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在即,你知道怎么发言吗?开庭实用语一定要记牢

开庭在即,你知道怎么发言吗?开庭实用语一定要记牢,第1张

如果你即将开庭,在庭审中如何使用专业术语,增大胜算的机率,只要你打官司就一定能用上。尤其是没有聘请律师的当事人,一定要牢记。

一、如果对方拿出你根本没有见过的证据,你可以说“对方单方面制作的证据,我不认可其真实性”

二、你认为对方反驳的语言和本案无关,就直接说“对方所述与本案无关,不能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应当承担责任。”

三、举证、质证环节,原告或者被告证据出示之后,法官就会问,“你对证据的三性有没有异议呢?”千万不要急着回答“无异议”。三性代表的是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关联性。如果你认可就会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此时你应回答"由法院依法认定”

第四、如果你是被告,你可以说“原告并没有拿出有效证据,证明我方承担责任,请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第五、假如对方之前有虚假诉讼等恶意行为,你可以说“原告可能涉嫌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我将保留追诉的权利。要求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

第六、很通用,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你自身也存在过错。应当减少或者免除我方的一些责任。你学会了嘛!

法庭上出庭作证开场白尊敬的法官先生。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上述大量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足以证明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合议庭组织质证,认证,作为对本案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依据。

1、提高自己的素质,注意自己的语言,说话有理有节,而不是胡搅蛮缠,和法官对话时语气平稳,语速缓和,吐字清晰,切忌歇斯底里,一句话,要让法官觉得你是个有教养的人,那就行了,起码能留个好印象。

2、尊重法官,法官在庭审中代表着法律,尊重法官也就是尊重法律。当事人可以替法官着想,给法官留面子,但当然不是迁就法官。

3、庭上发言要言简意赅,点到为止。法官不喜欢当事人对事情轮番陈述,要简单明了。

4、遵守法庭秩序。当事人开庭时,往往会因为事件进行到某个阶段而情绪出现波动,向法官以及对方发火。在开庭中,一定要遵守法庭秩序,不得辱骂法官和对方。法官作为案件的中立裁判者,不要降低自己的法官心中的地位,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5、要事先了解办理自己案件法官。例如法官的办案习惯、喜好、性格等,这样可以有针对性的做出应对策略。当然出格违法的事一定不能做。

6、认真准备诉讼材料。永远不要轻视诉讼材料,你准备的越详细,你胜诉的可能越大。

7、作为当事人,对自己的案件非常关心,有时候会打电话督促法官办案,这样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能不厌其烦的打法官电话,法官其实很忙,有时调解,有时出庭,所以要有耐心等待程序进行,否则适得其反。

8、要学会换位思考,不断表示对法官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法官增加对当事人的好感。

根据法官的知道,说自己的诉讼状、证据质证、发问、最后陈述是否调解、判决,都是法官在指导法庭的运作。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开庭前被告应做的准备:被告收到人民法院的起诉状副本后,对起诉状中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要进行认真分析,对正确的事实不作明确的表态,由法庭作出考量;对不切实际的诉讼请求,要予以有力的反驳,且要有理、有节、有据的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反驳意见的提出,一是用答辩状提出,即在法定期限内写好答辩状交到法院;二是在开庭审理时进行口头答辩。被告通过答辩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便于法院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和要求,全面审查案情。愿意聘请律师的,应当尽快聘请律师,给律师充分的做调查取证工作及辩论的时间

开庭后多长时间应该下判决书: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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