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China, the woman who is more than 40 year-old is called Da Ma, it has to be admitted that Da Ma is a powerful group, they own certain money at hand, we always hear about the news about them buying house everywhere or flying to the foreign country to buy the brands The large group now has invaded the square at night, when the night comes, several groups of Da Ma go to the square, playing the music and dance until 9 o’clock About few years ago, only few women would do this, but now, as the economy develops, people live a better life, so they begin to find entertainment Da Ma have made the square dance popular, when we go out at night, we may find them dance everywhere I think square dance is a good way for people to get exercise, they can keep fit
在中国,超过四十岁的妇女叫做大妈,不得不承认,大妈是一个很有权利的群体,她们手头上有一定的金钱,我们总是看到大妈到处买房子或者是飞到国外购买名牌的新闻。这个庞大的群体现在已经攻占了晚上的广场,当夜晚来临的时候,几个大妈团体就会走到广场里,开着音乐,一直跳到九点。大约几年前,只有少数的妇女会这样做,但是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过上了好日子,因此他们开始寻找娱乐。大妈让广场舞变得流行,当我们晚上走出去的时候,我们可以发现她们无处不在跳舞。我觉得广场舞对人们来说是锻炼的好方式,可以保持健康。
桔红色的帽子、马甲、长裤,再加上一个扫把和簸箕--这种打扮在街头巷尾很是常见。他们,就是一群默默奉献的清洁工。
坐233路公交车时,我总能看到一个和蔼的清洁工大妈。大妈约莫50多岁了,个子不算高,皮肤为红褐色,大概是因为长期在太阳下工作,被晒的吧。见到她的时候,大妈时常是低着头,认真地清理地面上的垃圾。尽管路边尘土飞扬,仍然一丝不苟。就是在烈日的暴晒下也是如此。
一次,我放学有些迟,车站已有一些人在等待了。这是,有一个年轻的妈妈带着自己的儿子来到了车站附近,手里还拿着一个用过的食品方便袋。看起来正准备扔进不远处的垃圾桶里。“扔在我这里!”突然,一向沉默寡言的清洁工大妈对年轻的母亲说。“没事儿,没事儿,垃圾桶近着呢!”年轻母亲笑了笑说。“反正我也是要倒的,就扔这儿吧!”大妈有意把簸箕往前伸了伸,坚持着……最终,年轻母亲把方便袋扔到簸箕里,感激的笑了笑。
看到眼前的一幕,我有些发怔。这平凡的清洁工大妈身上带的,是怎
例文
一转眼,二十年就过去了。时间如流水啊!今天,我带着我的机器狗珠珠回家乡看看。我们坐着我的“珍珠号”跑车回家乡。不到20分钟,“珍珠号”就像飞机一样快速的飞到了家乡。
回到家乡以后,展现在我面前的是整齐洁净的街道,高耸入天的大厦,我顿时惊呆了。一切一切都是焕然一新,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没想到,在我的眼里只是一转眼的20年,竟然可以让家乡变得这么大,这么美,我正在陶醉在这美好的美景中……
过了一会,珠珠打断了我的美好的梦境,它说:“主人,我好饿啊,可不可以先去吃饭啊?”听到了珠珠说的话,我才发觉到,我的肚子都快饿扁了。
我来到了高科技农场,首先入我眼帘的是一大片的五彩食品,有五彩苹果,五彩零食,五彩糕饼,五彩薯片,五彩火腿,五彩果冻,五彩巧克力,五彩饮料……那绚丽的色彩,使我眼花缭乱。我和珠珠口水都快流下来了,我实在忍不住了,就和种植蔬菜水果的老伯说:“老伯,我和我的机器狗实在是太饿了,我可不可以在你们这里买些五彩食品啊?”老伯说:“可是我们这些食品都是生的呀!”“那怎么办啊?”忽然老伯拿出一个锅,那上面有123456789,9个数字,只见老伯按了两下3,锅子里立刻出现了33种五彩食品。我们赶紧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我们吃得津津有味。没想到,现在的高科技这么发达。
家乡的变化让我大吃一惊。家乡,我爱你!
玩具车撞大妈作文:
老太太在小区广场散步时,被一小女孩骑的儿童电动玩具车绊倒受伤。事后,因找不到小女孩及其家人,出租儿童电动玩具车的经营者不得不为此担责。近日,弋江区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张老太系一位80多岁的老人。去年6月11日晚,她在小区广场上散步时,被一小女孩骑的儿童电动玩具车绊倒。因为当时感觉没多大事,张老太并未和小女孩过多理论。然而,待她回家后便感觉身体不适。又过了一天,见张老太身体不适情况加重,其子女慌忙将她送到医院检查。经诊断,张老太为肋骨骨折。后经司法部门鉴定,张老太的伤残等级为十级。由于找不到肇事的小女孩,张老太家人便找到在小区广场出租儿童电动玩具车的经营者吴某。双方为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于是,张老太方面将吴某告上法庭,要求后者赔偿各项损失三万余元。
张老太方面认为,吴某是儿童电动玩具车的经营者,在找不到肇事人的情况下,应由经营者予以赔偿。被告吴某辩称,张老太受伤并非自己所致,自己不存在过错,故应当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是小女孩骑乘的儿童电动玩具车撞伤张老太,但作为儿童电动玩具车的经营者,在找不到小女孩的情况下,被告吴某需要承担补充责任,即对原告的损失进行赔偿。当然,被告在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可以行使追偿权,向小女孩进行追偿。由于小女孩系未成年人,其法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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