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有疾风起》雪藏了吗?

《纵有疾风起》雪藏了吗?,第1张

《纵有疾风起》雪藏了。该剧一直不播是因为害怕题材引发不好的舆论,《纵有疾风起》这部剧是由费振翔执导,靳东和宋佳等明星领衔主演的都市情感剧,该剧讲述公关公司老总唐尘在事业蒸蒸日上之时遭遇未婚妻烁冰“出卖”,欠下累累债务,在老友的鼓励下,唐尘重振旗鼓的故事。

作为我们的国歌,由田汉所著的《义勇军进行曲》,相信大家都早已烂熟于心,这首歌以其激昂的旋律,吹响了中华民族解放的号角, 这首歌自1935年诞生以来,激励了无数爱国青年奋发图强,可谓是时代的见证者

作为这首歌的作词者,田汉自然也因此备受人们推崇,这名文艺活动家同时也是中国现代戏剧的三大奠基人之一,其一生同样充满了传奇色彩。 就连他的感情故事,也可谓是一波三折,他一生有过四位爱人,其中以第一任妻子易漱瑜,与他的感情最为深厚

由于田汉一生经历过四个女人,相比很多人都会对他的 情感 生活嗤之以鼻,不过田汉曾经也是一位用情专一的男人,他在后来之所以放开手大胆去爱,与他的第一任妻子易漱瑜有很大关系。尽管他当初与易漱瑜许下了白头偕老的诺言, 然而易漱瑜的命运却有些悲催,年纪轻轻就去世了,留下田汉一人

说起易漱瑜与田汉的相识,那还有些戏剧性,田汉出生在一户贫苦家庭中,在他9岁时,人生遭遇了第一次巨大的变故——父亲去世了。当时旧 社会 思想依旧横行,在他父亲死后,母亲便出于迷信思想,要将田汉送去庙里做和尚,而田汉也确实顺从了母亲,在庙里待了一段时间。

倘若田汉就此在庙里久住,不再还俗,后来的事情便也无从说起了,他之所以重返 社会 ,还得多亏易漱瑜的出现。一次,易漱瑜偶然来到田汉家里,她是田汉的表妹,是大人带她过来一起玩的,正好在家的田汉也便得以见到了这位表妹, 那时的易漱瑜虽年幼,但生得是粉雕玉琢,一下子便把田汉牢牢吸引住了

表妹易漱瑜在家中并没有待太久,田汉一时间也并未表现出任何异样,可就在表妹刚离开家,田汉就向母亲闹腾了起来, 他说他不想当和尚了,还要和表妹易漱瑜成亲 。于是,田汉便还了俗,此后成天跟着自己的表妹易漱瑜屁股后面跑,他心中笃定了要让易漱瑜成为自己的妻子。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田汉终于和易漱瑜两情相悦了,他们都把对方当成了自己将来的另一半。不过,尽管田汉心中装着数不尽的儿女情长,却也依然没有放下家国大事,随着他渐渐长大,愈发对中国的处境感同身受。

到了18岁那年,他便远渡重洋去了日本,准备学成之后回来报效祖国。

这段时间还有一段棒打鸳鸯的插曲。 那便是由他舅母自作主张犯下了一桩错事,先前我们提到田汉家里特别穷,所以,尽管易漱瑜的生父易梅园——即田汉的舅舅,对田汉十分中意,可舅母却并不这么想, 舅母总认为女儿嫁给田汉终将会遭遇不幸,所以一直在找机会拆散他们。

于是,舅母给易漱瑜找了一桩亲事,将她许配给了对方,这下易漱瑜也是慌了神, 她与田汉合计了一番,决定摒除舅母的干扰,两人一起私奔

之后两名年轻人便离开了家,聪明的田汉此时对于二人该去往何方早有打算,他决定带着易漱瑜去往上海,找到暂住上海的易梅园告状,让易梅园将易漱瑜嫁给自己。

见到易梅园以后,本就喜欢田汉的他得知这一切的前因后果之后,自然是十分的无奈,为了让田汉能够名正言顺地和易漱瑜在一起, 易梅园也是亲自为二人做主,他让两人当场订了婚 ,而且,为了不再让舅母看不起田汉,他还自愿承担了将来田汉在日本的一切学费,可谓是煞费苦心。

易漱瑜和田汉便一起去了日本。 易漱瑜学习不怎么好,却也常常陪伴田汉一起读书,这样的情况让周围人不免会调侃一番。比如郁达夫就对田汉充满了腹诽,明明自己的未婚妻就在身边,怎么能总是一个人在那里读圣贤书呢,不过,或许正是因为田汉对待学习的这股认真劲儿,才使他在后来能够学有所成。

在日本的第二年,国内却传来了一阵噩耗,易梅园遭人杀害去世了,听闻舅舅去世的消息,二人都是十分悲痛。 为了能从精神上安慰易漱瑜,田汉便和易漱瑜完婚 ,两人成了一对名正言顺的夫妻,之后两人诞下一名男婴,名叫田申。

这之后的田汉,逐渐显露出了自己在戏曲上的创作天赋,他醉心于事业之上,最终成为了一位举世闻名的作曲家。不过,在他陶冶自己的情操之时,却不曾想到,一场危机正在逼近自己的三口之家。

易漱瑜突然病了,甚至于被折磨得下不了床,最终,在经历了病痛的折磨之后, 易漱瑜再也撑不下去,便向田汉嘱托了一番身后事

易漱瑜叮嘱田汉,希望他能够续娶自己的闺蜜黄大琳 ,并表示黄大琳会照顾好他们二人之间的孩子,此后便撒手人寰了。后来,田汉也便遂了妻子的愿望,将黄大琳迎进家门,不过较为遗憾的是,他与黄大琳之间的婚姻无论如何都已比不上和易漱瑜之间的感情,最终,田汉还是和黄大琳离了婚,继而又开启了新的故事。

此后的田汉又经历了两段感情,娶了两次妻子,他在与周围人的不断碰撞中,尝试去寻回那段最初的感情。不过,都说初恋永远是心中最美好的回忆,不管是后来的妻子林维中还是成功与他厮守一生的安娥,恐怕都再也未能给他留下同样的美好了。这也告诉了我们, 千万要珍惜眼前人 ,毕竟幸福的时光是会在不经意间转瞬即逝。

愿为江水,与君同流。

01

你觉得爱情里最重要的是什么?

我觉得是般配。

所以我才会觉得如此苦恼,我与孟柯,我们并不般配。

我读的是历史专业,孟柯读的是水产养殖专业,爱好兴趣不一样。我打小在县城里长大,来北京读大学之前连地铁都没坐过,孟柯从初中开始寒暑假便跟着父母满世界地旅行。我们的星座也不搭,我是十二星座里最感性的双鱼座,孟柯是务实理性的摩羯座。

除此之外,还有……我能找到一百条我与孟柯不般配的理由。

我决定同孟柯分手。

他当时正在实验室里做实验,接到我的电话从实验室走出来。我站在走廊上等他,见到他出来以后,放下了电话:“孟柯,我们分手吧。”

他身上还穿着实验室里的白大褂,微微愣了愣。

我把想好的理由说了出来:“我觉得我们并不般配。”

孟柯看着我:“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伴侣是般配的呢?”

“很多啊,钱钟书和杨绛,霍启刚和郭晶晶,天作之合,神仙伴侣。身边的人?身边的人我最羡慕的,肯定是钟教授和他的夫人了。”

“你们历史系的钟子期教授?”

“对!你也听说过他吧,他可是我们历史系的传奇人物。学院的历史系都是当年他留学回国后一手创办起来的。我当年考大学的时候,就是冲着他的名号来的,想着以后能做钟教授的关门弟子呢。谁知道我这还没考上研究生,钟老师就已经退了休,不带研究生了。”

“你是说钟教授和他的夫人很般配是吗?”

“那当然了,”我撇撇嘴,“我在学院家属楼见到他们,两个人都是一起的,看上去就很般配。而且你知不知道,钟教授的夫人也是历史研究专家,有一些论文都是两个人共同合作完成的。他们是真实的神仙伴侣,你看看你和我,从来都聊不到一起去……算了算了,不说这些了,反正我就是要和你分手……”

我正说着的时候,孟柯的手机响了起来,应该是他的导师打过来的,询问他实验的进度。

“目前都还算顺利,上周我去了养殖场一次。对,青蟹的产量……”

“哼!”我愤恨地给了孟柯一个白眼,踩着我的高跟鞋噔噔噔地走开了。

真分手的话,我心里多多少少也是有些难受的。晚上我在图书馆看书,总觉得有些心不在焉,脑海中老总是浮现出我和孟柯在一起时的画面。

坦白来说,我同孟柯在一起也还是比较开心的。虽然我们的兴趣不一样、性格不一样、喜欢的东西也不一样……不行,我拿书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我才二十一岁,还这么年轻,可不能随随便便妥协了。

我一定要拥有一个般配的伴侣。

02

钟教授因为突发心梗去世的消息传来后,整个历史系陷入一片悲痛之中。

我上大一的时候,有幸听过钟教授的几节课,那个时候他已经七十岁了,头发花白,但看起来仍旧挺拔俊朗,精神矍铄。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秦汉史被他讲得格外引人入胜。

他早已是史学界的泰斗,却一点架子也没有,下课之后若是被学生围着问各种问题,也总是捧着自己的保温杯,笑眯眯地解答。

听说钟教授的保温杯里泡着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

有时候是枸杞,有时候是碧螺春,有时候是大麦茶,都是钟夫人根据不同时间里钟教授的身体情况精心准备的。

“钟教授,如果我以后读研想研究明史的话,要看哪些书比较好?”

“明史啊,你师母对明史比我熟,回头我让她给你们开张书单。”钟教授笑眯眯地说道。

“史学提供一种特有的训练,历史是一门严谨的、理性的,讲究逻辑推证的学科。我们从一些看似枯燥艰涩的东西开始,逐渐去领会一种学术的境界,去习得一种纵观古今的智慧,千年沧桑纸上阅尽,这才是史学的真谛啊。”至今我都还记得,在某节课的最后,钟教授谈到了如今高校历史系衰落的情况,叹了口气之后告诉我们的这几句话。他的声音虽然不大,却铿锵有力。我相信那几句话落到了当时每一个坐在讲台下面的历史系学子的心里。

学院原本想给钟教授办一个大规模的追悼会,却被师母拒绝了。她摇头:“子期这个人我最了解了,他不喜欢热闹,追悼会的事情,由我来操办就可以,就不用麻烦学校了。到时候,想来的学生可以过来。”

追悼会那日,历史系许多学子都过去鞠躬默哀,也有很多当年钟教授门下的硕士生、博士生,从各地赶过来。

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面对着钟老先生的黑白遗照,眼泪都忍不住流了出来。

“你们这些孩子,别哭。”最后结束的时候,师母走到了我们中间,将纸巾塞到我们手中,“子期临终前说过,他这辈子做过最好的学问,有过最好的学生,也有过最好的感情,年纪大了,该走也就走了,没有一点遗憾。你们不要哭,好好把子期教给你们的东西学下去才是最好的。”

我知道师母心中的悲痛可能比我们所有人加在一起都还要多,但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很平静,有一种足以抚慰人心的力量。

在追悼会上,我竟然见到了孟柯,这出乎了我的意料。钟教授虽说名望极高,但毕竟也只是在史学领域。隔行如隔山,不知他为何会出现。

仔细一看,他并不是一个人,身旁站着一对五十来岁的男女,我记起他给我看过照片,是他的父母。

想必是他的父母同钟教授有些渊源,我在心中揣测。

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目光,孟柯也朝我这个方向看过来。四目相对的那一刻,他的眼睛亮了亮,嘴唇动了动,似乎想喊出我的名字。

但周遭太多人,我们离得又很远,最终他没有说什么。

后来过了一周,我接到了孟柯的电话,他问我周末有没有事。

“没什么特别的安排,“我说道,“有什么事吗?”

“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坦白来说,虽然是我提出的分手,但我在心中还是期盼能够见到孟柯的。

03

我没有想到,孟柯带我去的地方,竟是钟教授的家。

钟教授这些年声名在外,但生活一直清贫简朴,原本一直居住的是学校的家属楼。这几年是学校一再坚持,给他换到了条件相对好一些的独栋小楼中,白色的外墙上满是郁郁葱葱的爬山虎。

孟柯的手中提着一些水果和鲜花,按响门铃之后,很快便有人过来开门。

我愣了愣,几秒钟之后才反应过来是师母。

她和平日里看起来不大一样,虽说面容还有些憔悴,但总感觉整个人年轻了一些。我想了想,应该是头发。以前是和钟教授一样的灰白头发,现在是一头乌发,整个人显得精神了不少。

孟柯应当是提前和她说了要来拜访的事情,她笑着迎我们进门,穿过满是花花草草和鱼缸的院子,客厅中间的茶几上已经摆好了点心和茶具。

坐下之后,我偷偷打量师母。钟教授对师母的疼爱我们历史系尽人皆知,说起来都羡慕不已。但真正坐在师母面前的时候,相信谁都会被她的慧质兰心打动,想认真地去呵护她。

“别叫我师母了,”她对着我笑,将切好的鲜花饼推到我面前,“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常欢。”

我笑笑:“常老师。”

“子期和孟柯的父母算是故交,我也算是看着孟柯长大的。”她笑了笑,“这可是孟柯第一次带女孩过来。”

失去了伴侣,终归是有些孤独的,那个下午,常老师先带我们去钟教授的书房看了看,整整一面墙的书架上几乎堆满了书。后来她从抽屉里找出来几本相册,同我和孟柯一同分享。

“这些都是子期给我拍的,”提到钟教授,她的脸上满是少女的喜悦,“有一阵子他迷上了摄影,到哪里都要给我拍几张。”

“真般配。”我看着其中一张照片,由衷地称赞道。

“般配?”常老师勾起嘴角笑起来,“刚开始我们可是最不般配的一对。”

下午三四点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中照进来,房间里点着熏香,让这个下午在常老师的倾诉中沉沉而久远。

“般配是爱情的成就,而不是爱情的前提。”她低下头去,看了看眼前钟教授的照片,轻声说道。

04

1972年,苏州下面的一个县城,十六岁的常欢梳着两条马尾辫,坐在自己的那个小摊前吆喝:“旧书处理、旧书处理,便宜卖了……”

偶尔有人好奇,探过头来瞄上几眼,很快便皱着眉头走开:“有没有武侠小说?这书太没意思了。”

常欢一撇嘴:“哼,不买拉倒。”

从晌午坐到傍晚,书一本都没卖出去,常欢一边收摊一边嘀咕:“也不知道这些书舅舅生前怎么就当个宝贝似的……“

钟子期就是那个时候出现在常欢面前的:“你等一下。”

说完他便蹲下身去,拿起右上角的一本《唐律疏议》。

那本书已经很陈旧,被舅舅做了一些笔记,红的、蓝的。钟子期用手翻开,看得十分认真。

常欢这才仔细地打量了他几眼,这人穿着衬衫、马夹,头上戴着一顶帽子,不是常欢惯常见过的身边人的打扮,有着细密的睫毛和高挺的鼻梁。

那本书他翻了一会儿,手又伸向另外一本《贞观正要》。

常欢的肚子已经在咕咕叫,眼前这个男人好看归好看,她可还是要卖书挣钱的,于是一把伸出手来将那本书给夺走:“喂,要不要买?”

年轻男人抬起头来:“我要了。”

生意总算是开张了,常欢立即咧开嘴笑起来:“要哪本?要哪本?”

“这些都要了。”他开口说道,从口袋里摸出钱包,“多少钱?”

“啥!”常欢立即瞪大眼睛,“都要了?”

“嗯,”他点头,“都是一些很珍贵的好书。”

常欢开口说出一个价格,原本想着等他还价的话再降低一些,谁料他全然没有还价的意思,从钱包里还多掏出一些钱:“能麻烦你等我一会儿吗?我要回去拿皮箱装一下。”

看在多出来钱的份上,常欢自然不会拒绝,匆忙点头:“没问题!我在这儿等你!”

钟子期返回的是街上的酒店,来来回回花了近四十分钟的时间。他折回来的时候,只在小摊前看到了整整齐齐的一摞书,却没有看到常欢。正疑惑的时候,身后传来她的声音:“喂,我在这儿呢,请你吃馄饨。”

她正坐在旁边的馄饨铺,对着一碗馄饨吃得正香。

钟子期这才觉得肚子有些饿,将那些书整理进皮箱以后,便走到常欢的那张桌子旁,在她面前坐下。

“老板,再来一碗。”常欢招手道。

“好咧,小常欢。”老板和她足够熟稔。

馄饨还没有端上桌,常欢已经叽叽喳喳地同他聊开了,先是问了名字:“钟子期?真好听。”她咧开嘴笑笑,“我叫常欢。”

她瘦瘦小小的,身上穿着不怎么合身的裙子,若是仔细看,还看得出来补了补丁在上面。

“你买这些书干吗呀?”

“做研究的,”钟子期的声音温和,“我是研究历史的,这次从上海来苏州,就是想找一些古籍。”

“这种书我家还有,”常欢一摆手,“我舅舅的,我舅舅活着的时候是个历史老师,那么点钱全被他拿来买书了。他因为太穷了也没有娶到老婆,他去世之后,这些书就都给我了。”

“那你怎么想卖掉呢?”

“我要钱啊,”常欢娇俏地一笑,“我要攒点钱去上海。”

“去上海做什么?”

“去上海唱歌!做歌星!”她信誓旦旦,“对了,你是从上海来的,上海是不是特别好?我听说那里可以挣到大钱,还可以买香水、口红……”

钟子期笑笑:“我不大懂这些,不过倒也是。如果你还想卖书的话,能否带我去看看?”

“没问题啊,反正除了你我看也不会有人买了。”常欢一边说着,一边吞下去一个馄饨。

05

隔日,钟子期便来到常欢家拜访。

常欢原本有些紧张,自家的房屋已经许多年没有修缮,破旧不已,谁料因得钟子期少年时期便在国外生活,见到这样的建筑反而多了几分欢喜。

她带他去其中一间,推开门:“喏,都在这里了。”

堆在那里的书,很多都已经破损发黄,在旁人眼中或许只是无用的故纸堆而已,钟子期却如同见到宝贝一般,眼睛亮晶晶的:“太好了。”

常欢走进去和他一起挑选,他碰到很喜欢的,偶尔会拿起来兴奋地同常欢分享——

“这本《南明史略》写得很好,基本已经绝版了。”

“这本《明实录》不知道你舅舅是怎么得来的,市面上基本都买不到。”

不知道为什么,他说这些的时候,常欢会跟着去听,也觉得开心。

她甚至也在地上坐下,伸出手来拿了几本随便翻了翻,目光扫到几处,竟也觉得别有趣味。有看不明白的地方,她手指着问钟子期:“这一段是什么意思?”

钟子期给她讲解,声音温和却有力。常欢捧着下巴听,忘记了时间,等外面天色完全暗下来也不曾发觉。

钟子期在这里停留了一周左右的时间,整整一周几乎都在常欢家中,收拾整理这些废弃的书。

即便是留给了常欢大大超过她心理预期的一笔钱,钟子期仍觉得是自己捡了便宜。临行前,他向常欢承诺:“你以后如果去上海的话,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找我。”

他给常欢留了一张字条,用钢笔写上地址,是上海赫赫有名的一所高校。

火车缓缓开动,常欢挥舞着手臂同钟子期告别。那张字条被她紧紧地攥在手心里,然后被手心里的汗渍浸湿了。

同钟子期分离还不到一分钟,她便已经开始期待再次见到他。

当然,南方小城的这一周,连同这个女孩,对钟子期来说,那不过是繁忙生活中再小不过的一段插曲。返程之后,他便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学科建设,招生工作,学术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走的一直都是重理轻文的路子,这两年文科的作用才逐渐被重视起来。他从国外回来,自然是想要有所作为的,至少在这所高校,一定要把历史系建设起来。

这一年钟子期二十九岁,同常欢有足足十二岁的年龄差距。

再补充一句,钟子期少年时期便有门当户对的青梅。钟家书香门第,祖辈莫不是各个行业的翘楚。对方是军官世家出身,相貌漂亮,性格开朗,两家莫不是期望两个人能成就一桩好姻缘。

不管怎么看,钟子期的人生里原本就都是不应该有常欢什么事情的。

那年十七岁的常欢,母亲早早去世,父亲靠打渔卖鱼为生。她念过几年书,但并不多,当时的人生理想也不外乎是“去上海讨生活”“去歌厅唱歌”“买一些漂亮的衣服鞋子”。

但她遇到了钟子期,一切便都不一样了。

06

是第二年冬天的时候,钟子期刚过完三十岁生日没多久。

一天下午,他正在讲台上讲着秦汉史,外面纷纷扬扬地飘起了这一年的初雪。

“钟老师,跟我们一起打雪仗呗。”下课后,几个男孩女孩把头凑过来邀请他。

他笑了笑:“我就不去了,还有一场讲座要准备。”

有两个学生问问题,他又在教室里留了一会儿,等走出去的时候,外面已是暮色沉沉。

他没有带伞,不过好在雪也不大,他就那样走进了雪中。

“钟子期!”身后忽然响起一个清亮的声音。

他转过身去。

他微微有些错愕,应该不是学校里的学生,眼前的女孩烫着一头故做成熟的鬈发,面上画着有些拙劣的妆,让他一时间认不出来。

“是我呀,”女孩已经蹦跳着过来,把脑袋在他面前来来回回地晃荡,“我,常欢啊。”

“哦,卖书的女孩……”他的记忆缓缓复苏。

“嗯!”她重重地点头,“我来上海了。”

那个傍晚,钟子期带她到校门外的餐厅吃饭,这是常欢第一次吃西餐,走进去的时候微微有些手足无措。

服务员拿着菜单过来,向她介绍推荐的牛排种类,常欢点头:“嗯,就这个吧。”

“请问**要几分熟的?”

“啊?”她愣了愣,“六……六分吧。”

钟子期那边合上了菜单:“我和她一样,也要六分熟。”

是后来很多年以后,常欢终于可以淡定自若地出入各种高档餐厅的时候,才明白当时服务员脸上的神情。

常吃西餐的人,哪里会有人点六分熟的牛排。

她不明白,可钟子期不会不明白,但细心如他,用自己的方式保护了一个刚刚来到大城市的少女的自尊。

那天吃完饭走出去以后,常欢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条围巾,不由分说地给钟子期系上:“送给你,我亲手织的。”

给他系围巾的时候,她却也注意到了他袖口的标签,是Buberry的大衣。

那又如何?十八岁的常欢喜欢一个人,还是有着很大的勇气的。这些勇气足够她忽略两个人之间巨大的鸿沟,填满两个人之间巨大的鸿沟。

她原本打算来了上海后去歌厅唱歌的,谁知第三天便遇到客人强行要求陪酒,把她吓得不轻,当天便辞去了工作。

常欢虽说没什么光鲜的学历,但学过打字,后来找了一份在一家编辑社打字的工作。

那年冬天,一有闲暇的时候,她便偷偷跑到学校里听钟子期上课,有模有样地拿着笔记本坐在角落里。平日里的钟子期是温和的、内敛的、安静的,但讲台上的他讲到自己最喜欢的史学部分,讲到自己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讲到研究历史的基本方法,总是如此熠熠生辉,神采飞扬。

常欢很难说得清楚,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但那么一个英俊潇洒、家境优渥又才华横溢的男人站在那里,任何一个女孩会喜欢上他都不足为奇。历史系对他动心的女孩想必不少,个个都是优秀的女孩,哪个站在钟子期身边都比常欢要般配。

但最终和他相守半生的人,是她。

07

常欢对钟子期的表白没有女孩惯常的含蓄和扭捏,而是掷地有声:“钟子期,我喜欢你。”

他有些惊愕,几乎是出于本能地拒绝。理由列出来,每一个听起来都有说服力。

常欢却也不恼,仍旧笑嘻嘻的:“钟子期,虽然现在你三十多岁,我还不满二十岁,听起来差别有些大,等过个二三十年,我们就都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了。别看你现在是赫赫有名的大教授,等过个二三十年,我的学问也一定不会比你差的。还有,我知道大家流传说你有一个门当户对的青梅竹马,但不也只是青梅竹马吗?又不是女朋友、未婚妻,我才不在意呢。”

“反正我就是喜欢你。”她最后还不忘来一句总结。

说来也奇怪,钟子期那天晚上罕见地失眠了,在床上翻来覆去许久,一直都没有什么睡意,闭上眼睛就是常欢那清亮的双眸。

他虽说在国外留学多年,但毕竟是在传统家庭长大,又是研习历史的,身上多多少少有的,还是东方气质的内敛含蓄和秩序感,哪里见过这般热烈直白。那些和常欢在一起的片段,一点一点在眼前浮现着。

认真想一想,她已经坐在教室里听完了中国古代史,有几次两个人闲聊的时候,她口中竟会蹦出来一些科班出身的学生未必都知道的史料。

“你知道这个?”钟子期有些诧异。

“从图书馆借来的书上看到的。”常欢吐了吐舌头。

出版社的工作听说她也做得不错,因为细心认真,已经从打字员变成了负责校对的编辑,还像模像样地同钟子期约过稿子:“钟教授下一本学术专著,要不要考虑跟我们出版社合作一下?”

周末家庭聚会,宴席上,钟子期自然又被问到和高雯的进展。

“你和高**现在到底怎么样了?两个人年纪都不小了,要不找个时间我们去高家登门拜访一下,把你们两个人的事情定下来?”父亲这般安排着。

钟子期正伸手用筷子去夹那盘三杯鸡,却又忽然觉得没有了食欲,将手中的筷子放下。

高雯……他在心中叹了口气。

两个人青梅竹马不假,却也只是青梅竹马罢了。

两家人都不知道,高雯二十岁那年便与一位画家私订终生,甚至偷偷领了结婚证。四年之后,钟子期还在外留学的时候,曾接到过高雯的电话。往日里如此刚强坚毅的一个人,在电话那头泣不成声,她的爱人当天夜里死于心梗。

高司令脾气极差,这些年来,高雯从不曾有勇气向他吐露半分。

她同钟子期,钟子期同她,两个人的关系的确要好。这些年来,也正是因为这份要好,让高雯免于被父亲安排各种各样的相亲,有独处的时间来治愈自己的伤心。

但两个人都知道,这份要好断然不是爱情。

钟子期同高雯吃饭的时候,或许自己都没有注意,嘴上偶尔会挂着常欢的名字。有一次高雯忽然出现在钟子期的学校里,正好碰到常欢捧着书问他问题,她冲两个人笑道:“一起吃个饭呗。”

饭桌上,中途钟子期去了一趟洗手间,只剩下高雯与常欢。常欢十分直接:“姐姐,我喜欢钟子期,你要是没有和他在谈恋爱,我就要继续追他了。”

高雯微微愣了愣,继而粲然一笑:“你就追吧,子期值得的。”

开车回去的途中,高雯怅然,军官世家,多少人称她为“女中豪杰”。面对爱情,竟没有一个小姑娘这般魄力。

数日之后,高雯便同父亲将自己当年情感经历的种种和盘托出。

那一两年里,钟子期去图书馆借几本明史书籍,借书卡上都有常欢的名字。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学起了英文,已经能看得懂一些英文文献。钟子期写论文需要找资料的时候,她主动给他整理了厚厚一堆。

他们的名字甚至出现在了同一本书里,钟子期的《秦汉研究》由常欢所在的那个出版社出版,编辑那一栏是常欢的名字。

编辑:常欢。

那一年常欢二十一岁,钟子期三十三岁。

书印刷出来后,常欢乐滋滋地去找钟子期,给他送样书。钟子期拿起一本翻了翻,抬起头来的时候说了句:“常欢,你这个周末如果没有事情的话,我们去看**吧?”

那是四月末,常欢穿着最喜欢的一条裙子,**里放的什么她也记不清楚,只知道自己趁着灯光暗下来的时候,悄悄拉住了钟子期的手。

她的手心里有汗,他的也是。

但他没有放开她。

那年年底,钟子期不顾家中的反对,同常欢办了一个简单的婚礼。

这些年来,他也从她的身上学到了一些勇气。

钟子期当时已经种种著作加身,在学术界小有名气。而当时的常欢在旁人眼里,虽说不至于糟糕,但种种条件也说不上般配。

周遭的议论钟子期没有在意,常欢更是不在意。

自此与他伉俪情深,三十余年后,两个人已是众人皆知的神仙伴侣。

因为常欢从未停止过。

这三十年里,钟子期的每一本著作、每一篇论文她都研读过,图书馆里明史那块中外所有的资料她都翻阅过。她作为编辑,没有追赶流行,以一己之力推动着学术书籍与社科书籍的出版与普及,推出过一系列畅销的作品。在钟子期的领域,她也毫不逊色,发表的几篇明史研究的论文皆引起业内不错的反响,从一个高中文凭都没有的少女成为明史研究的专家。

钟子期五十多岁的时候生了一场重病,一夕之间苍老了许多,头发变得花白。

常欢甚至偷偷染白了自己的头发,只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同自己的爱人能够更加般配。

她让自己和钟子期这一生都有了势均力敌的爱情,互相独立,互相成就,甚至于在钟子期深陷一些学术风波院系调动的时候,都有着家这个最好的避风港。

与少女时期的常欢眼中,钟子期像是江河一般,她原本想做的,是努力去追逐他的小溪。

后来却不仅仅是小溪,她想要成为的,是和他一样的江水。

和他交融,和他并肩,和他一起奔腾。

08

“这就是你看到的般配。”常老师的声音温和,几乎不带任何波澜,却好似把我带到了一个最久远醇厚的梦境中一般。在故事结束后,都让我有些恍惚。

“世界上很难有天生就般配的两个人,是因为爱情,让两个人愿意去正视差异,去交换差异,去弥补差异。”

那晚从常老师家走出来的时候,已经夜色沉沉。

我和孟柯肩并着肩走着,头顶是闪烁的星光。

我忽然想起,第一次和孟柯约会的时候,也是在这样一个晚上,他很安静,我一路上都在叽叽喳喳,什么事情都要同他分享,有些东西他虽然听得不是很明白,却也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有一次他从图书馆借书出来时,我正好碰到了他。他怀中抱着的厚厚一摞书中,除了水产养殖、青蟹繁殖的一些专业书籍,还夹杂着我前几天随口提到的《后汉书》。

他也在努力理解着我的世界,是我一直忽略了他所做的努力。

我的鼻子微微有些发酸,转过头去看向他,发现他也正看向我。

“孟柯。”我轻声喊出他的名字。

“嗯?”他温柔地回应我。

“周末也带我去你们养殖场看一看,我想知道你最近在做什么。”

“好啊,”他的眼睛亮起来,“养殖场其实还挺有趣的。”

“你上次跟我说的那部纪录片,脉动中国,我其实看了一些,还挺喜欢的。”是当时他推荐给我的时候,我故意不屑一顾的那一部。

“我也觉得你会喜欢,”孟柯笑了笑,“那么多美丽的地方,我们以后都可以一起去呢。”

是的,都可以一起去呢。

愿为江水,与君同流。

——原文载于2019年爱格5B

素材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依稀记得是初中时看过的小说桥段。男主穿越之前本就天纵之姿,才华绝世,玉树凌风。穿越后更是带着一个世界的优势,悟性惊人,后被一修仙门派长老看上,带回宗门欲收其为弟子。但是之后检查灵根,居然发现男主没有灵根!那个世界所有人无一例外都有灵根,哪怕是废灵根,可男主外表丰神如玉,怎么看都像是道韵钟爱,极品灵根的苗子啊! 重点来了,男主想了很久,发现原来是因为自己穿越前割过阑尾。对的!阑尾居然是灵根。

01

我许愿这辈子都不想承认,我是陈了了的舔狗。

陈了了是我的发小,从光屁股的时候我俩就认识,我从开始发育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他了。

到现在为止,已经整整十年。

小时候,他总是比别的小朋友更有想法。比如,别的小朋友摔了一跤,第一件事就是哭着找妈妈;他可不一样了,他要是摔了一跤,就爬起来指着我的鼻子说是我推的。有个性,我就喜欢这种不要脸的男生。

于是,他就一直这么不要脸,我就一直贱兮兮,长到了十岁。

陈了了比我小三个月,他总是拿这三个月来说事。

“许愿,你可不要忘了你比我大三个月,你要让着我的。”他把值日的扫把往我身上一推。

“凭什么?我让着你也没听你喊我一声姐姐。”我接过扫把白他一眼。

“就凭今天晚上的作业我已经做完了。可以给你抄,但是你要拿零食跟我换。”他说完这句话,冲我挤了挤眼睛。

这货大概长了个异于常人的脑子。虽然上课睡大觉,偷看小人书,偷偷吃零食,爱做小动作,成绩已经吊车尾,但是只要真的认真读上一节课,就可以把我辛辛苦苦认认真真听的一周的古诗词都背下来。

越看他这个样子我越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于是我就更没有学习的动力,成绩已经和他平起平坐。

“你作为咱们班的倒数第一,你认为你有什么资格说出让我倒数第二抄作业的话?”

“好吧,本来以为你拿一包零食换一本作业还便宜你了,既然你不要,那就算了。”说完他慢悠悠地背上他那个丑爆了的绿书包,塞上作业本就要走。

看他那个欠揍的样子哦,我真是,太喜欢了。

“我跟你换!”

02

陈了了没什么别的爱好,就是爱吃,这个世界上没有他不爱吃的东西。

等到初中升高中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重量级的人物了。

虽然我不嫌弃他,但是看他气喘吁吁的连个八百米都跑不下来的时候,我决定,以后要断了他的零食。要不然这样下去的话,我们结婚的那天可能没有他穿得下的衣服。

“陈了了,你能少吃点吗?”

“我为什么要少吃点?”他把一把薯条塞嘴里斜眼看我。

“因为你吃得太胖了对身体不好,容易得三高。”我语重心长地拍拍他的肩膀说道。

“这个世界太辛苦了,唯有吃,是最快获得幸福的方式。”

我叹一口气,哎,也不是没有道理。

什么?我到底喜欢陈了了什么?

他除了爱吃跟爱毒舌,其他简直完美。

我小时候被人欺负,他第一时间站出来,扬起他因为太胖而浮肿的拳头对那些小朋友说:“我告诉你们,许愿是我媳妇儿,谁要是敢欺负她,我就揍得你们满地找牙!”

“许愿你不用怕,我回家多吃一点儿,我会变得更强壮的,我会保护你一辈子的。”

“许愿我对你好不好,你要是觉得好的话,可以把你爸爸的游戏机偷出来让我玩玩吗?”

这算什么无理要求,你们都不懂,一个小小的游戏机,他可是用保护我一辈子做担保了呢,于是我费尽心思给他偷出来,看着他玩了一下午游戏,回家被我爸揍了半小时。

这有啥,我心甘情愿。

六年级,有男生偷偷给我写小纸条,上边写着:许愿,你好可爱,我喜欢你。

夹在我的语文作业里,也不告诉我,结果被老师检查作业的时候发现,老师当着全班人的面要揪出这个人,结果全班男生没有一个人吱声。我站在那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只有陈了了,大胆地站起来,“老师,我给许愿写的。”

虽然最后我们俩都被请家长,但因为从小熟识,也没太过批评我们,只是警告我们男生女生注意分寸。

初中,陈了了吃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胖子,但叛逆期男生该做的事,他一样也不落,抽烟喝酒泡网吧,打架逃课请家长,成绩倒是一直不错。

所以初中的时候也是我们学校的一号人物,当然,是反面教材。

初中的体育老师特别凶,大家都怕他,只有陈了了跟他关系特别好,体育老师好像特别喜欢陈了了,居然让八百米都跑不下来的陈了了当体育委员。于是,陈了了可以不跑八百米,我也可以不跑八百米,没办法,谁让我是陈了了的“未婚妻”呢。

那时候陈了了什么都愿意分享给我,笑嘻嘻地对我说:“许愿,我就一件事没做过了,你可要补偿我。”

我问他什么事。

他笑着说:“早恋啊。”

“谁不让你早恋了啊?”

我口头上这么说,心里其实早就乐开花了。在青春懵懂的年纪,我以为陈了了终于明白了我这些年的良苦用心,终于要对我有所回应了。

“说得对,我看隔壁班的李倩同学挺不错,我已经观察她很久了。啧啧,这女孩怎么这么可爱啊。”

“陈了了,你去死!”

03

上了高中之后,我和陈了了不在一个班,但是每天晚自习下课他都在我教室门口等我,然后陪我一起回宿舍。我那几个玩得不错的朋友都以为我们俩在一起,我跟她们解释说,只是一起长大的,关系比较好而已。

但心里每次听到她们打趣我和陈了了,都像吃了蜜一样。

高二那年,陈了了突然开始减肥。

而我们一次调换座位,我跟李倩分到了一桌。

李倩是个性格超好的姑娘,我跟她很快就打成一片,我跟她说我和陈了了的故事,她就在一旁一脸羡慕地听。

大概因为之前陈了了在我面前提过李倩,虚荣心作祟,我把我和陈了了的关系讲得暧昧又甜蜜,末了还不忘加上一句:“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就是关系比较好而已啦。”

当然,关于陈了了曾经跟我说想追李倩这件事,我一个字都没有跟李倩透漏。

但是我却发现陈了了有点不一样了。晚上他在教室门口等我,我跟李倩一起走的时候,他不像平时那么活跃,整个人显得有点羞涩,有点别扭,有点不像他。而且他总是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明明在我这一侧走,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移到李倩那一侧。

我什么也不知道,又好像察觉到什么。

直到有一天,李倩红着脸跟我说,她跟陈了了在一起了,陈了了问她,愿不愿意跟他在一起。

那天晚上晚自习,我拿着笔发了三节课的呆,整整三节课,一个字都没写下。

我有点不信,陈了了就是爱开玩笑。我晚自习下课像什么都不知道一样,照常跟他们打闹,可不像往常一样接我的梗的两个人,没走多久就牵起了手。

我什么都不管,撒丫子就跑,回宿舍什么都没做,蒙上被子就是哭。

舍友说李倩来宿舍看我,被她们轰出去了,舍友骂李倩绿茶,说第二中学转过来的人谁不知道,我喜欢陈了了。

谁不知道,陈了了,你知不知道?

我以为我不用说,你都知道。

我和老师申请了换座位,我知道不关李倩的事,毕竟我跟她提起陈了了的时候,也总是说,我们是一起长大的朋友。现在我又有什么资格矫情,可是我就是没办法再跟李倩当无话不说的同桌。

从那以后,陈了了下课再也没有等过我。

我尽力躲着他们俩,可是总是能看到他们牵手,看到他们拥抱,看到陈了了那一脸春风荡漾的笑。

我不敢打扰陈了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一种原配变小三的感觉。

起码在十七岁之前,我一直以为我长大之后是要嫁给陈了了的。

虽然这一直都是我的一厢情愿。

高考之后,李倩去了南方,陈了了跟着李倩一起报考了南方的大学。

我留在北方,但是选择了一所东北的大学,因为没有陈了了的夏天太难熬了,我怕我会热死。

大学四年,我只见了陈了了三次,他已经再也不是那个说会一直保护我的小胖子,他现在清瘦高挑,以前八百米都跑不下来的他现在居然天天去打篮球。见我三次,每次第一句话都是:“许愿,你怎么还是个单身狗啊。”

我是不是单身狗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又不能让我脱单。

我跟他笑笑,现在的他,已经足够远到让我对他礼貌了。

我以为我可以放下他了。

我也二十多岁了,为了他我都没有谈过一次正经的恋爱。于是,大二那年,我也开始人生第一段感情。

对方是大四的学长,他对我很好,把我当成小孩一样宠,我也努力当好一个合格的女友。但是他毕业那天,跟我提了分手。他有点醉,俯身在我耳边说:“许愿,你是一个特别合格的女友,可是你心里那个人太深了,之前之后,你都没有再放别人进去过。”

或许我真的该放下了吧。

可是上天总是爱捉弄人,毕业之后李倩留在了南方,陈了了却回来了。

04

我跟陈了了又近了起来。

他总是有事没事过来找我。我发现虽然缺席了他的四年,但我们之间却可以很快找回状态。之前的语气,之前的话题,之前一起经历的事,包括之前的感觉,都跟着陈了了,一起回来了。

我工作的地方离陈了了工作的地方很近,我们几乎所有空闲时间都在一起,他好像没变,又好像变了,在我面前,他从来没有提起李倩一句。

我倒是主动问过他,跟李倩到底怎么样了。

他背对着我,“分手了啊。”

我问他为什么,就因为毕业之后她要留在南方吗?

他回答我:“因为她配不上老子,只有你这样善解人意的姑娘才能配得上老子。”

我觉得陈了了挺渣的,我一直以为是他甩了李倩,现在回来我身边,我可能控制不住我自己变成下一个李倩。

后来他再也没有提起过李倩,我再问也问不出来什么。

我公司的同事都以为他是我男朋友,我也有了一种这样的错觉。怎么办呢?我喜欢他那么久,不管他回来得多晚,只要他向我伸手,我就会重蹈覆辙,哪怕走不到最后,哪怕可能出现最坏的结局。

我都不怕。

我们之间隔着可怕的暧昧,让我恶心又享受。

终于,在五月十二日那一天,他问我:“许愿,你愿意一直陪着我吗?”

我突然想起来高中的时候,李倩对我说,陈了了问她,愿不愿意跟他在一起。

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掉,陈了了慌慌张张找纸巾给我擦,“你怎么了怎么哭了?”

我拼命摇头,“我愿意。”

只有我自己知道,陈了了心里,不是我努力就能走进去的。五月十二日这天,我们在一起了。五月十二日这天,我跟陈了了,再也不可能相爱了。

陈了了的父母特别喜欢我,因为从小一起长大,其中少了很多麻烦的关系,两家都比较满意。于是很快,我跟陈了了订婚了。

我自己都觉得像做梦一样,这世界上有多少人,能嫁给自己从小爱着的人呢。

陈了了对我一如既往,即使我是他的未婚妻,可他有时候自己都忘了,还把我当成兄弟。

八月十五日,我跟陈了了的婚礼,大家都在说,我俩从小就在一起,天生就是一对。

可是陈了了那天,笑得真难看。

娶我这么难受,我还愿意嫁给他。

谁让我爱他。

我拿起喜酒,对陈了了举杯,“碰一下吧,以后我们就是夫妻了。”

陈了了对我笑一笑,“这下真成我媳妇了啊,许愿,你想好了吗?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我拿起喜酒一饮而尽,对他扯出一个笑,“我不后悔。”

陈了了看了一下酒杯,也喝了下去。

那天晚上,我一个晚上没睡,想陈了了跟我的过往,想他跟李倩,想他最后问我的那句话。

我凭什么后悔,我嫁的是我爱的人,要后悔也该是你,你娶的才是你不爱的人。我不亏,我一点儿也不亏呢。

这一天,我嫁给了爱了很久的陈了了。

开心得要死。

这一天,我嫁给了陈了了。

一点也开心不起来。

不知不觉我成为陈了了的妻子已经一年之久,又是一年八月十五日,我们结婚一年的纪念日,陈了了给我发微信:“媳妇儿,晚上一起吃饭,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我有礼物送给你。”

陈了了不知道我看到这条微信有多开心,上一次这么开心,还是跟李倩提到陈了了,李倩特别羡慕我的时候。

可是我等了他那么久,他没来,他一直没来。

他一整个晚上都没回来。

第二天。

第三天。

第四天。

我给他发微信:“陈了了,你再不回来,我就报警了。”

他回来了,对我说:“对不起,我们离婚吧。”(作品名:《你是光也是刺》,作者:粥不甜。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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