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因书上字体喜欢上一个女孩, 通信索要女孩照片未得,二战结束后回到纽约通信约定见面,以玫瑰花为信号

小伙子因书上字体喜欢上一个女孩, 通信索要女孩照片未得,二战结束后回到纽约通信约定见面,以玫瑰花为信号,第1张

  是个很好的**,你想看还是怎么? 现在应该很难下到了,毕竟过去太久了。

  **:胸前的红玫瑰
  约翰·布兰德从长椅上站起来,整了整身上的军装,不时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脸色因为激动微微有些发红。中央车站广场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他的目光时刻在人群中搜寻着。也许你要问,他在等谁呢?他在等着一个女孩,等着一个戴了玫瑰花的女孩。不过他们从未谋面,但这要有什么要紧的呢,他心里已经对她很了解的了。

  说起来,他们的意外相识就像是离奇的小说,而且并不缺少浪漫。那是在十三个月前佛罗里达州的一个图书馆,布兰德偶然从书架上抽到一本书,很随意得翻着。很快,他着迷了。不过,令他着迷的不是书中所写得东西,而是那些书页空白处用铅笔记下的注释。从这些娟秀的笔迹,布兰德能够感觉到那背后是一个富有情感而又睿智的灵魂。他翻到书的扉页,那里留着书前主人的名字——赫莉思·梅奈尔——一个很美丽的名字。

  费尽周折,布兰德终于弄到了叫梅奈尔的女士的地址。她住在纽约市。当天,布兰德就写了一封信,信里除了自我介绍,就是希望能和她通信交流云云。然而在信寄出去的第二天,布兰德就匆匆乘船到了欧洲服役,因为二战爆发了。

  不久,布兰德竟然收到了梅奈尔的回信。就这样,相隔万里、素不相识的两人开始有了联系。在以后的一年零一个月中,一封封薄薄的越洋信件不断往来,使得他们由陌生到相识、再由相识到相知。每一封信就如一粒种子撒落在彼此的心田。爱情由此萌芽。布兰德曾向女孩要过照片,但被她拒绝了。女孩说,如果他真的爱她,那么长相如何,有什么重要的呢?

  布兰德终于等到了回国的那一天。他和女孩信中约定了第一次见面的时间和地点——下午7点钟纽约中央火车站。“你会找到我的,”女孩信里说,“到时我上衣前面的翻领处别一朵红玫瑰。”

  此刻,已经是7点整了。布兰德站在中央车站广场约定的位置寻找那个从未谋面却深深相爱得女孩。

  终于,他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正向着这边娉婷袅袅地走来。她,身材高挑而苗条,微卷的金发从象牙色精致的耳朵后舒服地披在肩后;一双碧蓝色的眼睛如天使般纯洁无邪;弧度分明的嘴唇和俏皮的下巴透出一种柔和的坚决;一身绿装更使得她看起来就像上帝派到人间来预告春天的信使。布兰德不由自主迎上前去,竟完全没留意到她上衣并无佩戴玫瑰花。他似乎看到她嘴唇角浅浅一笑,心想那莫不是因为见到了他?

  “上尉,你挡了我的路了?”女孩低声抱怨道。布兰德心一惊,停住了步子。而就在那时,他看到了梅奈尔,胸前别着红色的玫瑰花,恰恰就站在女孩的身后。年纪看上去已经过四十了,一顶过时褪了颜色的帽子掩盖着她灰白的头发;身体已经显得有些臃肿,肥厚的脚掌撑在低跟的鞋里,让人瞧着不由得为那可怜的鞋子忧心。等布兰德回过神来,绿衣女子已经离开了。

  布兰德仿佛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难道这就是自己苦苦追求的她;难道这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她,是一年来伴随、鼓励自己的恋人吗?

  然而,她现在就站在面前。她苍白、丰满的脸温柔而自然;灰色眼睛周围的皱纹慈祥而安详。布兰德低头,手里还紧紧握着那本蓝色封皮有些破旧的小书。正是它,让他和梅奈尔相识。此刻,他明白了:这种感情不是爱情,是另外一种可能比爱情更珍重的东西,大概是友谊吧,或者叫忘年交,总之是自己所拥有的并且应该感激。

  布兰德没有再犹豫。他正正肩膀,给女人敬了礼,然后递上了手中的书,“您好,我是约翰布兰德,您是梅奈尔女士吧;见到您,我感到非常荣幸,能邀请您共进晚餐吗?”仔细辨别的话,他声音里似乎还带着一丝掩饰不住的失望。

  女人一脸宽恕的笑容。“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小伙子,”她停了停,解释道,“刚才过去的那位绿衣姑娘请求我把这朵玫瑰别在外套上;并嘱咐我,如果你邀请我共进晚餐,就答应你。她还让我告诉你,她会在街对面的那个大酒楼等你。这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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