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个故事给你看吧一个夜晚,一只刺猬不小心闯进了花园。为了躲避花园主人的追打,他拼命往最不起眼的地方跑去,这样才躲开了。同时他也发现了一朵娇艳的花在忧伤的唱著歌,泛起他心里的阵阵涟漪。
“你是谁?从来没有见过你。”花儿被他的突如其来吓到了。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我叫刺猬,你呢?”他微笑的说著。
“我??不知道,从来没有人发现过我,也没有人和我说过话,我也不知道自己是 谁。”她难过的底下了头。
“我以前见过和你同样的花叫玫瑰,可是你是我见过最美丽的一朵,我以后叫你玫瑰好 吗?”
“玫瑰?好呀,谢谢你,刺猬。”她有生以来第一次笑了。
那微微一笑惊呆了刺猬,从那刻开始,刺猬爱上了玫瑰。
那晚,玫瑰唱著动人的歌给刺猬听。刺猬向玫瑰讲诉了很多外面世界有趣的事情,笑的玫瑰花枝乱颤。刺猬喜欢看著玫瑰笑,而玫瑰从来没有那么开心过。
天亮了,虽然刺猬很不舍,但不得不离开。
“你要走了么?”玫瑰也有些不舍的问。
“是的,不过放心,我晚上再来看你好么?”
“好的,认识你真好。”玫瑰绽放著她美丽的笑容。
刺猬又呆了,忍不住想凑上前亲吻玫瑰的脸颊,可是“哎呀,好痛!”还没有等他靠近,他身上的刺已经先刺到了玫瑰,他突然想起来他是刺猬。
“对不起!对不起!我以后不会再靠近你了,原谅我好么?”
“没关系。”玫瑰一点也不知道,其实自己也刺到了刺猬,只是刺猬疼在了心里没有说 出来。他们是同类,却不是一对。
以后,每晚刺猬都在月亮升起的时候来看玫瑰他们快乐的在一起说笑。而刺猬心里却 有个疙瘩,他不能靠近玫瑰,只能看著她。
一天晚上,刺猬来的时候发现玫瑰的脸上浮著淡淡的忧伤。
“怎么了?”刺猬关心的问著,他深爱著玫瑰,不希望看见她难过。
“我一直努力的生长就是为了让花园的主人注意,可是我在墙角……”玫瑰难过的哭 了,低下了头。
刺猬很想上前将玫瑰抱在怀里安慰她,可是……
“不要哭,哭了就不美丽了。我帮你吧!”刺猬想到了办法,“你等著我。”
刺猬跑了出去,故意在花园主人面前乱蹿,冒著被追打的危险,把人引到了玫瑰那里。
“咦?我的花园里没有种玫瑰,这里怎么长著这么漂亮的一朵呢?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花园主人很惊喜的看著玫瑰。
玫瑰终于等到了今天,她很高兴,也很感激刺刺猬。刺刺猬躲在一旁也暗暗为玫瑰高兴。
但是,花园主人又开口了:“明天我要把这枝玫瑰采下来送给我最爱的人,她收到一定会很开心的。”之后,花园主人快乐的走了,留下了悲伤的玫瑰和刺猬。
“对不起,没想到这样反而害了你。”刺猬走出来,其实他心中也很难过。
“不怪你,这也许就是我的命运吧,只是我快要死了,以后再也不能见到你了……”玫 瑰哭的很伤心。
“玫瑰不要哭,你笑起来的样子最美丽”刺猬想上去抱著玫瑰。
“哎呀……”玫瑰又被刺到了。
“对不起……”此时,他们两面对著永别,刺猬的心是何等悲哀,如果可以用自己的性命去交换玫瑰的性命,他一定愿意。可是人类哪有用刺猬来送人,象征爱情的?
“刺猬,你抱抱我好么?”玫瑰含著泪水。
“可是,我会刺痛你的”
“没关系,我不怕痛,明天……”
于是刺猬上前抱住了玫瑰,他感觉到玫瑰在颤抖,他知道她此刻很疼痛,因为自己也同 样感受著她的疼痛,于是放开了玫瑰。
他们彼此相爱,却互相伤害。
为了不伤害到玫瑰,刺猬决定做一件事。
刺猬忍著巨痛,开始一根一根的拔掉自己身上的刺。每拔掉一根,就会有红色的液体留 出。
“刺猬,不要这样!你会死掉的!”玫瑰惊叫著,边流著泪水,却无能为力。
“没关系,不痛的!”刺猬在这个时候依然对玫瑰微笑著。
刺猬拔掉了最后一根刺,千疮百孔,摇摇晃晃的走到玫瑰面前。
“玫瑰,我终于可以不让你疼痛的抱著你了,我很开心。”刺猬真的很开心。
刺猬抱著玫瑰,任由她身上的刺再刺向他的伤口。玫瑰的眼泪滴落在刺猬的身上,从伤 口渗透皮肤,溶入血液,流进心脏。
“玫瑰,我爱你!”刺猬以微弱的声音向玫瑰表白“可是我却不能保护你,让你永远快乐”
“刺猬,我也爱你!”玫瑰流尽了所有的泪水。
刺猬听了,满足的滑倒在地。
第二天清晨,花园主人再次来到玫瑰那里,发现一只没有刺的刺猬躺在玫瑰旁,已经没有体温和呼吸。而那朵玫瑰已经枯萎了,花瓣散落了一地,几片盖在刺猬的身上。
女追男隔层纱,要树立一定能追到手的信心!然后,分析他是哪种类型的男生,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要是内向的男生,可以稍微大胆点,主动接近他,多多关心他让他习惯你的存在。阳光型的,可以先从朋友一起玩,有点暗示也是可以的。成熟的,眼神的接触是很有必要的。他会感受到那份心意。总体上要注意,追归追,最好还是男生先开口表白,这种微妙的变化会影响到交往后的状况。
下面几招看起来有些长但很实用哦:
一、来点别有用心的恶作剧
当你喜欢某人时,首先考虑的问题便是如何将你的想法传达给对方。但这个想法并非正确,比起这件事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让自己在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显得突出。在这里,仅仅有温柔不一定能显得出色。尤其是面貌、性格、外型看起来平凡的你,要在他的心中变成特别的存在,则不得不下决心做一番奋战。
其中一个有效方法,对你喜爱的人作点恶作剧。就像小学里的小男孩,心中明明很喜欢某个女孩子,却偏偏喜爱做出表面上欺负该女生的事,最后双成为好朋友。当然,恶作剧时,不可做出有损他前途的原则性事情,而应在一些非原则性问题上故意出对方的洋相。比如,对方拜托的工作故意拖延一段时间;对其他人都友好相待,独独对他不理不睬。这样,就会吸引他对你的注意。这时,你便可找机会,在他处于困境的时候伸手帮他一把,那么,他便会对你刮目相看。
二、故意跌一跤
人生难得有机会恋爱,假如你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就应知道怎样把握住时机。向你所爱慕的“白马王子”投去一缕秋波!
比如大家一道结伴同游,或是登高或是爬山,你故意滑倒或跌上一跤,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势必引起他的注意;再加上你那楚楚可怜的神态,他势必向你迅速地跑来。当然,如果对方早有主动接近之意,你却乱了手脚,佯装不知,坐失良机,你的跤白摔,可就怨不着别人了。
还有一点,假如女伴过多,在他身边你要设法与众不同。女伴们为追求同一个男生,都是此种心理。尽管你和女伴情同姐妹,亲密无间,此时此刻,也不排除已经做了情敌、对手的可能。
三、学个“不知所措”
假如你们出游,路过冷饮店,总要喝上两杯冷饮,解解暑气。你不妨趁此机会展开攻势。你先目不转睛地注视他的一举一动,频频向他传送“心电”。一会儿,他就会发觉你的视线。当你们目光相对的瞬间,你马上低下头,或者把脸侧向别处,露出一幅“不知所措“的神态,就像**里演的一样,保证让他着迷,最起码也会引起他的注意和闲暇时的思量。
你所传送的“心电”,必然就会在对方心里发生撞击。有人把这叫做“心电感应”。人们经过了的东西,是不是就一定存在呢?科学家目前还没的注意这个问题,心理学家好像已经承认了。是不是一定存在,不是什么重要问题,我们这里也不做探究。
重要的是,千万要把握好他发觉你的那一刹那。不要久闷不语,应想办法说话,从不知所措转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些什么都可以,关键是大方、勇敢。
四、适当寻求“保护”
有一个女孩子,本来很会游泳,但她却装着不会游泳一般地对男友说:“我虽然喜欢与浪花为伍,可是我一个人去游,好像还是挺怕的。”男友与她游泳时,一阵大浪打来,她顺势向远处飘去,制造出被海浪淹没的样子。男方紧张得不得了,急急地向她游过去“抢救”,原来才发现是一场“骗局”,她才会游呢!但在这个过程中,两人的感情无形中深化了。初恋的女孩子,不妨也学学这个女孩子,适当寻求男人的“保护”。
五、为他制造一两个惊喜
男孩子和女孩子在内心里有了那种朦胧的向往之的,无不希望引起对方的注意。假如你和他第一次交往很成功,那么你就该继续寻找些增进友谊的机会。为他制造一两个惊喜,绝对是追求男友的窍门。
“喂!我就知道你不亚于棋圣,昨天你的围棋下得好棒哟!”
他听过之后,一定会大吃一惊。心想:“你怎么会知道?”接着你又谈起他以前的几次围棋比赛,给以真诚的夸奖。
怎样才能制造出一两个惊喜?这就在于你平时的观察和了解。比如,你发现他的身体有些不适,或者脸色有些不好,就应以示关心“你身体是不是有些不爽?或者感冒了?”
如果他是真的感冒了,你就该乘机为他买些感冒药。如果是我,也会感受到你那种格外的亲近。
六、给对方寄一张附有留言的精美明信片
有的女孩子,只要在意中人的面前就紧张,无法将纯真坦诚的心意传给他。若你是这种害羞的人,不妨用写信、寄明信片之类的方式。也许你会觉得,“写信太麻烦,又老套,我的字写得不好看。”其实,写什么,写得好不好,不是最重要的,只要你认真地写信便能传达你的诚意,给对方留下深刻印象。
比如,可在对方特别的日子里,如生日、节假日,寄一张精美的明信片,附上几句祝福的话。还可以根据对方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表达爱意的写信方式。经如,对喜欢体育的他,可在信封内寄上一张体育比赛的入场券;对喜欢看书的他,信上邀他一起逛书市,或让他借几本书给你看。写信很费时,但愈是费事愈能表现你的慎重,对方只要读你的信便能被你慎重的心情所感染,取得电话所难以取得的效果。
1曾经他是我的世界,是我可以撒娇的怀抱,现在我的世界也没了,怀抱也没了,连自己原本的样子也没了,满怀心事却无人诉说,入夜只能枕着抱着自己的枕头,连哭都不敢哭出声。
2再烫手的水还是会凉,再饱满的热情还是会退散,再爱的人也许会离开,所以你要乖,要长大,不再张口就是来日方长,而要习惯走人茶凉。
3你必须给你自己安全感,如果钱能给你安全感,就努力去赚钱。如果被爱能给你安全感,那就努力变成一个值得被爱的人。
4单纯喜欢你的人,他看到的是你的现在;真正爱你的人,要和你走的是未来;真正的爱情,不是某一个时刻的承诺和表白,而是之后一起走过的岁月。
5没有谁是因为一时冲动离开你的,你看见的只是它崩溃的那个瞬间,爱是积累来的,不爱了也是。
6我难过的,不是你和别人好,而是看到别人那么容易就代替了我的存在,对于我来说没有人可以是你,对于你来说,每个人都可以是我。
7时间对每个人都是不公平的,能力对每个人都是不对等的,如果自己不够努力,换来的只是狼狈不堪,换来的只是一贫如洗。
8如果打算爱一个人,你要想清楚,是否愿意为了他,放弃如上帝般自由的心灵,从此心甘情愿有了羁绊。
9也不知道哪来的自信,一天不好好学习,无所事事,但总感觉自己有一天会赚大钱,而且这种感觉还异常的强烈。
10我们都曾小心翼翼地爱过一个人,陪彼此走过了漫长岁月的马拉松,可能等在终点的并非彼此,但这一路走来,虽无缘到老,仍心怀感激,对你的思念,不会厌倦,我多想一直想你到老,护你到老哦,哪怕只在远处静静地守候,我也心甘情愿。
11生活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从来不存在完美的人和事,过于完美的感情,只发生在童话和想象中,现实的常态,除了平淡,就是千疮百孔与劫后重生。
12如果做不了你的唯一,我连最爱也不要做。如果你给我的,也同样给了别人,那我宁愿不要。得不到不可怕,守不住才是个笑话。
13有些事,明知是错的,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有些人,明知是爱的,也要去放弃,因为没结局;有时候,明知没路了,却还在前行,因为习惯了。
14在你往上爬的时候,那你一定是要去保持梯子的整洁,否则,你下来的时候就可能会滑倒。
15感情都是一点点淡的,人心也都是一点点凉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一直等待,也不是所有的爱都能失而再来。
16我们很刻意帮助别人,其实那个意念都已经干扰到别人,你对别人好,人家反而会承受很大的压力。
17与其在别人眼中做自己,不如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把一切看淡,守住内心的安宁,你若不动,风又奈何;你若不伤,岁月无恙。
18你所做的事情,也许暂时看不到成果,但不要灰心或焦虑,你不是没有进步,而是在扎根。
1
她曾想过离开他。那是一个微风和煦的午后,阳光懒洋洋地洒在青灰色的石板上,石板铺成了小巷子的路,小巷子的两侧尽是粗糙的红砖老瓦房,老瓦房并不高,挡不住背后那一排嫩绿挺拔的杨柳。
杨柳下是一条平静的小河,小河的浅滩上长着一人高的芦苇丛,风一吹全都弯了腰。
他挽着她的手,步履轻快地穿过小巷子,沿着小河边慢慢往前走。他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高档西装熨帖地套在身上,上衣敞开,露出里面洁白无瑕的衬衣,胸前的那排扣子一直扣到领口。
他们走到芦苇丛那里停下,他的手里突然多出一枚戒指,戒指的表面含着一层金**的光泽,上面镶着一颗大大的钻石,即使她对奢侈品毫无研究,也能看出这枚戒指价值不菲。
他单膝跪地,将戒指举到她的面前,眼神温柔而诚恳,但看不出任何情绪波动。
他说:“嫁给我。”然后再也没有别的话,只静静地等待着她的回答。
她明白,那是他属于有钱人的淡然姿态,自小而始的良好家庭教育使他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一份儒雅和从容。
但是此刻他的儒雅从容却让她感到愤怒,因为那似乎在说,他知道她一定会答应她,她除了答应他以外再无别的选择。
这愤怒让她感到难以忍受,她没有回答他,而是径直掉头跑掉。理所当然,他会把这当成是拒绝,而他显然不是会追上去的那种人,于是她独自一人跑到了不远处的公交站。
这一片是古城区,虽然没有高楼大厦,但自然风景优美,而且有深厚的历史韵味,他父亲是个大商人,这里是他父亲的开发项目之一,于是他得以带她来这里,在这个也曾象征着一个时代的小小印记彻底消失之前,上演刚才的那一幕。
她坐在公交站台的公共座椅上,心不在焉地等待公交车的到来,这里的公交车往往半小时来一趟,她也不确定自己会等多久。她唯一能确定的是,从这里坐上公交车,从此就将永远离开他——他的自尊不允许他去接受一个曾经跑掉的女人,即便他爱她。
想到这里,她突然感到某种哀戚,她知道自己必须回去,她无法离开他,不是因为爱,是因为钱——即使她也的确爱他。
她最终没有坐上公交车,而是戴上了那枚戒指。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
2
程小蒙——她的名字——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是在回学校的路上。那时刚过完暑假,她从乡下老家坐客车去县城,再从县城坐火车返回学校,但那辆上了年头的破旧客车,在半路突然爆缸,她因此滞留在乡间的公路上,等待客车修好。
她那天穿着一件雪纺印花连衣裙,颜色是素白偏灰,裙摆刚好盖住膝盖上沿,胸前扎着一个小小的蝴蝶结,未用完的丝带顺柔地垂下。她的脚下是淡粉色尖头款半高跟鞋,虽然天气很热,但她的头发并不太长,全都拢在耳后,散漫地垂在肩上,一对黄豆般大小的珍珠耳坠——当然,不是真的珍珠——随着她的走动而不停地摇曳着。
一辆黑金色豪华轿车匀速从她身旁驶过,在距离她不远处停下,又缓缓倒了回来。车门打开,他手里拿着一顶古铜色宽檐遮阳帽走了下来。他的半边身子倚靠在车上,眼光注视着程小蒙,将帽子往头上一扣,淡淡地笑着问她:“到哪里去?”
程小蒙知道他在搭讪,她甚至大概能猜到,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所以迟疑着没有答话。她发现他的额头已经沁出些细密的汗珠,但他的黑色西装仍然扣得整整齐齐,他靠在车上的姿势仍然潇洒,他脸上的笑意仍然从容。
她终于忍不住开口:“去C市,回学校。”
“我也去C市。送你可以么?”他说。
程小蒙盯着他,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右手在西装扣子上来回摩挲,眼神中似乎有些胆怯,但那不是害怕会被拒绝的胆怯,更像是向暗恋的女生表白时的胆怯。
“好。”程小蒙并没有太多犹豫。她知道他想要什么,也清楚自己需要什么。
事实上,她一直都很注意,该怎样穿才更能让自己吸引住男人的目光。
他为她打开车门,司机将她的行李放进后备箱,她坐上车,关上车门。突然间,一种命中注定的既视感向她袭来,莫名的凄然感笼罩着她。
一路上他都在跟她讲述,他说他叫周宸,今天是来这里替他父亲考察农家乐开发的选址,没想到回去的路上遇见了她,他说他一眼就喜欢上了她。
“像是干涸的鱼见了水一样。”他这样说。
她没有回话。
他讲他的父亲是如何有钱,如何近乎苛刻地想让儿子成为另一个自己。他说他从小就喜欢画画,但他的父亲认为那是“下等人才做的事”。
他的父亲将他送去英国留学,他并不喜欢英国人,他们毫无内涵。他在那里学会了抽烟,经常去酒吧,钓各种不同的妹子。但是他不敢违拗他父亲,他必须确保自己能顺利毕业,否则他将失去金钱供给。
如今他毕业回国,父亲安排他接手自己的生意——显然,他并不具备做生意的天赋和兴趣,但他不敢违拗他父亲。
程小蒙一直静静听着,偶尔“嗯”上两声,周宸也并不在意,他似乎想把这些年来的郁结、不甘统统都抛给她,也不管她是否能接住。
“像一个被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学校到了,他用这一句结束了讲述。
下车时他拉住她的胳膊,“还能再见你吗?”他问。这次他连胆怯也不再有了。
他没有等她回话,笑了笑收回了手,车子片刻便消失在她的视野中。
她怔怔地站在原地,“他原也不需要我的回答。”她想。
3
程小蒙走进宿舍时,正巧看到王倩从洗手间出来,她穿着轻薄的睡衣,头发湿漉漉的,睡衣下连内衣都没穿。看得出她刚洗完澡。
“呦,过来啦。”王倩瞥了她一眼,阴阳怪气地说道:“提这么多东西挺累吧,来的时候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我好让我家司机去接一下你呀!”
程小蒙知道她又在讽刺自己,以往这个时候她都会不甘示弱地回呛她两句,但今天不知怎么了,她完全没有这个心情,只淡淡地说了句:“不劳费心。”
王倩毫不掩饰地嗤笑了一下,从抽屉里拿出吹风机开始吹头发,宿舍里别的人都还没到,程小蒙自顾自地收拾东西。
王倩吹完头发,在装满了奢侈品的衣柜里东挑西拣,程小蒙发现她刻意换了一套成套的内衣,心里明白她应该是要和男友约会去了,而且今晚大概率不会回来。
程小蒙突然在心里叹息了一声。程小蒙很清楚,王倩对自己的敌意,并非来自贫富差距——因为王倩家里很有钱,有钱到她根本不需要程小蒙来满足自己的优越感。
这种敌意来自程小蒙的清高。王倩虽然身材不差,脸形也好看,但与程小蒙比起来,还是差了一些,而程小蒙的追求者比她多得多,但程小蒙全都拒绝了,这其中就包括王倩现在的男友孙成城。
在王倩看来,程小蒙这无疑只是假清高,装清纯而已,当然,她对程小蒙的敌意,绝对是不乏妒忌成分的,甚至可以说绝大多数都来自妒忌。
程小蒙并不在乎王倩的敌意,只不过难免觉得有些委屈,她其实并非是装清高,也不是单纯的不喜欢这些男生,她只是想用自己的身体,为自己谋求最大的利益,她从偏远的农村来到C市,她想逃离自己原本那个破烂的家庭,婚姻对她来说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她想让自己能多一些筹码,所以不敢谈恋爱。
事实上,她已经大四,还有半年就可以毕业。她仍然是处女。
4
再次见到周宸是在三天后。
那天傍晚,他仍然开着那辆黑金色豪华轿车,在校门口等着程小蒙出现。当他坐在车里喊她的名字时,她仍然犹豫了几秒,紧接着头也不回地钻进了车内。
车窗摇下,他用手肘撑在窗沿上,靠着椅背,正缓缓地抽着雪茄。见她上来,他将雪茄递给司机,司机熟练地收拾好,然后发动了汽车。
他的模样有些狼狈。程小蒙的脑袋里突然冒出这样的想法,但其实他的头发仍然梳得整整齐齐,衣服从上到下都打理的一丝不苟,眼睛望着她的时候炯炯有神,她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想法。
“等了多久?”她开口问他。
“不算太久,你出现的比我预想得要早。”他的语气和神情平稳淡然,无论是谁在任何场合恐怕都找不出丝毫破绽。
她似乎有些明白他的狼狈了,他活生生就像一个模具——在形态上无疑是人的模样,甚至比大多数人更完美,但却完全没有人的生气。
“吃过饭了?”他问。
“还没。”
“那先去吃饭吧。”
“好。”
他带她去了一个西式餐厅。那里奢华的装潢连地毯都没有放过,服务生都穿西装打领带,连微笑都精致得无可挑剔。
他们在舒缓的小提琴曲中相互举杯,喝着红酒。这是她第一次来这种高档餐厅,举止都因为紧张而显得拘谨笨拙,但他看起来毫不介意——那不是王子对灰姑娘那种高高在上的包容般的宠爱,而是确实打心底里认为这完全不重要。
在这一点上,他已经把绝大多数有钱人都比了下去,她的心里对他生出了些许感激。
也许还有好感,将发展成爱的那种好感。但她不想承认,所以拒绝继续想下去。
“离这里不远,有一个安静的小巷子,我在那里置办了一间住所。”他斟酌着说到,“一会儿带你去看看。”
他望着她,似乎是在等待她的回答。
窗外有霓虹灯在奋力地闪烁着,这个城市的五光十色一幕幕映进她的眼帘,撞击着她的心灵。
她点了点头,没有看他,也没有说任何话。
他突然将手伸到她的面前,把她散落在脸颊上的鬓发拢到耳后。她抬起头看向他,他的眼神里有些许胆怯,但手掌还是顺着她的耳后,轻柔地抚到发端。
在那一刻,她突然感觉到,他的身上有了属于人的生气。
“你这样,和我第一次见你时一样好看。”他笑着说。
5
房间并不大,一个卧室,一个洗手间,仅此而已。卧室临街一侧有一扇百叶窗,打开窗子,就能听见世俗生活的种种声色,关上窗子,这一切就轻而易举地远离了。
没有厨房,没有家具,没有生活的气息。她不免有些失望,但又觉得或许对他们来说,本来就不需要这间房有生活气息,他买它的本来目的,也许只要一张床就能实现。
此刻百叶窗正关着,他和她相拥躺在双人床上,他的手不安分地上下抚摸起来,她动作生涩地配合着。
他一边解她的衣服,一边诉说着他是多么爱她,他说她是他生命里唯一的亮色,她明白他对自己的爱没有那么纯粹,或许她是他唯一可以选择的、用来反抗父亲的工具,但她却不由自主地吻起他的嘴唇,他们的动作越来越热烈。
激情过后,他仍然抱着她,一寸寸抚摸着她的皮肤,像是确认某种信息一般仔细。她再次感到某种哀戚,与最初坐上他的车时那种哀戚如出一辙,她突然无声地哭了起来。
她想,她现在已经登上了命运的巨轮,一切将要发生的事情,都像齿轮一样恰如其分地衔接好了,再也无可挽回。
夜里,他赶在宿舍关门前,将她送回了学校。这是她要求的,她认为这能给自己保留最后的尊严。
“钥匙有两把,这把你拿着,随时可以过去。”他的黑色西装完全融入了夜色,只剩下注视着她的眼睛在闪光,“缺什么就告诉我,我会尽快让人添置。”
她默不作声地接过钥匙。他突然问了她一个问题:“你爱我吗?”
她猛然抬起头,直勾勾地盯着他,嘴唇翕张,可最终还是没能说出一句话,转身离开了。
他的目光一直跟随着她的背影,直到路的尽头。
6
在那之后,他们经常出入那座小屋,他又添置了些新的家具,但她仍然从未在那里过夜。
每一次他都将保护措施做得很好,她想这或许与他的父亲有关。
我父亲,他知道了你,他不让我和你在一起。他说。语气中充满愤恨。但她知道,他是不会反抗他父亲的。
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分开吗?她问他,但是他答不出来。
应该说,他早就知道答案,只是不愿意说出口而已。
既然分别已经注定,那在一起的种种美好和亲密,反而都在当时就显得万分哀戚。她躺在双人床上,抓过被子盖在脸上,放声大哭起来。他一直沉默着,他的情绪一如既往地平稳,没有一丝紊乱,这让她感到无比挫败。
哭过之后,他们再次缠绵在一起,他的手在她柔嫩的肌肤上,抓出了好几道红印,她一直在想,她究竟是在为自己交付了身体,却无法嫁入豪门而哭,还是为不得不与他分开而哭。她不敢想,却又不能不想。
这天之后,他便悄无声息地消失了。他没有再联系过她,也没有再去过那座小屋,他虽然没说,但她明白,他离开了。
7
毕业之后,程小蒙留在了C市,她原以为自己和周宸只是不同高度上的两片云,看似重叠却注定远离,却不曾想命运的齿轮再次转动,事情的发展是她做梦也想不到的。
当程小蒙再次看到那辆黑金色轿车时,仍然一眼就认了出来。那是一个清晨,程小蒙刚刚走出家门,就被不远处的黑金色轿车吸引住目光。车窗摇下一半,露出了她熟悉又陌生的那张脸,他坐在车里,隔着灰蒙蒙的晨雾望着她。
她的大脑空白了片刻,机械般地向轿车走去,打开车门钻进里面。这时她才反应过来,眼泪如洪水终于冲破了堤坝一般涌出。
他侧过身子,将她抱在怀里,沉默地等待着。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不再哭泣,抬起脸来看他,他的衣服仍然一丝不苟,头发仍然梳得十分精致,只是眼袋很重,神色间有掩饰不住的疲倦。
“我父亲,他,病死了。”他一字一句地说到。
她的身子一震,从她的怀里挣脱,神情呆滞地看着他。
“我和你分开数月之后,他的心脏病突然发作,拖了没多久便撒手而去,这些日子我都在处理他遗留下来的事情,忙到现在才有空来找你。对不起。”
她仍然沉浸在这个消息带来的震惊之中,却不由自主地嗤笑了一下,她不得不承认,这对于她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但在他选择与自己分开之后,这样的戏剧化发展,未免有些过于讽刺了。
她还应该再接受他吗?她的心里没有答案。
应该说,她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只是她不愿意说出口而已。
8
这次重逢之后,横亘在他和她之间的最大难题已不复存在,甚至他似乎因为觉得愧对于她,更是加了倍地对她好。
当她在小河边的芦苇丛旁向她求婚时,她最终选择了答应。
在他们的婚礼上,对于程小蒙来说,还有一个意外的惊喜。她给所有室友都发了请柬,这其中自然也包括王倩。
王倩是与孙成城一起来的,虽然她们曾经有过不愉快的过往,但毕业之后已过经年,经历世事后大家似乎都变得更加成熟,王倩对她的态度变得温和许多。程小蒙觉得,她们之间的嫌隙已被岁月所填平。
婚后最初的那段日子,无疑是极端甜蜜和美妙的,程小蒙甚至觉得自己是人生赢家,获得了爱情也逃离了贫穷,成功用婚姻改变了人生,但命运并未就此放弃捉弄。
她和周宸过了两三年二人世界的美好日子后,终于决定要孩子。
不久,程小蒙怀孕,她和他对于这个即将诞生的孩子都抱着极大的期待和希望,就连王倩也在听说这件事后,送给她一个名牌包包作为贺礼,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又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然而正是这个孩子,改变了她和他的人生轨迹。
这个孩子并没有顺利诞生,程小蒙流产了。原因在于一只猫。
她们家附近有很多野猫,自从怀孕之后,她就非常小心,看到这些野猫都会绕道走,但是那天不知道为什么,有一只野猫突然发了疯一般向她扑了过来,伸出利爪撕咬,她情急之下不慎滑倒,然后流产。
更糟糕的是,这次流产导致她的生育功能受损,再也无法要孩子。这件事成了她和他之间关系改变的导火索。
他对她仍然有无微不至的关爱和体贴,但她无法生育这件事,他始终都无法释怀。渐渐地,他的身边有越来越多的朋友亲人劝他另想他法。
你还这么年轻,总不能一辈子不要孩子吧。他们总是这样说。而他一贯都选择沉默。
后来,她开始在他的衣服上闻到各种不同的香水味,甚至看到口红印,但他从不在外面过夜,也没有因此而怠慢她,她也从不质问。
就这样,他们的婚姻以一种畸形的形式一直延续下去,一晃就是十年。
9
王倩得了癌症。
程小蒙得知这个消息时,足足愣了有一分钟,然后她对周宸说:“我们去看看她吧。”
周宸像十年前一样,仍然以一种绝对不悲不喜的语气回答她:“好。”
她看着眼前的这个人,岁月终究给他的眼角添了些许细纹,曾经的那些美好,似乎都已经深深埋藏在了心底,他又成了她初见时那个没有生气的、完美的模具。
他开车——车早已不是那辆黑金色轿车,载她来到王倩家的时候,她却站在门口不敢进去。
她害怕看到王倩行销骨瘦的样子,害怕看到她被病魔折磨地毫无生机,这种被死亡紧紧抓住的感觉,第一次发生在与她距离足够近的人身上,近到她由此对自己活着的意义产生怀疑。
她最终决定不进去,但他却似乎对此不满。
“既然来了,还是进去看看吧。”他以近乎淡漠的语气说到。
她的脑海中略过王倩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样子,那张脸突然一变,成了她自己的脸,她突然感到一阵心慌,连忙摇了摇头。
“我不进去。”她说,再也没有一句多的解释。
“那你待在车里吧,我想我应该要在里面坐一会儿,至少喝杯茶再走。”他的语气已经有些冰冷,程小蒙想他一定觉得自己无理取闹,但她并不打算解释。
他走了,连车钥匙都没拔,留下她一个人坐在车里。
暮色逐渐降落,他仍然没有出来,她决定走下车来透透气。
从王倩家里走出一名高高瘦瘦的男子,是孙成城——这时他已是王倩的丈夫。
“怎么不进去坐坐?”他问。虽然妻子患了癌症,但他的脸上还没有失去蓬勃的生气,她突然对周宸感到莫大的愤怒。
“身体不大舒服。”她说,“你能送我回家吗?”
孙成城愣了一下,然后笑着回答她:“当然可以。”
10
孙成城并没有送程小蒙回家,在她的要求下,他将车开到了周宸向她求婚的小河旁。
这里曾经是古城区,但现在已经完全成为了旅游风景区,周宸和程小蒙曾经站的地方,也不再有芦苇丛,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建在河上的浮桥。
程小蒙拉起孙成城的手,走上浮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天上已经挂满了星星,河面上闪烁着它们的倒影,远处灯火熹微,夜色有些凄美。
“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来着。”孙成城突然开口说到,程小蒙能听出,他的语气里有种不同寻常的兴奋。
这表示她仍然对他有吸引力,这让她难免有些得意,虽然年华逝去,但她仍然是个能引起男人爱慕的美女,如果愿意,她也能得到别的男人。她的内心突然涌出一股报复的快感。
“当初王倩说你喜欢猫,于是就自己动手加工,在送你的那个名牌包里偷偷缝了很多猫薄荷,想看看你什么时候才会发现。你后来发现了吗?”孙成城笑着说完。
程小蒙突然感到一阵眩晕,腿一软,差点栽倒进河里,孙成城急忙抱住了她。她清楚地记得,在她被野猫扑倒而流产的那天,她拿的就是王倩送她的那个包,但她从没有对王倩说过自己喜欢猫,而是多次在宿舍里说过,自己害怕猫!
程小蒙突然明白了王倩所做的一切。
孙成城抱着程小蒙,吻上了她的嘴唇,她没有拒绝。这是她第一次和除了周宸外的另一个人接吻,她的心里再度涌起报复的快感,但这报复却不再是针对周宸。
她和孙成城相拥,站在这浮桥上接吻。桥的两端就像是过去和未来,而她正处于连接它们的现在,犹豫不决。
还能往哪里走呢?她想,她最应该恨的人,已经是一个将死之人。她突然感到一阵欢快的同情,这欢快暂时盖过了她的痛楚。
她怔怔地落下泪来。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表白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