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环境:远离市中心的喧闹,但是坐车十来分钟就可以到闹市区(光谷世界城),这所学校是一个以艺术为主的学校,有时跟其他大学比较大还是小时不应该但看大学的面积,综合类大学之所以大是因为他的学科范围广,大学之大,学生最大,“子不嫌母丑”传媒学院已经在建第二个校区了。每天早上可以看见学校学生在背英语,练声,学习,这些已经成为传媒里的风景线了。食堂只有在校内的一个,食堂分两层:一楼是早点(早点蛮丰富的!豆浆、包子、肉夹馍、各种口味的粥,二楼是综合性的!有自主餐,盖饭,炒饭,日本寿司,各式各样油炸,面食等。宿舍是女生四人间,男生有个五楼是六人间其他都是四人间,宿舍里四人间是上铺睡觉下铺是书桌,有个浴室,有两个盥洗池,特别提醒:(女生寝室个别的门还是非常棒的防盗门)学校整体是女生多男生少,是武汉学生公认的美女最多的学校之中排第二,第一是武汉音乐学院!
这所学校最大的学院是新闻传播学院,第二大的是动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的专业是学校品牌专业,播音主持专业是这所学校的强项专业,往届毕业生已成为各个电视台的主持人或者幕后工作人员,文凭现在只是敲门砖而真正的是你要有过硬的知识水平和专业素养。艺术方面艺术设计系不错,动画学院的动画专业也不错,动画专业里的老师有一半是属于双师型,因为动画专业是一个新兴专业,有许多毕业的研究生老师只学到了理论而必须聘请专门制作动画的行业人士来指导才行,因为动画专业只说做不出动画那是玩不转的!!艺术是实践来验证理论的,理论指导实践,有句话说的好“没有状元徒弟,只有状元师傅”我们的老师虽然没有北京**学院动画学院的老师知名但是他们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对专业的敬业精神无不启迪着我们,告诉我们艺术这东西值得一辈子付出的!!其实大学很多时候是“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在知名院校的知名人士也不是都在学校讲课的只是挂名字由他的研究生学生、讲师去讲课的!!
大学,就是那个我们一天骂八遍,就是不允许别人骂一遍的地方!其实无论怎么去说自己的大学都带有个人主观思想的,而听的人就有点像“小马过河”似的,一切的一切需要自己去体会,大学没有那么多的好与坏,他就是一个寻求知识的地方,自己去把握!!
武汉传媒学院(Wuhan University of Media and Communications)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南地区唯一的传媒艺术类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也是继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河北传媒学院之后全国第四所传媒艺术类本科院校。学校主校区坐落于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区,东临凤凰台,西傍汤逊湖,占地320亩;在孝感市大悟县高铁新区建有分校区,主要用作学生实习实训和影视拍摄基地。学院总面积共有1050亩。校园内多媒体教室座位数8830座,拥有教学计算机1600台,已建成包括多功能演播厅(室)及影视摄影、动漫制作、信息工程、电信、物理等40多个教学实验室。学校目前设有新闻传播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等8个学院和1个公共课部、30个本科专业。针对传媒特色和市场需求,增设了会展经济与管理、网络与新媒体等多个本科特色专业。2016年1月26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公示2016年拟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名单,39所高校申请获得通过。其中,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拟批准转设为:武汉传媒学院。转设更名后,武汉传媒学院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将迎来新的挑战。
嘿!大家好啊,我是武汉传媒学院的一位学姐。今天我来给你们说说我们学院的校园环境是什么样子的!各位同学们可以先拿出几分钟时间专心听我说,相信我会让你们更了解我们学校哦!
首先,我们学校坐落在武汉市江岸区,在这个繁华的城市中心,具有非常方便的交通和优质的生活资源,那里有不少美食、咖啡馆和酒吧等休闲场所。当然啦,若说是泊车或是走路进校门内部,也颇为方便,附近有地铁站及公交车站的门子整齐排列着,宛如散发着锋利气息的庞然大物。
其次,提到校园建筑,我觉得我们学校真的很有特色,虽然不像某些古老的大学那样令人感到校园气息浓厚,但是透过现代化的设计理念,充分考虑了学生的生活体验以及学习环境。比如说,教学楼外墙装饰艺术、流畅的建筑线条和丰富的色彩搭配让人感到视觉愉悦,内部除了必要的教学设施,还有不少象棋室、音乐室等没有嘈杂声的公共活动空间!
文化氛围浓厚、现代化的库位。特别是我们的图书馆,里面收藏许多传媒领域内的专业书籍,你可以在那儿随便找一类书,一定可以找到让你感兴趣的内容。
最后,关于学生生活,这里我想强调的是人文气息。我特别喜欢我们学校的学风,师生之间的交流氛围很好,很多老师也会在课堂外引导同学们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推荐优秀品质以及艺术作品极详尽,给我们创造了更多斌气核数字化的平台。
不仅如此,学生也非常自主,多数都可以善于利用课余时间来为社区服务,演讲活动、公益义卖、**论坛、体育运动比赛都会受到热烈的响应。如果你是一位处于学术上进阶发展需求迫切的技术人甚至在校园打算创业的个人,武汉传媒学院也是你不二选择哦!
总而言之,我们学校的校园环境真的非常好,而且没有那种让你感觉压抑、气氛低沉的感觉,所以放心选我们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教育部依法办学、“依法治招”的要求,切实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武汉传媒学院。院校代码:13686。武汉传媒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下设有**与电视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学院、设计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传媒技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等7个学院,开设有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31个本科专业和6个专科专业,并内设若干专业培养方向。
第三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武汉传媒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收的主要类别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全程监督。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湖北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数,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每年的专业招生计划和生源分省计划,并登陆“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在招生省份规定的时间内将生源分省、分专业的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含艺术类专业文化课)的考生,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 在取得湖北省教育厅及有关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并备案的前提下,学校可在相关省份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
第十四条 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分数和专业志愿确定考生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选考科目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对于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我校予以承认。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普通文、理类涉及到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湖北省内美术学与设计学类、音乐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按湖北省投档综合分录取;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相加后的综合分数高低排序录取;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摄影专业按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录取;舞蹈学类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高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构成:(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10-6+专业统考成绩。湖北省外的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由高到低录取(生源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另行规定除外)。 我校组织了艺术类专业测试的相关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文化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语、数、外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文理统排 。如生源不足,也可认同同层次及以上层次院校同专业的合格成绩。
第十九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 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须向学校交纳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查,专业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入学前可在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学校现有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内的多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武汉传媒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武汉传媒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二号 邮编:430205 招生办联系电话:027-81979007、81979076、81979187(传真) 网址:http://wwwwh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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