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我喜欢看的现代都市言情小说

求我喜欢看的现代都市言情小说,第1张

1《已觉春心动》—雷恩娜:个人很喜欢碧三娘这个人物,大胆,直率,勇敢而不猛撞。从第一次与风琉相遇,儿戏的赌约似乎注定了没有休止的羁绊,二次相遇,又一次树梢边,清湖底,路经的少年再一次救起了溺水的少女,风琉的命就不单单属于虎啸堡和血海深仇,也属于了那份誓言,那个少女。而后,意外的指婚,三娘离家出走,名义上是为了逃婚,其实更多的是为了救了自己两次,把命许给他的刚强男子。以赌誓为借口,赖在他身边,一点点的接近他的苦,他的仇,他的恨,执着的想用一腔的爱温暖孤苦的心,只因春心已动,情难自禁。三娘感动于风琉不经意的温柔,也伤情于他近情而却的反复……爱和勇气支持着三娘,义无返顾的前进,终究化掉了风琉的孤,恨,与冤仇。除了多情的三娘,风琉也不是什么愤世嫉俗的狂人,或许他是有那么一点点的执着,但却不影响男子的伟岸,也不愧是个好男人,虽然不会什么花言巧语,但铁汉的柔情在对待三娘的怒吼中让人分外的贴心,适时的占有欲,不善言辞的关心早就透露了满腔的爱意,尤其是结尾的表白,感人至深,各位姐妹们一定要看啊!

2《秋意情缠》—瑞梓:大唐恋曲中最好看的一本,男女主角的个性都让人叫绝,最佳配角任意桐亦赢得广大读者的喜爱,几乎凌驾于主角之上了(汗,因为他比较像是当代好好男人吧!)敏儿与任家兄弟的第一次相遇,就注定了一辈子的纠缠,下地狱也要逮到你,是任意情的执着;跑到天涯还角,也不要你来影响我的生活,就敏儿的信念。可追久了,跑累了,发现原本所坚持的理想和事实并不是同一件事情,是为了复仇,是为了挣口气,为了自由,都好象是虚弱无力的借口,她们之间所有的剪不断,理还乱的羁绊,不过是不敢承认的一个爱字!与任意情邪魅孤冷的性格,相对应的挚情爱焰尤为动人!总之,是个我喜欢的大女人的和孤傲男的典型故事,很是动人啊!!

3《失落卿心》—常欢:《失》作为姻缘簿之三,到不如更适合作为一个更独立的故事来看,至少可以堪称得上是悲剧中的经典之作,尤其在如今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之风大盛的情况下,更是难能可贵。男主人公被写去阴曹,女主角被送入佛门。男女主角并非是讨喜的角色,但却是异常的血肉丰满。尤其是楚微枫,她不象是天女,有**脾气,也自私倔强,却清楚的让人看见了一个在爱与恨之间,苦苦挣扎的平凡女人。《失》一书最最迷人的地方也正是人物塑造的丰满,无论是正反角色都有血有肉,一往无前,悲剧的结局未必不好,不过是残忍的现实,毕竟无敌的是神,有缺陷的才是人,封建礼教要是那么好抗拒的话,从古到今就不会有那么多悲剧。喜欢悲剧的妹妹们不妨去看看!

4《独倾君心》—于晴:前世的玄面对的是即为天女,又是姐姐的云娘,他爱的沉重,绝望,也痛彻心扉,但却绝对不悔,玄很苦很苦,但比起云娘他却来的幸福一些。身为天女的云娘,背负着比玄更沉重的爱,无论是男女的私爱,还是救世的博爱,都浓烈的、惨重的让她无法挣脱。她看的透天命,却又无力去拯救一个注定要灭亡的盛世,她看的透人心,却无法逃脱每一份爱的枷锁。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是上天开给她的玩笑,残酷的玩笑!是天女的她,最明白的是那种无力的痛苦,无知在很多时候是一种幸福。所以,再次的转世,云娘不再是那个温婉智慧的女子,也不在是那高不可攀的天女,她情愿去做个让人看成白痴的小拈心;同样的是玄,不再是个身份低微的私生子,不愿再当个默默守侯而痴心人,转世的玄,来的身份高贵,却也霸道非凡,他的爱炽烈疯狂,与前世的玄几乎是判若两人,但在我看来,这正是于晴处理的最好的地方,在抗争命运的过程中,希望摆脱的玄和云娘,为了不再重复昨天的撕心裂肺,不可能仍然是原来的他们,经历过生离死别的人,怎么可能不去改变呢?如果他们依然如旧的话,那就是永远的陷入泥潭,就算作者大发慈悲的放他们一马,也不能让人信服!整部的《独》的结构非常的完整,文笔细腻,似挂着默默的无形的泪,却又迎着希望的曙光。《独》的结局其实很让人回味,相守一生的幸福,陪伴着永生的冰冷,虽然有点凄苦,却别加的值得珍惜

5《破军之恋》—檀月:绝对是言情界经典之作,尤其风静海的狠烈绝情,甘心为了国家而放弃自己所爱的人的作法引起了很多朋友的争论。到底风静海如何,紫珑的痴情狂恋值得与否,颜颜不想在这里评论,引起争论,而短短的一段也实在说不清楚,只等着哪天有空,正经的好好写。总之,看言情不看〈破〉,乃人生一大憾事。

6《英雄折腰》—唐瑄:《英》书在唐宣的作品中并不见得十分突出,但却也是本不错的书,青梅竹马,相依相恋的爱情有着熟悉的暖暖的味道,但我推荐它的原因,确是因为那两个配角,宫色祺和宫色裳--一对冷傲执着的兄妹。起初,很讨厌宫色祺,讨厌他的残忍冷酷,骄傲任性,也不喜欢宫色裳那张一零一号的表情,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却一步步的同情起他们。宫家兄妹两人的爱都是执着、畸形、不容于世的,色祺对于六妹的冉护卫由起初的不服气,在一次次想胜又胜不了的执着纠缠下,成为了习惯,冉沃堂成了他心中最重要的人,再也容不了其他,与其说是一种嫉妒,到不如说是一种痴狂的爱吧。比起哥哥来,色裳爱的更凝重,爱上了那个欺负她,又不曾把她放在眼里的哥哥,所以她记恨那夺取了哥哥注意力的妹妹和冉,可终究她的爱是不可能实现的,痛苦绝望的爱让她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无论是生是死,总要得到一样啊,于是,冷冷的剑刺如了心爱的人的心口,幸福了,终于和相爱的人魂魄相随,哪怕是怨魂也好啊……凄厉啊!

7《莫负有情郎》—唐瑄:《莫》书一向被视为唐宣古代小说的代表作,倍受读者的喜爱,就个人而言,对于情节设置上的欣赏远不如对于男女主角如滔滔江水的景仰(也不知道为什么,唐大家笔下的角色总是吸引我的目光)。一出生就注定了要为风家人卖命的风恋棠,愤恨娘亲的薄情,嫉恨柳绽雪夺去了她的母爱,一直都难原谅母亲把自己送离学艺,直到母亲的死,才渐渐的了解的母亲的苦心,而失去挚爱母亲的她产生了惧怕再爱的阴影。为了完成母亲的遗愿,救活柳家**的命,恋棠不得不去向仇人欢休讨要解药,而那药的竟是要以身体为代价……欢休是个孤傲冷血,谈笑间取人性命的杀手,处理事情看来光明磊落,实则早就看透了事情的始末,光明么不过是因为他不屑与和他们的狡诈,十九就背叛了师门,投到八王爷门下为死士,早就不露痕迹的为将来的血恨埋下了种子,嘲笑的看着愚蠢的人,一步步的按着自己的计划走向灭亡,看起来似乎一切都难逃他的掌握,唯有恋棠,他最想要的女子去却无法紧紧抓牢,看着她为了阻止自己诛灭八王府满门的复仇,宁愿以身嫁入王府,仇恨和恋棠终于被摆上了天平。最钦佩的是恋棠,同样身负血海深仇,却懂得了活人比死人来的更重要,怎样的仇也不值得用千余口的性命来陪葬,为了不让欢休走上毁灭的道路,也为了验证她们的爱情,和一辈子的幸福,淡然也毅然的赌上自己的性命……结果么?呵呵,自然是完满的解决了!!

8《抢来的新娘》—席绢:言情界又一经典之作,耶律烈几乎曾经成为过席绢小说中最佳丈夫的得主,女主人公君绮罗聪明而世故,骄傲而倔强的性格魅力,让众家妹妹奉为天神。与《交》一样,《抢》书一出,关内男子的价码一下子一落千丈,无数妹妹以昭君和亲为榜样远嫁塞外,(这个或许能促进民族大融合吧~~)不过无论是情节上,人物上,乃至与背景设置上,与《抢》非同日而语,更可悲的是一群被虐待狂的女子雨后春笋般呈现不穷,呜呼,可悲啊!!

9《细雪柔情》—陈美琳:并不见什么新意的杀手故事,却让陈美琳写的韵味十足(她就是那种偶然会石破天惊的作者),舍弃了杀手故事典型的爱恨纠葛黑暗和血腥,让故事呈现出最纯然的一面,冷冷的飘水,一生一次的纵容和自私,为自己生命最后的一刻,在飘着细雪的冬天展开一份暖意的爱情,并不浪漫,却真如细雪般纯洁而飘然,淡淡的,却感人至深!虽然这部书有些情节的设置缺乏逻辑性,但绝对值得一看!!!尤其是寻找触动的妹妹一定要去看啊!

13《妾似朝阳又照君》&《还君明珠》—李璇:这是一套构思很巧妙的姐妹篇。嗯或许也可以说是“母女篇”。名满天下的红庄美人郦雪凝,为了爱情,抛却自尊,成为野心勃勃的黑王——骆子京的禁脔。而骆子京为了拉笼势力庞大的人间堡堡主李陵,成为武林盟主,把雪凝的真心视为粪土,狠心的把她当作礼物,送给对雪凝一见倾心的李陵!(真是个混蛋,我扁他!!)这等绝情断义的举动,让雪凝伤透了心。虽然在紧要关头,骆子京后悔了,把雪凝要了回来,还决定取她为妻。然而,他却根本不懂婚姻的含义,自认为娶了她就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在雪凝向他要求忠贞时,放专用大笑地嘲弄她!(大哥,你狂也有个限度啊!你以为你是谁啊!!)由此,郦雪凝对骆子京彻底死心了,在成亲前,决然的跳进滚滚长河中,让河水淹没了一切爱恨情仇(有勇气,但也不必为这种男人……)。骆子京在失去雪凝后才发现自己的感情,却追悔莫及……(人类劣性的表现啊!!)郦雪凝因爱舍去尊严地对骆子京委屈求全,在被遣去“陪客”后,终于死了心,重拾高傲、坚强的本性,用生命去向霸道而无理的情人抗争。她不是一个懦弱女子,她身上有着一般女子所没有的坚强。所以在李陵想对她伸出援手时,她拒绝了;跳河重生后,她也不再为爱委屈自己,找回了原本那个外柔内刚的自己。“妾”的结局是圆满的。只留下一个令人钦佩的李陵。其实李陵是有机会得到雪凝的,只是他的为人太光明磊落,缺少那份霸气和不择手段,宽容无私到竟然把雪凝未死的消息转达给了骆子京,自动退让,(为什么翩翩君子的结局总是那么凄惨,我哭啊)注定了他自己的情殇。李陵在故事最后,把人间堡的最高权力令牌“人间令”,送给了还是小娃娃的骆子菱,自己远走青海,寻找奇石,从此杳无音讯。十八年后,骆子菱长大,凭“人间令”成为人间堡的堡主。她到青海的某一山洞寻宝,意外救了一个被冰封在洞底的男人。而这个人,正是李陵!(汗~~这个我妈妈—¥#•—%)李陵被冰封了十八年,这十八年的时光在他身上毫无痕迹。在他被子菱“解冻”后,因容貌的相似,差点把子菱误以为是雪凝。通过交谈,他发现眼前的美丽少女,居然是他以前亲手抱过的小娃娃!子菱被洞内怪物所伤,双眼失明,李陵隐藏身份带着她求医,两人进而产生感情。李陵很矛盾,自己爱上的人居然是以前倾心的女人的女儿,也是骆子京的女儿。如果没有被冰封的意外,子菱甚至要叫他一声“叔叔”!故事波折不断,中间穿插一段几十年前的爱恨纠葛。最后,骆子京和郦雪凝承认了李陵这个朋友兼女婿,把子菱嫁给他,还他一个欠了十八年的妻子,算是“还君明珠”了。

14《红颜知己》—机器猫:前几天看到四月天有人推荐《红颜知己》,忍不住也看了,这里也推荐一下,好象有点多余,大家就当我是在唠叨,忍受一下了。一口气读完了,好久才敢长长的吐出心中的郁闷,却无法流泪,不是因为不感人,而是因为太真,真的让人心痛之余,要痛定思痛,人性现实,苦海无崖啊。遥翔或许真的有点像雍正吧,不过更多的让我想到风静海,执掌乾坤之才,殚精竭虑之劳,寡情的可怕,冷静得骇人。遥翔自私的追求着自己的目标,轻视女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累得一个个红颜为他薄了命,伤了心,死的死,走的走。但自己却无法去讨厌他,甚至有着自己无法理解的同情,只能感慨,那是不幸生在帝王家。三十岁的他,有着半百的沧桑,斑白的额角,为了一个地位,终落的心力焦竭,万事成空。比起遥翔,那些通房丫头更让人心碎,银月痴恋,打胎伤身,终是红颜薄命,碧儿情伤,甘愿避走他乡,紫衣更落得自缢而亡,都为了这样的一个男人,都落得下场凄惨,然而追其心,几个人都无怨无悔,从跟了他们的爷,就早知道了那颗守不住的心,给她们的绝对不会太多,一个温柔的动作,一场巫山云雨,对于她们都是一种眷宠了,她们的所求何等之悲哀无奈啊。至于云霓,洁如云,艳如霓的女子,何等的精灵剔透,善解人意,这样温柔的女子,本应该是脆弱如菟丝花,却因为她的爷而勇气十足,机谋百变,当我看到,为了把遥锐踢出帝位竞争的行列,忍辱合欢,我睚眦欲裂,哀鸣不已,何等的爱有如此大的牺牲。遥翔的冷情,曾一度伤透了云霓的心,却终究无法狠心从此不相见,死心不是想象中的那样的容易,当得知遥翔身染重疾,她竟然一夜累白了满头的青丝。死亡的考验一瞬间让遥翔明白了很多,看淡了天下,看清了眼前的红颜知己,他与她终究得以白发相结,少年白发的相结。然而或许是惯性吧,终想为玄王朝做最后一点事情,终究只留下云儿二字,饮恨而去……生同衾,死同椁,空留红颜怎独活,云儿终究还是相随而去。这或许对于他们是一种幸福,现实的悲哀,无论上贵为王爷的遥翔,还是卑贱如云霓等通房丫头,都沉重得压得他们喘不来气,机器猫想在言情小说中填加一写特别东西,她成功了,却不得不感叹,人情冷漠,世情如霜。于遥翔和云霓,无奈与悲哀,终也随着他们的死,随风而去了……

15《问君能有几多愁》—宛宛[晋江]:曾听人提及爱是一个圆,有一半是你,有一半是他,所以这一生,注定是互补充!冷酷由活泼来溶解,残暴用温柔来验孵化,懦弱以强悍来护卫,忧郁有暖阳来照亮,愚钝加慧诘来补及……如天与地、阴与阳般相极亦相契!忧伤不能和淡雅相合吗?冷酷不能让联慧来解化吗?潘安世与无盐女无缘吗?既然负负能得正,那两个同样处于阴暗角落的人又有谁能断定终生觅不到光呢?恭成人痛失至亲的伤,造成的孤傲与阴冷,任阳光再炙也照不进他阴暗的内心;笑声再郎也入不了他的耳;温柔再多也化不了他的冰;更况论美貌对双目失明的他无半点吸引力!江君立志雪仇的愿,隔绝了一切的女人事;淡离所有的热切;斩断了一生的情爱丝。当----这两个同等悲凉的灵魂碰撞时,孤寂与淡漠、乖张和执着、脆弱及苍凉,两个灵魂在交融掺合中逐渐升温,在世人遗弃的阴晦里隐隐闪红,烯成炫目的火苗!熔化所有的棱角和杂质,终搓合成圆!

16《莫愁》—檀月:侠气的莫愁,爽朗的莫愁,善良的莫愁,无忧的莫愁,执着的莫愁……让我喜欢的,这样的莫愁。遇到温雅俊颜方莲生,很难说对于她到底是幸,亦或是不幸,他是让她明白了什么是爱,却也让她本无愁的眼里写上了忧郁和无奈。照理说,方莲生那种睿智的男人,怎么可能如此没有眼光,虽说爱情是盲目,却也不至于苦苦的爱着纪兰那种无知,骄纵,花痴,势利,外加心狠手辣的女子吧!反而,逃避善良率真,真心爱他的莫愁。为了他未婚妻的病,她不惜跋山涉水,刀光剑影地寻找良药,甚至以命相搏,只因为情根深重,早难自拔,然而一次意外,催情花,造就了方莲生和莫愁的一夜的事实,逃避错误和不敢承认心动的方莲生,自私得把自己一切的罪过推到莫愁身上。结果再见纪兰所得到的不过还是一份不堪……我个人一直无法喜欢他的原因也在于如此,无论如何温柔儒雅,侠义善良的人,如此伤害爱他和他爱的人,都不是轻易就让人原谅的。

17《杀手苍鹰》—檀月:檀月的书中最让我喜欢的就是这本,尤其是有天空之子称号的男主人公。豪气、侠气、胆气--舒翰鹰,就像是史书中描写的豪侠,集胆识,智慧,气概于一身,行事明快,善恶分明,敢爱敢恨。身为枭帮七杀手的他,不以身份为囹圄,自有自己的价值观,身在中原的大染缸中,自用着喀什族的直率和义气行事。钦佩朱雀的义气,救下了被同伴埋伏的秋练雪(朱雀),两个人度过了一生最难忘的十天。身为天易门朱雀的堂主,她武功高强,处事冷静,一身红衣,却冷凝如霜,傲然不独处于事,然而却恋上了天易门的堂主,换来的是心伤欲碎,以搏命的心态代替门主出战,却没想到竟然遇到了这辈子值得以身相许的男子。被身为敌人的他所救,舒翰鹰慷慨豪侠,言辞犀利,就像烈酒,令她满腔热意,心情动荡不已,只一夜,她的心就在不自觉的情形下,悄然的交给了那慷慨高歌男子。原本从不告人的心事竟也向身为仇敌的他倾诉,行动中,把他当作了自己的依靠,放下自己紧绷了太久的情绪,毕竟她太累了……父亲的风流,又一次弄得她遍体鳞伤,茫然无寄,绝望的朱雀酒醉中,拼命的寻求着安慰,两人相识的第四夜,她许下他作为他一生唯一的男人的承诺,他,喀什族的天空之子,也从此臣服在美丽朱雀的脚下。此时的朱雀甚至还没有察觉自己爱上了那头自由的苍鹰,直到一次意外的围剿,她舍命相救,才知道自己的情根竟然如此深种。然而,朱雀是属于南方,属于中原,和她要守护的人,不能随着苍鹰回到塞外拯救族人,爱他入骨的舒翰鹰并没有因为一己的自私,强迫她放弃自己的家园,因为异地飘泊的他理解异乡异客的无所依托,更因为他尊重她的选择。“我的爱,舒翰鹰永远在天山南麓等你,直到天山成为平地,直到塔克拉玛干沙漠成为大海,我的心,水远不变……”这是他的承诺,即使明知道重见朱雀的希望并不大,即使他身份高贵,一族之长,却始终坚守着这份承诺。五年后,身陷囹圄的他,终于重见了他遗失的那颗心,她依旧不善表达,依旧还是那只美丽浴火的守护女神,他以信物相许,等待她的救援,因为他相信她,相信真主既然让他重见他的心,没理由让他再次失去。为了爱人的女人总是勇敢的,更何况本就坚强的朱雀,带领着喀什族勇士的他,傲然的把剑架在了敌人的头上,救下了自己的爱人……

18《一个铜钱买相公》—斐若青:这本书是前几天在奥克兰图书馆的中文部翻出来得,繁体字竖版,看起来很辛苦,但凭着超人的毅力,我费,写作业,买卫生纸,大到帮他处理警局麻烦,如入骨血的融如了她的生活。而她也视他为生命中最重要还是有读完了。第一个感觉就是混乱,混乱的人物关系,混乱的爱情故事,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悲剧,一本情节复杂莫测的故事。如果让我描述内容,恐怕很难以精简的笔墨来尽诉,一个普通篇幅的故事,妓女与海盗,王爷;王爷与妓女,公主;公主与商人,杀手;杀手与公主,妓女之女;勇士与公主,女仆……哎,实在是扑朔迷离。索性,作者的叙述到还清晰而明了,没有把人物罗列,并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颇见功力。其实,这本书推荐出来,未必会有几个人去看,因为一来推荐人我本身就没有办法叙述清楚,二来,如此头晕的复杂情节,一向不是特别为大家所欢迎。所以,大家请便了,自问体力不错的妹妹看一看了

19《锁情环》—裴意:传说手执龙凤情环的男女,必会同生共死,两情不渝。东杞的九公主——慕容含情出阁前,承袭了慕容家的传家宝——龙凤双环,希冀着未来的夫君逸安小王爷,会是解开龙凤环的命定之人。不想,途中被冷邪的棠绝欢而劫,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她从一个皇家娇宠的观音公主,变成了一个真正坚强,勇敢,执着于爱情的女人。棠绝欢,一个从小就活在仇恨地狱中的男子,父亲、母亲和师傅的恩怨情仇,就是他生命的价值和目的。掠来了娇贵的公主,原本是为报仇,结果却沉浸在那朵红莲的柔情里。想爱她,又不敢爱她,她是他兄弟的老婆,他是命不过百日的废人。那段爱情,于他,是飞蛾扑火,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然而却舍不下,那颗遗落的心。逼走了她,却不能不放纵自己一路上毫无目的尾随。终换得了百日的相守,毒早入脑,身临地狱,为了他,他奇迹般的坚强,却终究抵不过……呵呵,后面不说了~~故事转机,自己探询。

20《锁琴卷》卷一—藤萍:单以言情小说来看,我并不觉得《锁琴卷》可以称得上经典,而之所以推荐他,和很多人一样,都是为了一个人,而他的名字,当然是秦倦。千凰楼前,白衣染血,病入膏肓的七公子,凭借着一己之智,面对蛮龙岭的千军万马,以雌黄之舌,力挽狂澜,救下了千凰楼的不世基业。这是何等出类拔萃的人物,这是何等藐视众生的智慧,这样出场的秦倦,怎么不让人惊艳。有人说,秦倦是柳随风和苏梦枕的综合体,我想这概括了他生命的本质,至少,在秦筝秦遥兄妹出场前是这样。只可惜,秦家兄妹一出场,坏了一本书,尤其是秦筝,如此的飞扬无理,莽撞短虑。爱上了她的秦倦,不由的让我怀疑他的眼光,那一瞬间,觉得他实在比不上柳随风,秦筝比之赵师容,气度风韵,何只差之千里,而秦遥,想来甚至无法和李沉舟相提并论。之于此,所以我仅仅推荐《锁琴卷》的卷一,而不推荐,秦筝成了主角的卷二。相比之下,我更喜欢《锁檀经》,尤其是慕容执这个人物,不过基于近来大家推荐很多,我也就不细谈。至于〈锁心玉〉,我还没看过,听大家的口风,想来也不会差 。

21《猛虎与玫瑰》—雷恩娜:这本是雷恩娜所出的书中,最让我满意的一本。主要因为,女主角一反在情路上辛苦的那方,而享受了一个作为女子的快乐!男主角—霍希克,给我感觉就像是檀月笔下的舒翰鹰(〈杀手苍鹰〉)同样的豪气、侠气、胆气,集智慧,气概于一身,行事明快,善恶分明,敢爱敢恨。初识华笑眉。一双星亮的眸子,两道不逊的目光,初次相遇,芒刺般的钻进了银毛虎的心中,他爱上了他的姑娘!大漠的男儿,没有九转十八弯的肠子,心动等于的是行动。可是,华笑眉早就有了心上人,自己的义兄,却碍于温柔的姐姐,而从不敢说出口,那份爱成了这豪爽姑娘的唯一的哀愁。霍希克的出现,成了生命她的一个转机,那个为了不伤了她的爱犬而让她伤心,情愿自己被利齿咬伤的男子;那个在她最危难时刻,拔刀相助的男子,成了她心伤的避风港,于是,华笑眉同意了霍希克邀请,同去了大漠。从第一次见面,霍希克就知道她的姑娘心里没有他,然而天性的豪爽,积极的性格,让他选择了争取,带着他的姑娘同游大漠,把他从她的心中拔除,换上自己的影子。然而嫉妒不安却成了着爽朗男子的心病,害怕自己和那神秘壁画上的白虎一样,终究采撷不下观音手中娇艳的玫瑰。即便如此,霍希克对待笑眉的态度,只是温柔与尊重,甚至连笑眉甩来的巴掌,也从不躲避,只怕他的姑娘打不到而心里不痛快。他的爱,一点都不隐藏的,赤裸裸的在骄阳下敞开,让读过的我,如沐春风。霍希克的行为,无疑早就感动了笑眉,然而,这个在哪里都能和人打成一片的的姑娘,却不善于表达的自己的感情,同生共死,一相情愿的以为,霍希克了解了她的感情,终究引发了伤人伤己的悲剧。两人感情的平稳发展,被义兄的出现打破,笑眉抛开霍希克,直奔义兄的行为彻底的伤害了霍希克的感情,疯狂的嫉妒燃烧了他的理智,再加上笑眉的固执,把二人送上了地狱的深渊……自知道伤害了笑眉的霍希克,不敢再出现他的姑娘面前,害怕看到那恨他入骨的眼神,只好在旁边默默的守护,患得患失的过日子,白虎终究得不到他的玫瑰。另一方面,笑眉的心情一点点的平复,气愤霍希克的不理不睬,孩子气的赌着气,两人的关系陷如了僵局。霍希克为了消灭敌人,以身诱敌,得知消息的笑眉,不顾身怀有孕,策马报信,与霍希克生死与共……呵呵,看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结局了吧!

如过要非小白,非NP,非父子,非弱受,非虐汗,亲要求好高埃,

那好吧,俺强烈推荐几篇符合亲要求还是自己最爱的文文,希望亲能喜欢啊

《媳妇儿难当》---(记得小受应该是一推销员吧,是一GAY,说话老有意思的一孩子,工作中认识一老板,后来那老板喜欢上了他,再后来两人在一起了,很温馨轻松的文)

《路人甲的爱情故事》----(受也是一GAY,暗恋自己老板,自己不知老板也在暗地里注意着他,后来一各方面都很优秀的男人向小受示爱,于是乎老板终于按耐不住向其表白了。)

《暖光》---(额,这个讲的什么让我想想,嗯,攻是一坐车特挑剔的老板,然后招一车技特好的司机(小受),嗯,其实小受是一很平凡很平凡的人,不过很善良,后来老板喜欢上了他。很平凡,很有味道的文)

《光辉岁月》----(校园的,很好看的文,具体真的记不太清楚了,ORZ~~~)

《非典型恋爱》---(这个是冰魅的,也算是经典了吧,不知亲看过没?攻是一交警,受是一跳芭蕾舞的,小受因驾车违规被攻罚过指挥交通,然后非典时期两人不情不愿的被关在了一个屋檐下,于是乎感情就培养出来了,话说冰魅《青鸟》也是不错哦,《幸福小孩刘小源》就不用说了吧)

《未名湖畔的罪与罚》---(这个是篇校园文,俺超级喜欢的一篇文文,其实这篇文没什么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但是粉好看粉好看的,美攻美受埃,强烈推荐)

《TMD大学生活》---(校园文,小受好可爱的,对吃非常之热情,但是为人却是很冷漠的,小攻很宠他呐,依然温馨)

《藏娇》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小都市短文,许多该有的桥断全有了,什么小攻一开始就是玩玩啊,小攻要结婚阿,小受逃跑了阿,小攻妈妈来威胁小受等等,不过放心,情节一点不狗血,因为双方都是很能做主的性格,感觉一切水到渠成的就下来了。 )

《那时相识,阳光明媚》 ----(类似于《昨年》的文文,其实我是很喜欢校园文的,这篇就相当不错,经典的还有《那些风花雪月的事》、《同居时代》、《青涩待成年》都也不错的)

好吧,就先这些了,这些都是俺极力推荐的,绝对符合亲的要求,绝对好看。一些经典的像《唇诺》、《忘记融化的雪》、《甜言蜜语》、《浪漫巴士站》、《差劲和差劲的简单相加》等等·····就不多说了,话说耽美文的话温馨类的是俺的大爱啊,那个虐心的俺接受无能来着,嗯,周而复始大大是俺最爱的一位耽美作家,俺就是从他的《晨曦》开始萌上温馨文的,《细雨》、《雾霭》俺也灰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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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伸展在山林里的山径,弥漫着淡淡的雾气,被风吹得飘忽不定。阳光洒向的时候,变成了白色薄薄的轻纱,走过去身临其间,一切立刻化为乌有。

他们穿过枫树林,来到栗树林里。去年秋打落的栗子球张开着空壳,散落在地上的草丛里。草丛里到处盛开的各种山野花,绚丽多姿地展现在眼前。

小花满心欢喜地走进花丛中。艰难的生活并没有完全扼杀殆尽小花作为姑娘家纯真的情怀。

“这一带的花儿,我最喜欢啦。”她摘下一枝一枝的花,拿在手里,“这森林里尽是些野花,它们虽然平凡无奇……但比起那些外面的花看上去更可爱,闻起来更香,而且真的很干净很干净。”她说着,把手上刚刚摘下来的一枝一枝的花儿扎成一束,凑到自己鼻子上嗅。

“我常常这样把花凑到鼻子尖嗅它们的芬芳,要是没有花的地方,我会找片叶子或是株草来嗅,有时候会放在嘴里嚼。

“我知道山里的花儿,先是一朵开,再就是二朵三朵地开,再见它们就是一片一片地开。”

小花她完全被花儿迷住了,心儿在花的世界里陶醉。她抑制不住的兴奋,持续不停地边说边看,一会儿凝视手中的一束山野花,一会儿再朝花丛中的花望过去,“今天在这么美丽的地方。”

“在森林里,只要是春天,到处都会是山花烂漫的地方。”李加成说。对山的认识,他认为自己比小花懂得多。

从草丛中出来,再走上一个坡道,眼前对面的山腰翠绿的树林中,掩映着簇簇盛开的映山红。在这翠绿的山林中,显现出鲜艳的色彩。俩人站定远眺,小花兴致勃勃地小声哼着一部**里《映山红》的歌儿。

“夜半三更哟盼天明,寒冬腊月哟盼春风。若要盼得哟红军来,岭上开遍哟映山红,若要盼得哟红军来,岭上开遍哟映山红,岭上开遍哟映山红,岭上开遍哟映山红……”

哼唱完歌后,小花边走边雀跃着。她完全被眼前春暧花开的景象迷住了,现在跟着李加成一起,丝毫没有什么惶惶不安的感觉。

“花是在欢迎我们吗?”小花浅浅一笑,扬起一张美丽的脸,看着李加成,指着山腰上的映山红绽开笑脸问。她笑得那样迷人。

“当然是。花是我们的哨兵,要是有人来,它就会告诉我们。”李加成说过后,笑着接着故意说,“不过,这么美丽的花,我可不想让它们做我们的哨兵,我想让它们做我们的孩子。”

“这么多孩子!又像花一样美。”听李加成这么一说,小花抑制不住的高兴,她差点喊了起来。她把外面衣服衣领上的扣子解开二颗,一路走来,心情高兴,又雀跃了一会儿,她身体有点发热。

身穿蓝卡叽衣服的小花,里面是件蓝色的毛衣。因为她是地主的女儿,在这个红彤彤的时代,为了避免招人现眼,遭人唾弃,她不能穿红颜色的衣服。

他们走到栗子树林过去另一个拐弯的地方。这里的树林特别茂密,枝繁叶茂的古树林树冠如云,遮天避地。

在一棵枝桠凌空笼罩的古枞树下面,是一个天然的空间。而且四周藤蔓丛生和枝繁叶茂的树枝,把树下面的空间遮掩得严严实实的。

二个月前,李加成在这树荫下用树枝精心地搭了一个隐蔽的树枝屋。

小花进来,望着这个树枝屋。这个树枝屋里,地上铺满了稻草。从初次到这里,到现在反复而来。前后有一个多月了。“要是这是一所小屋,我倒宁愿一辈子住在这。”小花说。

她坐下后就顺势把身子仰躺铺在地上的稻草堆上,眼睛环视着树枝屋。感觉这温暖舒适的树枝屋,让她惬意无比。

“这树枝屋真好,就像间小屋,比家里还好。”小花把双手弯在脑后,曲肱而枕。

“我现在在这屋里,可以闻到你的味道。”李加成在树枝屋周边绕走一圈,仔细观察外面的动静后,确定周边无人,进来说。

“要是我没来呢。”

“就是你不在的时候。从屋子里的空气里,也可以嗅到你身体上留下来的芳香。”

“你这么说,让我好害怕。要是别人来这里,闻到了我身上的气味,那会抓去上台批斗的。”小花一下像是被李加成提醒自己,变得有些惶惑不安起来。

“我只是这么说,想让你高兴。这怎么可能呢?哪怕你就是在这山里住上好几年,甚至一辈子,也不会闻到出你的味道来。”李加成握住小花的手,轻轻地摇了摇,安慰她道,

“这山多大呀,树这么多。现在春耕生产这么忙,谁有空进山。”

小花没有理会李加成的话,她若有所思仰望头顶上从枝叶间漏出的天空,像是在想什么。她把眼睛合上,一会儿睁开,蹙着眉头说:

“我是香皂用多了。这些日子,都是用香皂洗身子。”

傻子韦身上有股霉臭味,伍芝莉买了二块香皂,放在屋里。小花差不多每天用香皂把自己身子擦一遍。

李加成很恼悔自己。知道刚才自己冒冒失失的一句话,让小花有了耽心害怕。她怕和自己一起露出什么破绽,她不想在这树枝屋里留有一丝一毫的痕迹。小花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她只是想和他生个孩子。

“不管是这里的树,还是这里的花,都不会让人感觉害怕,它们不会欺负我……”小花自言自语,象是在安慰自己。她稍微偏着头,看着李加成,目光温柔而亲切。

“花和树怎么会欺负你呢?它们欢迎你还怕来不及。”李加成放下背篓,从里面拿出叠成四四方方的薄膜打开,铺在稻草上。

这薄膜纸原是李加成上山采药用来小憩的垫布,如今成了俩人幽会时可以随身携带的小睡床。

他的背篓还放有薯干、柿子和红枣。每次与小花相会都会带些吃的东西。这些柿子和枣、还有饼干和糕点只能在供销社买来的东西,对于小花来说是奢侈品,很难吃得到。

李加成父亲是冬塘的郎中。现在在牛姥山大队合作医疗当赤脚医生。采药行医是他的劳动。这几年斗地主厉害,他时常会替合柱看病,有时候也带他一起去。郎中这个行业中,二十二岁的李加成算是刚刚入行。

父亲教给李加成郎中采药行医的知识。风热感冒跌打损伤山里人常见疾病,李加成也会治。

在冬塘他与任何人路上相遇,都会与人一起站着说上几句话。这些与他路上相遇的人,都会把自己或家人近些日子或正处在身体不适的症状告诉他,有时候也让刚刚开始入行的李加成顺便在路上开药方。

要是有人请他顺脚上门看病,也尊称他“李郎中”。所以李加成在外面和小花一起说话时不怕遭人怀疑。但也不能离得太近。

为了避人耳目,今天他背着药篓,在路上故意把小药锄提在手上。

“这样的树下小屋这山上一定很多。守林人也会常住。有时猎人也会躲在这些树枝屋里狩猎。”小花笑开起来,说。

“现在都没有狩猎人了。林场天天砍树,野猪也没以前那么多。以前你家屋后园子野猪都会进去偷菜吃,现在没有了。就是有,也远远的躲到山里面去了。”

李加成想开玩笑这么说:我还以为你是说象我们这样的很多。但话临到嘴边,他改口这么说。

李加成也坐了下来,拥着小花,把手放在小花的衣领上,熟练地解开她的扣子。他们现在不象初初开始,一触及就热血澎湃如胶似漆。对于一对痴情的男女来说,那是刚刚开始心身碰撞灵敏的条件反射。

现在纯粹出于生理上反射在俩人相处二个多月后,已经褪化,从内心深处涌上来的情感如汩汩的泉水,源源不断充溢着俩人的心境。

或许这就是心心相印的爱情。这时候他们一起两情相悦,温顺从容,俨然更像是一对感情甜蜜熟悉的新婚夫妻。

5

从枝叶间透射下来的阳光,斑斑点点洒落在树枝屋里,暖融融地泛出温馨的气息。这是春天的阳光。

现在的树林屋里,一番激情缠绵之后,李加成坐了起来,带着心满意足的愉悦靠在树茎上。与姑娘一起亲昵,小花是他有生以来第一个。

与小花相好以前,从未有过与其他姑娘有过任何接触,更谈不上肌肤相亲。尽管他也算是个郎中,比平常人有更多的机会了解人,了解女人,但毕竟还没到真正行医的时候,父亲也没有教他有关男女关系上一些症状。

他与小花的第一次是在牛栏楼梁上的稻草垛里。那天小花对他说,她会在生产队放工前晌午时分,去牛栏里把牛牵岀来放。小花说完这话后,直直地看着他,他还是没明白过来。小花再说,你过去帮我拴牛鼻子。他看着牛鼻子上的拴,说牛鼻子上的拴不是好好的吗。

小花骂他真笨,牵着牛扭头就走。走了两步小花涨红着脸回头瞪着他说,你早些过去在牛栏楼梁上等我。

那次在牛栏稻草垛里,他草草了事。直到现在还想不起是怎么完成的。小花一爬上楼梁,把稻草垛扒出个坑,不由分说脱去他的裤子。

那次前后不到几分钟。但那几分钟里,他才知道原来男人还可以这么高兴地做男人。

他以前虽然和小花好,只是站在一起说说话,而且还要隔两步远。

第二次是在小花家里她自己的小屋子里,那天小花在路上告诉他,她小屋的后门熄灯后没有闩。有了牛栏内稻草垛里的头次,这次李加成当然反应过来了。

夜色中他爬过菜园子的篱笆墙,轻轻推开小花小屋的后门。这次直到快天亮他才悄悄地离开。他从中才真正体味男人原来还可以在兴致中反复重来。

这种神奇的感觉让他非常满足。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如此。

现在小花曲着身子,依在李加成怀里,她把头靠在他的胸前,用自己的手帕替李加成揩拭额头脸上的汗珠。她满是柔情蜜意情深款款。

李加成伸出手,从旁边背篓里取出带来的薯干和柿子,这薯干是去年秋季红薯收获的季节切成片后,烘干贮存的,柿子饼和红枣是过年期间供销社买的,香甜可口。

现在他们开始吃东西。小花把刚才有点散乱的头发撩到耳边。李加成先给递给小花一块柿子饼,小花接过,轻咬了一口。

“真好吃。”

“你喜欢吃。我家里还有。”

“价钱多少?一定很贵吧?”

“买一点,又不是用箩筐挑。”

“算了吧。还是拿薯干吧。花钱买,你哪有钱。”小花把吃到嘴里柿子咽了下去,伸出另一只手,用手指轻轻抚摩着李加成的脸庞。这张脸庞英俊笃实,有着山里男人的憨厚和倔劲儿。她心里很温暖,她知道李加成是真心喜欢自己的。

李加成笑了。他确实没有钱。家里的钱都是他哥给的,他哥给的钱都会放在他父亲那。他父亲每月给他二元的零花钱。

除此之外,他上山采药送到收购站也卖一点钱。但他的药材,大都过秤给大队的合作医疗了,再换取工分。

从头顶枝叶的空隙仰望天空,看到长尾巴黄嘴蓝鹊,喜盈盈地抖动着翅膀,飞落在眼前的树枝上。尔后又来一只,落在同一条树枝上。

它们仰头对着天空“唧唧”地啼叫,象是在对话。或是爱情的表白?这对喜鹤的叫声,仿佛是在庆贺这片山林春天的到来。

“我想它们一定是一对儿。要是有小鸟过来的话,那就是他们的孩子。”

小花看着黄嘴蓝鹤说。

“在这山林里,它们一定生了很多孩子。山林是它们的家,也是它们快乐的天堂。”顺着小花的目光,李加成仰头望着树上的黄嘴蓝鹤说。

置身于这郁绿的山林里,仿佛整个身心都经历过一番清洗,生活中的痛苦和艰辛被除去得一干二净。

传来的好像是夜行“呵呵”猫头鹰的叫,可能因为是大白天,猫头鹰的叫声,让头顶上的鸟儿叫得更欢,鸣啭不止。

但小花听到猫头鹰这声音,却很害怕。她缩回身,让李加成往外面看看。

“鸟儿叫得这么欢喜,外面会有什么呢?”李加成说。一只手搂着小花,伸出头一只手拔开树枝叶,从一个一个小洞里环视四周,仔细观察外面的动静,附近茂密的原始森林里,看不出有什么异常的痕迹。

他相信以自己一个狩猎人的眼光,优秀射击手的眼力,四周不会有人出现。

他缩回头,重新用枝叶把刚才拨开的缝隙掩好,轻松地说:

“外面什么也没有。要是有的话,也是采药的。但现在采药人轻易不会进山。我倒是担心牛拴得不牢跑了。牛不会跑吧。”

“不会。那树下的草,够它吃整天的啦。”

刚才上山的时候,李加成是绕着上来,所以他没看到牛。今天小花也不让他打草。牛一早放过一次,牛肚还是鼓鼓的。现在正值春暖花开的季节,给牛拴在树下那块草地,绿草葱茏。

小花撒娇攥住李加成的手指咬。

“痛吧?”她看着他笑着故意问。

“不痛。”

“痛吧?”她用牙齿又使上一点力。

“不痛。”

小花再使力咬合的时候,李加成还是忍住说不痛。于是她说他:

“反正你是不痛的。我就把它咬掉算了。”

………

6

小花在李加成怀抱里酣然入睡。搂着怀抱中熟睡不醒的小花,望着自己心爱的女人,这又是一个幸福的时刻。世上所有的烦恼和劳顿仿佛都柔化并消失了。

小花淡雅的眉毛和乌黑的瞳眸,还有白晰的鼻子,在斑驳的光影下,泛出美丽的光芒。她紧合着的眼睫毛很整齐,滑润濡湿的嘴唇有时会不经意蠕动一下。

李加成轻抚着小花娇嫩匀圆的肩膀。他闻到从小花体里散发出来的芬芳。他想如果不是这个时代,这是一个心灵手巧有着美丽的容颜得天独厚的姑娘。

蜷缩在李加成怀里安然入睡的小花,她的双手掌合在一起,这合掌的手姿,像是祈祷的姿势。她在祈祷什么呢?

现在在这狭小的树枝屋的天地里,闻着草木的馨香,看着树枝轻曳,聆听着春鸟的啼啭,回顾这二个多月来一次又一次相聚的时光。

记不清这是第几次了。这二个月来,他们在生产队的牛栏楼梁上的稻草堆里,小花家里她的小屋子里,偶尔也在河边的灌木丛中,当然更多的还是在这森林里的树枝屋里相聚。

这样的树枝屋,在这附近茂密的森林里,无论是过去狩猎人留下的,还是李加成这二个月里搭建的,他们有好几处。

从小时候开始李加成跟着父亲进山采药,在这茫茫的山林中,父亲带着他几乎走遍了这山林每一个角落。小花屋后附近的这片山林是他更熟悉的地方。这里离冬塘镇不远,山高林密,好些名贵的药材都生长在地势险峻的地方。

小花与自己一起,心情是愉快的。她无论是走路、说话、在这树枝屋里整理刚才在缠绵过程中凌乱的地方,都会发出轻微的笑声,有时会轻松地哼着歌儿。

她还喜欢拥在李加成怀里让自己沉沉地睡去。

从小花身上,他有时候会想起自己母亲。这个念头一冒出来,他感觉很荒唐,不可思议。小花替他整理衣领,扯直裤腿,用毛巾手帕给他擦身洗脸,这都是幼年母亲的对自己关爱的动作。现在体现在小花身上。

李加成和小花同年,大半岁,他上面是个哥哥,比他大三岁,体格健壮个子高大,参军回来后在城里钢铁厂上班。下面是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妹妹最小,才十三岁。

十三岁的妹妹常调皮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想要故意惹他生气。

他很快想起来调皮任性的小妹妹也曾这样不止一次地故意咬着他的手指头,笑着问他的疼。也是这样子纯粹当作她自己高兴的事情玩。

把小花联想到母亲和妹妹身上,这让他感到莫名其妙。可又觉得也不是什么丑陋的事情。

李加成不知道或许是在那个夜晚或者是白天,是在牛栏里的稻草堆里还是她家破旧的房子里、河边的灌木丛中、现在这树林里的树枝屋里,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今天晌午他早早上山,小花把牛拴在树下。她和李加成远远躲到这树叶屋里来。

他向远处的山林望去,远处的山林之中,有棵很高大的树,独立于山林之上,耸立于云端。又像是从云层悬挂下来于山林中。

在这山林里,常有狼和野猪出没。据说有人看到老虎和黑色的庞然大物互相撕咬。不是胆大的人,没人敢进山。

有时候也会看到采药人的身影。过去这些采药人往往身上背着一杆铳,他们也是过去的狩猎人,有些还身兼乡村里的郎中。

林场禁猎好些年了,现在看不见当年身背铳的狩猎人。过去李加成的父亲就是一个郎中和猎人。他那杆铳放在家里也有些年头了。

小时候李加成跟着父亲一边采药一边狩猎,练就了一手好枪法。凭借自己一手的好枪法,他加入了公社基干民兵训练大队,每年代表公社民兵训练大队到县城参加射击比武大赛。

优秀射击手李加成也是牛姥山大队民兵队的荣誉。现在虽然不狩猎了,但优秀射击手会时常进行实枪射击训练。秋季晚稻收割后,李加成参加公社民兵大队训练一个月,几乎天天都有打靶练习。

(未完待续。下集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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