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古浪到山东烟台有多远

甘肃古浪到山东烟台有多远,第1张

驾车路线:全程约18775公里

起点:古浪县

1古浪县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世纪路行驶100米,调头进入世纪路

2) 沿世纪路行驶180米,左转进入昌灵路

3) 沿昌灵路行驶23公里,直行进入G312

4) 沿G312行驶110米,稍向右转上匝道

5) 沿匝道行驶960米,直行进入连霍高速公路

6) 沿连霍高速公路行驶117公里,朝大靖/景泰/G2012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2沿匝道行驶14公里,直行进入定武高速公路

3沿定武高速公路行驶2819公里,过G109跨线桥,朝银川/盐池/呼和浩特/靖边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清水河枢纽

4沿清水河枢纽行驶22公里,直行进入京藏高速公路

5沿京藏高速公路行驶156公里,过鞑子沟桥,朝盐池/靖边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恩和枢纽

6沿恩和枢纽行驶700米,过恩和枢纽约90米后,直行进入定武高速公路

7沿定武高速公路行驶1596公里,过东郭庄Y桥,朝靖边/太原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8沿匝道行驶,过东郭庄Y桥约10公里后,直行进入青银高速公路

9沿青银高速公路行驶4340公里,朝孝义/平遥/邢台/S66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汾阳枢纽

10沿汾阳枢纽行驶670米,过汾阳枢纽约450米后,直行进入和汾高速公路

11沿和汾高速公路行驶1662公里,稍向右转进入东吕高速公路

12沿东吕高速公路行驶616公里,直行进入邢汾高速公路

13沿邢汾高速公路行驶595公里,直行进入邢临高速公路

14沿邢临高速公路行驶1017公里,直行进入高邢高速公路

15沿高邢高速公路行驶469公里,朝济南/青岛/G20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16沿匝道行驶12公里,直行进入青银高速公路

17沿青银高速公路行驶687公里,朝青岛/上海方向,稍向右转进入绕城高速公路

18沿绕城高速公路行驶830米,过表白寺枢纽立交,直行进入绕城高速公路

19沿绕城高速公路行驶229公里,过荷花立交,朝青岛/淄博/国际机场方向,稍向右转进入青银高速公路

20沿青银高速公路行驶640米,过机场枢纽立交,直行进入青银高速公路

21沿青银高速公路行驶1961公里,朝烟台/蓬莱/坊子/S16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涌泉立交

22沿涌泉立交行驶940米,过涌泉立交约13公里后,直行进入荣潍高速公路

23沿荣潍高速公路行驶1035公里,朝烟台/威海/青岛方向,稍向右转进入莱西立交

24沿莱西立交行驶750米,过莱西立交约830米后,直行进入沈海高速公路

25沿沈海高速公路行驶1004公里,朝威海/莱山/G18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大杨家立交桥

26沿大杨家立交桥行驶480米,过大杨家立交约400米后,直行进入绕城高速公路

27沿绕城高速公路行驶236公里,在S208/莱山/烟台出口,稍向右转进入莱山立交

28沿莱山立交行驶13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澳柯玛大街

29烟台市内驾车方案

1) 沿澳柯玛大街行驶15公里,直行进入迎春大街

2) 沿迎春大街行驶20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港城东大街

3) 沿港城东大街行驶650米,左转进入长宁路

4) 沿长宁路行驶260米,右转进入芙蓉路

5) 沿芙蓉路行驶12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

终点:烟台市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2年继续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报名人员户籍在甘肃省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麦积区、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古浪县、天祝藏族自治县、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武都区、成县、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平川区、永昌县、民勤县、民乐县、山丹县、金塔县,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2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高等学校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2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

 (四)我省报名人员统一使用汉文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

#事业单位# 导语2021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已发布, 无 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为加强全县人才队伍建设,以人才引领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教育教学类专业人才为教育部与省政府共建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共30名;引进卫生健康类专业人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共10名;引进其他行业专业人才为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及国家“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共7名。具体岗位需求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自愿到古浪工作。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引进:现役军人;武威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引进后即与用人单位形成回避情形人员;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调查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引进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和时间、地点

 根据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情况,派出引才小分队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专场招聘会,采取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方式引进。

 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卫生系统引进人才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其他系统引进人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负责。

 (一)网上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时间: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4月25日—2021年5月6日

 2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7日9:00—18:00

 3面试考核时间:2021年5月8日9:00—15:00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地点:

 1、引进教育教学类专业人才:西北师范大学本部学生发展中心一楼综合事务大厅;

 2、引进卫生健康类专业人才:甘肃中医药大学五里铺校区教学楼;

 3、引进其他行业专业人才:甘肃农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201宣讲厅。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明确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应聘教育教学类岗位人员将报名表及报名要件(pdf格式)发至县教育局引进人才专用邮箱(邮箱名称:gsxjy2008@126com);应聘卫生健康类岗位人员将报名表及报名要件(pdf格式)发至县卫生健康局引进人才专用邮箱(邮箱名称:gulangwsyc@163com);应聘其他岗位人员将报名表及报名要件(pdf格式)发至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引进人才专用邮箱(邮箱名称:gssglx2021rcyj@163com。)

 应届毕业生报名要件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报名要件为身份证、自我推荐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已就业人员应聘时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函。

 (二)资格初审。各引才牵头部门依据报名登记表信息及报名要件,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通知符合引进条件人员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在校成绩、奖惩情况等报考信息、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复审。各引才牵头部门派出的引才小分队依据岗位需求条件和《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等专业参考目录,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要件(须为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四)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思想品德、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考核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达不到1:1以上形不成竞争的,经县引才工作办公室同意,可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85分以上者,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现场签约。引才小分队依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综合考虑应聘人员学历层次、在校成绩、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经集体分析研判,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各引才牵头部门审定后,现场签订引才协议书。

 (六)组织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引进人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研究提出引才聘用意见,书面报县引才工作办公室。考察期间,考核人员对拟引进人才的个人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应届毕业生在其毕业后审核),发现档案材料涂改造假或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对拟引进聘用人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时报到体检,或应届生报到体检时未取得相应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的,所签协议书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八)审核公示。县引才工作办公室审核汇总拟引进聘用人才考核、考察、体检等相关情况,提出拟引进聘用人才名单,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统一在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局报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试用期1年。

 五、政策待遇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和公费师范生,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由县财政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政府津贴。同时,在最低服务期内县财政每年发放08万元的工作补贴。教育系统按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省部共建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15万元、05万元标准发放政府津贴和工作补助。政府津贴在3年内分2次计发,第1年考核合格发给50%,第3年考核合格发给50%。

 (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古浪购房的,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和公费师范生7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正、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提供过渡周转人才公寓,5年内免租费居住。

 (四)当年引进时已婚的急需紧缺人才,属于夫妻跨县两地分居的,经本人申请,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配偶身份性质协调调入相应单位工作;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处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

 (五)引进到古浪县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根据产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安排到工业企业、重大项目、工业园区服务,服务期3年。服务期间,人事编制关系、转正定级、职务晋升、职称评聘、教育培训、工资福利等由古浪县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所服务企业可给予其在岗补助。服务期满后,鼓励在企业任职,不愿在企业任职并经考核合格的,安排到我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

 六、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需提供健康“绿码”。

 (二)来自中风险区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健康码“绿码”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来自高风险区的应聘人员,需提前到达甘肃省兰州市集中隔离14天,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持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招聘会。

 (四)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检测>>

  2021年古浪县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021年古浪县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教师招聘# 导语2021甘肃省武威市精准引进教育类人才66人,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月1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根据武威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面向全国引进教育类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必须为师范类专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共66名。其中:市直学校19名、凉州区35名,民勤县3名、古浪县5名、天祝县4名。具体岗位需求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毕业院校和岗位需求条件限制,对特别紧缺或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自愿到武威工作。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引进:现役军人;武威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引进后即与用人单位形成回避情形人员;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引进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

 根据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情况,召开专场招聘会或派出引才小分队,采取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方式引进。

 (一)时间: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月1日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月2日9:00—18:00

 3面试考核引进时间:2021年1月3日8:00

 (二)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001号华商文化传媒中心2楼。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明确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要件(pdf格式)发至报名邮箱。

 应届毕业生报名要件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本科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往届毕业生报名要件为有效期内身份证、本科成绩单、毕业证和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已就业人员应聘时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函。

 (二)资格初审。市教育系统引才工作办公室依据报名登记表信息及报名要件,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知符合引进条件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干扰工作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复审。市教育系统引才工作办公室依据岗位需求条件和《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等专业参考目录,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要件(须为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四)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引才岗位所必需的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等。面试考核现场亮分、现场计分、现场确认和公布成绩。

 引才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引才计划3:1的,经市教育系统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或减少引才计划;引才岗位面试人员与引才计划达不到1:1以上形不成竞争的,经市教育系统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进行面试。面试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成绩达不到85分以上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现场签约。根据各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引才计划等额确定签约人选,现场签订招聘协议。但所有岗位面试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的,取消签约资格。

 因放弃签约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面试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的不再递补。

 (六)体检考察。拟引进人选为往届生的,面试考核结束后当即启动考察、体检等聘用程序;为应届毕业生的,待学校正常毕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后,统一进行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学校正常毕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所签协议书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期间放弃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面试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的不再递补。

 (七)审核公示。市教育系统引才工作办公室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市教育系统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查证,经查证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资格。公示期间放弃资格,或经查证被取消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面试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的不再递补。

 (八)审批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选,经市教育系统引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按2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1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发放政府津贴。

 (二)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统一提供过渡周转人才公寓,5年内免费居住。

 (三)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武威购房,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7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引进到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工作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在5年服务期内由所在县财政发放工作补贴,其中民勤县每年发放05万元、古浪县每年发放08万元、天祝县每年发放1万元。

 (五)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招聘后首次评聘职称在限额不足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六)当年引进时已婚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属于夫妻跨市两地分居的,经本人申请,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其配偶身份性质,协调调入相应单位工作。

 (七)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子女处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

 六、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需提供健康“绿码”。

 (二)来自中风险区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健康码“绿码”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来自高风险区的应聘人员,需提前到达陕西省西安市集中隔离14天,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持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招聘会。

 (四)应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检测

现就武威市2021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习成绩合格,资格初审时能按期取得毕业证。

5报考支医岗位的研究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包含在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或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不予通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程序

(一)提交报名申请(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8:00)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进入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或直接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http://ksrstgansugovcn),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拔招募公告、《疫情防控须知》和《诚信承诺书》,逐项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两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考生已提交的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只限填报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服务岗位。

(二)报名信息确认(2021年6月21日9∶00至6 月25日18:00)

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确认通过后修改信息,须再次进行报名信息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经报考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报考人员须确认后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报考服务地县(区)人社部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三支一扶”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由县(区)报市人社部门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考生申请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5日18:00,省考试中心受理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6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

(三)打印《准考证》(2021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9∶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三、指标分解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我市“三支一扶”报名人数和岗位需求数分解下达选拔指标,支医岗位和天祝县指标单列。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1年7月17日 9:00—11:00。

(二)考试地点

考试考点设在武威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报考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如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将视具体情形对其进一步给予违纪违规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30日左右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诚信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五、审核录取

(一)资格初审

县(区)人社部门根据分解公布的选拔指标,按报考岗位考试科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指标末位考生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市人社局统一申请一并列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初审名单的人员下载填写《甘肃省2021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到县(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提供以上证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各县(区)人社部门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无三甲医院的县(区)可安排至县(区)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三)复审、公示

市人社局对各县(区)上报的拟选拔人员毕业证、户口本、体检结果等资料逐一复审,对通过复审的人员,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县(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8月24日前将《拟录取人员报告》报省人社厅,由省人社厅统一发文录取。

进入资格初审后若放弃审核、体检、录取资格的,应按照诚信报考的原则,提前主动向各县(区)人社部门提交书面放弃说明。对在选拔招募过程中发生失信放弃行为的考生,失信情况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后,出现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

初审、体检及复审的具体安排由市县商定后,应于资格初审开始5日前在网上公告并向考生告知。

六、培训上岗

(一)岗前培训

录用文件下发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甘人社通〔2016〕425号)要求,对“三支一扶”全体新招募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新招募人员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市财政部门要安排相应资金,确保岗前培训任务落实。

(二)安排上岗

县区人社部门结合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资格条件,将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乡镇基层教育、卫生、农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岗位服务。对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和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也可安排。所有新招募人员于9月底前全部安排到岗。同时要及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在岗状态。

七、待遇保障

(一)在岗待遇

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按照《关于提高我省“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等待遇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428号)给予每人每月3100元的生活补助,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负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服务单位办理,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因成绩并列一并录取(超出省上下达指标)人员的各项待遇由县(区)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鼓励服务单位比照在职正式职工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励等其他津贴福利,并按规定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及补贴。

(二)人员管理

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职务。“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区)人社部门会同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借调到上级单位帮助工作。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允许离岗,由本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同时在“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内变更在岗状态为“岗位脱离”。各县(区)落实专人负责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规定,认真及时高质量做好人员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484号)要求,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打印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三)优惠政策

1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项考录招聘优惠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7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支医人员,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由服务单位、县级人社部门会同编制等有关部门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可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

八、监督

为保证本次选拔招募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性,选拔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指导。监督电话:0935-2116077。

政策咨询电话:

凉州区人社局:0935-2217830

天祝县人社局:0935-3121010

古浪县人社局:0935-5553423

民勤县人社局:0935-4121183

武威市人社局:0935-2217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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