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慈善活动
慈善活动的资助对象一般宜选择孤寡老人、失去家庭温暖的少年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人以及有其他特殊困难的社会成员,如贫困学生、见义勇为致残者。
2市政公益建设活动
企业除了遵守法律政策、按章缴纳税款外,还应积极参与市政公共事业的建设,协助政府共同解决市政建设问题。企业参与市政公益建设活动的途径有很多种,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独家捐资建设某项市政建设工程,如桥梁、道路、公共交通候车亭、公益性娱乐休闲活动场所、市政雕塑工程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为实现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第九十三条 设立捐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捐助法人应当设理事会、民主管理组织等决策机构,并设执行机构。理事长等负责人依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捐助法人应当设监事会等监督机构。
第九十四条 捐助人有权向捐助法人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捐助法人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捐助法人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作出的决定违反捐助法人章程的,捐助人等利害关系人或者主管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捐助法人依据该决定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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