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欢的女人被人强暴,你会怎么想?换位思考,犯罪的事情就会少发生。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喜欢一个人应该直接去表白,不管成不成功,你最起码努力过了。
感情不像什么吃饭睡觉洗澡是你一个人的事儿,感情是两个人的事儿,只有你一个人藏在心里是不行的,你最起码得让他知道,有一个人喜欢他。不要纠结“该不该表白”,有你纠结和问东问西的时间,或许你都可以把他追到手了。我很喜欢一句话,喜欢一个人请很宝贵,如果爱请深爱。这也可以说明如果你喜欢他,就深爱他,但深爱不是说你自己一个人深爱。
你要是去表白的话得到爱的机会=50%,不表白的机会=0,你自己看看,你自己选择吧,喜欢就大声地说出来吧。既然你已经下了决心去喜欢他,那么也请下了去表白的决心吧,爱情这种事儿,空过了就再也不会有第二次机会了。如果你不去表白,他就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还有一个人在喜欢着他,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他。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每个人都有爱和被爱的权利。还有就是如果你不去表白,你可能就会后悔终生的,千万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儿。
爱情是需要争取的,爱情是留给那些勇敢的人的,爱他/她就直接说出来吧,时间是不等人的,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要赶快对他/她表白,否则迟了就是别人的了,你要是看着他们双组双飞,你的内心会感到快乐吗?
不要再犹豫了,表白或许会失败, 但不表白就一定不会成功!试试吧!说不定你就成功了,你就迎来了爱情。
做为过来人的我,给大家一个忠告,如果大家真有那么一次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并付诸行动,不要给自己后悔的机会。有时候,做事不需要考虑得太全面,曾经的我就是这样,对着自己评估了好多次,总觉得配不上别人,害怕别人拒绝,才给了自己一次后悔的机会,然而这种滋味并不比被拒绝的滋味好受,不希望你们能够有机会去体会。只希望大家好好珍惜眼前的机会,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要考虑太多,总要为自己留下那么一个悬念,你的青春才完整,即使被心爱的那个她拒绝,也无所畏惧,那只是你们有缘无分而已,不要因为自己的懦弱,而隐藏这本该是属于你们之间的爱,也不要因为自己觉得配不上她,而亲手将机会丢掉,这样的你会痛苦万分。。
表白是一个很尴尬的话题,如果她真的喜欢你啊,这一切就ok了,但是没有的话…她就会下意识的远离你,之前或许你们玩的还可以,之后,恭喜你了,你们之间的关系就会出现裂痕,再也回不到之前的那种关系,我是过来人,略表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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