕达里克放弃了入学德克萨斯大学的计划,搬家到洛洛衫机寻求演艺发展。1999年,通过一部名为《A Little Inside》的影片他的名字首次出现在了演员表上,次年便得到了电视剧《吉尔莫女孩》中新搬到镇子上来、与害羞的女主角相爱的Dean Forester的角色。他是本剧的主要演员中年纪最小的一位,也是个子第二高的一位,五年的出演时间里从无名小卒逐渐成长为了在青少年观众中享有极高知名度的青春偶像。与此同时,贾德·帕达里克还亮相了《Silent Witness》、《Close to Home》、《A Ring of Endless Light》、《Young MacGyver》等几部小成本的电视**,03年的卖座家庭喜剧片《儿女一箩筐》中也可以短暂见到他的身影。2004年,帕达里克出演了奥尔森双胞胎领衔的《纽约时刻》一片,丹尼斯·奎德和泰瑞斯·吉布森主演的动作惊悚片《凤凰劫》中也有一个小角色,05年在伊丽莎·库斯伯特、查德·迈克尔·墨瑞以及帕丽斯·希尔顿主演的《蜡像院魔王》以及另一部校园恐怖片《狼来了》中担任配角。同样在05年,贾德·帕达里克得到了WB奇幻剧集《邪恶力量》中较为理性和敏感的弟弟Sam Winchester的角色,这也成为了他继《吉尔莫女孩》之后又一个成功的角色,为此赢得了更为广泛的粉丝基础。接下来,贾德·帕达里克还将在艾什顿·库彻制片的MTV频道恐怖片真人秀节目《Room 401》中担任主持人。
作品列表:
1"Supernatural" Sam Winchester (2005-连载中)
2Thomas Kinkade's Home For Christmas (2007)
3Cry_Wolf (2005) Tom
4House of Wax (2005) Wade
5"Gilmore Girls" Dean Forester (2000-2004)
6Flight of the Phoenix (2004) Davis
7New York Minute (2004/I) Trey Lipton
8Cheaper by the Dozen (2003) (uncredited) Bully
9Young MacGyver (2003) (TV) Clay MacGyver
10A Ring of Endless Light (2002) (TV) Zachery Gray
11"ER"
- Piece of Mind (2001) TV Episode Paul Harris
12Close to Home (2001) (TV)
13Silent Witness (2000) (TV) Sam
14A Little Inside (1999) Matt Nelson
aka Me and Dad (Australia: Pay-TV title) (USA: TV title)
亲,给我分吧
尼克对盖茨比的认知一开始他对盖茨比是好奇心。想想你的隔壁邻居是一位富裕之人,到处都是有关他的传说故事,浮夸,诡异,扣人心弦,并且,有影响力的人都住在东卵,他为何住在西卵。
你逐渐留意观察他,在某一黄昏,发觉他在对话框凝视着你,一天夜里,你又见到他立在岸上,冲着岸边的灯光效果伸出手,好像要把握住哪些伸出手就能把握住的物品。到这儿,你逐渐对他充满了好奇心,急切的需要触碰他。
随后,是钦佩,尼克也算生活在一个顶层阶层的圈子里,有生活错乱的汤母做为圈子的代表,有一个个肥头大耳的有钱人,高傲而自傲。尼克也揣测盖茨比应该是这样的人,结果碰面以后大幅惊讶,他竟然是个年青的小伙儿,并且待人接物率真随和,雅致,差别于传统式圈子。
伴随着了解的加重,盖茨比的愈来愈多作法颠复了尼克的原有观点,盖茨比的生活是尼克憧憬的,也不是那麼不可触及的,这给了尼克一种期待,他拼搏的期待。并且,作为唯一一个遭受过盖茨比邀约的人,是多少还有点儿有幸,有点儿大恩大德在里面。
最终是钟爱(总之就那样个含义),尼克一开始也讲了,他不喜欢他人向他倾吐,只为了更好地寻找一个宽慰或认同。盖茨比也向他倾吐,但从来没有向他寻找过宽慰,许多情况下,也不在意他的认同,他们乃至见解反过来。作为我本人,因为我喜爱交那样的朋友。
在盖茨比和黛西的幻想爱情毁灭以后,尼克由对她们恋爱的认同变成了对盖茨比本人的认同(见到这的情况下,我十分反感女主角),那一干人的虚伪让尼克逐渐反感任何人,乃至自身,由于自身也很虚情假意。盖茨比是唯一一个和她们不一样的,这情感真的是无法言喻呀。
盖茨比代表了尼克的梦,盖茨比的死也意味着尼克理想的毁灭,他从此不愿掺杂在浑水里,坚决离去。盖茨比让尼克进到这一圈子,了解这一圈子,最终带出这一圈子。盖茨比基本上变成他的精神支柱。情感很难揣摩了
**《追风筝的人》虽然不及原著给人的饱满伤感,但此次改编也算的上精良了,毕竟一部长达2个小时的影片,并不能和几十万文字的文学作品相提并论,其中对于故事的描述和情感表达难免会有不足之处,想要完美浓缩为一部影片,原著中一些重要情节也难免会遭到删减和忽视。**改编原著的不在少数,《追风筝的人》并非一部烂片,其中也有许多可取之处,称得上改编较为成功的经典剧作。
**《追风筝的人》改编自卡勒德·胡赛尼同名小说,该作品在全球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力,他的书籍更是畅销各地,对于如此热潮的文学作品要改编成为**,随之引来原著粉的一片热议,且大家持有褒贬不一的态度。因为有太多改编失败的案例,以至于许多人是抱有怀疑态度的,但也有不少支持者,毕竟作品改编为**,大家还是很期待的。**《追风筝的人》由导演马克·福斯特亲手执刀,曾获得美国全球**奖和最佳导演提名奖,实力也是不容小觑的。
影片故事主要讲述一个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与背叛,对于两个主人公的人物刻画,从儿时到成年,对于原著的完成度和连贯性都是较高的,且对于原著也并未作出很大改动,这点非常良心。从儿时哈桑对阿米尔就拥有足够的包容度,然而却总是得到阿米尔的嘲笑和戏弄,为了给他捡风筝,自己受到身心伤害,而懦弱的阿米尔只是冷眼旁观,甚至嫌弃哈桑的懦弱,并想方设法赶走哈桑。多年后,阿米尔父亲逝世,他才被告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弥补自己对于哈桑的愧疚,他冒死将哈桑的儿子从战火中救出来,同时也得到了自己内心的自我救赎。
**《追风筝的人》相比原著,人物在情感的表达处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尤其是长大之后的男主阿米尔,他学业有成,拥有漂亮的妻子,继续写着自己的作品,在他的脸上也并未能看到多年以来对于哈桑的内疚之情,直到最后知道两人关系之后,男主才有所作为。影片中阿米尔的变化,给人的感觉就是很牵强,观众也很难以接受,对于看过原著的书迷们会很感同身受,还好故事的走向是好的,知道真相之后的阿米尔勇敢面对,不再逃避,不至于结局很悲哀。
影片中最令人动容的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出现了两次,以两个主人公在不同背景下说出,但同样足以令人感动。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捡风筝时说出“为你千千万万”,折射出两人孩童时期世界的美好,长大之后的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捡风筝,这一刻是使人泪目的,影片不仅做到了前后呼应,凸显主题,更是对哈桑的缅怀,同时回应哈桑对他的感情。
也许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那个追风筝的人,谁都不会知道风筝会在哪里落下,该**确有令人吐槽之点,但也足以触动看客的心,非常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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