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老公爱上了歌厅风尘女

富二代老公爱上了歌厅风尘女,第1张

导语:我和老公在一起恩恩爱爱6年,6月13号我发现他外边有女人,经仔细调查,是个歌厅的**,很年轻很漂亮。后来我让他和那个女人断了,他竟然回答断不了,因为他不仅仅是为了和那个女人上床,而是真的很喜欢那个女人。

博友自述:

我今年25岁,女,1当我还是很纯洁的小女孩时就跟他在一起了,一直以来感情特别好。我们在去年领的结婚证,我是东北的女孩子,性格比较刚烈,脾气不好,但依然和他一起恩恩爱爱6年。然而6月13号我发现他外边有女人,经仔细调查,竟然是个歌厅的**,很年轻很漂亮。以我的脾气放在一般情况下我可能会和我老公狠狠地打一仗,可这次我很冷静,我单独找了老公聊这件事。

我说:“老公我们在一起有7年了,打打闹闹过来的,你也知道我很爱你,我也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为了我和她断了吧,我们好好过日子,第一次我可以原谅你,再有下一回我会坚决和你离婚。”他的回答让我惊呆了,他说:“我很喜欢她,我们没有上过床,是单纯的喜欢,断不了。”他还说他对我也是真心的,也是真的很爱我的,我承认他爱我,可我承受不了这种打击,仅仅几天我就瘦了10斤,吃不好睡不好。可能是他良心发现了,跟我说不再和那个女人联系了,截止到今天他们有20天没联系了,这是我从网上查他手机看到的,但不代表他不用别的方式联系,就最近的不和她联系的20天里,他像变了一个人,每天喝大酒,喝完酒就和我吵架,摔东西。

他是一个富二代,最近他看上了一辆车,他妈妈不给他买,一直在和他妈妈闹别扭,有20天没上班了,每天在家打电脑,睡觉,可能是这个原因他一直有情绪,现在我天天回家给他做饭呢,我们之间好陌生,他也不爱碰我了,我很伤心,而且我每天总是乱想,闭上眼睛就是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我要怎么缓和这种气氛

博主分析:

他俩的婚姻真相是这样的:

她点出她是东北人,说明她和她老公不是一个地方的人。很可能是她来南方上大学,大一就认识了他。他比她大几岁,没正经上过大学,很喜欢女学生类型。他是富二代,有钱,所以有底气追她,她一开始瞧不上他,但没多久就跟他上床了,因为他非常宠她,很舍得为她花钱。

因为他并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但又习惯了享受,离不开他,所以常常需要发脾气,他总是容忍她,所以她的脾气越来越大,所以她骄傲地宣称“性格比较刚烈,脾气不好”,其实就是在说,你们看,我男友很爱我,他很包容我,总是惯着我,她把为她花钱和对她的容忍当成被爱的证据。

她和他妈妈处得比较好,大学毕业后,他父母就帮她在本地找了个工作,同时张罗他们的婚事。但他并不想和她结婚,因为几年下来,早就对她失去了性趣。他经常在外面胡来,他妈妈很着急,为了收他的心,逼着他和她结婚,但他还是一直拖着,她毕业两年了,他还不想和她结婚。

他妈妈急了,开出了诱人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结了婚就给他换辆车,在利益驱使下,他终于和她结婚了。结婚之后,她开始和他妈妈一起管他,让他非常厌烦。他有去歌厅应酬的习惯,认识了一个年轻漂亮的陪酒**,他立刻就喜欢上了她,他照样花钱泡妞,该做的事情都做了。到了今年6月份,才被她发现。

她在第一时间告诉了他妈妈,他妈妈劝她不要闹,而是攻心,她照做了“以我的脾气会和我老公狠狠地打一仗,可我很冷静,我单独找了我老公聊这件事。”他当时就骗她说没有上床,但坚定地表示不会和她断。他很烦,和歌厅**说了这件事,歌厅**怕惹麻烦,借口不能破坏他的婚姻,断了和他的来往。

他很痛苦,所以才有了这样的反应“就最近的不和她联系的20天里,他像变了一个人,每天喝大酒,喝完酒和我吵架,摔东西。”他妈妈找他谈过话,也骂过他,他就把责任推给他妈,因为是她逼他结婚的。还说他妈妈说话不算话,答应给他换车不给他换。

他妈妈是经商女强人,擅长利诱,最恨别人胁迫,包括自己的儿子,所以她在这个时候,拒绝给他换车。他应对的措施是“一直在和他妈妈闹别扭,有20天没上班了,每天在家打电脑,睡觉”。母子俩斗法,她在他妈妈的指挥下变得贤惠起来“现在我天天回家给他做饭呢”。可是,因为“我们之间好陌生,他也不爱碰我了”,她快没有动力天天给他做饭了。她非常想好好地跟他干一仗,可是,婆婆严厉的眼神让她不敢这样做。

“我很伤心,而且我每天总是乱想,闭上眼睛就是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她对他的占有欲很强,因为依赖形成的占有欲。她就快绷不住了!接下来,她一定会和他大闹一场,然后,他妈妈会再次利诱他,答应给他换车,但条件是,马上要孩子。他会接受这个条件,会对她好起来,做爱也会积极起来,直到她怀上孩子。

只要他妈妈一直有钱,她和婆婆一条心,她的婚姻就不会太糟糕。

虽然郑恺和苗苗两个人大概率是奉子成婚,但我认为是真爱,郑恺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女孩。

我们知道的郑恺前女友,李小萌,跟郑恺拍《离婚前规则》因戏生情,两个人有过一段,最终分手,她选择嫁给了演员王雷。

郑恺最高调的女朋友,上海沙滩宝贝,选美出身的程晓玥,典型的ABC和富二代,美国名牌大学毕业,妈妈是国际知名公司高管。

她跟郑恺的恋爱是轰轰烈烈,从高调宣布恋爱,到宣布分手,两年多的时间,两个人不时地示爱,还高调上综艺节目,把恋情公之于众。

最终,两个人还是分手,其实分手的原因,我以为,郑恺希望有一份稳定的走向结婚的恋情,而程晓玥还年轻,ABC富二代的性格,还没玩够,导致两个人的分手。

你再看郑恺跟苗苗,两个人因为合拍陆川的动作冒险**《749局》而结识。这次郑恺就低调多了,即便被记者察觉了风吹草动,比如同游新加坡,或者探视闺房,或者去医院查体,就是不公布恋情。

两个人不见兔子不撒鹰,非得等错过高峰期,同样寓意“我爱你”,直接公布结婚,亮大招。也不说什么公布恋情,不给媒体,公众缓冲期,直接进入正题,这说明了一个问题。

郑恺,苗苗,是冲着结婚去的,尤其是郑恺,以前的上综艺,高调示爱,高调分手,都玩儿蛋去吧,公布之时,就是花开之日。明眼人都知道,郑恺跟苗苗不仅是结婚了,结合之前两人去医院的消息,两个人是奉子成婚了。简直就是双喜临门。

郑恺34岁,苗苗32岁,都到了男婚女嫁的年纪了,结婚正当时,再抱个大胖小子,完美。

正所谓,不经历山川的险峻,就体会不到平原的温馨。郑恺恋爱过了,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了,郑恺结婚了。一定程度上来说,郑恺还得感谢之前的女友。最后,除了祝福还是祝福,祝愿郑恺苗苗,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1

她曾想过离开他。那是一个微风和煦的午后,阳光懒洋洋地洒在青灰色的石板上,石板铺成了小巷子的路,小巷子的两侧尽是粗糙的红砖老瓦房,老瓦房并不高,挡不住背后那一排嫩绿挺拔的杨柳。

杨柳下是一条平静的小河,小河的浅滩上长着一人高的芦苇丛,风一吹全都弯了腰。

他挽着她的手,步履轻快地穿过小巷子,沿着小河边慢慢往前走。他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高档西装熨帖地套在身上,上衣敞开,露出里面洁白无瑕的衬衣,胸前的那排扣子一直扣到领口。

他们走到芦苇丛那里停下,他的手里突然多出一枚戒指,戒指的表面含着一层金**的光泽,上面镶着一颗大大的钻石,即使她对奢侈品毫无研究,也能看出这枚戒指价值不菲。

他单膝跪地,将戒指举到她的面前,眼神温柔而诚恳,但看不出任何情绪波动。

他说:“嫁给我。”然后再也没有别的话,只静静地等待着她的回答。

她明白,那是他属于有钱人的淡然姿态,自小而始的良好家庭教育使他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一份儒雅和从容。

但是此刻他的儒雅从容却让她感到愤怒,因为那似乎在说,他知道她一定会答应她,她除了答应他以外再无别的选择。

这愤怒让她感到难以忍受,她没有回答他,而是径直掉头跑掉。理所当然,他会把这当成是拒绝,而他显然不是会追上去的那种人,于是她独自一人跑到了不远处的公交站。

这一片是古城区,虽然没有高楼大厦,但自然风景优美,而且有深厚的历史韵味,他父亲是个大商人,这里是他父亲的开发项目之一,于是他得以带她来这里,在这个也曾象征着一个时代的小小印记彻底消失之前,上演刚才的那一幕。

她坐在公交站台的公共座椅上,心不在焉地等待公交车的到来,这里的公交车往往半小时来一趟,她也不确定自己会等多久。她唯一能确定的是,从这里坐上公交车,从此就将永远离开他——他的自尊不允许他去接受一个曾经跑掉的女人,即便他爱她。

想到这里,她突然感到某种哀戚,她知道自己必须回去,她无法离开他,不是因为爱,是因为钱——即使她也的确爱他。

她最终没有坐上公交车,而是戴上了那枚戒指。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

2

程小蒙——她的名字——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是在回学校的路上。那时刚过完暑假,她从乡下老家坐客车去县城,再从县城坐火车返回学校,但那辆上了年头的破旧客车,在半路突然爆缸,她因此滞留在乡间的公路上,等待客车修好。

她那天穿着一件雪纺印花连衣裙,颜色是素白偏灰,裙摆刚好盖住膝盖上沿,胸前扎着一个小小的蝴蝶结,未用完的丝带顺柔地垂下。她的脚下是淡粉色尖头款半高跟鞋,虽然天气很热,但她的头发并不太长,全都拢在耳后,散漫地垂在肩上,一对黄豆般大小的珍珠耳坠——当然,不是真的珍珠——随着她的走动而不停地摇曳着。

一辆黑金色豪华轿车匀速从她身旁驶过,在距离她不远处停下,又缓缓倒了回来。车门打开,他手里拿着一顶古铜色宽檐遮阳帽走了下来。他的半边身子倚靠在车上,眼光注视着程小蒙,将帽子往头上一扣,淡淡地笑着问她:“到哪里去?”

程小蒙知道他在搭讪,她甚至大概能猜到,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所以迟疑着没有答话。她发现他的额头已经沁出些细密的汗珠,但他的黑色西装仍然扣得整整齐齐,他靠在车上的姿势仍然潇洒,他脸上的笑意仍然从容。

她终于忍不住开口:“去C市,回学校。”

“我也去C市。送你可以么?”他说。

程小蒙盯着他,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右手在西装扣子上来回摩挲,眼神中似乎有些胆怯,但那不是害怕会被拒绝的胆怯,更像是向暗恋的女生表白时的胆怯。

“好。”程小蒙并没有太多犹豫。她知道他想要什么,也清楚自己需要什么。

事实上,她一直都很注意,该怎样穿才更能让自己吸引住男人的目光。

他为她打开车门,司机将她的行李放进后备箱,她坐上车,关上车门。突然间,一种命中注定的既视感向她袭来,莫名的凄然感笼罩着她。

一路上他都在跟她讲述,他说他叫周宸,今天是来这里替他父亲考察农家乐开发的选址,没想到回去的路上遇见了她,他说他一眼就喜欢上了她。

“像是干涸的鱼见了水一样。”他这样说。

她没有回话。

他讲他的父亲是如何有钱,如何近乎苛刻地想让儿子成为另一个自己。他说他从小就喜欢画画,但他的父亲认为那是“下等人才做的事”。

他的父亲将他送去英国留学,他并不喜欢英国人,他们毫无内涵。他在那里学会了抽烟,经常去酒吧,钓各种不同的妹子。但是他不敢违拗他父亲,他必须确保自己能顺利毕业,否则他将失去金钱供给。

如今他毕业回国,父亲安排他接手自己的生意——显然,他并不具备做生意的天赋和兴趣,但他不敢违拗他父亲。

程小蒙一直静静听着,偶尔“嗯”上两声,周宸也并不在意,他似乎想把这些年来的郁结、不甘统统都抛给她,也不管她是否能接住。

“像一个被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学校到了,他用这一句结束了讲述。

下车时他拉住她的胳膊,“还能再见你吗?”他问。这次他连胆怯也不再有了。

他没有等她回话,笑了笑收回了手,车子片刻便消失在她的视野中。

她怔怔地站在原地,“他原也不需要我的回答。”她想。

3

程小蒙走进宿舍时,正巧看到王倩从洗手间出来,她穿着轻薄的睡衣,头发湿漉漉的,睡衣下连内衣都没穿。看得出她刚洗完澡。

“呦,过来啦。”王倩瞥了她一眼,阴阳怪气地说道:“提这么多东西挺累吧,来的时候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我好让我家司机去接一下你呀!”

程小蒙知道她又在讽刺自己,以往这个时候她都会不甘示弱地回呛她两句,但今天不知怎么了,她完全没有这个心情,只淡淡地说了句:“不劳费心。”

王倩毫不掩饰地嗤笑了一下,从抽屉里拿出吹风机开始吹头发,宿舍里别的人都还没到,程小蒙自顾自地收拾东西。

王倩吹完头发,在装满了奢侈品的衣柜里东挑西拣,程小蒙发现她刻意换了一套成套的内衣,心里明白她应该是要和男友约会去了,而且今晚大概率不会回来。

程小蒙突然在心里叹息了一声。程小蒙很清楚,王倩对自己的敌意,并非来自贫富差距——因为王倩家里很有钱,有钱到她根本不需要程小蒙来满足自己的优越感。

这种敌意来自程小蒙的清高。王倩虽然身材不差,脸形也好看,但与程小蒙比起来,还是差了一些,而程小蒙的追求者比她多得多,但程小蒙全都拒绝了,这其中就包括王倩现在的男友孙成城。

在王倩看来,程小蒙这无疑只是假清高,装清纯而已,当然,她对程小蒙的敌意,绝对是不乏妒忌成分的,甚至可以说绝大多数都来自妒忌。

程小蒙并不在乎王倩的敌意,只不过难免觉得有些委屈,她其实并非是装清高,也不是单纯的不喜欢这些男生,她只是想用自己的身体,为自己谋求最大的利益,她从偏远的农村来到C市,她想逃离自己原本那个破烂的家庭,婚姻对她来说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她想让自己能多一些筹码,所以不敢谈恋爱。

事实上,她已经大四,还有半年就可以毕业。她仍然是处女。

4

再次见到周宸是在三天后。

那天傍晚,他仍然开着那辆黑金色豪华轿车,在校门口等着程小蒙出现。当他坐在车里喊她的名字时,她仍然犹豫了几秒,紧接着头也不回地钻进了车内。

车窗摇下,他用手肘撑在窗沿上,靠着椅背,正缓缓地抽着雪茄。见她上来,他将雪茄递给司机,司机熟练地收拾好,然后发动了汽车。

他的模样有些狼狈。程小蒙的脑袋里突然冒出这样的想法,但其实他的头发仍然梳得整整齐齐,衣服从上到下都打理的一丝不苟,眼睛望着她的时候炯炯有神,她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想法。

“等了多久?”她开口问他。

“不算太久,你出现的比我预想得要早。”他的语气和神情平稳淡然,无论是谁在任何场合恐怕都找不出丝毫破绽。

她似乎有些明白他的狼狈了,他活生生就像一个模具——在形态上无疑是人的模样,甚至比大多数人更完美,但却完全没有人的生气。

“吃过饭了?”他问。

“还没。”

“那先去吃饭吧。”

“好。”

他带她去了一个西式餐厅。那里奢华的装潢连地毯都没有放过,服务生都穿西装打领带,连微笑都精致得无可挑剔。

他们在舒缓的小提琴曲中相互举杯,喝着红酒。这是她第一次来这种高档餐厅,举止都因为紧张而显得拘谨笨拙,但他看起来毫不介意——那不是王子对灰姑娘那种高高在上的包容般的宠爱,而是确实打心底里认为这完全不重要。

在这一点上,他已经把绝大多数有钱人都比了下去,她的心里对他生出了些许感激。

也许还有好感,将发展成爱的那种好感。但她不想承认,所以拒绝继续想下去。

“离这里不远,有一个安静的小巷子,我在那里置办了一间住所。”他斟酌着说到,“一会儿带你去看看。”

他望着她,似乎是在等待她的回答。

窗外有霓虹灯在奋力地闪烁着,这个城市的五光十色一幕幕映进她的眼帘,撞击着她的心灵。

她点了点头,没有看他,也没有说任何话。

他突然将手伸到她的面前,把她散落在脸颊上的鬓发拢到耳后。她抬起头看向他,他的眼神里有些许胆怯,但手掌还是顺着她的耳后,轻柔地抚到发端。

在那一刻,她突然感觉到,他的身上有了属于人的生气。

“你这样,和我第一次见你时一样好看。”他笑着说。

5

房间并不大,一个卧室,一个洗手间,仅此而已。卧室临街一侧有一扇百叶窗,打开窗子,就能听见世俗生活的种种声色,关上窗子,这一切就轻而易举地远离了。

没有厨房,没有家具,没有生活的气息。她不免有些失望,但又觉得或许对他们来说,本来就不需要这间房有生活气息,他买它的本来目的,也许只要一张床就能实现。

此刻百叶窗正关着,他和她相拥躺在双人床上,他的手不安分地上下抚摸起来,她动作生涩地配合着。

他一边解她的衣服,一边诉说着他是多么爱她,他说她是他生命里唯一的亮色,她明白他对自己的爱没有那么纯粹,或许她是他唯一可以选择的、用来反抗父亲的工具,但她却不由自主地吻起他的嘴唇,他们的动作越来越热烈。

激情过后,他仍然抱着她,一寸寸抚摸着她的皮肤,像是确认某种信息一般仔细。她再次感到某种哀戚,与最初坐上他的车时那种哀戚如出一辙,她突然无声地哭了起来。

她想,她现在已经登上了命运的巨轮,一切将要发生的事情,都像齿轮一样恰如其分地衔接好了,再也无可挽回。

夜里,他赶在宿舍关门前,将她送回了学校。这是她要求的,她认为这能给自己保留最后的尊严。

“钥匙有两把,这把你拿着,随时可以过去。”他的黑色西装完全融入了夜色,只剩下注视着她的眼睛在闪光,“缺什么就告诉我,我会尽快让人添置。”

她默不作声地接过钥匙。他突然问了她一个问题:“你爱我吗?”

她猛然抬起头,直勾勾地盯着他,嘴唇翕张,可最终还是没能说出一句话,转身离开了。

他的目光一直跟随着她的背影,直到路的尽头。

6

在那之后,他们经常出入那座小屋,他又添置了些新的家具,但她仍然从未在那里过夜。

每一次他都将保护措施做得很好,她想这或许与他的父亲有关。

我父亲,他知道了你,他不让我和你在一起。他说。语气中充满愤恨。但她知道,他是不会反抗他父亲的。

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分开吗?她问他,但是他答不出来。

应该说,他早就知道答案,只是不愿意说出口而已。

既然分别已经注定,那在一起的种种美好和亲密,反而都在当时就显得万分哀戚。她躺在双人床上,抓过被子盖在脸上,放声大哭起来。他一直沉默着,他的情绪一如既往地平稳,没有一丝紊乱,这让她感到无比挫败。

哭过之后,他们再次缠绵在一起,他的手在她柔嫩的肌肤上,抓出了好几道红印,她一直在想,她究竟是在为自己交付了身体,却无法嫁入豪门而哭,还是为不得不与他分开而哭。她不敢想,却又不能不想。

这天之后,他便悄无声息地消失了。他没有再联系过她,也没有再去过那座小屋,他虽然没说,但她明白,他离开了。

7

毕业之后,程小蒙留在了C市,她原以为自己和周宸只是不同高度上的两片云,看似重叠却注定远离,却不曾想命运的齿轮再次转动,事情的发展是她做梦也想不到的。

当程小蒙再次看到那辆黑金色轿车时,仍然一眼就认了出来。那是一个清晨,程小蒙刚刚走出家门,就被不远处的黑金色轿车吸引住目光。车窗摇下一半,露出了她熟悉又陌生的那张脸,他坐在车里,隔着灰蒙蒙的晨雾望着她。

她的大脑空白了片刻,机械般地向轿车走去,打开车门钻进里面。这时她才反应过来,眼泪如洪水终于冲破了堤坝一般涌出。

他侧过身子,将她抱在怀里,沉默地等待着。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不再哭泣,抬起脸来看他,他的衣服仍然一丝不苟,头发仍然梳得十分精致,只是眼袋很重,神色间有掩饰不住的疲倦。

“我父亲,他,病死了。”他一字一句地说到。

她的身子一震,从她的怀里挣脱,神情呆滞地看着他。

“我和你分开数月之后,他的心脏病突然发作,拖了没多久便撒手而去,这些日子我都在处理他遗留下来的事情,忙到现在才有空来找你。对不起。”

她仍然沉浸在这个消息带来的震惊之中,却不由自主地嗤笑了一下,她不得不承认,这对于她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但在他选择与自己分开之后,这样的戏剧化发展,未免有些过于讽刺了。

她还应该再接受他吗?她的心里没有答案。

应该说,她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只是她不愿意说出口而已。

8

这次重逢之后,横亘在他和她之间的最大难题已不复存在,甚至他似乎因为觉得愧对于她,更是加了倍地对她好。

当她在小河边的芦苇丛旁向她求婚时,她最终选择了答应。

在他们的婚礼上,对于程小蒙来说,还有一个意外的惊喜。她给所有室友都发了请柬,这其中自然也包括王倩。

王倩是与孙成城一起来的,虽然她们曾经有过不愉快的过往,但毕业之后已过经年,经历世事后大家似乎都变得更加成熟,王倩对她的态度变得温和许多。程小蒙觉得,她们之间的嫌隙已被岁月所填平。

婚后最初的那段日子,无疑是极端甜蜜和美妙的,程小蒙甚至觉得自己是人生赢家,获得了爱情也逃离了贫穷,成功用婚姻改变了人生,但命运并未就此放弃捉弄。

她和周宸过了两三年二人世界的美好日子后,终于决定要孩子。

不久,程小蒙怀孕,她和他对于这个即将诞生的孩子都抱着极大的期待和希望,就连王倩也在听说这件事后,送给她一个名牌包包作为贺礼,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又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然而正是这个孩子,改变了她和他的人生轨迹。

这个孩子并没有顺利诞生,程小蒙流产了。原因在于一只猫。

她们家附近有很多野猫,自从怀孕之后,她就非常小心,看到这些野猫都会绕道走,但是那天不知道为什么,有一只野猫突然发了疯一般向她扑了过来,伸出利爪撕咬,她情急之下不慎滑倒,然后流产。

更糟糕的是,这次流产导致她的生育功能受损,再也无法要孩子。这件事成了她和他之间关系改变的导火索。

他对她仍然有无微不至的关爱和体贴,但她无法生育这件事,他始终都无法释怀。渐渐地,他的身边有越来越多的朋友亲人劝他另想他法。

你还这么年轻,总不能一辈子不要孩子吧。他们总是这样说。而他一贯都选择沉默。

后来,她开始在他的衣服上闻到各种不同的香水味,甚至看到口红印,但他从不在外面过夜,也没有因此而怠慢她,她也从不质问。

就这样,他们的婚姻以一种畸形的形式一直延续下去,一晃就是十年。

9

王倩得了癌症。

程小蒙得知这个消息时,足足愣了有一分钟,然后她对周宸说:“我们去看看她吧。”

周宸像十年前一样,仍然以一种绝对不悲不喜的语气回答她:“好。”

她看着眼前的这个人,岁月终究给他的眼角添了些许细纹,曾经的那些美好,似乎都已经深深埋藏在了心底,他又成了她初见时那个没有生气的、完美的模具。

他开车——车早已不是那辆黑金色轿车,载她来到王倩家的时候,她却站在门口不敢进去。

她害怕看到王倩行销骨瘦的样子,害怕看到她被病魔折磨地毫无生机,这种被死亡紧紧抓住的感觉,第一次发生在与她距离足够近的人身上,近到她由此对自己活着的意义产生怀疑。

她最终决定不进去,但他却似乎对此不满。

“既然来了,还是进去看看吧。”他以近乎淡漠的语气说到。

她的脑海中略过王倩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样子,那张脸突然一变,成了她自己的脸,她突然感到一阵心慌,连忙摇了摇头。

“我不进去。”她说,再也没有一句多的解释。

“那你待在车里吧,我想我应该要在里面坐一会儿,至少喝杯茶再走。”他的语气已经有些冰冷,程小蒙想他一定觉得自己无理取闹,但她并不打算解释。

他走了,连车钥匙都没拔,留下她一个人坐在车里。

暮色逐渐降落,他仍然没有出来,她决定走下车来透透气。

从王倩家里走出一名高高瘦瘦的男子,是孙成城——这时他已是王倩的丈夫。

“怎么不进去坐坐?”他问。虽然妻子患了癌症,但他的脸上还没有失去蓬勃的生气,她突然对周宸感到莫大的愤怒。

“身体不大舒服。”她说,“你能送我回家吗?”

孙成城愣了一下,然后笑着回答她:“当然可以。”

10

孙成城并没有送程小蒙回家,在她的要求下,他将车开到了周宸向她求婚的小河旁。

这里曾经是古城区,但现在已经完全成为了旅游风景区,周宸和程小蒙曾经站的地方,也不再有芦苇丛,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建在河上的浮桥。

程小蒙拉起孙成城的手,走上浮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天上已经挂满了星星,河面上闪烁着它们的倒影,远处灯火熹微,夜色有些凄美。

“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来着。”孙成城突然开口说到,程小蒙能听出,他的语气里有种不同寻常的兴奋。

这表示她仍然对他有吸引力,这让她难免有些得意,虽然年华逝去,但她仍然是个能引起男人爱慕的美女,如果愿意,她也能得到别的男人。她的内心突然涌出一股报复的快感。

“当初王倩说你喜欢猫,于是就自己动手加工,在送你的那个名牌包里偷偷缝了很多猫薄荷,想看看你什么时候才会发现。你后来发现了吗?”孙成城笑着说完。

程小蒙突然感到一阵眩晕,腿一软,差点栽倒进河里,孙成城急忙抱住了她。她清楚地记得,在她被野猫扑倒而流产的那天,她拿的就是王倩送她的那个包,但她从没有对王倩说过自己喜欢猫,而是多次在宿舍里说过,自己害怕猫!

程小蒙突然明白了王倩所做的一切。

孙成城抱着程小蒙,吻上了她的嘴唇,她没有拒绝。这是她第一次和除了周宸外的另一个人接吻,她的心里再度涌起报复的快感,但这报复却不再是针对周宸。

她和孙成城相拥,站在这浮桥上接吻。桥的两端就像是过去和未来,而她正处于连接它们的现在,犹豫不决。

还能往哪里走呢?她想,她最应该恨的人,已经是一个将死之人。她突然感到一阵欢快的同情,这欢快暂时盖过了她的痛楚。

她怔怔地落下泪来。

清扬考上大学了,可父亲付不起学费。她对青梅竹马的建林说,只要你供我上大学,毕业后我就嫁给你!建林喜欢清扬,很快帮她筹够学费,她写下婚约就入学了。入学一年多后,她反悔要建林要解除婚约,还说只要建林同意,她愿意献出自己的初夜。

建林听了清扬的这些话很生气,虽然他一直都渴望能与清扬结婚,可他要的并不是清扬的身体,而是她心甘情愿嫁他的心。

其实,清扬的母亲是在农村安家当老师的知青,她已去世多年,生前最大的愿望是希望两个女儿考上大学走出农村。

可清扬的父亲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常年劳作只能维持温饱。如此,清扬的名字总会出现在学校的欠费名单上。

在建林小时候,曾掉落到池塘,是清扬的母亲路过救了他。这份恩情建林一家铭记于心,在清扬母亲生病时,建林家并不富裕,还拿出所有的钱让她看病。以至于后来建林爸生病没qin钱看医生都没有怨言。

当然,清扬每学期欠下的学费都是建林家帮付清的。高中毕业那年,建林宁愿辍学去学捏泥人把学费让给清扬,清扬才非常幸运地考上大学。

因为欠下建林一家太多金钱及感情的债,清扬到大学报到的第一天清扬的心情是沉重的。刚下车,摄影系的学长王鹤就喜欢上她这个农村来的姑娘,热情地把她带到宿舍。

早已来报到的舍友都是城里人,她们衣褶光鲜,自信而又开朗。在她们面前,清扬更自卑了。幸好叫洋洋的富家女热情地迎接她,还不允许舍友欺负她,清扬感动得自愿为舍友打热水。

很快,清扬适应了学校的生活。因为没有城里同学的优越条件,她只能埋头苦读。洋洋想让她融入大集体生活中,慷慨地送了一条名牌裙子,她俨然成了城里人。

不仅如此,洋洋还带清扬回装修高档的家,让清扬大开眼界的同时还黯然伤神。这时,洋洋拿出一封建林的来信,问她和建林是什么关系,她最后把用婚姻换取学费的事告诉洋洋。洋洋很讶异,建议她到父母公司旗下的饭馆打工。

此时,在乡下的建林勤奋刻苦地学捏泥人,常常被师傅夸赞他手艺好,挣的钱更多了。这些钱他舍不得花,都给清扬寄去。

本来清扬不缺钱了,但她还是在洋洋的引荐下到饭馆做兼职了。而且还与在附近做兼职的王鹤碰面,两人的交流也多了起来。

清扬领了做兼职的工资后,把钱寄给父亲,父亲很很欣慰。可建林妈却担心清扬会变心。于是她拼命挣钱给建林买来订婚礼物,准备放假就让建林和清扬订婚。

此时,建林的师傅要到城里参加捏泥人比赛了。建林也趁机城里看清扬,他在学校门口碰见王鹤,由王鹤带着他、清扬、洋洋到了咖啡馆。尽管洋洋说他们两人不相配,但建林还是把母亲让他们两人放假订婚的事提了出来。

清扬后悔了,放假她以打工为由并没有回去。而且她还与王鹤越走越近,王鹤适时地让她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约,清扬在犹豫。可就在这时,流氓抢了清扬的背包,王鹤毫不犹豫追赶,被流氓刺中倒在血泊中,清扬彻底地被感动了。

可由于清扬没有回家定亲,她父亲受到乡亲们的指指点点。老实的庄稼汉承受不了,让小女儿写信给清扬,让她回来。

清扬是个孝女,接到信后就回来了。她恳请父亲去建林家解除婚约,可父亲觉得欠建林一家太多,这么做于心不忍。如此,清扬就自己去找建林要解除婚约。她还说,一定会前额偿还欠建林的钱,并用身体做补偿。

在清扬解开衣扣那刻,建林马上制止了。虽然清扬让他以后别再寄伙食费了,可他表示会一直供她读书,直到她大学毕业。

这是老**《山里来的女孩》的故事情节,一个考上大学的姑娘由于家境贫寒,自愿把自己许配给自己不爱的小伙子当媳妇换取学费完成学业。随着见识的增长她后悔了,成了忘恩负义的人。即便这样,心甘情愿付出一切的小伙子没有记恨她,一如既往地希望她过得好。

原来,真爱从来都不是自私地占有,而是倾尽所有地让对方过得好。哪怕被辜负,都不后悔。

校园励志微**《拿什么来爱你》(富二代、独立、创业、坚持爱情、捐献、裸婚)

故事架构:农村长大的姚明成绩一直很棒,高中时喜欢上了温柔,漂亮的女同学欣怡,自卑一直未敢表白。因学习压力大,高考失利。欣怡瞒着父母偷改志愿和姚明报考了同一所大学。走进大学后的欣怡发现此时的姚明已是富二代。便渐渐疏远姚明,姚明也通过同学得知欣怡此时有了男朋友,不愿打扰她的生活•••••••••直到大学毕业前2月,失恋后的欣怡故意制造了一场与姚明的邂逅•••••••得知欣怡失恋后的姚明想向欣怡表白,此时欣怡得知自己怀了孕,不敢接受表白。却被姚明说服,同意恋爱一场•••••••姚明的爷爷生病住院,姚明提出结婚,欣怡在医院门口看到到一位80多岁的老人为给孩子看病,自己在街头卖花后感动,,两人同意把姚明父母给两人的20w婚礼钱捐了出去。两人打算裸婚,就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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