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校草6年得不到回应,去大学后1年他报考我学校,我是否去追他?

暗恋校草6年得不到回应,去大学后1年他报考我学校,我是否去追他?,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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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社要拍一部时长三十分钟的微**去参加微**大赛。作为摄影社的社长,白芙蕖的压力很大。

她找来编导系的朋友,删删改改十多次,终于把剧本定稿,接下来,就是选演员。

剧本里出现的大大小小的角色少说也有十个,路人甲什么的倒是可以拉社员去凑数,可主角的人选,却让白芙蕖犯了难。

社团里有个长相漂亮的小学妹,成绩优异,多才多艺,很适合剧本里女主的形象。她也毛遂自荐,从白芙蕖手下拿到了这个角色。她听说白芙蕖在为男主的人选发愁,很善解人意地帮她出谋划策。

“学姐,我认真地看了一遍剧本。觉得,我认识的一个人很适合男主。”

“谁?”白芙蕖眼前一亮。

“机械系的林孝庭,他的人气很高的。学姐应该也听说过他吧?我觉得他的外形条件很符合男主。”

林孝庭是大一的人气校草,听说高中时就已经开始给青春杂志拍摄封面,在网上也小有名气。在军训时频频被隔壁艺术系的女生调戏搭讪,更是有一个女生在晚会时,在舞台上跟他表白,从而一举打响他校草的名号。

小学妹的提议一出,社团里的其他人都纷纷赞同。如果男主真的请到了林孝庭来演,靠着他一个人,微**的知名度便会大大提高。

可谁都没注意到,在听到林孝庭这个名字后,社长白芙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最后沉着脸否定了他们的想法。

“林孝庭不适合。”

白芙蕖的语气有些重,原本絮絮叨叨讨论的社员们被吓到,都怔怔地看着她。

只有小学妹反应快一点,小心翼翼地问:“为,为什么啊?”

白芙蕖也意识到刚才自己失态了,清了清嗓,略显尴尬道:“气质不符,我们可以再找找其他人,学校里优秀的男孩子还是很多的。”

“哪里不适合啊,依我看,就他最合适。”副社长打断白芙蕖的话。他原本就不满意白芙蕖当社长,遇事总是要酸白芙蕖一把,她说不合适,他偏要对着干。

白芙蕖也知道副社长对自己不满,她不想在社员面前跟他争论,只是垂着眸道:“就算真的合适,林孝庭,你们请得来吗?先不说他去外面工作室拍一组相片能拿到多少酬劳,光是他眼高于顶的性格,谁请得动?艺术系系花都跟他表过白吧,他连个正眼都没给人家。你觉得你比外面工作室有钱,还是比系花漂亮能请得动他?”

副社长被白芙蕖噎得说不出话来,气结之下破罐子破摔,指着白芙蕖道:“你是社长,这件事就该你去解决,如果连这件事都解决不了,你当什么社长?!”

大家都知道副社长对社长一直有意见,见两人吵起来,都默默低着头不说话。

白芙蕖无意跟他争吵,只说了一句:“该解决的事我会解决,不是你该管的事你就别逼逼。”然后转身离去。

白芙蕖离开社团之后没有去宿舍,自己一个人逛到了常去的奶茶店,点了一杯冰饮料,在角落里常坐的位置坐了半个小时。

等冷静下来后,她掏出手机给小学妹发信息,“把林孝庭的班级、宿舍号,还有****给我。”

不就是请一个大一小学弟来拍微**嘛,有什么难的?!再说了,纠缠林孝庭这种事,没人比她白芙蕖更唯手熟耳了。

2

在白芙蕖把林孝庭拦在球场门口时,周围的女生开始窃窃私语,说大二摄影社的学姐也看上林孝庭的美色了。

白芙蕖现在顾不上这些,只是站在林孝庭面前,高昂着自己的脑袋,努力让自己不在气势上弱下来。

她说:“林孝庭同学,我是摄影社的社长白芙蕖,我想邀请你去拍摄我们社团自制的微**。”

林孝庭穿着红色的23号球服,仗着183的身高垂眸看着她,不说话,就让白芙蕖有些心虚。

不得不承认,林孝庭真的有一张人人羡慕的脸,就像是韩国男团里的门面担当。可以用漂亮来形容的长相,眉目间又带着多一分太硬朗,少一分又显娘的英气。

“白芙蕖。”他一字一顿地念出她的名字,意味深长地打量着她,眉眼淡漠,带着几分孤傲和疏离,浑身带着不食人间烟火,孤高冷傲如天上寒星的气质。

白芙蕖开始变得底气不足,只能在心里默念:我现在是学姐,这混蛋是我的学弟,我不怕,我不怕的。

“白芙蕖。”他又念了次她的名字。

“啊?”白芙蕖下意识回答。

林孝庭的眉骨动了动,眉目间的疏离也散去不少,似乎很满意她的回应,他颠了颠手里的篮球,对她道:“帮我买瓶饮料。”

“哦。”白芙蕖应了一声,然后转身往自动售货机走去。

走了几步,意识到不对,又跑回来,语气很不悦道:“我说,我们社团想邀请你去拍摄我们社团自制的微**。”

林孝庭却不以为然,运了几下球,抬臂越过她投篮。进了一个漂亮的三分球后,才低头重新看向白芙蕖,“最近邀请我拍摄微**的社团有点多,如果你连帮我买瓶饮料都做不到。你觉得,我还会去你们社团吗?”

不去拉倒!

白芙蕖在心里恶狠狠地想,可在现实中,她斟酌了一下利害关系,然后努力压着自己的怒火和想拔腿而逃的心虚,问道:“要什么饮料?”

林孝庭这次没有再回答她的话,越过她便跑向打球的同学。

你大爷!

白芙蕖觉得自己所有的涵养都用来忍住此刻即将脱口而出的脏话。可看着球场上的林孝庭,她莫名地觉得自己有气没处撒,窝火得厉害。

白芙蕖磨蹭到自动售货机面前,眼睛扫过那一排排的饮料,然后把视线定格在清柠盐汽水上。她叹了一口气,选择,付款。

等她拿着饮料回到林孝庭身边时,却发现那厮已经打开一瓶汽水在喝了。他身边还站着一个满面桃花的小姑娘,看样子,是这小姑娘给的。

白芙蕖心口的一团火冲上脑门,差一点就要奔腾而出了。可她要拼命忍住,她是学姐,不能因为这种事失态。

她勉强勾起笑容,走过去把饮料放到林孝庭旁边的石阶上。

“饮料已经买好了,拍摄微**的事情,还是请你考虑考虑。”

她冲他微微颔首,然后转身离去。她挺着脊梁,让自己的背影看起来更加帅气,步伐更加坚定,最好像**里的女战士,一股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姿态。

她努力绷住自己的情绪,表情自然,甚至嘴角还带着微笑,高傲地离去。然后,拐到最近的女厕所里面。

等到了女厕所,知道没人看得见,白芙蕖才松了一口气。情绪控制不住,她捂着脸蹲到地上,然后,哭了出来。

有些人,你拼了命地想要忘记,想把他从你的生命里剔除,让他待在你心里的角落里永远不要出来。本以为走遍春风十里就能忘了他,可落雪靡靡,孤影寂寂,等再次见到他时,你所做的所有努力,都会在一瞬间决堤。

而林孝庭对于白芙蕖,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

3

从初一到高三,白芙蕖对林孝庭的感觉是两年朦胧,一年喜欢,三年深爱。整整六年,在少女情窦初开的岁月里,白芙蕖所有的怦然心动都是关于林孝庭。

那个时候,她还不是林孝庭的学姐,林孝庭也不是她的学弟。他们同班,隔着过道当了同桌。

上课的时候白芙蕖偷偷转头,看见少年的侧颜逆着光。那一刻,仿佛世间万物都褪了色,只有一处发着光亮。

白芙蕖记不清楚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林孝庭的,但回想起自己的整个少女时代,每一个回忆都有林孝庭的影子。

那个时候的林孝庭已经足够耀眼,给他送情书的女生多得数不过来。而那个时候白芙蕖唯一的优势,就是近水楼台。她跟林孝庭只隔着一条过道,可她也知道,自己虽然近水楼台,但离“月”很远。

越喜欢,越胆怯,白芙蕖小心翼翼地喜欢着林孝庭。可喜欢一个人,哪里藏得住,就算嘴巴不说,也会从眼睛里溢出来。

白芙蕖喜欢林孝庭的事,女生知道,男生知道,林孝庭也知道,可他又装作不知道。

白芙蕖知道林孝庭喜欢喝柠檬味的汽水,每次他打球的时候,白芙蕖都会买一瓶,然后偷偷放到他的背包旁边。可送他饮料的女生很多,白芙蕖的饮料大多时候都被其他男生瓜分了。

到了情人节、圣诞节之类的节日,白芙蕖更是用心,自己手工做的小饼干、亲手织的围巾,包装之后偷偷摸摸塞到他抽屉里。

上了高中之后,林孝庭跟白芙蕖就不在同一个班了,但好在教室在同一个楼层。每次下课,白芙蕖都会故意跑到他们班门前闲逛,为的就是路过时看他一眼。

总之,白芙蕖爱得卑微又真诚。

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坚持付出不求回报,白芙蕖围着林孝庭转了六年。在第七年,也就是她上了大学之后,她坚持不下去了,她不想再喜欢林孝庭了,她很累,她坚持不下去了。

高考之后她就不再打听林孝庭的消息,可她喜欢林孝庭的事情早就已经弄得人尽皆知,大家都习惯把林孝庭的事情分享给她听。尽管她拒绝,可消息还是通过别人传到了她的耳朵里。

他们说:“林孝庭没有参加高考。”

他们又说:“林孝庭选择了复读。”

白芙蕖听后苦笑,这些,以后都跟她没有关系了。

她在没有林孝庭的大学里待了一年。她终于可以在回想起林孝庭的时候,内心不再掀起波澜;她终于可以在谈论起自己的中学时代时,不会脱口而出林孝庭的名字。

可一年之后,原本已经在她的生命中消失的林孝庭,又来势汹汹地出现在她所处的空间里。

他比以前更加耀眼,更加肆无忌惮地出现在她的眼前。学校里的每个人都可能会在她面前提起他的名字,白芙蕖一直在躲,直到今天,被逼着出现在他的眼前。

自己以前的喜欢太过卑微,决定不再喜欢林孝庭的她原本打算在林孝庭面前扳回一局,想拿出自己学姐的身份给自己打气。但所有的故作坚强到了林孝庭面前,就彻底地瓦解了。

在他面前,她从来都是底气不足的。

在她长达六年的念念不忘里,她早就输了。

4

林孝庭的臭脾气白芙蕖在很久之前就已经见识过了。她鼓足勇气去邀请他,不过是为了堵住副社长咄咄逼人的嘴。还有,她也想证明,自己早就对那个小白脸没感觉了。

总之,白芙蕖就没有想过真的能邀请到林孝庭来拍微**。

她跟副社长说了情况之后,就着手准备海选。学校里男生那么多,她就不信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选。

海选行动开始的第一天,场面十分火爆,面试的教室外排满了人。白芙蕖在教室里往外张望,很是满意。果然,学校里的男生还是很多的!

大规模海选,自然鱼龙混杂,好的差的都有,白芙蕖一个个筛选,把形象气质不符合的都淘汰了,留下合眼缘的。

可一旁的副社长就不高兴了,对她选出来的人吹毛求疵,说这个眼睛不好看,这个个子矮。

天气炎热,教室里没有空调,头顶上的电风扇吱呀吱呀地转着,卷起带着热气的风。

白芙蕖本来就烦躁,加上被副社长这么挑剔着,教室里现在也只有社员,不怕在外人面前丢了颜面。

她把笔拍在桌子上,怒极反笑:“我知道你对我有意见,但你别把对我的不满强加到我选的人上面。如果你一直坚持剧本男主人选是林孝庭,是因为你单纯觉得他合适,那我完全OK,不管怎么样我都会把他请过来。可是,你选他的原因,只是因为我不喜欢,你想跟我对着干。”

“完全没有这回事。”副社长狡辩,“这个角色,难道不适合林孝庭吗?而且,第一个提出让林孝庭出演这个角色的人不是我,整个社团的人都觉得林孝庭合适。我还好奇呢,你为什么会不喜欢林孝庭出演这个角色?”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有那么多原因。”白芙蕖懒得跟他争论林孝庭的问题。可她话音未落,就听见教室门口传来一声轻咳,她转头望去,林孝庭正双手环胸半倚在门口,眼神淡漠地看着他们争吵。

“看来我来得不是时候啊。”他道。

“不不不,学弟来得正好。”副社长见林孝庭来了,脸色立刻由阴转晴,挂着笑向林孝庭迎去。

副社长寒暄了几句,又转过头来看着白芙蕖:“听说你邀请人家时很不用心,我只不过是打了个电话,林孝庭学弟就答应了我的邀请。所以说,白芙蕖,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

白芙蕖垂着眸没有说话,社员见气氛不对,立马上来解围。一个跟白芙蕖同班的女孩子把她拉出教室,让她消消气。

正好不用跟林孝庭待在一起,白芙蕖自然乐意,出来了就没有再回去过。

男主的角色,最后还是定了林孝庭。

白芙蕖有些憋屈,但还是在心里安慰自己,没事的,就当不认识他。

5

剧本的内容就是校园小清新爱情,林孝庭和小学妹的颜值摆在那里,不用剧本,只要一个镜头,观众就可以脑补出无数个浪漫的校园爱情。

白芙蕖和副社长作为拍摄的总指挥,各司其职。白芙蕖负责剧本服装演员化妆和后期剪辑,副社长负责拍摄。

也因为这个原因,白芙蕖跟林孝庭直接接触的机会不多。

他们拍的时候,她就跟社团的其他女生蹲在一旁闲聊。

天气炎热,白芙蕖自掏腰包买了冰饮。她一个人拎着十几杯饮料过来的时候,其他人都对她宛如雪中送炭一样的冰饮感恩戴德。只有林孝庭走过来看了一眼,然后便走到她面前。

“我记得你知道我喜欢喝什么。”

其他人都在拿饮料,没人注意到他们的对话。白芙蕖对他的话充耳不闻,故意把视线放到其他地方,铁了心不搭理他。

林孝庭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耸耸肩,然后越过她走开。

“你去哪?”喝完饮料就要开始拍摄下一个镜头了,他还要跑去哪里,那个方向也不是厕所啊。

林孝庭倒也坦然,边走边说:“去买个饮料,不过,时间可能有点久。”

他故意加重了“时间可能有点久”这几个字,白芙蕖当然知道他的意思,握着拳在原地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小跑着追上他。

“我去给你买!”白芙蕖几乎是咬牙切齿。

林孝庭这才停下脚步,一副得逞的得意样子。

“少糖,加冰,谢谢。”

“受不起!”白芙蕖愤愤离去。

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无数次。往后的拍摄中,林孝庭总会各种暗示白芙蕖,让她去给他跑腿。如果白芙蕖有稍稍的不顺从,他就一副随时打包行李出走的样子。

为了微**,为了比赛,她忍了!

因为是代表学校参加比赛,剧本里没有吻戏之类的大尺度镜头,但少不了牵手、深情对视的戏码。林孝庭和小学妹的组合很养眼,白芙蕖蹲在一边看的时候,却觉得这画面很是刺眼。

胸口还翻涌着不知名的情愫,压抑得难受。

可仔细想想,又觉得自己有些心酸,她连吃醋的资格都没有。

她揉揉自己的脸,提醒自己要清醒,林孝庭跟谁亲密跟她没有半点关系。

女主小学妹喜欢林孝庭,这件事白芙蕖从她第一次推荐林孝庭当男主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拍摄空隙,总能看见小学妹围着林孝庭转。

八卦的女社员总会来跟白芙蕖闲聊:“社长,你觉得小学妹能追到林孝庭吗?”

白芙蕖懒洋洋抬头看了一眼远处的两人,然后伸出五根手指比画。

“各有百分之五十吧,能追到的百分之五十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追不到的百分之五十,是她的追求太卑微,像林孝庭这种人,最不缺的,就是女孩子的爱慕。”

社员对她做崇拜状:“社长,没想到你对感情这方面挺了解的。”

白芙蕖笑笑不说话,她不是对感情了解,而是比较了解林孝庭。

单恋就像是一场战争,敌人和战士都是你自己,小胜和挫败都只是你一个人的雀跃低落。而你喜欢的那个人是全世界的中心,却对这场战争置身事外。

5

也不知道是不是白芙蕖一语成谶,微**在拍了近一个月后顺利杀青。

在杀青聚餐的时候,小学妹喝了酒,涨红着一张脸站起来,对林孝庭来了一番情深意切掏心掏肺的告白,最后面带羞怯和期待地看着林孝庭,问道:“你可以做我男朋友吗?”

对于这突然发生的一幕,白芙蕖只有开始时被吓到,反应过来之后便以看戏般的态度看着。

反观当事人林孝庭,他比白芙蕖更加淡定,甚至在小学妹问出这句话时,还气定神闲地抿了一口手中的啤酒。

社员们早就看出小学妹对林孝庭有意思,都纷纷鼓掌起哄,高喊着“在一起”之类的话。小学妹和林孝庭被围在中间,却仿佛身处不同的世界。

“谢谢你的表白。”林孝庭放下啤酒,从她告白开始,第一次抬头对上小学妹的眸子,语气淡漠又疏离,“可是做你男朋友的事,很抱歉。”

饭桌上的气氛立刻反转,小学妹丧气地跌坐在椅子上,刚刚起哄的人也噤了声。小学妹垂着头,缓了好一会儿,到底没忍住,捂着嘴哭着跑出去。

跟她关系好的几个同学追了上去,留下来的人都尴尬地看着林孝庭。可他却像个没事人一样,完全看不出有受到任何影响。

“我去个厕所。”白芙蕖觉得气氛压抑,就站了起来,跑去厕所躲了十来分钟。

白芙蕖从厕所出来的时候,诧异地发现林孝庭就半倚在男厕所门口,手里夹着一根点燃的香烟,烟雾萦绕在他的指尖。看见白芙蕖出来,他抬起慵懒的眸子望着她。

“你刚才的行为,有点伤人心,小学妹估计会难过好一阵。”白芙蕖道。

林孝庭眉骨一动,“我倒觉得她不会哭多久。”

白芙蕖苦笑着摇头:“你不知道女生一旦喜欢上一个人,就满心都是他。装进来容易,搬出去却很难。也许,追你的女生太多,你根本不会注意到谁在伤心难过。”

“我看你就没有难过很久啊。”林孝庭突然道,“以前你不是很喜欢我吗?从很久之前开始,就一直缠着我,给我送的礼物、写的情书、偷偷买的饮料,都可以堆成小山了。从初一到高三,你喜欢了我差不多六年,最后还不是一毕业就把我给忘了。”

白芙蕖没料到他会突然提这件事,脸涨得通红,却不知道怎么反驳,只能攥紧了拳头,咬牙切齿道:“林孝庭,你不要太过分!”

林孝庭却无视她的愤怒,铁了心要激怒她:“我其实挺好奇的,你怎么就突然不喜欢我了?(小说名:《可爱之人必遇可爱之事》,作者:三月桃花雪。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内容)

  

那年高三,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她聪明、勤奋,成绩优秀,是全班的佼佼者。而我,家庭并不富裕,成绩也不太好,常常感到自卑和无助。

然而,我并没有因此放弃追求她的勇气。我努力学习,努力改变自己,希望能够得到她的认可和喜欢。我向她表白,但却被拒绝了。

我感到失落和沮丧,但我并没有放弃。我知道,我需要更加努力,才能够变得更好,让她看到我的价值和潜力。我继续努力学习,取得了更好的成绩,也参加了更多的社团和活动,让自己变得更加充实和自信。

虽然最终我没有得到她的爱情,但这段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不断努力,才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和自信。这段经历也成为了我人生中最难忘的一段经历,让我变得更加坚强和勇敢。

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你对校草的感受和态度。如果你也喜欢他,认为他是一个值得交往的人,那么你可以考虑答应他的表白。但是如果你对他没有感觉或者觉得还不够了解他,那么你可以委婉地拒绝他,或者请求时间考虑一下。

无论你的决定是什么,都要考虑清楚,不要轻率地做出承诺或拒绝,避免对彼此造成伤害或误解。此外,即使你答应了他的表白,也要保持清醒和理智,不要盲目地投入感情或者对他产生过高的期望,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压力或困扰。最后,不管你的决定如何,都要保持自己的尊严和独立性,不要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和幸福。

我觉得从个人角度,你可能是没做错,因为每个人都有追求别人的权利。这样你也不会后悔,但是,你第一天转学对现场表白就会出现这样的一个问题,校草一定是有很多很多女生都喜欢。你跟校草表白就会成为喜欢校草这些女生的公敌,而且你是新转学过来的,本身的根基就不太稳定。这样会容易让其他人排斥你。不过有点儿匆忙了一点儿,等开学的一段时间在互相沟通,以后再表白一下要好一些。

1

“简西西——”宋铭清拉长了声音,叹口气,“我真为你感到可悲,普天之下,竟没有一件你擅长的事。”

他慢条斯理地划着手机,我不知道他看的是哪个页面,也不敢贸然伸头过去。

但他说没一件我擅长的事,我当然不服。我飞速地打开贴吧,递过去,弱弱地说:“你看,虽然离目标差了点,但是我也有火的潜质啊。”

那是我发的贴子,距离发帖时间过去了三天,有了三百八十条回复。我并非校园红人,没有超高的人气。达到这个水平,我已经很满意了。

宋铭清拍桌而起:“你知不知道,这个帖子是我一手操控的,这些回复中有三百条是我的小号,有五十条是别人关于学校食堂饭菜的争论,剩下的三十,才是你的杰作……”

我的声音弱下了几分:“为……为什么?”

“还不是看你太可怜,见过笨的,却没见过这么笨的!”

他声音拔高,多了些震慑意味,我心里一慌,端了杯茶过去:“大佬,喝杯茶消消气。”

宋铭清浅尝了一口,却被热水烫到了嘴角,咳嗽了一阵,冷冷评判道:“茶叶放多了,不好喝。”

我暗自腹诽:您老人家分明没喝到!却挑我原因,当我傻吗?我不敢说这些,因为,宋铭清还没答应我的请求。

身为大一小鲜花,在入学之初,我听说过无数关于计算机系学长宋铭清的传说——他气质出尘,长相英俊,可谓是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而且,这样高颜值的男生,居然还是学神。

我想请人帮我设计一个表白小程序,力求与众不同,费尽千辛万苦,我找到了宋铭清。他冷嗤一声,一口回绝我。在我百般请求之下,才勉强同意给我个机会。

他说,如果我能发一个帖子,三天内回复量达到五百,就答应我。

可我居然失败了。失败了也不能放弃,我眨眨眼睛,抱住宋铭清的大腿,装作痛哭流涕的模样:“宋大神,宋大佬,学霸男神,帮帮小的吧,小的给您跪谢了!”

宋铭清抬起胳膊,用手指将我缠在他身上的手挑起来,略微有点嫌弃,皱着眉想了半天:“哈佛大学有一项时间管理,你让别人付出了多少时间,你就要还给别人多少时间。设计这个程序大概需要两个月,这两个月你每天放学后的两小时,都是我的。”

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我竟然觉得很有道理,甜甜一笑:“好呀好呀!”

宋铭清看不惯我这副谄媚的样子:“你还真是没变,当年是狗腿子,现在还是狗腿子。”

我心口猛地一窒,飞快摇头,嘴里喃喃:“不是的……”

比如初见时。

哲学家赫拉克里特说过,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可我踏进了三次。

2

初中时期,我是个走在路上完全没有回头率的假小子。

如此平庸的我,却在中考那年走了一次狗屎运——我考了全市第一名。我让我爸专门去查,发现那的确是我的卷子。

那个假期,我接受了不少媒体采访,我们城市的日报刊登了关于我的版面,我也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我有个亲戚在市电视台工作,做了几期生活互换类节目,我爸正想让我吃吃苦,就给我报了名。

好在我妈心疼我,因为录制节目的山庄过于偏僻落后,她担心我吃不好,悄悄准备了一大箱零食,还有几本漫画书,提前放到了村子一间破旧的小屋里。也幸好是小成本节目,不成熟,我妈才得以暗箱操作。

白天摄像机跟踪拍摄,我很乖,让我做什么就做什么。但到了晚上,摄像机一走,便是我一个人的世界了。我走进隔壁的小房间,与零食、漫画书亲密接触,不亦乐乎。

我正陶醉其中,突然听到了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我心慌不已,捂着吓破胆的心脏强装镇定地把灯关掉。

但那个人还是进来了,他个子很高,借着月光看身形偏瘦,我不敢多看,就将头埋到了膝盖里。

脚步声离我越来越近了,我的掌心头皮发麻,出了一身虚汗,一颗心卡到了嗓子眼。

一双手残忍地掠夺了我的指尖,火烧火燎般的疼痛却迟迟没有到来。等等……我记得我手上是一块肉松蛋糕……

阵阵悉窣的声响传来,我用仅存的意识判定,那是吃东西的声音,我抬起头,看到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正津津有味地啃着我的面包和零食!

至于为什么是啃,那真是因为他太狼狈了,衣服脏得像个小乞丐,俨然八百年没吃过东西。眼看着我的口粮被一点一点消耗干净,我才想起出声制止:“喂喂喂!”

我气呼呼地打开灯,他也停止了动作,小鹿一般的眼里饱含感激和泪水,虽然他脏兮兮的,但长得还真是不错。应该是这里贫穷人家的孩子吧,我的心一下就软了,索性摆摆手:“唉,算了,你吃吧。”

其实到现在我都没想明白,究竟是他的眼神打动了我,还是美色。

总之,宋铭清吃光了我所有的零食,我捂着胸口悲戚不已。他脸上有些微的愧疚神色:“我们去屋顶上坐坐吧。”

那时我沉迷《武林外传》,总觉得屋顶是大侠谈论江湖道义的好地方。但结果却是,说着说着话,我就打了瞌睡。没过几分钟我就醒了,身上披了件衣服,我迷迷糊糊,努力睁大眼睛。

他见我醒了,才想起还没做自我介绍,又问我叫什么,我含糊不清,声音如梦呓:“简西西。”

他一下子就笑开了:“贱兮兮?”

“是简西西啦。”我懒得争辩,打着哈欠就下了楼,太晚了,我得赶紧回去,否则会被惩罚得很惨。

第二天,我偷偷打了个电话,我妈一听我委屈,又偷偷给我送了很多吃的。拿到的那一刻,就想要和宋铭清分享。

这次,他总算有了风度,不再抢食物了。他换了身干净衣服,皮肤白皙,精致得像童话里走出来的小王子。

宋铭清在我面前不顾形象,总喜欢带我去玩一些男生喜欢的东西,不仅如此,他还会毫不顾忌地拍我的肩膀或者手,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把我当成男孩子看待了。

我剪着假小子的发型,连衣服都是简单的黑白,而且,那年我出了点小意外,声带受损,音色沙哑,简直是神来之笔,更像个男孩子了。更何况,我们见面都是在晚上,他没细看我的模样也很正常。

抱着好玩的心思,我一直没有纠正他。

我经常跟着他去一些新鲜地方,其中,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山谷,这里清幽,宁静,夜里还会有萤火虫。没受污染的城市总是美的,天空的颜色是澄澈的湛蓝,在水里就能照见自己。我喜欢在深夜一遍一遍叫自己的名字,听回音,觉得特别浪漫。

宋铭清突然感叹了一句:“你怎么像女孩子一样,净喜欢些风花雪月的东西。”

离这期节目结束只剩一周时间了,我应该坦诚一点。我的脸色红了红,又白了白:“呃……其实,我就是女生。”

“对不起,我觉得这样好玩,就没告诉你。”

接下来,在他脸上我看到了风云变幻,他眼睛瞪得极大,“啊”了一声就逃走了。

接下来几天,他见到我躲躲闪闪,再然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

收拾行李离开的时候,我看到茅草堆下面还压着两罐可乐,那是我费尽千辛万苦在牙缝里省出来的,打算践行用的,这下也用不到了。

其实,我也能理解他,被女孩子欺骗,而且还被对方看过自己狼狈的样子,对一个少年来说,的确又丢脸又有失自尊心。

3

事实证明,有些故事不会那么轻易完结。

比如我同宋铭清。

高中开学,我在崭新的教室里再次遇见他,他居然伸着长腿,慵懒地坐在最后一排!我揉揉眼睛,在桌肚里掏出眼药水,滴几滴,定了定神,果然是他。

他明明是山里的孩子,怎么会来这里上学?对此,他不屑一顾:“我什么时候跟你说我是山里的了?”

我石化在地,对啊,他没告诉过我,只不过我看到他的一身打扮,自己就这么理解了。其实也并不是完全无迹可寻,比如当他说出“贱兮兮”时,我就应该多想一下,毕竟山里孩子通讯闭塞,知道这种网络语言的可能性很小。

接着,他目光流转,反反复复打量我,带着几分玩味。现在的我,换上了棉布长裙,戴了顶假发,是文艺的黑长直。

他灼热的目光把我的心烫出了一个大窟窿,我后退了几步,谁知他一把掀起我的假发:“啧啧,这才是你嘛。”

我羞赧不已,冲去了卫生间。一边整理发型,一边愤恨地骂,可骂过之后又开始怪自己,怪自己贪玩,咎由自取。

虽然是无心的玩笑,但确实也捉弄了人家,他就算来找我算账也正常。但高中学业繁忙,他好像也懒得理我。

天气越来越冷,有一次,我在教室里做题,忘记了时间,当我下楼的时候,天地间已经覆上了一层霜白,雪簌簌地落下,真美,我脚步慢了一些。

我蹬上自行车,却发现链子掉了,我摆弄了几下,还是没成功,眼看天色越来越晚,我开始着急,但越急越没用,无意间往后看,宋铭清伫立在我身后。

他单肩背着书包,双手插兜,吊儿郎当的站姿,头上夹杂着雪花,愈发显得清冽好看。

这段时间,通过同学七嘴八舌的议论,我基本弄明白了他的情况。

他出生在制陶世家,家族企业蒸蒸日上,可惜父母离婚,为了个抚养权争得你死我活,他却在旁边悠哉游哉,他父亲痛骂他不懂事,大手一挥把他送到了节目组。他是那里典型的“问题学生”,因为不够温顺,受过不少惩罚,我第一次见他那么狼狈,大概就是这个原因。

到底是个可怜人,只不过和我没关系。

宋铭清到底朝我走过来了,我漠视,继续摆弄,他蹲下来,也不嫌脏,用手缠绕起链子。雪下得越来越大了,浸湿了他乌黑的发,在暖**灯光的映衬下,他的面容英俊而模糊。

真是个好看的男孩子,我这样想。

他又跑去保安室,借了一点机油,润滑之后,他站起来,推着走了几步:“好了,你可以回家了。”

我知晓自己之前不对,结结巴巴地道了谢,又问:“你怎么走?”

他不置可否,嘴角在笑,但眼睛里没有丝毫温度。

他走得越来越远,步伐稳健,渐渐缩成一个小小的墨点,在我的世界里消失不见。

4

我开始反复失眠,就因为宋铭清的那个背影。家庭原因在前,他缺乏安全感,我又骗了他一次,对他造成了伤害,我必须想办法把心结打开。

宋铭清肯定不吃贸然道歉这一套,我得采取迂回战术。

我有一个竹马,叫蒋远姜,与一般青梅竹马相爱相杀的模式不同,我们之间的相处就像白开水一样温和,却又彼此记挂。

他打小就爱制陶,对自己的技术迷之自信,前段时间参加了一场比赛,铩羽而归。不知从哪里听说我们班有个制陶世家的同学,非要我把他找来,想要请教。就这样,我开启了我的狗腿生活。

毫无疑问,现在宋铭清是记恨我的,自然不会同意,我便开始穷追不舍。

比如他刚到教室,就会发现桌子上摆了一份爱心早餐,比如当他放学打算做值日的时候,会发现有人已经帮他做完了,比如当他拿出钥匙开门时,会有一双手贴心地伸过去帮他……

总而言之,我可是刷够了存在感,就连他打篮球时都不例外。

我一只手拿着毛巾,另一只手拿着矿泉水,为他加油助威,他皱皱眉,丢下球,朝我走过来:“你是人是鬼?”言外之意是嫌弃我阴魂不散。

我偏不接他的招数,用了句我最新学到的土味情话:“我是你的小可爱。”

影影绰绰的日光下,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看到他眉头放松,唇角微勾,只轻微一秒。

他看了眼毛巾:“你知不知道我有洁癖。”

我大笑起来:“你是不是忘了?你第一次见我时,吃了我剩的肉松蛋糕……”

他捂住我的嘴,忍无可忍道:“闭嘴,那是特殊情况。”

我从未和男生有如此亲近的时刻,脸颊忽地红了起来,他见我的反应,触电一般地松开手,我咬咬唇,僵硬地转移话题:“那个……毛巾是全新的,你放心用。”

最终,他们队以五比三胜出,宋铭清是主力军,出了一身汗。他用了我准备的毛巾,只不过,他足足打了个喷嚏:“你居然用柠檬水泡过,我最讨厌这个味道。”

分明是嫌弃的眼神,我却看到他眯着眼睛在笑。

那一瞬间,我意识到,我们的关系已经有了质的飞跃,他总共跟我说了四句话。如果我再努力一点,就一定能恢复原状。

我再次跟宋铭清提出请求,他没有直接拒绝,耸了耸肩膀:“你先去凑学费吧。”

我清楚这是他的托辞,但我要迎难而上,我的零花钱还算多,直接拿给他倒显得没有诚意了。

我想了个办法,周末主动帮老师清理库房,两天下来,我双手红肿,满意地一笑。我将提前准备的纸币叠好,整整齐齐地交给宋铭清。

他的目光触及到我红肿的双手,目光迟疑了一瞬。

我眼圈红红,卖力做可怜巴巴状:“还不是为了你嘛。”

苦肉计果真有用,他揉揉眉心,低低地叹口气,无奈的声音传来:“你真是我见过第二蠢的。”

“第一蠢的是?”

他讥讽地笑了笑,目光撞进我眼底:“是一个假小子。”顿了顿,他又说,“我没那么多闲工夫,明天你先做份计划表。”

不知道是不是被压迫久了,我竟然觉得他人还不错,我严重怀疑自己患了斯德哥尔摩症。

后来,再回到自己熟悉的座位前,我看到桌肚里有一瓶药酒,专治皮肤红肿。

宋铭清骨子里到底是个温柔的人,我不由自主地笑了,小心翼翼地将瓶子放在心口的位置,暖暖的。

5

有句话说,风水轮流转。但这风水好像吃错了药,到现在都没转到我身上。当狗腿子的一直是我,想让宋铭清来求我一次,只能在梦里出现。

他一本正经地提出了什么时间管理,我就得照做,每天放了学跟着他,把自己的一个小时给他。我本以为他会喊我帮忙之类,没想到,我们就是大眼对小眼。

都是大学生了,居然还那么幼稚。

他是这家餐厅的常客,老板好像和他是朋友,每次过来都要招呼我们一阵。但宋铭清这人奇葩,什么都不点,要知道放学时间可就是饭点,我闻着其他桌上飘来的饭菜香气,肚子咕咕叫个不停。

宋铭清不发话,我根本不敢提出来想吃东西。我咽了无数次口水——这是我此生经历过最漫长的一个小时。我突然明白,他就是故意整我的。

他安然地坐着,侧颜俊秀美好,我饿得眼珠子乱瞟,好不容易才等到宋铭清说话,嗓音轻而淡:“有什么感觉?”

“我想……”

宋铭清眼睛里闪着灼灼的光:“想什么?”

“想你……咕……”我的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一声,后半句话硬生生憋在了肚子里——“想你取消这个交易”。算了,这种情况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他应该见怪不怪。

有一次,高中语文课上,大家探讨“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那会儿我正走神,本来想说“我想成为宋铭清这样的人”,我很崇拜他,他看似玩世不恭,实则做事专注认真。可话到嘴边,却成了“我想成为宋铭清的人”。

那次口误成为我们学校出名的段子,同学总喜欢拿这个开玩笑,我只能尴尬地逃开。

宋铭清懒得理我,让我捋直了舌头说话。我索性换了话题:“想你以前做的N多个小蛋糕……”

他的神色瞬间冷了下来,额头上青筋暴起,他肯定后悔之前对我那么好吧——

那次他答应我之后,我就拉着蒋远姜每周跟着他去学习制陶技巧。蒋远姜脑子比较笨,宋铭清通常被惹得炸毛,专门派了一个非常有耐心有威望的长者教他。

我和宋铭清就隔着一扇门看他们,蒋远姜提出疑惑,不太懂其中技巧,长者宽厚仁慈,拍拍他的肩膀。每当这时,宋铭清就会小声说:“好笨哦。”

我们在一旁也是无聊,宋铭清说要去做点好吃的。我是典型的吃货属性,毫不客气地叭叭个不停:“我想吃肉松蛋糕、布丁蛋糕、奶油巧克力蛋糕、戚风蛋糕……”

宋铭清瞥我一眼:“你大概是猪。”

然而第二天去教室,我就在自己桌肚里找到了我所说的四种蛋糕,摆放整齐,看起来干净漂亮,似乎在告诉我它们的主人有多么用心。

可他如今这样解释过往:“我就是还你当初的人情。”

冷冷淡淡的一句话便撇清了往昔。

可我却读出了——他还对往事耿耿于怀,我很开心他能记得。因为,我简西西的人生信条是——宁愿被人记恨,也不愿做个籍籍无名的路人甲。

6

坚持了半个月,我见到美食就拔不动腿的情况好了很多,这还要感谢宋铭清。

坦白说,我不太明白他这样做的目的,难道就是想要惩罚我?也不至于吧,我又没犯什么弥天大罪。能看不能吃真的挺痛苦的,可以加入满清十大酷刑了。

可喜的是,我终于等到了宋铭清破功。

这天,在我们直勾勾地盯着对方十五分钟后,他突然问:“有什么想说的吗?”

又是这种含蓄的问题,我揉揉眼睛,仔细看他几眼,搬着板凳往他那边靠了靠,反正吃不到东西,就跟他瞎扯:“你真好看。”

他一本正经地点点头:“这个我知道,换一个。”宋铭清抬抬头,头发乌黑柔软,垂在额前,覆着的眼睛像黑曜石。目光下移,我发现他的皮肤并不是光洁无暇,左边脸颊有一颗痘痘,我定睛看了看:“你的痘痘怎么没有凸出来?”

“笨蛋。”他薄唇微动,眼眸里隐约有笑意浮现,“这是痣。”

一种诡异的气氛在我们之间蔓延,正当我想接话时,他叹口气,拍拍手掌:“算了,不为难你了,上菜吧。”

紧接着十几个训练有素的服务员,步伐整齐,端着制作精美的菜肴朝我们走来。我吞吞口水,向宋铭清投去诧异的目光。

他语调平静,如是说道:“过往一笔勾销,我不再记恨你了。”

我大脑已经接近停滞运转阶段,没有细细分析他话里的真意,就顾着埋头苦吃了。吃到中途,我才想起来:“你说你不再记恨我了,具体指的哪一件事?”

说完这句,我就后悔了,我这是得罪人家多少次啊……好在宋铭清连眼神都吝啬分给我:“所有。”

那可真是太好了!

余下的时间,我就安心等待宋铭清设计完成,反正也没几天了,到时候我就可以施展我的大计划了。可宋铭清不这么想,他丢了这山,却又捡起那山——让我免费帮他干活。

他有一个散打社团,多数是女孩子,大概觊觎宋铭清的颜值加进来的。现在社长不在,只有代理社长——我。

社团里的女孩子好奇我和宋铭清的关系,被问到的时候,我神思恍惚了一阵——

我不会告诉他们,也不会告诉任何人,宋铭清在高中曾跟我隐晦地表过白。

我记得,那是高二的一个晚上,星野低垂,这样月黑风高的夜晚,很适合做坏事。

那时候,我和宋铭清已经非常熟了,我总喜欢开玩笑,说如果以后他开烘焙店,我一定要当代言人,因为我的脸就是因此胖起来的,再有说服力不过。

宋铭清不知什么时候坐在我旁边,神神叨叨地说了六个字:“今晚月色真美。”

之所以用神神叨叨这个词,是因为这句话实在不符合他的个性——他一向不喜欢风花雪月的东西。

我点点头,捧着圆圆的腮帮子,自恋地问:“有我美吗?”

于是,之前的浪漫尽数消弭掉,他扯扯我长速比蜗牛还慢的头发,寒着一张脸回了座位。

他离开之后,我发现我桌肚里面有一本夏目簌石的文集,我以为是他不小心落下的。

元旦那天,我跟着蒋阿姨去香港玩,因为路途遥远,我随手带了这本书。在看到那句话真正含义“我喜欢你”的时候,我的大脑像是炸开了烟花,一声声急促的心跳声在胸腔里回荡。

我翻完到最后一页,他这样写:(小说名:《你是夜空偷吻的星》,作者:禧年。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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