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推理史上声名卓著的检察官,虽非寥若晨星,亦颇相若。大致有以下几位印象深刻: 〖最酷的检察官〗:必须是西村寿行笔下《愤怒的追捕》中的杜丘冬人。**在国内上映时译名《追捕》,演员是高仓健,配音是毕克老师(为高仓健配戏的是原田芳雄,饰演矢村警长,配音是杨成纯老师) 〖最帅的检察官〗:必须是Capcom公司制作的日版游戏《逆转裁判》中的御剑怜侍——仅指游戏,非指**。不过**中饰演成步堂龙一的成宫宽贵在《相棒》第11季中的三代目搭档倒是很值得一看←对娱乐如数家珍的不务正业感。。。 〖最衰的检察官〗:必须是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笔下梅森系列探案中的汉密尔顿·伯格。他屡次向正直的律师佩里·梅森实施了各种与法律打擦边球的挑衅,但每次(请注意是每一次每一次)均以失败告终,且愈败愈勇,愈勇愈败,十分难得——笑点是他经常自食恶果不厚道地承认:每次看到伯格吃憋,我都灰常幸灾乐祸 而在土屋隆夫的检察官系列中,千草泰辅作为绝对主角,灵魂人物,可以评价为推理史上〖最“静”的检察官〗 安静、冷静、平静,都符合对千草的刻划。甚至可以说,他冷静得不太像一位破案率高的检察官,他在大多数时候都是内敛、深思、严肃的,会把案件的细枝末节都挖出来深究,直至破案。不张扬,不叫嚣,不强势,只是默默地动脑思考,逐步地去亲身验证,那种平实而古朴的过程自然而然地带出了旧式江户的捕物帐风光强烈推荐冈本绮堂的半七捕物帐系列 个人对日式的直观描写刑事类小说始终情有独钟。如果说世界上还有不嘲讽警察愚蠢智商的推理小说作家,那么除了厄尔·斯坦利·加德纳对警察搜查工作的首肯之外,日本的某些推理小说作家也对搜查工作抱持以相对认同的态度如姉小路祐、佐佐木让等。土屋隆夫无疑也是其中之一。刑警的工作是琐碎而吃力的,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讨好,但这是他们的本职,他们必须像牛一样去追查到底,而且还要具备一切努力都可能白费、线索骤然断绝从而成为悬案的觉悟——从破案伊始就必须如此。抱着“一定破案”的劲头、却也有“可能成为悬案”的心理准备。刑警如是,检察官亦如是;千草尤然 而本文除了对千草检察官的描写之外,还构架了一个黄金三角模式:即在系列小说中始终联手破案的千草检察官、大川警部和野本刑警三人。这其中自然以千草为主,但为辅的二位也不遑多让,虽然只是配角,二人也都是性格鲜明。比如,野本为了一张名片而千里奔波不辞辛劳的场景就很令人赞佩,而他坚持查实来源的这张名片最后成为了破案的关键点之一。记得《相棒》中杉下右京曾经向他的搭档龟山薰解释过他所理解的警察本职:“逮捕罪犯是普通公民都有的权力,那不是警察最重要的工作。警察的本职在于搜查线索,这是普通公民没有的权限,我们必须合理利用”(大意。总共200多集实在想不起到哪集找了)。这很客观地说明了警察对待案件的正确态度 事实上厄尔·斯坦利·加德纳很早就借佩里·梅森之口肯定过警察的搜查能力,不得不说某些日系推理很好地继承并发扬了这一理论。别说《相棒》里“陆地上的孤岛”特命系的二人总要借助搜查一课伊丹宪一(伊丹大叔最有爱)以及鉴证科米泽守他们的证据力量,就连《疑犯追踪》中宅总那种超级电脑大神和四叔那样的利落身手,不也照样得求助于警察卡特和豆豆,以期迅速而准确地掌握情报嘛!推理是破案阶段必经的思维过程,但毕竟不能取代罪证;可利用推理的结论去搜索查证,则能够确认罪犯。总有警察本末倒置,凭眼前证据来看待案件,忽略了推理和搜索的重要性;但真正敬业的勤恳的警察,却都是默默地遵循着“推理→查证”这个原则在破案,甚至可能他们本身都并没有直接总结出这个结论,只是惯性地以此为本职,不厌其烦地追查下去,直到解决案件为止。毫无疑问,千草、大川和野本都是这一类有责任感的公仆 案件自然不能剧透,因此就在人物塑造上啰嗦了几句。当然案件也很有特点,穿插着以第三视角描述的少女独白,很有希区柯克式悬念感。虽然只是系列的第一本,千草这位特别的检察官的质朴形象也已跃然纸上。土屋的文笔特点是,不止对案件和人物花费笔墨,对他们周遭的生活也有所挖掘。家庭中难免的细小裂痕,还有检察官在面对异性时那种微弱的动摇与下意识的亲近,都使得人物形象更加真实可信 最后提一点作品之外的吐槽。作为系列的第一本,别字稍多了一些;不过本人是那种看到一个别字都嫌多的人,因此不能作为大众标准来衡量——即是说本书的别字数量尚在可接受范围内(但后四本的别字都比第一本少)。排版比较清爽,封面亦很有特色(吉版的推理小说封面一直都很不错),作为推理史上以稀为贵的检察官系列,推荐入手全套,必将丰富收藏 (注:“”后面的句子均为个人吐槽或推荐,无关正式书评)
这是斯通纳在他人生过半的时候,突然陷入的迷茫。斯通纳是谁?他的一生经历了什么?我们就来聊聊这本《斯通纳》。
我对这部小说的感受是平淡而又亲切。在外国文学里想找到这种亲切的话,并不容易,因为毕竟我们的文化不太一样。但《斯通纳》的这种感觉,它的写法上很传统,没有特别复杂的结构,也没有特别生僻的描写,写得非常的真诚,就像在谈论自己的一生。于是,在一个安静的下午,让人特别的感动。
小说的作者叫威廉斯,威廉斯是一个二战后的作家,跟垮掉的一代是一个时期,但相比起凯鲁亚克、金斯伯格的小说或者诗,斯通纳就显得特别的规矩。他更加的学院一点也不激进,甚至有些平庸。但斯通纳的一生,却为那些从来没有做出改变、从来没有激进的想法、只是在自己至始至终没有改变过的工作中寻找人生意义的普通人,给了他们一个解释。它没有带来新的东西,也没有给当时的亢奋的年轻人新的指引。
你会说斯通纳的一生有些冷清,确实,在我们对生命热烈的那部分想象中,他确实太冷清了、太乏味了。但是,对我们每个人自己来说,即便我的一生再平静、再乏味,于我自己,它已经足够惊涛骇浪了。
斯通纳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农场里,父母都是农民,父亲30多岁的时候,看上去像是50多岁了,腰已经佝偻了。斯通纳6岁的时候就开始帮父母干活,17岁的时候,他的背已经开始驼了。
斯通纳念完高中后被推荐到哥伦比亚大学的农学院。因为父母都是很朴实的那类农民,和大多我们熟悉的中国农村父母一样,他们知道的很少,他们不管自己多么辛苦,都支持斯通纳去念大学。对于未来他们没有任何的计划,他们只知道这样可能会更好。他们希望生活更好,但什么是更好,他们没有能力想象。
斯通纳在一边念大学的时候,一边帮一个亲戚家打工, 这样来抵消掉借宿和吃饭的一些费用,而父亲每个月会努力的给他寄两三美元。
这是斯通纳一生学会思考的开始。这个开始有它的不幸,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思考生命意义的能力,但是这个思考它并不能带来一些实质上的帮助,往往还可能会徒增烦恼。
斯通纳比大多的学生更加的努力,他每天除了上课还要做很多的工作,他的大部分成绩都还不错,除了英国文学,这是他第一次触摸到一个不那么实际的东西,它不是关于技术的,不是关于制度的,不是可以做实验的,它是关于想象的。
斯通纳的大学老师叫斯隆,这个老头是斯通纳人生的第一位导师,他改变了斯通纳的人生轨迹。斯通纳后来放弃了农学院的课程,改学了文学。他自己可能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选择文学,可能是他不想回到乡下跟父母一辈子种地,这可能是最直接的原因。
我们一生中有很多的选择,都不是那么明确的,我们都不清楚当初为什么这么选择,它并没有充满着一个很明确的方向,它可能来自其他人的一些指导,每个人都有自己人生最初的导师,他可能不是你终生认同的那个人,甚至你可能很快就不认可他了,但是他出现在你的人生,一个很特别的一个时期,他带给你一个你不确信的方向,在这条路上你走的好或者不好,其实都跟他无关。但是他成了你人生中,一个不能忘记的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人往往他不一定是伟大的人,也不是多成功的人,而是身边你觉得值得相信的,诚恳的这样的一个人。
就像斯通纳的老师斯隆一样。他告诉斯通纳,你是一个当教师的料,因为你热爱文学,从此斯通纳在哥伦比亚大学成为了一名老师。直到斯通纳晚年退休时,他说:我已经在大学里教了40年书了,我不知道如果我不做一名教师,我还能干什么。
我们看过很多英雄的传记,看过很多伟人的奋斗史,看过天才的传说,但是我们不太会因为一个40年的老师,而感到精神上的骚动。因为他不是我们对人生最灿烂的那部分想象,但是他离我们太近了,近到你可以碰到他,近到你可以成为他。
斯通纳一生只有两个朋友,这不算少。一个是他一辈子的同事费奇,他们并不算是很深刻的朋友,更像是时间打磨出来的。而另一位是短暂出现又消失的马斯特斯。他们三个人毫不一样,在一次喝酒时,马斯特斯是这样描述斯通纳的:
马斯特斯把斯通纳一生的性格概括了,斯通纳是一个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的人,而马斯特斯是一个更加自我的人,他只为自己而活着,他后来报名参加了一战,最后死在了巴黎。他参加不是为了上帝,也不是为了国家,只是为了他自己,想出去看一看。这个短暂的朋友几乎成了斯通纳一生都在怀念的人。他早早的说出了斯通纳一生的样子,并且从此消失。
我们年轻的时候,除了从更有经验的人那里获得方向,有时也会从同龄人那里找到一些自己身上所没有的那部分东西,而且随着时间你会逐渐从他身上带入自己,因为你知道自己永远也成为不了那样的人。
斯通纳后来没有参加一战,他相信他的老师斯隆说的:战争除了杀掉一个国家的年轻人外,还会屠戮掉一个民族心灵的东西。如果一个民族长期战争频繁,很快剩下的全是残暴者和动物,而我们更不应该请学者去毁灭他们拿生命构建出来的东西。也许有一天你会被人耻笑,但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被纳入同一种美德之中。
所以斯通纳听信了老师的话,他并没有去参加战争,也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是留在学校继续做老师继续考试。
斯通纳一生爱过两个女人,一个是自己的妻子,另一个是背叛婚姻的爱情。
他在一次聚会上遇到了自己的妻子,他第一次爱上了一个女人,他原本对她充满了希望,但结局是那么的空洞,没有任何的爱情在里面,也许他的妻子同样也失望极了。这两人在如此空洞的婚姻里面相互怨恨着,相互折磨着,从不打破婚姻,直到生命的最后,他才再次找到第一次见面时的那种希望。
他的妻子叫伊迪斯,出生在一个家庭环境非常好的家庭里面,她从来都没有爱过斯通纳,她只是为了从她过去的生活里面走出来,所以选择了结婚,不带任何的感情。
伊迪斯接受的是最古板最传统的淑女教育,念最好的学校,接受音乐、绘画、文学、手工等各方面的一些课程,但是她自己从来没有喜欢过。她童年有关于道德的训练,要求她做到克制欲望,把这件事丑化成不该逾越的道德观,于是这种绝对的圣洁成了一种疾病。这种绝对的圣洁在我们过去的封建制度下是很常见的,所以这个东西并不难理解。这种东西它有时候会压抑扭曲人性,而事实上,有时候,肮脏跟罪恶的想法,也是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因为它们是不违背动物性的,它们只是不受当下的道德观的认可,但是并不是不允许它们在心里出现的。如果你因为自己心里的所谓的不道德的念头而惩罚自己,觉得自己肮脏,那你心理上会得病的。
这一段写的基本上把伊迪丝最后他们的婚姻走到那个地步,解释得已经很清楚了。她的思想里面可能从来没有想过要对别人的幸福负责。这是她的整个的童年、她的教育、她的生活,带给她的就是这样的。他们婚姻的不幸的部分,都能找到源头。
但是斯通纳并没有机会预演一下这段婚姻,这是大多数人婚姻的样子,他们都来不及了解对方,就成为了夫妻。
伊迪丝不是出于爱,也许任何一个人向她求婚,她都会嫁给他的。所以她第一次见到斯通纳那天,告诉他的事,远多于从此以后说出来的。伊迪丝在完成人生的一些固定的安排,结婚没有任何的热情,没有任何的期望,婚后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欲望,她生孩子,但是她自己也并不喜欢孩子,随着时间她完成了这些妻子必须做的事情之后,失望会越来越强烈,她既要克制自己妻子的形象,但又无法一直压抑。所以伊迪丝表现出来的会有一些神经质,有些喜怒无常,没有前兆没有目的,突然就不开心了,突然就哭了,随后又回到她的优雅中,她在怨念中不断用合理的方式,在精神上折磨斯通纳,他们不会剧烈的吵架,就像他们的父母一样,一辈子好像都没有吵过架,唯一的不开心就是两个人可能一周没有说过话了,他们也不会离婚,因为他们觉得这个违背了他们接受的教育。她通过寻找自己的一些乐趣,通过女儿来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和怨念,像她的父母一样,这漫长的一生中,伊迪丝对斯通纳都是冷漠的,而斯通纳也逐渐的不会给她任何的反馈了,即使在很久以后,斯通纳背叛了他的婚姻,伊迪丝其实也毫无感觉。
斯通纳到了43岁的时候,才从自己喜欢的情人身上,知道了自己最终爱的是谁,但是,过去的爱可能也是爱,只是他从来没有带来任何美好的那一部分,也或者他太短暂了,只一个晚上就消失了,跟自己的一生比起来,太短暂了。而为此受到的折磨,就显得那么的漫长。
我们的一生一定会有至少一个敌人,在你的视角里那个人,一定肮脏丑陋得很,同样的在他的视角里,你也被控诉成这样的人。
斯通纳一生的对头是劳曼克思,他的大学同事,一个身体有残疾,导致他非常狭隘的一个人。其实,斯通纳跟劳曼克思是相似的,都有着并不快乐的童年,都有着相似的自卑。
但是劳曼克思后来把这种对自己的同情过分放大,甚至丢掉了原则,他过分相信身体上的残疾会带来思想上的深度。
劳曼克思因为一个叫沃尔克的学生,开始憎恶斯通纳,沃尔克跟劳曼克思一样,他是身体上有残疾的,所以劳曼克思对他有着非常特别的同情和理解,他作为他的导师,他一直坚信沃尔克这个学生是有天赋的学生。
沃尔克在斯通纳的班上念了一学期,上课的时候充满着挑衅,也缺乏教养,他好像看不上斯通纳,但他自己其实是一无所知的,他连最基础的文学常识都不懂,就像一个从来没有学过素描的学生,每天强调自己的乱涂乱画,是在打破一切,是在创造一个什么流派等等,最后在论文答辩上的时候,沃尔克不仅没有写论文,还来了一场嘲笑其他人的即兴演讲。
沃尔克因为身体上的缺陷,逐渐变成心理上的一种缺陷,在自卑里反而滋生出了一种过分的傲慢和蔑视,他认为自己不寻常,有着不常规的一些思想,他缺乏最基本的教养和礼貌,充满着攻击性,但是又装作一副谦卑有礼的样子,他内心深处有些阴暗和更深的怨念,他非常的懒惰不踏实,也许他可以成为一个演说家,成为一个政治家,成为一个作家。但是在斯通纳这里,他一定不能成为一个有扎实的功底的教师。因为教师需要教导别人教育别人,需要告诉别人一些基础的理论,他不具备,所以斯通纳坚持了自己的原则,没有让沃尔克通过考试,沃尔克变成了一个恶毒的人,他要报复斯通纳,于是劳曼克思不知道是出于什么,他也许觉得斯通纳在毁掉一个天才,他也许觉得斯通纳对他们的缺陷不够宽容,他像是被触犯到了一样,在两个人漫长的争斗中,劳曼克思当上了系主任,他赢了,沃尔克得意地回到了校园里。
斯通纳被安排教最初级的课程,在最差的教室里上课。劳曼克思这个人还有一点,他恨一个人是恨一辈子的。他不会跟你和解,他可以持续的恨你,直到斯通纳退休,劳曼克思都没有放过他。
其实很难想象劳曼克思内心的仇恨,有那么的强烈,为一件没有那么重要的事情,可能他恨的是自己。
这时候的斯通纳已经42岁了,他原本是哥伦比亚大学最为优秀的教授,但是因为这件事他陷入了困惑,不管在什么年龄上,我们都会遇到这个年龄上解决不了的一些问题。
斯通纳在晚年的时候,对自己的同事的关系,也更加的冷漠,他也不愿意参加各种发言,被年轻的教师说成顽固无理、脾气糟糕的老头,这样的形象其实在很多时候都是很常见的,但他对学生却无比的有耐心,他把所有的精力和温柔都放在了学生身上,对其他的,他再没有精力去在乎了,再也不关心了。无疑,他是这个学校里最称职的老师。
从他自己是一个学生开始,斯通纳只写过一本书,还是为了拿到博士学位,事实上,他更愿意花时间完成他的第二本书,因为这对他的一生会更加的有价值,更加的有意义。但是他把自己的全部时间都给了学校,他本来应该受到大家的尊敬,但是年轻的老师,不知道是出于嫉妒,还是出于蔑视,还是对一个即将走完一生的老人的不能共情,他们把斯通纳的这种奉献精神,当成了一个笑话,用很多的俏皮话来挖苦他。
在我们人生即将退场的时候,一定是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只是有些人看起来很体面,有些人变得破败不堪。
斯通纳最后得了癌症,他原本还想延迟退休,再教两年课的。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的女儿匆匆过来见了他一面,从此再也没有见过。斯通纳曾经那么喜欢自己的女儿,但最后还是让女儿成了他们失败婚姻的陪葬品。
他似乎觉得跟妻子达成了某种和解。当他躺在病床上的时候,妻子伊迪丝就坐在他的旁边。
最后斯通纳抱着自己写过的唯一一本书离开了世界。那本书从他的手中滑落,越过他不动的身子,跌进了房间永远的寂静中。
一个人的一生如果没有经历过任何伟大的事情,足够让人记住他,哪怕是你的女儿、妻子、朋友,都不足以记住你,那你怎么才能证明你活着的意义呢?
尤其对一位有能力思考这个问题的人来说,那么他只剩下那本写过的书、画过的画、留下来的一个作品,他是自己的一部分,并且将一直存在下去,它证明了世界上曾经有你这样的一个人,除此别无意义。
而有血有肉的那部分活着,可能只有斯通纳以及我们自己知道,作为儿子,作为丈夫,作为父亲,作为爱人,作为同事,他都不够完整,只有作为教师,他彻底的成全了自己。
我相信大多人一生都不会刻意去追求什么,都是沿着相似的轨迹行走的,其中的不幸和幸运都是未知的,在别人看来它都是乏味相似的,只有我们自己才会明白,在我们心底他都是惊涛骇浪。
(看了四叔在b站上讲《斯通纳》的视频,很喜欢,看了几遍,然后在微信读书上看完了《斯通纳》这本书,不过我看的跟四叔的不是同一个译本。看完以后,自己写不出来读后感,又很喜欢四叔讲的,所以花了一个下午时间,把四叔的话敲成一个个字。)
人在贫穷的时候千万不要惹事,否则就连你挚爱的家人也会拒你与千里之外。可是一旦你有了价值,哪怕远在天边,却依然有人惦记着你。
这几天,我们一大家子人忙着给四叔办理后事。本应充满悲伤的气氛里,个个却显得难以压制住心中的窃喜,恨不得身上插一双翅膀立即飞到海南,看看四叔给我们留下的遗产———一套市中心的房子。
看着一大家人的表现,让我感到内心五味杂陈;想着二十多年未见的四叔,回家后不久就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让我看清了人情冷暖;回忆着四叔短暂一生,却历尽生活的艰辛,触动着我为四叔留下简单的一笔。
少年懵懂的四叔好勇斗狠,爷爷怕给自己惹来麻烦,还未成年就将四叔赶出家门
爷爷一生养育有五个孩子。在哪个年代能把孩子给养活下来就是天大的恩情了,至于教育,那就看孩子自己的造化了。老大,也就是我的大伯,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同村的人带着闯东北,后来听说在东北购置了很多地,在哪里扎根发芽了。老二也就是我的父亲,靠着参军的荣誉取了母亲,算是在家里落下来根。老三,是我爷爷最疼爱的一个孩子,自然一直留在爷爷的身边。老四,是我的姑姑,结婚后,也成了爷爷的小棉袄。老五,也就是我的四叔,从小就调皮,爬树掏鸟蛋,偷瓜摸枣和同村的孩子打架,反正淘气的孩子能做的事,他都做了,甚至有过而不及!所以爷爷就特比讨厌四叔,天天嚷着要把四叔送人。你还别说,四叔还真被爷爷送给别人一段时间,只不过那家人受不了四叔的淘气,很快就又被送回来了。
从新回到家里的四叔变得更加肆无忌惮,慢慢的养成了小偷小摸的习惯,而且还在外面和别人搞起了结拜,陪着这些人整天无所事事,打架斗殴。从此以后,爷爷家再无宁日,三天两头有人来找爷爷,不是说四叔偷了他家的鸡,就是说四叔打坏了他家孩子,个个赖在爷爷家里不肯走,要爷爷给个说法。而爷爷的说法也就是等四叔回来,把四叔狠狠的揍一顿,再把四叔关在屋里饿几天。
直至一件事的发生,四叔和爷爷彻底决裂。那是四叔和他的结拜兄弟在镇上和另外一群人打群架。这一架打的非常严重,听说有人拿出刀子向另外一群人捅了几刀,当场就放到了几个人。在警察来之前,人群早跑的无影无踪。幸好这几个人没有捅中要害,被送到医院救治去了。村里人回到家,就赶紧跑到爷爷家,把镇上发生的事说给爷爷听了。爷爷当时就吓得出去到处找四叔。当然被找回的四叔又是遭到爷爷的一顿猛揍,只不过这次没有把四叔关起来,而是扔给四叔几件破衣服,让四叔滚,永远不要回来,如果四叔敢回这个家,爷爷就拿绳子把他勒死。
被赶出家门的四叔流浪到海南,靠帮人出海打鱼维持着生活
被爷爷一顿痛打的四叔,拖着片体鳞伤的身体漫无目的走着。其实当时四叔还是想留在镇上继续混,只不过当时在镇上的一场群架,镇上的警察一直在调查这起案件。四叔怕警察找到自己,于是就跳火车爬 汽车 一路来到了海南岛。刚到海南岛的四叔举目无亲,只能去通过捡废品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四叔找到了一家经营着出海打鱼生意的老板。老板看四叔无依无靠,而且长的又黑又结实,问四叔会不会游泳,怕不怕大海,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出海打鱼。从小就喜欢下水摸鱼的四叔,这些问题自然都是四叔小时候的儿戏,于是就不加思索的答应了。
在一次出海打鱼时遇到风暴,不顾生命勇救老板。老板感恩赠予四叔一条渔船
四叔总算有了自己的稳定工作,干起活来自然是卖命,很快就得到了船老板的满意。船老板有三条大渔船,可惜随着自己年龄的不断增长,渐渐的自己亲自出海打鱼的次数就少多了,基本上都是把渔船交给信得过的人,自己留在家里等着。有一次,眼看着随着风暴的来临的日子越来越近,一个船老大偏偏生病了,无奈老板就亲自登上船,带领着四叔他们去大海里打鱼。随着渔船距离海岸越来越远,海浪的高度也越来越高,渔船的颠簸也越来越大。就在靠近打鱼地点的时候,风暴好像有了提前到来的感觉,雨水变得猛烈的击打着渔船的甲板,使渔船的甲板变得湿滑。四叔他们都双手紧紧的抓住渔网,等待着老伴的捕鱼的命令。就在老板从船仓里走出来查看捕鱼地点时,一个巨浪猛地朝渔船撞了过来,老板一个咧拽,手一滑就掉进了大海里。渔船上的人都惊呆了,个个都忙着向老板身边扔救生衣,可是随着天空的阴暗,老板根本无法自救。眼看着老板被海浪越掀越远,渔船上的人除了呼喊和争吵,就是跑来串去,没有一个人能想出办法。就在这时,只见一个黑影腰上系着一更长绳从船舷上猛地一跳,一头扎进幽暗的海浪里,久久不见踪影。船上的人都吃惊的望着海水,嘴里发出:“真是不要命了!”过了几十秒钟,四叔终于露出来脑袋,奋力的朝老板游去。也许是上天的眷顾,也许是老板命不该丧与此,也许是四叔勇猛感动了海神,四叔抓住了老板,船上的人快速的拉着系在四叔腰间的绳子,众人合力,把老板和四叔给救了上船。
四叔卖掉渔船,上岸置房娶妻生子换营生
回到岸上,老板当即决定把这搜渔船无偿赠予四叔,把剩下的两搜渔船卖给了别人,自己只在岸上经营着贩鱼的生意。
四叔有了自己的渔船,捕起鱼来,就更加卖力了。经过这么多年的磨砺,四叔早已不是一个贪图别人便宜的莽撞少年了。他把渔船折价分期,每年都从捕鱼赚来的钱,拿出一部分还给老板。就这样一直过了五年,渔船分期也还清了,自己手里还剩个几十万。闲下来的时候四叔想起自己都年近三十岁的人了,在这举目无亲的海南岛,真的太孤单了。又想到这这十几年在大海里讨生活的日子,真是苦不堪言,要不是自己命好,还有几次差点就被大海给吞噬。
四叔决定把渔船给卖了。带着卖渔船的钱和自己这十几年积攒的钱来到了海口卖了一套房和一间门面房,做起了小超市的生意。其实卖船时,四叔想到回老家安徽。但当他想到被爷爷无情的赶出家门时的情景,他犹豫了,他不敢面对以前的人和生活 ,他决定留在海南。
有了固定住所的四叔,也有了时间修饰自己了,本来就很帅的四叔,加上十几年的阅历,让他很快就有媒人给他提亲了。四叔也不挑剔,不到一年两人就结婚生子了,遗憾的是四婶后来得了一场病,不能再生孩子了。
四叔家遭厄运,子死妻走受打击
四叔终于有个幸福的家了,他做起生意来也更加得心应手了,一家人过起了让人羡慕的日子。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幸福来的曲折,走的却非常爽快!就在一次四叔夫妇两在超市里忙着生意的时候,四叔五岁的儿子一个人在超市的门口独自玩耍。不知什么原因,孩子突然向马路中间跑去,这时一辆疾驰而来的 汽车 根本来不及刹车,瞬间就把孩子撞飞十几米远。
四婶当场晕死,还是四叔忙抱着孩子向不远处的医院跑去。医生接过孩子,预知孩子已经不行了,但还是做了各种抢救。经过半个多小时努力,还是无回天之术!
四婶经受不了打击,住进了医院。四叔处理好孩子的后事,也受不了这个打击,人变得脾气暴躁意志消沉。四叔把孩子的骨灰盒放在家里,给他专门准备了一间屋子,自己每天早晚都要给孩子说个把小时的话。
几年过去了,他们的小超市也转给别人了,四叔也不知不觉中染上了赌瘾,一天不赌,就在家里发脾气骂四婶。四婶受不了这种生活,加上孩子的骨灰一直存放在家里,两人矛盾不断升级,不得不以离婚来画上这可悲的句号。同时双方约定超市的产权归四婶,住房的产权归四叔。
四叔身患癌症,用家产换携子魂归故里
从新回到单身的四叔,没有了妻子的约束,就整日整夜的泡在赌场里,很快就把家中所有的钱输个精光。没钱赌的四叔想到把唯一容身的住房卖掉继续赌。由于价格低于市场价,很快就有人要上门看房。由于时间紧,四叔也没想那么多,就直接把孩子的骨灰盒用一件衣服给遮住了。当中介与约定看房的人走进这所房子时,非常喜欢,男主人当场就要把合同签下来。就在双方拟订合同的细节时,女主人一个人走进了放有孩子骨灰盒的房间,她好奇桌子上有一件衣服,于是就想掀开看看。只听一声尖叫,女人吓得跑了出来。女人把老公连拉带拽的跑了出去,把在房间里看到的骨灰盒说给老公听。
很快中介也知道了这件事,四叔的房子也就暂时卖不掉了。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四叔又一夜在赌桌上奋战时,突然感到腹痛难忍,很快就支撑不住了,晕倒在赌桌旁。
赌场老板派人把四叔送到了医院,检查结果是肝癌,而且是晚期!从急救室醒来的四叔,知道了自己的病情,谢绝了医生的住院治疗的要求。一个人回到家,把自己关在屋里一天一夜,也和儿子的骨灰盒说了一夜话。第二天,四叔背起儿子的骨灰盒,带着房产证,坐上火车回安徽老家了。
四叔有个决定,他要用自己唯一的资产去给儿子和自己换个落叶归根。
一路奔波,让患有重病的四叔疲劳不堪,他凭着自己的记忆找到了老家,却与自己的印象大相径庭。不过四叔还是认出了一个年纪大的村民,向他介绍了自己。
村民把四叔领到了我的三叔家,当时三叔正在忙着别的事,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似曾相识的人,也就放下手中的活计,还未走到门口就听到了来人叫他“三哥”!
毕竟是亲兄弟,二十年没见了,场面还是有点让人感到的。三叔又找人找来了我的父亲,三兄弟相聚虽没有抱头痛哭,但每个人也都是泪眼婆娑!
由于四叔背着儿子的骨灰盒,他没有进我家和三叔家里,而是立即请求父亲和三叔带着他去爷爷坟前的叙叙话。他们兄弟三人来到爷爷的坟前,给爷爷磕了头,四叔就把这次回来的目的向两兄弟说了一遍。
父亲和三叔知道了四叔的情况,非常悲伤,感叹二十多年的弟弟回来会是这样的结局。二话不说当即同意了四叔请求。
因为爷爷的坟葬在三叔家的麦地里,所以三叔不想让自己儿子孤单,就想把儿子的骨灰葬在爷爷的坟旁边,但当即遭到了三婶和堂兄的反对。三婶说破坏了她家的麦地,堂兄说这对他家的后人不好。不过,四叔早有准备,拿出房产证对三婶和堂兄说,他死后在海南的一套房子留给你们来继承,只希望他死后也有个容尸之地,每年有人来给自己和儿子烧烧纸,上上香。如果他和儿子的坟葬在谁家地里,他就多继承一份。
堂兄立即从四叔手里接过骨灰盒,好像接过来一百万一样,牢牢的端在手里,在众人的注视下,和四叔一起把骨灰盒埋在了爷爷坟的旁边。
事后,父亲和三叔一直担心四叔的身体,一起把四叔送到了医院里。堂兄不放心,也一起来到了医院,不过他还带了笔和纸,让四叔写下了遗书。
三个月后,四叔还是去世了,一大家子,除了父亲和三叔,其他人看不出伤心。好像终于完成了一项任务一样,长长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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