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情侣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事由(而且目前我国也仅仅规定了法官律师一方退出的回避机制,此案仅涉及两方律师且是人情关系,不属法律规定范围)
但是问题在于,这一层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所以应当事先将这一是由告知本案的原告和被告,如果两方都没有异议那就没问题。
如果没有事先告知,而直接进行审理,一旦出现不公正的结果,有可能会有双方律师串通的嫌疑
到时候就难以洗清了
(实际上,知道了这个情况,原告和被告十有八九是不会同意的)
我是一名在你看来突破了良知道德底线,完全被利益绑架的律师,身上毫无公平正义之心,熟悉法律却又利用法律的讼棍……请不要打断我……是的,这是你对我的评判,请不要否认。法律的律条是理性的条款,它一条条地约束着人们的行为,目的就是要保护人类最底的道德底线,谁要是突破了,就要付出代价。
那么从事律师这个职业的,就应该是心存良知,理性践行的人。但是谁又能告诉我,这所有的律条后面是不是存在悖论。也就是说同一件事,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不是只有唯一的评判标准吗?但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不,不是,如果是那就无所谓我们律师之间常常挂在嘴边的输赢了。那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冰冷客观的律条背后,不是理性的束缚和刻意的标准,应该是充满希望的,人类道德良知的感性的渴望。所以我以为最好的律师,不仅仅是理智地践行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使者。因为我们可以通过手上一个个的案例,在充满热情地注释着人类最美好的愿望。同时引领冷酷的律条向更加人性,更加符合当今的道德标准靠拢。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应该是浪漫的理想主义者,因为我们在所有的社会矛盾中寻求着造诣的最大公约数;同时我们又是理性的务实主义者,因为我们在争取矛盾各方的最大权益;再者我们又是自善其身,追求公平和道德的建设者。
我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也就是改革开放之后第一批的执业律师,我见证了律师这个职业在纷杂的发展过程中艰辛痛苦地成长,你必须承认,有时为了公平我们头破血流地争取,但最终得到的是妥协的公平。为了正义,我们忍辱负重地斗争,甚至不吝惜自我的牺牲。但最后得到的是部分的正义。从完美主义者的角度看,那叫失败,但从现实主义者的角度看,这叫成功与进步,因为我们是人,不是神,我们在吃着五谷杂粮,在纷杂尘世间寻找着纯粹意义上的真理,争取无瑕的美好。那无异于是拔着自己的头发上升。于是我们自我挣扎,自我痛苦,甚至自我疯狂,因为我一直在告诉我自己,我自从当上律师的那天起,(我是)一名道德的守护者,因为我有一颗善良的心灵和美好的愿望。但后来我知道,我自当上律师的那一天起,就是一名牺牲者,我名殉道者,我一定会付出代价,在人世间换来更为重要的结果,请相信,我换取的不是金钱和权益。
我知道,我今天的表白也许只能换来你更大的嘲讽,今天的你,比我更加地纯粹,比我更相信自己的力量,我为你骄傲。但我更希望看到的是,未来的二十年也会有这样的一天,你跟我一样,站在这个台上,来总结自己的一生,同样,台下你的学生同样嘲讽你的表白,这就是传承。
事实上,法律对我们来说不仅仅是用来评判和执行人间纠纷的手段,而是我们用一生的牺牲,用一代的人一生的牺牲在维护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这种牺牲不是肉体,也不仅仅限于精神,而是用我们最初的青春直到我们最终下庭的那一刻牺牲所有的最初理想,自我否定践踏最为热爱的原则去换取人类文明在法律律条上的点滴完善和进步。
尤其在今天,我告别的今天,我可以自豪地告诉你,我是一名合格的律师,因为在这三十多年间,我努力地付出,努力地妥协,努力地牺牲,使我看到中国法律走到了今天,同时更加欣慰的是,薪火相传,我又看到了你们这一代,嘲讽着我们这一代的同时你们继续前行,祝福你年轻人,祝福你。祝福你理想的纯粹和追求的执着。我非常地感谢,感谢你有如此之耐心听我说了这么多,我非常快乐,非常快乐地与你告别。因为今天的你在延续着我们这一代人的希望。
《幸福到万家》这部影片自从上映到现在,一直以来都非常的好看,而且也得到了大家的喜爱。除了主角何幸福和王庆来的感情线之外,王秀玉的CP也是值得大家注意的,因为就是律师所里面的王律师。毕竟何幸福在律所里面工作了很长一段时间,所以王秀玉就和王律师有所接触。而且王律师和王秀玉也经常低头不见抬头见,接触的越来越多,所以双方就在一起了。
首先王秀玉这个人的命运比何幸福还要更加悲催,因为家里面重男轻女,所以王秀玉本来就得不到家里的重视。后来因为一心有着一个大学梦,所以不断的学习,被万传美顶替名额之后,就自己找了份工作。但是何幸福对于王秀玉这个妹妹,是非常疼爱的,所以开了客栈之后,王秀玉也是帮助自己的嫂子。因为何幸福在律师所里工作一段时间,所以和王律师是比较熟的,因此在何幸福的影响之下,两个人的接触比较多,自然而然就在一起。
但是因为两个人都是比较含蓄的,即使对对方有着一些比较不同的感情,但是都没有主动表达。后来何幸福也是知道王秀玉这样的心思,鼓励王秀玉大胆追求幸福,就这样,两个人就在一起了。不得不说结局还是非常好的,王秀玉也能用“苦尽甘来”这个词语来形容。如果没有遇到何幸福,那么王秀玉这一辈子都要在农村里面度过。
在小编看来,这部影视剧是有很多的地方值得大家学习的,而且何幸福也是很多女性朋友现实生活当中的真实写照。其实小编是比较希望何幸福和关涛在一起的,不过因为何幸福有家庭,同时也放不下自己的孩子,所以即使离婚了,也不会和关涛在一起。但是不得不说,和王庆来在一起的何幸福是非常快乐的,而且何幸福以一己之力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轨迹。
一级律师燕绥之先动心。燕绥之在辩论之后就已经对女主动心了。事后,燕绥之一眼挑出这份答卷,大笔一挥回复:放屁,你还当真了?结果多年后一场爆炸,这假设还真特么成了真。燕绥之:这倒霉世界大概特别恨他。
法律分析:1、在刑事诉讼中,被告律师称辩护律师,受害人律师是诉讼代理人;
2、在民事诉讼中,叫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被告找律师出庭需提前告知法院。
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被告可以聘请律师出庭代理。在庭前,被告可以将律师聘请的情况告知法院并提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法院怎么通知被起诉人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被起诉法院一般会电话通知被告,如果被告不来,法院会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2、如果无法邮寄或者邮寄无人签收,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被告仍不出庭,法院会缺席判决。
法院起诉的材料如下: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综上所述,不管被告接触到的是原告还是他委托的律师,只要被告想要跟原告进行和解的话,就需要去委托专业的律师来给自己提供帮助。关于被告对原告委托的律师具体知情权的实际情况,最好多与相关专业律师咨询,可以给你提供这类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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